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心理教师的角色认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角色论文,教师论文,心理论文,学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目前,制约我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的有三大顽石:第一,缺少独立的职业身份认定;第二,缺少统一的培养机制;第三,缺少统一的职业资格认证。这三方面的问题是相互联系着的。笔者认为缺乏统一的、独立的职业身份认定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混乱的核心。
心理教师是一种什么类型的教师?他们到底应该干些什么?有些人天真地认为,定义这个职业应该就如同定义校长、语文或数学教师、校医的职业一样容易。但后来发现作为学校心理服务的专业人员,不仅在我国没有达成共识的定义,即使在所能接触到的外文文献中,定义也是各种各样的,这主要是因为无论在学术领域还是实践领域,对心理教师的角色作用有多种不同的认识和理解,包括心理教师自己、学校里的其他人对心理教师的角色认识都有较大差距。
学校心理专业人员的称呼千差万别,我国习惯称为“心理教师”,台湾称“辅导教师”,美国称为“学校心理专家”或“学校咨询员”,英国称为“教育心理学家”,日本称为“学校心理士”或“临床心理士”等。由于美国的影响力,目前这一职业称呼有向着“学校心理学家”统一的趋势。在我国中小学从事专业心理服务的人员被称为“心理教师”,说明我们将他们认定为教师类型中的一种,那么他们与传统教师的角色有什么样的联系与区别呢?
心理教师是出现较晚的、教育领域的后来者,他们的任务从一开始就与学校的传统任务不同。笔者认为现代学校教育应该由三大支柱构成:教学偏重智育,满足学生认知层面的需要;行政偏重领导,满足学生集体取向层面的需要;心理健康教育则重视情感与行为,满足学生更多层次的心理需要。这三方面基础不同,应该相辅相成,相互支持,不能厚此薄彼。而现实是这第三根支柱严重薄弱,主要是与支撑着这根支柱的人员——心理教师的角色有关。本文将从下列几个方面对心理教师角色的定位与独特性进行论述。
一、心理健康教育与教育的关系
心理健康教育是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广义的心理健康教育可以说与教育同属一个范畴,任何可以影响或促进个人生长与发展的活动既属于心理健康教育也属于教育。而以狭义言之,心理健康教育属于学校教育设施中,特别提供给学生的一种服务或协助,是在正常的教学以外,给学生的一种有系统的帮助。目的在于支持他们适应环境,感觉与认知自己的基本需要和能力倾向。因此二者在目的、功能和方法等方面有很多相似之处。从目的来看,心理健康教育与教育都是为了帮助个体健全地成长与发展,使他们适应自然与社会环境;从功能来看,心理健康教育与教育都是改变个体行为的一种历程;从方法来看,学科教师经常自觉或不自觉地使用心理辅导与咨询的技术,而心理教师也不排斥一般教学方法,二者在应用技术与方法方面有相当多的重叠。
心理健康教育与教育有如此众多相合之处,并不意味着二者不分彼此。我们在对心理健康教育与教育的本质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可以看出二者有许多根本的差异:一般学校教育以传授知识与学习活动为主,而心理健康教育则以学生生活、学习、人际关系的适应和情绪、行为问题的解决为主;教育教学在情感与意识形态方面具有是非价值的客观标准,而心理健康教育,特别是心理服务则以个体的个别需要为主要依据,并无绝对的客观标准,对某一学生适用的心理辅导方法或原则未必能用在其他学生身上。因此我们认为心理健康教育是整个教育计划中的一种个别化的活动,主要目的是了解学生能力、倾向、兴趣与需要,协助教师因材施教,主旨是为教育而服务。
也许我们可以把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的关系比喻为社会经济领域中制造业与服务业的关系。现阶段我国的教育是以学制统一、班级授课、分科教学和认知优先为基本特征的,专注于对受教育者的直接塑造或改变,自上而下规范学习者,使之标准化,造就工业社会所需要的大量人才。可以说,制造业式的教育给工业社会制造出大批劳动人才的同时,也带来了人的普遍的失败感和心理健康隐患。心理健康教育的需要恰恰产生于教育的这种负面作用,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服务效率的提高有助于阻止和扭转教育所造成的消极影响。
