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时期河北省的人口迁移_明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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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据《明实录》及各地地方志的记载,对洪武时期河北地区各府移民的原籍、职业、迁入方向和人口数量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指出:河北地区的移民人口主要来自山后和山西等地,来自山后者多分布在河北北部,来自山西者多分布于河北南部。分区而言,北平、永平和河间三府接受的移民最多,以致于超过土著,形成人口重建。就全省而论,移民数量约为百万,约为洪武时期河北人口的三分之一。

在洪武年间的大移民中,河北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是移民活动的主要地区之一。关于这一时期河北地区的移民活动,国内学者曾有过一些简单的描述①,缺乏对这一移民过程、移民规模等内容的深入分析,且洪武移民和永乐移民往往相互混淆。1982年台湾大学的徐泓先生发表了题为《明代洪武年间的人口移徙》的长篇论文②,文章讨论的虽然是全国范围内的移民活动,却也对河北地区的移民作了详细的分析。徐泓先生并非仅仅根据几条文献记载作浮光掠影地泛泛而论,而是对有关记载最丰富的《明实录》作彻底地清理爬梳,尔后对所有记载进行移民时间、移民人口、移民方向和移民动因等项目的统计分析,并辅以地方志以及其他资料进行论证。令人遗憾的是,他的研究也未以区域研究作为基础,所勾勒的河北地区的移民轮廓仍然是不清晰的。因此,关于洪武时期这一区域的移民活动仍有进一步深入讨论的必要。

洪武时代的河北地区,称为北平,是与其他布政司并列的一级行政区,其辖境大体相当于今天的河北的大部分及北京市和天津市。下辖则包括北平、永平、河间、保定、真定、顺德、广平和大名八府。永乐北迁以后,北京城成为新首都,更名京师,北平布政司改置北直隶。兹分府论述如下:

一、北平府

北平府即元代的大都路,也是元大都的所在地,永乐以后改为顺天府。

徐达大军攻入大都城后,蒙元官吏和士兵大多北逃,大都几乎成为一座空城。洪武二年(1369),范围比今天北京市还要大得多的整个北平府只有14974户,48973人③,城乡几乎成为旷野。

明军的北伐,在北方并没有遇到真正有力量的抵抗,北平府城,作为元帝国的首都,也没有经历象样的围城之役,只是相当多的蒙元官吏与将士跟随着元顺帝逃往大漠,留下的一批则因朱元璋的命令迁往河南汴梁。所谓“徙北平在城兵民于汴梁”即是④。因此,上引资料中所称北平府的近5万人口主要是北平府城之外的农村人口。

退守塞北的蒙古人还是常想策马南下,明帝国的北部边境存在巨大的压力。针对这一情形,徐达在屯积大军抵抗蒙古人的同时,实行移塞外边民入内的空边政策。开始时每每将蒙古降民⑤远迁至遥远的内地,如洪武元年八月将一批元故官迁往南京⑥;同年九月又迁北平在城兵民于汴梁;洪武二年迁幽燕之地的蒙古降民于南方⑦;这年十二月又有迁北口子的蒙古降民于东昌、临清等地的事件⑧。到了洪武三年,甚至有迁边塞的蒙古降军于四川的⑨;这年十二月,仍将元降将家属三千余人迁往南京⑩。可见,直到洪武三年,明政府仍是将蒙古降民作深入内徙。

洪武三年(1370)以后,这种移徙政策发生了变化,移徙的对象不仅仅是蒙古移民,而且也包括一般的边民,内徙的地区较以前有了明显的不同。徐泓先生研究了这种政策的变化,他论证说:

洪武三年三月,郑州知州苏琦建议:对沿边的“沙漠非要害之地,当毁其城郭,徙其人户于内地”(11)。对于这个建议,明太祖命令中书省“参酌行之”;于是中书省臣正式提出蒙古归附军民的移徙政策:诸虏归附者,不宜处边;盖夷狄之情无常,方其势穷力屈,不得已而来归,及其安养闲暇,不无观望于其间,恐一旦反侧,边镇不能制也。宜迁之内地,庶无后患(12)。

他们认为只有将蒙古归附军民内徙,散处于汉人中间,才可收分而治之的效果。这一政策在次年为明太祖所采纳,洪武四年三月,以顺宁、宜兴等州沿边人民,“密迩虏境,虽已招降来归,安土乐生,恐其久而离散”,遂移徙其民17274户、93878口,于北平各州县屯戍(13)。同年六月,更移徙边民68644户于北平诸卫府州县(14)。从此内徙沿边蒙古归附官民将士成为既定政策,此类事件在《明太祖实录》中屡次出现……洪武七年(1374)更正式下令:“其塞外夷民,皆令迁入内地”、“官属送京师,军民居之塞内”(15)。

的确,洪武四年三月迁降民9万余人于各州县屯戍一事却说明与此前内徙的方向有了根本性的变化。从此不再大规模地迁降民深入内地,而是迁于北平屯戍,所谓屯戍,当是军屯,体现了一种新的以降民实边的战略方针。

之所以将这些所谓的顺宁、宜兴州的沿边之民称为降民,是因为徐达给朱元璋的奏章中称为“仍以其旧部将校抚绥安集之”,当是故元士卒无疑。迁降民仍以军伍约束之,并令其屯戍,可能是将他们编入了军卫之中。

顺宁即今河北西北部的宜化县,宜兴州则在河北北部古北口外今滦平县地,都处于燕山山脉的北侧。虽然从行政区来看,从宣化及宜兴一带往燕山以南的北平诸州县移民,属于同一行政区内的人口迁移,但由于迁出地和迁入地分属不同的地理带,类似南京的徽州人迁往长江以北的安徽其他地区,依我们有关移民的定义,也就有了讨论的必要。

洪武四年的闰三月,明政府继续补充北平府的军卫,这次移民的来源是北平和山东二省的元汉军人46705人(16)。可能包括来自塞外的故元军人。

同年六月,徐达大军深入蒙古草原,大战告捷,于是又从北平山后地区(今河北宣化至辽宁辽阳地区)往内地移民,迁出35800户,共197200人,“散处卫府,籍为军者给以粮,籍为民者给田以耕”(17)。只是资料中未言明散处的卫府为何。根据上引资料中的移民事,我们推测山后移民中的故元降民当编入军伍,而沿边的百姓则仍给其民籍。由于洪武时期北平府境内的军卫并不很多,本年的三月和闰三月间二次补充给北平军卫的降民已达14万余人,就人数而言,已达4.5个标准卫的兵力,所以更多地补充兵力是不必要的。为此,这近二十万人口中的军籍人口必定不多。大批的民籍移民如迁往北平府的话,必有所说明,此处并未予以说明,完全有可能是将其中的一部分迁往了北平以外的诸府。

