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文学的交替和香港新小说的萌芽,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香港论文,新旧论文,萌芽论文,文学论文,小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关于香港新小说的萌芽时间,以往学术界普遍认为是在1928年前后,本文提出了新见解,认为应该是1924年7月1日,其标志是《英华青年》的重新创刊。本文在探讨香港新小说的萌芽时,对香港的政治、文化环境做了考察,对香港新旧文学的交替进行了“史”的梳理,并且将香港新小说与内地文学联系起来做了比较分析,从而表明香港新小说的发生既有其自身的内在规律性,又有受内地文学影响的更为广阔而深远的文学和文化背景。
一
自1842年香港割让英国之后,这个蕞尔小岛便脱离了它的母体中国。随着九龙半岛和新界的陆续割让,它的政治、经济、战略地位对于英帝国主义便愈益重要。而在文化侵略方面,英国和日本却采取了迥然不同的方式。1895年日本侵占台湾之后,推行了十分残酷的“皇民化运动”,不许台湾人说中国话、写中国字,一律使用日语,妄图让台湾人忘记他们的中国血统,从而将他们彻底奴化。1931年日寇侵占中国东北之后,因为扶植了一个“伪满洲国”傀儡政权,未能像在台湾一样推行“皇民化运动”,但在强力推行日语教育和传播日本文化方面,和在台湾并无二致。而英国之于香港,则采取了比日本远为缓和的方式。港英当局虽然也推广英文,但它主要是通过开办各级、各类学校来逐步实现,除了官方文书,它并不限制居民说汉语、写汉字乃至实施汉语教育。因此,香港长期中、英文同时使用。特别在下层社会,汉语依然像过去一样,是主要的语言交际工具。另一方面,港英当局对中国传统的文化思想、文学艺术等也完全不加禁锢,而是采取了比较宽松的自由放任政策。不仅如此,它对中国的“国粹”(主要是孔孟之道)还采取了积极倡导的态度。1927年夏,港英当局决定在香港大学设立“华文系”,港督金文泰在“督辕茶会”上大讲成立“华文系”的重要性,大讲“中国人要顾全自己祖国的学问”,重视自己的“大道宏经”。他接过胡适“整理国故”的口号,要中国青年学子克服困难,“发扬国光”,让“中国道德学问,普及世界”[①a]。
金文泰的上述演词,形象地表达了港英当局的态度:以华制华、用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来驾驭、统治港岛上的中国人。
港英当局的这种态度,客观上推动了“文以载道”的传统诗、文、小说的发展而没有使之断袭。十九、二十世纪之交的香港小说和清末民初的大陆小说可谓大体相同。
现有资料表明,19世纪末年虽然出现了《循环世界》等报纸副刊,但文艺的比重并不高。直到1907年初,才有了香港第一家文艺刊物《小说世界》的出现。同年底,以翻译为主的《新小说丛》也宣告问世。四年之后,则有持续十一年之久的《妙谛小说》创刊。从现存的《妙谛小说》第4期大致可以窥见这一时期香港小说的一般状况。第一,该期的长短九篇小说全部是文言;第二,一些小说浸透了陈腐的封建观念,特别是那篇连载“节烈小说”《吴烈妇传概》,更是赤裸裸宣扬节妇烈女;第三,反映市井生活的小说充斥着插科打诨、下流色情,特别是那篇连载“滑稽小说”《呆儿游沪记》,表现得尤为充分;第四,《侬命薄》、《孤女泪》等长篇连载表现的是红颜薄命等鸳鸯蝴蝶派的常见主题;第五,“醒世小说”《陈璞》、侦探小说《易子惨报》、《黑店谋杀案》等写出了社会的复杂和人心的险恶,具有较大的积极意义,但又往往陷入自然主义的为惨烈而惨烈的描绘之中;第六,小说类型也像京沪等地那样,“言情”、“纪实”、“节烈”、“醒世”、“滑稽”、“侦探”等应有尽有,分类也同样极不科学,尤其“节烈”和“醒世”概括的是小说的思想内容和社会意义,它们是无法充作小说类型的。以上种种,和当时京沪等地流行的文言小说,可谓大致不差。
香港小说的这种落后面,可以说一直延续到本世纪20年代中后期。1919年“五四”新文化运动中,京沪等地曾出现了以林纾(琴南)为代表的“国粹”派对新文化运动的诬蔑和攻击。流风所及,港岛也有明显呼应。1921年创刊、罗五洲主编的《文学研究录》就是香港“国粹”派的大本营。1924年创刊的《小说星期刊》第1期上,还发表了主编罗礼铭题为《新旧文学之研究和批评》的文章,猛烈攻击白话不如文言。而文言小说的创作,也一直延续不断。1921年创刊的《双声》(黄昆仑、黄天石主编,《大光报》印行)以及《小说星期刊》上,都有文言小说。直到1929年,还出现了一本全部文言的《小说旬报》(梁骚雅主编,香江旬报社印行),更不能不说是中国文言小说的回光返照了。
