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老年人体育的现状及对策分析_老龄化社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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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90(2001)03-0023-05

1 人口老龄化与老龄问题是环境、资源问题之后,21世纪中国面临的最为严峻的社会问题

“60岁以上人口占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7%以上,便称为“老龄型社会”或“老年龄化社会”[1]。由老龄化社会产生的老龄问题,早在1982年,就是维也纳国际老龄大会讨论的焦点之一。而后形成的最权威的国际文献,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的《维也纳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对其是这样界定的:所谓老龄问题,其一是“人道主义问题”,意即无论是政府或社会都应关注并满足老年人最基本的特殊需要问题;其二是“发展方面的问题”,意即在满足老年人最基本的特殊需要的同时,还应关注和满足老年人其他方面的需要。联合国社会发展委员会,提醒各国要:“铭记21世纪老龄化是人类前所未有的,对任何社会都是一项重大挑战”[1]。值得关注的是:“人口老龄化是发展中国家正面临的一场无声革命,它已超出了人口学的范畴,对经济、社会、文化、心理和精神等各方面有着重大的影响。”(科菲.安南,联合国秘书长)。

我国人口平均期望寿命已从1950年不足40岁,上升到2000年的71.8岁(卫生部《卫生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及2015年规划》),60岁以上人口达到1.26亿,“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10.0048%”[2]。占世界老年人口五分之一,居世界第一位,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已进入老龄社会。我国人口老龄化有自身不同于其它人口的特点:一是老年人口规模大;二是老年人增长快,老龄化发展迅速;三是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差异大;四是人口老龄化与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同步进行;五是人口老龄化是在经济尚不发达的条件下出现;六是老龄化是在家庭功能弱化,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的条件下到来的。21世纪上半叶,我国人口老龄化这些特点将都会进一步突出,从而加大我们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难度。由于“老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诸多领域,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2000.8.19)。所以老龄问题被认为将是继环境、资源问题之后,21世纪中国面临的最为严峻的社会问题。本研究通过对我国老龄化现状分析,了解社会对老年体育的关注程度,了解社会是否有足够的力量解决老年体育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老年体育问题的对策。

2 我国人口老龄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特点既决定了发展老年体育的必要性,又增加了发展老年体育难度

2.1 我国人口老龄化形成时间短、达到水平高,老年体育人群规模呈快速扩大

按照一般的规律,一个社会在进入现代化阶段以后,人口才会出现老龄化现象。发达国家人口老龄化大都用了50-100年左右,美国100年,英国80年,日本50年[3]。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老龄人口1982年以来年均递增3.9%,快于世界老龄化速度,也快于我国同期总人口递增1.3%的两倍[3]。人口年龄结构从1982年到2000年仅用18年就从成年型过渡到老年型,这在世界上是罕见的。人口老龄化形成具有时间短、达到水平高的特点。据预测:“2000年至2040年将是中国人口老龄化速度最快的时期,为高速老龄化阶段。这一阶段老年人口比重平均每十年提高3.99个百分点,其速度是极为惊人的,而且也将是空前的。在这段时间里,中国的老龄问题将面临极为严峻的挑战。”(乔晓春.陈卫.中国人口老龄化:世纪未的回顾与展望.[J].北京:中国人民大学《人口杂志》编辑部,1999.6.28)。随着老年人口的持续增加,老年体育人群规模亦将呈快速扩大之势,并将成为新世纪一种长期的持续增长的社会需求。

