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公共福利旅游研究_旅游动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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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旅游(Voluntourism)作为非大众型旅游(alternative tourism)的一种形式,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兴盛于20世纪90年代,在欧美国家发展极为迅速。根据世界公益旅游组织Earthwatch统计,该组织自1971年成立以来已经派遣72000名自费志工旅游者参与各种科考探险。美国不少学生利用间隙年(the gapyear)参与公益旅游。美国旅游协会2006年网上调查显示,24%的被调查者希望来年能够将志工服务与旅游计划结合,参与公益旅游。同年,美国著名旅行社网站Travelocity通过网上调查发现,11%的被调查者在未来几年将有未来公益旅游计划。而美国Cheaptickets网站的抽样调查亦显示出公益旅游的火热情况:50%被调查旅游者听说过公益旅游,并考虑参加以志工服务为目的的旅游活动,55%被调查者决定考虑将他们旅游计划中的部分时间用于旅游目的地附近的志工劳动,5%的人曾经参加过公益旅游,68%的人更愿意通过网络来了解公益旅游的相关信息。最有代表性是Len Hough夫妇在2004年印尼海啸之后一周内创办的公益旅游的专门网站(www.voluntourism.co.uk),旨在帮助那些由于海啸导致旅游业经营瘫痪而无处谋生的人们,后来提供各种前往第三世界国家的公益旅游项目。由于公益旅游是国外旅游行业的新兴事物,欧美以及中国台湾部分学者开始专注于公益旅游研究,而国内公益旅游研究则相对滞后。本文通过检索Springer linker、Elsevier等国外报刊数据库,对目前公益旅游研究的几个主要领域、研究方法,研究中有待解决的问题和未来研究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以期为日后国内的公益旅游研究提供启示。

一 公益旅游的产生、相关定义和内涵

公益旅游由志工(Volunteer)和旅游(Tourism)两个单词合成。关于Volunteer的解释,台湾学者翻译为志工或义工,意为重视自由志愿的精神。美国社会工作百科全书定义志工为在社会有需要时以一种社会责任的态度去行动而不求实质回馈的人。而且志工是跳脱个人本身的义务与角色期待,其行动并非出于被胁迫,如果因为从事志愿工作而有损自己原先的角色地位,则并不符合志工的精神,志工必须符合出于自己选择、无金钱报酬、具有利他精神的行为目的[1]。尽管Otley等学者曾经研究过在生态景区或者人造景区从事公益服务的志工,但这些志工并非在旅游中来实施服务,而且很多情况下是作为带薪员工的替代群体进行工作,所以此类志工不应算作志工旅游者[2]。在公益旅游研究中,台湾和华裔研究者常将公益旅游主体Volunteer tourist翻译为志工旅游者。志工旅游者是出于不同的目的以一定组织方式参与可能涉及为特殊群体扶贫、保护或修复某些自然环境、社会和自然某些科研工作等旅游活动;通常志工旅游者较为年轻健康,停留异地时间不超过一年,而且主要旅游动机是行善或利他主义的[3]1。比如志工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自愿做出整治目的地生态环境和保护濒危物种、建设孤儿院、改善贫民住房条件、扶贫捐资、赈灾、支教等志工服务行为。Wearing认为,公益旅游即是结合志工旅游者服务的一种非大众旅游形式。从产业角度看,公益旅游定义为脱离普通旅游活动范畴,利用志工旅游者服务,去帮助急需帮助之人或地区,并在服务和旅游过程中体验一些艺术、人文地理、历史等传统旅游因素的综合性旅游活动[4]。

公益旅游最早的雏形可能是中世纪欧洲传教士的传教行善活动[5]12-24。现代意义的公益旅游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新旅游概念以及新旅游的主要形式——非大众型旅游的兴起。新旅游时代下的旅游者不再热衷于大众旅游形式,而采用后福特主义消费模式以非包价、散客和小组团方式进行更为灵活的旅游,以追求更为真实、自然、本真的旅游形式或旅游体验,他们希望通过非大众旅游,逃离惯常环境来获得某种形式的满足感[6]。所以,越来越多的旅游者成为非大众旅游消费群体,改变了以往大众旅游的负面影响。非大众旅游涉及生态旅游、文化旅游、探险旅游和社区旅游等多种领域,包含可持续旅游和扶贫旅游的理念。公益旅游的概念、内涵也与这些非大众旅游领域紧密相关,是结合志工行为和利他主义意愿,参与具有教育、文化、科学、冒险性的一种非大众旅游形式。(见图1)

