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现实主义与新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本体论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本体论论文,自由主义论文,国际关系论文,现实主义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4527(2008)04-0132-04
本体论要求对“知识的本质是什么”或“现实的本质是什么”这一问题做出回答。它在形式上表现为研究者或理论学派的核心概念或基本范畴,在内容上则表现为以概念、范畴或理论模型等形式加以概括的对研究对象本质的认识,这一本质是隐藏在现象之内的、客观的、不以主体意志为转移的自在之物,需要通过特定的认识论途径和方法论手段才能加以探究到。本体论就是这些概念、模型所折射出的认识主体的世界观、宇宙观或哲学态度的浓缩表现。①具体到国际关系理论,谈到本体论,所要回答的问题是:国际关系是否是客观存在的?如果是,这种客观存在是什么?任何国际关系理论,都有其预先的本体论设定,尽管有时理论创立者并没有意识到。本体论对于我们怎样和应该怎样思考国际政治生活至关重要,但目前国际关系学界对这个问题没有足够的自我认识。②正因如此,从本体论视角对新现实主义与新自由主义进行剖析,有助于深层次地认识和理解这两大国际关系理论流派,从而深入把握新—新争论的实质。
一、权力本体Vs制度本体?
新现实主义认为,权力仍然是解释国际政治现象的关键要素,是决定国家行为的核心变量,要安全,就必须获得权力。对于国家来说,权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在别国使用武力时,权力可以用来维持本国的独立;第二,权力越大行动范围更广阔,同时使行动后果难以确定;第三,强国较之于弱国享有更大的安全余地,并对于选择何种博弈以及如何进行这种博弈具有更大的发言权;第四,巨大的权力使其拥有者在系统中获得重大利益,并因此使其拥有采取行动的能力。③新现实主义着眼于国际体系,认为国际体系的结构决定着国际体系成员之间的政治关系。根据沃尔兹的理论,结构根据系统的排序原则来界定,它还被定义为单元间的能力分配,以及单元能力对比差异的程度,国家根据权力大小而占据不同的位置。④而国际体系的改变则取决于行为体之间实力分配关系的变化,因为实力是行为体的属性,行为体之间的实力分配决定了体系结构的根本特征。为了结构分析的需要,对于国家这个被选定的单元,沃尔兹做了一个规定,那就是:对不同国家的衡量,唯一的标准就是力量(power)。⑤新现实主义理论中的“结构”是由权力决定的,权力是国际政治中带有本质属性的东西。国际政治的基本性质是独立的行为体在无政府状态下不断追求权力和财富的斗争。⑥因此,新现实主义理论是用权力来理解国际政治,以权力为本体来建构其理论的。
在与新现实主义者的交锋中,新自由主义者借助理性选择理论和制度经济学等有关理论,将国际制度作为独立的解释变量,同样从体系层次构筑起其国际制度理论框架,奠定了新自由主义的基础。因此,新自由主义常常被称为“新制度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认为,国际体系的重要特征除了结构,还包括进程。进程是指国际体系中单元间的互动方式与互动类型,影响国际进程的两个体系因素是体系结构和国际制度。由于体系结构变化非常缓慢,因此可以假定其为常数,即假定体系结构不变,在这种情况下,国际制度就成为国际体系的最主要特征。在没有中央权威的国际社会,国际关系的结构与进程是通过国际制度体现出来的,国际社会的权威不是集中在个别国家手中,而是“越来越转移到国际制度手中”。⑦在新自由主义理论中,国际制度是影响国家行为最关键的变量,两者之间是因果关系,即国际制度决定国家行为。也即是说,在体系结构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国家仍会表现出不同的行为取向和采取不同的行动,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国际体系的制度化程度。国际制度在新自由主义理论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新自由主义的制度本体由此而清晰地显现出来。
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政治现象,新现实主义与新自由主义各自以权力和制度两个不同的变量对其进行解释,这是因为各自理论的本体设定的差异。由此,两者对国际关系实质产生了不同的看法:新现实主义认为国际关系的实质是冲突,国家间不断为权力展开斗争;新自由主义认为国际关系的实质是合作,国家以及非国家行为体通过国际制度建立秩序而不断努力。
尽管在解释层面,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本体出现分歧,但这种分歧却没有“权力”和“制度”这两个概念的区别那么大。因为“在国际政治中,法律和制度都要受到权力斗争的制约和支配。”⑧新自由主义者也承认,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国家权力的反应。制度的概念以利益为基础,利益决定制度,权势的分布状况决定利益。换言之,一国的政策选择可以通过其在国际体系中的权势大小进行解释。国家之间的权势分布状况,决定了国家间互动的环境和国家政策的优先次序,从而决定了国际制度形成的动因和预期。⑨因此,对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理论而言,权力、制度与国际政治三者之间的关系是:权力与制度分别对国际政治产生决定性影响,但权力对制度仍然存在潜在的重要作用。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新自由主义的制度本体与新现实主义的权力本体被联系到了一起,两者不是完全对立的关系,而是具有内在的可通约性。
二、无政府状态:分歧与同一
