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史学:历史学家的永恒追求与纪念“史学月刊”300期(二)_梁启超论文

新史学:历史学家的永恒追求与纪念“史学月刊”300期(二)_梁启超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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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新史学:历史学者成功的关键

史学的发展体现在新史学的不断产生。新史学的产生,固然是历史发展和史学发展自身的内在要求,但这种要求能否成为客观现实,成为一种“实然”的东西,关键在于作为史学主体的历史学者追求新史学的主观努力的程度。因为,史学活动和其他一切社会实践活动一样,毕竟是由现实的个人来进行并完成的。而历史学者追求新史学的史家主体意识的强弱及其主观努力的程度,则极大地决定着历史学者史学实践的成功与否。

我们已经看到,中国古典史学的诞生及其早期的发展,主要是在客观前提具备的条件下通过孔子、司马迁等伟大历史学家个人的主观努力实现的。在中国史学发展史上,也不乏相反的例子,即历史的发展变化和史学自身的发展对史学提出了某种新的要求,并且这种新要求已经为敏锐的历史学家所觉察,但由于后世历史学家思想的迟钝,没有付诸实践,史学自身发展对于新史学的要求便迟迟不能得到满足。对新史学要求熟视无睹或反应迟钝的历史学者,在史学史的长河中,不是成了匆匆的过客,就是让本应使自己取得更大的史学成就的天赐良机白白地从自己身边溜走、从而让“伟大历史学家”的荣誉与自己擦肩而过。

例如,到了唐代中期,一方面因为客观历史的发展变化,一方面因为史学自身的发展积累,在“国史”即纪传体皇朝史的书志中增加诸如“都邑志”、“氏族志”、“方物志”等新内容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客观历史的发展变化主要表现在:第一,在“草市”基础上兴起的市镇获得了较大的发展,使京邑的地位和作用凸显了起来,具有了为其他市镇的发展提供“准则”的功能,所谓“京邑翼翼,四方是则。千门万户,兆庶仰其威神”[12] (p126)。从京城的建筑样式到其市民的生活方式,都成为京外市镇追慕的对象。这在今天亦复如此。从京城本身即狭义的方面来说,“宫阙制度,朝廷轨仪,前王所为,后王取则”,一代帝王在宫殿的规模式样和朝廷的仪式法度方面的所作所为,对于后世帝王也有准则的效用。在都邑建设中,“其恶可以诫世,其善可以劝后者也”,即都邑建设中不好的方面可以警诫世人,好的方面则可以劝勉后代。因此,作为“正史”的“国史”,理应对都邑的历史予以应有的关注。第二,魏晋以来,一方面是门阀制度的发展,另一方面是“永嘉东渡,流寓扬、越”,出现了“南北混淆”即南北民族大融合的局面,同时“华壤边民,虏汉相杂”,即北方少数民族大举内迁,使中原地区出现了汉族和北方少数民族相互参杂的局面。门阀制度要求氏族的发展脉络一清二楚,而南北民族的大融合势必要打破氏族的清纯发展。到了唐代中期,一方面在原有高门望族的基础上,新的宗族势力发展起来,出现了“非复一家”的“高门素族”,一方面则因门阀制度的松弛特别是民族融合而出现了“不识其先”的社会现象,[12] (p130~131)这对于一向注重宗族血统渊源的中国人来说,难免会被人讥为春秋时期晋国的籍谈那样的“数典而忘其祖”者。第三,魏晋以来南北民族的融合带动了南北交通的发展和物产的流通,而市镇商品经济的发展也要求人们对各地的物产有比较系统的了解和认识;与此同时,大唐与周边政权甚至远至欧洲的政权都发生了关系,域外物产不仅作为贡物大量进入统治阶层的生活,而且出现在市场上而为广大市民所认识。历史编纂如何适应并反映这些变化了的客观历史内容,成了摆在当时历史学者面前的一大重要课题。

