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师数学理解的几个维度_数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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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水平的数学教师在教学时,应能做到“深入浅出”.能否“深入”,取决于教师的数学水平;在“深入”的基础上,能否“浅出”,则取决于教师的教学水平.数学教师的数学水平,主要表现为教师对数学的通透理解上.

      一、理解数学的重要意义

      数学教学的优劣,应以学生能否学好数学为宗旨.但在目前教师培训和研修中,过分倚重于教学理念和方法,而数学学科知识则受到冷落.许多教师往往对教学方法研究情有独钟:研究教学导入的艺术,研究指导探究的艺术,研究练习设计的艺术……但作为一名数学教师,却唯独忘了研究那些貌似简单却内涵深刻的数学知识.

      “木桶效应”表明,一位教师某方面素质的缺失,就会影响其全部能力的发挥.作为一名数学教师,需要经常不断地反问自己:“我懂数学吗?”“怎样成为一名懂数学的数学教师?”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必然要误人子弟.因为数学教师的数学理解水平,直接决定了学生的数学理解水平,影响到学生的数学能力的发展.

      在目前的数学教学中,存在着一种“会而不懂”的现象,即学生会机械做题,但不太理解数学,数学学习演变成了一种形式化的、无意义的、机械式的解题训练.一些学生学习了多年数学,但并没有真正理解数学是什么,心中仍充满许多疑惑:为什么0不能作为除数?为什么计算时要先乘除后加减?等等.丘成桐教授曾与一群高考数学尖子生见面和对话,结果却令他颇为失望:“大多数学生对数学根本没有清晰的概念,对定理不甚了了,只是做习题的机器.”在他来看,这样的教育体系,难以培养出什么数学人才.

      曾在2001年获得国家最高科技奖的“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院士说过:“我最喜欢外语、地理、化学,最不喜欢数学,因为在学正负数的时候,我搞不清为什么负负相乘得正,就去问老师,老师说‘你记得就是’;学几何时,对一个定理有疑义,去问,还是一样回答.我由此得出结论,数学不讲道理,于是不再理会,对数学兴趣不大,成绩不好”.数学真的原本就是这样?还是教师的教学使然?答案显而易见.

      所以通过提高教师的数学理解水平,克服和解决“会而不懂”现象,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二、理解数学的几个维度

      1.厘清“是什么”

      教学首先要解决“教得对不对”的问题,再解决“教得好不好”的问题.数学教师要善于深入挖掘和剖析教材,仔细揣摩,反复琢磨,穷根究底,深及精髓,力求获得对教材内容的透彻理解,切实把握教材内容的内涵与外延.只有把握得准、钻研得深,才能站得高、讲得透.浮光掠影,浅尝辄止,一知半解,不求甚解,这样是无法驾驭教材内容的.为此,教师要积极开展数学知识的补偿教育,不仅是为了补偿以往尚未清楚的数学内容,更是为了养成从数学科学的视角审视课程内容的思维习惯,切实避免出现科学性的错误.

      

      

      2.追问“为什么”

      数学教师要善于经常不停地自觉追问和反思:为什么要提出这一数学概念?为什么要这样而不是那样对概念下定义?为什么要作出这样的数学约定?如此等等.追问之后不得其解,便要查阅资料、求教专家,从而渐渐发现,问的为什么越多,得到的学问就可能越多;问的为什么越深,认识就必然越透彻、深入.如此,我们在数学教学中,才可能真正做到“不仅讲推理,更要讲道理.”

      当对“为什么”的追问作出回答时,不难发现有两种可能情形,一种是无理由的人为约定,另一种是有理由的“为什么”.

      (1)无理由的人为约定

      数学知识不是“铁板一块”,认识到数学的人为特性,对于搞好数学教学非常重要.[1]

      比如在集合概念的教学中,在给出集合的概念之后,通常是介绍集合的三个特性,即“确定性”“互异性”和“无序性”.那么,为什么集合具有这三个性质?显然,这三个性质是无法从集合定义中推导出来的,而是人为作出的某种规定.那么,为什么要这样进行规定?不这样进行规定行吗?多数教师都不会这样进行追问,教学中总是很乏力地反复强调集合所具有的三个特性,而始终说不出其所以然来.其实,中学讲的集合属于朴素集合论的范畴,它具有确定性的特征,不具有确定性特征,也可以定义集合,这就是模糊数学中模糊集的概念;不满足互异性特征,也可以定义集合,这就是组合数学中多重集的概念;不满足无序性特征,也可以定义集合,这就是组合数学中有序集的概念.

