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指与主体间性的辩证法——拉康对《被窃的信》的另类解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辩证法论文,主体论文,另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拉康在1966年编辑出版其此前30年的重要学术论文集《文集》时,打破了一般文集按年代编排顺序的做法,将作于1956年的“关于《被窃的信》的研讨班讲演”置于首篇位置,这一方面足见其对此文的重视,同时亦给读者造成了一种类似于“镜像阶段”的幻觉:即让读者提早预期了理论的“成熟”,将读者置于一个先行的将来时态。按照斯拉沃热·齐泽克的说法,拉康对爱伦·坡的《被窃的信》的解读标志着他的研讨班教学的第二个阶段,“强调的重点已经从语词、言语转向了语言,语言是共时性结构,是无感知的自治机制,它把意义作为自己的结果制造出来。如果说在第一个阶段(即《罗马报告》阶段),拉康的语言概念基本上还是一个现象学概念的话,那么我们在此看到的是‘结构主义’语言观,它把语言视为一个要素的差异系统。死亡冲动现在被等同于象征秩序本身:用拉康自己的话来说,它‘不过是象征秩序的一个面具而已’。这里的主要问题是意义体验的想象层面与产生意义的那种无意义的能指/意指机制之间的对立。想象层面是由快乐原则支配的,它努力寻求动态平衡,而处于盲目自动性中的象征秩序总是干扰这一动态平衡:它就是‘超越快乐原则’。人一旦陷入能指网络,这一网络就会对他产生压制效果;他就会成为一个陌生的自治秩序的一部分,此秩序不断地干扰其自然的动态平衡(例如,通过强制性的重复)”(181)。
显然,拉康此文的旨趣不在于对坡的故事作传统意义上的精神分析解读,那些期待着某种对坡的心理传记分析,某种对《被窃的信》如何暴露了其作者的神经病性格的说明而阅读此文的读者,肯定会对拉康的解读感到吃惊。因为拉康不仅没有将小说文本作为坡的疾病的症候,而且甚至也没有直接以写一个有关它的评论为目标来分析这个故事。相反,拉康利用坡的文本基本上是要引出他自己有关能指在人的主体性建构中的作用的理论。
拉康对坡的故事的分析是通过一种对精神分析实践的高度理论化反思来进行的,这一点在他的开场白中有着明确的表述:
我们的研究已使我们认识到重复的自动性(Wiederholungszwang)的基础存在于我们所谓的能指链的坚执(insistence)中。我们已把这个观念本身作为绽出(ex-sistence)或离心的位置(eccentric place)的相关物进行了详尽的阐述,如果我们严肃对待弗洛伊德的发现的话,我们就必须把无意识主体定位在这种绽出之中。我们知道,正是在精神分析所开创的经验领域中,我们可以把握人是沿着何种想象的路线而在其存在的最隐秘的深处显现出他被某种象征维度所捕获的。本研讨班的目的是要强调,这些想象的作用,不仅不能表达我们经验的实质,并且提示不出任何连贯一致的东西,除非我们把这些作用与连结并引导它们的象征链联系起来。(Muller and Richardson 28)
也就是说,《关于<被窃的信>的研讨班讲演》的要点是:象征能指链及其法则决定着与精神分析理论相关的主体性之效果;想象的产物“在此过程中只是表现为影子和映像”(Muller and Richardson 29)。一言以蔽之,“象征秩序对主体来说是建构性的。”因此,拉康的目的不是要进行一般意义上的文学批评,坡的小说本身只是他拿来演示自己的理论观点的材料,即“通过在一篇故事中展示主体从能指的旅程中接受决定性的定向”来说明弗洛伊德的著作所揭示的真理(即重复的自动性)(Muller and Richardson 29)。事实上,在仔细阅读《讲演》后将不难看出,这里的说明力量不是来自于坡的小说本身,而是来自于拉康阅读和分析这个文本的特殊方式。