图1.各式旅游方式结构图[7]

二 公益旅游动机和体验研究

1.公益旅游动机:矛盾的复合体

早期志工旅游者动机研究常陷入这样的先验范式:志工旅游者主要动机一定是利他主义。一般认为公益旅游的主要动机是利他主义,除此之外还有寻求个人学习与自我发展、自我发现和认同、反思个人价值、补偿、救赎、反哺社会与自然[8-9]。后来,在南非人类栖息地、新加坡南非公益旅游以及部分旅行家自组织旅行等项目中发现,志工旅游者的动机不仅是行善和利他主义,而且呈现出多种动机并存,甚至有些项目的志工旅游者的利他动机相对于其他动机并不明显。志工旅游者动机的多样性主要归结于后现代文化背景下旅游体验中自我—他人的重叠矛盾和志工和旅游者双重身份的悖论[10-12]。Wearing采用互动论范式将志工旅游者动机划分为:1.提高个人意识和学习;2.提高人际互动意识和学习、自信和自我满足[3]68-90。Omoto从20多年的志工旅游者案例研究中总结出公益旅游的短期动机是出于人道主义或者宗教价值观的关注他人动机[13-14],但更多的长期动机则是求知、个人的自我认同和发展、获得社会尊重等[15]。很多专业的志工旅游者并不将自己视为消遣类旅游者,也非苦行僧式的志工,而将参与公益旅游的动机归结为学习国际服务精神。志工旅游者希望通过服务精神学习,反思过去的体验,获取新的学习途径,最终培育具有责任感的公民精神、对社会事务的义务感和公平感,以建立有能者帮助无能者、给弱势群体更多机会的社会体制[16][17]12-36。由新加坡YEP(Youth Expedition Project)组织的“非洲行动”公益旅游,亦显示了志工旅游者的不同动机交织:1.大众旅游动机,如理解当地文化,发展与当地社区的友谊,显示自己去过非大众旅游目的地,具有丰富的旅游经历和理解世界文化的能力,能更好地满足自己的被尊重感,通过公益旅游获得文化资本,借此拥有学业、职场、成家、生活的优势;2.志工服务动机,如大部分人认为志工服务不是单方面为当地社区公益服务,而是需要双方互利,而且亲自动手去接触和融入当地社区,成为行动的一个主体,非抱有旁观态度去参观;3.非大众探险和挑战动机,此动机类似于背包客,将公益旅游视为自我能力的挑战和内心的探索过程,甚至认为是表明自我成长的仪式,通过这样的旅游经历,认识不同的自我个性和人格的缺陷,转化个性角色;4.便利经济动机,借助公益旅游组织的资金与设施补助和较为完善组织形式完成便利出国之旅[12]。

2.公益旅游体验:精神净化之旅

志工旅游者的体验往往与其自身的旅游动机有关,其总体特征是通过精神上的自省,建立有意义的人际关系,获得个人发展体验:给予别人越多,越会觉得开心和受益匪浅。志工旅游者主要的旅游动机是利他主义和行善,而且在公益旅游过程中,往往外显表现为关注他人,继而关注和反思自我。所以,他们所追求的旅游体验是互利型的,不仅将有利于个人发展,而且在社会、自然、经济方面直接、积极地影响他们实施志工行为的地区[18]。公益旅游体验的三个方面包括:一是一种满足寻求差异心理需求和个人内在动机的私人体验;二是使个人和社区互利的体验,不仅改变社区的发展道路,也潜在的有利于旅游者的未来人生;三是通过社会互动使旅游者自我认知重塑和自省的一种体验[19]。大部分旅游学者认为,志工旅游者体验,相对于大众旅游体验而言,更为真实、本真,互动、互利,非商业化,很大程度上源于利他动机和互动实干的志工行为。正如Wearing所说:公益旅游体验的一个过程是从志工旅游者与当地社区互动开始,志工自我身份不断延伸,自我不断被冲击、更新或者加强[19]。Gray和Campbell通过哥斯达黎加公益生态旅游项目,探讨非商业化的公益旅游体验中的美学、经济学和伦理价值。Zahra、McIntosh还提出:公益旅游展现的是一种净化旅游体验,从旅游体验的本质看,任何旅游本质上都是提供净化心灵的体验,这种净化旅游体验并非来自利他主义动机,而归结于旅游的享乐主义和逃避主义[20]。净化体验可以解释为通过强烈情绪表达而得到心理释放和宣泄,往往作为自我发现和个人社会角色定位的中介[21]。净化旅游体验能够促进积极发展,使个人人际关系和人生目标呈现焕然一新的变化。公益旅游给志工旅游者带来的是一些内省的收获:潜在改变对社会的看法、自我认同、价值观和日常生活;他们体验到自省,增加社会意识,加大社会支持,接下来经历了人生和信仰的变化[22]181-194。例如微软中国总裁约翰伍德在尼泊尔公益旅游之后放弃了自己的高薪工作,投身公益事业。某种程度上可以认为公益旅游并非是在某一时空场景中才产生净化体验,更多还具有长期净化效应。公益旅游的净化体验表现在:第一,扩展旅游者的文化眼界,将宗教和信仰渗入社区的文化体系,使宗教公众化,而非私人避讳;第二,在服务过程中,旅游者改变或巩固了自己的行为和态度,重新审视自我,明确核心价值观,有助于个人成长;第三,得到受益匪浅的体验和成就感,改变了旅游社区和当地人的现状[20]。