中国的言情小说源远流长,明清小说中不乏其例。言情小说一直在两条平行线上发展:一是和社会人生派小说结合,把男女之情融入整个社会生活中,《红楼梦》是其卓越代表;二是脱离社会人生,只写佳人才子,男女私情,缠缠绵绵,卿卿我我,明清小说中的《平山冷燕》(荻岸山人编次)、《玉娇梨》(张匀著)等即属此类。这类小说又发展为二:一为清代之“狭邪小说”,专写妓女嫖客之风流韵事,著名者有《品花宝鉴》(陈森)、《花月痕》(魏秀仁)、《青楼梦》(俞达)以及《海上花列传》(韩邦庆)等;一即为盛行于民国初年的鸳鸯蝴蝶派或曰《礼拜六》派。这派小说的特点是把“盲情”引入猥亵下流,堕落为低级趣味的文学赝品。《礼拜六》曾刊出这样的下流广告:“宁可不娶小老,不可不看《礼拜六》”。足见其品位之庸陋低劣。鸳鸯蝴蝶派的有些作品(特别是开始阶段的作品,如徐枕亚的《主梨魂》等)并非一无足取,问题是整个倾向越来越糟,大量作品都变成了低级趣味的文学垃圾。鸳鸯蝴蝶派的大本营在上海,这正是上海十里洋场的特定社会环境使然。鸳鸯蝴蝶派的读者群主要为两种人:一是达官贵人以及他们的公子哥儿、太太小姐;一是广大小市民。上海数百万居民中正不乏这两类人物。除了艺术趣味的低劣外,鸳鸯蝴蝶派小说的另一致命伤为越来越公式化、概念化。人物总是“翩翩公子”、“绝色佳人”,故事则不外男女双方一见钟情,而中生变故,或曲折而团圆,或不幸而殉情,千部一腔,千人一面,无非是“卅六鸳鸯同命鸟,一双蝴蝶可怜虫”,越来越让人倒胃口。鸳鸯蝴蝶派为了哗众取宠,在分类上大用心思,什么言情、艳情、奇情、哀情、悲情、侠艳,应有尽有,后来干脆扩大为警世、武侠、黑幕、娼门、侦探、滑稽、神怪、宫闱、纪实……变得无所不包。“五四”新文学运动中,鲁迅、郑振铎、沈雁冰等曾予鸳鸯蝴蝶派以猛烈揭露和攻击。随着中国社会的变化和新文学的发展,至二三十年代之交,鸳鸯蝴蝶派基本走到了穷途末路。
香港鸳鸯蝴蝶派正是京沪鸳鸯蝴蝶派的一个分支。在现存的《妙谛小说》(第4期)、《双声》(创刊号)、《小说星期刊》(第1期)、《小说旬报》(第1期)等刊物中,几乎每期都有京沪知名鸳鸯蝴蝶派作家的作品。像李定夷的《吴烈妇传概》,徐枕亚的《忏悔》,许廑父的《贞节之累》、《大宝法王》,吴双热的《憨大女婿趣史》,徐天啸的《错了念头》,周瘦鹃的《缘》等都登在显著位置。至于他们的化名之作,更不知尚有几许。《双声》创刊号几乎三分之二的篇幅都被他们占去了。这还不算,这些刊物上的香港作家的小说作品,也大都具有明显的鸳鸯蝴蝶派倾向。比如刊登在《双声》创刊号上的两位主编的作品,黄昆仑的《毛羽》和黄天石的《碎蕊》就非常突出。《毛羽》编织了一个才子佳人遭迫害的故事,才子张景渭文才极佳,邻女周娟娟爱慕至极,但像许多鸳鸯蝴蝶派小说一样,二人只是“发乎情而止乎礼”。不料祸从天降,张景渭被人诬陷,出逃避难,十五年杳无音讯,盛传已客死他乡。周娟娟被迫嫁于恶棍沈思贤,惨遭打骂。她在整理张景渭文稿时,来了一个蓬头垢面的乞丐,见了她一面即匆匆离去。娟娟越想这乞丐越像张景渭,但此时乞丐已人去无踪。不久,张景渭文章走俏,文名大盛起来。《碎蕊》不像《毛羽》这样曲折,才子变成了青年画家白孤云,佳人则是“艳绝尘寰的美人”凌灵珠,她是才子白孤云的崇拜者。由于包办婚姻,美人被迫嫁人,后与才子双双死于肺病。《毛羽》和《碎蕊》虽然是鸳鸯蝴蝶派的老套,但内容不涉淫滥,还算比较健康。到了《小说星期刊》和《小说旬报》,就等而下之了。《小说星期刊》第1期的小说目录共12篇:(1)盲目鸳鸯(侠艳小说),(2)恋爱之波(纪实小说),(3)恨不相逢未嫁时(纪实小说),(4)孤儿(短篇小说),(5)啼脂录(哀情小说),(6)大红宝石(侦探小说),(7)夺标记(伦理小说),(8)花丛粉蝶(艳情小说),(9)侬誓不嫁(新体小说),(10)一个编辑先生(短篇纪事),(11)女学生之秘密(烛奸小说),(12)不了人(侠义小说)。仅仅这个目录,鸳鸯蝴蝶派的花色品种已经相当齐全。而作品的思想内容,也像这时京沪的鸳鸯蝴蝶派一样,明显地下滑了。《花丛粉蝶》写的是妓女姘客,走入了“狭邪”;《女学生之秘密》是“捉奸”,堕进了恶趣;《夺标记》宣扬封建伦理道德;《盲目鸳鸯》则是哀艳与武侠的结合。
到了《小说旬报》,则尤为不堪。时至1929年夏,“五四”新文化运动已经过去了十年,京沪等地的文言小说可以说已经寿终正寝,而这本杂志却全用文言,表现了一种与白话势不两立的负隅顽抗态度。至于内容,更加肮脏腐朽。“轶闻小说”《雌雄婆》写一群丝厂女工的同性恋;“警世小说”《淫伶孽果》写一男旦如何勾引听众,近乎今日某些国家的“人妖”;“奇情小说”《屠户冤狱》是婚外恋和公案小说的结合;“滑稽小说”《园游会》是一场胡编乱造的恶作剧;“言情小说”《男娼》,“小世说”《野雉家鸡》、《狎伶鉴》,“小小说”《嬲婚记》等都可谓“嫖娼指南”。唯一一篇比较干净的“言情小说”《情之验》,写的还是“三角恋爱”。
