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教代会”在高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主管理论文,试论论文,教代会论文,作用论文,高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86年我校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九年来的实践证明教代会制度是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把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同教职工民主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体现了现代化学校管理的要求与社会主义大学性质的统一,民主与集中的统一,有利于落实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激发他们的主人翁精神;有利于最大限度地集中群众智慧,实现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有利于群策群力,同心同德,保证学校正确决策的贯彻执行;有利于教职工加强自我管理,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强化学校的监督机制,促进学校的廉政建设;有利于协调校内人际关系,发展和巩固安定团结的局面。这是其它制度所不能代替的。但由于教代会运行机制尚不健全,教代会制度的规范化进程较为缓慢,给实际工作带来了不同程度的随意性,《暂行条例》本身还有很多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不完善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对教代会这一制度从认识上、理论上以及机制上的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探讨。下面我们根据几年来的实践,谈一谈教代会在高等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
一、民主管理是社会主义高校管理的必然趋势
社会主义制度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先进制度,它的民主制度理所当然地要更进步、更高层次、更完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主要内容包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和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发挥工会等群团组织作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一句话,就是要真正建设社会主义民主。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现阶段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着眼于实效,着眼于调动基层和群众的积极性,要从办得到的事情做起,致力于基本制度的完善。
管理,作为一门综合性科学,固然需要有一定的权威性,由决策者和一批有专长的管理专家组成智囊团。但高等学校的管理作为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为做好学校的教学、科研、思想政治教育等各项工作进行重大决策,要考虑的因素更多、更复杂,随之对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要求更高,因而更需要广大教职工群策群力,积极参与。高等学校人才济济,聚集着为数众多的高、中级知识分子,这是工人阶级的一支劲旅。他们既具有高度的文化科学知识,又具有良好的民主传统和强烈的民主意识;他们十分关心国家大事,尤其关心学校的兴衰和命运;他们是学校的主体,最直接的实践者,有经验,熟悉学校各方面的情况;他们思想敏捷,善于思考,富有创见。校领导要想依靠集体智慧办学,使决策民主化与科学化,最重要的途径是依靠全体教职工特别是教师。一个学校办得好坏,有诸多因素,但最重要的还是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这是历史的必然。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
要使教职工参加民主管理的权利得以实现,组织形式上的保证是十分重要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规定:“要建立和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这就是说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就是高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通过教代会,教职工群众对学校的事务行使当家做主的民主权利,在参与决策、监督干部、民主管理、协调学校矛盾、组织和动员教职工提高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办好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诸多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教代会之所以成为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机构,就是因为教代会顺乎民意,得到广大教职工的支持和爱护。首先,教代会成员广,代表性强。教代会是由领导干部和教师、职工代表组成的,它能集中各方面的意见,信息量大,能较全面地反映全校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其次,教代会有利于教师和职工参与学校管理,共同商议学校重大事项。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它把行政指挥系统和广大教职工的工作实践有机地联系起来,既保证教职工当家做主的民主权利,又能为领导的正确决策提供可靠的群众基础。再其次,教代会有利于把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以及教职工的责任、权力、利益正确结合起来。
总之,教代会具有代表性、群众性和权威性,它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较好的基本形式。
三、理顺党、政、工关系,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
一个学校民主管理搞的好不好,就要看是否充分发挥了教代会的作用,全面落实了教代会的四项职权,而其关键问题是教代会与党、政关系是否理得顺。所谓理顺,是指党、政、工摆正位置,按规范的制度和程序,各自按自己的工作任务、工作性质和职能充分发挥作用。
在党委和工会、教代会关系上,党的领导是实现高校民主管理、搞好教代会建设的根本保证。这种领导是思想、政治、大政方针、政策上的领导,重视和加强工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而不能把工会看成是党委的一个部门或行政的附属组织。党委要研究讨论工会、教代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工会、教代会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工会、教代会要主动争取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但不能依赖党委。重大问题如教代会的议题、民主评议干部的方案等都要提交党委会讨论并做出决定。工会要经常与党委沟通情况,但在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不能缩手缩脚,事事都请示党委;党委要加强领导而不要去包办代替,要尊重工会、教代会独立行使职权。
工会、教代会与行政的关系是既要监督,又要相互协助、支持,因为强化行政指挥系统和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相辅相成相并进行的一项配套工程。在正常情况下工会是行政的支柱,工会、教代会都要站在与行政一致的立场上进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一方面,工会和教代会大力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进行行政领导,维护校长的指挥权威,不要过多干予和束缚校长手脚,另一方面,校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校长的行政指挥只有建立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才能使决策更科学,顺乎民意,决策也只有得到广大教职工的拥护才能产生真正的权威。因此,工会、教代会必须支持行政工作,同时又要敢于维护群众利益。校长和工会、教代会的关系实质上是校长与教职工的关系,这种关系应该是鱼和水的关系。工会、教代会应是高校管理的信息反馈的主渠道,帮助校长决策,并帮助校长将决策意图向广大教职工宣传、解释,并动员、组织教职工贯彻校长的决策。教代会应发挥检查、监督作用,帮助校长掌握情况,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同时协调矛盾,协助校长解决用行政手段难以解决的难题。对校长来说,教代会不仅是监督者,更重要的是亲密的合作者和坚强支柱。因此,校长应该把教代会作为决策的主要参谋、咨询机构,把全面领导、负责学校的工作同教代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学校的工作辨证地统一起来,尊重教代会、支持工会、教代会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反之,没有校长的支持关心,没有各级行政组织的配合,要做好教代会工作是不可能的。
