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非公有制企业上市的行为规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行为规范论文,非公有制论文,我国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迅速,以第二产业为例,自1993年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开始超过国有经济,达到51.03%,在1997年更是达到了72.48%。即使是在国民经济进入平台整理的1999年也占据50%以上的份额。因此可以说,非公有制经济对国民经济的作用功不可没。尤其在当前,非公有制经济更是通过各种途径,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以非公有制企业上市为例,在短短几年时间里,非公有制企业就大举涉足我国股票市场,为股票市场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截止到1999年底,深沪两市上市的非公有制企业数量占深沪两市上市公司总数的7%,其总股本占深沪两市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可以说,非公有制企业在证券市场上的这种格局显然与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极不相称,因此,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与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必将在我国证券市场中担负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角色。从这个意义上说,认真研究非公有制企业上市的行为,在我国现阶段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非公有制企业上市动因
1、筹集企业经营发展资金。在当前,非公有制企业发展中遇到的一个重要制约瓶颈就是“资金约束”,使得生产经营发展受到了巨大的束缚。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以来由于观念的束缚和行政的干预,在很大程度上不愿意或者不能够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提供应有的资金贷款支持,而只是为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服务。一方面由于国有企业的软约束,造成了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大量变成不良贷款,增加了其资产的脆弱性。另一方面,当国有商业银行再通过更新观念对非公有制企业进行贷款时,由于其资产质量、资本规模的限制,也使其应有的提供贷款能力大打折扣。从非公有制企业自身的状况来看,由于我国的非公有制企业本身的资本质量、资产规模都比较小,提供担保抵押能力较弱,也限制了其通过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融资的能力。同时,我国的非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展也相对缓慢,虽然目前亦有深圳发展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等十几家银行,但其规模较小,而且要求的贷款条件也比较严格,再加上当前国民经济形势的影响,加大了其“惜贷”情绪,也不利于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商业银行来进行间接融资。
非公有制企业无法通过商业银行进行间接融资,便转向了直接融资。但是我国的债券市场要求相对较严格,如我国的《公司法》第161条规定,发行债券的公司“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债券市场风险,但是却紧紧关闭了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进行融资的大门。
在这种情况下,非公有制企业就只能通过股票市场来实现其融资功能,以满足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因此,它们就会通过种种可能的途径参与股票市场以实现融资资金的目的。
2、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对于我国的非公有制企业来说,其大部分资本金都来源于其自身投入或者未分配利润的转入,而其它来源则相对较少。由于资本结构相对单一,已无法适应当前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从而在竞争中处于极其不利的地位。大量事实表明,非公有制企业要想通过自身的积累来实现资本的扩张,其道路将很漫长,其机会成本相当大。为了实现企业发展的低成本扩张之路,通过选择股票上市、并购重组等战略决策,应不失为一项明智的抉择。通过直接上市或者间接上市,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改善公司股本相对单一的状况,实现股本的多元化,从而降低经营风险,增强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如通过公司股票的定向募集,可以吸收那些资质优良、发展前途广阔的资本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从而增强公司的活力。如通过发起设立的方式,可用相对较低的低价,就可以实现公司的控股权,如掌握公司总股本的51%或者更低一些,从而能够决定公司的经营战略。
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参与证券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也能够及时对于公司的存量资本结构进行事后的调整与优化。在我国产权市场不完善、相对沉闷的情况下,非公有制企业要想通过产权市场来实现公司资本结构的调整,面临着重重的困难。这不仅表现为市场定价不合理,而且受到诸多的限制。因此,通过股票市场,能够将其自身不需要的资本份额通过市场销售出去,从而置换公司的不良资产,达到优化资本结构的目的。同时,非公有制企业也可以通过出售或变卖股本的方式,在股票二级市场来获取资本利润,赚取股票差价利润。