鸳鸯蝴蝶派小说在香港的走红和负隅顽抗,与它在上海的兴起显然有着同样的社会背景和文化思潮。应该说当时的香港虽然在繁华的程度上还有逊于“东方的巴黎”上海,但达官贵人、公子哥儿和小市民层,同样有着雄厚的势力。他们的文学取向正是鸳鸯蝴蝶派得以繁荣滋长的最好温床。而由于新文化运动对香港的影响相对薄弱,新文学的力量也远不如京沪等地强大,鸳鸯蝴蝶派得以把港岛作为它盘踞的最后一块根据地,也就不足为怪了。
香港文言小说的回光返照和鸳鸯蝴蝶派的负隅顽抗,构成了20世纪初叶香港文学的特殊景观。不管它是进步还是落后,也无论人们对它是欢迎还是反对,作为一个客观的文学存在,我们是无法将它抹煞的。已故香港史专家罗香林教授生前曾称这一时期的香港文学为“隐逸派人士的怀古时期”[①b],虽然措词稍嫌古雅,但大体上还是相当准确的。
二
和“五四”时期的京沪等地颇为不同的是,香港的文言小说和白话小说基本上处在和平共处、互不干涉的状态中。如前所说,尽管罗礼铭等守旧派人氏攻击白话不如文言,但即使罗氏本人对白话小说也并不绝对排斥。由于香港并未像京沪等地那样有一个强大的新文学阵营,因此也就无从形成文言、白话乃至新旧文学的激烈论争。创刊较早的《妙谛小说》虽然以刊登文言小说为主,但《呆儿游沪记》等作品已经是文白夹杂、半文半白的说书体了。到了《双声》创刊号,既有文言小说《忏悔》和《大宝法王》,也有更多的白话小说。《小说星期刊》、《小说旬报》等虽鼓吹文言,但其文言已相当浅近,可说与白话已相去无几了。
另一方面,还必须看到清末民初盛行一时的“谴责小说”在香港的影响。“谴责小说”的根据地虽然也在上海,但却颇有几位广东乃至香港作家。《廿年目睹之怪现状》的作者吴趼人自号“我佛山人”,就因为他是广东佛山人。另一著名“谴责小说”《宦海升沉录》(又名《袁世凯》)的作者黄小配(自号“黄帝嫡裔”),不仅也是广东人,而且他的《宦海升沉录》还是由香港《实报》馆于1909年印行的。这本小说的语言,更是生动流畅的白话了。《实报》馆同时印行的还有卢醒义的《归来燕》(1911)。
1928年10月,相当擅用口语的小说家吴灞陵在《香港的文艺》[①c]一文中这样写道:“现在,香港的书报上的文艺,就是新旧混合的,纯粹的新文艺,既找不到读者,纯粹的旧文艺,又何独不然?……文学的新潮,奔腾澎湃,保守的文学的基础,已经动摇。”但是,吴氏笔下的“新文艺”,是一个相当含混的概念。白话鸳鸯蝴蝶派小说是新文艺吗?“谴责小说”是新文艺吗?都不是。它们之所以不是,关键不在语言上,而在它们缺少一些必不可少的新素质。
众所周知,“五四”文学革命开辟的新文学,以《呐喊》、《沉沦》等为代表的中国第一批新小说,从思想内容上说,有着强烈的反帝反封建色彩,有着强烈的人道主义倾向;而从艺术形式上说,它则主要是西洋现代小说的借鉴、移植,而不是传统章回小说的继承、发展。它广泛吸收了西洋盛行的形形色色的创作方法(自然主义、现实主义、浪漫主义、唯美主义、象征主义等等)和结构形式。正是这两方面的革命,使“五四”新小说迥然不同于传统旧小说,也不同于鸳鸯蝴蝶派和“谴责小说”。自然,它的语言也更彻底地摆脱了文言和半文不白的“新民体”的束缚,更大众化、更生活化、更性格化,更贴近现实生活了。
从这个意义上考察香港新小说的萌芽,问题就豁然开朗了。关于香港新文学(包括新小说)的萌芽,比较习见的说法是在1928年左右,标志是《伴侣》杂志的创刊发行。在《香港新文化滋长期琐忆》一文[①d]中,香港最早的新小说家之一侣伦先生写道:“〔《伴侣》〕是香港出现的第一本新文艺杂志。它不但纯粹登载新文艺作品,就是杂志本身也表现了香港出版物中前所未有的新风格。”他还说:“当时就有人写过一篇推荐这本杂志的文章,称《伴侣》为香港新文坛的第一燕”。很遗憾,这个“第一燕”的发明者至今尚未找到。不过可以肯定,侣伦虽不一定是这位“发明者”,但他起码是这个“发明者”的附议者。因为早在1936年,他就以贝茜笔名,发表了《香港新文坛的演进与展望》[②d],认为1927至1930年是香港新文学的第一期,而《伴侣》则是一个主要标志。近年来新起的香港文学史家大都附议这种观点,比如,黄傲云(康显)指出:“1928年是一个香港文学的新阶段,因为就在这一年内,纯粹的新文艺期刊开始出现,本港的青年作家,亦在以后的几年内,旋仆旋起地登上新文学的战场。”[③d]小思(卢玮銮)女士稍有异见,她说:“二十年代中叶,可以说是香港新文艺萌芽期,也可说是本地化的新文艺运动开始”[④d]。显然,小思没有以20年代后期的《伴侣》作为香港新文艺的起点,而是将它提前到了20年代中叶。小思的这个看法不能不说是很有见地的。遗憾的是,她只是点到为止,并没有展开充分论证。当然,由于年代久远和战乱损毁,可资引证的材料确乎很难查找。但也并非毫无蛛丝马迹可寻,英华书院基督教青年会编印出版的《英华青年》杂志也许正是一个有力的佐证。大概因为这是一本教会学校办的“内部”学生刊物,它遭到了香港学界极大的冷遇。不仅很少有人提及这本刊物,连香港大学图书馆的香港杂志“准善本”专库(孔安道图书馆内)也不加收藏。这一冷遇是香港文学史研究的一个不大不小的疏忽,值得人们认真加以注意。