      又如在函数概念的教学中,任课教师都是不厌其烦地反复强调“对于非空数集A中的任意x,通过对应法则f,都有唯一的y与之对应”.至于为什么要“一对一”、“多对一”,为什么不可以“一对多”,则几乎不会进行考虑.数学既然是现实的抽象,那么现实问题的解决中,就不会遇到“一对多”的情形吗?难道函数真的不允许“一对多”吗?站在较高的观点可以发现,中学里所学的函数都是单值函数,大学数学中就有多值函数的概念.对于多值函数,通常都是分成若干个单值函数来进行研究,因此我们主要研究的是单值函数,且除非特别声明,今后所说的函数通常都是指单值函数.从这一意义来看,“单值对应”并非函数的绝对不变的本质属性.更一般地来看,“非空数集”也并非函数的一成不变的属性,泛函中集合的元素就可以是函数.其实,函数中始终保持不变的本质属性是“对应”,没有了元素与元素之间的对应,便不成为函数了.认识到这一点非常重要.因而在高一函数的教学中,在“非空数集”“单值对应”等方面过分强调,其实无助于更一般函数观念的建立,反而会冲淡了函数的实质.

      (2)有理由的“为什么”

      数学中的多数“为什么”,都能从数学内外的角度出发,作出明确、清晰的回答.

      

      又如在直线的斜率的学习中,在有了倾斜角的概念完全可以刻画直线的倾斜程度的条件下,为什么还要进一步学习斜率的概念?在定义直线的斜率时,为什么要用k=tanα,而不是k=sinα或k=cosα呢?这是教师在教学中需要思考的问题,否则难免出现照本宣科的现象.返回知识生成的原生状态,复原斜率的产生和发展过程,我们不难发现,从建立直线方程的角度来看,直线上的动点(x,y)与作为不变量的倾斜角,不能直接建立起关系,还必须将倾斜角进一步代数化,变量(x,y)与不变量——斜率k才能建立起关系.在对倾斜角进行代数化时,之所以使用了正切而不是正弦或余弦,是因为正切函数的单调递增性,即无论是锐角还是钝角,此时都是倾斜角越大,则斜率越大,正弦、余弦函数达不到这样的实际效果.当然,从后续学习的导数的视角来认识斜率的概念,正切值实际上就是直线的瞬时变化率,这样,采用正切值与导数保持了一致性.

      3.建构内容联系

      学习理论的现代研究表明,理解性学习的关键就是建构知识之间的联系,理解的程度是由联系的数目和强度来确定的.数学理解的本质就是数学知识的结构化、网络化和丰富联系.而知识的有机联系与良好组织,是围绕核心概念或“大观点”组织的.[2]抓住了核心概念或大观点,就容易实现对学科基本结构的掌握,从而实现对数学知识深层次和本质意义上的理解.所谓核心概念或大观点,是指通过对一节课或一个单元、一章,乃至一个数学分支中的主要概念进行解构,析出的有共同本质指向的、重要的、不可或缺的基础知识和重要思想.

      比如,“对称性”就是数学中的核心概念,围绕这一核心概念进行知识梳理,便可形成关于对称性的知识结构图.小学便开始对对称性进行直观认识:人教版教材二年级“美丽的对称图形”中,通过“画一画”来认识对称性;五年级“图形的变换”一节中,在方格纸上通过“量一量”“数一数”,来半定性、半定量地研究对称的特征和性质.到了初中阶段,在八年级“轴对称”一节中,通过坐标系来定量化地研究对称的特征和性质.在高中阶段,对于对称性的研究,一是通过函数来进行研究,比如特殊的轴对称——偶函数,特殊的中心对称——奇函数,某函数f(x)关于x=a对称的量化特征f(a+x)=f(a-x)等;二是通过方程来进行研究,主要研究点、直线、曲线关于某点或某直线的对称性,这又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研究图形自身呈现出的对称性,如椭圆关于长轴、短轴和中心的对称性,另一是研究两个图形关于某点或某直线的对称性.围绕定性与定量、轴对称与中心对称、函数与方程等视角,便可建构起较为完整的关于对称性的横纵联系的知识结构图.

