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劳动关系的观察与研究_劳动关系论文

加强劳动关系的观察与研究_劳动关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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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249.26; D41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375(2014)04-0009-09

       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资本和劳动的关系,是我们现代全部社会体系所依以旋转的轴心。”[1]当前,劳动关系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加强劳动关系问题的观察与研究,准确把握劳动关系状况和发展趋势,是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做好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前提,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一、加强劳动关系问题的观察与研究意义重大

       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和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鉴于劳动关系问题的特殊性和极端重要性,加强劳动关系问题的观察与研究,既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又具有现实针对性。

       (一)加强劳动关系问题的观察与研究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明确要求

       自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首次在党的文件中正式提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越来越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党的十七大提出“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党的十八大进一步强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也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做出明确的具体部署。期间,习近平同志在2011年8月召开的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这个讲话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意义,明确提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经济、政治、社会意义十分重大而深远。[2]在最近5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4次明确提出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从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可以看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已经成为党和政府的施政目标和治国方略,将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贯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过程。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这些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首要任务就是应当加强劳动关系问题的观察与研究,从而把握动态,科学施策。

       (二)加强劳动关系问题的观察与研究是及时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的必然要求

       在我国,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和建设者、生产者和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劳动关系双方是矛盾的统一体,既有根本利益的一致性,也有具体利益的差异性,劳动关系矛盾的性质是非对抗性的,是人民内部矛盾。但同时,劳动关系矛盾又是一种相对来说比较特殊的社会矛盾,其特殊之处在于,相比其他社会矛盾,劳动关系矛盾更具有普遍性、复杂性、辐射性的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劳动关系矛盾一方面不完全是一种纯粹的利益矛盾,还涉及劳动者劳动价值的体现、劳动者尊严的实现以及劳动者幸福与否的内心感受;另一方面,劳动关系矛盾作为一种具有普遍性的矛盾,很容易跨越时空界限产生示范效应。近年来,集体停工事件在某些时间段高发多发就是最好的证明①。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2012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2年,各级仲裁机构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64.1万件,比上年增加8.8%,涉及劳动者88.2万人,比上年增加13.2%,其中集体劳动争议0.7万件,涉及劳动者23.2万人。[3]此外,劳动关系矛盾分布广泛,不同地域之间扩散性强,也使得劳动关系矛盾社会影响强于其他社会矛盾。劳动关系矛盾的这些特征说明,虽然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矛盾总体上看仍然是人民内部矛盾,不具有对抗性,但由于劳动关系矛盾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矛盾,协调起来并不容易。如果处置不及时、方法不得当,就会导致矛盾在一定程度上激化,甚至可能产生连锁反应,引发规模效应,演变成对抗性矛盾,造成不可估量的严重后果。因此,只有悉心观察、深入研究、准确把握劳动关系矛盾的症结,才能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切实将劳动关系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劳动关系问题的观察与研究是劳动关系发展变化提出的现实挑战

       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和改革的攻坚阶段,经济转轨、企业转制、社会转型带来经济关系和利益关系的重大调整,使我国劳动关系在总体稳定的同时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劳动纠纷增多,反映出劳动关系领域的各类问题仍在积累。同时,分析各类问题和矛盾可以看出,劳动关系矛盾发展态势呈现了触点增多、燃点降低、涉及面趋广、关联性增强的特点,而且劳动关系矛盾在各种社会矛盾中的地位也更加凸显。首先,劳动关系矛盾涉及群体的数量是其他社会矛盾所无法比拟的。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将有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变为现代产业工人,成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因此,从长期发展趋势看,劳动关系矛盾涉及群体的数量会越来越多。其次,劳动关系矛盾上升的速度之快是其他社会矛盾所不能企及的。一方面,劳动关系矛盾的数量呈逐年递增的发展态势;另一方面,劳动关系矛盾相比其他社会矛盾的增速也越来越快,特别是因劳动关系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日益增多。再者,劳动关系矛盾的特殊性也是其他社会矛盾所不可同日而语的。当前,劳动关系矛盾呈现出因劳动者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起向因合理利益诉求得不到满足而起转变的发展变化趋势,协调这种劳动关系矛盾需要找到劳动关系双方利益的最佳平衡点,其难度之大可想而知。可以说,从劳动关系矛盾涉及范围、上升速度、尖锐程度、协调难度等方面看,劳动关系矛盾已经成为当前我国各种社会矛盾的主体。②从这个意义上讲,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劳动关系矛盾不仅不会很快缓解,而且还会继续增多,将成为我们必须面对的一种社会常态现象,如果解决不好,就会损害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影响企业发展,甚至影响国家发展稳定。然而,毋庸讳言,当前对劳动关系问题的观察还不够细致,研究还不够深入,主要表现为对劳动关系领域问题重视得不够,研究得不透,有些地方的相关部门对劳动关系矛盾甚至不了解、不把握、不知情,一旦出了问题惊慌失措、顾此失彼。因此,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就需要对劳动关系持续跟踪观察,弄清新形势下劳动关系的新变化新特点,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思路与对策。

