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世界”理论_虚拟世界论文

“第四世界”理论_虚拟世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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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1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39-8041(2006)02-0005-08

“第四世界”即“世界4”,是我继波普尔的“三个世界”理论之后提出的一个新概念。它是对近三十年出现的一类与虚拟世界直接相关的新事物的描述和界定,意指20世纪70年代以来,人类借助电脑网络、电子通信、虚拟技术以及丰富的想象力将光、电、色、能、数字与信息集于一体,对宇宙万物和人类社会的政治经济、科学文化、日常生活模拟缩合,构建起的一个与“自我”紧密结合的新天地。它是对虚拟现实、网络世界和信息集合体等新实体的综合。它有构成的物质基础——信息、电脑、传媒网络和创造主体人本身;它有其存在方式——赛博空间和赛博时间;它有存在的认识论和本体论根据——人的虚构能力、创造能力、实践能力和辩证方法。它还有现实社会中的庞大人群——在线者、虚拟人和网络社群。它与波普尔的“世界3——客观知识世界”有质的区别。它突出展示了人的主体性、超现实性、虚拟性、想象力、构造力和实践性。它既标志人类社会、人类认识、人类实践进入一个新阶段,也标志宇宙进化在地球上构建出一个新世界。其革命性作用将势不可挡地占有这个社会,渗进人类政治、经济、军事、文化艺术以及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转变自我和肉身长期以来的被动角色,以及自然时空日益对拥挤的人类束缚和限制。特别是人类利用电子技术制造的一片片光怪陆离的现象和“实体”,意味着由“赛博空间”、“赛博时间”、“虚拟城市”、“模拟现实”、“无边界国家”、“电子人”、“硅人”等各类人造物构成的一个多姿多彩的神奇世界,必将把人类带进一个超越数千年文明史的新时代。那么究竟何谓“第四世界”?它拥有怎样的形式,具有怎样的特征?拥有怎样的文化性质和社会价值?划分“世界4”的本体论和认识论根据是什么?它与“世界3”是否有本质区别?本文将就这些问题逐一论述。

一、“世界4”的界定及基本特征

众所周知,至少从古希腊时代起,人类就将世界一分为二,一个是理念世界,即共相世界或精神世界,一个是原子世界,即具象世界或物质世界。到了中世纪,理念世界变为天堂,物质世界变为人世;直到19世纪,物理学家马赫才将世界一分为三,即由物质要素构成的“物理世界”,由心理要素构成的“精神世界”,以及由物理要素和心理要素相结合构成的“身体世界”或“自我世界”。然而,由于马赫认为这三个世界归根结底都是源自人的感觉,以致根据他的“世界要素一元论”,认为宇宙中只存在一个“感觉世界”。到了20世纪60年代,波普尔认为传统的“世界理论”根本不足以说明现实世界的本质和规律,于是就系统提出“三个世界”理论,即“世界1”——物质的自然界,包括一切物理的对象和状态;“世界2”——主观精神世界,包括人的心理素质、意识状态和主观经验;“世界3”——客观知识世界,即“思想的客观内容的世界,特别是指科学思想、诗的思想,以及艺术作品的世界”①。

而我所谓的“世界4”——虚拟世界和网络世界,则既类似毕达哥拉斯的“数字世界”、柏拉图的“理念世界”,以及黑格尔的“绝对精神世界”,但又不尽然,因为这些世界毕竟是人类思维对现实世界的主观描述和构建,主要指谓一种非感性的抽象世界。而“世界4”则是 20世纪人类利用高科技发明创造的产物;是人类在长期社会实践的追求中,由数学家、科学家、电脑专家、编剧导演和各类技术人员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信息资源、影视技术和想象力将前人的理念世界现实化、影视化,演变出的一个有别于上述三种世界的崭新世界。

换句话说,这个世界实质上是在前人预设的世界基础上形成的一个以当代科学技术和人文精神相结合为主要体征的新世界。它是第四次科技革命——电子信息革命的产物。它是虚拟技术在信息和网络技术推动下的迅速发展给人类带来的有关时间和空间的无穷构想和再造形式。它鲜明地显现了人类再生产空间和时间的能力。在这里,各种模拟实体、虚拟现实,包括虚拟时空、虚拟历史、虚拟战场、虚拟市场、虚拟赛场、虚拟赌场、虚拟社团、虚拟主体,应有尽有,层出不穷。它将光、电、色、能、数字与信息集于一体,构造出和显现出一个源于自然而高于自然,源于人类而高于人类,源于信息而高于信息的新世界。它可以再现天体演化和生物进化的过程,可以再现人类远古时代的各种行为和状态,表现人类的各种神话传说和离奇幻想。它可以利用各种传媒给予表达和表现,甚至可以像海市蜃楼般地将整个城市、整个地区虚拟化,让人类可以身临其境,自由享受各种美景仙境。