2.2 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呈现“未富先老”特征,发展老年体育面临较大难度

建立一个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老年人特点和需求相适应,场地充裕、设施配套、功能完善、服务优良、组织网络化、管理规范的老年体育服务体系是老年体育保障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然而,老年体育保障体系的建设是以经济实力为前提的。就经济发展水平来看,从目前世界上进入老龄化的国家的情况来看,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大约在0.5-2万美元以上,绝大部分都是发达或中等发达国家,也就是说目前进入老龄化的国家大都具备了解决老龄问题的经济实力。比较之下,我们存在着较大差距。2000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848美元,现阶段,我国国民生产总值只占世界的3.5%(世界银行《1999年世界发展报告》),却负担着世界20%的老年人。即使21世纪前半叶,我国国民生产总值占到世界的10%,但仍要负担世界20%-25%的老年人。虽然,近10年来我国社会的总负担系数呈下降之势,从1990年的50%下降到2000年的46%以下,但其中主要是少儿负担系数的下降,老年负担系数是不断增长的。随着老年人群大幅增长,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问题会更加突出。可见,我国将在低得多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上迎接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同相对不够发达的经济之间形成明显的“时间差”,呈现出“未富先老”的特征。这种人口老龄化与经济发展形成的“时间差”使得我国承受老龄化负担的能力偏低,国家对老年人福利保障的投入还十分有限,“我国现有社会福利只能满足5%的需求,全国城镇已建立社区服务设施13.3万个,其中为老年人服务的设施仅有2万多个”(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调查资料,2000年2月)。老年人“有70%以上需要各种服务还得不到满足”(国家统计局调查资料,2000年4月)。在这样的物质基础条件下,我们发展老年体育面临许多困难。老年体育场地不足、设施简陋,活动组织和相应的管理机构比较滞后的局面短期内很难有大的改观,只能随着国家经济状况的改善而逐步得以解决。

2.3 我国老年人口具有低龄老人居多,平均带病期较平均健康期长的特点,应当将低龄老人作为老年体育的重点对象

所谓低龄老人即年龄在60——69岁的老年人。现阶段我国老年人口中低龄老人居多数,占老年人口总数的59.96%。这一年龄段的老年人刚由中年进入老年,他们中的许多人刚刚从工作岗位上退下来。如果老年人口占主体的低龄老年人群能保持较好的身心状态,与个人、家庭、社会都有利,这种有利性不仅体现在增加了老年人晚年生活幸福感,减轻了家庭或社会的负担,同时还可发挥余热为国家社会继续做贡献。然而,我国低龄老人的健康状况并不容乐观。调查结果显示:我国老年人平均预期带病期:城市男性为12.25年,占余寿的75.2%,女性为15.11年,占余寿的78.5%;农村男性为9年,占余寿的57.1%,女性为11.46年,占余寿的62.4%[3]。也就是说我国老年人60岁以后的寿命中有3/4的时间生存在带有慢性疾病的状况之中。这是我国人口老龄化过程中存在的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我国目前人口平均寿命已超过71岁,从60岁的低龄阶段向70岁以上中高龄及80岁以上高龄阶段过渡还有一个较长的时期。如果低龄老人能够有规律的系统的坚持参加一些休闲性、娱乐性、康复性的体育活动则对减缓机能衰退、保持良好心态和促进康复具有良好的作用,并可为进入高龄阶段奠定一个较好的身体基础。所以应当把在低龄老年人中间开展体育活动作为发展老年体育的重点。

2.4 农村老年人口比例远高于城镇,城乡体育资源配置存在巨大差异,老年体育城乡差别短期内难以缩小城乡二元结构,既是中国特色,也是中国国情。即在城乡各建立一套结构、功能不同的社会管理、保障体系,发挥不同的功能,人为地加大了工农差别,造成了一种城乡壁垒分隔的局面。现阶段,城乡差别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即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居民收入水平的差异、社会福利保障的差异和文化生活的差异,城乡体育差异的格局正是在上述差异的作用下形成。城市居民可享受到许多农村居民所没有的福利待遇,其中包括对城市居民的公益性体育供给(场地设施、活动组织等)。城乡体育资源配置存在巨大差异。从体育场馆资源分布情况来看,1996年我国的各类体育场馆约61万多个,其中占国土面积的16.5%和人口的29.92%的城镇(包括城市郊区),占全部体育场馆的比重为78.8%,而占国土面积83.5%并拥有70%以上人口的广大农村地区却只占20.20%的体育场馆资源[5]。存在着明显的“城市优势现象”。

从目前我国老年人口居住情况来看,农村老年人口比例远高于城镇,约29.8%的老年人居住在城镇,70.2%的老年人居住在农村。由于人口城镇化是一个复杂的社会进程,不仅受人口数量的影响,还受城乡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经济结构等多种因素的制约。一方面城乡间经济发展水平还存在着较大差异。仅从城乡居民消费结构来看:“我国城乡之间存在着至少15年的消费断层,农村居民的消费仍停留在以生存性为主的消费水平上。”(国家统计局综合司,《中国改革报》,1999年7月28日)。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仍然高居不下,1985年为57.7%,2000年下降为52%,15年只下降了不到6个百分点,仅略高于城镇居民80年代初期的水平。权威部门分析:现阶段我国三个农民的消费抵不上一个城镇居民的消费水平[6]。另一方面由于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及文化程度方面的差异,使得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改善较慢,制约了其传统的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及休闲方式向现代、文明生活方式的转变。由此决定了农村老年体育发展滞后于城市。从现阶段发展看,差距短期内缩小的可能性很小。因此,解决农村老年人体育问题要做长期准备。

