家族内部的权力偏离及其对治理效率的影响——对家族上市公司的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家族论文,其对论文,上市公司论文,权力论文,效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尽管家族企业的代理问题广泛地受到关注,但是,目前的研究文献几乎都将所有家族成员作为一个团队进行分析,而没有对家族成员的个体进行区分。这种研究是无法解释家族成员是如何组织其最佳的治理机制的,因为他们简单地假定所有的家族成员都是利他主义者,出于道义家族成员很自然地会团结在一起,并假定家族成员有基本相同的价值观、目标没有什么冲突。这样,家族成员在管理家族企业时几乎可以像一个人那样行动起来,最大程度地降低代理成本(Daily and Dollinger,1992)。很明显,上述假设受到了挑战,因为现实中诸如“夫妻反目”、“父子成仇”、“兄弟分家”最终导致企业失败的现象并不鲜见。在假定来自同一家族的不同成员存在目标差异的前提下,一些学者开始注意到家族内部权力结构的制度安排对企业决策行为的影响(Schulze et al.,2003;Kellermanns et al.,2007;Eddleston et al.,2008)。比如,Schulze et al.(2003)认为,家族内部的所有权安排是决定拥有控制权的业主和其他家族成员之间冲突大小的重要因素,它影响到企业财务结构等决策的选择。国内也有学者关注到了家族成员内部权力分布对家族治理效率的影响,如贺小刚和连燕玲(2009)以家族上市公司为分析对象所进行的实证研究发现,家族成员内部的所有权差距和管理权差距与企业价值创造之间存在比较显著的线性关系;贺小刚等(2010a)还从家族成员内部的权力结构探讨了家族和谐机制的建立与作用。
由于家族企业的权力集团主要是由家族成员组成的,他们拥有控制企业资产的权力并且能够通过运用该权力以影响企业决策的制定和执行,于是,家族成员之间的权力配置就成为影响家族企业治理效率的重要因素(Schulze et al.,2003;Kellermanns et al.,2007;Eddleston et al.,2008),不同的权力配置模式将对家族治理效率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所以,在解释家族企业治理效率时,家族成员内部的权力结构就自然成为非常重要的分析单元。但本文认为有关家族成员内部权力结构的制度安排机制的研究仍旧有许多问题值得进一步深入的探讨,因为这种权力结构的安排不仅仅表现在权力的集中程度(Schulze et al.,2003;贺小刚,连燕玲,2009)以及对权力绝对拥有量的公平性(贺小刚等,2010a)等方面,还体现在,就家族成员个体而言,不同权力之间的对称性等方面。本文的研究贡献主要体现在,从每个家族成员的投票权、现金流权与管理权的偏离程度去理解家族成员内部的权力结构,这对于深入理解我国家族企业的治理效率提供了更为完善的解释。
二、家族内部权力结构:权力的偏离现象及影响
1.我国家族上市公司的家族内部权力偏离现象
随着家族经营过程中的家族成员来源的多元化,各种潜在的冲突及代理问题也趋于复杂化。此时,家族成员内部的治理机制,尤其是权力分配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就显得非常的重要。家族权力配置方式千差万别,有的家族成员仅仅配置了相对较高的所有权而拥有较低的管理权,而有些家族成员则反之,这样就出现了家族成员所拥有的权力并不对称的现象,即权力的偏离现象。但权力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概念,综合其他学者的一些观点,可以认为权力是通过利益相关者对企业进行物质资本投资,通过治理和管理活动参与企业的决策,进而影响、领导或控制企业发展的能力(Klein etal.,2005),以及克服内部和外部不确定性源泉的能力(Finkelstein,1992;Daily at al.,1997)。如此,权力的来源就可能存在多种维度,如Finkelstein(1992)认为高层管理团队成员中的权力主要涉及四个方面,即与正式职位相关的结构性权力、所有权权力、专家权力以及基于社会地位而形成的道德权力;Astrachan et al.(2002)、Villalonga and Amit(2006)则认为权力至少应该包括所有权、控制权、管理权三个方面;Wu et al.(2007)则认为家族企业的权力主要体现在股权持有量以及对管理职位的控制两个角度。