坡的小说讲的是一个偷窃一封信的双重故事。这封信最早是寄给一位拉康称为“王后”的显贵人物的。王后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见到国王走进她的房间,便连忙若无其事地把信搁到桌上。大臣D进来,一眼就看清了当时的情景,于是当着无可奈何的王后和蒙在鼓里的国王的面公然偷走了这封信,并在原来的地方放了另一封信。王后雇佣警察局长为她找回此信。这位局长有条不紊地搜查了大臣的寓所,仍一无所获,便去向业余侦探杜宾求助。杜宾推算这位大臣很可能会和王后一样把信放在某个显眼的地方,认为这是最好的藏匿办法。果然,他发现这封信相当显眼地插在壁炉台上一个纸板文件夹里。他偷走了这封信,为了转移视线,也在原处放了另一封信。在拉康看来,坡的这篇小说可分辨出三个层次:“一个戏剧性情节,对情节的叙述,以及叙述的条件”(Muller and Richardson 29)。尽管小说的这三个层次不可能独立存在,但拉康对它们予以分别讨论以便阐明几个不同的论点。首先是戏剧性情节,拉康注意到,它是由两个场景构成的,他分别称之为“原初场景”(primal scene)和“重复场景”(repetitive scene)。这两个场景的地点有变化,但涉及三个人物的模式却是重复的。第一个场景发生在王后的闺房,涉及的人物是国王、王后和大臣;第二个场景发生在大臣的寓所,涉及的人物是警察局长、大臣和杜宾。情节是平行铺展的:大臣/杜宾拿走王后/大臣“藏”在显眼处的信,而国王/警察局长则一无所知。拉康感兴趣的正是这一重复的结构,而不是窃信案本身。拉康分析道:
因此有三个时刻,组织起三种主体发出的三次瞥视,这三种主体又每次体现为不同的人物。
第一种主体的瞥视什么也没看见:这是国王和警察。
第二种主体的瞥视看到第一种主体什么也没有看见,于是自欺欺人地以为保守住了所藏匿的东西的秘密:先是王后,然后是大臣。
第三种主体的瞥视看出前两种主体把本该藏起来的东西暴露在谁都能找到的地方:这是大臣,最后是杜宾。
为了从整体上把握上面所描述的这种主体间的复杂关系,我们不妨从传说鸵鸟躲避危险的方法中寻找一个范例,因为这种方法最终也可以用于政治场合,像在这儿一样分摊到三对人物身上:第二对人物相信别人已经看不见自己,因为第一对人物已将头钻进沙子,结果却让第三对人物乘机轻而易举地攻其后方。(Muller and Richardson 32)
三种主体即依次分别由不同人物(个体)占据的三个基本位置,这三个位置构成的三角关系实际上决定了占据它们的那些人物的行为。因此,第二个场景重复第一个场景,就不仅是因为它们都包含了窃信事件,而且是因为这两起窃信案恰恰是由一个相同的主体间关系结构促动的。拉康这里的论点是,卷入事件中的那些个体的行为,只有根据一个重复性的主体间结构,而不是根据那些个体的意图、目的或兴趣,才能得到解释。于是,拉康指出,这里给出了一个弗洛伊德在《超越快乐原则》中所描述的“强迫重复”(Wiederholungszwang)——拉康用法语改译为“重复的自动性”(I'automatisme de réprétition)——的绝佳实例。弗洛伊德注意到,许多神经病症候(以及许多日常生活
中的症候性行为)总是一再重复地表现出来。就这些症候实质上是以一种伪装的方式重复
基本的创伤经验(对这些创伤经验的记忆已被压抑进无意识)而言,对这种痛苦经验的不
断重复显然是不能由快乐原则来说明的。在弗洛伊德看来,“强迫重复”乃本能之普遍
具有的“保守”性质的结果:
因此,让我们假定,一切有机体的本能都是保守性的,都是历史地形成的,它们趋向于恢复事物的早先状态。于是,我们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有机体的发展现象必须归于外界的干扰性和转变性影响。原始的生物一开始并没有要求变化的愿望;如果环境一直保持不变的话,它就始终只是不断地重复同样的生命历程。最终在有机体发展史上留下印痕的必定是我们所居住的地球的历史以及地球和太阳的关系的历史。(40)
根据这种“保守”性质,弗洛伊德在自己的理论中引入了死亡本能的概念:
生命的目标必定是事物的一种古老的状态,一种最原始的状态;生物体在某一时期已经离开了这种状态,并且它正在竭力通过一条由其自身发展所沿循的迂回曲折的道路挣扎着回复到这种状态中去。
如果我们把这个观点——一切生物毫无例外地由于内部原因而归于死亡(即再次化为无机物)——视作真理的话,那么,我们将不得不承认,“一切生命的最终目标乃是死亡”,而且回顾历史可以发现,“无生命的东西乃是先于有生命的东西而存在的。”……由此,最初的一种本能产生了。这种本能就是要求回归到无生命的状态中去。(41)
那么,拉康是怎样把他对《被窃的信》的分析与弗洛伊德的这些推论联系起来的呢?首先,拉康注意到,情节中的第二个场景重复第一个场景的结构,而这种重复决不是快乐原则作用的结果。大臣之占据王后的位置不能由其内在的心理张力状态来解释,而只能由一个由三个位置构成的主体间性结构来解释。拉康提醒读者注意这后一种解释模式实为其基本公式“无意识是大他者的话语”的另一种说法:要想把握某个个体的无意识,那就要把握将该个体建构为一个主体的主体间关系(即自我和大他者之关系)的结构。拉康进而论证重复的自动性之基础存在于能指链的“坚执”中,而为了将这一特定的语言维度引入他的分析,拉康遂从坡的小说的情节转到了对它的叙述。
在拉康看来,《被窃的信》具有几个叙述层次,而整个故事是由杜宾的一个不知名的朋友叙述的。拉康强调指出,情节的两个场景是分别在不同性质的对话过程中叙述的:
很显然,如果真实的事件的两个场景的确是分别在不同的对话过程中叙述的,那么只有理解了我们在教学中提出的那些观念,才可能认识到,这不仅仅是展示叙述的巧妙的问题,在这里,不同的对话本身在它们对言语力量的相反运用中,具有了一种造成一个不同的戏剧性情节的张力,我们的术语将把它描述为是在象征秩序中展开的以区别于真实的事件。(Muller and Richardson 34)
在坡的小说中,戏剧性情节的“原初场景”是在警察局长和杜宾的对话过程中叙述的。拉康在这里强调的是,警察局长对大臣偷走王后的信的讲述本身是一个间接叙述:警察局长把别人(显然是王后本人)告诉他的故事告诉给杜宾(及其朋友,即小说的叙述者)。进行这样的叙述的至关重要的前提是,叙事的内容在复述中既不减少也不增加,警察局长的叙述本质上是一个保证“精确地”传达王后的信息的“报道”,而他的言语在这种情况下是完全透明的。换言之,第一个对话依赖于一种作为简单的信息交流的语言模式,从而忽略了言语可能具有的非信息传递的、行事的维度。
杜宾把信从大臣的宅邸找回的这个场景是由杜宾自己在与他的朋友的对话中叙述的。在拉康看来,这个对话的最引人注目的特征是,杜宾以有关方法论的广泛博学的题外话来引出他的叙述,以解释他何以会在警察的所有努力都失败时成功地找到那封信。杜宾是从一个在“猜单猜双”的游戏中赢了他的所有对手的小神童的故事(766—767)得出结论说,推理的成功取决于推理者的智力与对手的智力的“彻底认同”。这样的“认同”要求推理者超越自己的思维方式——因为这些方式受到个人的目的和才智的局限——而且要把注意力集中在界定主体间场域的结构关系上,而推理活动正是发生于主体间场域中的。因此在杜宾看来,警察局长和他手下那帮人之所以屡屡失误,首先是因为缺乏这种认同心理,其次是因为对对手的智力估计不当,更正确地说是由于压根儿没去估计。他们只考虑自己的神机妙算;在搜寻任何藏匿之物的时候,他们想到的只是他们自己会采用的藏匿模式(767)。对此拉康认为,杜宾的叙述是在“真理的界域”(the register of truth)而不是在“准确性的领域”(the domain of exactitude)里运作,这个界域完全位于别的地方,严格地说是位于主体间性的基础之上。拉康把杜宾的叙述比作魔术师的幻术把戏:
还有什么比在桌上翻牌的动作更令人信服呢?它是如此令人信服以致我们有一会真的相信魔术师像他所保证的那样确实表明了他的戏法的过程,而实际上他只是在更纯粹的形式上更新了它: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推测能指对主体的主宰地位达到了何种程度……然而我们又感到一点疑心:如此炫耀博学是不是预定要向我们揭示这出戏剧的关键词呢?如果魔术师这次不再蒙骗我们要泄露他的秘密,而是推迟实现要让我们明白的许诺,并不让我们看到点什么,他还是否会在我们面前重复他的戏法吗?如果通过他的一个虚构的创造真正地欺骗我们,那可真是魔术师的登峰造极的成就了。(Muller and Richardson 36—37)
也就是说,杜宾的叙述通过向我们暴露其推理的方法同时又向我们隐匿此方法是如何运用于破案的,从而再现了“真理域”。这正如海德格尔的真理观所表明的,“那么,当我们愿意听取海德格尔在去蔽(aletheia)这个词中向我们揭示真理的把戏的方法时,我们重新发现了真理透露给她的爱好者的秘密,通过这个秘密他们懂得了,正是在隐匿中真理才最为真切地向他们显露”(Muller and Richardson 37)。换言之,正是在杜宾的推理和揭示过程的进行中,“真理在这里显示其虚构的安排”(Muller and Richardson 34);也正是通过行事的言语的创造新事物的能力,真理被带出场来。
通过引入海德格尔的这一真理观——即真理同时既显露又隐匿自己,使拉康得以将自己的分析领域从坡的文本的表层转换到其潜在的意义。现在,拉康从坡的“戏剧性事件及其叙述”转到了“叙述的条件”这一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层面。在拉康看来,整个戏剧性事件的场景的转换,主体在移位中的互相交接,都是以那封被窃的信为轴心展开的,它是故事的“真正的主体”。然而如此重要的一封信我们从故事中却对它知之甚少,无论是关于寄信人还是它的内容:“情书或密谋信,告密信或指示信,催促信或求救信,我们只知道一件事:就是王后不能让他的夫君知道这封信”(Muller and Richardson 42)。当这封信从王后转到大臣再转到杜宾最后完好无损地归还王后,它的内容在这个“象征回路”中是无关紧要的,其对相关主体的影响取决它被转移至不同的位置。还有什么比这封内容缺失的、被不断移置的“信”更符合拉康的“无所指的能指”的定义呢?拉康毫不犹豫地把它指称为“纯粹的能指”,它也是欲望的能指,他者欲望的能指。被窃的信作为能指并不存在于现实中的“任何地方”,警察在大臣的宅邸到处(这个到处是在穷尽一个空间的意义上来理解的)搜查过了但却没能找到它这个事实就表明了这一点。“因为能指是独特存在的单位,本质上它只是某种缺场的象征。因此,我们不能像说其他东西那样说被窃的信一定在或不在某个特定的地方,而是要说它与其它的东西不同,无论它去到那里,它都将在和不在它所到的地方”(Muller and Richardson 39)。这样,被窃的信这个能指就涉入了“真理域”。正如拉康在1955年4月27日的最初讨论《被窃的信》的研讨班讲演中指出的:“只有属于真理秩序的东西可以被隐藏起来。