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生产”理论与审美价值的创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理论论文,价值论文,艺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72X(2002)03-0016-04
马克思关于“艺术生产”的论述最早见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在该文中论述了人是生产的动物之后指出,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种特殊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又进一步提出了“精神生产”、“科学劳动”等概念,并在“关于意识的生产”一节中,专门讨论了“物质劳动”与“精神劳动”的关系。以后,马克思、恩格斯又在《共产党宣言》中具体以文学为例,再次论述了精神生产与物质生产的关系,认为物质生产中世界市场的形成,精神生产也就成了世界性的,“于是由许多种民族的和地方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的文学。”[1](p276)而在后来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和《资本论》中,更是比较集中地研究了资本主义社会的艺术生产问题。可见马克思、恩格斯不断地丰富和深化着“艺术生产”理论。[2](p454)
从“艺术生产”的视角来研究艺术活动,有其自身特有的意义和价值。然而,以往对“艺术生产”理论的研究大多集中在运用该理论来阐释艺术的本质或是用于对艺术进行生产论式的考察。比如,朱光潜就曾把文艺归结为一种实践活动,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本雅明则深入探讨了技术手段与艺术发展的关系。这两方面的研究不仅是对马克思、恩格斯“艺术生产”理论的重要补充和创新,其中还存在着对艺术生产的机械性理解,这与以往的美学研究主要是本体论的研究有关。而当我们以价值论的视野去研究“艺术生产”理论时,它却向我们展现出了生机与活力。
一、“艺术生产”理论——研究审美价值创造的理论基石
艺术和生产本是分属美学和经济学的研究范畴,但马克思、恩格斯却将两者结合起来,提出“艺术生产”的概念并在其著作中加以延续和发展,这是与马克思、恩格斯的哲学思想相一致的,是马克思、恩格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考察艺术生产活动所总结出的科学的结论。
联系马克思在其著作中曾提出“劳动创造了美”、“按照美的规律建造”等重要美学思想,从中我们不难看出,马克思、恩格斯坚持从物质实践出发研究社会问题的立场,认为在生产劳动中孕育了“美”。因此,我们必须先考察劳动与美的内在联系。
在恩格斯的劳动发展史理论中,有两个方面直接联系到人的美感和现实美的产生。首先,劳动是人和动物最后的本质区别,而有无美的追求和美的感受能力正是劳动与非劳动区别的内容之一,所以人的劳动必然包含着对美的追求和美的感受能力的积淀;其次,由于劳动是人类社会活动的第一个基本条件,美的追求和感受作为第二位的东西,就必然在历史和逻辑上都是第一个基本条件的派生物。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也提出“劳动创造了美”的命题。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作为“在劳动发展史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锁钥的新派别”[3](p254),从历史观和方法论的角度为我们指明了美学研究的方向,使我们认识到:从人类的历史来看,艺术品作为美的一种纯粹而集中的物化形态,从一般的劳动产品中的逐渐分化;艺术生产从一般生产劳动中的逐渐分化,它们都是因为劳动的进步和发展。
从根本意义上说,自然美、社会美、艺术作品的美都离不开在劳动中建立并在整个社会生活中发展了的人与外部世界的审美关系,离不开劳动中丰富起来的人的审美欣赏能力和审美创造能力。
然而,本来意义上的“劳动”并没有创造出这许多的美,对于“劳动创造了美”、“美起源于劳动”的命题应作广义的、根本意义上的理解。在社会生活中,是艺术生产创造了诸多的“美”,如果说“劳动创造了美”揭示了美的起源,那么“艺术生产”则向我们描绘了审美价值创造的图景,即人类的劳动不但使某些自然对象成为实用产品,而且成为美的产品,发展了的劳动不但生产使用价值,而且生产审美价值。最初审美价值总是与使用价值紧密联系的,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一书中就通过引述艾德尔关于海湾地区的原始民族烧制陶器的描绘,具体说明了实用产品和美的产品是怎样结合在一起的。[4]随着人类对美的追求在生产活动以及各种实践形式中愈来愈完美的体现,艺术品中的经济价值与审美价值便进一步拉开距离;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艺术生产也就逐渐地从生产活动中分离出来,形成了独立的领域——艺术生产。
二、艺术生产的本质——审美价值的创造及其实现
