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历史飞跃_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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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作为高等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同样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实现了历史性跨越。

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以恢复研究生招生为起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为标志,迈出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性步伐。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大体经历了五个发展阶段:一是学位制度初创实施与研究生教育恢复发展阶段(1978-1985);二是学位制度改革肇始与研究生教育波浪式发展阶段(1985-1992);三是学位制度改革深化与研究生教育深化改革阶段(1992-1999);四是中国特色学位制度日臻完善与研究生教育加快发展阶段(1999-2005);五是进入21世纪,开始由研究生教育大国向研究生教育强国迈进(2005-)。在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呈现五个方面的发展特征:第一,改革开放30年,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是在新中国成立后至“文化大革命”前17年的艰难探索与曲折发展的基础上进行的;第二,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是在党中央和国务院实行一系列国家发展重大战略的大背景下进行的;第三,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动适应并积极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需要,为我国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第四,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在互动中改革与发展,学位制度的实行促进了研究生教育的制度化;第五,改革开放30年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起步晚、起点高、发展快,实现了历史性跨越。

一、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30年的历史性跨越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研究生教育从“文化大革命”被迫中断到恢复,从1978年恢复到逐步发展,由小到比较完善。我国学位制度及其事业则是从无到有,由有到比较完善。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在改革开放30年,实现了六个方面的历史性跨越。

1.从无到有,建立完整的开放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学位制度。众所周知,没有学位制度与研究生教育的高等教育是不完整的高等教育,也不可能是独立自主的高等教育,更不可能是对外开放的国际化高等教育。在改革开放以前,当时我国的高等教育设置了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但没有实行学位制度,研究生教育不仅规模比较小,而且在层次上属于硕士,更谈不上博士研究生教育,因此,是不完整的高等教育体系,更不是开放的高等教育体系。在改革开放以前,由于历史的原因,在“全面”“系统”学习前苏联教育经验、思想指导下,经过1952年的院系调整,综合大学进行拆分,新建了一大批工科、财经、政法、农科、医科等单科性学院,由此建立了基本上是模仿前苏联的高等教育体系与模式。

1978年恢复研究生招生,1981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我国高等教育由“乱”到“治”走向改革开放。经过30年的不断深化改革与快速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高等职业(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三足鼎立”的新格局。目前,我国有普通本科院校740所,高职(专科)院校1168所①,有学士学位授予单位700多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697个(其中普通高等学校530个、科研机构152个、党校15个)、博士学位授予单位346个(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91个、科研机构54个、党校1个)②,构成了完整的高等教育体系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经过共建、调整、合并等形式的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大多数高校由单科性院校发展成为综合性与多科性的高等学校,改变了以单科性院校为主体的高校结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开放不断扩大,已累计接受来自世界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学生123万人。2007年底,来华外国留学人员共计19万多人,其中学历生占34.89%。1996-2006年出国留学人员106.7万人,回国27.5万人;1996-200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3.47万人,回国比例达97.5%;有留学经历的在高校校长中占77%,在中科院院士中占84%,在工程院院士中占75%,在长江学者中占94%,在国家“863计划”首席科学家中占72%,在博士生导师中占62%③。目前我国与世界上184个国家地区建立了教育合作交流,其中已经与俄罗斯、德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32个国家签订了相互承认学历与学位文凭的协议。我国是《亚洲和太平洋地区承认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和学位公约》的缔约国,来华攻读各级学位的留学生人数在不断增加。我国已向52个国家与地区202位知名人士授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荣誉博士学位④。所有这些都充分表明,一个完整的开放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学位制度与研究生教育体系已经基本建立。

在改革开放方针的指引下,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过程中,既坚持立足本国国情,又借鉴国外成功经验,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改革,不断创新,逐渐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学位制度与研究生教育体系。这些特色主要有:一是硕士学位在学位结构中是相对独立的一级学位,而不是一般的过渡学位;二是学位授权与研究生培养体系以高等学校为主体,同时还有科研机构、军队系统和党校系统,即多元的学位授权与研究生培养体系;三是严格的学位授权审核制度,经批准的学位授予单位有权决定某一个学位申请人是否授予学位,国家对各级学位授予质量的监督主要是依靠对学位授予单位及其学科专业进行严格的审核;四是开辟了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渠道,有利于促进多渠道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五是以中央为主导,地方统筹,单位自主,依靠专家学者,建立国家、地方与单位的三级管理体制。

2.从有到大,成为世界研究生教育大国。在“文化大革命”前,我国有一定规模的研究生教育,但在“文化大革命”中被迫中断。1977年恢复高考,当年的录取比例为4.7%,到2007年高考录取比例超过56%。高等教育毛入率则从1990年的3.4%提高到2002年的15%,2007年达到23%,用10多年时间实现了高等教育大众化。在这个进程中,研究生教育也随之快速发展,在校研究生人数从1978年的10934人发展到2007年的119.5万人,仅少于美国的200多万人,位居世界第二,成为研究生教育大国。而博士研究生教育则是从零开始,1982年开始招收博士生,到2007年在校博士研究生达到22.2万人,同年授予的博士学位为4.3万多人,每年授予博士学位人数也仅少于美国而跃居世界第二,标志着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研究生教育大国。

