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景施宫元与科举制度的终结_张之洞论文

议修京师贡院与科举制的终结,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贡院论文,科举论文,京师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05年9月2日,清廷改变初衷,毅然变更仅仅一年多前所作减额缓停的成议,由十年三科缓停改为立停科举,以此为标志,中国历史上延续1300余年的科举制度宣告终结。

学界既往关于清代科举制的研究成果丰硕,在科举停废于近代中国社会影响的探究与思考方面,更是宏论迭出。①就停废的具体原因与过程而言,则以傅吾康、王德昭、何怀宏及刘绍春等人的研究有所开拓和深入。②然研究者目光多聚焦于学堂发展与科举所存在的矛盾,以及日俄战争的影响。而因资料散佚,一些重要史实模糊不清,不少论著在述及科举停废相关史实及原因时,多依据章程条文直接铺陈,对科举改革从十年三科减额缓停到立停大跳跃的真实诱因、决策过程、最终结局的不同影响等仍有忽略,低估了科举制与社会文化根深蒂固的纽结,以及停废进程经历的曲折波澜,在制度兴革与人物事件等关系方面亦难以深入。

科举改革的呼声由来已久。自1842年两广总督祁埙上奏议改科举至1905年科举立停,在长达60多年的时间里,至少有18份奏章先后经中央部院讨论,却相继被阻止搁置。③即使到1905年春季,新式学堂虽经朝野上下再三提倡,前景仍不明朗,无论规模、发展态势抑或社会影响,仍无法显示足够优势,与千年科举的社会惯性及文化心理相抗衡。科举的存废,成为清廷的两难抉择。倘若以学堂与科举之优劣而定黜留,立停科举有着明显的或然性;但或然性不等于必然性,即使按清廷原定十年三科减额缓停的预设,科举制的最终结局也还未能确定。

促成科举由缓停至立停重大转变的契机,即袁世凯、赵尔巽、张之洞、周馥、岑春煊、端方六人联衔会奏的《立停科举推广学校折》,学界已经耳熟能详,但作为此事导火线的1905年春夏为修复京师贡院所展开的讨论争议,虽规模甚大,范围颇广,争论激烈,对科举停废决策的变更至关重要,然而其具体内容与实际影响却多被忽略,未能与六督抚联衔入奏之事相联系。有学者在张之洞研究中,略及其对修复京师贡院的态度,但关注点在张之洞,且他们对张与科举立停关系的判断存在分歧。④笔者此前论述科举立停与清末政情的关系时,已提及京师贡院修复一事对科举立停至为关键。⑤本文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相关档案,与其他资料比勘互证,可将此事原委及过程大致复原,进而显示修复京师贡院争议,与科举制度的终结密切关联,由此可见科举改革过程,以及骤停科举的酝酿决策,均为一波三折。

议修京师贡院出人意料的结果,以及此后改革派的种种努力表明:历史发展进程中的或然性,使得制度变革充满变数与玄机。将或然转化为必然,历史人物的主观努力极为重要。而精心谋略与人为干预虽可排除改革障碍,简化程序,解除威胁,使终结科举的目标迅速实现,却难以避免由此遗留的隐患与急剧变革带来的社会震荡。

一、借闱河南与减额缓停

议修京师贡院与科举存废息息相关,不仅因为京师贡院是清廷举行会试之所,千万士子心中的圣地,更由于修复京师贡院的动议与讨论,正值清廷批准张之洞、张百熙、荣庆奏请十年三科缓停科举的次年,时间点相当微妙敏感。

1905年春夏,随着辛丑和约关于京师科考禁考五年期限的行将结束,荒置数年的京师贡院重修事宜提上日程。京师贡院始建于明代永乐乙未年,据说是元代礼部旧基,明神宗万历年间重修。⑥其时规模略小,面积长宽各160丈,内有举人应试号舍4900间。张居正曾书《京师重建贡院记》记其盛况。⑦清代京师贡院有所扩建,号舍达12000多间,但每遇乡试人多,仍须加添棚号,故光绪十二年以后,又增建3000间,总计15000多间。⑧光宣年间充当吏部考功司掌印的何刚德,回忆其光绪三年参加会试时,年久失修的京师贡院“已极破坏,号末座位离地仅及尺。号壁崩蚀,棹〔桌〕板不能安,每以带悬板于梁,以置笔砚。可谓苦极矣。雨天滴漏,尤为不堪。每科必有工程。”⑨

辛丑条约谈判时,作为对所谓滋事地区士子的严惩措施,列强坚持停止京师等地五年科考。为此,李鸿章与各国公使曾几度僵持,不得已,只能向朝廷提出:“揆度情形,会试难在京城举行,将来只可由礼部另筹变通之法。”⑩八国联军占领北京期间,京师贡院遭受战火重创。1901年6、7月间德国军队撤退,顺天府尹陈夔龙多方交涉后讨回贡院,他与宛平知县等人到场勘查,发现“所有号舍房间,各门座十毁七八”,主要堂屋多被拆毁。倘若修复,工程浩大,所需资金甚巨。鉴于辛丑和约停止五年科考的规定,以及巨额赔款使库帑异常支绌的现实,陈夔龙建议从缓办理京师贡院修葺。(11)而刘坤一等大员纷纷致电西安行在:“京师贡院被焚,今年顺天势不能开科”,建议展缓科考。(12)在缓期与易地之间,清廷权衡再三,作为变通之策,决定京师地区乡、会试借闱河南。

1902至1905年京师乡会试借闱河南期间,有两份关系科举命运的重要奏章引起朝野普遍关注,舆论反响十分热烈,直接影响到此后京师贡院修复的讨论。

第一份奏章为1903年3月11日,直隶总督袁世凯、湖广总督张之洞联衔的《奏请递减科举中额专注学校折》,该折提出:为学堂发展并逐步替代科举,应对乡会试予以酌量变通,即通过分科递减的方式,将科举录取之额均分后“按年递减”,“学政岁科试分两科减尽,乡会试分三科减尽”,“俾天下士子,舍学堂一途,别无进身之阶”。(13)照此方案,十年后科举制即将寿终正寝。

袁、张会奏减额缓停科举,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朝野上下,多有响应。在两位疆臣奏请递减缓停科举的同时,御史们提出了不同的解决方案,先后有十年减额缓停、即停常科留特科、暂停五年科考以观学堂成效、缩短缓停期限次年恩正并科后立停等四种。虽然各有不同考虑,基本取向都是变科举以利学务。似有先见之明的瞿鸿机,据说提出另一方案,即将减额缓停期限缩短,次年恩正科同时并行,一年了清。只是鉴于废科举为重大国策,建议“当集六部九卿翰詹科道,一律划诺,而后下诏,以免日后议论参差”。(14)

由于朝廷迟迟不予表态,1903年11月,都察院广东道监察御史蒋式理向相关责任者兴师问罪,认为拖延不决是大臣“未能称职并政治阙失”的表现:“徒以王文韶从中牵掣,迟回不上。夫王文韶不过有心见好于门生亲故之可以得差者耳,非为国谋也。臣已于本年五月间附片陈之矣。今言者必曰惧失士心,不可废也。夫使果以失士心为惧,则何以武乡会试、岁试戛然停止,王文韶曾无异议,而各省亦不闻有武生童聚众滋闹等事……然则以武生童例之,所谓惧失士心者,诚诸臣之饰说,徒以枢臣中无武科出身人员,又无侍卫充学试差之例,故漠不相关,遂一废一不废耳。”(15)文武科举存废的差异及其内幕,是否确如上述,另当别论,蒋式理的目的显然是促请当朝乾纲独断,力排众议,立停科举。《新民丛报》也披露:“南北洋大臣联衔请废科举,内阁会议,政府诸公咸赞成之,独王文韶慷慨力争,期期以为不可。语僚属曰:‘科举安可废?若会议吾必不与议。诸公虽决议,吾亦必力争,吾老矣,今日力争此举,即吾之所以报国也。’”(16)无独有偶,枢廷之外,御史瑞璐亦指责停止科举,专办学堂实属孤注一掷:“请俟学堂办有成效,再行渐停科举。”(17)

