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加入WTO对海峡两岸科技合作的影响_科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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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产业是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也是海峡两岸共同关注的焦点。过去的10多年,伴随着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两岸科技产业的合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与世界经济区域化、全球化迅猛发展的形势相比,这种合作还远远不能适应两岸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即将加入WTO之际,进一步加强两岸科技产业合作显得尤为重要。认真研究加入WTO后两岸科技产业合作的新趋向、新对策,对进一步促进海峡两岸经贸关系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两岸科技产业合作的现状与特点

在探讨加入WTO对两岸科技产业的影响之前,我们有必要对其现状作全面的把握。现阶段,两岸科技产业合作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合作形式呈现多样化。包括直接投资的合作、技术服务的合作、合资开发型合作、联合

型合作、联合研究开发型合作等。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和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台湾深感自己研发能力的薄弱和科技人才的缺乏,已从单纯利用祖国大陆的土地、劳动力、原料转向借助祖国大陆的科技人才和科研成果。据不完全统计,已有70%的台商企业聘用祖国大陆的科技人才,在祖国大陆各地建立研发中心。同时祖国大陆发达的基础研究以及庞大的科研队伍也成为台湾科技产业投资祖国大陆的目标,科技产业的投资已从早期在祖国大陆建立生产基地的策略,转向建立研发基地。据台湾报纸报道,已有34%的台商在祖国大陆设立了研发基地。此外,台湾科技企业还积极与祖国大陆高等学校、学术机构进行合作研发,期望凭此作为切入祖国大陆内需市场的跳板。这方面软件产业表现尤为突出。如台湾宏棊电脑与西安交大强强合作兴办了“瑞森公司”,共同研发新产品,进行技术商品化。该合作具有经营方式灵活、成果转化率高、节约流转费用,实现技术创新机制根本性转变的特点。目前,瑞森公司已成为宏棊电脑公司在祖国大陆的主要软件研发基地。

2、抢占市场型投资增多。台湾科技产业投资祖国大陆初期,大多以独资方式建立外销生产

据点,产品销往海外。现阶段,台商在祖国大陆生产的产品开始抢占祖园大陆的内销市场,不但与外商角逐竞争,而且与祖国大陆产品争夺高低。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加入WTO临近,祖国大陆市场加快开放和拉动内需等诱因,台商到祖国大陆投资市场占领型的比例出现大幅增长。如台湾的资讯产业目前仍属当局禁止投资祖国大陆的高科技产业,但为了产业的发展前途和抢攻加入WTO后产业发展商机,岛内业者硬是挑战当局的“大陆经贸政策”,迫不及待地展开了“大陆的投资部署运动”。一些硬件生产企业纷纷在祖国大陆建立生产基地、兴建厂房、组装生产线等。软件业纷纷登陆设立研发中心,充分利用祖国大陆人才和市场优势,为台湾软件产业发展寻找新的动力。

3、投资规模日益扩大。据台湾报纸报道,2000年1~8月,台商投资大陆金额已逾16.12亿美元,较1999年同期大幅增长146%。其中仅电子科技产业占总投资的比重就达64%,充分显示了台商投资祖国大陆的科技产业投资规模日益扩大。

4、投资领域不断拓展。由于台湾科技产业岛内发展所限及压力增大,为提升产品目标竞争力,到90年代后期,不但石化产业、纺织产业、食品产业完成了集体性群起移师祖国大陆的转移,而且企业资讯硬件产业、电脑产业、软件产业也都是集体性的、大规模的群体性抢摊登陆,不少产业已形成了上中下游完整的产业链体系,从研发、生产到供销一条龙的完整产业架构,进行规模化生产,使台湾当局产生了忧虑:“岛内是否会出现产业空洞化趋向?”

