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方法论演进的四个阶段及其内在逻辑分析_经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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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0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02)05-0010-04

经济学方法论最初并不是一门独立的科学,它与经济学思想处于一种共生的状态。经济学方法论的非独立性特点,决定了在其发展过程中必然受到哲学方法和自然科学方法以及其他具体科学的影响。经济学本质上属于社会科学,是经济学家面对经济理论难以消解的现实,试图提出自己的尝试性解释,也是作者的主观认识对客观现实的一种认识和把握。但从终极意义上来说,仍属于哲学的范畴,受哲学方法论尤以当代西方的科学哲学影响最为强烈,因此经济学方法论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就必然映现出科学方法论的特征。本文试图按照科学方法论的内在逻辑对西方经济学方法论的演进作一些尝试性的分析。

一、四阶段假说

科学方法论的发展到目前为止,已经经历了实证主义阶段、证伪主义阶段、历史主义阶段。本文认为,西方经济学方法论的发展也呈现出这样几个阶段。这里的重合仅仅是从其逻辑表征上来看的,并非是时间上的一致。至于中间两个阶段是近年来西方经济学方法论者所认同的,[1]前实证主义阶段和历史主义阶段是笔者自己在研究过程中的理论总结,但是也有充分的理论根据。[2]

前实证主义阶段的经济学刚刚从其他科学中分离出来成为一门独立科学,尚处于幼稚的发展阶段。经济学方法论还没有从经济学中游离出来,经济学自身的局限性制约了方法论的发展,经济学方法论此时处于朦胧的状态。不过正是由于处于一种不定型的、朴素的、自发的阶段,后来分化出来的各种方法论思想都能从中找到其思想的胚胎。这就决定了这一时期的经济学方法论充满了启迪人心的思想火花。在重商主义和重农学派的经济思想中,现象描述法和科学抽象法已经初露端倪。在斯密那里,抽象演绎法和现象描述法得到了系统化的形式,特别是他将这两种方法结合起来分析了一国何以致富的原因,在经济学说史上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是,斯密的现象描述法和抽象演绎法这种“二重化”的分析方法,使他的经济学体系充满了诸多矛盾之处,成为日后经济学争论的渊薮,也决定了方法论的分野之势在所难免。然而,无论如何斯密本人还是比较注重在二重化方法之间保持必要张力的。斯密之后,抽象演绎法在李嘉图和西斯蒙第那里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使其渐趋精细化。现象描述法又得到了马尔萨斯和萨伊的大力发展。李嘉图的理论体系表面上看来是符合从抽象到具体的思维过程,但这个过程具有很大的跳跃性,这是由于他的方法论缺陷所造成的。他撇开了具体地历史地使用纯粹的抽象方法,以个别代替一般,从而得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绝对化的结论。他只看到工资、利润和地租的数量关系,看不到这种关系后面隐含的生产关系本质的变化。因此他虽然使用了抽象法,但缺乏辩证思维的方法,带有较强的机械唯物主义方法论特征。

总之,这个时期的思维抽象还远未发达,表现在其抽象结果中依旧保留了本该抽象掉的东西,尽管从表现形态上来看显得有些笨拙和幼稚,但从其内涵来看往往又是十分丰富,是人类认识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这也是符合思想史发展规律的。因此越是早期的思想越具有原创性,这就是当时的经济学方法论发展的现状。如重农学派理性主义的抽象演绎法,休谟的经验主义认识论原则,斯密的二重化方法以及二者之间的恰当的平衡,李嘉图的高度抽象的思想实验方法,更有西斯蒙第对二重化方法的合理运用、将经济学视为“人”的科学和综合推理的方法、注重历史比较以及制度因素的方法,乃至萨伊“良好的哲理推究方法”等等,无一不在当代西方经济学方法论中重焕生机。方法论的发展并没有到此为止,随着经济学本身的发展仍在继续。