朝臣的分歧与最高当局的举棋不定,使舆论十分不满。《申报》认为递减中额实仍留科举之弊,并揣测是因为时机尚未成熟,“故先奏请递减中额耳”(18)。《东方杂志》毫不掩饰地表达了对清廷的失望:“频年辗转,科举将废而未废,学堂虽兴如未兴。”(19)《国民日日报》刊登了一首《科举寿》的歌谣,反映了期待加速改革科举的情绪:“科举寿,科举寿,科举之寿长复长。至今将废未废,谁能救学堂?学堂培才才已多,留此何用徒遭外人垢。内外大老联衔奏,南皮力请论尤透,相国两眉皮欲皱,是安可废怒声吼!问题重大供研究,相持会议几回又……科举之寿长复长,真似金刚身不坏,圣思广洽同称快,大家好做怀挟卖。”(20)

在舆论鼓噪与期待之中,又一份议改科举的奏章正在紧锣密鼓地策划酝酿。1904年1月4日,张之洞、张百熙、荣庆以修订《奏定学堂章程》为契机,联衔上《学务纲要》附片,重申减额缓停科举的主张与实施方案。相比前述袁、张联衔之折,在举子善后安置方面办法更为周详。由于几位学臣事先积极沟通运动中枢(21),折上当日,清廷就上谕准奏:“着自丙午科为始,将乡会试中额及各省学额,按照所陈逐科递减,俟各省学堂一律办齐,确著成效,再将科举学额分别停止,以后均归学堂考取,届时候旨遵行。”(22)

二、议修京师贡院

1904年1月清廷正式批准减额缓停科举的奏章,意味着千年科举进入终结的倒计时。然而,减额定议仅一年多,尚未开始实施,1905年春季,辛丑条约规定的京师五年禁考期限行将解禁,乡会试将恢复举行,京师贡院是否修复的问题,自然提上了议事日程。

最早提出修复京师贡院的是主管科举事务的礼部。礼部每届举办科目前,均需预先考虑安排科考的场地,并通知各省。即将举办科考的1906年8月25日,正是《辛丑条约》规定五年停考的解禁日,是否继续借闱河南,不仅关系到科举考试的统筹安排,更关系到各直省成千上万应试举子赶考的路程与盘缠,必须尽早决断。1905年2月27日,军机处抄交礼部《停考限满,丙午乡试、丁未会试是否在京举行抑仍借闱河南折》,奉旨政务处查照奏定会议章程后再行具奏。(23)

所谓奏定会议章程,是指光绪三十年十一月初,户部右侍郎戴鸿慈上折提出:因时艰日亟,内外政务百端待举,为集思广益,“嗣后凡内政外交其有建革之大疑难之端,由各衙门请旨饬下政务处摘录事由,标明要领,行知阁部九卿翰林科道定期会议”,“各抒所见,别纸录陈,并令传知属官,咸得论列”。其时清廷内外交困,希望借此广言路,采众议,凝聚人心,为决策拓展思路,故下旨政务处妥议章程具奏。两个月后,政务处根据戴鸿慈所奏,就部院百官议政的内容、范围等问题,拟出七条会议章程。不仅将议政官员的品级,由原来的京员三品以上,推广至五、六品科道、司员一并与议,而且对需要讨论的“内政外交建革之大疑难”做了具体规定,包括建造工程在百万以上,官制之增裁等诸多方面,而“科举之兴废”赫然明文列载其中。(24)

将京师各部院议政范围扩大至普通司员,是继设政务处为新政中枢机构后,清廷在改进决策咨询方面的又一重要举措。(25)恰在此时,修复京师贡院问题进入议政程序。

1905年3月,政务处查照章程,正式咨行各部院征求对修复京师贡院一事的意见。部院的反应十分热烈,不少部院堂官联名具帖,表明态度一致;也有部门因堂官意见相左而各自具帖;同一部院内若堂官与司员的看法参差,说帖的数量自然多于其他部门。大体而言,分为主修、缓修、反对三派。坚决主修者,有内阁、翰林院、理藩院、刑部、礼部、工部、大理寺、光禄寺、国子监、太常寺等近半数部院,声势逼人;户部、兵部、商部的堂官则一致主张缓修;持反对意见的,只有大学士孙家鼐、吏部尚书张百熙、外务部众堂官和其他部门的一些司员,势单力薄。吏部的意见分歧最为严重,满汉尚书与主修的各侍郎尖锐对立。都察院情形复杂,其堂官主修,属下科道御史则各具说帖,主修者十之六七,主不修者十之二三。媒体注意到:“合观以上各衙门堂官,曾议主修者占多数,主不修者占少数。至各衙门司官所呈说帖,主不修者十之二,主修者十之八。”(26)显而易见,主修阵营占有压倒优势。

主管科举事务的礼部在给军机处的咨文中提出:条约限制停考的地方“系于三十二年七月初六日(1906年8月25日)限满”,修复贡院事宜,已经迫在眉睫。站在科举事务主管者的角度,自然希望尽快修复。(27)几年前借闱河南,实属情非得已。国子监则从贡院用途立论,认为无论对于旧学或新学,考试均须宽敞固定的场所,“查贡院考试,乡会试为大宗,其他项考试亦均在贡院,况新定大学堂章程内有‘于贡院内簾考之,或于地方宽大而门户严密公所考之’之语,与其另择处所,何若兴修贡院,较之借闱河南,可免许多窒碍”(28)。

翰林院考虑范围更广,所持理由主要有三点:其一,科举并非只是搜罗人才,还同时具有“维系人心”的作用。京师贡院正是国家对文化重视的象征,由于《辛丑条约》规定顺天停考扣至丙午已满五年,“畿辅士民咸怀观光之志,以为国家必将重建文闱,以重大典。若仍借闱河南,士气不免沮抑,且乡曲愚民妄生疑惴,此不可不详计者也。”其二,借闱河南,本属权宜之计。顺天各属士子大多贫寒,既往来京应试者半数是徒步抵达,京师至河南虽有火车之便,但“所用旅费必数倍于旧,彻寒之士恐不支”。朝廷应体恤寒士,免其向隅。其三,即使在十年三科减额缓停科举之后,所修贡院亦可留备学堂之用。翰林院的说帖还强调,《大学堂奏定章程》规定:“生徒卒业后尚应钦派大臣考试”,而考试场所需关防严密,“是今日所费亦未可尽以为虚糜也”。(29)

众多说帖的不同意见交锋尖锐。主修者“御史潘庆澜之说帖寥寥数行,但言科举万不可废之理而已。御史李灼华曾力参各学堂有百弊而无一利。”(30)主张缓修者则立意有别,一部分主要着眼于经费困难,认为库帑支绌,或由各省摊派解决,或待经费稍充裕时再行修葺,暂时仍可继续借闱河南以为缓冲;另一部分虽以经费难以解决,着重考虑根据学堂发展状况来衡量是否值得重修,实际是认为马上对科举学堂进行优劣判别为时尚早。

虽然主修意见占了上风,但反对者的两大论据,即妨碍学务和筹款艰难,毕竟令当局左右为难。议修京师贡院之事正在部院广求说帖,由顺天府尹升任河南巡抚的陈夔龙旧事重提,于3月24日呈递折,请修复京师贡院,30日该折奉朱批政务处归并会议案内议奏。(31)与四年前主张缓修不同,在此折中,陈夔龙主张“京师贡院亟宜筹款估修,春秋两闱仍规复旧章,以维士心而崇体制”。他指出:“借闱豫省原系权宜办法”,考官和应考士子都有舟车往返之劳,远道驰骋之苦。转眼之间,五年限停考试之期届满,若不从长计议,难以对海内外舆论交代。

为了说服朝廷,陈夔龙列举了修复贡院的四项好处:一是考官及主持其事的礼部、国子监大臣,无须再往返河南,一切事宜就近办理,可以节省旅费开支,以免增加部院的财政负担;二是有利于沿江沿海省份应试者入京赶考,西北各省赴京的应试士子,也不至因路途不便而耽误行程;而会试中式者,可在京等候殿试,免去再行之劳。三是贡院修复后气象更新,“于学堂得积分之文凭,于科场验平日之学业,学校科举并行不悖”。四是由于顺天乡试借闱河南,其本省试期只能向后展期至十月,秋冬之交,天寒日短,且雨雪交加,来应考的士子倍加艰辛。倘修复京师贡院,顺天乡试仍在京举行,“则豫闱自可按照常期考试”。

