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德育转型的目标指向与价值基点:养成公民德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德性论文,基点论文,德育论文,公民论文,目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968(2008)12-0020-04
德育目标是学校德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通过德育过程,使学生在思想道德品质方面所达到的标准或规格。高校的德育目标是高校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和高校的智育、体育等目标一起,构成了社会主义大学的总教育目标,决定着高校德育的内容、方法和形式等,对整个德育过程起着指导、调节、控制的作用。本文认为,高校德育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中最根本的问题是其终极目标问题,它由一系列子目标组成。笔者认为,养成公民意识、提升公民责任意识及能力等公民德性应成为21世纪高校德育的基本目标取向与价值基点。
一、公民德性养成的内涵
德性本意是指事物的特长、用处和功能。人的德性就是人在与外部自然、他人、社会以及自我发生关系时的态度表现,是一种使人成为善良,并获得其优秀成果的品质。无论是理智品质还是伦理品质,实际都指向于主体活动的素养和能力。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不少学者认为德性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古希腊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对德性的解释是广义的,他认为“智慧和谅解以及明智都是理智德性,而慷慨、勇敢与谦恭则是伦理德性”。孔子对德性的界定亦接近于广义,他把德性称为“明德”。所谓“明明德”就是要通过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等八个方面的努力使德性彰显出来。可以看出,这里的“明德”既包括理智德性,也包括伦理德性。中国道家思想大师老子则持狭义的德性观,他认为德性应是一种伦理德性,他最看重的三种德性“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都属于伦理范畴。他不仅不把理智看作德性,反而将其视为祸根,他认为“智慧出,有大伪”①,“绝圣弃智,民利百倍”②,“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③。本文所讨论的德性概念是狭义上的,取伦理德性之意蕴。
那么,狭义上的公民德性如何界定呢?公民德性,顾名思义,是公民在处理与外部自然、他人、社会以及自我关系时的态度表现,是一种使公民称得上是公民的品质和能力。公民德性养成重在实践,任何通过外在手段提升公民德性的教育策略与措施都需要行为主体发挥主体性,加强自身的努力和实践。一般而言,公民德性概念往往包含以下要素:
第一,德性意识或修养力。即公民依据一定社会的规范和要求有目的地通过改造主观世界,提升自我、彰显善德,同时能获得优秀成果的品质和能力。不论是广义还是狭义的解释,德性范畴往往被具体化为主体凭借自己的卓越品行在特定人群中获得优秀成果的特有素质和能力。德性养成过程首先是一种认识过程和改造主观世界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主体自身首先要认识“道”,对既定的行为规范、善恶标准进行了解和领悟,同时以既定的行为规范、善恶标准为准绳进行自我反省与磨炼,以达到既定行为规范、善恶标准要求的思想道德境界,形成一定的思想道德观念、情感、意志、信念、理想等。现实生活中,由于受主体所处的社会环境、道德氛围、教育程度、认识能力、政治立场等影响,公民的德性意识和修养力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第二,实践力或影响力。德性意识或修养力,是公民把自身“修得”的“道”付诸实际行动,并以其高尚的道德品质、崇高的人格、美和善的道德行为吸引、感召、影响社会其他成员的一种能力。德性修养必须同时是一个“行”的过程,只有积极主动的行为实践才能使主体之德性意识得以外显,修养力得到检验。一个人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表现出来的高尚品质及崇高人格可引起人们对他的信任、赞誉、钦佩,最后从行动上进行学习和效仿,使其高尚的品德发扬光大,就可以说此人具有极高的德性能力或极强的德性影响力。
第三,创造力或创新力。这是公民对一个社会占主导地位的德性规则、行为规范的改造、突破和创新的能力。德性是一个历史发展的范畴。公民根据时代要求进行德性观念革新与创新,既是提升公民德性意识的表现,也是增强公民德性实践力和影响力的体现。
综上所言,公民德性是一个集培养德性意识、锻炼德性能力和培养德性创新精神于一体的关系范畴。它既体现为公民尊重国家法律和政府行政并与政府合作的精神态度,也体现为公民自觉关怀与维护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环境、公共资源、公共财物等公共利益的态度与情怀;最终体现为公民在公共生活中理解、尊重、包容他人并与他人平等相处、合作共事的精神气度和行为取向。
二、养成公民德性何以成为高校德育转型的根本目标指向
现代化的过程是公民社会日益成熟的过程,高校现代德育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理应更加注重培养大学生的公民意识和德性。考量公民德性的一个重要标准,是看主体能否对他人尊重,以致达到互敬互爱、互帮互学,人人遵纪守法,共同创造和谐社会的目标。这与高校要培养爱自己、关心他人、能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人的德育目标是高度一致的。正是在此意义上,本文认为,高校德育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过程中,必须以养成公民德性为基本目标指向。