这个新世界通常拥有如下特性:它是一个自为的、人造的世界,而非一个自在的、自然生成的世界。它是一个基于现实和想象模拟或虚拟的世界,而非现实中实际存在的世界。它是一个可视、可听、可感知、可推断、可直接参与、直接操作的世界,因而又不是一个可以离开具体的物质实体独立自存的世界。它就像“世界2”不可以离开人的大脑一样,也不可以离开电脑、信息网络或各种媒介,但是它又与“世界2”不同。“世界 2”是—个不可视听的精神世界,一种主观心理活动、纯属个人的世界。“世界4”则不同,它虽为电脑所展现,但电脑却不像人脑那样完全占据主动、自觉、能动和创造性作用的位置。电脑只是“世界4”得以构成、存在和显现的载体。它是人脑的延伸和不可缺少的工具。没有它,就像没有飞行器人类就不能飞越海洋一样,也不能构建“世界4”。正是借助电脑,使得“世界4”不同于主观世界。它可以被人们普遍地感知,且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确定性。不像主观世界那般瞬息万变、捉摸不定。它的画面可以像一尊雕塑亲切可见,只是雕塑可以独立自存,而“世界4”离开电脑和相关机制、设备立刻就化为乌有;正是在“世界4”中,贴切地体现了“自为是其存在的虚无的基础”,体现了“自我、自为和它们的关系维持在一种无限制的自由的界限之内”②。

因此,“世界4”也不同于波普尔的“世界3”。“世界3”是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客观知识世界。它有自身发展演变的规律,一旦为人类构成,就单独地存在和发挥作用。但是,“世界3”显然容纳不下“世界 4”。因为“世界4”不像书本上的文字那样死板,不像雕塑那样凝固,更不像一切人造物都有一个时空界限。它的每一个画面虽然都像一幅油画那样确定不移,但是一幅油画永远只是一个形象,而电脑却可以显现无穷多个画面。在这里,人类所拥有的构造力和表现力不仅可以使古典画派望洋兴叹,就是现代的印象派、抽象派艺术家也望尘莫及。

现代艺术家创造的艺术品固然会给审美主体带来更多更大的想象空间,但它毕竟只是一种被观察、被欣赏、被审美的对象。这与人们可以直接参与其中的电子游戏、电子艺术、虚拟艺术相比,完全具有不同的性质。“世界4”是审美主体和审美对象、参与者和作用对象、创造者和被创造者、构造者和被构造者、观察者和被观察者、理论实体和实践实体既对立又统一的世界。对于“世界3”而言,一幅画永远是一幅画,而一个电子游戏则不然,没有游戏者就没有任何游戏,也就不会有任何画面。在电子游戏中,不同的游戏者,由于兴趣爱好、知识背景、创造力和想象力的不同,完全可以拥有不同的游戏画面和游戏内涵。在其中,“人们完全可以用语言编织一个丰富多彩的织锦来描绘自己在这个世界中编织而成的肖像”③。

当然,与之相比,宗教和神话也是一个具有丰富想象力的世界,但是这两者毕竟只是一个主观世界或部分物化的世界。比如,《圣经》、拉斐尔的《西斯廷圣母》等都是宗教神话物化的产物。而“世界4”却不然,它是现实世界的扩展和演绎;它是真实世界的缩影和凝聚;它有物质,却没有重量;有图像和文字,却没有油彩和笔迹;它拥有实体却没有空间,拥有历史却没有时间。支撑这个世界的根基就是数字、文字、图像、语言、网络、代码和信息。它是物质的精神、精神的符号、符号的代码;它是科学之技术化的产物,是抽象之符号化的作品。它融神话、哲学、科学和艺术于一体;它将人类和自然、物质和语言、信息和符号、真实和虚假、美丑和善恶结合为一,共同建造了一个神奇无比、美妙无比的新天地。