被隐藏的是真理而不是信。对警察来说,真理是无关紧要的,对他们来说只存在着现实,而这正是他们找不到任何东西的原因”(Lacan 202)。不过,这封信的真理并非仅仅存在于其意义中,而坡从未透露被窃的信的内容是因为:“不仅信的意义而且还有信的文本,使它们传播开来将是危险的”(Muller and Richardson 41)。换言之,这个作为一种物质对象的能指本身卷入了其象征性的真理之中——正是此能指的物质性使它可以行事性地改变人的世界——而这一点正表明了这个能指不同于任何其它的对象,因为它同时既是真实的也是象征的。
在拉康看来,这个能指的“位置”是由它于其中不断被移置的象征系统决定的。例如,只有在一个象征秩序中,我们才可以说这个能指是“某种缺场之物的象征”,一如一张纸条甚或一个空档可以象征着图书馆书架上的某本书的缺场。反过来说,“藏起来的东西只是不在其位的东西”,就像一本书被错放到另一个书架或另一个架位上那样。鉴于真实的东西“总是在其位的”,象征的东西则拒绝被定位(Muller and Richardson 40)。因此,在拉康对坡的小说的解读中,那封至关重要的信与其说是被窃了,还不如说是被移位了。按拉康的词源学解释,“被窃的”(purloined)意思是“被延长的”(pro-longed)或“被放在一边的”(Muller and Richardson 43),也就是说,所谓“被窃的信”即是一封路程被延长的信,一封在象征秩序的循环中被移离其路径的信。
由于作为能指的信“不存在于任何地方”,因此它不可能合法地“属于”任何人。对拉康来说,在一个能指从一个人传递到另一个人的整个过程(即通常所谓的“交流”)中,个人是不重要的。拉康下面这段简要描述信在与王后的关系中所起作用的话也许最为明确地表明了这一点:“此后,不管王后选择怎样处理这封信,这封信总是一个契约的象征,而且,即使收信人不接受这个契约,这封信的存在仍然将她置于一条象征链上,此象征链与构成她的信念的象征链是不同的”(Muller and Richardson 42)。王后对这封信的短暂“持有”完全改变了她的主体间位置,即她相对于小说中的所有其他人物的地位,而这种改变是与信的具体内容以及寄信人的身份无关的。“信”对王后的改变作用同样适于其后分别“持有”“信”的大臣、杜宾。因此,拉康得出结论说:“我们的寓言的目的是要显示信及其转移规定了他们(故事的主体)的出场和角色。如果它是‘待领的’,那他们就要经受痛苦。如果他们从它的影子下通过,他们就会变成它的映像。如果拥有这封信(falling in possession of the letter)——了不起的语言歧义——信的意义就会拥有他们”(Muller and Richardson 44)。拉康在这里要强调的是,能指对所指的“优先性”构成了“主体间性的基础。”我们不可能通过拥有能指而得到些什么。恰恰相反,由于拥有一个能指,人被卷入游戏的旋涡,与自身的意图相反,忠实地扮演着给定的角色。操纵游戏的不是个人的能力和性格,而是以能指/信为中心配置的象征位置。能指/信的移位操纵了人,并决定其主体性。主体被能指创造出来,并在对自身情境的彻底无知中被能指所操纵。人完全不知道信的内容,就被空白吸引,结果主体被缺失者捕获,并从属于它。于是,拉康下面这段被广泛征引的话便成为他的此篇《讲演》之寓意的最好说明:
如果弗洛伊德越来越令人震惊地发现和再发现的东西有什么意义的话,那就是能指的移位决定了主体的行为、主体的命运、主体的拒绝、主体的盲目、主体的目标和结局,尽管他们具有天生资禀和社会习得,也不管他们的性格和性别;而且无论愿不愿意,一切可能被认为是心理要素的东西,都将遵循能指的道路。(Muller and Richardson 43—44)