针对当局的两大顾虑,陈夔龙一方面提出具体的修葺方案,即以建材工程责之部院,“以筹款济用责之疆臣”,按照大省出资2万银两,中省出1.5万两,小省分摊1万两的比例,由各省分派承担所需20万两白银的工程预算。另一方面,陈夔龙特别提示,科举与学堂的优劣存亡尚未定论:“论者谓明诏各直省建设学堂,科举分年递减矣。不知递减之说,原只因时变通,尚待徐推,并非旧日规模概行全废也。况多年积学之士,或年齿已长未能取入学堂,留此以为进身之阶,俾皓首穷经,得以操刀一试,不至稍生觖望,则修复贡院非徒因仍旧贯,实足以广登进而系人心。”(32)在陈夔龙看来,递减科举只是“因时变通”的权宜之策,强调科举对“多年积学之士”及因年龄限制而未能进入学堂的士子命运仍有重要价值,尤其是修复贡院对于朝野而言,并非一般意义的房屋修缮,而是具有“广登进而系人心”的象征意义,对于王朝统治的稳定和巩固至关重要。

此外,为了减缓来自兴学支持者的压力,陈夔龙表明修复贡院并非为排斥、抵制新学之举,反而对新式学堂有积极作用:“是修复以后,可备学堂毕业各生届期简放考官、会同考试之地,且该处地势轩敞,修葺院中屋宇,除号舍外不妨变通旧式,略加开拓,即使将来科举尽废,并可改作京师添建学堂之用,亦属一举两得。”(33)

陈夔龙的方案,不仅将修复京师贡院的具体障碍和疑难予以化解,且对一年前十年三科缓停科举的定议提出不同看法,强调科举“广登进而系人心”的作用,尤其因学堂入学年龄的限制严格,京师贡院的修复,可对“多年积学之士”及因年纪较大而未能取入学堂者留为“进身之阶”,有利于稳定士子之心。

与陈夔龙的意见截然相反,参与讨论的一位工部刘姓主事,直言修复贡院可能对学堂发展造成阻碍,其说帖对主修、缓修者所持理由逐条予以驳斥:“今为数次即停止之科举,鸠工糜费,重修贡院,似可不必”;应试者借闱河南,火车畅行,往返便捷,毫无窒碍,“是为科举计,固无庸修贡院也”。对所谓贡院之修不专为科举,将来科举废止,学堂毕业生仍可在贡院考试的论点,他指出:“为此说者,意见模棱,持议甚巧……所谓弥近理而弥乱真者也。”他强调,贡院用于学堂考试,不仅与西方各国学制及相关章程不合,而且以“向来考试科举之法考试学堂,讳科举之名称,蹈科举之蹊径,弃实业,尚空谈,本属无谓”,若必须再加考试,大学堂规模阔大,尽可容坐,即使人数过多,亦可分省分期考试,而不必合校棘闱,所以“为学堂尤无庸修贡院也”。贡院是科举的标志象征,而科举为学务发展的严重障碍。近年学堂推广迟迟难以见效,皆因科举尚存,浅识之士因循自误所致。此时修复贡院,影响十分恶劣,首先将直接妨碍学务,“人特谓科举不必停,学堂不足重,其已设者,既各有懈心,其未设者,亦群怀观望”;其次则失信于各国,让国外舆论因此误会清廷“宗旨不一,谋事不专,相与匿笑”。结论不言而喻:“是故欲植人才,必兴学堂,欲兴学堂,必停科举,欲停科举,必不复修贡院。”(34)此项说帖,表达了反对修复贡院者的主要观念主张。

政务处议复时首先综合了各部院讨论的情形:“兹据各衙门先后各具说帖咨送前来,臣等详加检核说帖,主修京闱者,共七十二件;主修京闱仍暂借汴闱者,共一十九件;主借汴闱不修京闱者,共二十九件。所议均不为无见。”进而表示,京城贡院既为各省士子集试之地,也可在科举停罢后做各省毕业生送京汇试之地,新旧学皆可利用,“自应仍就贡院旧基变通修建”。至于修建方案的具体细节和经费来源,因库款支绌,朝廷难以支付,故而实际采纳了陈夔龙的建议,“应饬各省筹集款项,方能兴此大工”。由于建设规制未定,工程款项尚未落实,“明年丙午科乡试,恐赶不及,仍请借闱河南,以免贻误。其丁未会试,则视贡院能否修竣,再行酌定。”至于京城贡院应如何改修,使学堂和科举均可适用,请交学务大臣、礼部、顺天府查勘妥议后奏明请旨遵行。该折奉旨:“依议。钦此。”(35)据此,京师贡院的修复最终以缓修为定论,只是具体实施办法,如工程设计和筹款用款方面的细节,尚须会同相关各方勘察后妥议。

三、回避风险促立停

政务处奏章只是就事论事,并未对科举和学堂孰轻孰重发表倾向性意见,可是各部院120件说帖中,实际赞成修复贡院者(主修与缓修)竟达3/4。(36)虽然主张修复京闱未必等于推翻缓停科举之定议,但京师贡院毕竟是科举制的重要象征。在学堂与科举此消彼长,利害尖锐冲突之际,继续以十年为期缓停科举,新式学务的前景殊难预料。这迫使主张废科举人士不得不重新检讨缓停办法。

政务处复奏也一波三折,据说因主修之议呼声甚高且急,政务处曾打算“拟以各衙门堂官所议之占多数者为断,定于本月二十日后具折复奏,即请筹款估价修复贡院,明年丙午科仍在北京应试,以存体制而惠士林”。嗣后因张百熙、荣庆两位管学大臣到政务处明确表态,学堂科举不能并存,修贡院虚费十余万金害尚少,唯影响所及,致学生界阻力害甚大,拟专折力争。此时风传两宫之意,似不主修,“故政务处亦仰承意旨,拟奏请缓修”。(37)可见政务处的最后表态,其实是折衷妥协的结果。

另有消息说,除张百熙、荣庆“力主缓修”外,军机大臣瞿鸿机也是缓修的坚定支持者,所以尽管大多数部院主修贡院,但在政务处会议上,三人均强调科举前既奉旨逐渐减额,“自无庸虚糜数十万巨款而修造不急之工”。由于三人力争,最后定议暂缓修复京师贡院。还有一种传闻:“因景陵被灾,拟将贡院之款移作修陵之用,故如此决议。”(38)景陵隆恩殿火灾,初步修复估算需180万两,若全面翻修,则所需银子还要加倍。(39)这在客观上有助于缓修之议。因此,户部堂官虽然同递缓修说帖,迫于库款奇绌,并不积极。“赵大司农(赵尔巽)语人曰:‘贡院修亦可,不修亦可,我均听之。若因修贡院而向户部筹款,则我户部实无款可筹也’。”(40)

修复京师贡院的讨论,京官参与的层级与人数,均超越以往议政多限于当事部院堂官或六部九卿层面,可以说是盛况空前。有人似乎意犹未尽,希望召集会议当面讨论。给事中熙麟片奏:“至会议事,固重在议实,重在会议。乃此次议修贡院,止由政务处开具礼部原奏,分送各衙门会具说帖,是分议非会议矣,是竟以说帖代议且即以陆续汇齐矣……应请饬下政务处妥议更正,以昭责实而杜流弊。”(41)熙麟的说法,表明部院官员们对此态度的郑重其事,以及贡院修复对于科举存续的至关重要。

修复京师贡院引起如此大的动静,陈夔龙等人的苦心筹划,部院官员的人心所向,王文韶捐廉为修复贡院筹集款项的传闻(42),意味着留恋科举制的势力依然相当强大。周馥直接指此事为“有意规复科举”,而端方也致函张之洞,暗示此为军机大臣王文韶与鹿传霖主谋,两人均要求张之洞“运动阻止此事”。(43)这令一向老成持重的张之洞惊骇不已,疾呼:“如此则天下学堂不必办矣,自强永无望矣。”他立即致函管学大臣张百熙:若因朝中科举减额之议阻力太大,可协商转圜,必要时可考虑做些让步,但基本原则必须坚持:“少减、缓减则可……若修复贡院,则万万不可。”(44)张之洞历任数省学政,主管科举事务,深知贡院与科举的关系非同寻常。陈夔龙虽称科举和学堂均可利用贡院,但为阐述修复理由而涉及科举减额的相关辩词,足以使为缓停不懈努力者心生疑虑。张之洞担心反对新学者可能借修复京师贡院之机,使已成定论的缓停之议再起波折,最终导致举步维艰的科举改革功亏一篑。

