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我国人身险需求的宏微观因素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人身论文,因素论文,需求论文,我国论文,宏微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影响我国人身险需求的宏观因素分析
(一)经济因素
人身险需求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发展速度、运行态势及由此决定的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密切相关。从世界各国的经验来看,人身保险规模与经济规模之间存在密切的正相关关系,我国的现实也证明了这一点①。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经济增速位居世界前列,与此相对应,我国的人身保险市场也成为世界上成长最快的市场。1997年,我国人身险业务占比首次超过财产险业务,至2006年底占总体业务的比重已高达73.24%。
具体而言,居民可支配收入对我国人身险需求的影响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收入增速决定着人身险需求的增速。收入对人身险需求的影响是分阶段的。由于人身险不属于人们的最低消费范畴,所以,在收入水平较低时,尽管边际消费倾向较大,但人身险的需求却较弱,当收入达到一定水平后,人身险需求会快速增长。图1、2反映了我国GDP增速、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与人身险保费增速及保险深度、密度的变化关系,图中显示,随着我国GDP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我国的人身险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进入成长期,增速明显加快。
资料来源:根据2006《中国统计年鉴》《中国保险年鉴》《中国2006年统计公报》相关资料整理
图1 经济增长速度、人身险保费收入增速及保险深度保险密度的变化
资料来源:根据2006《中国统计年鉴》《中国保险年鉴》《中国2006年统计公报》相关资料整理
图2 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人身险保费收入的变化
第二,居民收入和支出结构影响着人身险需求的收入弹性。具体而言,不同收入阶层的人身险需求收入弹性系数是不一样的:一个为一日三餐而发愁的家庭很难会有人身险消费需求,其保险需求收入弹性的理论值为零;中等收入阶层人身险需求的收入弹性系数大于0而小于1;富裕阶层人身险需求的收入弹性系数则大于1。因此,居民收入结构对人身险需求也具有重要影响,它可以用基尼系数来概括反映。一般来说,在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总收入一定的情况下,基尼系数越大,人身险需求就越大。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贫富差距逐渐拉大,基尼系数自1994年起就超过了国际公认的临界点,近两年来更进一步攀升,超过了0.45②。这虽然是一种不好的现象,但它却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人身险潜在需求的扩大。
在支出结构方面,恩格尔系数越小,意味着居民个人生活内容越丰富,面临的风险压力越大,个人保险需求就越大,保费支付能力也就越强。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的恩格尔系数呈不断下降趋势,城镇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从1978年的57.5%下降到2006年的35.8%,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从1978年的67.7%下降到2006年的43%。这表明我国居民的保费支付能力不断增强,人身险潜在需求不断扩大(见图3)。
资料来源:根据2006《中国统计年鉴》《中国保险年鉴》《中国2006年统计公报》相关资料整理
图3 我国基尼系数、恩格尔系数与人身保险发展状况的对比关系
第三,国民经济的运行态势对人身险需求也构成重要影响。我国自1982年恢复人身险业务以来,先后3次较大的通货膨胀和1998~1999年的通货紧缩,人身险业务也随之发生波动。
总体上看,通货膨胀会通过影响名义利率和物价预期而对人身保险需求构成不利影响。人身险业务多为长期险种,一般采用固定的预定利率来计算保费,当名义利率随通货膨胀快速上升,远高于保险预定利率时,保费就显得较为昂贵,这就会弱化人们的投保意愿,不仅新单需求减少,已有的保单持有人也会选择退保套现。通货膨胀还会使人们形成未来物价上涨预期,促使其扩大即期消费,降低了对长期人身险的需求。
而通货紧缩则有利于人身险需求的增加。这是因为伴随一国通货紧缩,通常会出现低利率环境,这会刺激人身险需求。在这一时期,保障型产品因实际保障水平有所上升会使需求增加。同时,健康保险在这一特殊时期也会有较大的吸引力,在人们预期收入减少、预期支出增加的情况下,医疗费用的支出将会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对健康险的需求会大幅度增加。1998~1999年期间,我国整体经济呈现出轻微的通货紧缩态势,但由于我国人身保险业缺乏足够的经验数据以及专业的管理经验,健康险的供给无论是数量还是内容都无法较好地满足市场的需求,使得很大一部分的潜在需求无法转化成有效需求。