从史学自身的发展积累来说,对于变得越来越重要起来的都邑、氏族、方物等,“诸史”虽然“竟无其录”,但“正史”之外的其他历史编纂或记载,并没有对发生深刻变化了的现实的人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漠然视之。刘知几在批评历代“正史”的书志对于都邑、氏族和方物“竟无其录”之失的同时,就指出,金石、草木、丝麻及其织品之类,鸟兽、虫鱼、象牙、皮革、羽毛之类,早在《夏书》的《禹贡》、《周书》的《王会》篇中,就有记载,而禹用九州贡钢铸的九鼎更是用直观形象的方式记载了九州的方物;就都邑方面的历史论述而言,远则有汉代的《三辅典》(或疑即谓《三辅黄图》),近则有隋代的《东都记》,南朝的《南徐州记》、《晋宫阙名》,北朝的《洛阳伽蓝记》、《邺都故事》等;氏族史方面,汉有赵岐的《三辅决录》,西晋有挚虞的《族姓记》,东晋有王俭的《百家集谱》和王僧孺的《百家谱》,等等。[12] (p129,134)在刘知几看来,只要跳出“正史”的范围,放眼整个史学,就可以发现,对于都邑、氏族、方物这类历史的记载和研究,三代时期就已经开始萌芽,汉代以来更是代不乏人,到了近代尤呈发达之象。

鉴于上述,刘知几建议:“凡为国史者,宜各撰《都邑志》,列于《舆服》之上”;“宜各撰《方物志》,列于《食货》之首”;“宜各撰《氏族志》,列于《百官》之下”。[12] (p127,129,131)

刘知几关于在“国史”的书志中增加都邑、方物、氏族三志的建议,是从客观历史本身的发展变化和史学发展自身的要求出发的,认为历史编纂的内容必须随着客观历史的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进行新的取舍。但他的建议是以史学评论的方式提出的,对于都邑、方物和氏族三史的重要性的认识也很不充分,甚至眼光颇为狭窄。特别是,作为史家,他自己并没有把这些拓展史学内容的要求付诸具体的史学实践,从而丰富“国史”的内容,实现“国史”的新发展。从刘知几的史学实践来看,他曾担任过史官,撰起居注,后又任著作佐郎等职而与修国史,但他在新史学方面的追求,主要体现在他对中国古典史学理论和史学评论发展的贡献上,即开创了以史学评论为表现形式的中国古典史学理论的发展道路和形成了一套体系比较完整的史学评论方法。

刘知几之后,修撰“国史”的历史学者对其意见或多或少有所采纳,如宋代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就在《地理志》的志首概略地叙述了唐两京宫观苑囿的情况,志中还兼载各地的物产名目;《宰相世系表》则以“表”而非“志”的形式列出了几个世家大族的源流情况。[12] (p91)但欧阳修等人的史学实践,都没有使都邑、方物和氏族的历史获得独立的地位,它们依然只是其他志的前缀或附丽。直到南宋史家郑樵撰《通志》一书,人类的社会实践活动及其物质生活条件的上述三个领域,才真正有自己独立的历史表述形式。

郑樵《通志》最有价值的部分是《二十略》。《二十略》不仅将刘知几建议的氏族、都邑各立为独立的一略,从而使这两个领域的历史在史学中获得了独立的地位,而且他进一步将“方物志”细化和改造为“金石”、“昆虫草木”二略。这四略的立目和内容,虽然刘知几在史学评论中曾经提及,但都是以前史书诸志不曾专门论述的,属于郑樵自创。《二十略》中除此四略外,属郑樵自创的还有六书、七音、谥、校雠、图谱五略。作为郑樵追求新史学的突出成果的这九略,不仅涉及关于中国社会的传统和特点的两门学问、关于政治地理的学问,而且提出了历史文献学范围的新领域,扩大了人们对自然史的认识和研究的范围。[7] (p462~463)《二十略》共52卷,而属于郑樵自创的九略有20卷,占1/3以上,足见作者对它们的重视。