2.5 我国以“家庭供养”为主的养老模式与“空巢老人家庭”的日益增多之间存在着难以解决的矛盾,开展老年体育有利于增加老年人交往,消除孤独感

传统的西方社会经济理论假设认为随着工业化的进程,以家庭为主的老年人生活模式将逐渐解体,并由正规的社会保障体系所取代。目前,发达国家已实现了主要靠社会保障来承担养老的职责,而且大部分养老机构及居住社区都拥有专门为老年人活动服务的各类休闲康复的场地设施,保障老年人的特殊需求。而我国则由于人口老龄化与经济发展的“时间差”,短期内很难建立起象发达国家那样主要靠社会保障来承担养老重负的社会保障制度,所以还必须把家庭作为养老的主要依靠对象。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提出:“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也就是说我们将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老年保障体系。然而,事实上我国现阶段家庭供养也随着住房条件改善,老人与子女分住的增多,子女在外地工作或经商、留学及家庭规模日益小型化(自1985年以来我国家庭的户规模一直明显呈下降趋势,至1998年,全国家庭平均户规模已由1985年的4.79人降至3.64人),致使大量“空巢老人家庭”出现,从而使得我国家庭养老的人口学基础正在受到削弱[7]。目前,仅“北京市“空巢老人家庭”已占全市家庭总数的三分之一,涉老服务的需求日趋迫切。”(《北京日报》,2000年12月3日)。“家庭供养”模式,因“空巢老人家庭”问题的日益突出,反过来要求社会提供全方位的养老服务。“空巢老人家庭”的老人具有心理孤独,无人相助的特点。特别是那些刚刚从主流社会退出的60岁左右的低龄老人,角色变化意味着其社会生活节律发生了改变,他们需要面对的第一关就是失落感、孤独感。对于这些老年人来说,最大的困难不是来自经济方面,平日心理上的孤独才是他们最感焦虑的隐痛,如果心理上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将会危及身体健康。老年人除了满足物质生活以外,亦十分需要文化与精神方面的生活,社会应提供适合老年人健身.娱乐.社交.学习乃至发挥余热的必要活动空间和相应的配套设施。如果我们通过体育或其他文化形式创造一些具有社会情景特征的,丰富多彩的活动,不仅可增进老年人的健康,而且还可增加交往活动,改变老年人单调、孤独的生活,满足其精神寄托需要。

2.6 现阶段社会对老年事业的捐赠及志愿服务远滞后于发达国家,尚不具备老年体育社会化的社会氛围,政府仍应是发展老年体育的主体

现阶段发达国家文化、体育的基础建设除政府投入之外相当部分主要由社会捐款支持和志愿者担当,志愿公益事业和个人捐款已成为发达国家福利社会保障化的主要组成部分,不仅社会捐赠数额大,而且社会志愿参与亦十分广泛。1999年美国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私人性质的慈善性支出高达1900亿美元,等于联邦预算的1/3,或是整个国家收入的2%。1999年44%的德国人,43%的法国人和73%的美国人曾捐款给慈善事业。1999年13%的德国人,19%的法国人和49%的美国人献身于公益事业。而且人们的捐赠和志愿行为也并非完成由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并不只是富翁和企业家们在给予,普通人也乐好善施。由此可见,发达国家已形成了一个有利于老年体育社会化运作的社会氛围。