       总之,加强劳动关系问题的观察与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特别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根本上要靠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全体人民的劳动、创造、奉献。要做到这一点,使中国梦真正同每个职工的个人理想和工作生活紧密结合起来,真正落实到实际行动之中,首要前提是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问题的观察与研究。因为只有不断加强劳动关系问题的观察与研究,才能真正准确深入了解掌握广大职工的生活、工作状况以及对于改善自身权益状况的所想所盼。也只有在充分准确了解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有的放矢地做好维护职工权益工作,使广大职工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才能真正把蕴藏在广大职工群众中的创造活力、奉献激情充分调动起来,汇聚起广大职工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磅礴力量。从这个意义上讲,加强劳动关系问题的观察与研究,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而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中国梦奋斗的基础性工作,必须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劳动关系问题观察与研究的主要内容

       观察是研究的基础,研究是观察的深入。对劳动关系问题的研究,应当建立在悉心观察劳动关系的基础之上。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是相对弱势的一方,他们的权益更容易受到侵犯。比如,虽然《劳动法》早已明确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用工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但是,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3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外出农民工年从业时间平均为9.9个月,月从业时间平均为25.2天,日从业时间平均为8.8个小时。与2012年相比,超时工作农民工所占比重有所上升。”[4]因此,对于劳动关系问题的观察与研究,既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又要在一定问题上侧重从作为弱势一方劳动者的视角去观察与研究,这样可能更容易观察出真实问题,研究出实际价值。

       (一)观察劳动关系的诸多方面

       观察劳动关系问题涉及诸多方面,不同时期不同行业、企业也有不同的问题和矛盾。但从理论和逻辑上看,其重点应涉及两个维度:一是客观标准层面,即劳动者受到哪些法律保护和政策保障、处于什么工作环境和生活状况等;二是主观感受层面,即劳动者对现有客观标准的感受如何、对改善客观标准有何期许等。具体来讲,主要有:一是观察劳动者的工作环境。一方面,应当观察劳动者的工作环境是否安全,职业健康权益是否得到有效保障,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对劳动者进行了定期的、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为劳动者提供了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是否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定期进行健康体检,是否落实了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另一方面,应当观察劳动者的工作环境是否舒适,工作环境是否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当,即企业是否在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符合法定基本标准的基础上,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对劳动者的工作环境进行逐步改善和提高,从而让劳动者在更加舒适的环境中工作。同时,还应当观察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是否履行了职业病危害的告知义务,或者是否满足了劳动者拥有的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知情权。可以说,以上观察了解不仅要有具体某个点上的感性认识,也应该有面上的全面统计;既要细致查看,又要有一定的科学检测手段。