郑樵追求新史学的努力不只突出地表现在九略的创立,也表现在历史意识和史学意识的其他方面。例如,《二十略》以《氏族略》始,继之以《六书略》、《七音略》,复继之以《天文略》、《地理略》、《都邑略》……最后终之以《灾祥略》和《昆虫草木略》。这种内容安排及其所体现的逻辑结构,反映出了作者的历史意识和史学意识。就历史意识而言,将《氏族略》居于首位,一方面反映出作者准确地把握住了中国社会的传统和特点——中国社会是一个以氏族(亦即宗族)为纽带而组成的社会,另一方面则反映出作者对作为社会—历史主体的人的深刻认识——在社会—历史中活动的人首先是具有社会性的人。人的社会性属性,是人的本质属性的一个重要方面。《氏族略》之后继之以六书、七音二略表明,在作者看来,作为社会—历史主体的人不仅是一种社会性的存在,而且也是一种文化性的存在,人是一种有文化生命的动物。而天文、地理和都邑三略,无疑构成了人类历史活动得以展开的平台,同时它们也是展开历史活动的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最后以自然界的现象和物产而结束,也就昭示着人类历史活动的中心问题在于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历史就是人与自然之间每时每刻都在进行着互动关系的发展变化过程。如果说宋代的文化是中国古代文化发展中的奇葩,那么《二十略》逻辑结构背后所隐含着的这种历史意识,可以说代表了中国古典史学历史意识的最高成就。就史学意识而言,如上所述,无论是《氏族略》、《六书略》、《七音略》,还是《昆虫草木略》,都属郑樵自创。始之以自创,终之于自创,这充分反映出郑樵对史学创新的高度重视。在作者的史学意识中,史学的生命力正体现于超越前人史学成就的史学创新。

对于创新史学,郑樵是有自觉而清醒的思想认识的。在《通志·总序》中,郑樵颇为自得地说:《二十略》中,礼、职官、选举、刑法、食货五略,“汉、唐诸儒所得而闻”,它们“虽本前人之典,亦非诸史之文”;其余十五略,则“汉、唐诸儒所不得而闻也”。又说:“臣之《二十略》,皆臣自有所得,不用旧史之文。”瞿林东先生研究后指出:郑樵所谓“非诸史之文”并不完全合乎事实。[7] (p462)笔者以为,重要的不在于郑樵的自诩与事实不完全相符,而在于它表明,郑樵是以不剿袭旧说甚至不照搬“旧史之文”的史学创新精神,来作为自己史学实践活动的基本准则和努力方向的。如果没有对新史学的自觉而强烈的追求,郑樵不会劳神费心地去改“志”为“略”并将其界定为“总天下之大学术”的“纲目”,他完全可以采用现成的术语,如“志”(司马迁)、“书”(班固)、“意”(蔡邕)、“典”(华峤)、“录”(张勃)、“说”(何法盛)等[7] (p461);自然更不会有新创九略的出现。因为,自刘知几提出“国史”应为都邑、氏族、方物独立立志以来,在450年左右并不算短的历史岁月里,并不乏历史学者,甚至不乏像欧阳修那样洞悉刘知几史学建议的历史学者,但他们都没有能够完成刘知几的心愿。只有郑樵,不仅完成了刘知几的心愿,而且在此基础上,极大地拓展了历史论述的范围,使人类历史活动的诸多领域在史学上开始拥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可以说,郑樵之能够与司马光并立而成为两宋史学上的“双子星座”,[7] (p466)实源于他对新史学的孜孜追求。

郑樵的事例表明,历史学者的伟大与平凡,关键就在于其史家主体意识之强弱;而史家主体意识之强弱,则集中表现在其追求新史学的意识的强弱。一个历史学者,若缺乏追求新史学的主体意识,满足于人云亦云,满足于“旧史之文”,安于既有的史学范式或历史编纂形式,那就只能流于平庸。对新史学持之以不懈的追求态度,把创新史学作为自己史学实践活动的基本准则和奋斗目标,是每一个历史学者应该承担的职责。在追求新史学、创新史学的过程中,并不能保证每一历史学者都会取得成功,跻身于伟大的历史学家行列。但正如拿破仑所说,不想当元帅的士兵就成不了一个好士兵。同理,不想成为一个伟大的历史学家的历史学者,同样也成不了一个好的历史学者。因此,新史学,理应成为历史学者的永恒追求。

