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带一路”建设中海外利益的脆弱性分析与保护机制构建论文

·政治发展研究·

中国“一带一路”建设中海外利益的脆弱性分析与保护机制构建

肖 晞a,宋国新b

(吉林大学 a.公共外交学院;b.行政学院,长春 130012)

摘 要: “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中国海外利益在“一带一路”沿线加速拓展。与此同时,海外利益风险增加,风险强度增大,脆弱性凸显。研究发现,海外利益拓展速度和风险强度是影响海外利益脆弱性的两个核心变量,两者的合力共振决定了海外利益的脆弱性程度,而海外利益脆弱性程度直接影响其保护难度。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政府是海外利益的间接保护者,但可以从观念认知和制度合作的战略高度出发,从调控海外利益拓展方向和速度、降低风险强度和权益保护着手,以“观念—规则—保护”为逻辑,将海外利益保护的战略设计、风险预防和权益诉求相结合,形成海外利益保护的前期引导、中期预防和后期保护三个阶段性能力,从而构建中国“一带一路”建设的海外利益保护机制。

关键词: “一带一路”;海外利益;脆弱性;保护机制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推进,中国海外利益拓展提速,海外利益规模迅速扩大,涉及领域、分布范围更加广泛,重要程度日益提升。与此同时,中国海外利益面临的经济、安全、政治、社会、法律等风险和挑战也日益凸显。积极预防贸易、投资和金融领域的潜在风险,有效应对国际竞争、地区动荡、政治冲突、恐怖主义和跨国犯罪等安全威胁与挑战,坚定维护“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海外利益,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议题。

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的逻辑起点是国家利益(或中国国家利益),是中国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通过全球联系产生的、在中国主权管辖范围以外存在的、主要以国际合约形式表现出来的中国国家利益[1];是国家的境外“整体利益”以及企业、机构和公民等非国家行为体所有境外“局部利益”的总和[2]。当前,中国学界对海外利益概念的界定仍存在分歧,存在两种趋势:即广义上的“硬”物质与“软”精神统一的战略性定位和狭义上的物质性权益界定。

相比于境内国家利益,海外利益更易遭受损失,这使得海外利益具有明显的脆弱性。海外利益脆弱性即海外利益遭受外部不利环境冲击的损失程度。对于海外利益脆弱性的研究直接关乎海外利益保护的效度,但当前学界尚未将海外利益脆弱性当作研究重点,只是将其视为海外利益拓展的必然结果。与此同时,国籍国在海外利益保护中也面临着效用困境、合作困境和法理困境[3]。这一结论反映了海外利益的境外属性,同时又受到境内国家利益保护经验的思维惯性影响,没有关注国籍国保护的角色已经发生转变,窄化了海外利益保护的路径和空间。因此,海外利益保护应首先对国籍国和东道国进行准确角色定位和权责界定,进而合理配置保护资源。

中国海外利益的广义和狭义概念界定,同样型构了海外利益保护宏观层面的战略设计和微观层面的物质性权益诉求两种思路和探索。从当前研究来看,宏观层面的海外利益保护战略设计是大国海外利益保护的主要和必由路径,但由于其过于宽泛、复杂、庞大,缺乏明确针对性,海外利益保护成效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得以显现,在这一“空档期”,中国海外利益很容易因缺乏有效的保护而遭受损失。微观层面的海外物质性权益诉求虽然使海外利益保护更具针对性,但海外利益具体化的过程同样是其抽象化的过程,仍然需要面对中国海外物质利益日益庞大、分布日益广泛化和分散化所带来的挑战,因而不能解决海外利益保护高需求与保护资源有限之间存在的刚性矛盾。除上述两种思路和探索之外,海外利益保护的第三种思路和探索是海外利益的风险预防。风险是海外利益拓展与保护这一连续体的中间环节和链接纽带,风险预防是海外利益保护的前期阶段和主动作为。在海外利益与风险“遭遇”前,风险预防成功意味着海外利益保护成功,但随着风险的不断增加和日益复杂多元,风险预防精准性、有效性面临更大的挑战,避免这种“遭遇”越来越困难。三种思路和探索并不冲突,而是海外利益保护的不同层次和不同阶段。

当前,中国海外利益保护的核心问题是提升保护能力,关键是合理配置保护资源,实现中国“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海外利益保护能力与需求的匹配和平衡。这也是本文研究的核心关注点。一国海外利益具有多主体属性,但国家层面的整体视角同样值得关注。本文尝试以国家为分析单位、以体系互动为视角,对海外利益拓展—风险—保护进行较为系统和深入的研究,并尝试探析三个问题:一是影响海外利益脆弱性的核心变量是什么?二是国籍国和东道国在海外利益保护中的角色定位是什么?三是如何将海外利益保护的三种思路和探索进行有效整合?