这个新天地作为实有和虚无的统一,又决定它具有超距离和超时空的显著特征。其中的一切天体都可以在荧屏上显示;一切飞行器都可以在荧屏上高速运动;各种战争和竞技可以在荧屏上角逐;人类祖先、恐龙、猛犸象等可以在荧屏上死而复生,且栩栩如生。它没有时空界限,整个宇宙都可以在其中展开。这里,大小无尽、老幼无别、前后无序、高低无差、方圆万变;永恒性和短暂性都失去意义;时间和空间都变成一种纯粹的观念和存在,“这存在借其存在而不存在,借其不存在而存在”④。人的肉体在现实中可以消失,但在虚拟世界中,却可以保存其信息和形式。人们相信总有一天可以利用保存的信息让死者从荧屏上走出回到人间。届时,将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证明:“世上万物都取决于认识:个体生命本身就是它所沉思的前后关系的构成要素。”⑤主体生命是彻头彻尾的一种通过参与活动而显现的存在。它在通过显现万物使自我意识现实化的同时,也使一些非自我的关系现实化。所以,主体性实际上只是这样一种存在方式,借助它使我们属于或外化为另一种非主体的东西。它作为存在主义的开放模式或暴露模式在“世界4”中表演得淋漓尽致。

概括地说,“世界4”与“世界1”相比,更具主观性、想象性、虚假性、模仿性、创造性、社会性、人性、非物质性、超时空性和隐蔽性;与“世界2”相比,更具可感性、可推断性、可交流性、持久性、娱乐性、知识性、广泛性、实用性、可存储性、暴露性;与“世界3”相比,则更具虚拟性、变动性、开放性、简单性、普遍性、高效性、迅速性、经济性、集中性、凝缩性、自我调节性及可操作性。正是这些特性,集中体现了“世界4”的有和无、实和虚、静和动、人和物、主和客、内和外,以及时间与空间、有限和无限、抽象和具体、理论和实践、可观察与不可观察的对立统一性。它的构成质料是信息,其外在形式或量的特征是数字,它的内在本质是人类大脑的自由建构。正是它更随心所欲地展现了人类的想象力和创造性;更充分地证明一切信息都融合着主观精神和客观内容,就像语言不是一种客观存在或实体,而是一种价值一样,“世界4”“就是一种转码,即一种代码调换为另一种代码;就是从语言的一个层次到另一个层次;从一种语言到另一种不同语言的换位”⑥。正是通过语言和代码的不断换位,使“世界4”的内容和领域不断加深与扩大,几乎到达无所不能的程度。

二、“世界4”的物质基础及存在方式

“世界4”虽然与现实世界有别,但同样有存在和成型的物质基础,只是这种物质基础既不是古人的金、木、水、火、土,也不是现代人的基本粒子和元素,而是借助电子运动和能量得以显现的特殊物质形式——信息的各种有序运动及其构建的新形式。因此,“世界4”就是人类利用电子、能量、信息、数字、理念和创造力构造的虚拟现实。在这里,若没有物质运动,没有人类思维,没有电子流动和能量转换,就不会有虚拟世界的产生。只是构成“世界4”的最重要的物质基础是信息。特别是自20世纪人类进入信息时代和后工业社会之后,信息技术和信息化便开始广泛成为人类生命的首要意义和社会文明的最高标志。信息作为一种特殊的存在形式,由于其性质带有很大的主观性、虚拟性、建构性、能动性、多元性、不确定性、相对性、协同性及实用性,与人之生存和历史进程紧密相关,故信息作为人之思想和语言的构造物不同于客体算子和主体活动,而是代表认知的组成规律、经验的抽象形式,显现出人类能动地创造概念、建构理论的能力。因此,尽管“世界4”的外在形式是编码或数字,但是其内在本质却是主体的能动性意识,即它是在对物质、心境、言语和文字符号进一步抽象的基础上,形成的编码信息。它是迄今人类创造的最高层次或最高一类的信息。由这类具有更抽象意义的code信息编织成的世界就是“世界4”;而且正是通过编码沟通了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之间的紧密联系,成为两者共同拥有的部分,反映了两者在编码信息层次上的统一性。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说虚拟世界不虚,有其实在的成分;现实世界不实,有其虚拟的要素。

然而,只有信息并不能成就虚拟现实构造出第四世界。就像自然界是“世界1”的载体,人类大脑是“世界2”的载体,语言文字是“世界3”的载体一样,电脑网络和电信传媒也是“世界4”的载体。在这里,网络就是虚拟世界的神经,电脑就是虚拟世界的神经元,在线(online)者就是操纵网络的新存在、新生命(being)。正是通过这种具有物质性和实在性的人机系统,才使线外(offline)者有可能变成在线者或线上者,现实的人变成上网络人或虚拟人,“世界1”的人变成“世界4”的人;使得现实生活中的人通过网络系统相互交往、相互作用,使信息通过网络而转化为虚拟现实,才使“世界4”中形成为数众多的、各色各样的上线社群;“并使得这些线上的社群拥有自己的行为规范和个性,分享着意义和忠贞”;“通过事实上存在着的一致性协议、特指性的语言(如缩写语、行话和符号等),以及强大的社会网络构成等,使得以一种形式或另一种形式确实存在着的在线社群富有现实社群或地理社群的意义和特征”⑦。