但总体来看,现阶段两岸科技产业的合作仍处在初级阶段,由于台湾当局奉行“戒急用忍”政策的阻碍、限制,到目前为止,两岸科技产业合作的成效甚微。根据台湾“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许可办法”规定,台胞投资者应经由其在第三地区设立的公司到祖国大陆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并将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的产品或经营项目,区分为准许类、禁止类、专案审查类;对未申请报备核准的投资案则“依个案事实、予以处分”。对查获未经审报赴祖国大陆投资的高科技企业则处以100万至5000万元新台币的罚款。而对祖国大陆赴台投资限制更为严格,只允许投资不超过20%的境外企业到台湾设立分公司。在“大陆地区产业技术引进许可办法”中也规定,台湾企业“因研发或产业发展特殊需要,应先经主管机关许可,以间接方式经由第三地区引进,并以不妨碍‘国家安全’及经济发展为限”。这种限制性政策对两岸科技产业合作造成严重的障碍,迄今为止,两岸科技产业合作仍停留在单一间接阶段。

二、加入WTO对两岸科技产业合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当前,面对世界经济和科技发展的新形势,祖国大陆正在兴起一个科技进步和创新的高潮,而台湾正处在由传统的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的关键时期,正是两岸加强科技产业合作的最佳时机。两岸即将加入WTO,为两岸科技产业合作提供了新的契机,必将对两岸科技产业合作产生深远而广泛的影响。

1、加入WTO将促进两岸科技产业合作进一步向正常化方向发展。

WTO作为协调国际经贸合作的世界性组织,在促进各国、各地区贸易透明化、增加彼此间的信任,减少由于错误认识而付出的代价,为会员提供解决贸易争端的机制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种多边架构,正符合当前两岸双边的需要,可以促使两岸获得最佳利益。加入WTO后,两岸经贸关系将遵循多边贸易体系的规范,促使两岸科技产业合作进一步向正常化方向发展。虽然WTO的保障措施原则同意出现问题的成员方可以运用“排除条款”保护自己,但WTO成员至今没有任何国家(地区)引用过这项条款。祖国大陆已明确表示,不对台湾引用“排除条款”。台湾当局虽未明确表示是否对祖国大陆引用“排除条款”,但国际政治经济的现实决定台湾当局难以引用“排除条款”,也有利于两岸科技产业合作排除政治因素的干扰,进一步向正常化方向发展。

2、加入WTO将为两岸科技产业合作提供更多的商机。

以信息产业为例,早在1997年3月,WTO就达成了一项总价值高达5000亿美元的“信息技术协定”(ITA)。协议规定从1997年7月起分4个阶段逐步删除5大项信息科技产品(如电脑、通讯产品)的关税。到2000年时完全废除信息科技产品的关税(少数发展中国家的少数特定项目可延后5年),届时各签署会员国或地区彼此间的信息科技产品关税壁垒都取消。由于台湾的资讯电子产业已有相当基础,其资讯产品的平均关税税率仅为1%~5%,半导体及电子零组件的关税也平均仅为1%。加入WTO后,台湾可以直接、全面地享受ITA的好处,无疑增强了其资讯产品的出口竞争力。两岸加入WTO后,祖国大陆势必要降低进口关税,开放进口市场,必将为台湾资讯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台商不仅更易增加资讯产品在祖国大陆的销售,而且可借助祖国大陆的市场潜力,增强其竞争力。

3、加入WTO将促进两岸科技产业投资规模进一步扩大。

祖国大陆加入WTO后,由于和国际市场体制接轨,经贸政策将更加法制化、透明化,使台商投资安全感更强。台湾进口原料和机器设备更为便利,又可充分利用祖国大陆丰富的科技人才,科研成果,减少技术开发的风险,降低成本。与此同时,两岸加入WTO后,祖国大陆企业也将进入台湾市场。目前台湾方面对祖国大陆资金进入台湾有严格限制,但在WTO规则下这种限制势必面临调整,逐步对祖国大陆企业开放市场,允许大陆企业在台投资,这就使得两岸投资格局由单向发展为双向,两岸科技产业因此而获得良性互动发展。