       二是观察劳动者的生活状况。一方面,观察劳动者在工作中的状态。这方面应当重点观察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工作强度、工作的安全度,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是否符合法定标准,是否存在加班加点现象,企业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是否与工会协商确定并足额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法定的休息休假权是否得到保障;观察劳动者的工作强度是否在合理的限度范围内,劳动定额是否绝大多数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都能完成;劳动者的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是否科学合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否是劳动关系双方通过充分博弈确定的;劳动者在劳动的过程中是体面劳动还是寒酸劳动,是幸福劳动还是痛苦劳动,是快乐劳动还是忧伤劳动,是朝气蓬勃还是暮气沉沉等。另一方面,观察劳动者在生活中的状态,即劳动者的收入水平能否满足劳动力扩大再生产(家庭生活及哺育后代、提高技能)需要,劳动者的收入水平是否与个人付出和企业经济效益相适应;劳动者对自己的职业状态是否满意,是否感受到劳动是幸福的、快乐的、体面的;劳动者完成一天的工作任务后是疲惫不堪还是轻松自在,在工作时间之外是否有休闲的时间、心情和资本;劳动者究竟是幸福快乐、从容淡定地体验和享受生活,还是疲惫不堪、艰辛无奈地被动应付生活;劳动者对未来生活前景是充满希望,还是看不清前途等。只有对劳动者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状况有了全方位客观而又真实的了解,才能真正了解劳动者在工作中的实际状况、在社会中的真实地位以及面临怎样的现实问题。

       三是了解劳动者的所思所想。习近平同志在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强调,工会维权要讲全面,也要讲重点,重点就是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就是职工群众面临的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职工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使他们不断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5]为此,一方面,应当了解劳动者是否关注自己的收入水平在群体中的水平,是否关注劳动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最低标准以及和同类型企业之间的差异,是否关注国家政策和劳动法律法规对保护劳动者权益做出的新规定,是否关注工会组织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发挥的作用;了解不同群体、不同类型的劳动者在关注的侧重点方面有什么不同以及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关注的内容有什么差异等。另一方面,应当了解劳动者对收入水平是否满意,对收入水平改善有什么期待;了解劳动者对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是否满意,对改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有什么要求;了解劳动者对工作是否有热情和激情,对企业发展有什么期望;了解劳动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会选择什么救济方法,对工会代表和维护自身权益有什么希望;了解劳动者在不同时期有什么特殊的期盼,对改善自身生活状况有什么诉求;了解劳动者对社会环境是否满意,对改善社会环境有什么意见建议,在衣食住行等方面是否面临特殊的困难和问题,对职业前景和家庭未来是否充满了期待和希望;等等。只有真正深入了解了劳动者的所思所想所盼,才能找准劳动关系中突出问题之所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才会有现实基础。

       (二)加强劳动关系问题研究

       在加强劳动关系问题的研究方面,应当根据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有针对性地对劳动关系问题进行研究。比如,当前由劳动关系矛盾引发的集体停工事件不断出现,这种集体停工事件正在由生产性企业向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的领域扩展;劳动关系矛盾引发的纠纷多数是企业没有按要求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是企业没有满足劳动者的合理利益诉求。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工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显示,从劳动争议案件的内容和处理结果看,主要以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及福利、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违约金等三类诉求为主,占劳动争议案件总数的79.21%,职工胜诉率较高,如2008年,职工胜诉与部分胜诉的案件合计占85.29%,2009年上半年仍占84.71%。这表明,职工合法权益受侵害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6]基于这种现象,研究的重点既要深入剖析问题的症结和应取之对策,也要分析研究它产生的大的社会背景、历史条件。然而,就一个较长历史时期来看,对劳动关系问题进行研究应有一般性的要求。

       一是研究劳动关系的现状、特点以及发展变化的趋势。对当前劳动关系现状的研究应当全面客观,对劳动关系特点的概括应当精炼准确,对劳动关系发展变化的趋势应当有前瞻性的研究预判,从而做到未雨绸缪、有效应对。特别是应当加强对劳动密集型的餐饮行业、建筑行业、机械制造行业等重点领域和对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等重点人群的劳动关系现状、特点以及发展变化趋势的研究。比如,劳动密集型企业中不同行业的劳动关系各自有哪些特点,应当如何区别对待和研究。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农民工乃至工人阶级的主体,他们的权益诉求有什么新的特点;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这些新特点,应当采取哪些更为科学有效的工作方法来做好协调劳动关系的各项工作。劳务派遣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在实现过程中面临哪些特殊问题,如何加大力度,进一步解决滥用劳务派遣用工问题等。