正是因特网这种物质形式,才使得个人和社群享有更多自由,既能挣脱物质世界的疆域,又能摆脱社会文化、意识形态等因素的束缚,自由结合形成新的网络社群。“在这些虚拟社群中,人们能够在屏幕上自由地使用词语交流幽默,进行争论,从事智力演讲,经营商业活动,交换知识,分享情感支持,制定计划,集体讨论,闲谈,争斗,恋爱,发现新朋友,丢失旧朋友,玩游戏,调情,创造五花八门的艺术品,进行最广泛和最无聊的谈话。”⑧不可否认,这些都是虚拟世界中的事件和行为,具有虚拟性质,但是它们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信息和网络,以及所反映的生活内容的实在性却是显而易见的。

“世界4”作为一种特殊的实在世界,理所当然具有自己的时空形式。其空间形式就是赛博空间(cy berspace),也即可操纵航向的空间(navigable space)。它是一个概念空间(conceptual space),不是一个现实空间,因此“赛博空间不是由一种同质的空间组成,而是指谓无数个迅速膨胀的空间。每一种空间都提供了一种不同的数字相互作用和数字通信的形式”⑨。而且,这些空间形式通常都能够被归属于因特网、虚拟现实或模拟实体中那些没有广延性的超距离存在。在赛博空间中,不存在物理约束力来指令那些被描绘的虚拟空间的动力学或时间和空间的性质;也不存在地球引力或摩擦力。它不限于三维空间,因为任何二维的平面或者点都可以展开和显示另一个多维的空间环境。因此,赛博空间可以是非连续的、多维度的和自我映射的;现实空间中的所有原理都可能违反赛博空间。赛博空间的特征和约束力都只是由那界定特殊的数字空间的说明书来决定。它的出现往往决定于人的需要和知识背景,而且总是随着观念的变化而变化,随着观念的成熟而延伸。

在这种缺乏物理学定律的空间和建筑形式中,人的头脑能够在身体之外自由探索。这种空间是以各种途径在全社会由在线者或叫“空间制造者”建构和抽象出来的。当一些赛博空间确实拥有一种外在的空间形式的时候(即三维虚拟世界),它们只是存在于编码中,是一种0和1的结合;它们没有重量和质量;它们是一种无限的、非物质的无固定位置的空间,只是采用了一个阈限的空间形式。这种虚拟的阈限空间,就像虚拟的山洞或小屋一样,其实是既没有这里,也没有那里,既没有真实和生气勃勃的东西,也没有生和死;它只是一个在效果上发生而实际上没有发生各种事件的虚拟领域。这恰如美国学者米切尔 (Mitchell)于1995年作的解释:“它确实是反空间的。你不能说它在哪儿,或描述它的可以记忆的形状和比例,或者告诉一个陌生人怎样到达那里。但是在不知道事物在哪里的时候,你却能够在其中发现它们。网络是一种特别的包围性的、无处不在的环境,然而立刻也能变得到处都在。你不能走向它,但是你能够从身体上发生的任何地方在网上进行联机。网络的交互作用的完全空间化打断了地球编码的钥匙。”⑩而且正是这种打断,才使得我们第一次真正体验到黑格尔对空间的规定,即“空间是非感性的感性与感性的非感性”的辩证统一性(11)。体验到空间的可视性、相对性、不确定性、变动性,以及可以脱离实物内容的纯粹形式性。

虚拟世界的时间形式也是赛博时间(cybertime),即流动性的时间。它也是一个概念时间,不是自然界中可以用秒、分、时、日等计时单位测量的时间,而是类似于海德格尔所谓的由“此在”感知和揭示的时间;它通常“绽露为此在的历史性”(12),以及与烦相联系的日常性。因此,在虚拟世界中,“时间作为己外存在的否定性统一,同样也是纯粹抽象的、观念的东西。它作为那种存在的时候不存在、不存在的时候存在的存在,是被直观的变易”。没有人的视觉、知觉和知解力 (understanding),就没有时间的流动和流动的时间。因此,“时间如同空间一样,也是感性或直观的纯粹形式”(13),而且与赛博空间一起表现为一种流动的建筑物形式。这种“流动的建筑物在形态和性能上就好像一个人一样,能够呼吸、搏动和跳跃。它是一种其形状可视目睹者的兴趣而定的建筑;是一种欢迎我就开放,防备我就关闭的建筑;是一种没有门和走廊的建筑。在那里,下一个房间总是在我需要它的地方以及我需要它是什么的地方出现。流动性建筑物制造了流动的城市,这些城市总是随着价值的改变而变化,在那儿具有不同知识背景的访问者看到的总是不同的陆标”(14)。