3、合理配置资源。股票市场作为国民经济的“晴雨表”,能够通过股价的波动,及时地反映国民经济的走势,也能够反映市场的供给与需求状况。在市场相对较完善的情况下,非公有制企业能够通过观察股价的波动,及时调整公司的生产资金投向,能够提高公司的资金投入产出效益,从而达到合理配置资源的目的。如在股票市场中,高科技股票、信息网络股票、生化工程股票、电子商务股票等走势较强劲,表明该行业市场人气旺盛、市场预期乐观,一般表现为朝阳产业,这种市场信号就能够及时作用于非公有制上市企业的高级决策层,促使他们当机力断,及时地作出适应市场需求的发展战略,以实现公司资源合理配置的目的。
4、引进新型运营机制。我国的非公有制企业,有很多是靠亲情、友情的关系发展起来的,其经营管理理念也大多是以家族制进行运营管理的。这种运营模式,虽有其自身的凝聚力,但是由于其自身的缺陷,已远远无法适应当今的市场竞争环境,特别是家族制企业存在着严重的产权不清问题,从而可能导致公司经营权的旁落,甚至有可能使得公司的运营出现重大的经营管理危机。并且随着企业市场份额的扩张,资本规模和资产规模必将越来越庞大,在这种情况下,产权不清的危机就可能葬送企业的大好命运,此外,家族制管理,不仅不利于家族外的优秀人才入主公司上层领导阶层,增强决策层的活力,而且由于裙带关系,往往束缚了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顺利贯彻执行,不利于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而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参与股票市场,则可以有力地解决上述问题,进而引进一种新型的市场运营机制。首先,由于实行了股份制改造,界定了公司产权,明确了资本份额,能够使各股东切实关注其资本结构与资产状况,从而有利于股东提高加强公司运营管理的意识,能够做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提高了积极性,增强了他们的风险运营理念。其次,在具体运营方面,能够实行一种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互相制约的治理模式,明确了各自的分工,严肃了各自的责任,从而克服了家族制企业管理中存在的各种弊端,有利于使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迈入一个新的纪元。
5、获得市场准入。长期以来,非公有制企业总是在一些相对受冷落的领域内发展,如饲料加工、营养液生产等“国有经济不愿为”的领域,而对于那些受市场追捧的领域,如高科技、生化工程等领域,一方面国有经济发展较早,规模较大,占据了相当大的市场份额,使得非公有制企业很难再摄取“一羹之汤”;另一方面,国家的产业政策又是向国有经济倾斜的,在人为上加大了市场的不公平力度,也使得非公有制企业很难以涉足这些行业。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相当长时期内,国家对非公有制企业涉足的行业都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制约,在制度上扼杀了其进入的可能,因此,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遇到了许多不公平的待遇。通过进入股票市场,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上述的制约条件,变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能够大刀阔斧地进入其希望进入的市场领域,从而获得相应的市场准入。如非公有制企业可以通过协议受让国有上市公司的法人股或者在二级市场上进行收购,并达到了一定的控股权之后,就可以干预该上市公司的经营和管理,从而能够进入一些受制约的领域。
6、提高市场知名度,增强宣传效应。我国目前的许多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规模日益壮大,业绩不断提高,可是其市场知名度却相对较低,有许多可以说是鲜为人知。因此,通过进入股票市场,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其市场影响力,能够做到在很短的时间内家喻户晓。这是因为我国目前已有1亿多名股民,有5000多万证券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由此可见通过股票市场的宣传效应之大。
二、非公有制企业上市现存的主要制约因素
虽然非公有制企业在进入股票市场方面具备了可能,但是种种迹象显示,非公有制企业在进入股票市场方面,却受到了诸多不利因素的限制和影响,减缓了其进入股票市场的速度。这不仅不利于非公有制企业的融资和资源配置功能的实现,而且也不利于我国股票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目前来看,主要存在如下制约因素:
1、股票市场流通股本结构过小。目前,非公有制企业要想通过购买上市公司的流通股份来达到控股权的地位,可以说是难上加难。据资料显示,截止到1998年底,我国851家境内上市公司流通股本占总股本比例的算术平均水平仅为29.2%,其中总股本1亿以下者流通股只占25%;同时,除沪市6家“三无概念股”外,其余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基本上均为法人股股东,控股股东平均持股40%以上,其中90%的控股股东持股在20%以上。由于股票市场的股本流通结构过小,这使得非公有制企业通过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形式来取得上市资格,困难重重。由于股份大多集中于法人股手中,所以即使非公有制企业购买了上市公司的全部流通股,也远远达不到控股的要求,从而可能导致收购的失败,这样一来就会给非公有制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特别是股份过度集中,使得股票市场上的供给与需求严重失衡,也会使股票价格被恶意拉高,增大了非公有制企业的收购成本,阻碍了其顺利进入股票市场。
2、投资银行业务发展缓慢。非公有制企业要进入股票市场,必须依赖于投资银行的服务支持,否则,不仅会加大其进入成本,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会导致进入的失败。投资银行业通过资本运营,能够为非公有制企业创造极其便利的条件。资本运营即资本的市场化运营,它包括企业兼并、收购、重组、股份制与股票上市等操作方式都是投资银行的业务范围。投资银行业不发达,即是资本所有者与资本使用者之间的媒介不发达,资本的市场化运营也难以蓬勃地发展起来。
在我国,由于投资银行业务不发达,加大了非公有制企业上市中财务、投资、融资业务进展的难度。以资金为例,由于投资银行本身的资产规模偏小,融资手段欠缺,很难为非公有制企业的并购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在美国,其投资银行不仅能够为并购方提供充足的资金服务,而且当所需要资金量庞大时,还能帮助并购方以其自身的名义向社会发行债券以实现融资的功能。而在我国目前尚无法做到这些,因此,投资银行业务不发达,是制约非公有制企业上市的重要的制约因素。