由此看来,心理健康教育与传统的教育教学存在着某种程度的冲突,心理教师也因此与一般意义上的教师之间有着难以调和的矛盾。表现在两种专业在培养过程、身份的明确度、资格认定、角色作用、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评价手段等许多方面都有不同之处。心理教师的工作具有鲜明的服务性特征,恰好体现出服务业把客户当成上帝而满足他们个性化需求的精髓。如果说教师的任务是“教学”,心理教师的任务就是“助学”。
二、统合说与分离说
多年来学校教育的重点往往放在智能学习和发展方面,除非情绪与社会成分干扰了知识的学习,否则它们很少受到重视。说到教师,每个人首先想到的是他是“教书的”,普通人想象不到教师除了“教书”以外还应该做些什么,对心理教师的工作更是毫无感觉和体验。心理教师的任务是帮助学生探索自我与环境,创造人生的意义。换言之,他是以帮助完善人格为目的的,这与传统的“教书的”教师的工作重点明显不同。
在学校中是否需要有专门的心理教师?或者说,是每个学科教师都应该承担帮助学生完善人格的任务,还是需要设立专门的心理教师来承担这个任务?与此相似的还有一个问题,心理健康教育是否应该与一般教学活动分开来独立进行?就这些问题的回答,统合说与分离说都有道理。
统合说的理由是:学校的每一个教师都应承担起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责任。他们与学生接触最多,对学生的了解最深,一位心理教师如果首先不是一位学科教师的话,他就缺乏与学生的接触和了解学生的机会,这对他的工作是极为不利的。另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本质上应该纳入学校正常教学工作中。中小学校的教育目的就是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心理健康教育应附属于学校的教育教学,而不应再有独立的架构。与其聘用专业心理人员,不如降低师生比例,减轻教师负担,使教师能有更多的时间关心到每一个学生的需要。
分离说认为:教师从根本上关心的就是知识、技能与态度的传授,他们很少有时间满足学生心理的需要,即使他们对此有兴趣,也不一定有相应的精力与能力。青少年问题的解决,需要教师有专门的知识、态度和能力,这些并非一般教师所能具备的。因为一般教师在成长过程中所受训练的重点不在于此。教师尽管十分了解学生,但这种了解并不足以达成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特别是随学生人数的增加,教材的专精化,教师是没有办法应对每个学生的不同需求的。如果强调心理健康教育是每一位教师的责任,最后的结果很可能是没有人为此负责任。
三、教学经验是否重要
目前我国中小学的心理教师一般是以教师名义聘任的,这种情况与美国不同。在美国一位学校心理学家或咨询员是不必被称为“教师”的。虽然称呼不同,但面临着一个共同的问题:心理教师或学校心理学家是否要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或者说心理教师应该首先是一位教师,还是一位心理工作者?皮特森与布朗等人所做的一项关于教学经验与学校心理辅导之间的关系的研究显示了两项结果:第一,教学经验不一定能促进辅导者与其他教师之间的关系;第二,具有较长的教学经验可能更倾向于对学生作价值判断。
上述第二项间接说明了教学经验对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不利影响。因为在面对服务对象时,教师首先要摒弃的就是将他区分为好人、坏人的态度。教师态度中一般都有根深蒂固的关于好学生、坏学生的定义,教学经历越丰富的教师,类似的定义越清晰完整,越不易改变。教学经验虽然不一定重要,但是教师的身份对于学校心理工作者来说其重要性是毫无疑问的。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是无人可比的,学生对于学校中那些“不是教师”的人(如办公室职员、总务后勤人员等)是难得接近的。因此,心理教师必须被安排在教学的环境中,以确立教师的身份,获得教师般的尊重,才能使他们的工作容易开展。
四、服务者还是“救火者”
在大多数学校里,心理教师都被期待像一个技工那样,人们需要一名技工主要原因是他知道问题的具体解决办法。问题的性质已经很清楚,就是要采取行动来解决它。无论中外,心理教师与学校心理学家都是作为专业人员来培养的,当然也应该是作为专业人员而不是一名技工来使用。但现实中,很多学校和教师都是在遇到类似技术性的问题时才想到要找心理学专业人员来帮助,好像他们一定知道问题的现成答案,希望他们能迅速解决问题就像一名电工马上就能解决电线短路问题一样。