与之相比我国存在的差距十分明显。现阶段我国社会转型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特征就是:社会各组成部分所构成的社会亚系统内部的诸多要素发生了由内向外的转移,由此造成社会越来越大,社会所具有的功能和所承担的职责越来越多。造成社会空间的扩大;“放权”正在成为一个全社会性的进程而不仅仅是一个行政权力关系的变化,向各种社会力量放权、向个人放权成为社会运行的趋向。大量原先由政府包揽的事务转交给社会。从而引发了社会结构和社会组织的变动,生活空间的扩大以及体制的变革,作为社会个体的人,正在完成从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化。这种转换应当说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但是我们所预期的那种通过社会化来关注与支持老年体育的社会氛围还远未形成。据民政部统计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每年通过捐赠用于社会保障事业的资金仅数亿元,这对于作为世界上最庞大的社会保障事业需求来说可谓是杯水车薪,与发达国家相去甚远。此外,发达国家青少年及老年人体育的组织指导大都由志愿者担当,而我国社会志愿者规模很小,还远未形成气候。一方面,市场经济条件下,受利益驱动,人们把目光更多地盯在能够取得利益的领域,而举办老年体育是一项公益性事业,无利可图。另一方面,人们的捐赠和志愿行为还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影响,与欧美国家以庞大的由中产阶级占主体的橄榄形社会结构相比(即极端富裕的人与极端贫穷的人都是少数),我国的金字塔形社会结构(即我国目前有83%的人口处在社会中下层与下层)尚不合理,居民中的大多数人还处在物质积累阶段,社会捐赠的物质基础还很薄弱,个人、企业、社会热心兴办这项公益性事业的氛围还远未形成。就目前的发展来看,我国已具备老年体育社会化的制度基础和政策环境,但尚未具备老年体育社会化的社会氛围,社会对老年事业的捐赠及志愿远滞后于发达国家,政府仍应是发展老年体育的主体。

3 现阶段解决我国老年体育发展的基本对策研究

解决老年体育问题,依赖于具体的社会实践活动,对策则是解决老年体育问题指导思想的操作化形式。寻求解决老年体育问题的对策,主要是提出有针对性的和具有可操作性的解决老年体育问题的思路,研究和提供解决老年体育问题可供选择的可能对策方案。

3.1 “建立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是中国走向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新世纪体育事业发展进入到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新的发展阶段的必由之路

“建立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是国际社会对人口老龄化问题认识所达到的新境界,是人类迎接老龄化时代的世纪宣言。这一目标与我国的传统文化思维是一致的。我国政府已将保障老年人各种权益作为解决老龄问题和构建中国特色的“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所采取的重大战略举措。对老龄社会的快速到来,我们显得准备不足,老年人体育情况不明、底数不清,在场地设施、组织网络、活动内容和服务方式上,探索新形势下的老年体育发展模式不够。使得宏观上缺乏战略对策,微观上缺乏办法措施。许多地方的老年体育基本上处于自发状态,相当地方的城市社区或居民小区缺乏符合老年人特点的场地和健身设施,老年人根本没有活动场所,不少健身场所离社区较远,老年人在行动上又受到一定限制。许多老年人闲极无聊时,只好自发地聚集在一起,或打打麻将,或甩甩牌,生活单调乏味不说,长此以往,也不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从关注和满足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来看,新世纪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应当与“建立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结合起来,把探索促进我国老年体育发展作为保障老年人权益和构建中国特色的“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社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而且要放在重点与优先的地位考虑。

3.2 关注社会发展将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着力点,因此,重视和关注老年社会福利,制定保障和促进老年体育发展的政策将是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

政府职能转变,将会更多地关注社会发展,更多地关注公共管理和服务,其根本就是关注人的发展。如果对政府职能转变更具体一点的话,我认为政府应当利用政策资源来支持老年体育的发展。之所以提出用政策来推动老年人体育发展,就在于政策是国家和政党为了实现一定的总目标而确定的行为准则,它表现为对人们利益进行分配和调节的政治措施和复杂过程。政策的利益倾向是由政策主体本身——即政府的本质及特点决定的。政府作为政策主体,体现了其意志,具有法定的权威性。在我们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党和政府制定执行政策的出发点就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重视关注老年人是政府维护人民利益的根本体现,所以,解决老年体育问题应该是政策的直接目标。现阶段我国老年体育发展进程中,就是因为缺乏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的政策。所以社会体育资源配置和调节并不利于老年体育的发展。由于政策本身具有一定强制性,所以在当前社会条件下,发展老年体育就特别需要具有强制效力的政策保护和支持,这方面目前做得还不够,需要加大力度,例如,由于机能衰退老年人的活动范围较小,因此场地建设必须考虑就近和方便,这就必然强调了住宅区体育场地建设问题的重要性。但是,由于受利益驱动大多数开发商过多地考虑经济效益而忽略社会效益,许多地方的住宅小区体育设施建设实际上还是“盲区”。在种情况下,政府不应是旁观者,必须拿出权威性来保护弱者的利益。为此,建议政府对现行相关政策进行必要修改,特别要强化执行条款,以此作为指导、规范开发商行为的准则和依据。比如应当强制性规定:住宅小区配套体育设施应当与居住区住宅工程同时规划、同步建设、同期交付使用。如果规划执行方案未达到规定指标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应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应发开工许可证。我们必须拿出这样的魄力和力度。