      又如在“二分法”的教学中,其实具体的二分方法,并非教学的重点,“逼近思想”才是这节课的核心思想,也是数学中的重要的基本思想.教学中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就是如何引导学生去进行探究,从而在学生头脑中生成“逼近”这个重要思想.相对于“逼近思想”,“二分法”倒是次要的,它仅是实现“逼近”的一种具体手段,“三分法”“四分法”“0.618法”等也未尝不可,之后还要进一步学习牛顿法、弦截法等逼近的方法.从内容前后联系的角度来看,其教学的思路与线索是:方程求解问题→求函数零点问题→逼近问题→缩小区间问题→二分法问题.即:多数方程求解不易,从而转化为求函数的零点;函数零点的准确值往往也难以求得,从而通过逼近思想转化为求函数零点的近似值;实现逼近的基本方法是缩小区间;而缩小区间的方法很多.二分法就是其中之一.

      

      华罗庚曾说道,在对书中每一个问题都经过细嚼慢咽,真正懂得之后,就需要进一步把全书各部分内容串联起来理解,加以融会贯通,从而弄清楚什么是书中的主要问题,以及各个问题之间的关联.这样就能抓住统率全书的基本线索,贯串全书的精神实质,从而实现知识理解的“由厚到薄”.

      4.挖掘思想方法

      数学知识从总体上可分为两个层次:一个称为表层知识,包含概念、性质、法则、公式、公理、定理等基本内容;另一个称为深层知识,主要指数学思想方法.基本的数学思想方法犹如灵魂,统帅着知识结构体系,要真正理解数学的精髓,必须能透过表层知识认识到其间蕴含的思想方法.如我们学习了长度、角度、面积、体积等多种几何量,但只要把握了基本的度量思想,即“定义几何量——确定度量单位——简化算法”,就可以看出它们的某种相通性,就能从整体结构上理解图形度量,并进一步研究图形性质.

      如果说表层知识可以用文字和符号来记录和描述,那么思想方法只能通过思维来领会和运用.教学中只有把思想方法与知识技能融于一体,这样,思想方法有载体,知识技能有灵魂,才能真正帮助学生理解数学.而且思想方法不可能经历一次就能正确认识并迁移,需要在长期的教学中,点点滴滴地孕伏,断断续续的再现,若隐若明的引导,日积月累的强化,这样才能使学生达到掌握的程度.比如教师在教授概念、公式、性质的过程中,要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结论的探索、发现、推导过程,通过不断渗透相关的数学思想方法,从而使学生思维产生质的飞跃.

      例如,无论是对于一次函数、反比例函数性质的研究,还是对于函数的单调性和奇偶性、指数函数、对数函数、幂函数等性质的研究,都运用了数形结合、从特殊到一般、分类讨论等思想方法.这些思想方法不依内容而异,呈现出某种相通性.它们看不见、摸不着,要使学生较好地掌握它们:一方面,教师在涉及思想方法的关键处,要多留出时间让学生进行独立分析和思考,尽可能让他们自己寻找和“发现”这些思想方法,“逼迫”他们在面临问题时学会“数形结合”,学会“分类讨论”,学会“从特殊到一般”等,因为具体函数及其性质仅是学习的载体,通过知识学习掌握这些思想方法、具备这种能力,才是教学的重点和关键;另一方面,教师在教学中要有意识地使用一些提示语,使学生在潜移默化地领会思想方法的同时,尽可能使数学思想方法显性化,使学生对思想方法的学习和掌握,从自发走向自觉,从无意识默会走向有意识习得.

      教学中不仅要深入挖掘宏观意义的思想方法,也要深刻领会具体解决问题的思想方法.当我们解题时遇到一个新问题,总想用熟悉的题型来“对题型,套解法”,这其实只是满足于求解出答案,只有对思想方法理解透彻及融会贯通时,才能揭示出问题实质,并提出新看法、巧解法.比如在解题教学中,教师要善于通过“多解归一”的方式,寻求不同解法的共同本质,乃至不同知识类别及思考方式的共性,上升到思想方法、哲理观点的高度,从而不断地抽象出具有共性的数学方法.因为数学知识的巩固主要在于做题,但做数学题不仅要注意“一题多解”,更要注意“多解归一”.“一题”之所以能“多解”,往往就在于这些解法之间是有联系的,这些联系之间是有规律可循的,通过“多解”后的“归一”,让学生能站在系统的高度看问题,进而升华到从哲学的角度认知世界,这样就可以形成强大的认识力,由此获得对数学的通透理解.