本文认为,对权力来源的分析应该考虑到具体的公司治理特征。本文以2001-2005年期间的家族上市公司研究对象并进行了统计处理,结果发现,我国家族上市公司中主要有以下几种家族控制方式(见表1):①家族直接控制,即家族成员以股东的身份直接控制上市公司,这种控制方式是比较少的;②家族间接控制,即家族成员通过某一个家族成员所控制的公司间接地控制该上市公司,这是我国家族企业所采取的最主要的控制方式;③复合型控制,即家族成员除了以股东的身份直接控制上市公司外,还通过其他关联公司实现对该公司的间接控制,这种控制方式相对较少,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比例在不断上升,2005年达19.39%。由于我国家族上市公司比较普遍地采取金字塔控股模式,所以本文将物质资本所有权分解为投票权与现金流权,即从家族成员的投票权、现金流权与管理权三个角度去分析家族成员的权力结构。
从表2关于家族权力偏离的人次统计结果可以看出:①2001年发生权力偏离的家族成员人数达171人次,占总体的52.78%,其中128人次(39.51%)的偏离现象表现为拥有股权但未拥有管理权,43人次(13.27%)的偏离现象表现为拥有管理权但未拥有所有权;权力未发生偏离的人数占该年总人数的47.22%。②2002年家族内部发生权力偏离的人数达213人次,占总人数的54.62%,其中171人次(43.85%)的偏离现象表现为拥有股权但未拥有管理权,42人次(10.77%)的偏离现象表现为拥有管理权但未拥有所有权;权力未发生偏离的人数占该年总人数的45.38%。③2003年家族内部发生权力偏离的达248人次,占总人数的52.21%,其中43.16%的偏离现象表现为拥有股权但未拥有管理权,9.05%的偏离现象表现为拥有管理权但未拥有所有权;权力未发生偏离的人数占该年总人数的47.79%。④2004年家族内部发生权力偏离的人数达326人次,占总人数的51.66%,其中42.16%的偏离现象表现为拥有股权但未拥有管理权,9.51%的偏离现象表现为拥有管理权但未拥有所有权;权力未发生偏离的人数占该年家族成员总人数的48.34%。⑤2005年家族内部发生权力偏离的比例上升至52.97%,其中42.70%的偏离现象主要表现为拥有股权但未同时拥有管理权,10.27%的偏离现象表现为拥有管理权但未拥有所有权;权力未发生偏离的人数占47.03%。所以,从2001-2005年各年的总体结果可以看出,发生偏离的情况明显地要多于未偏离的情况;同时也可以发现,拥有股权但未拥有管理权的偏离现象显著高于拥有管理权但未拥有所有权的情况,且2001-2005年间呈增长趋势。
从家族内部不同成员的现金流权、管理权和投票权这三种权力的偏离程度来看,2001-2005年期间家族成员的现金流权与管理权的偏离程度的均值最低为0.274,并且2001-2005年还出现上升的趋势,最高值达0.327;各年的投票权与管理权的偏离程度的均值最小也达0.275,且也出现了增长的趋势,到2005年已达0.309。现金流权与投票权的偏离程度在样本期间相对较小,均值最大也仅为0.068,最小为0.056,这可能是因为家族成员对于所有权强调的是一种平衡分配。总体而言,家族成员内部的权力偏离程度在2001-2005期间还是比较高的,均值最低为0.559,最高则达0.668。
2.家族内部的权力偏离对公司治理效率的影响
家族成员内部权力的偏离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那么这种权力的偏离将对公司治理效率产生怎样的影响?就国内的一些个案来看,我们发现由于各家族成员发生的权力偏离所带来的危害是不可忽视的,比如宗申集团的左宗庆最后之所以选择了用脚投票的方式以解决家族权力配置的不合理问题,就是因为他认为自己所持有的股权实在太少,与他的实际地位不相符。兄弟分道扬镳,使得宗申集团失去了一个能掌握营销全局的灵魂人物,这对企业经营效率的改进是具有不可忽略的影响的。但对于这一问题很少有学者从理论与实证角度进行探讨。本文认为,由于一个家族不可能是由有着完全相同利益和目标的个体所组成的同质体(Sharma et al.,1997),家族成员的目标和偏好是存在差异性的(O'Donoghue and Rabin,2000;Thaler and Shefrin,1981)。正由于家族成员受到其自身目标和利益的驱动,他们的某些行为可能是于己于人都不利的(Thaler and Shefrin,1981),甚至出现公开掠夺其他家族成员利益的现象(Schulze et al.,2001)。所以,在假定家族成员也存在自利动机与行为的情况下,本文认为家族成员内部的权力偏离将导致公司治理效率的下降。
