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奥运会后我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改革趋势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会后论文,管理体制改革论文,趋势论文,奥运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154(2007)06—0007—04
北京成功地取得了2008年奥运会主办权,为跨入新世纪的中国提供了一次千载难逢、加速发展的历史性机遇,对我国的政治形象、经济效益、文教发展和科技进步将产生不可估量的积极影响。随之而来的是改革竞技体育管理体制,也成为我国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和谐体育的内在要求。北京奥运会后我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将产生重大变革,而且改革的步伐必然将会加速。同时也要看到,由于我国数十年体育文化的积淀,体育体制所进行改革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这个改革的过程必然是渐进的、长期的,必须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1 我国竞技体育体制改革的重要性
体制改革是为了解决体制中存在的各种弊端和僵化问题而采取的一种制度变迁方式,主要着眼于现存制度的弊端和缺陷而进行的带有表面特征的变革制度,是国家、政府自上而下发起的是对社会的具体制度如市场经济体制、企业和公司制度、教育制度等进行的变革制度改革,对各种具体制度的制度安排上所作的改革[1]。
体育体制是指国家组织管理体育的各种机构、各项制度和准则的总和。它包括体育的组织机构,各级体育行政机构、事业机构的责、权、利划分及处理其相互间关系的准则,以及体育管理制度。[2] 作为一种制度,它充分体现出其自身的功能,对承接物质与精神两类社会文明起到独到的功能作用。体育管理体制是一定历史时期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与体育发展内在规律相互作用的产物。一个国家的体育体制对该国体育运动的发展有着直接的、决定性的影响,同时,还可以反映出该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特点。自改革开放始,体制问题就成为长期困扰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的根本性因素,体制改革因而成为中国社会经济各领域攻坚战的主要目标。体育作为社会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受制于社会改革与发展的大环境,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政府与社会各界围绕体育事业所确立的政策或展开的讨论中,体育体制改革问题始终是理论与实践探索研究中的一条主线。
2 我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依据
2.1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和中国社会发展的远景目标
“十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国民经济保持较快发展速度,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明显成效,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为到2010年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奠定坚实的基础:改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迈出坚实性步伐,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就业渠道拓宽,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物质文化生活有较大改善;科技和教育加快发展,国民素质进一步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到2010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使人民生活更加富裕,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执政党和政府体制改革是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内在要求,党和政府体制改革对各个领域带来深刻的影响,必然激励和促进体育体制改革,对体育体制改革提出了必然要求。[3] 体育领域的体制改革在很大程度上受益于党和政府体制改革的影响,因此体育领域的体制改革应该成为党和政府体制建设和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管理体制改革是否与国家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相吻合、相适应,是衡量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合理性、科学性的主要标准。当国家的政治、经济体制发生变化时,体育管理体制也应该与之相协调、相适应。[4]“十五”计划纲要和2010年远景目标以及所带来的重大转变,都将从根本上决定着我国竞技体育体制的改革方向及模式。
2.2 《2001—2010年中国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提出的目标
21世纪我国经济将保持持续、快速、健康的增长态势。面对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国际体育变化,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国竞技体育的综合实力,提高国际竞争力,为社会主义中国争光,从战略角度研究21世纪中国竞技体育的发展问题,探讨我国竞技体育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探讨怎样更好的实现我国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推动体育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国家体育总局制定了《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提出2010年体育的奋斗目标和基本方针。其中,体育管理体制方面有:体育管理体制逐步完善。理顺各类体育组织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从中央到地方形成层次清楚、功能明确、科学有序的新体制。构建起面向大众的多元的体育服务系统和利于“奥运争光”的竞技体育体系。