我们知道,马克思在对商品生产的研究中,以商品的二重性为逻辑起点揭示了商品生产中个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内在矛盾,即“价值是作为对象化而产生的,并作为社会需要的对象而实现的。对象化使价值变成可能的东西,而实现则使价值变成现实的东西。”[5](p24)也就是说,在商品生产中,劳动者的任何一种创造都不是实现了的价值,而只是作为一种可能的价值而存在。这对于商品经济条件下的艺术生产而言也具有普遍的规律性。在商品经济中,艺术生产也是一种特殊的价值的创造活动,即审美价值和经济价值两重价值的创造活动。从艺术商品的生产阶段来看,审美价值的创造和经济价值的创造是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在审美价值创造的阶段,艺术家们独立地按照个人意愿,为了表达自己的思想、情感而进行创作活动;在经济价值的创造阶段,文化生产部门运用社会化的生产工具,借助于机器和材料的物的功能将前一阶段创作出的审美价值转化为社会产品。这两个生产过程在艺术商品生产的连续性上是同一生产的两个阶段,具有生产目的的一致性。但是,这两种生产又各自具有相对独立的目的性。譬如说诗就是诗人的目的,这个目的可以在前一个生产阶段(创作阶段)中完成,而印刷出版则是使诗人的目的变成社会的目的。这两种目的性是有明显差别的,再加之生产手段、工艺和完成产品的形态的差异,艺术生产的这两个阶段就成为各自独立的生产过程。[6](p42)
当然,即使不通过社会生产阶段,艺术家的作品也能进行商品交换,我国早在西汉就已经有专门经营书画的书肆,在唐代,出售字画已成为寻常之事。但是,我们必须注意到马克思在谈到艺术生产时,大都是结合资本主义经济而言的。此外,艺术生产既然是一种生产劳动,那么,它必然是与资本交换,而不是与收入交换。正如马克思指出的,“密尔顿创作《失乐园》得到5镑,他是非生产劳动者。相反,为书商提供工厂式劳动的作家,则是生产劳动者。”[3](p432)可见,研究艺术生产不能脱离商品经济社会的语境。
在商品经济社会中,艺术生产的两阶段性决定了其内在矛盾也是两重的,它包括艺术商品审美价值的个人生产与社会实现的矛盾、艺术商品经济价值的个人生产与社会实现的矛盾。这两重矛盾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共同影响着艺术生产的整个过程和结果。审美价值的个人生产与社会实现的矛盾是艺术生产中的主要矛盾,它决定着艺术生产的成败。因此,这个主要矛盾的解决——审美价值的创造及其实现也就成为了艺术生产的本质。这是因为:
第一,艺术家们的创作是整个艺术生产的起点,审美(客体)价值能否成功创造直接决定着艺术品社会化生产阶段的成败。
第二,艺术商品审美价值的实现不依赖于其经济价值的实现,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效应的实现过程。正如马克思指出的,“作品就是目的本身”。[3](p87)
第三,艺术生产的成果——艺术商品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商品,这是因为艺术商品的价格不是它们价值的基础。即使社会化的艺术商品生产已使艺术品具备了商品的现实性,并受到价值规律、平均利润率规律的制约,艺术商品的价值仍难以确定。我们所能确定的只是艺术品社会化生产过程中的成本费用,确定这一阶段的物化转移到艺术商品中的价值,如在图书生产中,出版商将图书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版权费、印刷费、排版费等项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后在市场上出售,艺术品便好像获得了确定的价值和价格。其实,这里的价值只是艺术品部分的而远非全部的价值。正如著名经济学家于光远指出的那样,创造性的精神产品有价格而没有(商品)价值。[6](p73)可见,艺术商品的本质价值只能是审美价值而不是商品价值。
第四,从历史发展的趋势来看,只有那些具有较高审美价值的艺术商品才能更好地实现自己的经济价值,而那些一味迎合个别消费者不健康的需求,审美价值极低的艺术商品必将会随着人们审美素养的提高而被淘汰。审美价值和经济价值的相互促进,共同实现是商品经济条件下艺术商品价值的理想实现状态。但由于艺术商品对社会意识形态的特殊作用,当审美价值与艺术品的经济价值发生严重冲突时,我们理所当然地要选择审美价值。
三、市场经济下艺术生产的现实选择——审美价值与经济价值的互补与共进
艺术生产的两重矛盾在商品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具有不同的地位,需要我们分别加以考察。在资本主义前期,由于艺术生产的社会化规模小,对社会物质、技术方面的依赖性不强,艺术生产较少受艺术商品经济价值实现的矛盾制约。而在当代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形态——市场经济条件下,价值规律几乎在社会的所有领域都发挥着作用。在商品化的大潮中,艺术品也不能例外。由于运用了机械化、自动化的生产工具,现代社会的艺术生产自身已具备了独立的社会化的物化生产系统和由这个生产系统所决定的社会生产形态,艺术生产在当代已经独立为一个产业——文化产业。
文化产业是当代科技融入艺术生产,社会资本控制艺术生产的必然结果。文艺生产过程的产业化运作为文艺的创新提供了广阔的前景,使文艺生产释放出令人难以想象的巨大能量。美国的文化产业就是沿着社会资本、高新技术与文艺生产相结合的道路发展的。近几年文化产业的经营总额达数千亿美元,从事文化艺术及相关产业的人员达1700多万,它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仅次于华尔街。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为艺术创作提供了强大的社会物质保障和技术支持,为艺术品审美价值的实现创造出先进的传播、交流途径。艺术正走向大众,走向生活。