家族成员是由那些具有亲缘关系的个体而结成的团队,他们参与企业的投资和管理决策活动实际上就是一个生产过程。在此团队生产过程中,产出是所有家族成员贡献的联合产品,任何一个家族成员对产出的贡献都很难清楚地界定,也很难观察到,这就会导致家族成员的偷懒行为。减低偷懒的一种方式是由家族成员专门作为监督者来检查整个家族团队的投入绩效。问题是由谁来监督该监督者?寄希望于监督者市场的约束作用是不可能的,因为在家族企业这种监督者市场产生不了什么作用,这一方面是由于家族成员的供给十分有限,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辞退家族成员存在很高的情感成本。一种相对有效的约束是授予该监督者对家族净收入拥有相应的权力。
现代产权理论认为,剩余控制权与剩余收益权的结合是所有权激励效应的关键,这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决策的有效性,因为这时决策者承担了其决策的全部经济后果,所以,这种效应是非常强的。相反,如果做出决策的一方只负担此决策所引致的部分成本或者收益,这就会导致无效率的决策,即剩余控制权与剩余收益权的不当搭配将导致低效率。所有权与管理权应该互补而不应该出现偏离,这种激励相容的机制有助于减少代理成本、提高企业的治理效率,这种观点同样适合于家族企业。如果家族企业的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高度互补,即这些权力配置给同一家族缔约方,且所有家族成员都拥有了相应的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则这种治理环境对于家族成员决策效率的提高将起到促进作用,敲竹杠、关系冲突等无激励现象将大大降低。但当家族成员所拥有的剩余索取权与所拥有的剩余控制权存在偏离,权力并没有配置给同一缔约方,这将导致权力拥有者的决策偏好产生差异,进而加剧家族成员之间的冲突与代理问题,即无论是哪个家族成员,当他/她拥有了较高的剩余控制权而所拥有的剩余索取权极少,或者反之,都可能导致机会主义行为。如Thomas et al.(1994)曾指出,所有权和管理权过于偏离会造成家族成员凝聚力下降、工作和关系冲突增多、对组织战略目标的共识下降,最终激发家族成员将更多的精力集中在非生产性的权力争夺上,如转移公司资源、消极怠工,甚至在交易过程中还会出现的敲竹杠现象,最终降低家族企业的治理效率。
本文还认为,家族内部的权力偏离对企业治理效率的影响还将受到家族企业的家族财富增长的影响。在财富极为稀缺的情况下,家族成员为了企业的生存是能够共患难的,在整个家族的利益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家族成员更可能团结一致,共同进行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的专有性投资,因为唯有如此他们才有可能在市场竞争中生存下来而不至于被淘汰。但在家族财富逐渐增长的情况下,家族成员更侧重于关注财富的分配而不是创造。由于权力是影响财富分配的决定性因素,所以家族成员自然将精力置于权力的分配与争夺,而提高生产效率问题并不再是家族成员的工作重点。这种争权夺利现象还将影响到家族内部的和谐,家族内部的矛盾也由此变得更加的复杂且更容易被激化。所以在家族财富增长的时候,家族成员内部的权力偏离将进一步恶化各种家族矛盾与冲突,更加不利于家族企业价值的创造。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得出如下假设:①家族成员内部的权力偏离将对公司的治理效率产生消极的影响,偏离程度越高则公司的价值创造越低;②在家族财富增长的情况下,家族成员内部的权力偏离将进一步恶化公司的治理效率。
三、变量测量与检验结果
1.变量测量