随着战事的进展和俘虏的增多,北平府辖境中有限的军卫并不需要一次次多达几十万的战俘用于补充,明政府似乎开始更多地考虑北平府的人口补充和经济发展的问题,同月,徐达从山后再次迁32864户于北平府地,他们的身份为“沙漠遗民”,其中当主要为元朝的官吏和将士。明政府专为他们设了254屯进行屯田,各州县所安置的屯田及户口数见表1。

表1. 洪武四年(1371)254屯移民在北平各州县的分布

州县屯数户数每屯平均户数

大兴49 5745 117.2

宛平41 6166 150.4

良乡23 2881 125.3

固安37 4851 131.1

通州 8 916

114.5

三河26 2831 108.9

漷州 9 1155 128.3

武清15 2031 135.4

蓟州15 1093 70.2

昌平36 3811 105.9

顺义10 1370 137.0

合计269 31157 115.8

资料来源:《明太祖实录》卷六六。

无论是屯数还是户数均与总值有相当的差距。这可能是分州县数的误差累积的结果。在这十一个州县中,最值得注意的是蓟州,每屯平均仅仅只有70户,在红格本的《实录》中,蓟州记为十屯,如是,每屯户数将变为109.3户;另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是宛平县,平均每屯多达150户,不知是屯数还是户数出现误差。总之,若以总数计,32864户平均分配至254个屯中,每屯平均129.4户,高于日后平均每屯110户的规模;而从分县的数据看,虽然总值只有平均115.8户的规模,但各县的屯均户数却有相当大的差距,假如扣除掉最低与最高的二个县,则每屯平均为112户,与日后的标准规模差不多。由此,我们设想,洪武初年初设民屯时,每屯户口数的多少并没有作出严格的规定,也正是规定的不严格,所以这些山后移民迁入新地后,就出现大屯和小屯,在以后的岁月中,对大屯和小屯当有某种整齐划一的办法,但划一时间并不一定一致,于是出现上述误差。

按照此前二次迁移人口中的户口之比为1:5.5进行计算,此次从山后迁入北平的人口达18万人。值得注意的是,这批“沙漠遗民”不再充入军伍,而是作为民屯分配至各县屯种。从充实北平府的军卫到充实北平府的民垦,反映了明政府对北平沿边之地经营政策的变化。

洪武五年,明政府索性废掉关外的妫川、宜兴、兴、云四州,迁四州中的所余百姓至北平附近屯田(18)。这四州百姓的一部分已在以前一些时候迁入内地,所剩不多,我们假定各州尚存三千户,四州共迁入户数为1.5万,有人口共约6万。

洪武六年,“燕山卫指挥朱杲奏:‘近领兵于山后宜兴、锦川等处搜获故元溃散军民九百余户,请以……老弱隶北平为民。’从之。”(19)以人口计约有5000人。

洪武七年,朱元璋下令将塞外的夷民全部迁入内地。经过几年大规模内迁,塞外人口估计已经不多,所以这次移民至多不会超过1.5万人。

至此,塞外移民大规模进入北平府境内的事件不再发生,若有移民发生,也仅仅是小批的战俘而已。总之,至洪武七年,塞外移民进入塞内的人口总数近60万。在这60万人口中,明确记载列入军卫的有14万余,假如洪武四年六月从山后迁入的近20万人口中有4万列入军卫的话,则军卫人数达18万之多,而民籍移民则有近42万人。这42万人口中,明确记载迁入北平府的有18万,其余有迁入北平府的,也有迁入其他府的。

从迁入者的原籍身份来考虑,这60万移民中,大多数是明军对蒙元军队作战中的降民,或称俘虏。属于边民的约为24万人口,除去辽东的部分不计,妫川、宜兴、兴、云等四州的人口约为平均每州4万人口左右。北部边塞的每州人口达此规模也是可能的。

永乐《顺天府志》中记载洪武八年(1375)北平府“实在户”80666,口323451,从洪武二年到洪武八年的6年间,净增户65692,净增口274478,人口增加了5.6倍,显然,其中只有少数为自然增殖的人口,大部分则是塞外迁入的移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有分县数据作为证明。在该志中记载的9个分县数字中,有宛平、大兴、固安、良乡和昌平5县的户口数,这5县所增加的户数与洪武四年从山后迁入的254屯在各县的分布可作一比较,结果如表2。

表2. 洪武八年(1375)宛平等5县增长户数与所设屯户数的比较

资料来源:永乐《顺天府志》卷8《户口》和表1。

洪武二年宛平和大兴这二个户数近三千户的大县,洪武八年的户数多于洪武四年的户数和屯户数之和,而固安、良乡和昌平这三个不足五百户的小县,洪武八年的户数则皆少于洪武四年的户数与屯户数之和。这一现象很有意思,大概是大县人口多,迁入户数也多,在山后民迁入之外,可能还有别的移民迁入。而小县人口少,迁入的山后民数虽然少于大县,但就原有土著而言,迁民是土著的数倍或几十倍,移民比例高于大县;由于小县条件差,山后民迁入后,可能作了新的调整,即小县迁民向大县转移,由此而导致上述分县屯民户数与总数的不符。但是,在总的人口数量中,洪武八年与洪武四年总户数相比仅多出6.08%的户数,考虑到人口的自然增殖,误差的确是很小的。

由于战乱之后恢复之初人口的自然增长率较高,因而假定从洪武二年至洪武八年6年间北平府的土著人口以10‰的速度自然增殖,则至洪武八年,土著人口可达到5.2万人,移入的民籍人口及其后裔仍约有27.2万人之多。他们占42万从塞外移入塞内的移民中的64.5%。其余14万多山后移民可能迁入了北平府以外的各府。

洪武年间的北平府有26个县,洪武四年的移民所设254屯,仅仅涉及其中的11个县,其他县也应有移民迁入,因此,另有未明确记载的约9万移民极可能是迁入了其他的县。平均计算,北平府每县接受的移民约为万人。