从释义学角度来讲,无政府状态一词有两层含义:缺少政府和控制、无秩序和混乱。但是,在西方国际关系理论中它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概念,不同学派对于什么是无政府状态以及如何理解无政府状态等问题上,都有各自不同的见解,新现实主义与新自由主义流派也不例外。两者关于无政府状态的一些认知分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无政府状态与世界秩序。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理论家都认为国际体系在某种程度上处于无政府状态,无政府状态意味着在世界政治中缺少共同的政府,国际政治处于一种分权的、不受领导的、相互适应的状态。然而,新现实主义更加强调无政府状态中的秩序,无政府状态仍然具有有序的特征。米尔纳在对国际关系理论中的无政府假设进行分析时,就曾把新现实主义发现世界政治的有序作为其主要的成就⑩。新自由主义则承认无政府状态存在大量的弱化无政府状态的国际组织,由于存在合作性的国际安排,无政府状态并不意味着持续的混乱。(11)
(二)无政府状态与国家行为。新现实主义比新自由主义更强调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状态对国家行为有着强大的制约作用。新现实主义者认为,无政府状态是塑造国家和行动的主要动力,在无政府状态下,由于不存在阻止战争的力量,国家出于对权力与安全的追求,更倾向于冲突与竞争。而根据新自由主义的观点,无政府状态中的国家及其他行为体由于缺少机构制定和强制执行规则,导致了国际关系中的欺诈和受骗普遍盛行,正因如此,国家更可能希望合作,也即是说,无政府状态造就了各个国家进行合作的行为动机。
(三)无政府状态与国家目标。新现实主义认为,在一个无政府状态的自助的国际环境中,为了生存,各国对于相对实力的损失非常敏感,相对收益是国家考虑的主要问题,并以此来获取更大的权力和更多的财富,从而保证国家的安全。无政府状态下国际冲突随时都有可能爆发,因此,安全是国家首先目标。新自由主义在承认无政府逻辑下国家以追求自身利益为目的,但强调国家可以将绝对收益作为基本考虑,国家在促进本国福利时不会担心他国取得的进展。(12)或者说,有利可图才是国家的目标,而不管他者所获得收益的份额,国家更注重本国的经济福利。
(四)无政府状态与国际合作。新现实主义强调无政府状态限制国际合作,由于没有中央权威强制实施规则,国际无政府状态使合作极为困难。无政府状态决定了国家是利己的(self—regarding)而不是利他的(other—regarding)(13),因此国家在总体上倾向于不合作,国际合作的前景十分有限,从而对国际合作持悲观主义的立场。新自由主义者并不否认无政府状态对国家合作意愿存在一定的限制,无政府状态的不变特征仍然允许存在多种多样的国家交往模式(14),国家仍然可以联合在一起,国家之间的合作是可能的,特别是存在国际制度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因此,他们对合作持较为乐观的态度。
(五)无政府状态与国际制度。新现实主义承认国际关系中的确存在一些制度性安排,但由于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状态,国际机制与制度的作用无法有效发挥,因此国际制度不能从根本上缓解无政府状态对国际关系的限制性影响。新自由主义认为国际社会中不仅大量存在制约国际关系的制度和规范,而且其作用不断增强。政府通过创制或接受某些活动的程序、原则或制度来调节和控制跨国关系、国家间关系。(15)国际制度的作用在于提供信息、降低交易成本和减少不确定性,从而减弱无政府状态的负面影响。
概括起来,新现实主义与新自由主义对国际体系无政府状态的理解如下表所示。
尽管新现实主义与新自由主义对无政府状态的性质、作用、意义、结果等方面都有各自不同的描述,但从国际关系现实层面的假定来看,新现实主义与新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都接受了国际社会处于无政府状态这一核心假定,在理论建构中,将无政府状态设为既定的或给定的(given)的事实,独立于主观观念而存在。作为国际关系理论的主要流派,两者都承认国际关系是独立于行为体之外的客观事实,具有客观独立性,认为国际关系是对既定的无政府状态的一种反应,都以无政府状态作为其理论研究的起点,各种对无政府状态理解的分歧在此得到了根本统一。也即是说,从国际关系的现实层面来看,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在这一点上达成了共识,都把无政府状态看成国际关系的本原,作为其理论的基石。
三、共同的归宿:物质主义
在哲学领域,对于世界的本原究竟是物质还是意识,在现实中哪一个占有更基础性的地位、起到更重要的作用,一直是争论不休的话题。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本体论上升到一般哲学层面,表现为物质主义与理念主义的对立,但这种对立的内涵并没有哲学上所涵盖得那么宽泛,分歧主要集中在物质与观念哪个作用更大,是承认物质和精神共存的前提下的相对作用,前者重物质轻观念,后者则重观念轻物质。
新现实主义与新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将国际关系视为客观存在,设定国际关系的本原是物质,不愿意承认观念的作用与影响,强调物质在国际关系中的决定性作用,认为国际关系是物质有形的关系,观念只是物质的从属,物质力量才是国际关系发展演进的本质推动力量,对国际社会具有现实的作用。虽然两派学者都没有称自己为“物质主义者”,但是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通常把权力和利益,有时甚至把国际制度,当作“物质”因素。(16)在实际上,两学派都奉行物质主义,坚持物质本体论。