不错,《英华青年》是学生刊物,但“五四”文学革命中产生了广泛影响的《新潮》杂志又何尝不是学生刊物?至于内部不内部,实在很难界定。有关材料证明,《新潮》杂志一开始也只不过在北大校园内发售。就连周氏兄弟挂帅的《语丝》,一开始也是由李小峰、章廷谦几个小青年在北大校园内发售。《英华青年》在一个蕞尔小岛上,香港的最高学府办了一份杂志,能不在此地有口皆碑、冲出校园吗?!退一万步说,即使它仅仅是英华书院青年学生自己的刊物,只要它的内容非比一般,也仍然值得予以高度重视。
英华书院为传教士马礼逊创办于1889年,是港岛最早的洋学堂。《英华青年》创刊于1909年7月1日,编者虽为该书院基督教青年会,却颇引起社会各界之重视,连当时的广东督军莫荣新也写来了“祝词”。很遗憾,这个创刊号用的全是文言,唯一的一篇小说《自由果》也不例外。这篇“哀情小说”写一个宦门小姐的爱情悲剧,正属当时盛行的鸳鸯蝴蝶派。不知出了一期便寿终正寝,还是以后各期尽皆佚失,这一次的《英华青年》目前见到的仅此一本。我们要说的不是这一本,而是1924年7月1日重新创刊的《英华青年》季刊。非常有趣的是,这本“季刊”目前见到的也只有第一期。
这本季刊的主要内容是七篇短篇小说和一出话剧。七篇小说中,两篇是文言:一为宣扬基督教教义的骈体小说《女青年的忏悔》,一为滑稽小说《阿丙省姑记》,自不足道;五篇白话小说中,最值得重视的是署名邓杰超的《父亲之赐》。文前有作者“按语”道:“这篇是我从前的旧作,因为五四风潮,痛恨曹陆章三人卖国而作。”小说主人公“我”是一个热血澎湃的爱国青年,但也是一个“卖国贼的儿子”。这样一种特殊身份,决定了他内心的极度痛苦。请听他大段的内心独白:
唉!父亲呀,父亲!祖国何负于你?你偏把祖国陷到了这个境界!同胞何负于你,你却把同胞害到这般田地!如今祖父母都为这个不忠不孝的你,投河自尽了!累得他们白头二老死无葬身之地。我家的先坟已被人掘开了,累得列祖列宗不能安居地下!阿兄已被日奴(指日寇,笔者注)劫去了,你儿媳被迫自杀了,你的屋子已被人烧了,你才四岁的孙子呀,活活地为你被人放火烧死了。一家之中唯有老不死的你,和你那不幸的儿子我了!唉!你在那风清月白之夜,扪心自问,可对得起祖国同胞及你自己的家庭吗?你已经是天良丧尽了,死不死也自在你一个人了!惟是你的儿子,为你害的毫无生趣了!……
在声讨、控诉了自己卖国贼的父亲之后,他又向同胞谢罪:
“亲爱的同胞呀!我便是那卖国贼的儿子,如今一死自了,代我父亲向你们谢罪……”然后,从一个被国人打死的外国兵的枪上,取下刺刀刺胸自杀了。
今天看来,这篇小说也许太“政治化”了,它的控诉也许太直白、太外露了。但是,难能可贵的,却正是主人公满腔的爱国热情和那种大义灭亲的磊落胸怀。在那个国难当头的年月,这是多么激动人心的爱国强音!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即使在“五四”当年,用小说写出的这种爱国主义壮歌也十分难找。这篇小说的叙述方式和感伤笔调,很容易让人联想起郁达夫的《沉沦》,它很明显是受到了《沉沦》的影响。但它的爱国激情,又明显超过了《沉沦》。从语言上说,它这样纯熟地运用白话,这样彻底地摆脱了文言的束缚,也充分体现了它和五四新文学的血肉联系。毋庸置疑,它是香港小说史上的一篇佳作。
和《父亲之赐》同样值得重视的是署名谭剑卿的《伟影》。这篇小说安排了一个拾金不味的故事,主人公谭强华拾到一个钱包交给失者黄老先生而不留姓名。辗转几年之后,他和黄小姐结了婚。而这位黄小姐,恰恰是丢钱包的那位黄老先生的次女。这个情节显然并不高明,它宣扬的不过是善有善报。假若小说仅止于此,实在并不新鲜。难得的是它非止于此,它让主人公拾金不味之后,投入了云南蔡锷将军的救国军,而且很快当了团长,英勇善战,屡立战功。袁世凯被讨伐而暴死,战争结束,他才回到广州当了一名中学校长,献身教育事业。蔡锷讨袁之役,乃是民国史上可歌可泣的大事。用小说形式最早反映这场正义战争的,恐怕非这篇《伟影》莫属。让人惊异的是,《伟影》的反映是如此及时,而又如此正确,而且小说中又没有战争题材小说常有的那种简单、枯燥和芜杂。因此,小说的这个“子结构”,远远超出了那个“善有善报”的“母结构”,而成了香港小说史上又一篇引人注目的佳作。
另外三篇白话小说虽然不如以上两篇值得称道,但也各有可取之处。黎利尹的《一个学徒》写了一个绸缎庄学徒、十六岁的童工宝云的屈辱生活,虽比较表面罗列,但在现代文学中,也是较早接触学徒题材的一篇。沈锡瑚的《悔》刻画了少年伯芸家庭破产后的无依无靠,也揭露了他的舅舅当了暴发户之后的吝鄙、绝情、忘恩负义。沈氏的另一篇《既往不咎》则是一篇心理小说,学生伯贞眼看要交白卷,心忧如焚,又怕父亲恼火,又怕姐妹讥诮;而越是这样,他就越一个字也答不上来了。