洪武八年以后,虽然大规模的人口迁入已经停止,但仍有移民事件的发生。见于《实录》记载的至少有以下几次:洪武十年,山后降民530户、2100人迁入北平和永平两府(20);洪武十四年,迁沙漠遗民177户于北平(21);直到洪武十八年,仍有迁辽东故元将校2000人于北平(22)。累计亦达数千人口,只是安置的具体情况不甚明了。假如将移民的计算统一至洪武二十六年,可以想象,北平府接受的移民人口还应当有所增加。由于大规模的人口迁入已经停止,小规模的移民更容易为人所忽略。

北平府驻军相当多。北平都司在北平府驻军就有13卫1所,军人及家属共达22万之众。(23)由于山后降民及边民多移入塞内居住,充军者也应多充入塞内,故推测北平都司的军人多由山后移民充任。如上述,他们的人数可能达到了18万余人,成为22万北平都司军人的主要来源,其他还应包括一批从山东等地收集的故元士卒。

二、永平府

永平府辖地狭仄,属县少。但是由于该府地处燕山之麓,属于北平边塞的一个组成部分,隘口众多,地势紧要,又处辽东与华北的交通道口,山海关即在其辖境之内,故而成为重要的军事战略要地。军卫多而民人少,是明代永平府人口构成的一个重要特色。

《明太祖实录》卷86记载的洪武六年从辽东抚宁和瑞州迁边民入永平府之滦州,只是人数不详。在当地文献的记载中,此事则是“(洪武)六年癸丑冬十二月,元兵攻瑞州,诏罢瑞州,迁其民于滦州”(24)。一般说来,未有关于人数的记载的移民,其规模不可能很大,但此次是罢瑞州而迁于滦州,所以规模也不会很小,联想到北平府北边的妫川、宜兴、兴、云四州迁入人口动辄数万,瑞州人口也就不会太少。依宜兴等地例,这次迁入滦州的瑞州移民有可能达到3万。洪武十年(1377)迁山后降民530户,2100人往北平、永平两府(25),说明自洪武六年的迁民活动以后,永平府北边的口外人口已经不多,就永平府所辖六州县而言,在洪武时期的大移民中,平均每县有可能接受的移民达到0.5万人左右。

笔者对今位于明代永平府境内的抚宁、迁安和迁西三县的自然村的建村情况作了一个统计(26)。在这三县中被(随机)抽取的175个村庄样本中,只有28个村庄是元末以前建立的。这28个村庄中,属于土著村庄的只有17个,另有来自山东和山西的8个村庄,疑为元末明初的移民村。洪武年间来自山西和山东的移民村共达26个(已包括“明初”村庄中有属于洪武年间的迁入者)。标准化处理(27)后的结果是:洪武年间土著和移民的比例大致相当。只是洪武时期来自瑞州的移民在自然村统计中已无法觅得,而来自山西和山东的移民在文献中又无处查询。姑且存疑。另外,在今天的移民村庄中,洪武时代的军人已经不大找得到了,原因可能是靖难之役后洪武时代的军人多为永乐军队所取代。洪武时期永平府地有永平卫和山海卫二卫,军士与家属合计约有3.4万人口。

三、河间府

位于北平府南面的河间府,在宋金时代的大混乱中,人口有很大的损失。从嘉靖《河间府志》卷8《财赋志》的记载来看,河间府大部分的县中土著社是不多的,这不多的“社”中还包括一批洪武以后新编的社或移民“社”。一般说来,屯为移民,社为土著,但由于至明代中期以后,“社”、“屯”已经混淆,就为研究者利用这类资料增加了难度,所以有必要进行细致的分析和讨论。

关于屯名。在河间县、其屯有柳洼屯、修罗屯、黄家务、丰屯、太宁屯、时亨屯、唐宁屯、兴业屯、积福屯、积善屯、广和屯、和平屯、崇德屯、平康屯、中和屯等15屯;献县的屯有富原屯、长实屯、广惠屯、嘉惠屯、万庄屯、紫塔屯、延安屯、礼让屯、乐业屯、怀仁屯、正德屯、安民屯等12屯;阜城县有阜财屯、建桥屯、兴丰屯、纯服屯、富寿屯、获孝屯等6屯;肃宁县则有东泊屯、感惠屯、迎福屯、丰庚屯、膏庚屯、甘河屯。在河间府所辖的18个属县中,共有111个屯,限于篇幅,不一一列举。从上列可知,这些屯名大部分取材于安居、丰康、顺昌、淳善、勤耕、信义、礼德以及招远化来之意,反映了移民定居新地时期望安居乐业以及与土著居民和睦相处的美好愿望。这类地名称之为移民地名。

土著社大多以地名作为称呼,如河间县的东南隅、西北隅、青陵乡,献县的高门乡、马颊乡,阜城县的孝志乡、义门乡、顺城乡等等。但我们注意到在河间府一批属县中,有相当一批社名也是移民地名,兹将各州县社名中的移民地名罗列如下:

河间县安乐乡一图、安平乡二图

献县 宣化乡一图至二图、长丰乡一图至五图

阜成县永宁乡、迁乐乡

肃宁县务勤社、阜民社、坊市社、名信社、广智社、淳化社

任丘县新庄社、保民社、礼义社、八方社、长丰社

景州 顺政乡、从教乡、嘉谷乡、常乐乡

东光县人得乡、新得乡、顺城乡、安宁乡、新安乡、顺德乡

沧州 丰润乡一至三图、赞善乡一至三图

故城县永昌乡、新义北乡、新义南乡

青县 永平里、和顺里、安化里

静海县阜民里、新兴里、顺德里、政化里、永丰里、广福里、保和里

、常乐里、德化里、新口里

宁津县固宁乡一图至六图、庶富乡一图至七图、迁善乡一图至六图、

里仁乡、一图至五图

吴桥县丰乐乡、顺政乡、顺义乡、安得乡、新得乡、新安乡、归仁乡

、归厚乡、崇德乡

庆云县钦贤乡一图至四图、归德乡一图至三图

盐山县新庄里、归宁里、新兴里、居仁里、由义里、明德里、新民里、集贤里

15县共得94个“移民”社。交河县、兴济县没有此类地名。南皮县里名多以姓氏为称,难于判别。从这样一个角度出发,青县、静海、宁津、吴桥、南皮、庆云和盐山等所谓的无屯县实际上都是接纳过移民的,只是不以“屯”来命名或者是在迁入以后的岁月里,屯名改为“里”、“社”、“乡”名罢了。这种分析也有可能会把一些土著里划入移民屯之中,但也可能因名称含义的不清,而将一批移民屯留在土著社中,两相抵消,结果将大致相近。