4、加入WTO将促进两岸科技产业合作进一步深化。

加入WTO对两岸的科技产业合作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为了实现共同的利益,两岸科技产业必将加深相互之间的合作,最大限度地化解WTO带来的冲击。以台湾资讯产业为例,作为台湾支柱产业的资讯产品制造业,平均外销率达61%以上,是仅次于美、日的第三大资讯产品生产地,但台湾的资讯产业基本上是一个“代工”的角色,其主要产品科技含量都比较低,加入WTO后,面临竞争压力,迫切需要产业升级。如何在加强自主研发的同时,有效降低成本,成为台湾资讯产业今后发展的重要课题。祖国大陆不仅市场前景广阔,而且人力、科技资源丰富。台湾利用资金、销售渠道和技术结合祖国大陆的市场、人力、科技优势,是其持续保持竞争的有效途径。今后祖国大陆作为台湾资讯产业生产大后方的态势将更加明显。

5、加入WTO将进一步改善两岸科技产业合作的环境。

首先,台湾当局必须修改与WTO规范相抵触的“大陆经贸政策”。现阶段台湾当局以列表的方式对祖国大量产品入岛进行限制,迄今为止,在台湾1万余种进口产品目录中,允许从大陆进口只占54%。台湾当局还严格限制祖国大陆资金进入台湾,使目前两岸间的投资只能单向进行,这些都明显违背了WTO规则的做法,但加入WTO后,迫于WTO架构及市场开放度的提高,必将进行调整。其次,在当今世界经济日趋一体化,两岸民间经济合作不断加强的条件下,除非台湾当局利用“排除条款”阻碍两岸经贸往来,否则台湾当局的“三不政策”在WTO架构下将难以维持,两岸直接“三通”是大势所趋。再次,加入WTO后,加强两岸的金融合作是两岸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这些都将为两岸科技产业的合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从总体上看,加入WTO是两岸科技产业合作的新契机。两岸科技产业合作将会有突破性的进展,逐渐从低层次向高层次发展,从单一领域向全方位过渡,从松散型向紧密型演变,从企业技术、经济互补为主导向区域科技、经济互补相结合的方向拓展,这将成为两岸经贸合作的主旋律。但应该看到,台湾当局一向是以政治原因阻挠两岸间的经贸合作,两岸科技产业合作的许多人为障碍因素还将继续存在。尤其是台湾当局视高科技为较“敏感”行业,必定会多方限制两岸高科技的交流与合作,两岸科技产业仍将是机遇与挑战并存,不会一帆风顺。台湾当局的政策取向制约着两岸科技产业合作的发展空间。而按照WTO的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祖国大陆将会取消台资企业的一些优惠政策,这将对台资企业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台资企业将会面临跨国公司巨大的竞争压力。

三、在WTO框架下促进两岸科技产业合作的基本思路

1、基本原则

经济全球化和以信息技术、生命科学为代表的科技革命浪潮将是21世纪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在这样的大趋势下,世界经济将越来越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各国各地区的生产和消费越来越具有国际性、区域性特征。生产力的发展将以科技开发和全球性技术扩散为导向,各地区在社会、文化上的相互影响也会日益加深。这一世界趋势不可避免地会对两岸经济的发展及两岸科技产业合作产生深远影响。因此在WTO框架下如何加强两岸科技产业合作值得我们思考。在强化两岸科技合作时,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优势互补原则。应面向世界,特别是面向亚太地区,从区域经济整合的理论依据出发,认真研究和分析两岸科技各自的优势和特点,明确合作的方向和重点,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道路,力求建立技术、市场、信息、成果共享的机制,促进合作的长期稳定发展。

(2)高效益原则。追踪世界科技发展的前沿课题,高起点、高标准,提高高新技术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合作的比重,以科技升级带动两岸传统产业升级和转型。

(3)优化配置原则。坚持科技合作与两岸资源配置、市场开拓、区域开发相结合,根据两岸科技特点和资源、市场区位差,合理配置生产力,引导科技合作向纵深发展,尤其要加强中西部资源的合作开发,拓宽两岸科技合作的空间。

(4)合作创新原则。以支柱产业、主导产业的高科技发展及其产业化为重点,在有计划、有目的地引进对方先进技术、资金、人才和管理的基础上,注重消化、吸收和创新,加强自我研究、自主开发,通过共同研究、合作开发、形成双向、互动的合作态势,提升两岸产业结构的平衡度和关联度。