3、资金制约。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并购进入股市,需要付出巨额的资金。一般来说,这个数额少则几千万,多则高达几十亿元,从而加重了非公有制企业上市的负担。据对1998年11家通过并购上市的非公有制企业的统计,收购方的平均收购资金成本为8450万元。如红桃K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入主东湖高新(沪市代码为600133)、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控股南油物业(深市代码0046),直接支出的资金成本分别高达1.45亿元和2.16亿元。首先,由非公有制企业拿出这么多的资金,不仅加大了其资金成本,而且也会影响到其今后的经营和发展。同时,从我国的非公有制企业现状来看,能够一下子拿出这么多资金的公司还是屈指可数的,而相当多的非公有制企业则无法完成这一资金支出任务。因此说,资金制约是束缚非公有制企业上市的又一制约因素。
4、市场机制不完善。市场机制不完善,使得非公有制企业并购上市公司时的定价存在着很大程度上的扭曲。由于价格过高,不利于非公有制企业并购的实现。这种定价,不是出于对于上市公司的正常公平的估价,而是一种恶性估价,是为了阻碍非公有制企业并购而进行的一种障碍设置。因此,如何科学合理地对于上市公司的资产进行定价,除了依赖投资银行的作用外,更多的还是依靠市场机制自身的有序作用。
5、法律法规不健全。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经济要发展,法制要先行。可是,由于我国目前的证券市场的相应法律法规尚不尽完善,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非公有制企业上市的市场成本。尤其是在我国这样一个市场化成本很高的发展中国家就更是如此。
三、采取的主要途径
1、上市地点的选择:非公有制企业上市地点的选择,是保证上市公司能否成功上市的关键。从上市地点来看,主要分为国内市场和国外市场。国内市场主要是深圳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外市场包括香港联交所H股市场和创业板市场(第二板市场)、美国N股市场、英国L股市场等。从我国的现状来看,非公有制企业上市还主要是通过国内的深沪股市来实现,可以说这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初级阶段的必然。当我国证券市场得到进一步发展时,非公有制企业到国外上市也将是大势所趋。
我们认为,非公有制企业上市,除了采取通过争取在深沪两市外,更要争取在香港的第二板市场上市,以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与融资的功能。之所以这样说,这是因为:首先,我国的证券市场发展的首要目的是为了国有企业转制和融资的需要,而对于非公有制企业则考虑的很少。尽管目前《证券法》已正式启动,但是非公有制企业要上市,也还必须通过当地的证管办和中国证监会的同意。而这二者都是国家的行政机构,它们出于各种原因往往会将上市额度向国有企业倾斜,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即使将来完全实行注册制时也不会改变太多。因此,由于制度的制约,决定了非公有制企业要逐步争取在第二板市场上市。其次,第二板市场对于上市公司的限制较少,特别是对于公司的所有制性质、资本规模、资产数量等都没有太多的约束,只要该公司发展前景可观,经营业绩优良,满足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的股票,都可以上市。
2、上市方法路径的选择
选择科学有效的上市路径,往往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对于非公有制企业来说,一定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决策,有计划、有步骤、科学合理地选取上市路径。具体来说,可以采取如下途径:
(1)买壳上市。目前,这种方式较为常用,尤其是在1998年上市的24家非公有制企业中,有19家是通过买壳上市来实现的,其比例高达79.17%。在这种方式中,非公有制企业通过一定的途径获得对上市公司的控股权,再通过资产置换或反向收购等方式,使非公有制企业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中,从而达到间接上市的目的。在使用这种方法的过程中,必须切实注意合理选择“壳”资源。一般来说,壳公司应当是那些总股本或流通盘子相对较小的公司(如不足4000万,深市的深纺织、深大通等),而且其行业前景要相对黯淡或效益连年滑坡。只有这样,该上市公司的老股东才可能轻易地易手转卖,才会降低非公有制企业上市的成本与风险。如1997年中国远洋运输访华团下的中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协议方式受让了上海众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68.37%的发起人法人股,成为绝对控股股东,从而达到了上市目的。
(2)借壳上市。在这种方式中,非公有制企业必须采取与上市公司的总公司或母公司的合资或合作经营权,进而取得该总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权,再通过凭借非公有制企业对“壳”公司的控制权,对上市公司进行反向收购,将自身的资产和业务注入到上市公司中,达到间接上市的目的。如在1997年的上海九百反向收购案,就使得九百集团借壳上市得以实现。
(3)造壳上市。这种方式,是非公有制企业上市特别是走向国际市场的重要选择。如非公有制企业通过按照香港联交所关于第二板市场上市的有关规定,即“公司有两年从事活跃业务活动的记录,最低公众持股量为3000万元或已发行股本的10%,上市时主要股东需持有已发行股本的至少35%,公司在上市时的市值最少须有4610万元,且公众股东不得少于50名”,只要达到上述条件,具有相关的保荐人,就可以申请到香港的第二板市场上市。
3、上市服务机构——投资银行的选择
正确地选择投资银行,不仅能够及时有效地实现非公有制企业上市的愿望,而且能够减少代理成本,降低运营风险。因此,对于投资银行的选择,必须具有一个相对客观、合理的标准。一般来说,要达到如下几点:(1)该投资银行业务具有良好的市场影响和服务质量及自身特色。(2)服务费用的高低。在选取同类银行的同时,还要考虑成本效益原则。如果该投资银行的收费较高,则暗含着较高的成本费用,从而可能加大公司的财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