在致张百熙的信中,张之洞认为工程需款甚巨,因此不应修复贡院。张还认为,身为河南巡抚的陈夔龙所提建议不无私心,其真正反对的可能是由于借闱对河南当地财力的耗费。于是张之洞提出:可由各省分摊河南因借闱而增加的相关经费,所谓“方今搜刮已穷,乃糜数十万金为此阻学抑才之举,实为非计。闻汴抚请修京师贡院,不过为汴闱代顺天乡会试,繁费过多,力难独任耳。此项汴闱经费,每次不过五六万,尽可派各省协解,并不为难。公主持学务,深悉时艰,务望切商止斋(注:瞿鸿)诸公,力筹阻止,天下幸甚。”(45)

张之洞的担心,并非杞人忧天。修复贡院的讨论倾向明显,十年缓停期间,各省学堂若有风吹草动,难免授人口实,横生枝节,导致前功尽弃。从修复贡院所引发的讨论,可见即使在京师部院官员的层面,学堂与科举的博弈也不容乐观。因此,如张之洞信中提示,“力筹阻止”修复贡院,以防科举改革倒退,成为张百熙等人努力的目标。

政务处奏准缓修贡院,客观上使得坚持改革科举一派官员,得到相对从容的展开活动、“运动阻止”的宝贵时间。为了防止减额缓停定议横生枝节,在决定京师贡院缓修后的几个月里,张百熙与端方配合默契,一方面利用进宫面圣的机会,反复灌输科举误国、兴学救国的观念,积极鼓吹直隶等地学堂兴办已见成效,要求嘉奖袁世凯,并树为成效卓著的兴学先锋(46);另一方面则私下频繁联络,争取各方支持,以减少阻力。面对部院各级官员多数倾向于保留科举制的情势,他们知道只有走上层路线,争取中枢和最高当政者的明确支持,才有可能挽狂澜于既倒。掌握中枢实权的军机处、政务处,成为他们力争掌控局面的关键。

1905年6月30日,上谕以体恤王文韶年迈体弱为由,开去其军机大臣差使,与袁世凯关系密切的徐世昌、铁良则先后入值军机并充任政务大臣。(47)此番军机处与政务处的人事变动,似非偶然,或为刻意布局。(48)王文韶反对废科举最力,又是军机老臣,此前减额缓停之议,即遭其抵拒,京师贡院修复讨论,王又极为活跃,且以捐廉号召筹款,若不设法排去,肯定成为科举改革的最大绊脚石。《栖霞阁野乘·瞿鸿排去王仁和》条记:“善化瞿子玖与仁和王夔石同值军机。善化实为仁和门生,其入军机也,仁和实援引之。向例大臣初入军机,除画诺外,不敢妄建一议,若在师门,此例尤严。瞿欲排去仁和,即可居汉军机领袖,苦不得间。会仁和有耳疾,又年迈,拜跪稍艰。瞿当同入召见时,于仁和步履,扶掖备至,及退出时,又挽之使起,故显其老态于两宫之前。瞿又以其间语仁和曰:‘师患耳疾,设上以要政询问者,门生右顾可勿答,左顾则诺。’仁和然之,方私幸为门生之关切也。会北洋筹练新军,两宫以仁和曾任北洋,召询可否,仁和见瞿右顾,不以应。孝钦后曰:‘汝于此等事,竟不置可否耶?’瞿即在旁婉奏曰:‘王某近患耳疾,且已衰迈,恳两宫恕之。’孝钦又询王曰:‘汝耳疾若是其甚耶?’仁和未闻所以,第见瞿左顾也,遽对曰:‘然。’孝钦怫然,即命起去。未五日而开去军机差使之命下。”(49)

此事虽系坊间传闻,却有蛛丝马迹。光绪三十一年五月二十八日(1905年6月30日)的上谕,提及开去王文韶军机的原因:“大学士王文韶当差多年,勤劳卓著,现在年逾七旬,每日召对起跪未免艰难,自应量予体恤,着开去军机大臣差使,以节劳勚。”(50)可与传闻印证。王去后,按资历当由鹿传霖接掌汉军机领班,后者虽亦反对停废科举,但态度不似王文韶顽固,且为张之洞姻亲。因此,王文韶退出军机,为立停科举扫除了人事方面的最大障碍。

无独有偶,同日上谕:“署兵部左侍郎徐世昌着在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51)徐世昌以兵部左侍郎入膺军机大臣,当属殊荣,间接表明最高决策者的态度。这一进一出,科举改革的人事布局天平发生倾斜。徐世昌为袁世凯私人,并与荣庆私交甚洽,此时进入军机,无疑使议停科举增添了人事筹码。据徐世昌日记,他本人在宣布入军机前20天里,先后与袁世凯晤谈5次、铁良4次、荣庆5次,拜谒奕劻5次,访问瞿鸿2次。其任命为军机当天,即与荣庆、铁良一道谒见奕劻与瞿鸿。(52)而在王文韶开去军机前一日(1905年6月29日),上谕“铁良着调补户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约两个月后(1905年8月26日),“内阁奉上谕,署兵部尚书、户部右侍郎铁良着在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时隔一日(8月27日),又奉上谕,“铁良着派充政务处大臣”。(53)两日内连发上谕,使铁良刚入军机,继之又成为新政中枢政务处大臣,乍看只是常规人事变动,但时间恰在六督抚奏请立停科举前后(54),而铁良本人不久前又曾单独奏请即停科举(55),奉旨入军机的当天,便与荣庆、端方、徐世昌一起庆贺(56),上谕颁布后的传言及相关人物的活动表明,这些重要的人事变动调整,暗中大有乾坤。(57)以慈禧的老谋深算,其态度不言而喻。

嗅觉敏锐的《东京朝日新闻》,在王文韶出军机3天后便刊载了这一消息。据该报派驻北京的记者探闻:徐世昌进入军机是由于“庆亲王奕劻的极力援引”,而王文韶开军机的原因,则是与奕劻及荣庆“意见冲突”,鹿传霖则与王文韶意见相同。(58)尽管该报道未言明导致冲突的具体原因,但鹿、王两人均为废科举的阻挠者(59),荣庆、奕劻、徐世昌在科举及官制改革方面意见一致,则是当时朝野皆知的事实。

在此期间,端方异常活跃。1905年8月8日、16日,端方连续两次到天津与袁世凯“会商要政”,后一次同行者还有那桐、张百熙、铁良等人。(60)这几位政务处和军机处大员,向来均力持科举改革主张,端方、袁世凯又是六督抚联衔电奏的主角,可见科举兴废这场大戏,台前幕后的精心策划与配合默契,至为重要。

除了在疆吏与朝臣之间积极奔走联络外,端方在以出洋游历大臣身份陛辞面奏时,特别强调:“此时不决意即停科举,学堂终不能兴,人才终不能出。盖各省内地观望科举,有学问者不入学堂,有资力者不肯兴学,是以奉谕数年,其兴学处寥寥无几,纵有学堂,科学亦不完备。”(61)两宫因此而许令疆臣议复,为此后袁世凯等人的奏停科举提供了契机。据说对于端方立废科举的建议,“上意颇以为然,惟云须另有人条陈方能降旨”。暗示若要改变已经颁行的十年三科减额缓停谕旨,必须师出有名,且其人的声望与名衔须在时任湖南巡抚的端方之上,才能名正言顺。此外,端方为满人,由其主衔或单独提议停科目,易生阻滞。端方心领神会,即“退又告之枢廷诸公”,并“电告袁世凯请其奏请也”。(62)因此,这一震惊中外、影响深远的奏章,虽然主动促成者是端方,领衔出奏的却是袁世凯。

四、张之洞的迟疑与附和

不少研究者因张之洞曾力持科举改革,自江楚会奏至学臣联衔奏请科举缓停,均为主角,立停科举折又列名联衔,故以为此事必由张之洞主持。其实就立停科举而言,张之洞虽然列名联衔入奏,本意却有较多保留,不仅不是发端鼓动者,而且一度犹豫不决。