一、理论框架:海外利益拓展速度、风险强度与保护新增需求程度

脆弱性是海外利益的主要特征。全球化的发展和国家间相互依赖的加深重塑了国家利益结构,进而突出了中国海外利益这一新型利益[4]。就依赖代价而言,脆弱性可以定义为行为体因外部事件(甚至是在政策发生变化之后)强加的代价而遭受损失的程度[5]。当前,中国海外利益的拓展与安全风险同步增加,其敏感性和脆弱性日渐显现[2]。一国海外利益的拓展与保护是一个连续体,而风险是海外利益拓展与保护之间的中间环节和连接纽带。研究发现,一国海外利益拓展速度(Speed of expansion)和所面临的风险强度(Risk intensity)是影响海外利益脆弱性(Overseas interest vulnerability)的核心变量。国籍国海外利益拓展速度高时,海外利益面临的风险和脆弱性就高。国籍国海外利益拓展速度低时,海外利益面临的风险性和脆弱性就低。而风险强度则是影响海外利益脆弱性的另一关键性变量。风险强度高时,海外利益的脆弱性就高。风险强度低时,则反之。海外利益拓展速度和风险强度的相互作用直接决定海外利益的脆弱性程度,影响海外利益保护新增需求的程度(见下页图1)。

以人为本是当今时代和社会发展提出的最根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曾反复强调人身是红线、是底线,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作为基础。近年来,国家陆续修改了《安全生产法》、《刑法》,将安全事故过失纳入刑责;行业内,集团公司也将外包工程纳入主体单位事故考核统计,2015年修订了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进一步扎紧了人身等不安全事件追责的笼子,安全生产责任和压力越来越大。维护企业安全稳定,确保人身安全;因地制宜采取新举措,推动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从粗放型向精益化转变,实现差异化特色管理是每个企业管理者无法回避的严峻课题。宿州公司“百条禁令”给我们提供了有益的鉴戒。

1.海外利益拓展速度

中国“一带一路”建设的海外利益面临诸多经济风险。第一,国际经济贸易风险。沿线各国出于保护本国工业、同中国进行竞争和实现贸易平衡等不同考量,会对中国实施不同程度的贸易保护主义和设置绿色壁垒、技术壁垒等非贸易壁垒。2017年,中国产品共遭遇来自21个国家和地区发起的75起贸易救济调查,其中反倾销55起、反补贴13起、保障措施7起;涉案金额总计110亿美元[15]。第二,国际投资领域的风险。一是投资风险。投资过度集中于能源矿产和基础设施领域会增加中国企业的风险,一旦遇到战争、冲突、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损失较大且很难规避。二是基础设施投资的收益风险。基础设施建设周期较长,投资大,但收益率低甚至会出现亏损。2006—2015年6月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失败的43个项目中有31个为基建类投资,涉及金额达477.8 亿美元 ,项目与金额分别占比72.09%与62.21%[16]。第三,国际金融体系的风险。一是金融风险。当前,中国在金融领域面临两方面的挑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为欠发达国家,金融体系不健全,监管不到位;中国金融管理、运营经验不足,应对金融风险的能力有待提高。一旦沿线国家发生金融危机,中国的金融体系也将面临冲击。二是货币体系风险。沿线国家经济基础薄弱,且多以能源、矿产资源出口为主,受国际经济大环境影响明显,汇率风险较大,货币体系脆弱。

海外利益拓展速度的高低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国籍国海外利益的拓展速度直接影响海外利益脆弱性的高低,海外利益保护滞后于海外利益拓展是主要原因。当国籍国海外利益高速拓展时,海外利益的内容、规模、载体、分布范围也会明显扩展,海外利益面临的风险将会更加多元复杂且频度、强度更高,海外利益的脆弱性就会随之提高。如果海外利益保护的资源、手段和能力不能及时得到相应的弥补,就会加剧海外利益与风险的对撞,造成海外利益的更大损失。当一国海外利益拓展速度较慢时,海外利益脆弱性也相对较低,此时,海外利益的资源、手段和能力的补充与海外利益拓展更易于同步,因而能更好地应对海外利益所面临的风险,减少甚至避免海外利益的损失。因此,海外利益拓展速度与海外利益保护难度和损失程度呈正相关关系。