       二是研究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的宏观、微观因素。劳动关系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方面面,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的因素错综复杂,既涉及宏观方面也涉及微观方面,既有国内因素也有国外因素,既有企业内部因素也有企业外部因素。对于这些因素,应当深入研究其中哪些是正面因素,哪些是负面因素,正面的如何充分加以利用,负面的如何有效减少影响。比如,从宏观层面看,经济全球化对中国劳动关系有哪些影响,汇率变化对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实现有什么影响;经济环境发展变化对劳动关系有什么影响;近年来我国劳动力供求状况发生什么变化及其对劳动关系产生的影响,如何准确评估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状况等。从微观层面看,农民工的就业质量如何,大学生就业难的根本原因是什么,这些因素对劳动关系有什么样的影响;当前的“招工难”现象有什么特点,出现这一现象是否意味着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有了实质性变化③;企业的所有制性质、规模大小、效益水平等内部因素对劳动关系有什么影响,等等。

       三是研究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的具体措施。党中央提出,要切实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保护机制,让广大劳动群众实现体面劳动。2013年4月28日,习近平同志在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时提出,“要坚持社会公平正义,排除阻碍劳动者参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的障碍,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7]因此,研究的重点应当包括,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劳动者体面劳动的目标、原则、方法、路径是什么,如何推动形成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格局;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的内涵和外延如何界定,当前究竟有哪些因素在阻碍劳动者参与发展、分享发展成果;实现劳动者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让广大普通劳动者更加幸福、快乐地从事劳动的具体措施都有哪些;集体协商制度对于促进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有什么重要意义,推进集体协商制度建设还面临哪些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等等。

       四是研究尊重劳动主体地位、实现劳动价值的相关问题。作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出发点的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理论,明确提出应当尊重劳动主体地位,切实维护劳动价值。应该说,劳动主体地位是否得到尊重、劳动价值是否充分实现,与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息息相关。为此,应当加强对相关重大理论问题的深入研究。比如,劳动主体地位得到尊重的评价标准是什么,当前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与劳动者的付出和价值是否相称;尊重劳动主体地位的实现路径是什么,应当采取哪些具体的措施;收入分配应当向劳动者倾斜具有什么样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如何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存在什么样的内在逻辑关联,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实现路径是什么;人工成本占企业经营成本的多少才算合理,目前的人工成本占企业经营成本是高还是低,等等。

       三、加强劳动关系问题观察与研究的主体

       劳动关系既是经济问题、社会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涉及方方面面。弄清楚了对劳动关系问题应当观察什么、研究什么,也就在很大程度上明确了谁最需要观察与研究劳动关系问题。

       (一)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看,党政需要加强对劳动关系问题的观察与研究

       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是执政者必尽之责。由于劳动关系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直接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各级党委、政府最需要加强对劳动关系问题的观察与研究。因为抓住了劳动关系这个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问题,就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就抓住了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各级党委肩负着定政策、作部署、抓落实的责任,应当统揽全局、把握方向,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时研究和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并不断总结经验,把党政力量、群团力量、企业力量、社会力量结合和统一起来,共同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充分履行职能,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决策咨询、协调服务、检查督促和调解仲裁、监察执法等工作。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努力化解劳动争议。根据各级党委、政府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职责定位,党委、政府应当从宏观层面观察与研究劳动关系问题,注重研究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对于社会和谐稳定的意义作用,注重研究健全完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相应制度规范、政策措施、协调机制等,从而为做好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奠定基础。

       (二)从切实履行基本职责的角度看,工会需要加强对劳动关系问题的观察与研究

       工会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是劳动者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其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没有对劳动关系状况全面、深入、细致的观察以及研究和把握,工会就不可能真正了解和掌握劳动者的所思、所想、所求,在履行基本职责时就很难抓住问题的关键和核心,干不到劳动者最需要工会干的事情的点子上。因此,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各级工会应当发挥组织优势,积极参与劳动关系协调,及时反映广大劳动者的呼声,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工会产生的背景、职责定位决定了工会必须始终处于劳动关系问题观察与研究的最前沿,站稳代表和维护劳动者权益的立场,从全面系统了解劳动者劳动状况、深入细致掌握劳动者权益诉求、切实做好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等方面着手,对劳动关系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观察与研究。