张之洞向以老成持重著称,他积极推动科举改革,主要是从改变考试内容和形式着眼,希望科举包容西学。减额缓停之议最早并非由他提出,只不过《江楚会奏》时已有此意,之后又一直坚持类似主张。(63)相比之下,对于立停之议,则颇为踌躇,甚至传言有呈递密折反对之举。所忌讳者,似与反对势力指斥的“误国”不无关联。

1903年张、袁会奏缓停科举后,都察院户科掌印给事中潘庆澜先后于1903年3月23日及1904年1月21日两次具疏奏参,以“误国之罪”,“拟请旨先将湖广总督张之洞罢斥,俾天下知请废科举之人已去,不致纷更”。潘庆澜认为,科举乃“士心之所系,大局之所关”,顺治以来,历朝在平定匪乱之后,均以开科取士安定人心。而“近年以筹款加税,官吏只知利己,烦征苛敛,民心渐离,加以再失士心,世变日非,何堪设想”。因此,不但科举缓停并非其时,对于提此动议的张之洞还应以“疆臣空负虚名贻误大局请旨罢斥”。(64)潘氏所上两折奉旨留中,在京城耳目甚多的张之洞当有所闻。以其为人个性,罢斥之议无须理会,“误国”之名却不能不忌惮。据说此前因张之洞与袁世凯请停科举,王文韶曾严词相向,张不得不引咎自责。(65)

此外,其时不少人对学堂能否取代科举心存疑虑,减额缓停正好留出余地,验证两者之是非优劣。新政之初,恽毓鼎上《复陈新政折》,“请于京师、省会、府州县皆立学堂”,“本三代学校之制,参泰西学堂之规”,改革学校制度。同时强调:“科举为取士之途,一时未可遽停,八股与策论亦不相上下,应俟学堂成效昭然,用人有方,然后议裁议改可也。”(66)朝野上下看法相同相近者为数不少。(67)张之洞作为士林领袖,于此不会置若罔闻。

此外,张之洞对减额缓停方案情有独钟,与其持论严密、办事谨慎的风格相吻合。在他看来,十年时间,足以使人们辨清科举与学堂的利弊,且可以妥善安置旧学士子,操之过急反而百弊丛生。他在1903年9月及12月致瞿鸿的两封信中,甚至提出过两个方案:其一,不待三科减额完毕,若在第一科减额至第二科应减届期之间的六年时间里,学堂成效未彰或流弊过多,尽可复科举停办学堂;其二,若十年三科时间过短,可以增至四科(12年)以昭郑重。(68)因此,张之洞虽然对修复贡院之事颇为警觉,所欲防止的应是推翻减额之成议、而非进一步加速科举停废。

有报道透露,张之洞于联衔入奏前,曾单独秘密入奏,重申坚持十年三科减额缓停的主张,“略谓学堂尚未遍设,科举势难遽停,以阻多士进身之阶,所请应勿庸议。仍照前奏分科递减中额云云。”(69)类似传闻不止见诸一家报刊,且消息来自武昌。如《汇报》称:“20日北京电云,闻政府有废科举之议,系端中丞到京后主持此事甚力。武昌电云,鄂督两上密折,一论立宪先开通下等社会;一论科举不宜遽裁,请仍用递减之议。”(70)上述报道时间均为清廷批准六督抚联衔奏章之前,其时科举立停尚无定论,故当属事出有因。

端方策动督抚联衔上奏后,媒体注意到张之洞的态度有所转变,并预计“惟事关公共,陈奏谅不至独持异议也”(71)。诚然,张之洞顾全大局,最终复电同意列衔入奏,对于清廷准奏,当有推动作用,但报界对其此前的犹疑保留仍然耿耿于怀。立停科举上谕颁布数日,《香港华字日报》发表评论,对袁世凯、张之洞的不同表现有所评点:“以明白大局之张之洞,犹屡为科举保全而只持三科后递减乃裁之说。夫裁一无用之科举尚阻挠抗拒如此……快哉,乃有袁世凯此一奏而中廷即行明谕停止也。王文韶不能再争,张之洞不能缓办,疾雷迅发,积翳全消。”(72)对张之洞的态度不无遗憾。其实,张之洞的慎重亦有老成谋国的一面,激进变革的后患可能大于守成,这一点不幸为后来的事实所证明。

关于联衔具奏各督抚及枢臣的不同作用,众说纷纭。《申报》称:“此议实发端于端午帅,张冶秋尚书、袁慰庭宫保实附和之,赵次帅不过电商列衔而已。”(73)张之洞的幕僚则肯定袁世凯为发动者。(74)有学人根据袁世凯家书及其女袁静雪的回忆,指出袁世凯年轻时虽重视功名,但举业不遂,进而痛恨科举,是其始终不懈致力于废科举的思想基础。(75)其后主政直隶,又受严修、卢靖等人的影响,积极推广新式学堂,故对科举改革十分执着。(76)赵尔巽则在1903年山西巡抚任内,已提出晋省暂停恩科乡试的要求。(77)岑春煊和端方,在督抚中较为趋新时尚,对于科举停废亦态度坚决。据说二人曾于1903年分别上奏提出延迟癸卯乡试,改为丙午年并科考试的建议,“丙午以前可以在学堂卒业,丙午以后科举不废自废”,并云“皇上甚为许可”。(78)张百熙则刚好在端方被两宫召见后不久,赴直隶查学归来,屡称直隶兴学成绩有目共睹,大大增强了两宫对新式学堂的信心。(79)两江总督周馥复奏时,更有“机会一失,阻力横生”等语。加之联衔入奏者为直隶、两广、湖广、两江总督等重要方面大员,为慈禧所器重,“故两宫意亦随之而决”。(80)

由此可见,正是由于京师修复贡院的奏议,以及中央各部院众多主修京闱的说帖,引起主张停科举的部分督抚及朝臣的高度警觉,他们担忧已成定局的减额缓停,在强有力的反对声浪下出现逆转,因此针对修复贡院的议论,断然采取矫枉过正的措施,加快了促使科举制度终结的步伐,并以联衔入奏的方式张大声势,耸动天听。

依照清季新政以来的成例,重大决策颁行之前,要经过相关部院的广泛讨论和复议,各部院主事以上官员,均可拟具说帖表示意见或提出修正方案,以便集思广益,权衡利弊,时间往往长达数月。科举制由缓停改为立停,无疑牵涉国本,依例应当交由部院会议。可是,讨论贡院修复时主修意见远超半数,且堂官居多,显示希望保留科举或对学堂成效心存疑虑者势力甚大,倘若将立停科举之事再交由部院讨论,恐怕会引起轩然大波,不仅胜算甚微,甚至有可能导致既定的缓停决策彻底翻盘,使得此前改革科举的成效毁于一旦。

不过,政务处所定七条会议章程虽将不少内外建革之大疑难列诸其中,但仍为君权留有很大空间,“以上各条由各该衙门审度事理重轻,临时请旨会议或转降谕旨举行,其有事关秘密,或立待施行,由各该衙门请旨或奉特旨径行者,廷臣仍不得干预。”这为其后决定科举存废能够乾纲独断预留了伏笔。(81)因此,为了防止议修贡院的故事重现,六督抚的联衔电奏,没有经过部院会议大范围讨论,只是在政务处会议上走了过场。由于此前人事变动已经完成,形势与讨论缓停科举时大相径庭,媒体获悉:停止科举一事,奉旨着政务处会议,“闻各大员用报票法,愿停者占其多数云”。(82)由于骤停科举系暗中筹划运作,向来嗅觉灵敏的各大报刊,只在上谕颁布前几日得到些许消息,对其过程的报道,大多只是追述。

不仅如此,停废科举如此重大的决策,主管科举事务的礼部居然并未与闻,难怪熟悉内情者无不惊诧,责以逾规乱政:“前朝用人有廷推,行政有封驳……曩时军国大政犹交六部九卿会议。迩来变乱成宪,多由一二人主谋。废刑讯而刑部不知,废科举而学臣不知,礼部亦不知……”(83)好事者对此进行追踪探寻,确有转移乾坤之内幕:“探闻此次科举倏停之上谕,其原因系端中丞、铁军机、袁制军、周玉帅、赵将军、岑云帅之奏请,某大军机等皆不以为然,请按会议新章,交部院各署会议,各抒所见,再行酌核。嗣某尚书以各部院多守旧士,若交会议,徒乱是非,致阻新机,故未交议,即请降谕停罢。”(84)