为了使教代会这一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行之有效,还需要在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方面做出努力。教代会职权的真正落实必须要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作保证,教职工代表大会除了组织制度和会议制度之外还应有提案处理制度,校行政与校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民主评议干部制度等。没有这些制度教代会就会流于形式,民主管理就会落空。建立各项相应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执行相应制度的程序,建立管理与监督的标准以及实施细则,使得制度的执行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为了使民主管理系统化、网络化,使之真正扎根于群众之中,在健全与完善校一级教代会制度的同时,还必须加强系、部门一级的民主管理,因为系、处一级作为基层工作的实体直接与教职工群众发生关系。部门的运作直接关系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系一级民主管理搞的好与坏,对于提高教职工的民主意识、参与意识,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搞好一个部门的工作极为重要。基于这样的认识,近几年我们花力气抓了系、处一级民主管理工作。我校各部门都已建立了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制订了民主管理条例,部门工会主席作为系务委员会的正式成员,参与各系、部门的一切重大事项,如教学、科研、人事安排、财务管理的决策。
四、加大教代会参政议政的力度,全面落实教代会的四项职权。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适应劳动关系、经济关系和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教育改革的深化,权力结构的调整,利益格局的多元化,工会作为教职工利益的重要代表者的身份更加明确,任务更加艰巨。工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加大参政议政的力度,重点应放在“源头上”。这是因为,第一,工会作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的特殊关系,在研究学校的发展规划,制定教育、劳动、工资、医疗、住房、福利以及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时一定要有工会的“源头”参与,参与决策过程,以此确保改革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只有进行源头参与,才能加大参与的力度,以此确保改革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只有进行源头参与,才能加大参与的力度,实现更有效的参与。第二,工会的源头参与,是深化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教育体制的必然结果。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和协调劳动关系等方面,迫切需要工会代表教职工的意愿,在立法、建规过程中发挥作用。第三,工会的源头参与,是缓解矛盾,促进社会、学校政治稳定的迫切要求。工会组织作为教职工的代表,重大改革方案出台前都要有工会的源头参与,特别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各项改革方案,使改革方案充分体现民主决策,教职工总体受益,充分考虑教职工实际承受能力和保障教职工基本生活的原则。
我校党委根据中共中央(89)十二号文件精神,为工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做出决定,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负责人参加,并规定系一级部门工会主席参加系务会议,若本人是党员,就要进到总支委员会。据此,我校工会负责人在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爱国卫生委员会、福利金管委会、公费医疗管委会、分房委员会等机构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代表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各系和部门工会主席可与系主任、总支书记一起协调处理部门的一切重大事项,包括人事安排,在系一级基本做到了“源头”参与,直接参与一切决策过程。但系一级还不是校管理的最高决策层,关键还是参与校一级的决策。但由于校工会主席,在我校还只是正处级,又不是党委委员,上层参与得不到组织上的保证,甚至学校运行中的重大事情连职能部门的处长都知道而校工会主席却不知道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根本谈不上源头参与,只能等到校领导做出决策后,只参与执行。在这一点上校级还不如系一级,因为系一级工会主席尚能直接参与系级事务的决策,但校一级却做不到。
我们认为要使工会组织在推进学校民主建设中真正起作用,关键是让工会主席做到源头参与,直接参与决策。为此,学校也同企业一样配备一名专职工会主席,按校级副职安排,并进到党委常委班子中。这样才能保证工会的源头参与,加大工会参政议政的力度,工会的参与才能做到求前、求实、求深。
为了使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还要进一步拓宽民主管理领域,全面落实教代会的四项职权。
按《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规定,教代会应有下列职权:一是评议学校重大决策,诸如学校的长远发展规划、教工队伍建设、年度计划、基建规划、财务预决算、节支创收等。二是讨论通过包括岗位职责范围、职权下放、分配制度、奖惩办法等重大改革方案。三是讨论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四是对学校领导干部的监督权,包括对领导的批评建议权,向上级建议对各级领导者的处分、罢免权。现在既便是暂行条例规定的职权,也还没有很好地得到落实,有待进一步贯彻落实。
如,按条例的规定教代会应具有监督职能。按管理学的理论,学校作为一个独立的系统,其管理手段必须构成一个封闭系统才能实现有效的管理运行。校领导作出决定,发出指令到各部门执行,对此必须实行监督。这种监督既不能由决策中心来完成,也不能由执行部门来完成,必须由这两者以外的监督机构来执行。教代会理应担负这样一种职能。但一方面监督机制尚没有建立起来,另一方面也没有得到校领导的认可。所以民主监督的职权实际上是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又比如,教职工的职称、职务的评聘工作是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很重要的工作,按教代会的职权,工会教代会对此项工作应当且必须有一定的发言权,但是目前教代会对此根本没有发言权。
按条例规定,工会、教代会对教职工福利事项有讨论、决定权,并有一定的执行权。但如今我校福利金的管理完全由行政职能部门人事处掌管,而工会没有执行权。
上述这些都与教代会制度尚不完备,职权还不够落实,机制还没有很好的建立起来有关。其实《暂行条例》本身尚存在不少不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不完备的问题。比如,企业职代会条例中规定职代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而《暂行条例》则规定教代会是教职工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和民主管理学校的重要形式,一个是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一个是民主管理学校的重要形式;企业职代会条例中规定职代会有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的权力,而学校的《暂行条例》中审议变成“听取和讨论”。在企业,工会主席明确规定是副厂级,而在学校则没有这一规定,一般是中层干部。同样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和学校,教职工与工人同属一个阶级,都是领导阶级的成员,而享受民主权利方面差别如此之大,形成“倒挂”现象,我们认为这是不应该的。
为了全面落实教代会的职权,在不断拓宽民主管理的领域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提案处理制度、代表视察制度、代表咨询对话、情况通报及校工会与行政联席会议制度、代表接待日制度等,激励和动员广大教职工参政议政,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为办好社会主义大学,为国家培养更多的四有人才,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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