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企业用电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_李胜香,葛庆君,王敏

电网企业用电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_李胜香,葛庆君,王敏

国网山东郓城县供电公司 山东郓城 274700

摘要:中国的电力事业尤其经过 20 年的发展,无论在电源建设、电网建设和用电客户的增长上,都向前迈了一大步。但各式各样的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相继出现。本文首先说明了用电检查工作的一般内容,然后分析了电网企业用电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最后详细阐述了做好电网企业用电检查工作的对策。

关键词:电网企业;用电检查;奖励机制;抽查

一、用电检查工作的一般内容

用电检查的内容一般包括:监督客户依照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规,按规定的政策标准和规章制度来使用电能;客户受电装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客户的用电设备运行安全性检查;客户实际具体用电情况的检查、客户电源的保安措施检查、客户进网作业电工的资格、进网作业安全状况及作业安全保障措施;受电端电能质量状况、客户执行计划用电、节能情况的掌握;电能计量装置检查、客户侧电力负荷控制装置、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调度通信等安全运行状况检查;供用电合同及有关协议履行情况;违约用电和窃电行为的检查等。广义的用电检查一般包括:用电业务办理、客户停送电联系、用电稽查、客户服务、抄表收费等实际业务。

二、电网企业用电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电力法律法规可操作性差

在电力部未撤消以前,供电企业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是企业,具有企业的一切特性;另一方面,又代表国家行使电力管理职能,协调和处理电力供应与使用中发生用电纠纷,具有管理特性。随着电力管理职能的移交,电力企业已真正成为一个企业,同其它企业回到同一个起跑线,具有平等的法律主体。所以,电力企业的一切面貌和表现方式只能以企业的形式表现出来,否则就是越位,甚至会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

(二)用电检查工作中的程序问题

在日常的用电检查工作中,检查人员对用户违章用电和窃电事实的判定是较为准确的,但往往会忽略执行程序的合法性。在供电企业败诉的许多案例中,有很大部分是由于工作程序不合法造成的;个别特例是在案件的处理、执行过程中供电企业严重越位或严重违规引发新的供用电纠纷,电力企业由原告变为被告,最终导致败诉的尴尬局面。因此,在进行用户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查处的过程中,用电检查的工作程序和问题的处理程序与窃电的真实性一样重要,供电企业要从那些因程序不对而败诉的案例中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件重演。

(三)供电企业同公安机关联合办案的问题

目前,全国性的公安机关同供电企业联合打击窃电的格局已经形成,这将更有力的打击窃电势力,为电力供应与使用创造更健康的环境。但要注意的是,联合行动实质上是由三个主体组成的:一个是公安机关,另一个是电力管理部门(一般缺位)和供电企业。但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除了从民事侵权赔偿的角度按照《供电营业规则》追究民事责任外,在行政处罚方面,有两个执法主体,一个是公安机关,一个是电力管理部门。一个窃电案件,即可能触犯《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又可能触犯电力管理行政规章,是依照《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和《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来处理,还是按照《社会治安管理条例》来处理,值得研究。本着一案不再罚的原则,只能任选其一。从触犯电力管理行政规章的角度看,其经济处罚力度大于《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但社会的影响力和威慑力不够,从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角度看,与前者刚好相反,公安机关执行力度强,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和威力另外,在处理一些恶势力窃电和一些较为复杂的窃电案件中,最好由公安机关依照《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和有关司法程序进行处罚。

做好电网企业用电检查工作的对策

(一)建立每月每台公用变压器线损分析制度,缩小用电检查范围

根据每月公用变压器的线损报表分析,若发现该台公用变的线损突增,便把这台公用变的供电范围列为用电检查范围,并重点检查该台公用变范围内用电量突减的异常用户清单,做到用电检查范围缩小,目标明确,这样的用电检查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二)建立私人企业、商业用户的重点检查机制,提高用电检查的针对性