毫无疑问,以上五篇小说从艺术技巧上说都是幼稚的。但是,这个幼稚不正是“五四”新文学萌芽时期的通病吗?!“五四”新文学当然有一出场就十分深刻的鲁迅和他的《狂人日记》、《药》,但大多数作家作品都是比较幼稚的。拿上述几篇小说和《新潮》上的一些小说相比,是很难分出上下轩轾的。
还必须指出的是,“五四”新小说最初几年的中心主题是反对包办婚姻,争取恋爱自由,一时间这种爱情小说泛滥成灾并遭到沈雁冰等文艺评论家的尖锐批评。而出现在《英华青年》上的这些小说作品,却恰恰没有受到京沪等地风靡一时的恋爱小说的影响,而是另辟蹊径,深入到了社会生活的另外一些更为重要的领域,作出了极为可贵的艺术反映和探索。不能不说,这不仅是香港小说的良好开端,即使对整个“五四”新文学而言,也是一个让人惊异的贡献。因此,要说这些小说作品是香港新小说的可贵萌芽,恐怕它们是当之无愧的。
还需补充的是,在这期《英华青年》上,还刊出了一出四幕话剧《洋烟毒》,作者谢新汉用的是广东土白,这是一出方言话剧。主角烟屎二吸食大烟(鸦片)成瘾,倾家荡产,竟发展到丧心病狂、卖妻换烟。但终被妻子的嚎啕悲声所感动,认识到“食左洋烟惨过自尽投河呀”而幡然悔悟了。话剧的缺陷是矛盾冲突太简单,烟屎二的转变说服力不足。但是,用方言话剧的形式,反映禁烟禁赌的题材,这在中国现代话剧史上恐怕同样也是名列前茅。虽然这不在我们的讨论范围之内,但对香港话剧史乃至整个香港文学史而言,这不同样是值得大书特书的一笔吗?!
《英华青年》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1925年至1927年数年间,港岛虽未出现专门的文艺杂志,但各家报纸的文艺副刊还是不断有白话诗歌、散文、小说的出现。尤其应当注意的是,有些文艺青年,不满港岛新文艺的沉闷,而将自己的作品寄往国内发表。比如后来成为“岛上社”骨干的谢晨光,仅在1927年春就一连写了《剧场里》(短篇小说)、《加藤洋食店》(知篇小说)、《谈谈陶晶孙和李金发》(文艺评论)、《最后的一幕》(散文)等作品,陆续发表在上海的《幻洲》、《戈壁》、《一般》等文艺刊物上[①e]。1929年上海现代书局为谢氏出版的短篇小说集《胜利的悲哀》(内收五个短篇小说)大都写于这一时期。该书出版后,叶灵凤主编的《现代小说》曾予推荐:“〔谢〕是很倾心都市生活的青年作家。文笔很细腻。创作题材大概是恋爱的悲剧。”还说:这些小说技法虽稍嫌幼稚,但内容却极富生活气息,“像朝雾中草上的露珠一般”[②e]。这些评价相当准确。比如《剧场里》,写男青年S和女青年A的初恋,虽故事比较单纯,但人物心态刻画却相当细腻。特别是男主角那种初约女友时毫无把握,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可谓跃然纸上。书信体短篇小说《心声》[③e],写了一个爱情悲剧,则尤为委婉曲折。女主人公“我”因丈夫碧池移情别恋凌恋妮,怒而抱幼儿小灵出走。但她的出走却教育了碧池,使他对拆散了自己家庭的凌恋妮产生了恨意,断然拒绝了她的求婚。“我”听到这一切后,于极端矛盾痛苦的心情中写信给碧池,要他不要拒绝恋妮,因为“我”是永远不会再回去了。
三
《伴侣》创刊于1928年夏,杂志社社长为香港中华广告公司的老板潘岂圆。他创办这份杂志,本旨恐怕并非为了繁荣新文艺,而是以他的商业营利为目的。妙在这位老板确乎是一位新文艺的爱好者,他也颇为相信文艺作品的吸引力。所以,他所主办的这份杂志仅用大约五分之一的篇幅刊登广告一类“促销”作品,其他五分之四的篇幅则尽量刊登白话文艺作品,小说、诗歌、散文、戏剧、评论、翻译,可谓应有尽有。张稚庐(画眉、稚子)、李风林(侣伦)、张吻冰(望云)等一批香港早期的新文艺爱好者和青年作者,便成了它的编者和主要撰稿人。这本杂志为半月刊,有材料说共出12期,但目前仅存9期,即自1928年8月15日的创刊号至1929年1月15日的第9期。9期共刊小说32篇、诗歌1首、文言诗词3首、散文2篇、话剧剧本1篇、翻译小说1篇、评论10篇。无论它算不算香港新文学的“萌芽”或“第一燕”,它显示了香港早期新文学的实绩却是毋庸置疑的。无心栽柳柳成荫,这本杂志成了香港20年代最重要的文艺杂志,这也许是广告公司老板所始料不及的。统计表明,这本杂志虽然并非小说专刊,但小说却占了压倒优势。如果说这预兆着香港将成为新小说的一块沃土,也许并不为过。
《伴侣》也并非一个孤立的存在,1928到1930两三年间创办的文艺杂志尚有《字纸簏》(1928年)、《铁马》(1929年)、《岛上》(1930年)、《激流》(1930年)等。此时期的一些报纸副刊,如《南强日报》副刊、《也是报》副刊、《大光报·大光文艺》、《大同日报·大同世界》、《华侨日报·华岳》、《天南日报·明灯》、《循环日报·灯塔》、《南华日报·南华文艺》等[①f],也都增加了小说、诗歌等新文艺作品的篇幅。此时创办的香港第一本妇女杂志《脂痕》(彭商女、韦依然夫妇主办),每期也几乎都有新文艺作品。这就表明,以《伴侣》为标志,出现了香港新文艺创作的第一次繁荣。