1.养成公民德性是高校德育“育人为本”目标指向与本质功能一致性的反映。高校不只是知识的殿堂,还应是人才培养的高地。高校培养人、塑造人的职责与使命决定了现代德育的核心是“育人”,教必以“育人”为本。“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是各个高校不断探索的重大课题,做好高校德育工作是完成这一重大课题的坚实基础和必由之路。200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首先在总则中增写了“高等学校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要求。新《规定》明确强调高等教育的核心和根本任务是培养人,不管时代如何变迁、社会如何发展,也不管高等学校的职能如何扩展,“教书育人”始终是高等学校最基本、最重要的职能,任何时候高等学校都要始终坚持“育人”为本。“育人”为本首先是指我们所培养的高层次人才要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要有基本的公民意识,具备起码的公民德性。这里的“育人”是“广义”的,即特指“教书育人”,既包括对学生有计划、有目的实施的提升智育、体育或美育素质的育人过程,也包括教育和引导学生“怎样做人”和“做什么样的人”的育人过程。高校德育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教会学生怎样做人,学会了做人和做事,才能成长成才。不难看出,高校德育在高校诸育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德、智、体、美诸育中,德育最重要,只有抓好了德育,其他诸育才会得到长足发展。高校教育这盘棋,最关键的一步就是要做好德育工作,在各项教育中坚持德育为先,就是要把德育放在首位、置于重心,紧紧抓住高校德育这一高校教育工作的牛鼻子,去促进大学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可靠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摆在各个高校面前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之一。
也要看到,高校环境是社会环境的一部分,高校风气也要受社会风气的影响,高校德育是公民社会公共文明建设的延伸,把养成公民德性作为高校德育转型的基本目标指向与价值基点与公民社会提升公民德性在实际内容上同质同构,存在着目标指向的一致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高校培养时代需要的德才兼备的人才就是塑造了具有相当素质的合格公民。高校育人目标的合理性与科学性是适应时代需求双向作用的必然选择,同时也会大大推进公民社会建设的进程,提升公民德性的目标层次。
2.养成公民德性是培育大学生成为“有特殊社会使命”的公民的对象属性的必然要求。大学生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目前我国2000多万大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涉及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但是,大学生不一定都是高素质人才,社会及社会上普通公民的不良习气在高校大学生身上有可能会有程度不同的反映。尤其在当今社会,面对多元化的价值观、人生观以及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层出不穷的新问题,如何引导当代大学生进行科学认识,形成积极、正确的价值观是高校不断探索的重大课题,也是高校育人目标必须回应的时代挑战。如何做好高校德育工作尤其是如何做好培育大学生成为“有特殊社会使命”的素质全面发展的公民则是回应这一时代挑战的关键。为此,将养成和提升公民德性作为高校德育转型过程乃至高等教育改革过程中德育的基本目标取向则是衡量这一挑战能否顺利实现的价值基点。正如马克思所说,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对立统一物,而要实现矛盾的转换,就要寻找突破口,而这个突破口往往就是在“两点论”认识清楚的基础之上的“重点论”。在全社会推进公民社会和公共文明建设并力求取得有效成果的关键就在于培养和提升公民意识。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高地以及培育大学生成为“有特殊社会使命”的公民的对象属性,决定了高校德育转型期的基本目标取向,即现代高校德育培育“以人为本”的健全人格与提升公民德性所指向的健康的社会风尚正是高校现代德育所指向的大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
3.养成公民德性是高校破解传统德育目标局限性、创新现代德育目标的现实需要。养成公民德性是构建公民社会长远目标的基础,它实际上早已内蕴于高校育人目标之中。事实上,我国高校的育人目标曾经过历史的不断检验,并不断丰富着蕴含时代意义的现实内容。从计划经济时代强调“专业对口”的“又红又专”目标到新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四有新人”基础上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目标,由强调技术、专长到“以人为本”的全面型、应用性、综合性人才培养观,反映出高等教育要适应社会需要的本质功能及基本目标取向。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高等教育的育人目标是回应社会对人才素质要求的综合性反映。因此,在尊重个性发展的同时,高校在育人过程中面临着种种时代和社会的挑战,其育人目标不仅仅是培养某方面合格的专业人才,还要强化人才的道德情操,要充分发挥高校德育的能动作用,形成良好的有利于人才发展的社会环境和德育目标指向。但是,传统德育在目标取向上往往把公民教育与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混淆,因此也提出了一些不切合大学生实际的培养要求。