三 公益旅游组织研究

大部分公益旅游开展需要借助公益旅游组织(Volunteer Tourism Organizations)或者派遣组织(Sending Organizations),大部分公益旅游组织研究集中在公益旅游组织分类和组织作用领域。

关于组织分类,根据2003年统计,77%的公益旅游组织属于非政府性组织(NGO),如美国i—to—i,Global Volunteer,EarthWatch,GreenForce,WorldPulse等;13%是商业运作组织,例如美国Travelocity旅行社网站有很多私营旅游企业提供公益旅游项目;5%是政府部门机构,有些组织在行政上归属该国旅游管理部门或公益慈善组织监管;3%是高校组织,例如新加坡国立大学、台湾元智大学等以及美国很多高校都有赞助学生和科研专家参加公益旅游,甚至美国一些中学的暑假夏令营都将公益旅游列为必修实践课程[23]。从现有文献看,具有代表性的分类视角是志工旅游者感知和整体形象分类。认为基于志工旅游者感知可将公益旅游组织分为三种:科考组织、环保旅游组织、社区旅游组织。整体形象分类有两个分类标准:即关注物种和环境的旅游组织和专家型科考旅游组织,只关注自然保护的组织与兼顾自然和社区双重领域的组织。Coghlan后来又把组织整体形象细分为组织宗旨、营销宣传图片、志工旅游者谈话记录三个方面,最后将公益旅游组织分为环保科考组织、环保旅游组织、探险旅游组织、社区旅游组织四类[24]。

公益旅游组织的作用,除了类似NGO的资金筹措、志工管理、效率管理之外,往往在跨文化情境中得以体现。很多间隙年派遣组织持有简单的他我区别观点,导致将社区的差异当做商品消费,公益旅游项目宣传材料上各个社区差异同化现象越来越严重,而且缺乏参与性[25]。对此,Raymond and Hall建议:1.派遣组织对社区要提出具有实际价值的目标,应考虑志工旅游者的志工服务形式,确保服务是互动的、有效的、急需的、能被社区感知,而且不要让志工旅游者成为当地带薪员工的替代,贬低当地员工的价值,平衡当地社区与志工旅游者的主宾区别关系和建立两者的利益共享环境;2.派遣组织要将项目开展视为专业化学习过程而非简单体验,因此应定期出版期刊、论文、旅游日志,使用效果评估表等技术,以确保参与者相互交流和及时反馈信息;3.招募志工旅游者时需考虑不同文化背景和国籍的志工,使志工旅游者有更公平的机会,并需要对不同文化背景和国家的志工设计出有针对性的公益旅游项目[26];4.协调时间,加强志工旅游者与当地志工机构、环保组织、科考项目等的交流合作,合作的形式可以是利益共享的三权分立合作模式,如生态旅游组织、公益旅游组织和科研项目组织通过三方分权合作,使生态科研获得资金、物资、服务等援助,公益旅游组织得到会员费,生态旅游组织经济收益颇丰而且赢得口碑效应,并且社区也努力支持公益旅游[27]。