综观这第一次繁荣中的新小说创作,我们大致可以发现这样一些比较鲜明的特色:
第一,很多作品的总体倾向是比较进步的,在反对封建压迫和同情劳苦大众方面,它们和“五四”新文学是完全一致的,它们不愧为“五四”新文学的一个偏远的分支。《伴侣》的发刊词《赐见》虽然旨在约稿,但它在“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的导语中,巧妙表达了它对现实世界、社会人生的关注。而这样一种关注,恰恰是“五四”新文学的命脉所在。香港新文学的开拓者们十分注意国内新文坛的动向,他们很自然地把自己和这个新文坛联系在一起。《伴侣》创刊号的重点文章是《中国新文坛几位女作家》(署名冰蚕),便很足以说明这一点。这篇文章介绍了当时驰名京沪文坛的11名(实为10名,因把雪林和绿漪当成了两人)女作家:冰心、庐隐、沅君、学昭、绿漪、白薇、高君箴、近芬、沄沁、林兰等,并顺便提及了景宋、小曼、叔华、衡哲、露丝、昌英、性仁等女士。由于远离京沪和材料限制,介绍并不太准确,评价更有失当处。但这篇文章的可贵在于它生动体现了刊物编者对“五四”新文坛的密切关注。《伴侣》曾向国内文坛一些知名作者发出过约稿信,在第7期就发表了沈从文(署名甲辰)的短文《看了司徒乔君的画》[②f]。在该期编后记《再会》中,编者写道:“甲辰君的稿是从北方寄来的,他的名字是我们所熟知的了,尤其是他的长篇创作《阿丽思中国游记》出版之后。他来信答应我们继续寄些短篇来,这个沉寂到知名的南方文坛,怕将会有个热闹的时期的到来吧!”在第9期的“伴侣通信”栏,又摘发了沈从文的来信:“《伴侣》将来谅可希望大有发展,但不知在南洋方面推销能否增加?从文希望《伴侣》能渐进为全国的‘伴侣’。”这也是香港文坛与国内文坛密切联系的一个有力佐证。
在踵随国内文坛的步履方面,张吻冰主编的《铁马》态度似乎更激进。在目前仅存的第一卷第1期的“咖啡店”栏,发表了玉霞的《第一声的呐喊》,文章写道:
青年文友,这是香港文坛第一声的呐喊。古董们不知他们的命运已经到了暮日穷途,他们还在那儿摆着腐朽不堪的架子,他们诱惑了群众,迷醉了青年,阻碍了新的文艺的发展,他们讨了老板的好,把吕宋烟塞在口里,藐视社会的文化,把新进的青年摈于束手无措的境地。这是我们后辈绝可痛心疾首的事呵!
虽然,香港已经有了新文艺的作者,已经出了一些杂志,可是终于不能鲜明地标起改革的旗帜,终于被根深蒂固的古董们暗暗地殒灭了。……他们是时代的落伍者,是人间的恶魔,是文学上的妖孽,留得他们,我们永远不能翻身。
玉霞的上述“痛心疾首”之词,得到了“编者按”的充分肯定:“国语文学在中国已经被人共同承认了十余年,……而香港这里的文坛,还是弥满了旧朽文学的色调,这是文学的没落状态。以后,我们甚愿如玉霞君所希望的将古董除去,建设我们的新文学——新的文艺。我们中国的政治统一了,经济也要统一了,同时,国语文学也该统一起来。”
玉霞的“呐喊”和这篇“编者按”,充满了火药味,情绪也许不无偏激,但它们却是香港新文学前进途中十分可贵的历史记录。这种除旧布新的强烈愿望,必然在文学创作中、编辑意图中表现出来。《伴侣》创刊号发表的小说《天心》(署名雁游)虽然是美国作家安黎士·威廉士(Anries Williams)小说《一元纸币》(译文刊《小说月报》第11卷第11期)的改写甚至抄袭,但编者并不知情。而他们所以如获至宝地将它发表在创刊号上,则表现了他们强烈的现实主义和人道主义的价值取向。小说主人公魏才是一个贪吝狠毒的乡下土财主,他不仅残酷剥削压榨他的账户和农民,即使对他的妻子也毫无人性可言。但是,上天终于惩罚了这个恶棍:他昧起了账户王老三的一元纸币,而这一元纸币正是他妻子托王老三给他儿子买药的;王老三丢了钱自然无法给他儿子买药,等他回到家中时,未得吃药的儿子早已一命呜呼了。盈女士的《春三与秋九》虽然写的是一个医生与患者(产妇蒯实夫人)私通的故事,但该产妇却是一名被恶棍丈夫蒯实无情遗弃的弃妇,她得到陆医生夫妇的搭救、关切、照料,她是以一种感恩戴德的心情主动献身给陆医生的,是光明磊落的。但当蒯实得知他们的私情后,还是活活将她打死了。小说控诉的是蒯实这样的恶棍,歌颂的则是真挚善良的同情。
《伴侣》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当然不可能都像《一元纸币》那样直接和尖锐,但它的一些小说作品还是通过各种题材,写出了社会、人生的形形色色。比如第2期画眉的《晚餐之前》,写出了青年作家孟云的穷困以及由此产生的夫妻感情的创伤;第6期爱谛的《彭姑娘的婚事》讽刺了《梦痕》杂志主编马先生的虚伪、轻薄;第7期画眉的《鸽的故事》控诉了欺凌、威胁一对善良可爱鸽子的叭儿狗;同期稚子的《春之晚》则写了一个妇女(鹿妈)改嫁的故事,鞭笞了阻挠她追求晚年幸福的女儿和邻人;第9期孤燕的中篇小说《素馨自己的故事》则展示了更为广阔的社会画面,人物往来于香港、安南(今越南)之间,人物性格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更加复杂了。