3.为国家输送了大量博士和硕士,实现高层次专门人才基本立足国内的奋斗目标。研究生教育是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主渠道。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在比较齐全的学科门类,立足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为国家输送了24.0829万名博士,其中哲学3668人、经济学12356人、法学8815人、教育学3477人、文学9410人、历史学4698人、理学49674人、工学85024人、农学9701人、医学36760人、军事学2157人、管理学12011人、专业学位3078人。同时为国家输送了187.2077万名硕士,其中哲学22097人、经济学116585人、法学103786人、教育学45251人、文学120983人、历史学24756人、理学192512人、工学630038人、农学52427人、医学170967人、军事学18605人、管理学107394人、专业学位266667人⑤。我国自己培养的博士硕士,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已经成为各行各业的骨干力量,其中许多是领军人物与中坚力量。例如: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中,90%以上是毕业研究生,其中毕业博士生占近80%,而这些毕业研究生中又有近90%是我国自己培养的;1995年新增院士中第一次有了改革开放后我国自己培养的博士,2005年新增的51位中科院院士中,在国内接受研究生教育的有17人。

4.促进高等学校三大职能的全面实现与提升,推动研究型大学群体的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是高等学校的三大职能。在改革开放前,我国高等学校主要从事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薄弱,也谈不上社会服务。改革开放30年的今天,我国高等学校三大职能得到了全面实现与提升,为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学位制度的实行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对高等学校三大职能的全面实现与提升,发挥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是保证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自己培养的大批博士、硕士充实到高等学校,从根本上改善了师资队伍结构。2007年普通本科高校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比例平均为57.9%,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为15.9%⑥。在进入“211工程”特别是“985工程”建设的高等学校,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比例则远远高于平均比例。如清华大学目前4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中有研究生学历的占90%,其中博士占70%,师资队伍结构的改善与整体水平的提升,对提高教学水平与保证培养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30年来,高等学校已经成为我国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的重要方面军,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全国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2007年度国家“三大奖”中,高等学校获国家自然科学奖26项,占66.7%;国家技术发明奖27项,占69.2%;国家科技进步奖116项,占60.4%。2006年全国高等学校专利拥有量4.5万项,建有国家大学科技园62个。在哲学社会科学方面,高等学校汇聚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界90%以上的研究人员,占有80%以上的研究成果。高等学校在科学技术与哲学社会科学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与研究生教育密切相关。研究生群体已经成为高等学校开展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的一支充满活力、源源不断的重要生力军。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参与了高等学校承担的自然科学基金、“863”、“973”等各类重要的科研项目,他们不仅是导师的得力助手,而且也是知识与技术的创新者。学术论文是研究生教育在科研方面的重要产出。从2000—2006年我国博士生在读期间在SCI、EI和ISTP三大检索发表论文情况中可以看出,博士生占有相当的比例。具体数量见表1、表2。

在研究生教育大国崛起的进程中,随着高等学校三大职能的全面实现,通过“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推动了我国高等教育整体办学水平的提升与研究型大学、教学研究型大学群体的建设,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为代表的若干所高等学校正在向建设成世界一流大学或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迈进。

5.由单一的培养模式,走向高层次人才培养多样化的新格局。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期和中期,我国毕业研究生80%以上都就业于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这对缓解当时教学和科研高层次人才的短缺起到了历史性作用。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随着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以及加入WTO以后,社会实际部门对毕业研究生的需求在不断扩大,由此使当时研究生培养“生源单一”、“类型单一”、“流向单一”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为缓解“三个单一”的矛盾,国家从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多个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其中最主要的是设置专业学位。1990年设置了我国第一个专业学位—工商管理硕士(MBA),到目前已先后设置了法律硕士、教育硕士、工程硕士、建筑学士和建筑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和临床医学博士、口腔医学硕士和口腔医学博士、公共卫生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和兽医博士、公共管理硕士、军事硕士、会计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和翻译硕士等18种专业学位,并开辟了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的渠道,这就从制度上解决了“三个单一”的问题。目前,我国已经既培养学术型的研究生,又培养应用型与复合型的多种专业学位研究生;既有“经全国统考入学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学历教育”(有学位、有学历)、又有“经联考入学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的学位教育”(有学位、无学历),还有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三条渠道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采取了国内校校之间、校所之间、校企之间以及与国内外之间联合培养等多种形式培养研究生的措施,形成了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多类型、多渠道及多方式的多样化新格局。