(二)人口因素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身体和生命为保险标的,因此,人口及人文环境因素对我国人身险需求具有重要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人口总量。人口总量决定着一国人身险市场的潜在规模。我国目前人身险市场的现实规模还不足潜在规模的13%,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这也正是众多外资寿险公司千方百计进入中国市场的原因所在。巨大的人口资源也为我们统计人身险经营所需的多项指标的准确性提供了有利条件,有利于人身险业务的长期稳定发展③。
(2)人口年龄结构。人口的年龄结构对人身险需求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延长和老龄化两个方面。一般来说,人口的预期寿命越长,对养老类寿险险种的需求就越大。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和卫生医疗保健条件改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有延长的趋势。建国初期,我国人均寿命40岁,现在男性为69.63岁,女性为73.33岁,这对扩大我国人身险需求有正面的影响。
根据国际通行的标准,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比重在10%以上,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比重在7%以上的国家为老龄化国家。截至到2006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比重达到11.3%,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达到7.9%,使我国已经进入到了“未富先老”阶段。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我国老龄化指数呈现快速上升趋势,同时,城镇人口赡养率预计2030年将达到47.4%的最高点。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和赡养率的迅速上升,在给社会养老问题带来巨大压力的同时,也给个人储蓄型寿险业务的发展带来了极好的机遇,必将极大地推动养老、年金类险种的需求。
(3)家庭结构。一个人在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在家庭中所扮演的角色不同,所面临的风险也不尽相同,各种风险可以在家庭内部解决,也可以由社会解决。人身险是一种建立在大数定理基础上的社会化转移风险机制,通过这样一种机制,能够更好地在全社会范围内转移和化解每个家庭和个人的风险。我国的传统文化很重视家庭的保障功能,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人身险的需求。
但是,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到2006年末,我国人口自然增长率已下降到了5.28‰,这使得我国家庭结构不断缩小。从抽样调查的统计结果来看,我国城镇居民家庭结构从1985年平均每户3.89人下降到2.98人,并且这种下降的趋势还会继续保持。同时,由于离婚率的上升而导致的单亲家庭的增多,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传统家庭的保障功能,从而刺激家庭对人身险的需求。
(4)人口的文化结构。随着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我国居民的消费结构在不断发生改变,用于教育、交通和服务等方面支出的比重持续提高,子女教育投入快速增长,加上教育费用不断上涨,使受教育人口及其家庭的负担不断加重,通过购买相关的人身保险来合理分担这部分教育成本便成为可选方案之一。因此,通过设计对应的险种,便有可能将这巨大的潜在需求转化成为有效需求。
(5)城乡人口结构。一般来说,一国的城市化程度越高,对人身险的需求就越大。这是因为,一方面城镇的收入和消费水平高于农村,平均教育投入也高于农村,从而使城镇人口的人身险需求大于农村人口;另一方面,城镇人口中有很大一部分是迁移人口,他们具有强烈的危机感,潜在的人身险需求较高。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开始了持续的城市化进程。1980年,我国城镇人口的比重还不足20%,2006年就提高到了43.9%,并且这种上升的趋势还将延续,这成为我国人身险需求增长的另一大动力源。
(三)政策法律因素
除了经济和人口因素外,人身保险需求的增长离不开良好的政策与法律环境。随着法制建设的进一步深化,我国保险业的法律环境也日趋完善。据不完全统计,自1995年第一部《保险法》颁布至今,我国已先后颁布实施了20多个保险法规。可以说,我国人身险的高速健康发展与不断完善的保险法律环境是分不开的。
政府的税收政策也会对人身险的需求产生重大的影响,它直接体现着政府的政策性导向。对我国人身险需求构成重大影响的政策莫过于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恢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的决定,它的正面影响远大于直接降息。这是因为我国人身险以返还型业务为主,直接降息既增加了寿险公司的利差损,扩大了其经营风险,同时又使其不得不调低预定利率,提高保费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人身险需求。而征收利息税则不会降低寿险公司资金运用的收益率,还可以有效地吸引一部分储蓄资金流入④。我国目前对用于养老、医疗、身故、残疾保障的人身险给付金仍采取免税政策,这无疑给保户避免交纳利息税及即将开征的遗产税提供了合理的选择途径,有利于人身险需求的扩大。