2、合作重点领域

海峡两岸科技及科技产业虽然在发展阶段和水平上存在差异,但是在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背景下,两岸科技发展的方向和追求的目标是基本一致的,两岸都进一步致力于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着力发展具有知识经济特征的高新技术产业,压缩和减少污染重、资源消耗大的传统产业,重视以高新技术提升传统产业的科技含量。鉴于两岸科技及科技产业发展的趋势,两岸科技合作的重点领域应以以下方面为核心。

(1)信息产业。在知识经济、经济全球化和电子商务的大趋势下,信息产业越来越成为带动整个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虽然目前台湾当局仍禁止高科技信息产业投资祖国大陆,但在WTO架构(ITA)以及市场开放度大幅提高的压力下,必然会形成一个两岸信息产业互动的局面。近年来,台湾科技人才的缺乏和经营成本上升,以及祖国大陆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和对信息产品需求的不断增长,台商赴祖国大陆的投资中,资讯电子产业日益增加就是有力的证明。祖国大陆信息产业的起步较晚,1999年信息产业GDP占全国GDP的比重只有3.4%,对GDP实际增长量的直接贡献率仅为10%,但我国信息产品的市场前景十分广阔,预计在今后10年内,我国信息产业将保持年均20%以上的发展速度,到2010年信息产业生产总值将达到6万亿元。祖国大陆对台湾资讯电子业发展的吸引力和重要性不言自明。20世纪80年代以来,台湾的资讯科技产业发展迅速,目前已跻身为全球信息技术产业的第三大供应商。有很多成功的做法值得祖国大陆借鉴,如注重技术基地的强劲辐射功能、“建教合作制”的人才培育机制,走专精化发展道路等。加入WTO后,台湾资讯科技也面临着产业升级等一系列问题。台湾的资讯产业界若能和祖国大陆的信息产业科技人员、科研成果、科研力量相结合,对促进两岸信息产业科技实力的增强,产品竞争力的提高,掌握世界科技发展的主动权大有裨益。

(2)农业科技产业合作。20年来,伴随着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两岸农业科技合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面对21世纪即将加入WTO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两岸农业科技合作,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作为世贸组织的成员,祖国大陆和台湾之间相互适用“最惠国待遇”,大大有利于促进两岸的农业科技合作;另一方面,由于加入WTO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即降低关税和开放市场,传统的农业保护政策越来越难以施行,两岸都面临着提高农业产业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以适应进口农产品竞争的挑战。就台湾而言,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必须妥善解决好农业污染、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改变农民收入相对偏低等问题。由于台湾农地资源、劳动力成本已丧失优势,环境污染日益严重,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途径就是寻求区域分工,到资源、技术及阶段性均有互补之利的大陆进行投资。而对祖国大陆来讲,由于市场机制不健全和买方市场的形成,农产品低价优势正逐步消失,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产品科技含量势在必行,从而为台湾农业科技转移创造了商机。面对加入WTO国际农产品竞争的挑战,两岸应进一步加快农业科技合作的步伐,选准方向,以农业生物技术和农业信息技术为核心的农业高新技术为重点,共同推动两岸农业科技产业的发展。

(3)生物科技产业。生命科学的进展使生物科技产业成为21世纪最具发展潜力的明星产业。目前,为了再造技术产业的新优势,台湾正把生物技术产业作为未来加速发展的重点产业,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予以加速推动。一是完善规划,继1997年制定“农业生物技术”与“基因医药卫生”两项计划后,1999年又出台了“制药业与生物技术计划”,整合上中下游现有生物技术研发资源,推动生物技术大规模发展;二是在财政上增加投入。早在1995年,台湾“行政院”就出台了“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加大资金投入。1999年台湾当局又对这一方案进行修订,计划5年中投入344.64亿元新台币用于多项生物技术领域;三是加强研发力量,在台湾工研院成立独立的“生医工程中心”,并结合其他研发机构,共同推动生物技术产业的发展;四是建立生物科技科学工业园区,加强对生物产业的服务;五是筹建生物技术创业育成园区,以提高新公司的创业成功率,并积极推动创投资金介入和生物技术企业股票上市上柜,但总体来说,与资讯、通讯和半导体产业相比,台湾生物技术产业的发展仍相对滞后。而祖国大陆在生命科学、生物技术领域经过50多年的发展具有较强的优势,有丰富的技术、人才和资源。若两岸能在生物科技方面加强交流和合作,通过合作推动技术转移,学习对方的成功经验,就一定能创造出令人骄傲的科技成果。