上述关于管理权的测量,本文借鉴了一些学者的结构性权威测量方法,以任职职位的高低和数量等客观指标进行测量(Finkelstein,1992;贺小刚,连燕玲,2009)。对于投票权测量则以最终控制人在所有的控制链中的最小值之和进行衡量,但对于由多个家族成员控制同一个公司最后再控制上市公司的情况,本文则先将这几个家族成员视为一个整体,求得其在上市公司的总投票权,然后依据他们在该目标公司的持股比例进行分配,进而求得每个家族成员的投票权()。现金流权的测量采用La Porta at al.(1999)、Claessens at al.(2000)提出的计算方法,用家族成员通过所有控制链累积持有上市公司的所有权权益比例进行衡量。
家族财富的测量。本文以销售利润率(ROS)作为家族财富的衡量指标。这主要是考虑到,对于家族企业等私营性质的企业而言,它们可能有动机最小化应税盈余,但可能不会最小化收入,所以,收入能够更好地测量出公司的运作效率和真正的财富状况(Wiwattanakantang,2001)。
治理效率的测量。资产收益率(ROA)是经常为学者所使用的绩效变量,它很好地反映了一个公司的资产盈利能力(Anderson and Reeb,2003)。此外,考虑到不少学者采用Tobin's Q值来衡量公司价值(Morck et al.,1988;苏启林,朱文,2003)。本文也采用了这一反映市场价值的指标进行测量。考虑到权力作用的滞后性(Daily and Johnson,1997),本文还以滞后1年和滞后2年的绩效均值作为因变量进行了稳健性检验;同时考虑到行业影响因素的影响,本文采取其他学者的方法进行了以资产为权重的行业均值调整(Villalonga,Amit,2006)。
为了更准确地分析家族内部权力结构制度安排对治理效率的影响,本文还通过上市公司年报收集了以下变量的数据,并在检验模型中作为控制变量:①家族成员的平均任期(TENU),即所有家族成员在该上市公司任职以来的平均年限;②家族控股权(FSH),即家族直接或间接的控制家族上市公司的股份总和;③持有股份或在家族企业任职的家族成员人数(FM);④非家族管理者持股比率(NFSH);⑤研发投入(RD),本文以研发人员比重作为衡量研发投入的替代性指标;⑥企业寿命(LIFE);⑦经营边界,本文以熵指数法测算的企业多元化程度(DEVI)来衡量企业经营边界大小;⑧债务资本比率(DEBT);⑨市场风险(BETA)。
2.数据来源与检验结果
本文采取以下标准界定家族上市公司样本(苏启林,朱文,2003;贺小刚,连燕玲,2009):①最终控制者能追踪到自然人或家族;②最终控制者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必须是被投资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文通过CASMR数据库获取了民营上市公司样本信息,排除外资类、集体类、社会团体类和职工持股会控制类等非家族控制的企业,删除在2001-2005期间数据缺失过多的家族上市公司,最后得到196家非平衡面板数据,共计797个观测值(见表3—表5)。
从表3的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来看,家族企业中家族控股权比例在2001-2005年期间都达到了30%以上,而非家族成员管理者的股权比例虽然在2001-2005年期间有所提高但最高不超过7%,家族成员人数从2001年的均值2.904上升到了2005年的3.187。这些数据表明,我国家族企业的资产仍旧呈现明显的家族封闭性,且经营决策权与管理权高度集中于家族成员手中尤其是创始人手中。这与其他一些学者的发现是一致的,比如储小平(2004)的调查发现,虽然近来我国家族制企业有了一些新的变化,出现了钱德勒的第二企业形态,即在董事会结构设置上已开始吸收高管人员、外部专家,不过家族成员仍旧非常注重保留控股权。
基于所收集的数据,本文首先对家族权力的偏离效应进行检验,之后对衡量家族财富的调节作用进行检验。在具体的检验之前本文对数据做了如下处理:为了避免异常值对检验结果的影响,对主要的连续变量在1%的水平上进行了Winsorize缩尾处理(Flannery,Rangan,2006);为避免多重共线性的影响,对交互项测量的变量进行了中心化处理;此后,对所有解释变量进行了方差膨胀因子(VIF)诊断,结果显示所有解释变量的方差,独立于其他解释变量的比例在65,73%—95.06%间,平均VIF为1.210,由此可以排除多重共线性问题。检验结果如表4、5所示。从表4和表5的检验结果可以看出,各模型都具有很好的拟合效度。