根据私人企业、酒楼、宾馆、发廓等的专用变、三相、单相用户,由于涉及私人利益和经营成本,且用电负荷比较大的关系,故驱使这些用户冒险违章窃电的可能性比较大。因此,应把这些私人企业、私人承包商业用户列为日常用电检查的重点对象,每月注意这些用户的用电量,并定期和不定期地抽查这些用户的用电情况。在这几年查处的窃电户中,这些用户私人企业,私人承包商业所占的比例是比较大的。

(三)建立举报的适当奖励机制,拓宽获取用户违章窃电的信息来源

供电企业通过制定窃电举报奖励办法,提高广大群众和全局干部职工举报违章窃电的积极性,并按规兑现承诺的奖励,这样使用电检查人员扩大了追查用户违章窃电的线索,也在社会上形成群策群力、同抓共管的防窃电的局面,减小用户的窃电时间。

(四)运用居民用户现场巡查的“重点”抽查法

在城镇成千上万居民用电户的日常现场用电巡查工作中,如果我们毫无目标,满街整巷的每个用户都进行逐一检查,光靠几个用电检查人员的力量,检查的速度和效果是可想而知的——“瞎猫抓鼠”。若我们在居民用电现场巡查中,运用下面的“重点”抽查方法,用电检查的速度和效果会得到明显的提高:

1、观察检查用户表箱的铅封和锁头,把没有铅封和锁头或伪锁、伪封的表箱、电能表作为重点抽查对象。因为没有铅封和锁头或伪锁、伪封的表箱、电能表,为用户违章窃电提供方便和可能。

2、观察用户电能表的转盘,把转盘不转、反转的电能表作为重点抽查对象。因为一般居民用户绝大部分都有电冰箱和其它连续性的用电设备,所以用户电能表的转盘应该是正转的,而不转、反转是反常的。通过检查也可以及时发现用户烧表的情况。

3、观察用户安装空调机的数量,把空调机的数量超过2部以上的用户作为重点抽查对象。因为用电量大,冒险窃电来减小家庭电费开支的欲念就比较强烈,故这类用户相对来说窃电的可能性会多一些。

4、利用休息日或晚上时间进行用电巡查,往往能收到很好的检查效果。因为窃电户会有目的地掌握供电工作人员的上下班和作息时间,认为休息日或晚上时间,用电检查人员不会出来查电,可以利用这段休息时间进行窃电。因此,我们应该利用用户这种窃电行为时的侥幸心理,在休息日或晚上组织开展不定期的用电检查行动,往往会收到不错的查电成绩。

5、在用电微机中检查用户的用电量情况,对用户用电量突然异常或减小,冬天、夏天的用电量基本不变的用户列为重点检查对象。根据用电微机显示的用户地址到现场进行检查。当然,以上几点提高查电效率的肤浅方法,不见得有高明之处。但对于加强我们供电企业的用电管理,减小供电线损,提高经济效益还是有一定作用的,谨供同行们进行探讨参考。

(五)加大安全用电宣传教育

电力监管单位可以定期开展用电整治专项活动,紧抓整治契机,重点开展“安全用电、文明用电”主题宣传活动,明确告知用户窃电是一种违法行为。在开展此项活动时,可以发放印有电力法律法规的宣传单、安全用电手册、安全用电示意漫画等。在配合宣传的同时,可抽调电力检查人员在窃电较为突出的地区设点讲解,对电力政策、法规进行面对面的讲授,倡导文明用电,打击窃电行为。

结语

综上,由于窃电的社会性和复杂性,使反窃电工作具有艰巨性和长期性,如何使我们的用电检查做到有的放矢,快速准确地发现违章窃电的行为,是很值得我们探讨的。在工作中还可能会遇到更多、更新、更复杂的问题,只有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学习,才能把用电检查工作做得更好。

参考文献:

[1]冯军.论用电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J].广东科技.2010(04)

[2]傅钟,李文辉.用电检查工作面临的困难及对策[J].大众用电.2010(04)

论文作者:李胜香,葛庆君,王敏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5年3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1/25

标签:;  ;  ;  ;  ;  ;  ;  ;  

电网企业用电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_李胜香,葛庆君,王敏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