故城县的情况可以作为证明。光绪《故城县志》卷4《乡村》中说:“故县旧志载劝农屯及新南、新北,皆山西、江西民户迁徙填实。”所称的“新南”、“新北”即上引府志中所记载的“新义南乡”和“新义北乡”。在劝农屯和新南、新北乡之间还有一永昌乡,也极可能是移民所构成。另外,下引康熙《吴桥县志》则明确无误地证明该县顺政乡、顺义乡、安得乡、新得乡、新安乡。归仁乡、归厚乡和崇德乡皆为洪武十四年以后增设。所谓增设,当由安插移民所致。

再看阜城县。明代人回顾洪武年间的情形时说:“洪武元年,天兵下河间,始定县治,编里甲人户仅三百有奇,以故疆土视旁邑仅三之一耳。我太宗文皇帝修建北都……乃诏移他郡民补辏之,为里共二十六”(28)。该志的《徭役志》则说:“原明朝洪武初年土民三百三十户,人稀差简,永乐以后迁民下户共得二千九十八户……”从这两条资料看,阜城县的5个乡中,大概只有孝志、义门和顺城三乡为洪武初年的土著里,而永宁和迁乐两乡则无疑是移民所建,从名称上说,这两乡也是典型的移民地名。

关于时代。商传先生认为,河间府移民屯的设立是永乐年间发生的事,是靖难之役后移民的结果。(29)我却认为上引嘉靖《河间府志》的社、屯资料记载的起始年代为洪武,所记则含有洪武至嘉靖以来屯或社。对于本文的研究来说,鉴定资料的年代是十分重要的,它涉及到我们对于这场大移民一些最基本的评价。

以交河县为例。万历年间的县志作者在追溯洪武初年的移民情况时说,洪武初年有迁民十屯,以后“有九屯不及大里之一甲”(30),说的是移民屯人丁数的减少。嘉靖《河间府志》中记交河有九屯,比“洪武初”少一屯,可能是洪武年间调整后的结果,而所记之屯社的原始起点显然是洪武而不是永乐。

再看阜城县,上引康熙《阜志》中的资料说明洪武初年的土著人户只够编3里,而上引府志中记有5里,其中孝志、顺城和义门3里可能就是洪武初年的土著里,而另外的永宁和迁乐2里则应该是后来增加的移民里,可见阜城县的里是从洪武时代始建的,永乐年间始设的移民屯至嘉靖年间也大大地缩减了。

康熙《吴桥县志》卷1《舆地志》中对吴桥县各里的设置情况有一个详细的说明:

洪武初年编户五里,曰仁和,曰孝义,曰丰乐,曰安陵,曰定原;十四年复增四里,曰顺政,曰顺义,曰安德,分定原为二,曰定原北、曰定原南。永乐十年复增一里,曰新得,景泰三年复增一里,曰新安;天顺六年复增二里曰归仁,曰归厚,成化八年复增一里曰崇德,共为十四里。

从这段文字中可以看出,河间县嘉靖年间的里数是洪武而不是永乐以来里数变化发展的结果,更不是某一年代的里屯数。当然,自洪武至嘉靖,也不是所有的县份的里数都发生了变化,有些县有变化,有些县可能没有变化,没有变化的县份并不意味着其人口的数量没有变化,而是里的设置没有随人口的变化而变化。由于缺乏足够多的分县资料,所以我们尚不能对各县洪武至嘉靖年间的里的变化作一个完整的说明。

尽管河间府的一批县虽然保留了洪武时代以来的里社名称,却不能认为直至永乐时期,洪武时代的土著仍生活在这些里社中。如我们在论述永乐移民时会发现(31),在永平等府,当永乐移民迁入后,重新划分过社、屯。永平等府的社屯是以永乐为起点的,其社、屯的人口意义相当清楚,互不混淆。

兹根据交河县和吴桥县的记载来推测洪武年间河间府属县土著与移民的比例。如上述,洪武年间交河县有迁民十屯,而据嘉靖《河间府志》的记载,又有土著里七个,移民占全县人口的近60%;而吴桥县,假定洪武五年所设五里皆为土著,而洪武十四年增设之四里皆为移民,则移民占人口的比例为45%。二县合计,移民占人口的比例为54%。由此,我们可以说,在河间府,洪武时代的移民与土著人口的数量是大体相当的。

由于河间府人口在靖难之役中大多死亡,由此而引发永乐年间一次新的移民运动,洪武移民成果荡然无存,以致今天我们很难找到他们的踪迹。

四、保定府和真定府

历史文献中几乎没有关于洪武年间保定府接受移民的记载。从目前所见不多的资料而言,可以肯定这场移民运动确确实实地发生过,只是其规模略比北平和河间两府为小。

万历《保定府志》记载了各县的社、屯名称,其中有些县有社有屯,也有一些县有社无屯。各县记载屯、社似乎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最突出的有如祁州,在万历《保定府志》中祁州三县有社62个,无屯,而在康熙《祁州志》中除了62个社以外还有56个屯。何以这么多的屯在府志中没有记载,我们并不清楚。

因此,我们只能就有社有屯的县进行分析,以期得出有关移民规模的正确估计。

先看安州,安州原有社屯22个,万历《安州志》却说原有30里,嘉靖十一年省并成7社9屯:

社曰:在城、西马、民乐、归信、迎秀、迎銮、常宁;

屯曰:申教、富储、众多、普种、温和、义和、延寿、永昌、亿乐。

万历《安州志》卷2的记载指出并掉的屯为好义、忠信、时昌、万亿、顺城等,又说:“安土经宋元兵燹之余,流亡荒落,城市多荆榛,泻卤少稼穑,弊亦甚矣。永乐初迁民实之,社以居土民,屯以居迁,是故州县有长,乡有社,社有长。”说明屯的设立是永乐移民所为,并且屯名都是特定的移民地名。然而,在社名中,也有类似的地名出现,所谓的民乐、归信、迎秀、迎銮和常宁极可能是移民组成的社。若是,则移民社占全部社的71.4%。

为什么在社名中也会出现移民地名呢?社名中的移民地名与屯名中的移民地名究竟有什么关系呢?这可能由不同时代的移民所造成。这5社极可能是洪武移民所建,而9屯则为永乐移民设立。

再来看看蠡县的例子。29个社名如下:

在城、刘陀、小陈、郑村、东和、麟德、桑园、于八口、万窝、南宗、北宗、南许、郭丹、百尺、福兴、玉田、绪口、刘氏、马家、五夫、鲍墟、孟常、高晃、洪善保、张齐、在坊、高迁、洪迁、鲍迁。

嘉靖《蠡县志》卷1中指出:“洪武初编二十四社,永乐间增迁民为鲍迁、高迁、洪迁三社。成化十八年又增在坊、张齐、阜城三社,弘治三年归并阜城”。显然,在蠡县,永乐移民所建的社因为被称为“迁”而特别引人注目,问题是此三迁之前的社中是否全是土著呢?请注意这些社名,如鲍墟、孟常、高晃、洪善保,他们是典型的人名,类似于永乐年间建立的高、洪、鲍三迁和成化间的张齐。类似的可能还包括刘氏、马家、五夫和郭丹。如是,这些以人名命名的社应当是洪武移民所建。移民社占全部社的27.6%。

还有雄县的例子可以为证。该县12社7屯之名称如下:

社曰:人和、义和、利人、太平、进福、庆丰、丰乐、众安、进贤、宾兴、福水、安宁;

屯曰:民歌、保宁、礼义、定安、辑宁、致福、殷福。

嘉靖《雄乘》卷上《疆域》指出:“王齐曰社为土民,屯为迁民,迁民皆永乐间迁南人填实京师者。”从这些社名中可以发现,这些所谓的土民可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土著,而是相对永乐移民而言的土著,他们可能是洪武时代的迁入者,否则不可能采用这么一些极富移民意义的词汇充当社名。

据后文;洪武二十六年保定府有人口35万余,由于保定府的大部分县中没有与上述三县类似的移民地名,故无法推测移民的份额。假设其中20%为移民,约有移民7万人。尽管从自然村统计中来看,这些移民自称来自山西,但我们却认为其中相当一部分来自山后地区。从前面的叙述来看,山后民迁入北平府以南的约为14万人,迁往河间府地为10万左右,迁往保定府约4万人,其他的移民主要应来自山西。

真定府可以新河县为例,民国时人说“本地居民多于洪武、永乐间来自山西”(32),只是不知根据何在。唯有《明太祖实录》卷193中有一条涉及移民真定。洪武二十一年,迁山西泽、潞人民往彰德、真定、临清、归德、太康诸处闲旷之地耕种,人数不详,在以后关于东昌等七府的移民报告中,没有片言只语提到真定府,可见当时的真定府并不是移民的重点,至少不是象东昌等七府那么样的移民重点。后文将要指出,洪武年间的河北地区,以真定府人口最为密集,是河北地区人口外流的中心之一。所以真定府在洪武年间不可能接受外来的移民人口。

洪武时期有真定卫驻于真定府地,在明初军卫创设之时,当时人口稀疏处的军卫战士大多由外地籍军人充任,而人口密集区如浙江、福建、山西等地的军卫其军士来源多为当地土著。因此,真定卫战士并不作移民处理。

五、广平府和大名府

之所以将广平府和大名府并在一起论述,是因为在《明太祖实录》记载的移民活动中,两府总是联在一起的,为叙事的便利合而述之。

有关洪武年间移民广平和大名两府的资料,见于《明太祖实录》的有关记载,但这两府却是作为与之毗邻的山东、河南移民区域的一部分而出现的。移民人口的记载,在多数情况下是语焉不详的,也有个别有明确人数的记载,却又矛盾百出,令人难以相信。如《明太祖实录》卷223洪武二十五年(1392)十二月有关移民事的报告:

后军都督府都督佥事李恪、徐礼还京。先是命恪等谕山西民,愿徙居彰德者听。至是还报:彰德、卫辉、广平、大名、东昌、开封、怀庆七府民徙居者,凡五百九十八户,计今年所收谷、粟、麦三百余万石、棉花一千一百八十万三千余斤,见种麦苗一万二千一百八十余顷。

徐泓先生指出这一记载的不确,其基本的理由是,以此598户移民生产出如此巨额的产品,在当时的生产技术条件下是不可能的。按照当时的亩产量计算,每户平均拥有谷田8361亩,棉田79亩;以每户5口计算,则每人拥有耕地1688亩,而当时的华北三省每人平均耕地仅有16.22亩,相差104倍。因此,这598户极可能是《实录》纂修者的笔误,“户”可能是“屯”之误。每屯110户,598屯应有65780户。的确,假若仅有不足600户移民,平均每府不足1屯之额,实在太少;如是,似乎也不值得中央政府为此兴师动众。

根据这样一条思路,我们再来检讨《明太祖实录》中洪武二十二年九月的一则报告:

后军都督朱荣奏:山西贫民徙居大名、广平、东昌三府者,凡给田26072顷(33)。

徐泓先生分析道:“洪武三年规定北方无田民户每人授田十七亩,洪武二十四年山东、北平二省每人平均耕地亦为17.07亩,实际授田与法令极为符合。26072顷每人授田17.07亩,应有152736人,每户以5人计,应有30547户。”这种推测是合理的。

再看洪武二十八年十一月的一条记载,则有明确的移民人数的记载了:

后军都督佥事朱荣言:东昌等三府屯田迁民58124户,租3225980余石,棉花248000斤。左都督佥事陈春言:彰德等四府屯田,凡381屯,租2333319石,棉花5025500余斤(34)。

这7府中包括河北两府。徐泓先生认为这条资料中所称东昌等三府屯田迁民每户年纳租谷55.5石,棉花42.7斤,极不合情理。因为明初官田科则每亩五升三合五勺,55.5石恰为1037.3亩的税额,每户拥有这么多的土地是不合理的。因此假定这55.5石不是租谷而是谷的年产量,则比较合理。

根据这三条资料,徐泓先生总结道:“总之,由以上的讨论可知:洪武二十二年九月为止,徙居大名、广平、东昌三府的山西贫民约有24736户,或123681人;(35)洪武二十五年十二月为止,大名、东昌、彰德等7府从山西迁来的移民总数达65780户,以每户5人计,约有328900人;洪武二十八年十一月时,东昌、大名、广平等三府的迁民已增至58124户,较二十二年约增加一倍多。7府迁民总数100034户,约较二十五年时,增加0.52倍(36)。