新现实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起点是权力和国家利益,权力的唯一来源是物质资源,并最终理解为军事力量,利益则是对权力、安全以及财富的追求。其最基本的概念——国际体系结构——指的是国家物质力量的在国际体系中的分配状态,主要以军事力量定义的国家权力和以物质收益为主的国家利益也反映出单纯物质主义的浓厚色彩。新自由制度主义的制度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是非物质的,但其作用取决于制度能够提供的物质回报,物质性权力和利益仍然是国家行为的主要动因。(17)在新现实主义者看来,观念不能起任何实质性的作用,国际关系只受到物质性力量的支配。在国际上,国家为了自我保护和寻求优势而使用武力,国家关系仅仅是实力关系。(18)与新现实主义理论的物质观稍有不同的是,新自由主义那里偶尔会论及观念上或理念上的东西,甚至将观念与权力、利益并列起来,承认观念的独立性,并在国际政治中发挥一定的作用,但这种作用也是十分有限的,只是作为物质权力和利益因素出现解释困境时的干预因子。另外,新自由制度主义理论中的“国际制度”虽然在表面上具有非物质性的特征,但通过分析不难发现,制度的产生是行为体在物质层面相互作用的结果,甚至制度本身就具有物质属性。
因此,新现实主义与新自由主义都秉承物质主义的观念,在国际关系的分析上,以物质性力量为基础进行研究。它们承认存在客观的物质世界,并赋予国家行为客观的动力,强调诸如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状态对国家行为产生客观的限制,但两者都忽视了国际关系中的观念力量,没有将它与物质力量结合起来,都是西方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传统的延续。总体上看,新现实主义与新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本体论在哲学层面上最终趋于统一,都以西方哲学为基础,都是物质主义的,恪守物质本体。
四、结语
关于新现实主义与新自由主义本体论三个层面的解析在逻辑上是一致的,是同一个问题不同角度的剖析。在解释层面,两者分别将权力与制度推到各自理论的核心位置,将其作为解释各种国际关系现象的最终归宿;在现实层面,都承认国际关系在本质上处于无政府状态,尽管对无政府状态的表述各有侧重,但相同趋势已经开始十分明显;上升到一般的哲学层面,新现实主义与新自由主义的本体论则达成一致,都坚持物质主义本体观。由此可见,新现实主义与新自由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的争论已经失去了论战所应具备的不可通约的对立性,在本体论领域亦是如此。
注释:
①胡宗山.《国际关系理论方法论研究》[M].世界知识出版社,2007年第38页。
②(16)[美]亚历山大·温特.《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44、110页。
③④(18)Kenneth N.Waltz.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Reading,MA:Addison Wesley,1979,pp.194—195,97,112.
⑤王逸舟.《西方国际政治学:历史与理论》[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54页。
⑥Robert Gilpin.War and Change in World Politics.Cambridge and 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1,p.7.
⑦[美]玛沙·芬尼莫尔.《国际社会中的国家利益》[M].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33页。
⑧Martin Wight.Power Politics.New York:Holmes & Meier,1978,p.102.
⑨(11)Arthur A.Stein."Coordination and Collaboration:Regimes in an Anarchic World".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pring 1982,Vol.36,No.2,pp.299—324.
⑩Helen V.Milner."The Assumption of Anarchy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A Critique".Review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January 1991,Vol.17,No.1,pp.70—71.
(12) Robert O.Keohane."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Can Interdependence Work?" Foreign Policy,spring 1998,No.110,p.88.
(13) Jonathan Mercer."Anarchy and Identity".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pring 1995,Vol.49,No.2,pp.229—252.
(14) Cameron G.Thies."Are Two Theories Better than One? A Constructivist Model of the Neorealist-Neoliberal Debate".International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2004,Vol.25,No.2,p.162.
(15)[美]罗伯特·基欧汉,约瑟夫·奈《权力与相互依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6页。
(17)秦亚青《国际政治的社会建构—温特及其建构主义国际政治理论》,载于《美欧季刊》2001年第2期。
标签:新现实主义论文; 国际关系论文; 国际政治论文; 新自由主义论文; 本体论论文; 制度理论论文; 无政府状态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