三 新史学:边界模糊而方向明确

历史学者所追求的新史学,一般而言,并不存在清晰的边界,但它作为历史学者努力追求的方向却是明确的。

2002年8月,借梁启超发表《新史学》一百周年之机,北京的一些学者发起了以“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新史学”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据会议组织者称,之所以发起这样一次“纪念”活动,一方面是考虑到,“从《新史学》发表到现在已整整百年之际,在进入新世纪的最初几年,通过清理《新史学》及梁启超相关论述中的思想遗产,反思百年来史学发展的脉络和得失,不仅到了一个恰当的时机,而且也应该成为中国史界共同承担的责任”;另一方面,是为要“对如下现象作出一种回应: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个学科的学者纷纷介入历史学界,历史学变成了不同学科诠释各种现象的‘殖民地’和最大的‘公共领域’”。[4] (序言,p1~2)为此,会议发起者特意邀请到了分布于历史学、文学、人类学、法学、哲学等九个学科的“代表性学者”参与讨论。会后,出版了厚厚两册的包括研讨会会议录音整理在内的文集——《新史学——多学科对话的图景》。会议发起者和组织者的主旨是想在新世纪之初为中国的新史学规划出一个具体样式,结果却只是取得了一幅多学科对话的图景。会议上“不失理性地相互交锋辩论”自不必说,从文集来看,对于“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新史学”问题,的确也仅仅是各学科“代表性学者”的自话自说;即便是与会的历史学者,也没有能够就中国所需要的“新史学”的样式说出个子丑寅卯来。其实,对于需要什么样的新史学这样的问题,不可能期望有一个圆满的答案。新史学的具体样式,是一个漫长的史学创新过程的结果,并非一开始就有一个样式、一种模式呈现给人们以供仿造。而且,一旦清晰可辨的新史学样式形成,它也就成了被超越的对象。但不管怎么说,这次学术研讨会的举行表明,在进入新世纪之后,中国历史学者对新史学有了更加自觉、强烈和明确的追求,并昭示出了新史学努力的一些方向。

从史学史上看,历史学者对新史学的追求,主要是方向性的。新史学方向的选择和确定,一般地通过对既有史学的批判与反思而获致。在中国史学上,这样一条新史学前进之路,笔者以为,从司马迁的《太史公自序》就开始开辟出来了。时至近代,中国“新史学”开山梁启超同样走着司马迁的路子。梁启超提出“新史学”口号,固然如论者所言有其明显的西学背景(以日本作为中介),[4] (p671)但他提出的方式却依然是传统中国史学式的,即通过对中国既有史学的批判与反思的路径来提出“新史学”主张。

在梁启超看来,传统中国史学存在着“四弊”和由此而生的“二病”。所谓“四弊”,即“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国家”,“知有个人而不知有群体”,“知有陈迹而不知有今物”,“知有事实而不知有理想”。“缘此四弊,复生二病”:“其一能铺叙而不能别裁”;“其二能因袭而不能创作”。“合此六弊,其所贻读者之恶果,厥有三端”,即“难读”、“难别择”和“无感触”。在批判传统中国史学的基础上,梁启超借助于西方的思想理论武器,从明晰“历史之范围”出发,对“史学”进行了新“界说”。他认为,“第一,历史者,叙述进化之现象也”;“第二,历史者,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也”;“第三,历史者,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而求得其公理公例者也”。[3] (p2~11)运用西方进化史观,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即用国民史代替传统中国史学的政治精英史、皇朝史,最终揭示出人群进化之现象的公理公例,这就是梁启超心目中的“新史学”。

事实上,在发表《新史学》的前一年即1901年,梁启超就已经发表了试图改造中国史的《中国史叙论》一文。《中国史叙论》共8节,除第一节“史之界说”外,其他7节所论述的都是编撰新型中国史所必须解决的基本理论问题,包括“中国史之范围”、“中国史之命名”、“地势”、“人种”、“纪年”、“有史以前之时代”和“时代之区分”。在“史之界说”中,梁启超提出了“近世史家”与“前者史家”之“本分”的不同,亦即“新史学”与传统中国史学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前者史家,不过记载事实;近世史家,必说明其事实之关系,与其原因、结果。”第二,“前者史家,不过记述人间一二有权力者兴亡隆替之事。虽名为史,实不过一人一家之谱牒。近世史家,必探察人间全体之运动进步,即国民全部之经历及其相互之关系。”[13] (p1)在这里,梁启超已经初步描绘出了“新史学”一些方向性的基本轮廓:在史学任务上,“新史学”把揭示历史因果律作为自己的根本任务;在史学方法上,“新史学”以动态的历史解释、分析而非静止的历史事实叙述和历史现象描述为主要方法;在历史观上,“新史学”将采用近世进步史观,抛弃“前者史家”的“兴亡隆替”的历史循环论;在历史内容上,“新史学”把“国民全部之经历及其相互之关系”即国民的历史作为考察和研究的对象。