废除科举的决策“学臣不知”并非事实,管学大臣张百熙、荣庆,皆为政务处大臣,不仅均为知情人,而且还是积极推动者。而未交礼部等部院议复,当鉴于礼部极力主修京师贡院,担心维护科举一派兴风作浪,节外生枝。因此,立停科举的决策,最终以绕开部院会议如此重要的程序直接宣布,表明最高执政者在朝臣和督抚相互配合,反复进言,以及再三联衔入奏的推动下,对科举改革的态度,已由渐停转为立停,并决心不顾非议,断然强制实行。

五、强制终结留隐患

1905年9月2日,清廷批准了袁世凯等六位督抚联衔会奏的《立停科举推广学校折》,谕令:“着即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85)延续1300多年、与无数士子命运息息相关的科举制度宣告终结。

清季的科举改革,缓停定议仅一年多,便迅速跳跃到立停,并非全国学务发展成效彰显,较之科举已取得压倒优势,水到渠成的结果,而是以兴学为急务的部分督抚朝臣上下沟通,为扫除学务阻力障碍采取的应急措施。以当时形势而论,尽管兴学堂、崇实学已是既定国策,但士子犹豫观望的情况还是相当普遍,各地学务急速推行的弊端也已逐渐显现,并开始受到批评质疑。京师贡院倘若修复,十年三科减额缓停的成议能否继续如期运作,不无悬念。因为1904年上谕批准十年三科缓停之议时,对于科举寿命最终是否以十年为限,已经留有余地:“俟各省学堂一律办齐,确著成效,再将科举学额分别停止。”(86)则科举终结的进程与结局,还要视学务发展的状况及成效而定。此谕之后不到十日前引潘庆澜所上请罢斥张之洞的奏折便提及:“恭读十一月二十六日上谕,所称递减科举一节,著自丙午科为始,俟各省学堂一律办齐,确著成效,再将科举学额分别停止,届时候旨遵行……大哉王言,似学堂之流弊,科举之不可议停,早在圣明洞鉴,钦佩莫名。”(87)在清廷态度明确,且谕旨已颁后,朝臣中坚决要求更改缓停成议者仍不乏其人,浙江道监察御史瑞璐的奏陈颇具代表性。该折斥责袁世凯、张之洞“以国为戏”,质询之声咄咄逼人:“科举行之已久,英才间亦有人。学堂今始创行,人才尚未一见。设九年后科举全废,而人才未得,士心已失,误国之咎,该督将何词以解?”奏章最后特别强调:“停止科举,事体重大,办理不厌详慎,稍或失宜,误国匪细。”要求朝廷饬大学士、六部、九卿、翰林、科道对减额缓停科举之事会议具奏。(88)

上述情况表明,倘若依照政务处奏准会议新章所定之程序,将督抚联衔所奏立停科举折交与部院讨论,以京师修复贡院讨论的情形及缓停谕旨颁布后的朝中反映看,骤然将科举停废的时间表由原定十年缩短至一年,反对声浪必定更为强烈,又或者更为关键的是,倘若依照政务处奏准会议新章所定之程序,将督抚联衔所奏立停科举折交与部院讨论,以京师修复贡院讨论的情形看,必定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不仅立停科举的具体时间无疑会引起激烈争议,甚至是否停废也可能出现反复。即使在立停科举诏令颁布之后,陕西道御史王步瀛还专折具奏:“八股可废,科举万不可停。即由学堂出身卒业,亦宜分场考试。”只是无可奈何花落去,清廷决心已定,该折奉旨留中。(89)如果不是清廷接受六督抚联衔入奏的主张,以乾纲独断排除阻力,则科举制度退出历史舞台的终极趋势固然不会改变,但能否在丙午年结束,确实难以预料。

综上所述,在1904年科举减额缓停至1905年立停之间,科举改革的走向、方式及时间,尚存在诸多变数,前景并不明朗。正是由于京师修复贡院的讨论,使激进的主停科举一方意识到危机重重,为避免科举改革出现逆转,采取断然措施,不仅大张旗鼓宣传新学成效,制造舆论,促成军机处与政务处的人事变动,造成有利于改革的议政环境,更通过面圣的机会多方说服两宫,得到默许后,以阵容强大的联衔入奏方式震慑朝野,最终以非常规的决策程序绕过部院讨论,催生了立停科举之诏。因此,科举制的终结,并非事物发展瓜熟蒂落的自然进程,而是改革者清楚意识到或然性变化的不确定格局,人为策划与推动的产物。

立停科举既然并非水到渠成,而是简化程序,强制推行,故难免遗留后患。六督抚所呈奏章及清廷上谕,主要依据为排除干扰,加速学堂发展,加快新式人才培养,否则缓不济急。这虽符合当时趋新舆论的期待,而学堂与科举并存时期,士子钟情科考,观望学务,无法走出两难抉择的怪圈亦系实情。此外,仅仅将科举与近代西方教育制度简单对应,而对科举的其他功能及其制度关联如何处理并未提及,反映出清廷当局者迷的局限,且对制度变革牵一发动全身的影响估计不足,导致立停科举虽有善后安排,却不能全面兼顾,留下难以消除的隐患。主要表现有三:

其一,由十年三科缓停到仓促立停,相应措施难以减轻科举制长期运作的惯性效应。清政府虽在旧学士子出路方面已有安排,却仍低估了千年科举与中年士子的心理取向乃至生计等切身利益之间的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留恋依赖的社会文化心理。制度变革与文化冲突的矛盾难以化解,导致部分士人对政府不满甚至离异。(90)

其二,科举骤停,政府与社会各界对全面推行新式教育的实际准备不足。虽引进国民教育观念,仿行西方学制,却未能充分认识国情差异,片面追求数量、规模和形式,缺乏相应的经费体制保障和因地制宜的措施。(91)为筹集兴学经费,各地采取加抽捐税和没收庙产等方法,激化社会矛盾,导致毁学风潮迭起,对学堂的非议不断增多。而师资及教学质量掌控不足,却以奖励出身为鼓励,使学堂学生水平多被诟病,恢复科举之议,一度甚嚣尘上。

其三,缓停与立停科举的相关奏章,虽立意将科举与学校熔于一炉,使培才与抡才相统一,但教育改革涉及到人才标准与评价方式等重要问题,并非旦夕可以转变,故专才与通才,治事与治民的矛盾难以协调。(92)由于对各项制度的相互制约影响估计不足,清廷的铨选改革,虽有不少调整,却仍未能及时衔接配合。文官考试制度酝酿数年,始终难产;法官考试的推行也举步维艰。捐纳、保举所造成的庞大候补官员群体,与骤停科举后,频率及数量倍增的举贡生员、学堂毕业生及留学生考试多途并进,使本已拥挤不堪的仕途更加人满为患。官制改革的迅速推行,使清政府各部门与各直省用人混乱无序,负面效应有增无减。1908年张之洞任管理学部事务大臣时,指陈新政用旧人的弊端,建议多用学堂毕业生,认为:“各省新政之不兴,皆由用人之不当。现拟订定章程,所有各项要政,如法律、警察、商务、交涉等项,均尽毕业学生先行委派。其向未从学人员,均须逐渐陶〔淘〕汰,以期振作。”(93)但科举立停五年后,问题仍未真正缓解。《申报》评论述及官场怪现象:“官制愈新,人才愈旧,举贡也,优拔也,考职也,将来一般旧人才之散布于政界者不知凡几,则官制虽新,又何益之有。”(94)

尤为重要的是,以立停科举为肇端,新政很快进入政体变革和筹备立宪阶段,内外官改制全面启动,其他各项制度的变革也相应展开。就此而言,科举立停可视为清末新政全面深入的标志。然而,科举改革从缓停到立停的跳跃,速度之快出乎意料,表面的风平浪静(95),给人们过于乐观的暗示,极大地鼓舞了朝野上下加速制度变革的热情,因为连科举这样的千年旧制及其宿弊亦可一朝革除,还有什么可以顾忌。(96)人们对于改革相关问题的思考变得轻松简单,对于制度改革成效也抱有不切实际的期待,以为快速推进改革便可以立竿见影、挽救危亡。政府和社会舆论对于改革可能出现的风险估计不足,对改革时机、程序、进度、成本以及社会承受力,缺乏客观认识及合理安排。相继出台的一些配套措施,或缺乏可操作性,或束之高阁,或一变再变。宪政改革的时间表在舆论与民情的一再鼓动下不断提速,各个层面的制度改革同时铺开,各省新政事务应接不暇,经费已极其拮据,只能不断举借外债,加增捐税,使得民怨沸腾,社会震荡加剧,最终导致积聚已久的各种矛盾全面爆发。改革未能“救亡”,反而促其速亡,清王朝在武昌起义的风暴中像泥足巨人一样轰然倒塌。