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文化的产业化运作是一柄“双刃剑”,既给艺术的创新和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天地,又容易是艺术这种精神生产受到“物化”的制约;既可以为艺术的生产提供支持,又容易使文艺生产走上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歧途。[7]“艺术生产和其它形式的生产一样,离不开相应的技术、管理和经营策略,它无法摆脱价值规律的引导和制约。”于是,艺术生产部门变成了一个强大的商业化帝国。艺术生产在还未彻底丧失自由独立特性的前提下,已经变成了艺术家、读者(观众)、出版商、制片人等共同创造审美价值、营造市场、追求利润的文化经济行为。[8]结果是,有价格而无价值的艺术品的生产已经不是现代艺术生产的主导,而以批量生产、规模经营为特征的机械复制的艺术品成为了充斥我们审美视域的主流。在这样的市场经济的环境下,特别是在大众文化兴起的今天,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艺术品商品价值的个人生产与社会实现的矛盾在某些方面已经僭越了审美价值的个人生产与社会实现的矛盾的主导地位,而将自己的规范、法则强加于审美价值的创造。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审美价值的实现越来越依赖于经济价值的实现。从根本上说,艺术品审美价值的实现并不需要经济价值的实现,并不必然需要大众的即时“消费”,许多伟大的艺术作品在自己的时代得不到人们的认同,但其审美价值并不因此而降低。然而在现实性上,只有为大众所接受的审美价值才是实现了的审美价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艺术商品的传播直接依赖于其经济价值的实现,艺术生产的组织者遵循价值规律,不惜通过美和艺术去表述某种纯粹的商品逻辑,直接运用经济效益的尺度去衡量艺术品能否进入市场,获得与大众交流的权利。在这种选择机制中,经济价值占有绝对的优势地位。
第二,艺术创作在技术统治和工具理性的强大压力下表现出对技术的工具逻辑的屈从和妥协。由于当代艺术的生产对科学和技术的依赖,不知不觉间,传统的、剧院式的、手工艺性质的艺术生产活动在逐渐消失,科技意识形态利用技术手段、技术材料、技术方式,从艺术生产的操作层面不可抗拒地渗透着艺术生产的观念层面,科学技术已经成为一种“本体性”的存在支配着当代艺术生产。[9]工具理性进入艺术生产领域后,一方面指导着艺术家把各种新的形式和内容带入艺术生产中,一方面又使艺术家、大众的想象力、主体性受到一定程度的挫伤和压制。艺术家们进行审美价值的创造将越来越依赖于技术和工具的革新,而人们的审美活动也不可避免地走向标准化和模式化。工具理性通过对艺术生产的渗透,对审美表现理性的压制,不断地在社会审美心理层面上进行强制性整合,这也是艺术商品社会化生产的必然要求。
第三,大众文化的兴起深化了艺术商品化的程度,扩大了艺术商品化的领域,从而加深了艺术商品经济价值的个人生产与社会实现的矛盾。如果说二十世纪前的艺术商品的工业化,制造还是有限规模上的,那么,从二十世纪初开始兴起的大众文化则大大地推动了艺术商品化的进程。大众文化的巨大市场潜力使得艺术生产企业蓬勃发展,随着大众传媒的介入,艺术生产的运作过程和生产方式也发生了剧变,社会化、集约化、规模化成为显著特点,在艺术商品的种类、数量日益丰富的同时,艺术商品的生产放弃了个性、风格、情调、品味和深度的追求而走向标准化、格式化和程序化。此外,由于一味迎合大众的审美趣味,艺术商品正日益逾越艺术的栅栏而投靠市场的需要和流行趣味。[10]
那么,在市场经济下艺术生产的使命应该是什么呢?我们认为,那就是高雅艺术要保持自己的本性,恪守自己的独立价值规范和法则,防止被经济的规范和法则所同化,它的使命是保持对经济社会现实的批判和超越姿态。[11]通俗艺术也同样不能背离艺术的终极价值,防止商品价值的越位或泛化。以此为前提,我们方能寻求审美价值与经济价值的合理结合。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党的文艺方针,尊重艺术自身的发展规律,坚持把艺术生产的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与此同时,我们要积极建造出具有高科技含量的文化产业体系,使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为艺术繁荣创造强大的物质基础和优越的物质条件,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完美统一。[9]
“艺术生产”的二重性矛盾是商品经济条件下制约审美价值创造和实现的内在规律。在市场经济下,艺术生产理论使艺术商品生产的本质得以揭示,人们可以理所当然地把审美价值的创造和经济价值的创造,审美价值的实现和经济价值的实现结合起来,寻求市场经济条件下,审美价值与艺术商品经济价值相互促进、共生共进之路。也许,这才是我们现实的选择。
收稿日期:2002-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