(4)环保科技产业。随着全球环境保护要求的日益广泛和严格,绿色产品的快速成长,环保产业日益成为21世纪人类的重点产业之一,它的发展前景不可估量,WTO现有的环保规范允许一国为保护环境而采取贸易限制措施,例如《贸易技术壁垒协议》(TBT)、《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协议》(SPS)、《服务贸易总协定》均规定“不得阻止成员方采取或加强为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的生命和健康所必须的措施”,为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大开方便之门,两岸要面对这一挑战,抓住世界环保潮流带来的巨大市场机遇,加快发展环保科技产业,拓展世界绿色市场。由于台湾较为缺乏天然资源,环境资源条件也十分薄弱。因此,近年来环保产业的发展较快,台湾当局已将环保产业列为十大新兴产业之一,环保科技的水准不断提升,各项环保设施工程的资金大幅增加。就祖国大陆而立,环境保护已越来越受到政府的重视。在西部大开发中,面对相对过剩的经济,不能走先开发后环保的弯路,也不能走消耗资源破坏生态的老路,越来越成为人们的共识。当前,西部一些工业基地污染相当严重,农业生态方面的地力衰竭,水土流失问题加剧,自然生态如风蚀、水蚀等问题大量存在,环保问题任重而道远。在当前全球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的形势下,两岸应积极推动环保技术交流与合作。在起步阶段,两岸可重点放在共同推动绿色包装及无害的商品开发、生产、流通,也可以在废水处理、脱硫技术,空气污染防治、废弃物处理、焚火炉兴建及环境咨询等方面互补合作。从长远来看,两岸也可在长江、黄河流域治理、荒漠化防治及沙产业、草产业、节水产业等典型领域、特色产业方面多做交流和合作。若两岸能对环境保护技术的研发合作以及市场垂直整合方面作出不懈的努力,把台湾企业经营管理的效率、环保工程技术与操作的经验和祖国大陆的基础科学研究和广大内需市场相结合,对两岸的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将有很大助益,对发展两岸的环保科技产业也将是很大的推动。

3、合作基本途径

考虑到台湾的“大陆经贸政策”基本走向仍将以经济利益服从政治利益作为大前提,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企业仍将在两岸科技产业合作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是两岸科技产业合作的主体。从企业层面来看,两岸科技产业合作的途径应重点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产学研知识联盟。在今天的国际经济竞争舞台上,先进的技术是获取成功的关键,这是不言而喻的。更重要的是科技的发展已使企业从技术自给转变为技术合作和技术依赖,而知识联盟将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知识联盟是战略联盟的一种最新形式。所谓知识联盟是指企业与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为共同创造新的知识和进行知识转移而建立的联盟。由于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产品的技术化程度越来越高,复杂化倾向也愈加突出,同时,全球性资源短缺现象也越来越明显,因而现在的联盟更多地表现为以技术开发和成果共享为特征的知识联盟。知识联盟的建立,能为两岸科技企业技术水平的提升拓宽途径,也是两岸科技企业技术互补的基本途径。两岸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相互组成的不同知识联盟,可以有效地解决科技链与产业链相互脱节的状况,消除科研成果转化中的壁垒,将科研机构与高校在知识生产中的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上的优势,促进知识资本与产业资本的有效结合。此外,知识联盟的建立,也有利于消除目前两岸技术发展不平衡,存在着技术梯度的合作阻碍因素,使知识与技术的产生、加工、流动、扩散及转移完全内部化,并进行阶梯性传递。这种联盟体结合得愈紧密,藕合程度愈高,则知识与技术合作愈呈现出高级联系形态。先进知识与技术扩散速度愈快,知识与技术溢出效应愈显著,对两岸企业知识与技术能力的影响也就愈大。