随着虚拟技术和“世界4”的迅速辐射,各种新的混合时空,各种不同的赛博空间和时间在不断涌现。首先是因特网,形成了从局部到地区乃至全世界都是相互联结、相互贯通的网络。在那里,浩瀚无边的宇宙被浓缩为一个一览无余的区域。其次是因特内网 (intranets),它作为一个单位、公司或国家的内部网络,具有私人性、个体性和非公开性。它通常是个体的扩展,是封闭的“主体”在网络中的再现。它对外是个秘密,对内则是公开的信息。它与一个“主观王国”的区别就在于可以利用信息编码形式将人脑中的秘密储存在一个同样是隐秘的网络软件中,使其成为一个更安全可靠的思想客体。再次是各种虚拟现实,如虚拟的宇宙、地球、城市、银行、工厂和大学,以及虚拟的恋爱、婚姻、家庭和婴儿等。在这些虚拟现实中,赛博时空变得更加扑朔迷离、变化万端。这里,既不存在牛顿的绝对空间,也不存在爱因斯坦的四维时空,而是一个伴随着意识流自由流淌的时空之河。特别是,只要浏览一下全球的城市发展现状,就不难发现,现在不仅分散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科学城”具有虚拟城市的特征,就是原本一些古老的城市,如纽约、东京、伦敦、巴黎、法兰克福等,也都由于包括金融、保险、地产、法律服务、广告设计、信息搜集,以及科技创新和开发等先进服务业的网络化、全球化,而失去传统城市概念,带有更多虚拟性质。因为正是在这些城市中,体现了人类利用虚拟技术和丰富想象力构建的复杂的虚拟现实和高度信息化、数字化、概念化、符号化、透明化、虚拟化、艺术化等虚拟空间的特征。

三、“世界4”的文化性质和社会价值

“世界4”虽然是虚拟世界,但它与现实世界的政治经济、科学技术等各个领域都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它不仅具有鲜明的文化性质和社会价值,突出地体现在政治经济、文化艺术、交通运输、文教卫生、国防军事、生态环境、资源开发、城市建设、农业规划,以及可持续发展等各个领域,而且特别体现在人性的解放和意志自由上。

首先,“世界4”的产生就是理论付诸实践并直接转化为生产力的过程。它主要表现为各种技术软件的发明创造和具体制作。比如,生产一部下棋机,就是利用现有的围棋理论,将下棋步骤输入电脑软件系统;制造一个会开药方的机器,就是将现有的医学理论制作成软件输入到电脑之中。一切软件都是理论和实践融为一体的产物。特别是一个虚拟社区或城市系统,常常需要将有关自然系统、生态环境和人文因素的各种理论相互综合,共同用于这一虚拟实体的制造和开发。这种开发本身就具有巨大的实践和经济价值。如果一个城市的各个方面都能够通过三维结构虚拟系统在一台电脑中表现出来,它的每一个方面都可以通过电脑荧屏一目了然、尽收眼底,那么,它当然就可以转化为巨大的生产力。其最明显的结果就是在城市建设上高速有效、省力省工、省财省物。比如,一幅城市地下三维结构模拟图,就可以给建筑、地铁、公路、桥梁以及不可胜数的管道工程的施工者带来几乎难以想象的经济和方便。它可以加速工程进度,也可以减少因情况不明或已有的管道、构造看不见而造成破坏和损失。通过模拟,一切结构和构成要素都一清二楚,工程建设就可以畅通无阻。

当然,虚拟技术的最大作用还在于把现实搬入第四世界,有利于现代化的科学管理、科学施工,使得许多生产实践、科学试验和社会服务完全可以通过网络系统自行操作。这是今天发达国家劳动生产率百分之百依靠科学技术的原因所在,也是今后二十年有望将现有的百分之八十的工作岗位取消,由机器人替代,将现有的产业人数降低到总就业人数百分之二的根据所在。未来的生产力将主要靠信息和网络技术的推动与提高,而且将主要通过“世界4”的中介进行学习、工作与实践。其中,远程教育、虚拟大学和跨国网络将最具实用性和现实性。