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和同情弱者、揭露黑暗的进步思想倾向,不仅为《铁马》、《岛上》等所接受,而且有所发展。比如倡伦的《炉边》(《铁马》创刊号),把一位青年作家的困顿和报社老板的势利可恶刻画得淋漓尽致。黄襄(黄谷柳)的《换票》[①g]写一个典当了衣服的穷汉,到时无钱赎回,一再设法延期,最终衣服还是归了当铺的悲剧。穷汉由希冀到绝望的心态,也得到了充分的展示。
第二,从作品题材比重上说,爱情、婚姻题材的作品占了压倒优势。这也是和国内新文坛大体一致的。“五四”后的数年间,小说、诗歌、戏剧几乎一无例外地“争写着恋爱的悲欢”(鲁迅语)。1921年8月,沈雁冰在《评四五六月的创作》一文中有一个小小统计,在120多篇小说中,“属于男女恋爱关系的最多,共得70余篇”;而其他题材的作品,“实际上大多数还是把恋爱作为中心”,所以,“描写男女恋爱的小说占了全数的百分之九十八”[②g]。这虽是对该年3个月小说题材的抽样抽查,但却足以代表当时的大致情况,对《伴侣》及其他几个刊物也完全适用。以《伴侣》为例,它的32篇小说中,恋爱题材的共计21篇,几乎占70%,6篇家庭题材的作品中,也都涉及爱情。如果加在一起,几乎占99%。之所以造成这种状况,自然首先植因于爱情乃文学的永恒主题;其次,是由于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礼教剥夺了广大青年男女自由恋爱的权力。照理说,作为英国统治的香港在这方面应该有异于内地。但是,如前所说,由于港英当局采取了以华制华、尊重中国原有伦理道德的文化政策,也就使“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状况改变不大,加之当时的香港经济尚未发达,因此,《伴侣》小说中婚恋题材的压倒优势就势在必然了。非常耐人寻味的是,《伴侣》专门搞了一次“初吻”征文比赛,奖金90元。第2期刊出《“初吻”征文启事》,还发表了稚子的《我们的初吻在天河之下》作为“样板”。结果,应征者达274篇之多,可谓相当踊跃。编者从274篇征文来稿中,选发了十二篇,编成了“初吻”专号,这就是《伴侣》第5期。这十二篇作品,颇为五花八门。第一篇《十字街头的夜雨》,署名秋云(不知是否即后来的文艺批评家黄秋耘?),写的是一位算卦者与妓女在深夜雨中十字街头的一吻;第二篇《爱字》(署名黛君),写了一对恋人热吻后带来的悲剧:第七篇《试》(侣伦)写恋爱中女方对男方的戒备心理,“吻”而不热。这三篇作品是较有社会内容的,另外九篇就有些“为吻而吻”了。比如第三篇《我们的呼吸都像窒息着》(KK)歌颂初吻之如何“销魂”;第四篇《瓦斯灯下》(羌忆士)视“初吻”为破了女方“贞操”;第六篇《四月十一日》(张吻冰)称“初吻”为“伟大的冒险”;第九篇《睡前》(文干)称“初吻”为“人生最有价值和意味的吻”;第十一篇《埋葬了我的灵魂》(兆兆)则称“初吻”为“神秘的一吻”。这些“为吻而吻”,现在的读者也许会以为幼稚可笑,但是,设身处地一想,这些描写就有充分的社会依据了。在一个视恋爱自由为洪水猛兽的禁锢社会中,青年男女的“初吻”不是神圣、神秘、冒险、销魂得很吗?因此,凤妮在《初吻之分析》(第6期)中称这些作品“大概都是纪实的”、“表现着近代的都市的色彩”,就是所言不诬了。
对“初吻”的膜拜与歌颂,反映了人们对纯洁、美好爱情的向往。除此之外,《伴侣》阶段的爱情题材小说还有几点值得注意。一是不少作品触及了爱情的社会性或曰“社会制约”。《春三与秋九》中蒯实夫人的爱情悲剧,实质上是社会悲剧。《铁马》第1期《蕾莲之死》(灵谷)中蕾莲的厄运,同样是社会悲剧。她不是死在“恨己者”手中,而是死在“爱己者”手中。但这位“爱己者”却是一个极端利己主义的恶棍,他对蕾莲的信条只是两个极端:拥有或者毁灭。拥有不成他就把她炸死了。有的作品也写到了宗教对爱情的影响。比如《伴侣》第8期的《重逢》(张吻冰),主人公吴殿萍和静芙是一对未能结合的不幸的老恋人,他(她)们各自婚后,静芙很痛苦,很想与殿萍重温旧情。然而殿萍已经信奉了基督教,对妻子恪守婚礼上的诺言,已经不敢也不愿再续前情了。有一些作品写到了穷困对爱情的摧残,如《伴侣》第2期的《晚餐之前》(画眉)中的穷作家孟云并非不爱自己的妻子贝芬,然而入不敷出使得他养活不了自己的妻子,甚至要靠典卖妻子的嫁妆糊口,久而久之,心情恶劣,爱情也变了味儿,妻子的宠物猫便成了他发泄愤懑的牺牲品。