       (三)从推动实现公平正义的角度看,学界需要加强对劳动关系问题的观察与研究

       当前,劳动关系问题已经成为中国最为突出、最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与此同时,“中国的劳动关系学正在进入一个黄金发展时期。继改革开放以来美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社会学先后成为显学之后,劳动关系学也必将成为一门显学。”[8]但是,由于客观上难以全面深入接触与劳动关系相关的第一手资料,学界对劳动关系问题的观察与研究,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观察得不细不具体以及研究得不深不透。事实上,面对劳动关系这样一个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学界不仅不应当“缺位”,而且应当进一步加大观察与研究的力度。特别是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收入分配问题日益凸显,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分配失衡更是成为引发劳动关系矛盾的重要因素。面对全社会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诉求越来越强烈的现实,学界应当从促进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分配更加公平合理、维护劳动关系领域公平正义的角度,从理论和实践结合的层面,对劳动关系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观察与研究,为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劳动关系领域分配公平合理提供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理论研究成果。

       四、不同主体加强劳动关系问题观察与研究的角度和侧重点

       对劳动关系问题的观察与研究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需要把各种力量结合和统一起来,做到相关各方协同配合、共同努力。当然,由于不同主体所处的立场有所不同,对劳动关系进行观察与研究的角度、侧重点等也会有所不同。特别是观察与研究劳动关系问题,还涉及参照系选择的问题,有时候参照系选择上的差异会导致观察与研究结果的大相径庭。应该说,观察与研究劳动关系问题,既不能过于理想化,以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劳动者权益实现状况为参照,把现实映照得一无是处;又不能无视实际问题,以劳动者权益实现状况处于较低水平的状态为参照,把现实描述得已然很好。客观公正的态度是,应当以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作为参照,观察与研究劳动者权益实现状况是否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一)党政观察与研究劳动关系问题的角度和侧重点

       各级党委、政府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主导力量,应当从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履行好定政策、作部署、抓落实的责任,从宏观和全局的层面做好对劳动关系的观察与研究。

       一是劳动关系整体发展变化的动态情况。首先,各级党政应当像关心经济增长那样关心劳动关系问题,像抓维稳那样抓劳动关系矛盾化解。因此,各级党政应特别关注劳动关系总体状况和劳动者权益实现情况。只有各级党政领导对劳动关系情况有相对比较全面细致的了解掌握,才能在定政策、作部署时充分考虑劳动关系方面的因素,从而使得政策制定更加科学合理,工作部署更加切合实际。为此,各级党政领导及相关部门应当定期深入企业和劳动者中间,与劳动者座谈交流,通过了解劳动者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所思所想,不断加深对劳动者的感情,增进对劳动关系状况的了解;应当经常性听取协调劳动关系相关部门关于劳动关系状况、发展态势以及协调劳动关系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及时了解劳动关系的发展变化、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对劳动关系动态情况的及时了解掌握。

       二是劳动关系领域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应当把尊重劳动者、依靠劳动者、为了劳动者、发展劳动者需求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研究解决好劳动关系领域的重大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劳动者的根本利益。为此,各级党委、政府应当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将劳动关系问题作为一个重要议题,对劳动关系的现实状况和发展趋势进行经常性的专题分析研判,及时制定规范劳动关系的政策意见,做出相应的工作部署;应当不断探究和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规律性,积极稳妥地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劳动关系工作理论、体制、制度、机制和方法创新;应当重视对劳动关系问题的调查研究,定期组织开展劳动关系状况的集中调查研究活动,为在相关政策制定中更加全面充分地考虑劳动关系因素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依据。