由于广平、大名两府的移民与其他诸府的移民数混合在一起,所以就产生一个分府移民人口数的估计问题。兹以县为单位作均值计算。

大名、广平二府合计为19个州县,与东昌一府的州县数相当。就是说,从规模上讲,大名、广平二府仅相当于东昌一府。当然,在这里我们假定县的大小是差不多的。如此,洪武二十二年,东昌的山西移民占三府移民总数之二分之一,为12368户,约为61840人。彰德等7府合计有州县数90个,洪武二十五年东昌府移民和广平、大名两府各占7府之五分之一,就有山西移民13156户,约为65780人;洪武二十八年广平、大名移民的总户数与东昌府各占报告中三府总数之二分之一,为29062户,约为145310人。

关于这一测算,在东昌府,由于该府有洪武年间的人口数和明确的里屯数记载,其结果与上述分析吻合。(37)同样的道理,也可以认为河北地区的这一数据是可靠的。

从明代地方志中记载的屯里数的比例中来看看洪武年间的移民。

先议广平府。我们依照上文中采用过的方法,将含有移民含义的社归入洪武移民社列出,另列移民屯如表3。

表3. 广平府九县的移民社与移民屯

资料来源:嘉靖《广平府志》卷6《版籍志》。

统计的结果是,在广平府的179个社、屯中,有44个屯;在其它135个社中,有13个与移民有关,或者由移民屯改名而来,或直接命名为社。总而言之,移民屯、社占全部社、屯总数的32%,高于上文的估计值。

这说明自洪武以来,广平府的社屯有了变化。以清河县为例,民国《清河县志》卷3说:“明洪武创编黄册,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清河六里,只六百六十户耳。广平府属二万一千有奇……”,到嘉靖年间,清河县有4社4屯,比洪武间多出了2里。严格地说,土著减少了2-3里,而移民增加了4-5里。由于洪武年间广平府的21000户可编成191里,而嘉靖年间广平府只有179里,与洪武里数相差仅12里。可见,尽管自洪武至嘉靖广平府的里社数有了变化,在一些县变化还是比较大的,但对于整个府而言,这种变化的幅度却是有限的。即广平府总的里社数大体不变,土著社有所减少而移民屯有所增加,这反映了永乐移民迁入后,广平府的移民份额在总人口中的比重要比洪武时期更高,所以根据表3所作统计得出的移民屯比文献记载的移民比例要高。

在今天的自然村统计中,广平府属县中已经很难见到洪武时代的移民村,充斥其中的是大量的永乐移民村。尽管文献中记载的洪武大移民是如此清晰确切,但是为什么今天的自然村统计中却很少发现他们的踪迹呢?我们推测,洪武移民大多在洪武后期乃至洪武末年才迁入,定居未稳,靖难战火就起,来自山西的移民很可能越过太行山,回到山西老家以避战乱,战后才重新迁回广平,否则我们很难理解为什么广平府在靖难之役中并非主要战场,却不见洪武移民反而到处可见永乐移民这一事实。靖难之役结束后,土著有所减少,移民却增加了。

大名府以魏县为例,康熙《魏县志》卷1中说:“明洪武三年县为漳水冲没,迁今五姓店,原旧土民九里,因土旷人稀,永乐间迁山西襄垣、高平、黎城三县、沁、泽两州五处人民实之,人各给地一百亩,征税粮五石三斗五千,编户三十六里,后增为五十里,正德十四年减并四里,后又减并一里,存四十五里”。在康熙《魏县志》作者看来,魏县的移民主要是永乐年间迁入的,他们并未提及洪武时代的移民。

洪武时代的移民是确实存在过的。在《明太祖录实》中我们已经见到过许多记载,由于该书在记载洪武移民时大名府和广平府往往并称,故处于两府交界处的魏县不可能不接受来自山西的移民。顾炎武在《天下郡国利病书》卷5《北直隶》引《大名府志·田赋志》云:“国家洪武初,承金元之后,户口凋耗,闾里数空,诸州县颇徙山西泽、潞民填实之。予过魏县,长老云:‘魏县非土著者什八,及浚、滑、内黄、东明之间,隶屯田者什三’,可概见矣。”(38)在上引康熙《魏县志》中,来自山西的移民实际上是来自泽、潞、沁三府州,而顾炎武所引资料所称为泽、潞两府,与县志所称相差不大。只是时间上,县志说是永乐年间,府志所说则是洪武年间,我们推测这一时代上的差异与广平府大体相似,即洪武移民迁入后,定居未稳,河北地区就卷入了靖难之役的战乱当中,大名府虽未成为战场,但移民可能受惊逃回原籍,战后才返回移民地。

在康熙《魏县志》中,移民占全部人口的75%,所谓“编户三十六里”是指全部人口编里数,应包括土著九里,因为在正统《大名府志》中魏县共有36里。在顾炎武所引府志中,移民占人口总数的80%,与县志所载的比例差不多,因此,我们认为这一比例大致是可信的。这仅仅是指魏县,在大名府的其他地方,移民的比例比魏县要低,估计只占总人口的30%左右。

从下文中可知,洪武二十六年,大名府约有人口为30万。据上引《明实录》,洪武时期大名府大约接纳了8万左右的山西移民,其中,有近半数是洪武二十六年至二十八年之间迁入的,他们未被洪武二十六年的人口数所包括。这样,至洪武二十八年,大名府有人口约34万,移民人口占其人口总数之23.5%,比顾炎武所称之比例还要低一些,这反映了永乐以后移民人口有较洪武增加的趋势,这一趋势也和广平府相似。

六、小结

最后,我们对各府的移民人口进行估算。在进行这一估算之前,必须首先弄清楚各府的人口数量。历史文献只记载北平、保定、真定等府的人口数,其中真定府的人口数存在较大的问题,因此,在对移民人口进行总结之前,有必要对洪武时期河北地区的移民人口作一全面的考证。根据我们对洪武年间人口的认识,人口统计的标准时间定于洪武二十六年。

分府论述如下:

1.北平府

永乐《顺天府志》卷8《户口》转引《图经志书》:“洪武二年初报户14974,口48973;洪武八年实在户80666,口323451”。

如上述,北平府从洪武二年至洪武八年的人口巨大增长,主要是山后民迁入的结果。所以,假定我们将洪武八年至洪武二十六年北平府的人口增长视为人口的自然增殖的话,依保定府的情况,此期间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6‰,则有人口35万余。其中土著人口为5.7万,民籍移民及其后裔为30.3万。

