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真实案例的说服教育讯问法模拟实训研究论文_刘文强

基于真实案例的说服教育讯问法模拟实训研究论文_刘文强

刘文强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刑侦系 辽宁 沈阳 110854

摘 要:说服教育讯问法是基础性的讯问方法,在侦查实践中具有最为广泛的应用。对说服教育讯问法的教学应当紧密联系侦查实战,通过以真实案例为素材,采取模拟讯问的形式可以促使学生熟练掌握说服教育讯问法的原理和使用要领。在结合真实案例训练运用说服教育讯问法的过程中,教师应带领学生做好梳理回顾理论教学内容;了解案情,引导学生做好讯问前准备;结合案例说明说服教育讯问法的运用要领;以及模拟讯问及点评等步骤。

关键词:以审判为中心 侦查讯问 实证研究

说服教育讯问法,是指侦查人员在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活动中,针对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事实、证据调查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错误认识和态度,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犯罪嫌疑人正确认识自己的现实处境,正确面对侦查人员和讯问调查活动的一种讯问方法。笔者以真实案件——以黄宪明故意杀人案为例,探讨应如何通过真实案例模拟运用说服教育讯问法。

一、案例简介

1.黄宪明故意杀人案的基本案情:某年11月13日,某县芹菜塘村的李山奇为女儿举办婚礼,同村的黄耀文、黄宪明(黄耀文系黄宪明儿子,共居)便应邀去李山奇家吃饭。当天下午18时许酒醉的黄耀文回到家中首先与妻子马兰发生争吵,黄宪明回家后,黄耀文又和黄宪明发生争吵,二人都声称要把对方杀死,马兰听不下去便到地里干农活,黄耀文、黄宪明父子便继续争吵。期间,黄耀文用烟筒殴打黄宪明,但未打到黄宪明,黄宪明也拿了木棍去打黄耀文,被黄耀文将棍子抢去,黄宪明又在家中碗柜上拿了一把水果刀,一边说“我把你杀掉”,一边用刀朝黄耀文腹部连续捅刺四刀,黄耀文倒地后黄宪明又朝被害人腿部刺了三刀。随后,黄宪明便将刀扔进自家的马厩里。经鉴定,被害人黄耀文系左股深动脉被刺破致大失血死亡。

2.公安机关收集的各项证据

(1)证明犯罪事实发生的证据:受案登记表,报案人黄登权、证人熊奎、杨河水、罗文、周辉证言,勘验笔录,尸检鉴定书,嫌疑人黄宪明供述证实,11月13日18时许,某县芹菜塘三村30号发生了黄耀文被害案。

(2)证明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的证据

①证人杨河水、熊奎、罗文等人证言证实:11月13日17时许,证人看到被害人黄耀文酒后与其妻吵架,半小时后又与酒后的父亲黄宪明吵架,黄耀文扔烟筒去打黄宪明,黄宪明也拿木棍去打黄耀文,黄耀文将棍子抢下后,黄宪明又进屋拿了一把水果刀出来右手持刀向黄耀文刺去,一连在黄耀文肚子上刺了三四刀,黄耀文就倒在地上。

②证人马兴兰证实,11月13日18时许,黄耀文在李山奇家喝酒回来一直骂我,后又与其父亲黄宪明吵架,两人都互相说要把对方杀掉,我实在听不得就到地里干活去了。后来听见我兄弟媳妇陶文珍说“你们都要对方死,现在死了一个了”,我赶紧回家去看,看见黄耀文躺在大门那一动不动,黄宪明坐在门边抽烟。

③现场勘查笔录证实,现场位于黄耀文家住房门前屋檐下,男尸,头东南、脚西北,尸体腰部左侧见66×22厘米的血泊及浸染血迹。现场提取尸体身下血迹1份,在黄家马厩内的马粪上提取全长22厘米,刃长12厘米的带血单刃尖刀一把。

④尸检鉴定书证实,死者左上腹有一处2厘米长的横行刺创,肚脐左侧4厘米处有一处0.7厘米的刺创,脐下方8厘米处有一处0.5厘米浅表刺创,脐右下方6厘米处有一处1厘米的浅表划伤,左上臂下段有一处1.5厘米的创口,左大腿上段有一处3.2厘米的斜形刺创,深达皮下肌肉层,解剖检见左股深动脉断裂。鉴定意见为:死者黄耀文系被单刃锐器刺破左股深动脉致大失血死亡。