       三是整合各方力量的顶层制度设计。各级党委、政府应当注重从完善体制机制的层面,加强对协调劳动关系各方力量的有效整合,做好相应顶层设计的研究和部署,形成观察与研究劳动关系问题的整体合力。为此,各级党委、政府应当研究加快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劳动者参与、法治保障工作体制的方法措施;应当研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工作机制的方法措施;应当研究提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规格层次的制度设计,从而更好地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对劳动关系问题进行多角度研究、能够及时有效研究解决劳动关系领域中一些重大问题的独特优势;应当研究如何赋予工会更多的资源和手段,从而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在观察与研究劳动关系问题,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基础性、独特性作用。

       (二)工会观察与研究劳动关系问题的角度和侧重点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是工会组织履行基本职责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独特优势所在。工会组织应充分利用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自身优势,以更高的热情和更大的积极性,深入职工群众中间去观察劳动关系问题,着眼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去研究劳动关系问题。

       一是企业生产经营和劳动者的实际状况。工会干部应当多深入企业与经营者以及不同层次、不同工种、不同年龄的劳动者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全面深入地了解劳动者的所思、所想、所求,耐心细致做好思想引导工作,从个体和群体的角度及时发现劳动关系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做到见微知著、主动应对。

       首先,工会干部应当到生产一线去,与劳动者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了解劳动者的家庭、生产生活、技能培训、劳动保护、签订集体合同等情况,听取劳动者对生产生活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建议,了解劳动者所盼、所需、所求。这样既可以对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工作环境有切身感受,又能够真正通过面对面的现场沟通交流了解到更加具体详细的情况,从而细致深入地了解到劳动者的生活状况、劳动关系中存在的现实问题以及工会协调劳动关系工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其次,工会干部应当与企业经营者进行座谈交流,了解企业经营者对劳动关系的认识,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状况、利润水平等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因素,并以此作为判断劳动者权益实现水平、劳动关系真实状况的重要“佐证”。

       再次,工会干部还应当现场了解企业落实劳动法律法规情况。通过实地查看、沟通交流等形式,了解企业的各种劳动条件是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劳动者的工作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不失时机地面向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广泛宣传工会法、劳动法等一系列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法规。

       二是劳动关系状况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工会观察与研究劳动关系问题,不仅需要理论上的定性分析,更需要针对现实情况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特别是应当坚持用数据和事实说话,采集最真实、最全面的数据信息,积累基层实例和经验,实事求是地反映劳动者的呼声和劳动关系的实际状况。

       首先,调查研究应当深入细致。应当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行业劳动者的实际情况,将调查对象细分,通过科学合理设计调查问卷、扎实有效开展个案访谈等方法步骤,获取劳动关系的第一手原始资料和数据。

       其次,调查研究应当系统完备。工会开展劳动关系状况调查研究应当有系统性,既要有点上的个案观察研究,又要有面上的统计分析;既要有原始数据的收集整理,又要有对数据多层次、多角度的深入挖掘分析。只有这样,对劳动关系问题的观察与研究才能更加深入、更加全面,也更有说服力。

       再次,调查研究应当保障到位。工会开展调查研究,不仅应当定期开展、深入实施,而且应当将其作为一项核心业务工作,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予以保障,切实保障调查研究程序更加规范、内容更加全面、结果更加客观,真正把实际情况调查出来,把现实问题反映出来,把发展趋势研判出来。

       三是劳动法律、政策制定的源头参与。工会通过深入企业实地了解情况以及深入细致开展调查研究,形成对劳动关系形势的分析研判结论,以及发现的劳动关系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仅要为工会做好协调劳动关系的本职工作提供现实依据,而且要对相关的政策意见、法律法规的制定提供重要的参考。一方面,工会应当定期向党委、政府提供工会对劳动关系状况的分析研判结论。工会应当通过定期对劳动关系发展态势的分析研判,形成及时反映劳动关系状况的专题报告,将劳动关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党委汇报或向政府通报,供党委、政府在作出相关决策时参考。另一方面,根据劳动关系的发展变化及时推动相应的制度机制、政策意见的制定出台或修改完善。工会应当根据劳动关系的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向立法机关提出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或者修改完善现行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积极争取党政出台更具针对性的政策意见来规范劳动关系,从而更好地反映劳动者利益诉求,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工会对劳动关系问题观察与研究的成果转化为劳动者能够感受到的实实在在的收益。

