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3+X”高考改革中注重能力和素质考查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注重论文,素质论文,能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9年初教育部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即所称“3+X”高考改革,亦是继“3+2”改革之后的新一轮高考改革。现在举国上下都在深入学习全教会精神,学习江泽民总书记《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从这个角度来审视新一轮高考“3+X”改革,使其稳步推进、健康发展,是十分必要的。笔者想围绕“能力和素质考查”这个中心问题,谈谈最近思考的几个问题,以求教于关心高考改革的朋友们。
一、什么是“3+X”高考改革
怎样较好地理解和把握“3+X”高考改革的总体精神和基本内容,是我们落实“更加注重能力和素质考查”的前提条件,因此,有必要对此作如下概述。
“在改革中要始终坚持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高等学校扩大办学自主权的三项原则,把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这是教育部1999年2月13 日发出的高考制度改革意见(“3+X”高考改革)所做的明确规定。这“三有助”的原则是在这次高考改革进程中要牢牢把握的。
在内容改革上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高考科目设置改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推行“3+X”科目设置方案。“3”指语文、数学和外语,是每个考生必考科目, 英语逐步增加听力测试,数学将来不再分文理科;“X”指由高校根据本校层次、特点的要求,从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六个科目或综合科目(包括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文理综合或专科综合)中自行确定一门或几门考试科目;考生根据自己所报的志愿,参加高校(专业)所确定科目的考试。综合科目是指建立在中学文化科目基础上的综合能力测试。它不是各科按一定比例的“拼盘”,而是一种考查学生理解、掌握和运用中学所学知识的能力测试。“3”也要突出能力、突出应用。
二是高考自身内容的改革。这是高考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在对保送生进行综合能力测试的基础上,将以考试中心为主,组织普教、高教有关方面专家,进一步研讨深化考试内容改革的具体方法。总体上将更加注重对考生能力和素质的考查;命题范围遵循中学教学大纲,但不拘泥于教学大纲;试题设计增加应用性和能力型题目。命题要把以知识立意转变为以能力立意,转变传统的封闭的学科观念,在考查学科能力的同时,注意考查跨学科的综合能力。今年在试点省的“综合科目”考试中,首先是学科内的综合,其次才是跨学科的综合。跨学科的综合试题,其比重将随着普通高中教学改革的深入逐步加大。各中学要按照原定教学计划进行正常教学。反对开设以应付综合能力测试为目标的综合课程。
三是高考形式的改革。现行的一次性全国统考暂时不变。积极探索一年两次考试的方案。教育部已委托天津、上海对一年进行两次考试进行充分的论证;经教育部批准,上海、北京和安徽于2000年1 月份进行了春季入学的高考试点,拉开了一年两次高考的序幕;此次春季高考除上海仍沿袭自行命题考试外,北京、安徽的试题命制仍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
四是录取方式的改革。重点是实施计算机网上录取。这既有利于维护公平、公正,又可以节省人力、财力。广西和天津在这方面作出了突出的成绩,1999年被教育部授予“网上录取先锋”称号。
二、上一轮“3+2”高考改革已经实施了“注重能力考查”的原则
“3+2”高考改革是在全国推行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后开始实施的。当时(1992年12月31日)原国家教委办公厅以教试厅[1992]3 号文发出了关于印发《一九九三年试行国家教委高考新科目组考试方案》的通知。其中谈到新高考的基本指导思想和原则,即“在改革科目设置的同时,考试内容和形式也将相应改革;在考查知识的基础上,注重考查能力;在择优前提下,调整试题的难易度;实现考试的标准化。以期逐步做到既有利于高校选拔合格新生,又有利于中学教学。”“在考查知识的基础上,注重考查能力”的原则问题,其实在高考实施标准化规划以来,已经得到充分的重视,在命题和评卷过程中已经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经普通高中会考后的高考,要在考查知识的同时,注重考查能力,这是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重大决策。
