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资本闲置的形式与审计重点_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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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银行资金空转,是指资金在金融体系内部空转套利而没有流向实体经济的行为。具体来说,是原本由银行通道发放给实体经济的款项,通过一系列金融加杠杆的操作,这笔款项转为银行或同业的资金业务,金融机构之间相互买卖资金进行套利,脱离实体经济的行为。

      银行资金空转的具体形式

      (一)信贷空转

      信贷业务仍是我国商业银行最核心的业务,信贷资产质量的好坏关系到银行能否健康地生存与发展。但近年来,信贷空转现象时有发生,具体包括以下几种类型:一是贷款置换。贷款置换形成资金空转,掩盖了企业生产经营中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目前新贷款资金置换在他行旧贷款的情况较为普遍,包括表内自营贷款置换他行表内贷款、表内贷款置换他行表外融资、表外融资置换他行表内贷款等多种方式。银行业新增信贷资金或表外融资多被用于举新债还旧债,未被真正运用到企业生产运营中,资金在银行之间滚动空转,通过信贷空转套利,激增贷款规模,也不断积聚风险。二是贷款被挪用。信贷资金被挪用于债券市场委托贷款、理财信托投资,甚至投资房地产市场、股票市场。三是违规放贷。如违规放大杠杆超比例向小贷公司融资,并合作进行“过桥贷款”,个别银行人员内外勾结,套取银行资金进行民间借贷等。

      (二)同业资金空转

      近些年银行间市场发展快速,银行通过同业拆借、买入返售等方式往往可以低成本获得资金,再通过杠杆投资和期限错配手段,在影子银行等市场获得更高收益,只要合理安排好到期资金计划,通过循环往复的交易,就可实现套利。同业业务已经从流动性管理的工具,变成追求盈利、扩大资产规模的手段,并逐渐从银行的边缘业务发展为重点业务。这里所探讨的同业资金空转,主要指创新型同业业务,它不以同业间资金融通为核心,而是通过信托、券商、保险等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投融资业务,变相为企业融资或实现信贷资产出表,穿透后的基础资产是银行的信贷资产,成为商业银行规避监管的新手段。主要包括同业代付、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和银证合作等。最近出现的应收款类投资业务,本质上仍为同业业务,是在2013年监管部门对同业业务趋严的背景下产生的,是商业银行规避监管的“新宠”。

      (三)票据空转

      2016年以来,个别银行相继爆出票据案件,且涉案金额均较大,引发社会关注。票据空转不仅影响金融对实体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虚增了银行存贷规模,也加大了银行系统性风险。具体包括以下几种类型:一是违规开票。无真实贸易背景但循环开票,虚增存款和中间业务收入。二是违规买卖。做大同业票据交易规模,通过“贷转票”“空转票”等方式逃避信贷规模管控、赚取买卖差价。三是利用承兑贴现业务虚增存贷款规模。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以票吸存,虚增资产负债规模;或以贷款、贴现资金做保证金,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虚增存款。有的还通过人为倒换业务类型,提增中间业务收入,虚增绩效。四是通过票据转贴现业务转移规模,消减资本占用,违规出表。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卖断+买入返售+到期买断”、“假买断、假卖断”、附加回购承诺等交易模式,假卖断真出表,或帮助他行在月底代持,调节信贷规模;有的利用第三方机构,将票据资产转为资管计划,以投资替代贴现,随意调节会计报表并减少资本计提。

      (四)理财空转

      具体包括以下一些方式:一是用理财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个别银行的部分理财资金被用于购买该行或他行理财产品。如上市公司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看似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但如果是上市时间不长的公司,将定向增发募集的资金用于理财,而不是用于扩张主业,从而获取资金利差,存在资金空转之嫌。二是超比例投资非标资产。违反金融监管规定,超比例运用理财资金投资信贷资产、受益权等非标资产。三是理财资金违规投向白银贵金属市场、资本市场等高风险或非实体领域。

      (五)进出口贸易资金空转

      这部分资金空转,主要指外贸企业基于境内外人民币的利差、汇差,借助虚假的进出口贸易进行反复套利,货币在境内外循环进出。具体来说,一是利用汇差套利的资金空转。境内人民币汇率一定程度上的管制使得离岸人民币汇率与在岸人民币汇率之间的汇差扩大。二是利用利差套利的资金空转。利用利差套利的资金空转是指外贸企业通过虚假的对外贸易,借入低利率的离岸人民币、存成高利率的在岸人民币,如此循环反复所造成的资金空转现象。近年来欧洲央行、日本央行等一直维持着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使得离岸人民币与在岸人民币存在较大的利差。三是综合利用汇差、利差套利的货币空转。

      银行资金空转的审计关注点

      在现实经济中,以上资金空转方式并不是独立存在的,经常是通过各类通道业务缠绕在一起,故审计机构需关注金融机构的系统性传递风险。重点关注金融机构是否遵循“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即《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特别是针对在经济下行期社会金融风险集中暴露的态势,需严格关注系统性金融风险。

      信贷资金空转审计侧重点:审查是否存在信贷资金不按贷款合同标明用途使用的情况;是否存在贷款申请理由虚假的情况;是否存在贷款资金使用未经有权审批人批准的情况;在贷后管理方面,是否存在未及时反映客户大额资金往来的异常变化;资金实际用途与受托支付的资金流向是否存在不一致现象;银行内部制定的信贷政策与国家法律规定及监管部门规章制度要求是否相违背;货款投向是否投向国家支持的行业等。

      同业空转审计重点在于其资金来源。如果资金来源在于同业,查看其授信管理和资金用途;若资金来源于理财,则关注其理财资金来源是否与投资一一对应,代客理财与自营投资之间是否有风险隔离机制,是否了解所购产品的投资范围和各类资产比例。

      票据空转审计侧重点:关注票据贸易背景和票据转让真实性审计;关注银行票据资金被套取、挪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或非法集资,甚至成为社会非法金融活动的资金来源情况;关注票据业务操作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同业户”管理情况;关注票据交易量和换手率,查看是否有账户特别是异地账户出租、出借账户,“倒打款”行为;关注承兑行票据业务流程控制是否到位,贴现资金监管是否有效,杜绝票据贴现资金直接或间接通过第三方回流申请人的情况发生。

      理财产品重点关注资金配置流向。关注银行理财资金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投资于境内二级市场公开交易的股票或与其相关的证券投资基金,是否违规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份,是否存在超比例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否存在违反信贷资产转让监管规定将理财资金投资于票据资产等行为。

      进出口贸易资金空转审计重点关注“货物空转”“内保外贸”等现象。近些年,银行逐渐成为这类资金空转的帮凶,故需重点关注其贸易背景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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