实证主义经济学方法论这一时期的方法论是经济学方法论史上第一个具有较完整的理论表现形态的发展阶段。与前实证主义阶段相比,这一时期的经济学方法论具有一定程度的自觉性。西尼尔已经在较大的程度上摆脱了李嘉图抽象法的束缚,他宣称经济学家不应当将道德判断掺入其科学研究中,应当摆脱价值判断的束缚,做出纯粹的分析。而且他在广泛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归纳出一些适用于作为基本命题的原理构成演绎的前提,在将李嘉图的抽象法发展到当代意义上的假说演绎法的过程中,充当了不可或缺的中介环节。约翰·穆勒把归纳—演绎的方法确立为经济学研究唯一合理的方法。在某种意义上说,他可能正是看到了从李嘉图到西尼尔的方法论路径缺乏一个坚实的事实基础,才对归纳法给予格外的垂青。他的方法论可以说是标准实证主义的样板,但他并不排除抽象法的功能,“经济人”这一概念的提升和阐扬就是他重视抽象法的见证。作为一个经济学体系的折衷主义大师,在经济学方法论思想中,穆勒的这种折衷主义技巧也再现得淋漓尽致,因此将归纳—演绎的先验方法论视为经济学的惟一合理方法就成为他必然的选择。难能可贵的是,他又不同意把证实一项预测的失败认为是基本理论的破产,或许是由于原来的说明不够充分。这一思路将其导向对“干扰因素”的高度重视,这一点已经成为当代西方经济学方法论的题中应有之义。凯尔恩斯(Cairnes,J.E)沿着这一思路发展了演绎法,他与杰文斯在处理同一问题时使用完全不同的方法却得出了相同的结论,可他更强调以真实的前提为基础。他将在西斯蒙第那里尚属朦胧的“思想实验”方法提升为一个方法论原则,显示了其对经济科学性质的独特理解。凯尔恩斯坚信对理论的反驳只能靠事实这一观点,使他当之无愧地成为倡导实证主义方法论的中流砥柱。如果说,在穆勒那里对归纳法重视的同时,还没有对演绎法予以完全的否认,有时甚至还表现出一星半点的偏好,那么在内维尔·凯恩斯那里,这一思想已经成为其经济学方法论中堂而皇之的组成部分。他甚至比穆勒更加偏爱折衷和调和的态度。凯恩斯承认归纳法和演绎法有互补作用,将西尼尔的抽象演绎法与历史学派的历史归纳法调和起来。但在原则性的问题上,仍然显现出他是一个十足的实证主义者,他否认经济学前提是在“好像”(as if)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并相信假设一般是对的,如果预言不对,那是由于“干扰因素”所致。作为实证主义经济学方法论的最后一个辩护士,罗宾斯摈弃了历史归纳主义,他指出了经济学不依赖于伦理上恰如其分的个人评价,在这个意义上他是实证主义者。但是他强调抽象在构成特定假设过程中的作用。奥地利学派对于特定理论正确性的最终标准归结于经验事实,表现了强烈的不满。他们反对方法论的一元性,主张个人主义的方法论。并且对于将自然科学方法不加批判地运用于社会现象中表现出强烈的愤慨,但是他们自认为是对于西尼尔—穆勒—凯尔恩斯传统的注释。