2.保定府

弘治《保定郡志》卷6《户口》记载了该府洪武年间的二组数据:洪武十年,户53400,口318908;洪武二十四年,户56970,口351320。洪武二十四年的户口数实际为洪武二十六年数。从洪武十年至洪武二十六年的16年间,人口的年平均增长率为6.0‰。由于山后移民的迁入在洪武八年以前即已完成,此后这一带没有见到过规模性的人口迁入,所以洪武十年至洪武二十六年的人口增长可视为人口的自然增殖。依前述,保定府的35万人口中,约有7万民籍移民。

3.真定府

乾隆《正定府志》卷10记载洪武年间该府有34422户,316155口。然而,这一数据却让人怀疑。(39)查嘉靖《真定府志》卷12《籍赋》,发现乾隆《正府府志》中的记载果真是错误的。嘉靖《真定府志》仅为台湾和上海的图书馆所藏,台湾本我们无法获读,而上海本则缺卷6-卷9。由于所需的部分《图经》和《籍赋》是完整的,所以这些缺卷并不影响我们的分析。影响分析的是《籍赋》中只列有真定21个州县的户口数,余11州县户口未予记载,(40)这给我们的分析增加了难度。由于嘉靖《真定府志》罕为研究者所见,故将其有关内容罗列于表4。

表4.洪武初年真定府21县的户口数州县

户 口

真定1524 20746

元氏6283 35742

灵寿2834 8868

平山3625 26690

阜平2357 7605

栾城1484 15285

蒿城1942 26694

无极1400 33040

赵州2340 21265

柏乡545

1628

隆平1661 19635

宁晋310

2752

冀州2209 27264

新河1424 10343

枣强1352 7731

武邑2798 39990

南宫5526 40126

深州1228 13315

新乐1060 19336

行唐2640 49094

曲阳3196 48033

合计47738 475182

资料来源:嘉靖《真定府志》卷12《籍赋》。

说明:栾城县的口数和南宫县的户数为我们的调整数。栾城县只有户数没有口数,故根据户均口数填入;南宫县户数原记载为45526,人口45126,明显有误,现据民国《南宫县志》卷7改正。

表4中真定府的户均口数达10人,显然与真实情况不符,而我们以为错误在于户数登记过低。从与元代数据的比较中更可以看出这一点(41)。据表4,真定府每州县平均人口为22628人,全府32个州县当有人口72.4万。

据嘉靖《真定府志》,这是洪武初年的数据。由于洪武年间真定府人口大量迁往凤阳(42)和山东(43),到洪武二十六年,真定府人口有70万大约是不成问题的。

4.河间府

由于河间府及其以下各府皆无洪武年间的户口记载,我们遵循上面提出的思路,都采取类比的方法来解决。元代的河间府每县平均户数比保定府为少,为3446户,由于其辖县较多,所以总户数达到79266户,但在扣除献县和陵州以后,总户数为72374户,比保定府略多;清嘉庆年间河间府人口占保定府人口的84%,但这时的河间府不包括天津市,总之,以河间与保定相比较,这两府的人口应是大体相当的,如此,洪武二十六年的河间府大约有人口35万左右。

据上文,河间府大约有半数为移民,则有人口约18万。河间府属县为18个,恰巧是每县万人的规模。

5.永平府

依同样的方法可知元代永平府户数为保定府户数的19%,清嘉庆时代为39%;清代永平府户口比例的增加是由于大量的军籍人口转为民籍的结果,依元代比例推算,洪武二十六年永平府的人口约为7万左右。(44)据上文,洪武年间永平府的民籍人口中,土著和移民各占半数,如此,移民人口约有3.5万。已知洪武六年政府从口外的瑞州迁民约3万至迁入永平府,至洪武二十六年,以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6‰计算,则有移民及后裔3.4万。

6.顺德府

元代顺德府的户数仅为真定府户数的21%,而清代嘉庆年间则为24%;由此估计洪武年间顺德府的人口约为15万左右。该府基本无移民。

7.广平府和大名府

扣除磁州以后再加上当时属于大名府的清河县,元代广平府的户数不需再作调整,其总户数为41446,为真定府户数的29%,清代则为31%。故认为洪武时代广平府人口约为真定府人口的30%,有人口21万左右。

元代大名路户数在扣除清河县以后其总数为62399户,为真定路户数的43%左右,故洪武二十六年的大名府人口约为30万左右。

洪武二十六年广平、大名两府人口合计为51万左右。据上文,此时其中移民人口约为6.6万,移民只占总人口的13%。洪武二十六年至二十八年间,移民人口增至14.5万,因此,洪武二十八年的总人口就达到近59万人的规模,移民人口占其中的24.6%左右。

按这种方法计算出河北八府洪武二十六年人口总数约为249万。《明太祖实录》中记载的北平地区洪武二十四年的户数为340523,人口为1980895。根据我的有关考证,这一户口数是不确实的,就洪武二十六年全国总户口数而言,实际户数当增加10.5%,实际口数当增加16.5%(45),具体到各省和各府则不尽相同。按上述方法测算出的结果较《明太祖实录》中记载的人口数多出近26%。这一数据也是可以接受的。洪武二十六年河北分府移民人口的构成可见表5。

表5. 洪武时期河北地区接受的各类移民 单位:万人

说明:北平府的土著和民籍移民均包括洪武八年至二十六年的自然增殖的人口;广平府和大名府人口中,包括有8万洪武二十六年至二十八年从山西移入的人口。

据表5可见,洪武时期河北地区的移民活动尽管规模很大,迁入的人口数达百万之众,但从移民的性质而言,所经历的还只是一次人口补充式的移民。人口补充式的移民活动,一是指移民过程的渐进性,即指移民过程的漫长,移民是陆陆续续迁入的;一是指移民人口比重的“偏低”性,即指某一时点中迁入的人口没有超过原有的土著,移民人口在当地原有人口中所占比重偏低。洪武时期的河北移民属于后者。然而,从分府移民状况分析,北平府、永平府和河间府则属于人口重建式的移民区,这种以短时间的突发性的移民过程来重新构造迁入地人口,从而使移民的人口数量达到或超过当地土著的移民运动,我们称之为人口重建式移民。