另外,公益旅游组织应该对志工领队的服务实施监督,因为领队的组织直接影响志工旅游者的体验。Coghlan研究志工领队的作用,发现领队组织过分关注信息提供和吸引旅游者,而忽视了环保行为的激励;过多认可旅游者的热情和艰苦服务精神,而不重视公益旅游技术、知识的传递,导致领队对组织志工服务的关注与旅游的休闲学习动机发生冲突;有的为了迎合旅游者享乐动机而很少涉及公益活动内容,而这又与公益旅游组织目标相违背;所以,领队管理是一个新的组织研究领域,而且旅游代理组织的企业伦理管理在公益旅游中尤为重要[28]。

四 公益旅游目的地社区研究

1.社区对公益旅游的反应

公益旅游的社区研究通常涉及志工旅游者与社区双项关系。Singh通过喜马拉雅案例分析,强调社区居民与志工旅游者之间的人际关系[22]181-194,Broad也在泰国挽救长臂猿计划中反思了与社区居民文化交流的问题[29],这些体现出公益旅游是两个分离的社会互相融合的一种形式。国外研究主要通过深度访谈和案例研究,调查旅游者对社区的看法,进而得出对旅游者动机的推论,而少有学者系统研究目的地社区对公益旅游的认知和态度。具有代表性的是Mcintosh和Zahra在澳洲毛利人社区案例中分成三个方面调查当地毛利社区对公益旅游的反应。就公益旅游项目而言,社区居民的友好态度往往建立在过去对公益旅游组织或志工的认同基础上,如果过去的经验和公益旅游效果告诉他们这有利于社区,他们通常会主动提供或完善旅游住宿设施以协助开展公益旅游;就社区居民对志工旅游者态度而言,如果志工旅游者能够以平等友善的态度接近居民,以社区文化方式与居民沟通,而非采用文化优劣的观点强调自我文化的优势,社区通常会增加对志工旅游者的接纳程度;就社区居民对志工旅游者的社区影响认知看,认为志工旅游者对毛利文化的尊重增加了毛利年青一代对自己文化和价值的认同,而不是为社区带来文化侵略;同时,志工旅游者与当地孩子建立了正面引导的角色关系[30]。另外,McGehee和Andereck基于社会交往理论构建出运用于公益旅游的居民态度分析模型(见图2),通过对墨西哥Tijuana地区若干社区调查,得出社区居民的人口统计因素与其对公益旅游正负面影响认知存在弱相关性,只有社区居民教育程度能作为公益旅游负面影响认知的一个指标:居民学历越高,更注重公益旅游的负面认知;居民个人获利程度与其对公益旅游正面影响认知呈正相关,与负面影响认知呈负相关,并且获利程度使教育程度与影响的相关性降低,但居民获利程度与对公益旅游的支持缺乏相关性,其原因在于公益旅游的利他动机和与旅游具体活动内容有关。当然研究最后也认为,公益旅游社区居民态度模型应考虑旅游所处的不同文化和经济背景并加以修正,以及志工旅游者的宗教动机与社区宗教抵制态度的关联性等。[31]

2.公益旅游与社区的合作与冲突

Wearing指出公益旅游的社区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1.社区缺乏参与决策权;2.政府没有足够反应和重视;3.社区从项目中获利少,且消耗当地资源;4.需要更好的社会文化评价工具[3]35-39,79-92。在很多研究者的具体案例中,以上社区问题体现在公益旅游与社区双方矛盾关系中。

公益旅游的开展,需要与当地社区合作。合作不是公益旅游组织和志工旅游者单方面的给予社区帮助,而是建立双方在公益旅游活动中的平等地位和合作关系。在实践中,南非人类栖息地组织(HFHSA)在资金管理方面努力与公民社会的很多机构建立伙伴关系,例如与政府、私营部门和公司、NGO等;在机构运行管理方面与当地社区协调合作,尊重妇女决策权,使用当地合适的技术、人力、产品[32,33]。同时,社区也常常为公益旅游组织和成员提供基本饮食住宿设施,或者直接安排到当地居民家中,以节约资源和成本、体验真实的当地生活和加强文化交流。当然,当地商业盈利组织也会借助经营公益旅游项目,给社区更多服务和惠顾。例如美国Ritz-Carlton饭店与当地社区和慈善机构合作开发公益旅游项目,其目标不是为了吸引志工旅游者,而是反哺给予支持的社区和当地居民顾客[34]。由于公益旅游的主要动机和目标主要是以志工行为和精神行善,获取某种情感体验,客观上也有利于当地社区发展,这也是双方合作的利益契合点。