其次,“世界4”作为一个科学技术和生活化的世界,与人类生息普遍联系、密切结合,使得今天各种网络、网站、网吧都充满了日常生活和人文内容。在网吧里,人们可以自由地、无拘无束地游戏、聊天、对话、通信、评论、欣赏、审美、访亲交友、祝福问候、谈情说爱、婚姻嫁娶、成家生子。日常生活中有的内容,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日常生活中没有或不可能进行的内容,网络中也可以进行。比如,一个人若想和全世界的朋友密切交往,这在现实中往往需要花费大量钱财和时间,而在网络中则可能是举手之劳。在“世界4”中,人们通过声音、图像、语言和信息的传递与转化,使得现实中不可能进行的肉体和实物交往,都能够变成一种最直接、最亲密的接触。远隔万里的一对情侣可以共处于一个荧屏,传递彼此的心声。在那里,距离概念消失,空间概念改变,时间由于昼夜不分而失去原本的流徙和变迁。由于“世界4”可以给人类提供更广阔的运动空间、更充裕的交往时间、更多的谋生机会、更丰富的选择内容、更大更多的人群和社团,因此有愈来愈多的人都是在“世界4”中工作、学习和休闲。过去借助“世界3”,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今天任何人通过直接参与“世界4”,都可以做到知天下事、行天下路。正是在“世界4”里,人们真正做到知行合一,加速了人的主体化和对象化、主观化和客观化进程。也正是这种知行合一与主客体的融合,使得“世界4”愈来愈接近和丰富人类的日常生活。古代人欲行万里路需要备足干粮、带足银两,现代人外出办事、观光旅游,也需要携带足够的钱币,而今天人们只要手持一张卡,就可以安全方便地走遍天下。这就是“世界4”利用信息和符号替代实物给日常生活带来的实惠和高效;同时也说明正是在“世界4”中,人类才真正将自由变成活动;并“通过由自由,用动机、动力以及活动所包含的目的组成的活动来取得自由”(15),使自由真正成为我的自由。

再次,正是由于网络世界的日益生活化,使得虚拟世界处处渗透着人文精神。从网络影视、网络艺术到网络竞技、网络布道、意识形态教育,以及各种民族风情、文化习俗的网页制作和传播,都反映虚拟世界不只是现实世界的缩合与反映,更重要的是通过文化艺术的信息化、虚拟化与网络化,使虚拟世界成为能够给人类提供更多精神享受的世界。如果说科学技术自第一次工业革命后,就日益发生祛魅作用,那么,虚拟技术的复魅作用却能够重新唤起人类对于新科技的浓厚兴趣;使许多在线者能够从虚拟世界中获得各种刺激和乐趣,尽情地沐浴美的雨露和甘霖。因此,如果说“世界1”主要是满足人的物质需要,“世界 2”主要是满足人的心理需要,“世界3”主要是满足人的求知需要,那么,将科技、文化与艺术融合为一的“世界4”则能够给人提供全新的行为方式和生存空间。这种将精神世界和日常生活融为一体的虚拟技术既有利于人才培养、智力开发,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也必将使整个人类的精神面貌、人生观和世界观发生变化。它不仅有利于复归科学技术的美学性质,也将有利于发挥各种世界形态的潜能。为此,一些学者满怀信心地指出:“科学、宗教与艺术的三位一体化的新的智力模式被创造,更进化的人类文明的网络将要织成。”(16)在这里,人类将变得更自由、更开放;将更加突出语言和信息的作用;更看重各种文化形态和个人权利的平等性与公正性。特别是虚拟世界的隐匿性和公开性的互动作用、私人空间和公共空间的双重背景,会给个人的全面发展,即“全人”的成长创造最有利的条件和环境;从而让个人更多地融入社会,社会更多地关照个人,让超种族的世界居民在虚拟世界中变为一个大家庭。

最后,信息的快速传播作用,决定虚拟技术在网络世界中像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出无数样态各异的三维虚拟现实,其中有的已经发展成为拥有虚拟社群、虚拟学校、虚拟商业和虚拟移民的复杂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结构;形成许多可以同时用于生产、消费和娱乐的三维虚拟空间系统。今天,不仅许多办公机构已经实现电脑网络化,许多家庭已经通过电脑经营业务、研究和家务劳动,而且可以展望今后,通过家庭的人机化和自动化,可以把个人、家庭和社会全面联系起来。届时,一切个人行为和社会活动都会在因特网上成为举手之劳。这也说明,人类建构虚拟世界绝不是为了抛弃现实世界,恰恰是为了更好地认识、改造、适应和弥补现实世界。现实世界对于不断发展的人类欲求来说,愈来愈现出其局限性。它需要人类创造更多的新世界为其服务。特别是人之肉体的局限性很难从事许多可想、可望而不可即的事情,而借助虚拟技术,却可以将人们完全融入虚拟世界,让其尽情享受人间快乐,目睹宇宙的全部奥秘。所以,马塞尔 (Garbriel Marcel)指出:眼下“形而上学的中心问题已不再是古老的和不可动摇的‘一和多’的问题,而是‘实和虚’的问题”(17)。人类针对某种生活的哲学思维也不再是一种新奇的观察,而是将零乱的现实变成理想观念化与秩序化的新世界。