3.3 充分发挥城市社区作为“大家庭”,在养老和服务方面的功能,使社区成为老年体育的重要发展途径

随着市场化与社会化的进程逐步加快,大量原先由政府包揽的事务转交给社会,大政府管的事分给了小政府——街道。从而引发了社会结构和社会组织的变动,生活空间的扩大以及体制的变革,作为社会个体的人,正在完成从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化,社区逐步成为各种社会问题、社会需求集中反映的场所。许多过去由单位包下来的问题,需要在街道,通过社区来解决,这种变化,确定了社区成为老年人的主要生活区域,同时也确定了社区在老年体育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目前国家已明确了城市社区建设主要任务包括:“经常组织具有社区特色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23号》)。同时也明确了“社区服务主要是开展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0]23号》)。社区工作应当把老年体育工作作为重点,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年人创造一个愉快、和谐的生活环境,使他们安渡晚年。我国现有667个城市和749个市辖区中共拥有5904个街道办事处和11.5万个居民委员会。如果这些社会组织资源在老年体育发展中能够得发挥作用,将会构成一个庞大的社会化、网络化管理和组织服务体系。

3.4 我国老年体育社会化运作的基础还比较薄弱,缺乏捐赠和志愿老年事业的社会氛围,政府仍应担当推动老年体育发展的主体

面对人口老龄化问题,作为政府负责体育事业发展的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此有所认识。特别是重点做好“三个到位”即认识到位、工作到位和组织到位。认识到位:认识到位必须上升至讲政治的高度,这已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得到明确。即:“老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诸多领域,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2000.8.19)。应当真正认识到推进老年体育,对于维护老年人的权益,满足老年人特殊需求,保持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只有认识到位,工作才有可能到位;工作到位:即鉴于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实际,老年体育实行社会化运作的基础还比较薄弱,还缺乏捐赠和志愿老年体育发展的社会氛围,固应在一定时期内还要强调政府作用,各级政府及街道基层组织应把推动老年人体育纳入议事日程,实行宏观指导,创条件、给政策,解决具体问题,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身边场地、抓身边组织、搞身边活动;组织到位:即应当真正认识到老年体育具有社会共同需要的公共事业特点,为确保供给和加强管理,应由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或社区基层建立起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统一协调管理的行政体系,进行政策导向、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并以诸多执行性、服务性、中介性的组织机构,承担起分门别类的系统职能。

3.5 关注老年人交往活动系统建设,营造适应老年人身心特点的活动环境

老年人从社会参与的主流退出,其活动范围明显缩小,脱离社会愈久,其机能愈丧失越加速,老化进程亦带给老年人一系列的生理、心理和社会方面的变化,影响了老年人对环境的感知、判断、理解和行为。为此要鼓励老年人参与各种社会活动,使老年人交往活动增加,这样才能延缓生理机能的衰退。“凡是有社会生活的地方,就有闲暇和娱乐的特有模式。”(阿历克斯,英克尔斯《社会学是什么——关于这门学科和职业的介绍》,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85页)。老年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生活群体有自身独特的闲暇和娱乐需要及模式,他们需要在户外有可供安静的消遣活动和娱乐活动的场所,与其它各年龄层的人尤其是老年人本身交往,应当参照老年人的身心特征来规划和设计活动的空间环境,在社区或居民小区建设符合老年人特点的场地设施,让老年人更方便地参与体育活动,以弥补老年人衰退和丧失的机体能力,创造适合老年人的体育活动环境。目前我国适应老年人活动的场地设施建设还比较落后,因此,不仅要强调加大老年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力度,而且还应在设计中考虑到老年人身心特点。若把老年人以参与体育活动为主体的交往活动作为一个系统来考虑,是由二部分组成的,即:基本交往活动圈和扩大邻里交往活动圈。体现了适合老年人及群体交往性特点。