他的行为虽然得到了妻子的原谅,但是,他终究是不能靠原谅过活的。更多的作品涉及了婚外恋情,比如《伴侣》第3期《雨天的兰花馆》(画眉),第7期《嫉妒》(小薇),第8、9期连载的《试酒者》(张稚子,“试”应为“嗜”——笔者注),《铁马》第1期的《夜》(卓云)等均属此类。其中,有的是爱上了第三者,有的是嫖妓,但最终导致的必然是旧的爱情和家庭的毁灭。不属婚外恋,而是男女之间的欺骗与玩弄,在这一时期的小说中也留下了痕迹。《伴侣》第6期的《彭姑娘的婚事》(爱谛)属于男性无良,而6至19期连载的《殿薇》(侣伦)则是女交际花的爱情游戏,她同时周旋于三个男子之间,玩弄他们于自己的股掌之上。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伴侣》第7期的《春之晚》(稚子),如前所说,它不仅在香港,而且在整个中国现代文坛恐怕也是最早接触中老年妇女改嫁这一题材的。当时,这样的事情很罕见,文学的反映自然也比较少。时至今日,半个世纪过后,中老年人的改嫁(或曰“黄昏恋”)已成了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以此为题材的作品也汗牛充栋了。抚今追昔,不能不深感青年作家稚子的“时代敏感”!他将自己的小说题名为《春之晚》,不正是“黄昏之恋”的意思吗?稚子不愧为最早接触这一题材的开路先锋[①h]。
从写作艺术上说,这一阶段的小说也做出了可贵的探索。一是绝大多数小说都注意刻画人物,虽然并未写出让人铭心刻骨的成功形象,然而这种取向本身是值得称道的。二是在情节安排上,这一阶段的小说大多注意有头有尾,眉目清楚,秉承着中国小说的传统模式。但也有些小说比较“超前”,在叙述方式上有所探索和创新。比如,张吻冰(望云)的《重逢》,心理刻画相当好,可以明显看出西方小说的影响;卓云的《夜》,通篇都是一个妇女深夜静候情夫来临的“意识流”,写得很有张力,很有悬念。她“意识流”了一夜,但她的意中人却始终未能光临。令人惊讶的是,当时,“意识流”作品刚刚登上西方文坛,卓云绝无接触的可能。他的文学回忆录《误闯文坛五十年》[②h]也根本没提到他向西方小说学习“意识流”之事。由此可见,他的“意识流”是无师自通的,或者说是来自中国古典文学艺术(比如戏曲)的。无论如何,都是难能可贵的。三是从小说体式上说,相当多样,出现了书信体、抒情体、自叙体、寓言体、以至“意识流”体种种。虽然这些体式还仅仅是尝试、试验,但这本身就充分表现了香港新小说先驱者们可贵的艺术探索精神。四是这一阶段的爱情小说作品,大多“发乎情而止乎礼”,虽嫌不够热烈、大胆,感人力量不足,然而却绝无鸟七八糟的黄色描写。对于香港而言,这实在是出于污泥而不染,也为今日香港乃至更大范围的小说作家提供了宝贵的借鉴。
当然,不必讳言,《伴侣》阶段毕竟是香港小说的“初级阶段”,萌芽不久,刚刚露出地平线,它是不可能一下子长成参天大树的。但是,包括它的嫩弱和幼稚,都是香港乃至整个中华小说的宝贵财富。香港小说,终于迈出了新的一步。
注释:
①a 原刊1927年6月25日香港《循环日报》。鲁迅《而已集·略谈香港》一文曾予全篇收录,见《鲁迅全集》第三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431页。
①b 《香港与中西文化之交流》,中国学社1961年版,第197页。
①c 《墨花》1928年10月号。
①d 《海光文艺》1966年7月号,收入《向水屋笔语》,香港三联书店1985年版。
②d 《工商日报》文艺副刊1936年8月18、25日、9月15日连载。
③d 《从文学期刊看战前的香港文学》,《香港文学》创刊号(1985年元月)。
④d 《香港早期新文学发展初探》,收入《香港文纵》,华汉出版有限公司1987年版。
①e 《剧场里》刊于《幻洲》第1卷第12期(1927年6月),《加藤洋食店》和《谈谈陶晶孙和李金发》刊于《幻洲》第1卷第11期(1927年6月),《最后的一幕》刊于《幻洲》第2卷第5期(1927年12月)。
②e 《现代小说》第三卷第1期(1929年10月15日)。
③e 《一般》第5卷第7期(1928年7月)。
①f 仅据侣伦回忆,报纸尚未找到。
②f 有人回忆《伴侣》还发表过沈从文的小说《过年》(一说为《居住二楼的人》),但现存9期中未见。
①g 该篇已佚,此据李慧贞女士《黄谷柳生平和文学活动大事记》,收入黄谷柳作品集《干妈》,花城出版社1990年版。
②g 《小说月报》第12卷第8期。
①h 稚子,显然是《伴侣》编者张稚庐的笔名之一。很可惜,这位香港新文学的开拓者,后来竟为生活所迫,离开了文坛,终至穷愁潦倒,恶疾缠身,盛年殁于沙田大埔墟乡下。
②h 《香港文学》创刊号至第7期(1985年元月至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