6.突破传统体制,建立比较完善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三级管理体制。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学位制度与研究生教育实行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高等教育管理体制进行了多轮改革,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管理体制改革也随之不断深化,逐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由国家、地方和研究生培养(学位授予)单位构成的三级管理体制。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各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工作三级管理体制,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教育三级管理体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通过立法与规划、财政投入、政策支持和质量监控等方式实行对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领导与宏观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与学位委员会负责对本地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领导与统筹管理,研究生培养(学位授予)单位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培养与学位授予有关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并面向社会自主发展。这一体制有利于调动中央、地方和单位各方面的积极性,有效地推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需要指出的是,在学位工作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两个三级管理体制实际运行中,两者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其职能部门许多都是“一个班子,两块牌子”,如现在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与“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受此影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学位办公室也同时是本地区研究生教育管理的职能部门,许多单位的学位办公室也设置在研究生院(部、处)。这样一种职能部门的设置,是当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互动的历史产物,既有利于促进学位工作与研究生教育的互动与协调发展,又有利于精简人员、提高工作效率。

二、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30年的历史经验

回顾总结30年的发展历程,我们深切地感受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历史性跨越,归功于改革开放,得益于改革开放以来思想解放的与时俱进,体制的改革创新,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综合国力的大幅提升。在这个过程中,积累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1.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推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是在党中央和国务院实行一系列国家发展重大战略的大背景下开展与实施的。国家发展重大战略决定和影响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只有服务于国家发展战略,才能得到健康发展。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战略的确立,研究生教育得以恢复,学位制度得以实施,研究生院得以建立,使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走上制度化蓬勃发展之路。

“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中,教育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给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国家实施了“211工程”和“985工程”,提升了高等教育整体水平,促进了研究生培养基地建设,提高了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国际竞争力。

“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的实施中,科学研究与高等教育有机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建设,推动了“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的实施,提高了研究生创新能力。

“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中,研究生教育在人才强国战略中有着重要地位与重要作用,它既是人才培养的重点,也是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主渠道,在整个人才队伍建设中起带头作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不仅推动了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而且促进了研究生教育招生、培养,就业制度,学位授权审核及学位类型多样化等一系列改革,增强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对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的适应能力。

2.坚持依法行政,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制度化。198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作为新中国第一部教育法律,标志我国教育开始走上依法治教轨道。与此相配套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审定学位授予单位的原则和办法》。这是学位与研究生工作的“老三篇”,它们本身就是改革开放的产物。改革开放30年的实践充分证明,正是有了这“老三篇”,有法可依,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才保证了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健康发展。《学位条例》的颁布实施,在改革开放30年中,功不可没!

3.坚持走“试点—推广”的渐进式改革之路,保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稳步健康发展。如何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学位制度与研究生教育体系,完全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坚持质量第一,维护我国学位声誉是一条重要原则。在创建有中国特色的学位制度与研究生教育体系的进程中,我们坚持走“试点—推广”的渐进式改革之路,实践证明这是一条行之有效之路。同时,在改革中,要注意把握好“四个度”,即: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保证质量的信度、社会的承受度。这样,就保证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稳步地扎实地健康发展。例如,硕士点审批权下放,1986年试点到推广到2002年全部放权,历时14年;按一级学科审核博士学位授予权,1995年试点到推广到2002年全部实行,历时7年;增列博士生导师审核改革,1993试点到推广到1999年全部放权,历时6年;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授权,1985试点到推广到1999年全部放权,历时14年。正是这种“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方式,才避免了“一放就乱”、“一乱就收”的怪圈出现。

4.坚持政府职能部门与专家学者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促进科学与民主决策。学位与研究生工作是一项学术性很强的工作,又是一项需要国家行政职能部门加强宏观调控管理的工作。因此,要坚持政府职能部门与专家学者相结合的运行机制,正确处理好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促进科学与民主决策,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才能保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顺利进行。

5.以学科建设为核心,坚持重点建设,是带动整体水平提升的必然选择。学科建设是高等学校建设的核心,起着龙头作用,已成为共识。通过多年的学科建设,及时将学科建设成果转化为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转化为优质教学资源与教学效果,转化为学术成果与学术贡献,在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重大贡献的同时,又大幅提升了我国高等学校的育人能力、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能力及社会服务能力,从而也显著地提升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能力。

走重点建设之路,是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体现,也是在资源有限条件下的明智选择。实践充分证明:改革开放30年来,国家实施“211工程”、“985工程”和评选国家重点学科以及加强研究生院建设等重点建设举措,既缩小了与世界一流大学水平的差距,又带动了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实现了历史性跨越,为建设“研究生教育强国”奠定了良好基础。但也应该看到,还存在诸多问题。如:教育理念仍需进一步转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结构不够合理,质量保障体系不力,研究生教育国际竞争力偏弱,管理体制与方式仍不适应,立法工作滞后等。在纪念改革开放30年之际,我们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制度改革与创新、机制的改革与创新和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创新,为从研究生教育大国建设成研究生教育强国而努力奋斗。

注释:

① 资料来源: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② 资料来源:国务院学位办公室

③ 资料来源:教育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司

④ 资料来源:国务院学位办公室

⑤ 资料来源:国务院学位办公室

⑥ 资料来源: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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