譬如,传统高校德育目标存在着重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教育,轻市场经济基本道德规范的培养;重中国特色、个性发展氛围的渲染,轻人类普遍价值观念的熏陶等现象。而且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不分教育对象思想境界、人生观念、道德意识存在的差异性,也不考虑教育对象的接受能力,实行统一灌输的教育方法,致使今天我们所感受到的高校德育实效性状况仍不能尽如人意。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这表明了我党对公民意识教育的高度重视。由于公民是一种法律身份,而法律具有普遍性,这使得公民意识具有一种超越于特定意识形态之上的普适价值。为此,作为面向大学生的新时期高校德育,在目标基点上必然首先是普遍取向的、低调务实的、可以推广的基本道德或底线道德,而不可能是理想化的、个人化的或不可能普遍推广的高端德性。正如可以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作为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去要求,却不能把“无私奉献”“先人后己”作为基本道德规范强制性向公民推行一样。
三、高校德育如何促进大学生养成和提升公民德性
一个人德性品质的获得需要两个条件:一是生活实践,二是教化培育。这表明,任何德性只有通过主体的不断实践和自觉感悟才能形成,教化培育和生活实践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一)遵循德性养成规律,区分公民德性养成的层次性和阶段性
德育即育“德”,德即德性或品德。德性或品德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式,有其自身的运行规律,并以潜移默化的特殊方式影响和推动社会的前进与发展。实践证明,高校德育必须力求贴近学生的生活、思想、心理等实际,区分公民德性养成的层次性和阶段性。高校德育只有强化针对性,切实解决大学生成长道路上遭遇的理论问题、实际问题,才可能受到学生的欢迎,才能收获德育的实效,也才能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学生走上健康向上的人生之路。具体来说,应坚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1.要做到两个特别注意。一是要特别注意依据教育方针规定的方向和目标要求,依据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征确定具体可操作的阶段性培养目标;同时结合校内外生活、学生实际,要求大学生从身边事、日常事、小事做起,引导大学生致力于基础文明和基本德性养成。切忌忽视他们的实际年龄和实际心理承受能力,提出过高的德育目标和要求,导致教育的无的放矢等弊端。二是要特别注意“贴近学生”而不是“迎合学生”,要把两者区别开来。“贴近学生”的目的是以先进的思想观念和时代精神来引领学生,最终促使学生形成远大的人生理想和高雅的审美情趣,养成优良的学习规范和社会规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要做到两个针对。一是要针对学生思想状况、认知水平、不同的教育内容和学生所处的教育阶段的特点,对学生因时施教、因人施教、因材施教。二是要针对青年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育人环境和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积极开展以校园文化建设为核心的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寓教于乐,使学生的思想感情在自觉参与中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
3.要教育引导学生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学校应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要通过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寝室、文明学子评比等活动,以可亲、可信、可敬、可学的榜样力量激励学生见贤思齐,引导他们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良好的道德情操和符合道德规范的文明行为。另一方面,要按照高校的各项规定严格管理,对学生班级实行综合量化考核,对少数道德失范、多次违纪屡教不改的学生,辅之以纪律措施,以特殊的教育方式帮助他们告别过去,重新鼓起生活的风帆。
4.要以就业为导向,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职业理想和创业精神教育。要引导学生从职业、就业的角度了解社会、了解自己;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创业观;引导其积极投身于社会实践,拓展视野,增长才干和积累经验,不断适应社会的需求。
(二)坚持全员育人,提高教师素养
高校最根本的任务就是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人才,履行这一重要职责的关键是教师。教师的品德修养和知识学问对大学生成人成才具有深刻深远的影响。为此,必须首先提高广大教师的德性素养。
第一,要充分调动每一个教职工的积极性,把育人有机地融入高校各部门、岗位、个体的日常工作中,构建学校教学、管理、服务各个环节都参与德育的工作网络。相对于“教书育人”,高校还应提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三育人”的总体思路:即强调每一个教职工无论担负什么工作,都应有“育人”意识,各部门、各岗位应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共同围绕育人开展工作。就教师而言,当一个人接受了教师这一光荣的职业定位,他就应该接受超越普通公民去寻求符合教师角色的更高的德性素养的责任诉求。这无论是对于专门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还是大多数专业教师来说都是相同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政工干部是德育工作的重要力量,但是应该承认,高校德育工作不仅仅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政工干部、院系副书记、班主任的事,也应成为学校全体教师、干部自觉从事的各项工作的一部分。因为人类和民族的发展离不开思想政治,德育工作者也好,专业教师也好,都应以同样的情怀去践履高尚的责任。