证伪主义方法论真正将波普尔的证伪主义方法论导入经济学的是哈奇森的《经济理论的意义和基本原理》一书。他在方法论上的基本思想是认为科学经济学所研究的应当是经验上可验证的命题,但是对于应当加以验证的是经济学命题的假定(前提)还是其预言,他没有明确的态度。本世纪萨缪尔森和弗里德曼有关方法论之间的旷日持久的争论正是围绕这一问题展开的。萨缪尔森认为,经济学方法论中的中心问题就是在经济学中导出在操作上有意义的原理,而所谓的“有意义”是在理想条件下做出关于经验资料的假说,并可以想象这个假说会遭到反驳。他所关注的是经济学的解释功能,后来他由操作主义转向描述主义就更加显示了他的这种偏好,不过经济学家应力求扩大经济学的客观解释性的描述力。而弗里德曼代表了一种被冠之以工具主义的方法论倾向。他认为经济学的终极目的就是要发展出一种理论和假说,使之能够对尚未观察到的现象做出合理的、有意义的预测。但是在弗里德曼那里,对于理论的预测已经放宽到不仅可以对尚未发生的现象,甚至可以对业已发生的现象做出预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弗里德曼的方法论要比萨缪尔森的更灵活、更具有实用性。弗里德曼认为,对理论的假设前提的检验是不必要的。假设前提的虚假甚至不是它的缺点,而且是实证经济学的优点。因此这类假设在某一特定领域是虚假的,在另一更广泛的场合则是可以加以验证的。他的批评者们认为,他关于假定的概念过于笼统,他没有区分假定的不同类型,甚至没有区分初始条件、辅助假说和边界条件这三种假定。萨缪尔森认为,精确的预言并不是理论之有效与否的唯一贴切检验,检验假定并不比检验预言来得困难,检验前者所需的证据并不一定难得,其检验结果也并不一定更为模糊。检验假定的意图有可能产生重要的领悟,有助于说明检验预言所产生的结果。萨缪尔森将弗里德曼的方法论称之为“弗氏扭曲”(The F-twist),这种方法论实际上认为一种理论的缺点越多,理论就越好。他认为这是科学的堕落,任何一种精确的科学决不会采用这种方法论。其实,无论是萨缪尔森的操作主义,以及其后来转向的描述主义,还是弗里德曼的工具主义,二者之间并无实质上的差异。工具主义固然站不住脚,描述主义也不过是这种站不住脚的工具主义的拙劣的变种。[3]不管是萨缪尔森,还是弗里德曼,二人实际上分享着共同的问题背景,都是以不同的方式来达到一个共同的目的,即对所谓的防御方法论加以改造,使之免受假定不真实的指责。

历史主义经济学方法论实证主义经济学与证伪主义经济学一样,在其构建理论体系的过程中,从一开始就带有某种程度的方法论自觉性,对其使用的方法论有着较高程度的认同感和较为完备的逻辑形式。我们所谓的历史学派的经济学方法论却没有获得这样的崇高地位。在正统经济学的视野中,不论是旧制度经济学学派,还是新制度经济学派(包括Neo-institutional Economics和The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都没有跻身于主流经济学阵营,被视为异端而加以排斥。这一方面是由于他们的理论超越了主流经济学的研究视野,更主要的恐怕是他们所运用的方法论与正统学派大异其趣。制度学派与新制度学派的经济学家们在构建他们的理论体系时,尤其是制度经济学,更多地专注于从历史资料的归纳过程中总结出带有一般性的规律,因为他们对实际历史的看法就持有这样一种归纳主义态度。我们在文中之所以将其所使用的方法论纳入历史主义的方法论范畴,是由于无论制度经济学派还是新制度经济学派,都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紧密的学派,十分类似于肇始于库恩的科学哲学中的历史主义传统,他们遵循着共同的范式,形成一个稳定的“科学共同体”。这种特点在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中体现的更加明显。正是科斯、威廉姆森、阿尔奇安、德姆塞茨、诺斯以及张五常等学者的共同努力,围绕着“交易费用”、“产权”、“制度变迁”这几个核心概念,尽管他们之间的许多著作存在着很多方面的差异,但它们都有着共同的内在一致性。[4]新制度经济学极大地受益于许多将经济理论一般化的经济学家的研究,如斯蒂格勒关于信息经济学和产业组织的开拓性研究,兰开斯特的商品特性理论研究,贝克尔的人力资本、时间配置等理论的研究。

拉卡托斯的“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中已经体现了从证伪主义向历史主义方法论过渡的萌芽。其实在制度经济学的方法论中也可窥见其思想遗迹。拉卡托斯将研究纲领分为两个组成部分:不变的“硬核”和它的可变的“保护带”。对于一种研究纲领的修正是重新调整其保护带。而对于原有的研究纲领硬核要素的改变则意味着形成一种新的研究纲领(范式)。稳定性偏好、理性选择和相互作用的均衡结构构成了微观经济学范式的“硬核”,它成了本世纪经济学的主要研究纲领。而其保护带分为如下三个部分:主体面临特定的环境约束;主体拥有特定的关于环境的信息;研究特定的相互作用方式。新的研究方法通过引入信息和交易成本以及产权的约束,修正了新古典经济学的保护带,这一派仍没有取得广泛接受的名称。尽管对于这一领域的各种研究被贴上诸如产权学派、交易成本经济学、新经济史、新产业组织理论、新比较经济体制或法与经济学等各式各样的标签,我们仍将其视为新制度经济学以强调它与传统微观经济学的联系,并使之有别于某些其他制度经济学家的研究成果。他们抛弃了新古典经济学的一些硬核,如理性选择模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将这一变更的范式称为新制度经济学(NewInstitutional Economics)。