(2)产品联盟。当前,战略联盟浪潮席卷世界,领域之广泛,无所不及。产品联盟是战略联盟的一种基本形式。产品联盟以产品生产为中心,合作的目的在于填补产品空白、降低资金的投入风险和项目的开发风险,以实现产品生产的技术经济要求。在两岸科技企业的活动中,企业之间存在着广泛、复杂和密切的产品生产联系。企业都需要其它企业为自己提供所需产品,作为自己的要素补充。同时又把自己的产品提供给其他企业进行消费。正是这种产品关联的供需链,奠定了企业产品联盟形成的基础。利用产品联盟的计划、集成、控制等功能,能够合理配置两岸科技企业人才资源、资金资源、材料资源,产生协同效应,优势互补,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有利于将相关企业连接成一个企业联盟,形成连锁性企业技术创新,从而构成辅助性技术创新与主导性技术创新相关联的技术创新群,有效地提高两岸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此外,产品联盟还能够带动以生产配件为主的两岸中小企业的发展,通过主导企业的企业发展战略来引导和调整中小企业的技术发展战略,形成两岸技术配套、产品配套、企业配套、产业配套的格局,加速两岸之间水平分工和产业内垂直分工良性分工体系的形成。

(3)风险投资公司。风险投资作为发展高科技产生的催化剂,其价值在于适应高科技产业发展的技术经济规律的需求,创造新型的高科技企业。风险投资作为一种新型的投资模式,在台湾已有较长的历史,积累了不少风险投资业发展的成功经验。祖国大陆在风险投资业的发展上,只有十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有成功也有不少问题有待解决。两岸在风险投资领域合作具有很强的互补性,通过建立风险投资基金和企业,能够规范两岸风险投资运行机制、加速技术扩散和转移,降低技术开发的风险,克服在技术贸易中所存在的资金供应不足,技术吸收能力不强、企业二次开发困难、市场开拓能力差、成本高、引进项目不能很好发挥作用等弊病。同时,可以利用台湾风险投资的成功做法,扩大祖国大陆风险投资公司视野及引进资金,带动台湾高科技企业进入祖国大陆,和祖国大陆人才、科研成果相结合优势互补、互利互惠。

(4)企业孵化器。企业孵化器是指一个能为企业提供可租用场地,共用支援服务的商业发展服务设施的统称。它是一个创造成功、创新型的新企业的综合系统,目的是要成功造就一批充满创新活力的企业。企业孵化器存在和发展的最重要的价值之一,在于它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推动。近年来,台湾育成中心发展迅速,有越来越多的私营企业加入到创建者的行列中来,而祖国大陆创业服务中心也有一定数量和规模,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但总体来说,两岸企业孵化器建设都处于发展的初期,规模较小,所产生经济和社会影响不大。应积极扩大交流和合作,互为借鉴,共同发展。

(5)科学工业园区。台湾高科技的发展,是以发展科学工业园区为先导的,他们采取集中一个、开发一个,成功一个的发展模式,并积极鼓励大企业建立各具特色的专业科学工业园区。目前台湾已形成公营、民营科技园区互补共存、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我们应积极吸取新竹等科学园区成功办园的做法,促进双方合办科学园区的设想早日实现,在这方面可以选定软件及其相关技术产业的发展作为突破口,以双方合办大学科学园区作为试点。国家已经确定了第一批试点15所大学科技园,并计划在“十五”期间建设100所大学科技园,大学科技园的重要使命之一是要为高校上市公司源源不断地注入新的科技成果。让台湾企业界更大程度上参与大学科技园区的建设,吸引资金、技术、人才、市场和管理的投入,对加快大学高科技成果产业化步伐,充分发挥高校上市公司在高科技产业化中的作用有积极的意义。还可以通过互联网建立虚拟软件园区的概念,争取更多的两地企业联手合作开发产品和开拓海内外市场,提高两岸科技企业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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