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小企业“融资通”体系建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融资论文,中国中小企业论文,体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小企业的发展直接关乎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关调查显示,中国中小企业总数已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60%左右,并提供了80%左右的城镇就业机会。然而,据全国工商联发布的《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调查报告》显示,90%以上中小企业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可见一斑。融资是企业创立和发展的重要环节,中小企业“融资难”不仅成为制约发展的瓶颈,而且可能因为“高利贷”的恶化而影响地区金融、行业稳定,引发系统性风险。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给中小企业创设良好的融资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需要探究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积极探索中小企业“融资通”的路径。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1.民间资本的利益导向原则。资本成为劳动力、固定资产、科技等生产资料中极为活跃的因素已被市场化和货币量化。作为资本一进入生产经营领域就产生相应的效益,并依市场供求、地域和行业情况确定利益分配水平。根据新优序融资理论,中小企业明显偏好内源融资,然而,投资者投资于企业看重的是回报和风险的平衡,受“诚信”危机心理因素影响,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信息获取渠道和分辨能力有限;加之近年来房地产、基金、银行理财等投资渠道的创新和投资价值的突增,更多内源资金直接参与房地产、基金、股票等高回报率的投资,使得中小企业经营所需的民间借贷更为困难。
2.金融机构的效益优先原则。效益优先和风险可控是金融机构遵守的基本原则。首先,办理一笔授信业务,不分金额大小,手续时间基本类同,而大型企业管理较规范,信息透明度较高,在授信担保上容易落实,且其带来的效益呈边际放大。其次,以“杠杆原理”控制授信规模较易规避道德风险,因此,在授信担保要求上,多数以固定资产为主,并要求授信客户提供近30种材料,这些是中小企业所缺少或难以提供齐全的,从而导致中小企业普遍难于实现银行融资。
3.非合法化经营的诱惑。中小企业中产业结构简单化,技术创新不足,更多的是参照其他企业的产品进行“克隆”,成本控制非理性,管理不规范,呈现“避、廉、短”等特征,缺乏核心竞争力。有时甚至为了利润而不顾存在或潜在的风险贸然投资,因为回报率可能达50%或更高。但对银行来说是不公平的,银行所获得的利润仅在国家规定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浮动。如一年期利率6%的水平来说,一笔贷款的风险损失可能要十倍的金额,十年时间的投放才能获得回报。所以银行投放要建立在风险控制程度较高,投资经营回报稳定的基础之上,过于冒险的投资往往不能获得银行的融资。
4.中小企业融资规划性不足。中小企业的融资活动往往是一种短期行为,这易使企业陷入资金短缺的困境。此外,中小企业与银行很少沟通,没有形成良好的银企信任关系,对融资产品和贷款的程序、时间、条件、要求等所知无几。随着银行授信制度的改革,授信逐步实现集中审批、分级授权、审贷分离等流程管理,加上房管局的抵押登记,在授信条件较好、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大约需要10-15个工作日才完成审批工作。目前,大部分中小企业投资只是集居地,无法办理相关抵押手续,导致资产有市场价值却无法取得银行的授信支持。
5.融资制度的缺陷性。在现有授信中要求有抵押、质押担保,除房产、汽车、收费许可证、设备之外,存货、收(租)费权、债权、专利权等可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也可以进行抵押或质押,但实际上缺乏这种机构和法定手续。如宅基地收租,租地建厂/场的出租,现金流收入较稳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却难以应用;设备的抵押由于其出让的交易平台有限,设备流通性受限制,在不良贷款资产的处置上多数只能采取法院拍卖、债务承接的方法,难免使资产价值大打折扣。而银行只能接受附加抵押物,抵押率控制在10%~20%之间,利益难免受损害。
6.市场培育与调控不足。“融资难”与中小企业投资者、管理者的素质不一有关;与政府对产业调控、产业信息调研、技术研究缺乏投入相关。中国企业界经常出现好项目一窝蜂现象,导致项目重复建设。此外,政府对中小企业从业者在法制、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再教育较少,对中小企业的产业研究指导不足,这决定了中国中小企业在创立、发展上存在盲目性和违法经营的高概率。
7.法律约束系统乏力。目前中国法制对于出现高消费“逃债族”暂无有效的约束措施。有时为了追回100万元债权所花费的成本可能远远超出100万元。甚至有些经营者“东坑西拐”,成了富豪和实业家,甚者从此过上“隐者”生活,引发银企、个人间的不良授信,产生“信用”危机,增加了中小企业融资的难度。
二、中小企业“融资通”体系构建
中小企业“融资通”是对应“融资难”提出来的概念,是以融资为目标,结合中小企业的发展策略、财务规划、应用现有资源、构建良好平台的一个系统模式。
1.确立主导组织架构。由政府牵头,民间资本参与,形成集担保、评估、会计、审计、税务、商务管理、高校教育、工商、银行、行业协会等联合的“中小企业融资中心”,确立共享资源网络,签署合作协议,以共享系统、集中的专业人力资源协助企业规范管理。首先,实行会员制,将行业中的龙头中小企业优先发展为会员,促成他们合作,吸引民间资本通过委托贷款、项目投资、风险投资等形式参与融资;其次,做好中小企业领导人和财务人员金融知识培训,让他们掌握好金融工具;再次,代表中小企业向政府及职能部门争取相关政策、专项资金、补息支持等。
2.强化资源规划与整合。根据企业的行业、规模、优势等分别制定细化企业发展规划方案;为企业挑选适合的银行产品,做好融资规划。以企业所拥有的资产、物流、资金流为主线,结合上下游企业的往来,提供三方联合授信的贸易融资、物流贷款等银行现成的融资产品。根据项目实际,组合一些具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合作,对整个项目运作资金进行封闭管理,解决中途流动资金短缺困难。针对企业融资需求设计专门的融资策划方案,择优核定其预授信额度,推荐到合适的金融机构融资。
3.行政引导和市场调节相辅相成。政府发挥行政引导作用,加强资产经营管理,有效整合中小企业“瓶颈”资金;同时将中小企业融资引入市场当中,从政策、公共资源、信用环境、金融制度等方面提供支持,将“融资”问题纵向延伸到企业管理、培育、产业打造,甚至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将现有的商会、工商联、金融机构、中小企业网、担保机构等资源整合好,为中小企业发展架设“通道”,培育诚信经营、提升核心竞争力、自主创新发展的企业文化氛围。
4.“融资通”体系市场化。借鉴国外、江浙“小贷银行”经验,允许国家、民间资本参与,促进融资体系创新,从主体、体制、授信品种、辅助机构等方面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条件。如结合知识产权保护,将企业中已有市场价值的专利作为授信的担保条件进行质押,或允许证券化、股权化,获得质押或股权的企业参与市场价值的分润。在市场中以专利授权加工生产的产品已经很多,但这些企业在融资问题上还无法得到更多的支持,关键问题在于利益还未市场化、合法化、公开化。因此,政府要推动“融资通”市场化,并依法管理和评估,促进其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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