在拉康的分析中,杜宾把信交给王后,可比之于精神分析医生给病人解除了症候,并在治疗结束时获得相当可观的酬金。然而,杜宾不是以金钱交易作为手段“退出象征循环”,而是自己也进入了此循环中,因为他留下了一封写有报复性的两行诗的替换信,有意让大臣知道是他窃取了那封信。这样,他就好像被水底下的逆流拖拽进了三角结构的二号位(Muller and Richardson 50)。即他也像王后、大臣那样陷入了想象的错觉之中。这表明象征循环机制的运转是无情的,作为分析者的杜宾尽管能够理解第二个场景只是第一个场景的重复,从循环之中,因而自己也受困于这一分析过程。在拉康看来,分析者并不是“理应知道的主体(the subject who is supposed to know)”,他的效率不是来自于他的智力,而是来自于他在重复结构中所占据的位置——即作为以信易信(或以能指替换能指)之地的主体无意识的场所(Felman 43)。拉康对坡的故事的分析企图表明,人的目光自以为有觉有知,而实际上往往为其受限制的存在情境所蒙蔽;每一个角色均代表不同的自我中心,其基础为自恋癖的虚幻作用。于是,每次发生窃信事件时,信的持有者都被置于无可奈何的境地;轻易陷入拥有这封信的境地,就是轻易陷入移位的境地,就是重复符号完整性的幻觉;此时赢者自己被困于想象的王国中了,而输者则意识到自己曾经被困于那个王国中。因此,在这场“窃信”的游戏中没有哪个主体会成为真正的赢家,真正的赢家是那封信(能指),正如拉康在讲演的最后一句话所表明的:“‘被窃的信’而且是‘待领的信’意味着,信总是会抵达它的目的地”(Muller and Richardson 53)。
拉康把坡的故事作为精神分析的寓言来读,但它也是一个阅读的寓言,因为它表明文学的和精神分析的叙事均依靠重复的结构以便对经验作回溯的理解。正是这个故事中的第二个场景使读者得以理解第一个场景并作出新的解释,因为故事表明只有当我们发现自己能够重复某些场面时,我们才能对过去的事件作出理解和评价。因此真正的阅读即是重读,正如罗兰·巴尔特所言述的,“重读与我们社会的商业和意识形态习惯反其道而行,故事一经消费(‘狼吞虎咽地吃光’),此习惯即令我们‘弃之一旁’,另觅故事,另买书籍,仅边缘型读者(幼童、老人、教授)可耐受重读,本书则一上来就在此提出重读,盖唯有它可使文免以重复(不着意重读者处处只读及同一个故事),可于文的多变性和复数性内增值文”(77)。
故事中的警察显然为受制于“社会的商业和意识形态习惯”而不会重读者,因而他们只能“读到同一个故事”——他们不可能找到那封信。杜宾看出第二个场景是第一个场景的重复,他是在进行重读,故他能意识到文本对“自我”的挑战,从而突破“自我”的想象界域,成为能在文本中“再生产”出新的意义的主体。因此,对于批评者来说,这是一篇关于文本在现实中占据什么位置的作品,关于主体是如何建构的作品。
在拉康看来,坡的这篇小说展现了一种欲望的结构,这种结构以三角形式把人物分类,并且只有通过人物之间的差异才重复出现。这些人物随着信(能指)的移位而相互交换位置,并因此而改变其主体身份。信在这里不是作为一个意义单位(所指)起作用,而是作为能产生某种效果的能指起作用。当它迁移时,它将不同的意义吸于自身,它介入不同的权力关系并决定主体之所是和之所为。于是,在拉康的解读下,坡的小说成为了一个关于能指对主体的建构功能的寓言。正是对信(能指)如何决定了主体的行为和命运的强调,使拉康的文本分析既不同于专注作者和人物心理的传统精神分析批评,也不同于沉湎于纯粹的语义和结构分析的形式主义批评,拉康关注的是文本形式结构所能启示的主体的真理,而这一点正是他成为当代意识形态批评的灵感源泉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