在发表《新史学》的同一年,梁启超又发表了《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这可以看做是他把“新史学”观具体运用于历史实证研究所取得的第一个个案成果。在这部具有经典意义的学术思想史著作中,梁启超贯彻了他在《中国史叙论》中所提出的动态的历史解释和分析的方法与进步史观,并率先把中西历史比较研究的方法运用于中国学术思想史的考察。梁启超根据学术思想的内容和历史演变的生命律,把数千年中国学术思想界的变迁划分为八个时代:“一、胚胎时代,春秋以前是也;二、全盛时代,春秋末及战国是也;三、儒学统一时代,两汉是也;四、老学时代,魏晋是也;五、佛学时代,南北朝、唐是也;六、儒佛混合时代,宋元明是也;七、衰落时代,近二百五十年是也;八、复兴时代,今日是也。”[14](p3)

梁启超不仅试图为中国史研究提供一个“新史学”的样式,而且也试图为中国的世界史研究创造一个“新史学”的模式。这首先表现在1902年他关于西方经济学说史的《生计学学说沿革小史》和关于西方近代思想史的《近世文明初祖二大家之学说》两部著作的发表。翌年,梁启超又发表了关于近代西方政治思想史的《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一文。

此后,梁启超在中国史领域可以说进行了全方位的“新史学”尝试,并在世界史的许多领域做了“新史学”的探索。仅以学术思想史研究为例,梁启超不仅发表了《清代学术概论》和《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两部经典作品,而且对于先秦诸子中的老子、孔子和墨子三大家做了详细的学案式的梳理和研究,校释了《墨经》;并对《庄子》、《韩非子》、《尸子》等诸子作品中有关学术思想史的篇做了释义式的研究。

梁启超率先提出“新史学”口号,呼吁“史界革命”,当然并不只是要在历史学的一些个别领域进行小打小闹,只在历史学的一些微观和中观层次进行零星的“革命”。他的最终目标是要为世人奉献出一部贯彻其“新史学”思想、体现其“新史学”精神的《中国通史》和《世界史》。从《饮冰室专集》的《残稿存目》中可以看到,梁启超曾有撰著《世界史》、《国史》、《中国通史》和《历史教科书》的计划,其中有的已经写出了部分编章,如残存的《国史稿》第一编《上古史》和第三编《春秋时代至齐之霸业》稿共94页。但终其一生,梁启超并没有能够完成“新史学”思想指导下的《中国通史》和《世界史》两大通史的写作,其“新史学”的成果主要表现在中国史和世界史的一系列专门史领域。也许正是有鉴于梁启超“新史学”努力虽不能言失败但实未获圆满成功的经验教训,后来的唯物史观派历史学家们便把精力主要集中在通史的撰著方面,把唯物史观首先贯彻于通史之中,但由此付出的代价是专门史研究与其他“新史学”学派相比严重滞后,其成果与他们的相应成果相比实逊色良多;而且,这些通史成果,今天从学理的角度看,都存在着泛政治化和泛意识形态化的弊端。

中国“新史学”开山人物梁启超的“新史学”实践表明,企图为新史学在各个方面都描画出一幅清晰的图样是徒劳的。在推进史学的发展上,新史学至多只是为历史学者提供一个为之努力的方向、一条为之前进的道路和一个为之奋斗的目标。

新史学,犹如一位美丽的梦中“淑女”,可以意会却不能相及——果真及之,“淑女”则成“昨日黄花”。然而,在史学发展的历程中,正是新史学这位“窈窕淑女”,令历史学者们为之心醉,沸腾着历史学者的血液,令历史学者孜孜不倦地“寤寐求之”,并为之献出自己的青春和毕生的精力;亦正是在历史学者对新史学的不断探求中,历史学一步一步向前迈进,实现了一次又一次突破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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