目前的政策也存在对人身险需求不利的方面。例如:寿险公司具有区别于一般企业的经营特点,其保费收入实际上是对被保险人的负债,未来某个时间还将全部或部分地返还,但我国目前的税收政策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所得税、营业税的征收方面将其与一般企业一样对待,导致寿险公司税负过重,经营成本增加,对人身险需求形成制约。如能通过优惠的税收政策对购买人身保险产品的投保人给予税收减免,或对一些投资、养老型保险产品出台递延税制度,可更为有效地扩大市场需求。
(四)社会保障因素
其中最主要的是社会保险,这是对人身险需求影响最大的因素。社会保险与人身保险无论是在保障对象,还是在保障的责任范围上都有很多共同之处。它是国家在既定的社会政策下,通过立法手段,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在劳动者因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及死亡等原因,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从而失去全部或部分生活来源时,由国家或社会对其本人或家庭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制度。由于社会保险与人身保险的费用从来源上看,都属于马克思理论中对社会总产品的六项扣除。由此,理论上认为,社会保险与人身保险是可互为替代的,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即社会保险给人们提供的保障范围越广、水平越高,人们对人身险的需求就会越小⑤。
上述影响人身险需求的宏观因素,虽具有相对稳定性,但也会因政府的干预及调控行为而改变。
二、影响我国人身险需求的微观因素分析
(一)产业规模因素
人身险的产业规模指标最重要的就是机构数量。至2006年底,我国共有保险机构98家,其中专业寿险公司50家,以中国人寿为首的老公司在全国各地区均有网点,而新成立的公司则多按经济区域,在经济较发达地区设立网点。总的来说经济发达地区寿险公司网点较多,不发达地区网点较少。网点缺乏会影响人们对人身险商品的认知程度,也会造成客户投保、续保的不便,有可能因此而减少人身险需求。1988年平安保险公司的诞生打破了人保公司长期一统市场的局面,此后近20年中,随着保险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开放,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经营主体,人身险产品供给的量和质都得以提高,促进了人身险潜在需求向有效需求的转化。
(二)价格因素
首先是人们对人身险的需求程度,需求程度越高,价格弹性就越小。我国刚刚从低收入国家迈入中低收入国家,经济还不发达,受文化、人口、政治、社会等诸多因素影响,社会公众的保险意识还不强,人们对人身险的需求程度还不高,人身险需求价格弹性比较高。因此,每当保险公司调整预定利率或死亡率导致费率变动时,就会引起人们的需求发生较大变动。
其次是替代品,如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长期储蓄等的发展状况。替代品多、替代性强,则人身险的价格弹性小,否则弹性大。可以较完全替代人身保险的是前文提到的社会保险,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险现状给人身保险的发展留了很大的发展空间,使人身险价格弹性较大。
最后是居民的货币收入水平。一般来说,居民的收入水平与人身险需求价格弹性呈正相关关系,收入水平越高,人身险价格弹性越大。
(三)商品品质因素
商品的本质是客户需要的满足或能够获得的实际利益,因此,商品是一个“整体商品概念”,由核心商品、形式商品、扩大商品三部分组成。人身险作为一种特殊商品也同样是这三种形式的组合。
人身险的核心商品是投保人所需要的核心利益,即人身险所能提供的保障内容和水平,它与市场的潜在需求越相符,能够转化的实际需求就越多,如果不能满足潜在需求,即使供给的数量及种类再多也无济于事。目前,我国人身保险产品日益丰富,已基本形成包括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等种类齐全的产品类别。国外比较成熟的各种产品形式,如分红保险、投资连接保险、万能保险等也出现在我国市场上,这些新型产品因能很好满足人们对保障、投资的双重需求而受到热捧。同时,各家公司越来越重视市场需求细分,推出了“三农”系列、家庭理财、收入保障品等产品,并积极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试点,这将有力地推动潜在人身险需求的转化。
人身险的形式商品是指核心商品的外部特征,如商品品牌、包装等。商品的品牌其实就是公司的品牌,一般来说,人们对同质的人身险进行选择时,通常会以公司的品牌为依据,公司的声誉好、知名度高,其人身险被选择的可能性就越大。
人身险的扩大商品是指各种附加利益的总和,包括售前、售后服务。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人身险扩大商品已成为影响需求的一个重要因素。人身险是一种长期险种,投保人所买的是一种长期保障,要在较长时期内履行缴费义务。因此,寿险公司能够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尤其是售后服务,直接影响着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优质的服务能有效刺激需求,而劣质的服务则会极大地压制的需求⑥。
除了上述主要微观因素之外,寿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推销渠道与手段、行业竞争以及社会公众的认同度等因素也会对寿险公司人身险的需求产生一定影响。
三、结论与建议