图2.公益旅游居民态度分析模型

当然,公益旅游不一定总是有效率的。特别从长期看,公益旅游的效率未必持续。有些非效率的公益旅游项目往往导致双方的冲突。哥斯达黎加社区居民刚开始质疑项目是否影响自己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方式,甚至反对公益旅游,后来之所以支持海龟保护是将经济利益放在第一位,他们认为公益旅游项目能给予社区经济利益比偷猎海龟物种和食用海龟蛋更多[35];但有些志工旅游者表示当地居民是在保障自己的经济收入,而非真正参与公益旅游项目合作去保护物种,如果项目停止,社区是否有环保公益意识并长久继续此项工作,就不得而知[11]。社区合作除了经济利益冲突外,还有来自社会制度的负面影响。如America Share和Micato Safaris公益旅游组织在捐助非洲Mukuru贫民窟孤儿院时,有志工旅游者和组织领导者发现当地社区孤儿院的贪污行为让本有意义的捐助无法真正服务于孤儿,除了表示愤慨外,公益旅游组织不得不自建孤儿院[17]。也有一些当地社区的志工旅游者认为某些公益旅游是一种剥削,特别是社区忽视公益旅游社区合作的根本目标,而将当地社区的贫困作为商品出卖,例如建造孤儿院,让其像动物园一样展示儿童,仅仅是为了得到捐助[36]。而旅游者偏离务实的行善动机,而是象征性做些与贫困儿童拍照,使儿童曝光于媒体等作秀行为,实际上也揭示了社会对贫困的漠视和对非人道商业旅游行为的纵容,而这样供给双方的“合作”暗含的内在文化思想冲突值得关注[37]。最后,还可能由于西方物质文化价值观的示范效应使社区反感或者嫉妒,例如印尼和Tijuana项目的文化冲突降低了公益旅游社区合作效果[38,31]。

五 公益旅游的跨文化影响

关于公益旅游宏观影响,大部分学者倾向于正面影响研究,后来有学者也注意到其逐渐暴露出的一些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经济上,志工旅游者的服务替代了当地劳动需求,加强了当地经济的依赖度。例如印尼海啸后的公益旅游活动使社区受益有限;在社区合作和文化交流上,缺乏对当地真实需求和文化制度的了解,导致项目效率不高;在技术上,缺乏专业组织和指导,结果使志工工作推迟或效果不理想;在发展问题上,以他我概念来解释差异,使贫困合理化;在文化互动上,示范效应和短期宗教布道旅游造成当地文化的变迁[39]。

公益旅游的宏观影响不光是停留在某些旅游社区范围内,更深远的影响往往作用于不同文化背景的社会环境。关于公益旅游项目是打破还是加强志工旅游者文化定型,通常认为志工旅游者是帮助社区的行善者,可以有助于改善种族关系[33],但这并不意味能改善更广泛的文化差异。志工旅游者在特定社区情境中表现出与不同文化、国家及地区居民的友好关系,并能够理解当地文化,了解程度由停留时间、旅游形式等不同而各异,尽管客观上增加了对异己文化的宽容度,但更多根深蒂固的态度和文化定型很难改变,未必会培育长久的国际友谊[26]。在旅游客源地区与社区两极分化对比中,公益旅游所关联的现代、西式发展模式很容易让社区盲从,可能使其放弃自己的某些优秀文化和价值观,毁掉了“贫穷但快乐”的生活态度[40];而志工旅游者的文化优越感和专家、援助者、上帝使者的态度实际加剧了原来的文化定型,进一步加深了客源地区与接待社区的区别,客观上导致公益旅游成为一种新文化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的手段[41]。