这里我们所说的能力,是指在招生考试领域内,在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文化考试为主、择优录取的原则下,考查考生运用已有的知识去解决未知问题的能力。很显然,没有知识,也不可能有能力。我们不同意离开知识去谈能力的观点。然而,考查能力是十分困难的,尤其在大规模的社会化大考试中更为困难。首先,关于能力的基本概念的表述,至今心理学界仍说法不一。其次,高考或任何一项考试,怎样才能把能力测量出来?第三,各学科的能力考查怎样才能符合各学科的特点和要求?由此可见,考查能力,不仅涉及考试内容,而且涉及考试的形式、评卷、报告成绩等考试的全过程。
尽管有如此多的困难,为了贯彻当时国家教委注重考查能力的决策,考试中心还是迎着困难上,聘请有关专家进行了专题研究,在总结我国传统考试经验的基础上,吸收了国外优秀成果,进行了大胆试验,编写出高考各科《考试说明》,具体规定各学科知识和能力的内容,规定用什么题型来达到考查这些能力的要求,及相应的试题难度和样题等。
笔者以为,“3+2”高考改革之前已经进行的标准化考试改革的成功经验还在于把考试(主要是社会化大型考试,不含校内考试)作为一个小的系统工程来对待,将命题、考试实施、评卷、报告成绩四个主要环节视为一个有机整体分头并协调一致来进行改革。于是,经过多年的努力,逐步形成了这四个环节既相对独立、又相对完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激励的比较科学的操作规程。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并不是像有些人所误解的:“标准化考试只不过是选择题让考生勾勾划划而已,大大束缚了考生的思维能力”。当然,以现在的认识水平来回头看,这项改革也不是没有缺陷。例如,命题没有脱离知识立意的传统做法;过于强调学科知识点的覆盖面;能力测试的“学科化”要求及目标比较明确,但未能显著打破学科之间的严格界限等,都是今后要注意改进的地方。这些缺陷也是由历史的局限性所带来的结果。
三、新一轮“3+X”高考改革更加注意能力和素质的考查
如上所述,“3+X”高考改革重点的内容,教育部的改革意见中作了比较详尽的规定。笔者理解,内容改革的核心问题是“更加注重对考生能力和素质的考查”,其科目设置的改革、命题指导思想与观念以及命题理论与技术方式的改革,都是为更好地考查能力和素质服务的。
用纸笔形式的考试测评能力,我们已有多年的研究和实践经验,比较有把握从理论、技术和方法上来保证逐步实现能力测试的目标和要求;但对“素质”的考查而言,学科能力也是“素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显然“素质”的概念和内涵要比“能力”宽泛得多,而在这方面的测量理论的研究基础比较薄弱,实践经验还显得不足,因此,在这次改革中,尚需加大研究力度,积极探索,积累经验,才有可能逐渐明确其测试目标及要求。话又说回来,从狭义的角度来看,对于目前这种纸笔测试为主的考试手段而言,我们所能够测量的主要是什么素质呢?单对考生而言,又应重点测量他们的哪些基本素质呢?前者涉及素质的内涵和从测量学角度能够测量到什么的问题,须着力研究后,才能回答;后者则是从比较窄的范围来说的,也是目前应该即刻起步探讨并实践的问题。对后者来说,下面的描述不无道理,即人才的素质可分为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其中思想道德素质为根本、是灵魂,文化素质是基础,二者内化为其人的品格,高考目前所测试的主要是其文化素质,但文化素质与思想素质又是有机联系的。因此,我们在关注文化素质及其能力测试的同时,不必等研究得十分清楚了再动手测试思想素质,而应当从现在起即渗透测试思想素质的内容。当前可以做得到的是通过提供国际、国内现实社会中的热点问题和现象、或近现代中国及世界历史中的重大事件,让考生根据已有的文化科学知识,发挥自己的想象,用自己的价值观、世界观来分析判断是非,这样做,实际是间接测试其思想素质的一种办法。关于这一点,过去我们已经这么做了,但是力度还不够。
那么,另一方面,如何理解更加注重能力测试并使其可以操作的问题也是很重要的。
一是从总体上来说,高考命题原则应变知识立意为能力立意,打破传统封闭的学科观念,在考查学科能力的同时,注意考查跨学科的综合能力。从操作层面上来说,遵循“又不拘泥于教学大纲”,并不意味着超纲命题,而是防止对大纲知识点的死记硬背以及对大纲知识点的简单再现,即提倡对大纲所规定知识的灵活运用和综合运用;在内容的选择上,增加应用性和能力型题目,让考生用所学的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来分析解决现实中的某些相对简单的问题。