      比如对于高中教材中正弦定理的证明,常见的有以下几种不同的证明方法:(1)作三角形底边上的高线,以高作桥梁进行证明;(2)作三角形底边上的高线,利用面积法进行证明;(3)作三角形的外接圆来进行证明;(4)作三角形的角平分线,根据角平分线定理及角平分线性质定理进行证明.在具体教学中,究竟讲几种方法为好,常使任课教师感到困惑.其实,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方法的多与寡,而更在于能否透过不同解法,挖掘与提炼出更一般的思想方法,即不变量思想和化归转化思想.第一种证法是以高作为不变量来建立等量关系,第二种证法是以面积作为不变量来建立等量关系,第三种证法是以三角形的外接圆的直径作为不变量来建立等量关系,第四种证法是根据角平分线性质定理中的线段相等来建立等量关系.而在以上无论哪种方法的证明过程中,都是通过添加辅助线构造出了直角三角形,利用直角三角形中三角函数的定义建立边与角的关系,而这就是数学中化归转化思想的具体体现.多法归一归出的“一”——不变量思想与化归转化思想,就是数学中经常用到的重要数学思想,前者在建立等量关系时用到,而后者是矛盾转化的基本方法.

      5.寻求多元表征

      知识表征是指信息在人脑中的储存和呈现方式,它是个体理解知识的关键.数学知识表征往往有多种方式,如有通过语义理解而获得知识的本质属性的语义表征,有通过各种样例来归纳和认识事物本质特征的样例表征,有通过实物、模型、图象或图画等来认识和理解数学的形象表征等.不同的思维方式将导致不同的表征.在不同的表征系统中建立不同表征形式,并在不同表征系统之间进行转换训练,可以强化学生对数学知识内在本质的认识,促进学生对数学的多角度理解.

      比如对于复数的学习,要认识到复数的本质,必须要知道复数是二元数,而实数是一元数.二元的复数不仅有数量意义,而且还有方向意义.对复数的“数量加方向”这一本质属性的理解,可以通过多种表征方式来进行:用几何形式表示复数时,它的意义是一个向量,其本质特征是向量的长度和方向;用三角形式表示复数时,在z=r(cosθ+isinθ)中,r表示复数向量的长度,θ表示复数向量的方向;用代数形式表示复数,在z=a+bi中,复数向量的长度是“

”,“

”就表示了复数向量的方向.[3]在学习中能达到这样的认识层次,就是对复数概念深刻理解的一种标志.

      数学的主要表征形式是符号表征和图形表征,努力寻求两种表征方式的转换,是理解数学的一种重要方式.

      一方面,数学是抽象的,理解数学的一种方式便是赋予其直观意义.这里的“直观”,主要指“几何直观”.几何直观要借助于图形或图象来实现.正如张广厚所言:“……抽象思维如果脱离直观,一般是很有限度的.在抽象中如果看不出直观,一般说明还没有把握住问题的实质”.[4]

      但另一方面,数学学习也不能过分倚重几何直观,符号表征仍然是数学的基本表征,特别是对于高中阶段的数学学习而言,应尽可能实现由图形表征向符号表征的过渡.比如,我们知道两非零向量所成角的大小,与这两个向量的模长无关.对这一结论的认知和理解,不仅可以通过“形”的方式,还可以通过“数”的策略,即由a·b=|a||b|cosθ,变形可得

,也就是说,两向量所成角的余弦,等于这两个向量对应的单位向量的数量积,因而与这两个向量的模长无关.又如,对于椭圆及其性质的学习,仅仅强调通过观察图形而获得其几何性质,是远远不够的,也违背了解析几何的基本思想——用代数方法研究几何问题.教学的关键就是要通过引导学生从方程的角度出发来研究和获得椭圆的几何性质.教学中经常存在的误区是用图形表征来代替符号表征,从而不能使学生获得对椭圆性质的深刻理解.

      总之,能否把握不同表征形式以及不同表征形式之间的联系,进而认识数学知识的本质特征,从根本上反映了学习者所建构的内在表征的适切性,直接影响着学习者对于数学知识的深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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