在河北地区的移民中,军籍移民占有近10%的份额。军籍移民主要集中于北平府,这是明代北部边疆的形势所决定的。这一特点在永乐年间还要显得突出和明显。

河北地区各府的移民来源可见表6。

表6 洪武时期河北地区外来民籍移民的原籍分布 单位:万人

府别山后山西山东合计

北平府 30.3- - 30.3

永平府 3.4 - - 3.4

河间府 10.05.0 3.0 18.0

保定府 4.0 3.0 - 7.0

广平和大名府 -14.5- 14.5

合计47.722.53.0 73.2

百分比(%) 65.230.74.1 100

在洪武时期北平地区所有外来的民籍移民中,以来自山后的移民最多,这些移民主要分布在北平的北部诸府。次则为来自山西的移民,他们主要分布在南部的广平和大名两府。山东移民在河间府有所分布。

总之,在洪武年间的移民大潮中,河北地区成为移民活动的主要地区之一。移民的迁入补充或重新构造了河北的人口,对于这一区域的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其意义则是不言而喻的。可惜是,河北地区的和平是短暂的,就在移民迁入后不久,“靖难之役”的战火使这一区域重新陷入了一场空前的浩劫,人口大量死亡,田野鞠为草莽。靖难之役结束以后,新一轮的移民重又展开,这已是我另一篇论文的主题。

注释:

①张岗:《关于明初河北移民历史的考察》,《河北学刊》,1988年第4期;田卫平、梁勇:《明代河北移民问题刍议》,《河北师院学报》,1988年第2期。

②载《第一届历史与中国社会变迁研讨会论文集》,中央研究院(台北),1982年。

③永乐《顺天府志》卷八。

④《明太祖实录》卷三五。

⑤这里所称的蒙古降民仅仅是指故元军队的士卒,其中可能包括相当一批色目人,即回回民族。由于资料记载不详,不可能区别其中的民族族属。

⑥《明太祖实录》卷三四。

⑦《明太祖实录》卷四一。

⑧《明太祖实录》卷四七。

⑨《明太祖实录》卷五一。

⑩《明太祖实录》卷五九。

(11)《明太祖实录》卷五0。

(12)《明太祖实录》卷五九。

(13)《明太祖实录》卷六二。

(14)《明太祖实录》卷六六。

(15)《明太祖实录》卷八八。

(16)《明太祖实录》卷六三。

(17)《明太祖实录》卷六六。

(18)《明太祖实录》卷七五。

(19)《明太祖实录》卷八十。

(20)《明太祖实录》卷一一五。

(21)《明太祖实录》卷一三八。

(22)《明太祖实录》卷一七五。

(23)据《明史·兵志》。兵员按每卫5600人,每千户所1120人的标准建置计算。明代制度,军人家属必须随军,军士年青,每人平均带家属计为2人。

(24)民国《滦县志》卷16《故事·纪事》。

(25)《明太祖实录》卷一一五。

(26)据河北省抚宁、迁安、迁西三县地名志。详细统计见拙文《永乐年间河北地区的人口迁移》,待刊。

(27)在以自然村为单位的统计中,由于村庄建立时代的早晚其人口的多少有所不同。一般说来,越是古老的村庄,其人口越多,反之则越少。在华北地区,根据我对若干县自然村的统计,明代以前建村的古老村庄其人口一般是明代初年所建村庄的1.5-2.5倍。以顺天府大城县为例,大城县今现存的49个明代以前的古村共有人口54844人,平均每村有人口1119人。而在抽样所得的32个永乐年间的村庄共有人口22185人,平均每村人口为693人,古村人口为永乐村人口的1.6倍。以这一数据对村庄进行标准化处理,就使村庄转化为人口单位了。

(28)康熙《阜志》卷下《艺文志》,倪诰《重修厅堂廨舍记》。

(29)商传:《永乐皇帝》,北京出版社,1989年3月,第八章。

(30)万历《交河县志》卷一,《地理志》。

(31)见拙文《永乐年间河北地区的人口迁移》。

(32)民国《新河县志·地方考》。

(33)《明太祖实录》卷一九七。

(34)《明太祖实录》卷二四三。

(35)《明太祖实录》卷二四三。

(36)徐泓:《明洪武年间的人口移徙》。

(37)见拙文《洪武时期山东地区的人口迁移——以地方志、地名志和氏族志为主要资料的研究》,待刊。

(38)顾氏所引的《大名府志》不知是什么年代的版本,我所阅过的正统和正德年间的府志中均未见到这一记载。

(39)我的思路是这样的:从历史的角度来比较,真定府的户口数一直比保定府为多。先看元代,由于元代河北各路的户均口数偏低,所以我们用户为单位来进行比较。以洪武时的辖境为基础进行比较,元代真定路是保定路人口的2.02倍,而以同样的方法测算,清嘉庆年间则为1.8倍。在同样的社会和地理环境中,人口虽然会随时代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但两个区域变化的速度应是大致相同的。除非一个区域的社会和地理环境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对于真定府而言,无论是元代还是清代,其属州县的平均人口比保定府属县为多,在洪武年间不可能出现相反的情况。嘉靖《真定府志》的记载,证明了这一思路的正确。元代和清代的分府户口数见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中有关表格,以下相同,不另说明。

(40)何以乾隆《正定府志》中会有那么多人口的缺载。我推测嘉靖版府志从问世以来流传就非常稀少,以至于到了乾隆年间,当地的修志者就已经看不到完整的嘉靖版本了。由于嘉靖府志中有关各县人口的记载已经有了缺漏,假定在乾隆修志者看到的版本中又有了若干的缺页,就有可能得到比嘉靖本还要低得多的分县人口统计数。另外,从上海图书馆所藏的嘉靖府志的版面来看,其印刷质量极差,多数地方由于印刷质量太差而并不是由于年代久远而漫漶不清。因此就存在这样一种可能,乾隆修志者所见版页更为糊涂,一批县的人口数据已无法辨认。由于修志者并未在书中说明这一数据的真象,所以被讹为全府的人口数了。

(41)元代的真定路与明代真定府辖县大体相当,调整后的结果元代真定路每县平均户数为4500户,大大超出洪武县均户数,这说明嘉靖《真定府志》中户数的记载过低。

(42)《明太祖实录》卷一一○。

(43)参见拙文《洪武时期山东地区的人口迁移》。

(44)嘉庆《滦州志》卷3中记载了明清时期滦州的户口数。从洪武至弘治年间,其户始终为4900余,其人口则始终为85000余;直至正德年间,口数仍然不变,显然,滦州户口数县有非常明显的人工编造痕迹,即使洪武数据也是如此,因为,每户平均17口实在是太多了一些。所以,我们在估计永平府人口时并不采用这一数据。

(45)详见葛剑雄、曹树基:《对明代人口的新认识》,《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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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时期河北省的人口迁移_明朝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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