二是对于单学科的能力测试,我们已在对教育目标分类学研究并进行多年实践的基础上,制定、出版了各科《考试说明》,对开考的各相关科目的知识和能力测试目标、要求作了比较科学的界定。但今后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要防止《考试说明》过于程式化、简单化的倾向,加大力度贯彻内容改革的基本原则要求,突出学科能力的测试要求。
三是“综合能力测试”。保送生综合能力测试的试点工作始于1998年,当时在上海、湖北、河北、黑龙江、四川五省(直辖市)进行。测试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在高中9门必修课中, 除去外语,该试卷含盖其它8门课程的内容。 考前对测试的基本知识和概念、基本技能、思维能力、科学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意识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和界定。考核的重点并不在于以往单一学科的“综合能力要求”,而在于学科之间的渗透、交叉与综合;强调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学以致用;强调人与自然、社会协调发展的现代意识。试卷、试题的特点是:不分文理科;除语文、数学单设部分试题外,其它学科综合设题;题型以非选择题为主。这么做下来,在考生无法有针对性应考的前提下,当年有2200多人顺利通过考试,各方面反响良好。1999年,此项测试扩大到全国2万多保送生,测试结果仍然很好。 当然命题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正在改进之中,2000年仍然这么做,并设置推荐保送的最低控制资格线,使其日臻成熟起来。但要注意到,这项测试的对象是占当年应考总人数不到0.6%的保送生,是一个优秀的小群体, 并不强调区分度,选拔功能也不强,这么设计是可行的,但若把这项测试搬到“3+X”的“X”之中,显然是不可能的。 但它毕竟实实在在地为“X”之中设置“综合科目考试”创造了可供借鉴的经验。
“综合科目考试”是以能力测试为主导,考查考生所学相关科目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这些基础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首先是学科内的综合,其次才是跨学科的综合,跨学科的综合试题的比重将随着普通高中教学改革的深入,逐步加大。各中学应按原定计划进行教学,没有必要也不可能设置针对该项考试的“综合课程”。教师的责任在于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完成好自己所承担的学科教学任务,在学科教学任务结束后,再着力引导学生把本学科的知识融会贯通,形成较为系统的学科知识体系,明确其主干内容,并引导学生结合社会实际问题,应用这些知识去分析、解释;而考生如何考好“综合科目考试”这张试卷,那是他根据自己所学相关科目的基本知识去灵活运用的问题,也是他能否克服死记硬背、在一定程度上发挥自己创造性思维能力的问题,是考生个人的行为;教学相长,二者是有机联系的,后者要发挥好,必须要靠平时学习过程中的积累才有可能。因此,对“综合科目考试”,老师要改变过去包办代替的办法,实际上也无法代替。这正是让学生得到生动活泼的主动发展所必须的,也是素质教育所倡导的重要方面。
至于“综合科目考试”在“X”中的两种不同类型, 如广东不分文理的综合(含政、史、地、理、化、生6门必修课)及山西、吉林、 江苏、浙江的文科综合(含政、史、地)理科综合(含理、化、生),其试卷设计的指导思想是一样的,但难度控制要根据它们在使用其考试分数录取的方式和作用而定。换言之,广东大综合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录取,则它的难度比照单科来说就要低一些,区分度要求较弱。其它四省则把考生的考试成绩计入总分录取,则其难度比照单科来说要相当且略低一些,并对区分度要求较为明显。
四是今年全国绝大多数省仍然以会考后的高考“3+2”模式来进行,并未参加“3+X”改革试点,对于这些省的命题原则是本着稳中求进、稳中求改的指导思想,逐步渗透“3+X”高考在内容改革方面的要求,1999年已经这么做了,社会各方面反映是好的。
总之,如果今年在高考改革中,较好地把握和贯彻上述内容改革的基本精神,会使新一轮高考改革稳步向前推进并对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产生良好导向。上面的一些说法,有许多是教育部文件中作了规定,但有些是自己结合工作实践的一些思考,这要经过试点的实践检验才能说是否正确。在《中国考试》这本自己的专业杂志上先谈谈这些思考,希望能得到关心考试改革的各方面人士的关心,更好地搞好该项考试的内容改革,这才是我们的共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