2008年5月,本文初稿曾于日本京都大学人文研究所讲座报告,感谢狭间直树、森时彦、石川祯浩、袁永泉等教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感谢中山大学历史系博士生安东强、朱贞同学提供的帮助。

注释:

①科举停废对近代中国社会的影响,国内外不同时期诸多论著皆有述及。艾尔曼、巴斯蒂、余英时、罗志田、杨齐福、张亚群、何怀宏、杨天宏等学者的研究则各具代表性。

②傅吾康最早以专题形式简略梳理了科举停废的基本线索(Wolfgang Franke,The Reform and Abolition of the Traditional Chinese Examination System.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0);王德昭整理与考证了戊戌至新政初期科举改革的相关史实(《清代科举制度研究》,中华书局1984年版);何怀宏注意到了科举从渐废至立废的联系(《选举社会及其终结——秦汉至晚清历史的一种社会学阐释》,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刘绍春从时势要求及观念变化等方面分析了科举渐变与废除的原因(《晚清科举制的改革与废除》,《社会科学辑刊》2001年第5期)。

③详见关晓红《晚清议改科举新探》,《史学月刊》2007年第10期。

④王先明注意到张之洞对修复京师贡院的态度,认为其立场是可以适当减缓进度,但不能回复旧制及影响新学(王先明:《张之洞与晚清新学》,《社会科学研究》2000年第4期);李细珠则以京师贡院修复的论争,证实当时存在反对科举改革的顽固力量,且认为“张之洞努力的方向是更进一步,即由分科减额到立停科举”。两人结论明显有别。李细珠发掘利用张之洞未刊信函,提供了张所知贡院消息的来源,以及周馥、端方两人要求其“运动阻止此事”,有利于研究者进一步了解张之洞态度的缘由(李细珠:《张之洞与清末新政研究》,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年版,第138-139页)。刘海峰认为八国联军烧毁京师贡院,以及《辛丑条约》中关于义和团运动发生地区,士人皆五年不能参加科考的规定,对科举停废有不可低估的影响。但未涉及京师贡院修复讨论的史实(刘海峰:《科举停废与文明冲突》,《厦门大学学报》2006年第4期)。

⑤关晓红:《科举停废与清末政情》,《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3期。

⑥《春明梦余录》,朱一新:《京师坊巷志稿》卷上,北京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101页。

⑦张居正:《京师重建贡院记》,《张太岳集》卷9,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114-115页。

⑧继昌:《行素斋杂记》卷下,上海书店1984年版,第31页。

⑨坊间传闻:“明季因修贡院而国亡,有清一代,相戒不敢改造,似以仍旧贯为宜。当时多以迷信斥之。谁知国未亡而科举先废,亦可怪也”。何刚德:《春明梦录·客座偶谈》,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春明梦录》下,第25-26页。

⑩李鸿章:《会试难在京城举行片》(光绪二十七年六月二十三日),《李鸿章全集》第16册,“奏议”16,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324页。

(11)《贡院被毁情形片》,陈夔龙:《庸贪尚书奏议》卷1,1911年刊本,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51),台北,文海出版社1970年版,第32页。

(12)刘坤一:《寄行在军机处》,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主编:《刘坤一遗集》第6册,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620页。

(13)廖一中、罗真容整理:《袁世凯奏议》中册,天津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738页。

(14)上述提议均为立停科举后的追述报道,瞿鸿所提方案具体如何,尚无资料佐证。《议废科举汇述》,《选报》第47期,1903年4月12日,“教育言”,第9页。

(15)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朱批奏折》第19辑,“内政职官类”,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417-419页。

(16)《文韶之报国》,《新民丛报》第32号,1903年5月15日,“批评门”,第4页。

(17)《德宗景皇帝实录(七)》卷525,华文书局股份有限公司1964年版,第4839页。

(18)《书直督袁慰帅署江督张香帅奏请递减中额后》,1903年3月28日《申报》,第1版。

(19)《论中国学堂程度缓进之原因》(录甲辰六月第七十一册鹭江报),《东方杂志》第1卷第6期,“教育”栏,第127页。

(20)《科举寿》,《国民日日报》第49号,1903年9月24日,第3版。

(21)详见关晓红《科举停废与清末政情》,《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3期。

(22)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29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52页。

(23)《礼部为通行事》,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全宗·来文档·文教类·光绪科举项,卷599,光绪1-31年来文,光绪三十一年正月二十四日奏折、三月二十六日咨文。以下不注藏所。

(24)本段引文见《政务处议复议政章程折》,《汇报》第8年第4号,1905年2月22日,第29页。

(25)“大小京员会议政务已见本报。经政务处议复后并拟章程七条,均奉旨允准,现已将各项会议章程刊发各部院衙门,定于本年二月起为实行会议政务日期。”《新政快睹》,《汇报》第8年第12号,1905年3月22日,第91页。

(26)《政务处会议修复贡院详志》,《华北杂志》卷4,1905年4月,第10-11页。

(27)《礼部为通行事》,军机处全宗·来文档·文教类·光绪科举项,第599卷,光绪1-31年来文,光绪三十一年三月二十六日咨文。

(28)《国子监为咨复事》,军机处全宗·来文档·文教类·光绪科举项,第599卷,光绪1-31年来文,光绪三十一年二月初八日咨文。

(29)《翰林院为咨复事》,军机处全宗·来文档·文教类·光绪科举项,第599卷,光绪1-31年来文,光绪三十一年二月十六日咨文。

(30)《铁面御史》,《汇报》第8年第24号,1905年5月3日,第188页。

(31)《河南巡抚陈夔龙奏为筹款修复京师贡院春秋两闱仍在顺天举行事》,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军机处录副奏折,7166/12,缩微号:534/2966。以下不注藏所。

(32)《请修复京师贡院折》,陈夔龙:《庸龕尚书奏议》,奏议卷5,《近代中国史料丛刊》(51),第19-21页。

(33)《河南巡抚陈夔龙奏为筹款修复京师贡院春秋两闱仍在顺天举行事》,军机处录副奏折,7166/12,缩微号:534/2966。

(34)《刘主政会议复修贡院说帖》,《华北杂志》卷4,1905年4月,第11-12页。

(35)《政务处大臣奕劻等奏为遵旨会议修建京师贡院事》(光绪三十一年三月初八日),军机处录副奏折,7166/15,缩微号:534/2972。

(36)《奏为遵旨会议事》,军机处全宗·来文档·文教类·光绪科举项,卷599,光绪1-31年来文,光绪三十一年三月二十六日咨文。

(37)《政务处会议修复贡院详志》,《华北杂志》卷4,1905年4月,第11页。类似说法,又见《中外要事》,《汇报》第8年第15号,1905年4月1日,第115页。

(38)《政务处议复缓修贡院》,1905年4月12日《香港华字日报》,“中外新闻”。不同报刊对张百熙、荣庆对贡院态度的说法不一,或说为二人主“不修”,或说二人主“缓修”。二人均认为修复贡院会妨碍学堂,此无庸置疑,但是否为减少反对阻力而在策略上有变化,还有待继续发掘史料。

(39)《景陵估修经费》,1905年4月18日《香港华字日报》,“中外新闻”。

(40)《修贡院无款》,1905年4月17日《香港华字日报》,“中外新闻”。

(41)《给事中熙麟片》,军机处录副奏折,光绪朝内政类,第5748号卷,第12号文。

(42)“传闻政府已决定重修贡院,款由王相国捐廉报効承修。日前王相复与政府诸公集议,以贡院号房不下一万四千间,约需款十五万金,其瞭望亭、文明堂、至公堂等处工程亦当需款十余万金,大略计在三十余万金之谱。俟不日议妥后即当奏明择期兴修云。”《估修贡院》,1905年4月11日《香港华字日报》,“中外新闻”。