所谓基本交往活动圈是指老年人日常交往活动中,使用频率最高和停留时间最长的场所。主要局限于老年人住房周围领域,其间老年人交往的对象主要是邻里。老年人在这个交往活动圈内易产生安全感和亲切感。活动场地宜安排在地势平坦的地方,以羽毛球场大小为宜,也可容纳太极拳等各种动态健身活动,活动半径约180-220米,符合5分钟老年人出行距离[8]。

所谓扩大邻里交往活动圈是指以居住小区或居住区为出行规模的老年人交往活动范围。这是老年人长期生活和熟悉的空间,由于老年人对这里的人文、地理环境有很强的依赖性和怀旧感,因此,也愿意在此类场所进行交往活动。扩大邻里交往活动圈包括两个层次:一是小区级活动场地:这种场地可以以一个门球场地为中心,并与老年人活动中心、托老所配合,使老年人在不同的季节和气候条件下能开展各种户内外体育娱乐活动。二是居住区级活动场地:这种活动场地应该是开放的、生动热闹的、提供多人停留的地方。这样可大大增加老年人活动的灵活性、多样性以及活动频率。在此活动圈内的老年人,出于和同阶层老年朋友迫切交往的意向和需求,乐意与“志趣相投”的老年人交往。其活动半径不大于450米,适合老年人10分钟的疲劳极限距离[8]。通过这样规划设计的交往活动系统,就能使尽可能多的老年人得到增加正式和非正式交往的机会,有助于维持独立生活能力和参与社会活动的机会。

3.6 提高老年体育的组织化程度,做好对老年人体育锻炼的指导工作,让老年人的健身活动更加科学合理

通过对老年人的调查发现,缺乏组织是老年人不爱参与体育活动的主要原因之一。自我国第一个老年体育组织——老年体协——建立以来,老年体育组织获得了较大发展,但就目前情况看,由于老年体育组织还没有真正深入到社区,其对老年人体育活动的影响还较小。建议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建立旨在组织、指导老年人体育锻炼的机构,提高老年人体育活动的组织程度,并把这一工作当作为国家和社会分忧的大事来做。老年人身体和机能方面的特殊性,决定了老年人应有其独特的体育锻炼方法,另外,由于老年人对活动量和强度的敏感性,必须对老年人的锻炼进行科学安排与指导,否则可能会事与愿违。今后应加强针对老年人的体育科研工作,为其进行科学锻炼提供理论依据。

3.7 应当将独立、自我实现和尊严的理念溶入老龄产业的开发,生产符合我国老年人特点的体育设施器材及用品

老年人参加适度的以休闲、娱乐、康复、交流为主的体育活动可对其身心产生良好影响,有助于提高老年人生存、生活质量,而老年人生存、生活质量的提高,有助于老年人保持:“独立、照顾、自我实现和尊严”(《联合国老年人原则》46届联大),并最终对老年人实现“老有所为和幸福晚年”的愿望产生积极的影响。西方工业化社会强调个人利益和个人的独立性,从某种程度上,西方的社会保障系统将这一理念制度化了。老年人独立生活不仅为每一个人所追求,也被视为现代化社会的需要。这种理念带来的结果之一是发展以使老年人能独立生活的各种保障及照护体系。使老年人感觉自己是常人,帮助老年人具有常人的能力是这种照护体系的重点。东西方社会都珍惜老年人独立生活的能力,西方强调各种正规和非正规的护理,包括老年人体育需求的社会保障供给,而我国现阶段在社会保障能力较弱的情况下,实行的“家庭供养”模式更强调老年人对自身周围环境的调整,以适应自身的生活能力。如果我们重视并发展这一哲学理念,我国的老年人可达到和西方老年人生活一样的独立性。这样一种思想也会为老龄产业殿开一个以帮助老年人适应新生活能力的产品市场。也就说如果社会能够考虑老年人照顾问题,那么以调整和改变老年人生活环境为核心的老年人服务产业可能会被置于重要的位置。例如:如果体育锻炼设施及环境都是以青壮年为标本设计的,那么许多地方很容易给老年人带来困难。如果我们的体育用品设计不考虑老年人的特点,老年就不会光顾并购买。目前我国满足老年人特殊需要的老龄产业并未得到应有的发展,老年服务市场、商品市场远未建立。体育用品业在老年体育用品开发方面力度较小,市场上老年体育用品较少,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老年人的体育活动的参与。开发老年体育用品,既是商家的一个较好的商机,也是商家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的一种表现。不仅会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同时也有较高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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