2.3 国际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践
在今天,任何国家,任何民族的发展都不可能孤立的进行。发展是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背景下推进的,它不能不受当时所面临的国际环境和时代条件的制约和影响。虽然各国的国家体制,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所处地理环境、民族文化和风俗习惯存在很大差异,各国体育发展的具体表现形式亦不一样,但是这并不能阻止我们向国际体育管理体制学习和借鉴先进的经验,审视、透视出我国体育管理体制的运作方式、变革指向等。
国际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在改革过程中各方面的先进经验,使我国体育管理体制改革不必一切从零开始。借鉴先进发展经验,减少改革的成本,避免走弯路或少走弯路,以利于采取赶超的现代化发展战略,在较为有利的基础上,加快改革的进程,从而有可能跳过或缩短现代化改革所必须经历的某些阶段,直接或较快进入高级的改革和发展阶段。在我国体育的现代化进程中,以这种历时性的纬度,对我国体育管理体制改革进行宏观的文化审视,是我国体育现代化进程中民族性与时代性的共同要求。
2.4 现代体育服务需求的多样化、体育的商业化和职业化的时代呼唤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体育需求越来越呈现多样化的特点,政府必须吸纳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加入公共体育组织服务,同时为他们提供各种优惠条件,以保证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体育需求。体育的职业化与商业化的发展,使得现代体育管理的管理领域和管理方法都与以往不同,传统的政府体育行政机构已经难以有效地承担现有体育领域的管理事务,适当分权已在所难免。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体育功能的拓展影响着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内容的广度与深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谈到新时期体育事业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总体要求时指出,要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强化体育制度改革,努力推进体育体制改革和运行机制,转变增强体育发展的活力和后劲。经过20多年的改革,体育领域的制度改革已经形成了良好的态势,从有关领导的讲话和近年来发布的各种文件可以看出,制度改革已经在体育领域开始受到广泛重视,这为体育制度改革提供了先决条件。[5]
3 国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启示
体育管理体制与国家的政治体制、经济发展程度、文化传统及体育自身的性质和发展状况等因素有着密切的联系。由于体育的社会性、公益性,以及现代体育运动发展之初对政治介入的排斥,使得所有国际性、区域性的体育组织都是民间社团性质的组织。当前,虽然各国在社会制度、文化传统等各方面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各国的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也不尽相同,但依托社会、依靠体育社会团体管理体育,强调体育的社会自治是各国体育管理中一直遵循的原则。
以美、德、意、法等国为代表的“美欧模式”。此模式是以市场化为基础的社会运营和管理模式。尽管各国所采取的具体方式不尽相同,但多以俱乐部为基础,以等级联赛为杠杆,以社会化、商业化为支柱的自我协调管理形式,这也是一种相对均衡的发展模式。
如意大利的体育管理体制一直被西方国家公认是最有效率、最成功的。包括萨马兰奇在内的许多国际体育组织的领导人也非常推崇“意大利经验”。意大利体育体制的显著特点就是政府不直接参与具体的体育管理工作,而是把体育管理责任交给专业化的体育团体——意大利奥委会,由奥委会来协调和管理全国的体育工作。意大利奥委会由此确定了自己在意大利体育管理体系中的绝对领导地位。意大利奥委会管辖39个单项运动协会,39个单项协会的主席均是奥委会理事,奥委会主席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4年。意大利奥委会有6个职能部,分别是行政部、技术部、人事部、彩票部、体育促进部和国际部,有专职工作人员3300名,体育单项协会只负责高水平的竞技体育。所以国家奥委会在体育管理方面具有最大的权力,发挥的作用最大。[6]
以苏联、保加利亚、匈牙利等国为代表的东欧模式。此模式以“休克疗法”为特征,进行大刀阔斧的体育体制改革,以“休克”举国体育体制为代价,伴随着阵痛强行执行体育的市场化、商品化、社会化等改革方向。
以日本、韩国为代表的“东亚模式”。日、韩的竞技体育发展带有鲜明的后发展特征和东方文明特征。日、韩竞技体育的兴盛、衰弱和再度繁荣以及大众体育的蓬勃发展,由体育为政治服务转到为政治、经济、社会和满足人民大众基本的健身娱乐消遣等诸多需要和目标上来。它们在跳跃式发展和多元化发展方面,为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提供了许多新思路和国际参照系。
世界各国在推进竞技体育发展的过程中,既没有一个统一的既定战略,也没有统一的既定模式。我国既不能照抄照搬美、德的“西欧模式”,“东欧模式”也不适合我国的国情,东亚的“日、韩模式”对我国有一定的借鉴作用,但应避免其竞技体育的先盛后衰。分析和研究世界各国的体育管理体制,为建立适合我国特点的体育管理体制提供有益的借鉴,也为我国竞技体育管理创新指引方向。因此我们应结合我国的竞技体育发展状况,汲取其他模式的优点,建立健全我国竞技体育的管理体制。中国体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必将顺应当代国际体育的潮流,“从宏观的国家控制,到微观的行业管理,都必须尽快与国际接轨”。[7]
4 我国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发展走向