从表4中的模型1中可以看出,家族成员的现金流权与管理权的偏离(PDV1)和家族企业的资产收益率(ROA)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p<0.01),这种权力偏离与家族治理效率的负向关系也体现在模型5中,即家族成员的现金流权与管理权的偏离也导致了Tobin’s Q的显著下降(p<0.01);从模型2和模型6中可以看出投票权与管理权的偏离(PDV2)与家族企业的财务绩效ROA与市场绩效Tobin's Q也都存在负相关关系,且这种负向关系都非常显著(p<0.01);但从模型3与模型7的结果来看,家族成员的现金流权与投票权的偏离(PDV3)对家族企业的治理效率虽有一定消极影响,但这种作用并不显著;不过从模型4与模型8有关家族成员内部权力总偏离程度与治理效率的检验结果来看,该项总的权力偏离程度(PDV4)无论是对家族企业的财务绩效ROA,还是对市场价值的Tobin’s Q都产生了非常显著的消极影响作用(p<0.01)。这些检验结果基本上表明,就总体而言,家族内部权力的偏离是有碍于家族企业的价值创造的。
从表5有关家族财富的调节作用的检验结果可以看出:①模型1与模型5中有关家族财富对家族成员的现金流权与管理权的偏离(PDV1)效应的调节作用显示,该权力偏离度与家族财富的交互项无论是在财务绩效模型中还是市场绩效模型中都显著为负(p<0.01),这就说明家族财富与家族成员内部的现金流权与管理权的偏离度存在显著的替代关系,即在家族财富增长的情况下,家族成员的现金流权与管理权的偏离将进一步恶化公司的价值创造。②从模型2与模型6有关家族财富对家族成员的投票权与管理权的偏离(PDV2)的调节效应的检验结果可以发现,此权力偏离度与家族财富的交互项对家族企业的财务绩效与市场绩效也都产生了显著的消极影响,这同样表明在家族财富增长的情况下,家族成员投票权与管理权的偏离将进一步恶化家族成员内部的代理问题。③从模型3与模型7有关家族财富对家族成员现金流权与投票权偏离(PDV3)效应的调节作用的检验结果则发现,该偏离度与家族财富的交互项在财务绩效模型及市场绩效模型中都为正值,但其显著性相对较低。④从模型4与模型8有关家族成员内部现金流权、投票权与管理权的总体偏离程度(PDV4)的调节效应检验结果则发现,该权力偏离度与家族财富的交互项在财务绩效模型及在市场绩效模型中也都显著为负(p<0.01),这就表明就总体而言,家族财富与家族成员的权力偏离是存在替代关系的,即随着家族财富的增长,家族成员内部现金流权、投票权与管理权的偏离会进一步恶化公司的治理效率。
综合上述检验结果可以发现,家族内部的权力偏离与家族企业的价值创造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且在家族财富增长的背景下,这种权力偏离将进一步恶化家族企业的治理效率。为了确保上述研究结论的稳定性,本文进行了如下稳健性检验:①对资产收益率(ROA)进行了行业调整,重新对权力偏离的影响效应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并未出现差异:进一步将行业调整后的资产收益率的滞后1年和滞后2年的均值作为因变量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表明四个权力偏离度指标都呈现显著的负效应。②更换资产收益率(ROA)为税息摊销折旧前的资产收益率(EBIDA),然后对家族财富的调节效应进行检验,其结果和表5中权力偏离与家族财富的交互项的作用方向和程度仍旧一致。③更换Tobin’s Q为行业调整后的Tobin’s Q,重新对家族财富的调节效应进行检验,其结果也与表5的检验结果一致。
四、结语
本文对家族上市公司的调查发现,家族成员内部的所有权与管理权确实存在较为显著的偏离现象,尤其是在投票权与管理权、管理权与现金流权之间的偏离程度更为明显,即有些家族成员拥有了管理权但所拥有的投票权、现金流权却不足,或者拥有了足够的投票权、现金流权,但所拥有的管理权却明显不足。另外,家族成员内部各个成员的权力偏离还影响家族企业的治理效率,这主要表现为:①家族成员内部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偏离程度与家族上市公司的财务绩效和市场绩效都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②家族成员内部权力偏离的边际负效应将随着家族财富的增长而进一步恶化。本文的研究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创新与结论:
(1)现代产权理论认为,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的高度互补,应该配置给同一缔约方,即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要一一对应,不出现偏差,否则导致激励不足。所以,剩余控制权与剩余收益权相结合的激励相容机制至关重要,它有助于减少代理成本,提高公司的治理效率。家族企业天然地满足这些条件,许多学者从理论及经验数据上验证了家族所有权与管理权的背离将对企业的价值创造产生阻碍作用(Grossman and Hart,1988;Shleifer and Vishny,1997;Claessens et al.,2002),而家族所有权与管理权的结合则是有利于家族企业效率的提高的(Villalonga et al.,2006;贺小刚,连燕玲,2009)。但这些研究都假定所有家族成员的目标是完全一致的、不存在个体偏好差异,然后在此基础上探讨家族所有权与家族管理权的激励相容是否产生正的激励效应。本文的研究则认为,虽然家族成员具有一定的利他主义动机,但也在追求其自身的效用最大化,家族成员内部的代理问题无法规避。在此情况下,我们有必要进一步深入地思考家族内部治理效率问题,这是家族企业研究领域中的一个开创性问题。
(2)La Port et al.(1999)学者关注到了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对家族企业的权力偏离现象及其对企业治理效率的影响进行了深入的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但值得指出的是,这一领域的研究关注的主要是控股股东的投票权与现金流权的偏离所带来的代理问题。但实际上家族企业的家族权力并不仅仅局限于此,管理权也是一种至关重要的权力,因为家族成员为企业提供了智力和社会资本的投入。随着近亲家族成员以及准家族成员加入企业并担任管理职位,此种情况下的权力结构与创业者一个人控制多个重要岗位时的权力结构是很不相同的,如此在家族成员内部就可能同时存在投票权与现金流权的偏离、投票权与管理权的偏离、管理权与现金流权的偏离。本文的研究结论基本上验证了家族成员内部权力偏离的普遍性。
(3)本文对家族成员内部的权力结构安排制度及其对家族治理效率的影响进行了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研究结论表明,即使是对于来自同一家族的成员,在其所拥有的权力存在偏离的情况下,这些家族成员为了自己也可能会牺牲整个家族的利益及其他投资者的利益。这一研究结论与早期关于国有企业的研究结论是一致的,即在计划经济制度背景下,企业收入的剩余索取者是国家,而实际的剩余决策者是企业的经理和主管部门的官员,即使这些经理与主管都是来自同一政党,都是国家的主人,但他们为了其个人利益可能会牺牲企业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所以,本文的研究结论进一步验证了个体偏好差异是普遍存在的,而简单地将家族成员作为一个团队进行研究对象则难以充分地解释家族公司的治理效率。
总体而言,本文在传统的关于家族所有权与管理权配置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家族成员内部的权力配置关系问题,研究结论表明了家族成员内部的权力配置也同样影响到家族治理效率。这就意味着,整个家族团队的所有权与管理权的配置关系是否有利于企业的价值创造,还将取决于家族成员内部的权力偏离度,在存在显著的权力偏离度的情况下,企业的价值将仍旧得不到提高。不过值得指出的是,本文以家族成员个体作为研究对象,强调了不同成员之间的差异性,但实际上家族内部的冲突和矛盾可能更多地体现在不同的家族利益集团之间,比如体现在核心家庭与非核心家庭成员之间(贺小刚等,2010b),而同一家族集团内部的不同成员则更可能表现出一致性和利他主义。如此,家族成员内部的权力配置机制仍旧有许多的问题期待今后做进一步的探讨。
感谢上海财经大学民营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心(CPEC)的数据支持;感谢浙江大学“第五届创业与家族企业成长国际研讨会”与会者,尤其是陈凌教授、储小平教授的建设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