在这个新世界里,虚拟主体当然不可离开现实主体而单独存在,它是现实主体的延伸;体现人类主体演变到一个新层次;标志人类正在由现实主体向虚拟主体转化。这种转化展现了人类主体的物质性、客观性和作为现实主体的先在性,也展现了人类主体的精神性、主观性和作为虚拟主体的后天性;同时证明,一切客观实在都“绝不是在无中介的客观主义的意义上,即绝不是从本体论意义上来理解的人之外的实在”(18),而是一切世界都是人的能动实践将主体对象化的结果,都是与日俱增地把自然纳入社会的人的自觉劳动的生成。

四、确立“世界4”的哲学依据

就人是一种“终极的和自决的实在”而言,创造概念描绘或解释世界,不只表明人类思维的能动性,也表明是人类得天独厚的天性。只是任何概念或范畴的提出都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或随心所欲,而常常要经过一个深思熟虑的过程。我首次提出“世界4”一词是在1999年。正是在那年,我较多地接触到“赛博空间”、“虚拟现实”、“网络社会”、“转码系统”、“远程教育”、“世纪语言”、“数字化”、“软城市”和“全球网”等概念。在我看来,这些概念的指谓对象并不能够被波普尔的“三个世界”中的任何一个世界所容纳,它明显标志着可见世界演化到一个新层次、新阶段。于是我就试图用“世界4”一词来标志这个仅仅是在1970年代之后才始见雏形的新世界。因此提出和确认“世界4”,是有着深层的认知和实践根据的。

第一,从认识论上讲,迄今人类所接触和论及的一切事物,显而易见都是人类所感知、经验和认识的事物。因为任何人在论及物质世界的客观性、实在性或自在性时,实质上都只是在与人本身打交道,都是人类利用语言和文字对周围事物的一种表达,“都是人为的约定和历史的构造”。物质世界,表面上看存在于历史和人类之外,实际上,所谓“客观的”,总是指“人类地客观的”,它意味着正好同“历史地主观的”相符合;我们只能在同人类的关系中去认识实在。另外,即使是今天具有最高权威的实验科学,给人类提供的也只是“最客观化的和具体地普遍化了的主观性”。当形而上学唯物论说“客观性”就是指人类意识之外的实在性,人类之外的自然界是永恒存在的时候,这实际上是一种神秘主义。“只有像马克思那样,承认物质实在一开头就被社会中介,才可能避免本体论和正确对待恩格斯的关于物质本身是一个抽象,关于物质只实在地出现在特定的存在方式中的公式。”(19)因此不是物质的抽象本性,而是社会实践的具体本性,才是人类划分世界的真正主题和基础。

虽然“物质存在先于每种形式的历史实践,但就其对人有意义而言,这种存在却不是被任何唯物主义理论假定其在发生学上的优先性的抽象的物质存在,而是通过社会劳动而被占有的一种第二存在”(20)。换句话说,在马克思那里,物质的自然界从来都不是孤立自有的,其历史也不是从未打上人类社会烙印的孤立的历史;相反,现实中的客体归根结底都是人的“思想的客体”或“感性的客体”,都是经过人类加工,剥去其“自然发生的独立性”之后,才开始成为人类所认知的感性对象或思维对象。或者按照霍克海默的说法:“只要发生对自然对象本身的经验问题,对象本身的自然性就是参照社会世界来加以规定的,并在此情况下依存于社会世界。”(21)因此,离开人的实践和认识,单独谈论客观世界既是不可能的也是无意义的。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世界,都会在自己的头脑中形成某种图像和认识。

第二,从符号论上讲,人作为一种理智动物,的确在许多方面都主要表现为一种能够创造符号和使用符号的动物。为此,符号学家恩斯特·卡西尔在《人论》一书中极力主张:“我们应当把人定义为符号的动物来取代把人定义为理性的动物”,而“语言、神话、艺术和宗教则是这个符号宇宙的各部分”(22)。他验证了黑格尔在《自然哲学》中就符号和物的关系问题所给予的一种非常辩证的论述。黑格尔说:“自然界自在的是一个活生生的整体。”(23)是人之理念把它设定为它自在地所是的东西;是人之概念将它分裂成各个规定的过程,将它的各个环节展示出来,并分裂为各种不同的东西。因此,人类对于世界万物的认识既体现了理念的设定性,又体现了概念的分裂性和符号的能动性。