4.1 体育事业的社会化比重加大,形成政府与社会互补型的竞技体育管理制度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社会组织的逐渐健全,政府将有序地逐步退出微观管理的领域,政府与社会在体育制度改革的实践中将共同发挥作用,建立实体化协会经营管理体系。单项协会成为一个真正独立的实体,在市场中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由行政型向社会经营型转变。国家依据运动项目、行业体系,完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协会体系建设,使他们成为竞技体育项目管理的主体,并按照市场的规则运作。近几年来,我国颁布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我国体育体制改革的社团化趋向。
4.2 运动项目管理体制的改革进一步深化
全运会比赛项目减少,单项比赛制度会得到强化。随着全运会的规模缩小和单项比赛水平的提高,社会对全运会的关注程度以及对比赛结果的认可程度将发生变化,全运会对地方政府尤其是体育主管部门的负责人的压力将有所缓解,在适当时机取消全运会,将其选拔奥运会选手等部分职能由各种单项比赛替代,其它职能将由职业半职业和各种商业比赛取代。
允许部分有条件的高校作为单列代表团参加全运会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可能。高校办学自主权和完全学分制落在实处,大学生运动员完成学业和投入训练有了制度保障,参加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运动员将出自大学,国内相应的竞赛制度也得到适当调整。
4.3 竞技体育的法制化建设逐步完善,形成依法治体局面
随着体制的完善和法律方法在管理中作用的加强,采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相结合的综合管理方法,并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中国的体育体制将日趋合理。
目前,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个最主要特征是实现社会的法治即依法治国。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是:社会秩序主要表现为法律秩序,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和主要方面的社会关系均在法律规范的调整范围,法律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和最高的权威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制定和颁布了500多部体育行政法规、规章,占建国以来颁布体育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总数的95%以上。为了保证我国体育健康的协调发展,确保体育走向市场,依法治体已经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建立以《宪法》为指导,以《体育法》为龙头,以行政法规为骨干,以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为基础的体育法规体系,将成为我国体育发展的主要立法目标。通过立法对我国体育进行控制、监督与调节的必要性和急迫性已经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这也极大地推进了体育的法治化进程。
4.4 体育与市场经济结合,形成体育休闲娱乐市场
体育与市场经济结合,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建成实体并推向市场,政府的职能逐步改变,我国的休闲娱乐市场形成。体育职业化的前提条件是社会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市场经济价格规律在竞技体育内部广泛地得到运用。竞技体育项目本身已发展到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多年来由于我国足球连连失利,在足球界率先开始了体育职业化改革的尝试。对我国足球现行体制和实际水平的调查分析,肯定了在我国向实行职业化足球过渡是可行的、紧迫的。社会调查表明,从整体上来说,社会群体对实施体育职业化持支持态度。
4.5 建立运动训练、竞赛的投资效益评价体系
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国家在运动训练与竞赛领域给予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建立运动训练与竞赛的监测、评价体制。在运动训练方面,从各参与要素入手,制定运动训练主体资格制度,开办运动训练准入标准,体育人力资源开发、利用、转让制度,完善体育人才流动制度、体育中介组织经营规范等。在运动竞赛方面,科学制定体育社团等举办运动竞赛的资格条件、融资、招标政策、体育赞助、体育广告、体育彩票发行等的管理制度、国际性大型竞赛的奖励制度等。
4.6 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体育管理体制
“实现发展的动力实际上存在于文化之中,存在于个人或集体的需要和愿望之中。对发展战略及其实施方式的选择本身,作为这些选择的价值体系和由此产生的生产和消费方式,从本质上将完全属于文化的范畴”。[8] 我国体育发展的内部力量源泉来自于人民群众对体育的广泛参与,来源于中国文化自身。作为发展的基础和目的,中国文化将赋予我国体育未来发展道路选择的风格。走适合我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体育,将是我国在道路选择上始终并长期坚持的方向。我国竞技体育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一种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这种体制应该符合竞技体育自身发展的规律,因而能最大限度地促进我国竞技水平的提高;同时,这种体制还须符合经济、文化活动的规律,从而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竞技体育的社会功能,推动经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我国体育竞赛管理体制的改革,仍要继续发挥传统的举国体制的优越性,把国家办与社会办有机的结合起来,由完全的“举国体制”,转变为“政府主导,社会自治,市场自主”的新的政府主导型“举国体制”。
收稿日期:2007—07—10
基金项目:200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批准号:06BTY002)
标签:体育管理论文; 竞技体育论文; 2008年北京奥运会论文; 社会改革论文; 社会管理论文; 体育功能论文; 社会体制论文; 经济论文; 时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