二、西方经济学方法论发展的主要线索图示

三、西方经济学方法论演变的内在逻辑

在前实证主义阶段,重商主义的思想中就包含着丰富的方法论思想,其最重要的特点是“经验总结法”。这是对中世纪经院哲学中演绎法长期束缚的思想解放运动,经济学产生了从自身中寻求发展动力的朦胧意识。这种方法经过配第的加工,使其从本质上接近于现代意义上的归纳法,但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归纳法。不过配第在“考察性质上有可见根据的原因”[5]时,其实已经运用了抽象的演绎法,毕竟在中世纪单从思维的角度来看已经发展到相当高的水平。布阿吉尔贝尔的批判法充其量不过是对重商主义政策的批判,是实践对理论的呼唤,但他的理论姗姗来迟。真正完成这一使命的是重农学派。重农学派的演绎法是启蒙运动的产物,在纯思维的世界中,已经对社会再生产过程把握得相当深刻。亚当·斯密的理论是当之无愧的经济学理论中的革命,他的《国富论》是经济理论在困境中寻求出路和实践呼唤的双重结果。他将现象描述法和抽象演绎法结合起来,分析了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但由于他对这两种方法结合得不太巧妙,使得他的理论体系成为日后经济学方法论分化的根源。李嘉图在对斯密方法论批判的基础上,推进了演绎法的发展,西斯蒙第沿着这一逻辑路径继续前进。而马尔萨斯和萨伊成为斯密方法论中另一种倾向的继承人。这一阶段后期的古典经济学派开始超越以往经济学幼稚的经验总结方法,明确地追求抽象推理得出的具有逻辑上前后一致性的普遍经济规律,对古典学派这种动因发生巨大影响的是自然科学中牛顿力学的兴盛。当时的经济学家大多坚信社会经济的运转也应象机械力学那样,具有普遍内在的规律。经济学家的任务就是找出这种能够提供完备知识的确定性普遍规律——社会运动中的能量守恒定律。

在实证主义阶段,经济学方法论并没有偏离前一个阶段设定的主题,只不过更加重视经济理论能否被经验所证实,对经济学学科性质的反思成为这个时期的方法论特点。从西尼尔开始,坚持经济学是一门演绎的科学;约翰·穆勒认为归纳—演绎法是经济学的科学方法;凯尔恩斯则坚持归纳—分类方法才是经济学的科学方法,他已经涉及到理论的预言和解释的问题。这一时期真正在方法论发展史上具有承前启后重要作用的是内维尔·凯恩斯,在他看来,假设是无关紧要的,他承认归纳—经验研究有其合理性,表现出方法论的折中主义态度。罗宾斯进一步深化了凯恩斯的思想,认为经济学的基本假设是一种先验的分析真理,他对作为经验检验的定量工作的可行性深表疑虑。这种疑虑在奥地利学派那里表现为强烈的不满,他们认为特定理论正确性的标准不能归结于经验事实。他们的方法论是一种个人主义的方法论。总的来说,这一时期的经济学方法论,将李嘉图的方法论思想贯彻了下来,形成了西尼尔—穆勒—凯尔恩斯传统。他们的共同特点是相信经验事实能够证实某一理论。但是在其后期的发展中,从罗宾斯开始,表现出对这种传统自身合理性的反思。同时由于自然科学方法的影响和科学哲学中证伪主义的兴起,实证主义经济学方法论渐趋式微。总的来说,这一时期的经济学方法论是以实证主义为主导思想,但其过程本身又是一个辨证否定的扬弃过程,其中又包含着综合和调和,现在看来显得有点含混,其实恰恰又蕴涵着逻辑的必然,包含着下一个阶段演化的胚芽。