事实上,不论是哪一种世界,都是人类基于自身的经验,利用概念对认知对象的说明和构建,具有自我意识的性质。既然如此,唯物论者就可以根据自己的观念,认为整个世界就是一个物质世界,其他世界只不过是物质世界的生成、延伸或基本属性;理念论者就可以基于自己的观念,认为整个世界就是一种理念的世界或感觉的世界;辩证法论者可以同时承认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并认为两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马赫可以根据他的世界要素一元论划分“三个世界”;而波普尔则可以立足他的宇宙创化论创立他的“三个世界”理论。因而,就认识的多元性而论,我们并没有充分理由反对任何一种有关世界的划分。至于我的“世界4”理论,则主要是基于宇宙演变、自然界造化和能动性生成的辩证法,证明不仅精神世界是对物质世界的超越,客观知识世界是对精神世界的超越,而且虚拟世界和网络社会也是对客观知识世界的超越。这种超越既显示了自我意识饱含的创造激情和虚构能力,也显示了人类能够利用符号生产空间、转变现实、创造新世界的卓绝的实践力量。

第三,从物质观上看,这“四个世界”的存在基础都是物质世界,都是物质世界的延伸和演绎,都是物质世界自身的造化和展示,都不能脱离物质世界而单独存在。它们与物质世界的对立是同一基础上的对立。正是这种对立撕裂了自然界的统一性,展现出阶段性,分化出层次性,表现出与物质世界具有不同存在方式的世界形态。换句话说,包括自然界本身,都是“社会的现实和属人的自然科学”(24)。即归根结底都是人的认识,都是人们依据自然科学进行的经验性建构。只是“世界4”,特别是网络游戏、网络艺术、网络聊天、网络文化、网络交际、网络教育等,更贴近于能够无拘无束外露的精神生活和内心世界,具有独立于“客观现实”的内在实在性;成为一种属人的自为存在;而且,人类也的确通过这种实在超越了现实世界,发现并建立了一种全新的存在维度。在这里,人类终于推翻了几千年来,“自我”所一直充当的有关外部生活的顺从者、外部社会的屈服者,以及外部世界的伴随者的地位,开始真正成为一种具有丰富性和深刻性、独特性和超现实的存在。在“世界4”中,真正展现了“自我”和“自我意识”的自由自在性和实在性;使得越来越多的人相信即便是“所谓自然的存在,在其最深层也是以派生的方式——超自然的”(25),使得自然和超自然、实在和超实在、经验和超经验、自在存在和自为存在等对立概念,在“世界4”中找到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融合的环节与基础;使物质世界具有无形的性质,使精神世界具有可感和可视的性质,使客观知识世界具有主观随意虚构的性质。任何世界都不再那么单一,而且越是后面生成的世界越是带有前面各种世界融合统一的特征。这是各个世界都没有绝对分明的严格界限的原因所在,也是越是后来的世界越复杂、越高级和越具有人为性和人性化的原因所在。

注释:

①波普尔:《开放的思想与社会》,第42页,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 2000。

②萨特:《存在与虚无》,第140、563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

③B.C.van Fraassen,Scientific Image,Clarendon ,1986,p.21.

④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505、394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

⑤K.T.Gallagher.Meaning and Subjectivity.International Philo sophical Quarterly,2000,2.p.150、152.

⑥弗雷德里克·詹姆逊:《语言的牢笼》,第178页,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5。

⑦⑧⑨⑩Martin Dodge,Rob Kitchin.Mapping Cyberspace.London, 2001.p.55、55、1、62.

(11)黑格尔:《自然哲学》,第42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12)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505页。

(13)黑格尔:《自然哲学》,第47页。

(14)Martin Dodge,Rob Kitchirn.Mapping Cyberspace.London,2001.p.61.

(15)萨特:《存在与虚无》,第140、563页。

(16)岸根·卓郎:《宇宙的意志》,第442页,北京,国际文化出版社, 1998。

(17)K.T.Gallagher.Meaning and Subjectivity.International Philo sophical Quarterly,2000,2.p.152.

(18)(21)A.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第14、126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

(19)(20)施密特:《马克思的自然概念》,第35、194页,英文版,1971。

(22)卡西尔:《人论》,第34页,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

(23)黑格尔:《自然哲学》,第34页。

(24)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8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5)С.Л.弗兰克:《实在与人》,第114页,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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