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朋友有了大事要请“公家”作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家论文,要请论文,农民论文,朋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所谓“公证”,简单说,就是请国家作证明的意思。在日常生活和经济交往中,经常会发生某些涉及权利义务关系的事情,如买卖房产、立遗嘱、继承财产、签订合同、收养子女等。为了减少纠纷,当事双方常常要请人加以证明,如果请“公家”作证,这种活动就叫公证。
国家公证机关对当事人所申请的公证事项,经过审查无误以后就会给予公证,并发给公证书,以确认它们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从而使它们具有无可置疑的证据效力。由公证机关发给的公证书,在法律上具有以下作用:①公证具有证据上的效力,也就是说有法律上的证明力;
②公证具有执行效力;③公证具有法律上的效力。有的法律行为必须经过公证才有法律效力。
因此,农民朋友们,当你有了一些重大事情时,要尽量去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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