关于欠发达地区发展和公平问题,研究者假设接受了社区贫困和需要公益旅游促进发展的现状,但很少思考社区贫困和制度不公平的根本原因。大部分志工旅游者由于先赋优势缺乏深度思考,低估自我理解社区现状的能力,仅仅将社区贫困和制度不公平归因于“抽签逻辑”或者“感恩与赎罪”,造成了贫困合理化偏向;面对公益旅游客源地区与接待社区的巨大差距时,公益旅游的帮助是为了补偿自我优越感造成的罪恶,或者使志工旅游者反思和感恩自己幸福的生活;同时,用“上天幸运安排”类似的虚无观点来解释物质差异,将构造一个公平社会为一个“幸运”问题,使追求公平命运的乐观态度化为乌有;所以,志工旅游者仅仅关注的是社区的个体发展,而很难改变志工旅游者所在发达国家或地区与接待社区所在的欠发达国家或地区的结构关系[40]。当公益旅游提倡建立“无关政治、简朴、适度消费、尽力而为去行善”的发展理念和公众形象时,McGhee反对这样脱离政治的社区服务,认为这样貌似关注以及解决不公平问题的方式,同时会不断加强西方资本主义地位[42]。Sin将公益旅游作为产生主导作用的社会影响手段,并建立对公民关注的社会问题和不公平现状的责任之心;支持和参与公益旅游是内隐表现出对现有结构以及制度不公的一种同情和关注,而非过多的责问[12]。因此,在公益旅游历程中,志工旅游者除了重新体悟生命存在的价值之外,亦将这份重新思考后的生命存在价值应用于社会的发展上,小至社区的发展,如社区培力、社区的总体营造等;大至公民意识、公民权建立以及公民社会的再发展,如正视弱势群体的存在、尊重多文化差异与价值[43]。由此可见,公益旅游代表着社会行动主义倾向(activism)。就如何使参与公益旅游最终影响到社会运动的参与,目前只有McGehee和Santos发现一条两者发展路径,认为在公益旅游过程中一方面增强自我意识,另一方面通过建立社会关系网络,提高动员和组织志工能力,借此获得开展社会运动的资源,资源与自我意识的结合,将促进社会运动的参与,以及预测社会公民的支持力度和参与效果[44]。

六 公益旅游研究的不足和展望

公益旅游在欧美的兴起不过30多年时间,相关研究多半集中在公益旅游相关定义、公益旅游动机和体验内涵、公益旅游组织和社区研究以及宏观社会文化影响研究这几个领域,而且研究方法多是描述性的深度访谈、案例分析,缺乏系统的理论构建和相关定量分析。后续研究需要解决以下盲点:①公益旅游的志工动机、旅游动机等多样动机如何测度,如何使其成为定义公益旅游的一个标准?另外,志工旅游者与传统文化旅游者的特质有重叠之处,如何定量研究两者的区别?②需要比较不同类型公益旅游组织在绩效管理、社会影响力等方面的差别,建立有效的组织效率测量体系并解决旅游与志工行为的冲突问题;③实现主体到客体的视角转换,改变以往从志工旅游者的角度来研究公益旅游认知的情况,进而确立从接受服务的社区居民角度来探讨他们对公益旅游的相关认知和态度的研究视角;④需有针对性地深入研究公益旅游的长期社会影响,可能要涉及个案纵向研究;⑤采用跨文化思维,比较不同文化背景的志工旅游者对公益旅游体验方式的影响以及公益旅游在不同地区和文化背景的社区中所经历的独特结构性变迁及其内在的制度原因。

相对于国外,国内研究明显滞后,大陆只有几篇文章是关于公益旅游或慈善旅游研究的。台湾地区除了有部分学者从旅游学角度研究景区志工外,只有郭怡桦的一篇硕士论文完整研究志工旅游者。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国内公益旅游最近几年才产生与发展起来,而且公益旅游的开展,需要有福务社会理想、公民社会意识等人文积淀,社会公益福利事业的成熟,旅游策划组织的完善,网络技术的发展等制度条件。目前,我国公益旅游正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例如:2004年,国内公益旅游网站“多背一公斤”(www.lkg.org)由网民自组织而成,以传递—交流—分享为旅行营销口号,积极发展支教公益旅游,培育公益旅行家,并以旅游博客的方式记录旅游经历与体验;2007年,上海上航假期旅行社将传统的贵阳黄果树瀑布、天龙屯堡、红枫湖双飞5日游添加天龙镇大山坝村小学公益旅游内容,构成国内第一条公益旅游线路,销售情况良好,这些说明了我国公益旅游的现象已出现并开始发展。旅游学界应该借鉴国外研究的成果和不足,对我国公益旅游现象加以规范与指导,并结合我国经济、政治、文化背景和制度约束,探寻中国公益旅游发展规律,并以公益旅游为契机,反思人生和文化,最终促进个人与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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