第二,要认真贯彻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注重提升广大教师的德性修养。作为教育的主体,教师的一言一行都将对学生产生重大影响。一般而言,一名合格的教师,除了要有广博的文化素养、精通所教学科的知识和技能、懂得教育教学规律之外,还应该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学识学风上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人师表。不仅向学生传授知识,也要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健全的人格、良好的心理素质。为此,教师应时时提醒自己注意自己的特殊身份,增强自律意识,严于律己,自尊、自重、自爱,为学生提供积极正面的教育影响。学校各级领导及各职能部门也要重视师德建设,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和文化活动,加强教师的师德修养,使教师具有明确的政治方向,正确的思想方法和高尚的品德境界,无私的奉献精神和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最终能够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培养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而奉献终身。
(三)发挥学生主体性,加强实践与锻炼
主体性是人的个性的本质特征之一,是作为主体的人在长期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的自觉能动性。现代德育理论主张“双主体论”,即教师是教育的主体,学生是受教育和自我教育的主体。“双主体论”一方面要求教师和学生应当相互尊重对方的主体地位,克服传统德育把学生作为“臣民”教育的局限;另一方面要求高校德育工作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内因决定外因,学生的主体性调动不起来,外因的作用将无从发挥。因此,高校在德育目标的确定上,应把社会的普遍要求和学生的个体需要辩证地统一起来,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1.要教育学生积极悟德、养德,注重提升德性意识和修养力。教育的最终目的不是传授已有的东西,而是将生命感、价值感唤醒,使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生存和发展。德国著名哲学家康德曾指出:“无论人的行为是对自己的或是对其他有理性者的,在他的一切行为上,总要把人认为是目的。”④ 这表明,道德的本质不是他律,而是自律。道德是发自个人良心的、自觉自愿的,正如马克思指出的:“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道德归根到底要实现主体意识的道德自觉,没有道德主体的‘自我立法’,道德调控的功能难以发挥出来。”⑤ 人的思想品质的提升就其本质而言,是一个“内化”的过程,是一个不断觉悟和自觉养成的过程,而非一个外在灌输的过程。这是因为,任何强制性的外在东西,都难以培养起真正的道德人格,都会在道德人格生成的知、情、意、行诸环节上发生阻隔。当然,德性培养也必然要经历一个教化的过程,但外在的教化最终要变成主体内在的自我教化,也就是说,要通过外在教育引向自我精神的建构,从而提升个体德性和修养力。
2.要敦促学生积极行德,注重增强德性实践力。按照马克思的实践理论,任何德性都不可能是先验固有的,而是在人的感性活动的基础上对自身的把握。它是人对自身自然状态的改造结果。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一方面,能让学生在亲身实践、感知、体会中,增长知识,陶冶情操,培养能力;另一方面,能促进学生将点点滴滴的道德认知内化为自身的品行。社会实践表明,主体德性的提升需要经常表达和交流,需要有机会和他人分享知识经验,这既是一个应用知识的过程,也是和他人发生人际关系的过程。正是在不断的联系和培养过程中,主体才能发展智力、培养德性、创新精神。
3.要鼓励学生大力扬德,注重扩大德性影响力和辐射力。大学生是国家的栋梁、社会的精英,应该成为社会公德的楷模、社会普通公民的榜样,更应该在社会上弘扬本民族的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17世纪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曾说:“凡是在知识上有进展而道德上没有进展的人,那便不是进步而是退步。”⑥ 学生在学校中的成长既是知识的增加,也表现为精神的生长、德性的提升以及德性影响力和辐射力的彰显。从此意义上说,发展人格、陶冶情操、养成公民德性、提升职业道德素养、建立健全人际关系等,都是实现高校德育终极目标的具体内容。值得注意的是,获得以上各类品质和能力只是高等教育的手段和过程,是高校培养21世纪所需要的合格人才的基本目标取向与价值基点,和谐美好的人生和人类社会才是教育的终极关怀。
注释:
①②③ 《老子》第十八、十九、八十一章。
④ 转引自罗国杰编:《人道主义思想论库》,北京:华夏出版社1993年版,第449页。
⑤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5页。
⑥ [捷]夸美纽斯:《大教学论》,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57年版,第5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