心理健康教育经常被当作救命稻草,总是在学校出事的时候,适时地维护了教育的尊严和社会各界对教育的信心。心理健康教育在我国中小学体制中还没有建立起一定的价值和地位,而社会又期待它能发挥拯救行为偏差学生的保证功能,这就出现了一个明显的矛盾。心理教师几乎位于学校的二线,学生问题必须先由班主任或学科教师发现,才会进入心理服务体系。教师中不少人认为把书教好才是教育者的最重要责任,因此对于及时发现学生问题并转介到心理教师那里毫无感受,导致校园内隐藏着许多危机,随时会爆发。很多学校并不是真正关心学生的心理健康,常常是出了问题之后才猛然醒悟。
正是由于这种“救火者”心态的存在,心理学对学校教育的价值常常沦于为解决一些同教育工作技术过程直接有关的个别问题,并且降低到为教育开处方的境地。而心理学恰恰无权给教育开处方,教育应该在教学学规律体系和逻辑中来运作,而心理学应当研究自己的问题。
著名心理学家乔治·米勒在1969年就任美国心理学会主席时发表演讲:“相信心理学的真正影响将不是通过技术产品来引起人们的感受,而是通过它对大众的影响、通过公众对人类可能做什么和人类希望做什么所持的一种全新而且不同以往的概念来实现,我们的科学成果将以实际的和可用的形式灌输到公众的意识中去。”
一般说来,我们可将专业人员分为三类:科学家、技术人员和专业实践者。科学家创造和生产知识,技术人员在已经建立起来的知识体系和程序中应用知识;而专业实践者则是为一定范围的人服务,并尽可能表现出效率,对于这一服务的科学知识基础是否精确则考虑得不多。专业实践者的特征是,他们的工作可能不太科学,甚至可以完全不用考虑是否科学。在人类需要的某个领域里,当知识的积累已经达到一个相当高的科学确定性的水平时,建立在这种知识基础上的服务的提供者应该类似于技术人员(如物理或化学工程师),而当这个领域的知识积累尚未达到科学确定性的水平时,服务的提供者就不应该是技术人员而是专业实践者,后者的角色介于科学不确定性与确定性之间。这样,服务的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实践者的水平而非科学知识的确定性。由于实践者的作用的发挥,在科学不确定的领域内尽可能减少伤害,尽可能扩大收获,充分利用该领域已有的知识,并促进它向着科学确定性的方向发展。
职业心理学的目标是服务人类的需要,而心理学知识体系应介于科学不确定性和确定性之间的水平,问题的解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实践者个人的思考与行动。将心理教师角色定位于服务型实践者而非技工是更合理的。在这种身份定位下,心理教师的工作领域不能过分狭窄,他们不能仅擅长于技术。以短暂或狭窄的技术方式培养起来的人,只有当他们遇到已有明确的解决问题的办法时才能发挥作用,而需要多样化问题解决策略时则显得力不从心。
五、心理教师不是教育心理学家
教育心理学与学校心理学都在寻找解决教育问题的方法与技术。教育心理学作为研究领域,最典型的特征是它力图成为基础研究与实践应用之间的桥梁,目标是心理科学在教育中的应用或技术的迁移。学校心理学从一开始就存在的。也就是说先有一些对教育问题感兴趣的心理学家在学校或其他教育场所为儿童、教师与家长做心理服务工作,随着这个队伍的壮大,他们开始建立专业组织、创办专业杂志、完善行业道德伦理信条、扩大社会影响,同时更重要的一个任务是学科理论的构建。如果说教育心理学的发展是从理论到实践,那么学校心理学则是从实践到理论。
学校心理学家与心理教师在发表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以及理论研究的深度和复杂性方面,都远不及教育心理学家,主要原因是前者以实践工作为主,后者以研究工作为主;前者的工作场合主要是中小学校,后者的工作场合主要是高等院校和科研所。另外,二者的专业与学术立场、兴趣范围、知识基础和工作方法等都是不一样的。
尽管教育心理学也有着向学校和教室方向移动的趋势,学校心理学从教育心理学的理论与学术中得到了很多的帮助和收获,但二者仍然是不同的。教育心理学的研究不仅局限于学校而且还用于其他教育场合,例如关于学习和问题解决的研究、能力和智力、教学与教师行为、教师的期待效应等等,它本质上是对教育现象进行系统的研究与思考,以及使教育现象心理学化。而学校心理教师的根本任务则不在于此,他们更多是在帮助学生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或个别的心理问题,例如为学生提供人际交往、学习方法、个性发展等方面的指导,促进人格的完善。所以心理教师绝不是教育心理学家。
以上从几个方面谈了对学校心理教师的角色定位问题。总的来说,作为学校教育中新出现的一种教师类型,我们对它的认识是不够的。任何一种专门职业都有一个由粗糙向精细的发展过程,也都有一个人们对它的认识从模糊到清晰的过程。心理教师职业还在不断的成长和改变,就如同一个成长中的个体一样,只有当它在理念、精神和行动等各个方面都体现出不可替代的社会价值时,其自我认同和社会接纳的理想才能变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