证伪主义经济学方法论是实证主义方法论的一种逻辑延续。在实证主义经济学方法论发展的后期阶段,其实就已经遇到了一些在实证主义范畴内难以克服的问题。罗宾斯重申和发展了西方经济学的逻辑演绎传统。他指出,经济学的重要原理都是从近于公理的假设中演绎出来,这些假设是众所周知的公认的事实,人们可以直接感知到。正统派经济学方法论的基本问题是对理论的真理性的检验问题。罗宾斯的论文是在波普尔的理论问世以前发表的,如果在波普尔的理论问世以后写作,那么对这个问题的论述就将会有不同的面目。事实上已经表现出他对于波普尔的证伪主义方法论的认同。在实证主义的分析框架中,经济学家进行逻辑演绎的背后实质上隐藏着一条关键的假定,即可以从经济运行中分离出“其他条件均保持不变”的状态。而这一点恰恰为以往的所有经济理论在现实运动面前撑起了长久安全的保护伞。假设“其他条件均保持不变”的分析手法,实际上是在理论与实际之间塞进了一个假想中起中介作用的试验场,因而阻塞了理论通往实际观察与经验检验的道路。正是在这种条件下,“证伪”的方法才受到了主流经济学家的青睐。证伪主义及其检验判别手法的方法支柱是概率论的思想方法。受这种思想方法的影响,这一时期的主流经济学发展的目标是实用化,一方面要求理论严格明确化;另一方面要求理论尽量与实际经验统计的结果分析联系起来。新古典研究纲领的进一步精致化可以看成是前一个方面的具体表现。萨缪尔森的“操作主义”与弗里德曼的“工具主义”则是后一个方面的具体表现。

经济学方法论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并没有化解实证主义阶段蕴涵的内在矛盾,而是将关于实证主义阶段过分高扬的唯有经验能够证实才予以纳入知识范畴的观点,转向了关于经验不能证实而只能证伪某一个理论,科学只是暂时被接受的尚未被证伪的理论。这种转向前后在逻辑上是一脉相承的,强调的仍然是经验证据在理论前提与结论之间相关度上所起得作用,只不过是实证主义对其过于高估,证伪主义对其做了一个弱化。沿着这一条道路继续走下去无异于自寻绝路。同时历史主义学派也对这种方法论发起了猛烈的批判。“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它带有进攻性的方法论和防御性的方法论折衷特点,并且将其作为一个系统的研究纲领运用于分析新古典经济学取得了极大的成功,显现了其较强的解释力,同时也预示着经济学方法论从逻辑主义向历史主义的过渡。无论如何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也仅仅是对实证主义和证伪主义方法论由来已久的内在矛盾暂时缓解而已,它不可能最终消除其内在的矛盾。

历史主义经济学方法论一方面是非主流经济学向主流经济学长期挑战所取得的成就的累积性结果;另一方面是主流经济学受到挑战后,沿着经济学说的基础逐步放松正统学说中假想性前提以迎合现实的一种退却(如交易成本理论);同时也是在前几个阶段的经济分析中长期受到抑制的各种因素(社会的、制度的、历史的、文化的、价值的、心理的等)渐趋合理化的表现。因此历史主义经济学方法论与前几个阶段的方法论有着内在的逻辑关系。历史主义经济学方法论,目前尽管还没有取得像实证主义和证伪主义经济学方法论那样的较完备的逻辑形式和公认的地位,但是我们认为,它代表了一种方法论发展的趋势。因为社会的经济资源毕竟是有限的,以资源的配置为主要研究对象的主流经济学,无论从其理论的发展还是方法论根据来看,其发展空间都已受到一定的限制。同时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和全球化为这种整体主义的演化经济学提供了广阔的想象空间。交易费用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的日益加大以及降低制度成本所带来潜在的经济收益,越来越被世人所认同。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认为历史主义的经济学方法论代表着未来的发展方向。

收稿日期:200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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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方法论演进的四个阶段及其内在逻辑分析_经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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