⑤抓获经过证实,11月14日2:45,在某县芹菜塘三村30号黄宪明家,将犯罪嫌疑人黄宪明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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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嫌疑人黄宪明供述及辨认证实:“1月13日我和儿子黄耀文都到李山奇家喝喜酒,我喝了4两左右的酒有点醉,就一个人走路回家了,后来黄耀文也回来了,我看见他走路都站不稳就问他是不是喝醉了,他说关你什么事就在门口捡了一个木棍打过来,打在我左脸部滑下去又打到我右手腕,我就踢了他肚子一脚,将他踢倒在地,我又回屋在碗柜上拿了一把刀出来,他还躺在地上,我就用左手拿刀刺黄耀文,刺了几刀刺在什么部位我也不知道,我醉了记不得了,好像是刺在肚子上。后来有人抢我的刀,是谁抢的我也不知道,然后我回到床上睡了一个多小时,我从床上起来时发现黄耀文躺在那里死了,你们公安就来了。黄宪明还称,每次黄耀文喝了酒就会说我对他老婆有意思,以前他还用刀砍过我的头,我不杀死他,他就会杀死我,我拿刀就是想把他杀死。黄宪明对作案现场的辨认与勘查所见一致,辨认出的作案工具与现场提取的物证一致。”

⑦户籍资料证实:被害人黄耀文,男,苗族,出生于1958年4月3日,某县芹菜塘村农民,被害时已年满55周岁。犯罪嫌疑人黄宪明,男,苗族,1933年4月9日出生,某县芹菜塘村农民,案发时属于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二、通过黄宪明故意杀人案训练运用说服教育讯问法的基本步骤

1.梳理回顾理论教学内容:在开展说服教育讯问法模拟实训前,教师应首先引导学生对说服教育讯问法的概念、特点和基本原理,以及说服教育的基本方法进行回顾和复习,并结合当前侦查实践和刑事诉讼法修改提示学生,开展说服教育时应注意的问题。

2.了解案情,引导学生做好讯问前准备。教师应带领学生了解基本案情,掌握公安机关获得的各项证据材料,并引导学生对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况和个性心理进行分析,结合案情制定讯问对策。首先,应当使学生尽可能多的了解本案发生的起因和经过,研究吃透案件已经获取的证据材料。其次,通过介绍犯罪嫌疑人黄宪明的个人信息、家庭情况、社会背景、性格特点、成长经历等内容,帮助学生分析犯罪嫌疑人作案时的心理状态,以及讯问中可能存在的心理障碍。最后,引导学生结合犯罪嫌疑人的个性特点及案件证据事实情况,制定运用说服教育讯问法开展讯问的讯问计划。

3.结合案例说明说服教育讯问法的运用要领

(1)正面宣讲与谈心。正面宣讲的要领在于:侦查讯问人员有针对性地告知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前期工作基础,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的事实、证据与程序基础;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讯问中的法律地位与应有的态度;犯罪嫌疑人所面临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现实处境,我国相关政策法律的精神,犯罪嫌疑人的利弊得失权衡;侦查人员的工作决心、认真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原则等相关内容。本案属于犯罪嫌疑人黄宪明酒后激情犯罪,侦查人员应当结合当前认罪认罚从宽等刑事政策,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正面深入地阐释,本案属于近亲属之间发生的案件,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是父子关系,教师应引导学生结合犯罪嫌疑人父子之间的关系进行谈心和讨论式讯问。

(2)案例示范:案例示范基本原理和要领是,侦查人员应当结合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情况,从正反两方面举出与其罪名相近或相同的案例,并解释两个案例中犯罪嫌疑人因在讯问中采取不同的供述态度最终获得不同的处理结果。学生应注意选取与本案案情较为接近、罪名相同的案例,尽量从正反两方面各自举出实例,通过两相对比使犯罪嫌疑人明确只有如实供述才是其出路。

(3)借言规劝式:借言规劝式说服教育的要领在于,侦查人员选择对犯罪嫌疑人来说具有重要影响的人员,通过书信、录音录像或直接见面等形式,借由相关人员来劝说犯罪嫌疑人,使其早日明白自己的处境,尽快供述罪行争取从宽处理。教师可引导学生自行准备家人录像、书信等内容,选择合适时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借言规劝。

4.模拟讯问及点评:模拟讯问环节应尽量由教师扮演犯罪嫌疑人,并注意结合本案犯罪嫌疑人的个性心理把握其在审讯中应有的表现。教师还应当结合之前的训练内容,从讯问程序、基本步骤及法律规定等层面引导、锻炼学生,并考察学生运用说服教育讯问法的能力和不足之处。在模拟讯问结束后,教师应及时组织学生对讯问情况进行自评和互评,然后教师应对学生的讯问情况进行总体点评。

论文作者:刘文强

论文发表刊物:《教育学文摘》2019年45总第30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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