(43)李细珠的研究显示,张之洞关于京师贡院修复的消息,可能来自周馥与端方。李细珠:《张之洞与清末新政研究》,第138-139页。

(44)《致京学务大臣张尚书》,苑书义等编:《张之洞全集》第11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9309-9310页。

(45)苑书义等编:《张之洞全集》第11册,第9309-9310页。

(46)《奏请嘉奖督臣》,1905年9月1日《香港华字日报》,“中外新闻”。

(47)朱寿朋编:《光绪朝东华录》,中华书局1958年版,总第5360、5386-5387页。

(48)前引张之洞致张百熙信提及“切商止斋诸公,力筹阻止”,此番人事变动颇有蹊跷;瞿鸿又为传闻主角,虽是否“力筹”未能实证,但客观确有阻止之效。

(49)辜鸿铭、孟森等:《清代野史》第4卷,巴蜀书社1998年版,第1752页。

(50)《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31册,第80页。

(51)《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31册,第80页。

(52)《徐世昌日记》(未刊本),1905年6月9日至30日。

(53)《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31册,第79、110页。

(54)关于六督抚上奏的确切时间,报刊报道各有不同。《要闻灌耳》记:“端午帅于上月廿三日特会同袁慰帅联合两江、两湖、两广三总督奏请停止科举。”(《汇报》第8年第59号,1905年9月2日,第467页)而光绪朱批“另有旨”,为八月二日,即1905年8月31日(军机处录副奏折,文教类学校项,7214/97,胶片号:538/106)。说明至迟在八月二日,该折已经正式出奏。

(55)“铁良侍郎有奏议停止乡会试,请自明年为始。后经政府会议,以科举之停办,前已奉谕旨三科逐渐酌减之后,即行停止考试,似宜遵照旨意,不必妄事更张,所请碍难准行云。”《奏请速停科举不行》,1905年8月22日《香港华字日报》,“中外新闻”。

(56)力主科举改革的军机大臣荣庆,在其日记中记载了此次清廷重要的人事变动中,自己与相关人物的交往情况:光绪三十一年五月二十八日:“入值,有王相开军机优旨,徐世昌学习行走旨……宝臣到,留饭小酌,登楼久话。”光绪三十一年五月三十日:“……贺菊人处,宝臣旋到共饭”。菊人,徐世昌;宝臣,铁良。谢兴尧整理、点校:《荣庆日记》,西北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84页。

(57)日本学者石川祯浩教授提示,这些人事变动或许与五大臣出洋考察及其后一系列改革有关。

(58)《支那特电》,1905午7月3日《东京朝日新闻》,第2版。感谢日本京都大学高嵨航教授提供的帮助。

(59)《国闻备乘·鹿传霖暗中主复科举》,荣孟源、章伯锋主编:《近代稗海》第1辑,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87-288页。

(60)《中电》,《汇报》第8年第54、56号,1905年8月16、23日,第426、442页。

(61)《补述各督抚奏停科举》,1905年9月18日《香港华字日报》,“中外新闻”。

(62)《端方力主立废科举》,1905年9月12日《香港华字日报》,“中外新闻”。此前铁良奏请停科举被拒,似与地位声望不足有关。

(63)关晓红:《科举停废与清末政情》,《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3期。

(64)以上均见《巡视西城户科掌印给事中潘庆澜奏为特参湖广总督张之洞会同直隶总督袁世凯议废科举贻误大局请旨先将张之洞罢斥事》,军机处录副奏折,文教类,7205/134,缩微号:537/1461。

(65)“袁世凯与张南皮请停科,王相曰:国家大典,应交内外臣工议,岂能由二臣请停。南皮闻之,到王相宅谢疏忽之咎。”《金銮琐记》,《近代稗海》第1辑,第45页。

(66)恽毓鼎著,史晓风整理:《恽毓鼎澄斋奏稿》,浙江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39-40页。

(67)如安徽巡抚王之春认为:“科举、学校当逐渐变通,不宜骤行偏废”,并建议对学堂学生的毕业及资格进行认定,且应“与旧攻举业诸生同时分别取中,暂予并行不悖”。王之春:《复议新政疏》,璩鑫圭、唐良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25-27页。

(68)《致瞿子玖》(光绪二十九年八月初九日发):“兹拟递减之法,不过试办,拟请暂减一科,计自今至己酉年第二科应减之时,尚需六年。如六年后学堂之流弊仍然不除,人材并不能多,即尽复科举原额,停办学堂,亦有词以谢天下。”另,《致瞿子玖》(光绪二十九年十月二十四日)提出:“或改为四科递减”。均见苑书义等编《张之洞全集》第12册,第10298、10303页。

(69)《张之洞谬见》,1905年9月4日《香港华字日报》,“中外新闻”。

(70)《中电》,《汇报》第8年第58号,1905年8月30日,第458-459页。

(71)《张督赞成停止科举》,1905年9月7日《香港华字日报》,“中外新闻”。

(72)《论停止科举》,1905年9月8日《香港华字日报》,“论说”。

(73)《鄂督不以骤停科举为然》,1905年8月26日《申报》,第4版。

(74)“袁督部会公(张之洞)奏请立停科举,推广学校,并筹新旧递嬗办法……七月,端忠敏在京,与袁督部俱有电来,议立停科举,公电复之,文甚长。今此稿已佚。盖此议发于北洋而忠敏促成之,其奏折则北洋主稿。”许同莘编:《张文襄公年谱》卷9,北京图书馆编:《北京图书馆藏珍本年谱丛刊》第174册,书目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111页。

(75)张华腾:《袁世凯与千年科举制度的废除》,《安阳师范学院学报》1999年第3期。

(76)严修自订,高凌雯补,严仁曾增编:《严修年谱》,齐鲁书社1990年版,第170页。

(77)《不准停科》,《新民丛报》第26号,1903年2月26日,“纪事”,第110页。

(78)《议废科举汇述》,《选报》第47期,1903年4月12日,“教育言”,第9页。

(79)《廷寄嘉奖袁宫保》,1905年8月21日《大公报》,“时事要闻”,第3版。

(80)《补述各督抚奏停科举》,1905年9月18日《香港华字日报》,“中外新闻”。

(81)《政务处议复议政章程折》,《汇报》第8年第4号,1905年2月22日,第29页。

(82)《要事骈联》,《汇报》第8年第60号,1905年9月6日,第475页。

(83)《国闻备乘·会议》,《近代稗海》第1辑,第271-272页。

(84)《立停科举事未交会议》,1905年9月18日《岭东日报》,“时事要闻”。

(85)《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31册,第114-115页。

(86)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上谕,《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第29册,第352页。

(87)《巡视西城户科掌印给事中潘庆澜奏为特参湖广总督张之洞会同直隶总督袁世凯议废科举贻误大局请旨先将张之洞罢斥事》,军机处录副奏折,文教类,7205/134,缩微号:537/1461。

(88)《浙江道监察御史瑞璐奏学堂尚无成效,科举不宜递减,请俟明效大著再行渐停科举,以收士心而免觖望折》(光绪二十九年十二月十八日),军机处录副奏折,文教类,7205/141,缩微号:537/1480。如前所述,清廷已于该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所颁上谕中正式批准了十年缓停之议,瑞璐此折的时间显然在上谕颁布之后。此外,熙麟、瑞璐两人先后所呈奏章显示,清廷批准缓停科举之议,并未经过六部、九卿、翰林、科道会议讨论,当时政务处尚未出台奏定会议章程。

(89)《侍郎保全科举》,1905年9月11日《大公报》,“要闻”,第2、3版。

(90)王跃进:《论科举制的废除对晚清应试文人的影响》,《南京化工大学学报》2001年第4期。

(91)杨齐福、吴敏霞:《近代新教育在废科举后发展取向的偏差》,《福建师范大学学报》2001年第2期。

(92)关晓红:《殊途能否同归:立停科举后的考试与选材》,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集刊》第59期,2008年3月。

(93)《新人才仍须大用》,1908年12月20日《大公报》,“要闻”,第4版。

(94)1910年7月1日《申报》,“时评”,第1张第6版。

(95)何怀宏:《选举社会及其终结——秦汉至晚清历史的一种社会学阐释》,第415页。

(96)在科举立停后的几年中,不少要求制度改革的奏章均以科举已停为根据,阐述进一步推进其他制度变革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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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景施宫元与科举制度的终结_张之洞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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