基于上面的分析,笔者认为近期内可考虑采用以下几方面措施,以推进我国人身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1)完善政策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宏观因素对人身险需求的影响巨大,我国目前和未来的宏观因素总体上有利于人身险的稳定发展,比如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局面仍保持不变,但也应看到不利的方面。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化,利益分配格局的调整,一些社会矛盾也会反映到人身险的运营过程中,这就需要政府进行一定的干预和调控。要进一步完善保险法律体系和政策环境,为人身险发展提供法律、制度保障,完善长期寿险、健康险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企业年金政策以及保险企业和营销员合理税负政策的实施。同时,要加强保险监管,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2)加大协调与宣传,改善行业外部环境。新形势下人身保险行业应继续积极与财政部、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民政部等相关部委及各级地方政府沟通与协调,以使企业年金、健康保险、“三农”保险等需要多个部委协作、涉及多项政策支持的业务领域取得更大的进展。与此同时,还应进一步加强对人身保险行业的正面宣传,提高全社会的保险意识和对人身险认知程度。
(3)有效改善公司治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一方面大力加强规范公司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保障股东权益,加强董事会建设,规范管理层运作;另一方面推动寿险公司业务增长方式的改变,尊重人身险经营规律,用科学的发展观积极推动公司结构调整,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偿付能力。
(4)保险公司必须要加强自身的诚信建设。从本质上说,人身保险具有信用经济特征,公众的信任度不仅关系到他们自身的投保决策,还会通过放大效应,影响到保险行业的整体形象。因此,社会公众信赖和认可的程度是保险公司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当前,应当加大对保险公司诚信道德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度,首先保险公司要强化业务人员树立起客户利益至上的服务意识;杜绝为提高销售业绩主观误导客户现象的发生;与此同时,作为保险产品的提供方,保险公司应加大对业务人员的保险专业知识及条款培训,使业务人员懂保险、熟条款,能客观向客户说明条款,准确解答客户的疑问,杜绝非主观误导客户现象的发生,这是人身保险业务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此外,还应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机构的社会监督作用,同时加大保险公司披露信息的透明度,定期公开经营信息,要让保险公司经营中存在的诚信问题受到来自市场机制的约束并得到纠正。
(5)适应市场需求,加快创新步伐。人身险的创新包括产品创新和营销创新。近两年火爆的投资类险种就是各家公司为拉动需求而进行的产品创新,但我们决不应因此而忽视了原有传统型人身险产品的创新。我国传统人身险市场还处于成长期,应加强市场细分,加大适销对路产品的开发力度,缓解市场因结构差异而导致的供需矛盾,尤其要把握好社会保险留给人身保险的发展空间。同时,还应在完善现有个人代理、直销、银邮代理等营销渠道的基础上,积极拓宽电话、电子商务等新型渠道,扩大销售渠道的覆盖面。
注释:
①从理论上讲,衡量一国的保险业的发展状况主要有三个指标:即保费收入、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保费收入反映保险业的规模,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反映了保险业的发展水平。其中保费收入=GDP×保险深度;保费收入=保险密度×人口数,从三者的关系可以看出: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一国的保险规模与其经济规模是正相关的关系,经济的快速增长必然将带动保险业的快速发展,经济发展是保险发展的基础和前提。
②按照国际通常标准,基尼系数在0.3以下为最佳状态,在0.3-0.4之间为正常状态,达到0.4就算警戒状态。我国居民个人收入的基尼系数自1994年就已经超过了这个临界点达到0.434,近两年甚至超过了0.45的水平。
③“大数法则”是保证人身险业务经营稳定的数理基础。我国众多的人口总量,这为我们统计人险经营所需的生存率、死亡率、残废率、疾病发生率及意外事故率等多项指标的准确性提供了保证。我国20世纪50年代使用的美国亨特温带生命表已不再用,目前国内所使用的自己的生命表更符合我国的国情。
④截至2006年底,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已达16.66万亿元,国际上保费支出通常占银行储蓄存款的15%,按这个比例计算,我国的保费收入应达到2.05万亿元。虽然我国目前的实际保费收入远没有达到这一水平,但不可否认利息税政策给人身险带来的发展契机。
⑤美国和日本的寿险业起步晚于欧洲,但其寿险业务却大超过了欧洲国家的发展水平。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美国和日本的社会保险保障水平低于欧洲国家,人们对生活安全保障水平感到不足,从而促进了人身保险的发展。
⑥在我国消费者协会的一项调查中,“保险条款难理解”及“保险理赔难”位列“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前两位,这说明我国人身险的扩大商品质量还较低,抑制了保险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