       四是劳动关系问题的典型个案。工会不仅应注意研究劳动关系问题的全局状况,还应注意研究不同行业、企业,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劳动关系状况;不仅应注重把握劳动关系的整体态势,还应注意深入研究劳动关系的典型个案。从全局和整体上把握劳动关系问题,侧重于研究适用整个劳动关系群体具有一般性、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这能够为分类研究甚至具体到个案研究提供一般的遵循,确保分类细致研究保持前提、方向正确;从更为具体的行业、企业以及地区、人群乃至个案上把握劳动关系问题,既可以对关于劳动关系问题的普遍性观察与研究结论提供实例“佐证”,又可以在共通性问题之外发现局部存在的特殊问题,甚或从局部特殊问题出发,发现劳动关系领域一些具有趋势性和前瞻性的问题,从而为进一步做好劳动关系的全局研究和总体把握提供有力支撑。

       (三)学界观察与研究劳动关系问题的角度和侧重点

       学界观察与研究劳动关系问题具有自己独特的优势,特别是专家学者作为超越劳动关系双方之外的第三方,更能够从旁观者的角度对劳动关系问题进行冷静的观察和理性的思考。

       一是客观中立的立场。“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从不同的立场出发,很多时候会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专家学者作为超脱于劳动关系之外的第三方,应当站在客观中立的立场去观察与研究劳动关系,既不能受利益驱使“屁股坐在资本一边”,也不能感情用事“无原则讨好劳动者”。事实上,专家学者应当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立场出发,客观、冷静、理性地观察与研究劳动关系问题,这样的观察与研究才会真正有客观性和说服力。

       二是现实层面的具体情况。劳动关系既是理论层面的问题,也是实践层面的问题。专家学者观察与研究劳动关系问题,不能只是坐在书斋里面“坐而论道”,或者进行纯粹的“逻辑推理”,而是应当深入实际“接地气”,多深入企业,多接触劳动者,研究现实中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专家学者应当少一点贪大求全、泛泛而谈的观察与研究,多一些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能够解决现实问题、会给人以启发和思考的观察与研究。

       三是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专家学者应当注意把握国际工运发展新趋势和国际范围内劳动关系变化新特点,以开放的姿态、战略的视野和宽广的胸怀,吸收借鉴国外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理论研究成果,在对国内外劳动关系发展态势进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从理性建设性的角度观察和分析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矛盾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协调劳动关系方面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不就事论事,不人云亦云,提出更有分量的问题,提出更符合我国现实国情、劳动关系发展变化实际,更具说服力、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

       [收稿日期]2014-05-16

       注释:

       ①虽然这方面并没有公开的权威统计数据,但仅从媒体报道看,以2010年5月佛山南海本田集体停工事件为标志,集体停工事件明显增多,而且呈现出在一定时间段高发多发的特征。

       ②参见张建国:《高度重视化解劳动关系矛盾》,《行政管理改革》2011年第3期。还可参见吴忠民:《高度关注中国社会矛盾问题的生长点》,2011年12月13日《光明日报》。吴忠民认为,“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迅速推进,农民的数量必然会越来越少,劳动者也就是雇员的数量必然会越来越大,而且,劳资关系必然涵盖绝大部分的社会经济领域。所以,劳资矛盾将会成为影响整个中国社会是否能够安全运行的最为重要的社会矛盾问题。这种迹象现在已经开始初步显露出来。”

       ③究竟是“用工荒”还是“招工难”,看似用词的差别,本质上是价值判断的差异。“用工荒”意味着劳动力出现短缺,而“招工难”意味着劳动力并不短缺,而是企业给出的福利待遇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我们认为,用“招工难”更为准确,它表明劳动者已经逐渐学会了“用脚投票”来表达对其现实境况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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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劳动关系的观察与研究_劳动关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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