省水利厅按照水利部和省领导的指示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并把贯彻落实《条例》当成在浙江省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一个契机。根据杭嘉湖地区的实际情况,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贯彻落实《条例》的方案,于2012年2月向浙江省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贯彻落实〈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意见的函》,经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图1 海外利益拓展速度、风险强度与海外利益保护新增需求的逻辑关系

2.海外利益风险强度

风险强度是指风险造成海外利益损失的程度。在海外利益拓展与保护的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层出不穷,难以完全避免。为了更好地防控风险,降低海外利益的损失程度,对其进行风险评估,依据风险的强度制定防控方案,显得日益紧迫和关键。风险强度实际上是风险管理领域的概念,一般采用定量分析。然而,由于大国海外利益风险数量庞大、构成多元复杂且富于变化,使其很难精确量化。笔者将更多地致力于风险强度的评判标准设定。高强度风险从属于政治、安全风险。为此,本文设定了评判风险强度的三个衡量标准:是否存在大国竞争与对抗;地区国际秩序是否出现“失序”;东道国国内是否爆发战争与冲突。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利部陈雷部长、胡四一副部长、李国英副部长分别对节水增粮行动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作出指示和要求,明确提出实施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要把水资源作为项目实施的控制条件和前置条件,严格按照水资源论证结果选择项目区,实行“一票否决”制。为明确要求、规范操作,水利部水资源司专门印发了《关于做好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通知》,组织制定了《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保障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项目顺利实施。项目实施要以水资源支撑条件为基础,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确定各项目区的发展目标,合理布局。

风险强度的高低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值得注意的是,真正决定国籍国海外利益损失程度的并非风险的多寡,主要是风险强度的高低。在同等海外利益保护能力下,当风险强度高时,海外利益脆弱性就高,海外利益一旦与高强度风险“遭遇”,保护难度必将加大;当风险强度低时,海外利益脆弱性就低,即使海外利益与低强度风险“遭遇”,由于保护难度较小,海外利益损失自然会较低。因此,风险强度与海外利益保护难度、损失程度呈正相关关系。

3.海外利益保护需求程度

当前,“一带一路”沿线的区域互动体系尚未形成区域性国际体系。以美国为首的域外大国和以印度为首的域内大国对此区域国际体系的构建尚未达成高度共识,与中国的发展倡议仍存分岐;同时沿线稳定的区域秩序尚未形成,沿线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依然不足。这些因素通过域外大国和域内大国、中等国家、小国的网状互动,使中国海外利益不同程度地面临政治、安全、经济、社会和法律等层面风险的威胁与挑战。

海外利益易遭受损失主要是由于海外利益保护能力提升滞后于海外利益保护新增需求。当海外利益脆弱性高时,这种滞后性更加明显。高速拓展的海外利益与高强度风险“遭遇”时,海外利益保护能力提升速度就难以满足海外利益保护的高新增需求,若不能提供及时有效的保护,海外利益就可能遭受较大损失。当海外利益保护新增需求相对适中时,海外利益保护能力提升与海外利益保护新增需求间存在匹配与平衡的空间,海外利益损失即可以控制。当海外利益保护新增需求低时,海外利益保护能力提升可以满足海外利益保护新增需求,海外利益损失较小甚至可以避免。在海外利益脆弱性高时,实现及时有效的海外利益保护,应将调控海外利益拓展速度和降低风险强度作为关注重点,为海外利益保护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构建更加科学的海外利益保护机制。

2.安全风险

二、中国“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海外利益拓展

“‘一带一路’作为一项中国与世界互利共赢的倡议,它以基础设施建设、经贸合作为驱动,充分调动国际组织、国家、地方政府以及社会力量等行为主体,统筹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促进区域内资源、技术等要素的流通与互补。”[6]“一带一路”提出的五年多时间里,得到了中国政府的大力支持。“一带一路”在2014—2018年的中国政府工作报告中被连续提及;与此同时,亚投行的创办、丝路基金的设立、“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海合作组织峰会、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中非合作论坛峰会等主场外交的开展,使中国在区域经济合作、对外贸易与投资、国际产能合作等领域取得了重要进展,推动了中国海外利益在沿线国家快速拓展,从而使中国海外利益规模、涉及领域和分布范围明显扩展。

1.经济利益

中国“一带一路”建设涉及的地域辽阔且情况复杂,因而其海外利益面临严峻的政治风险。第一,域外大国地缘战略博弈依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一带一路”倡议被一些国家认为是重构国际体系、建立中国主导的国际秩序的行为。2013年中国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后,美国认为这是中国对其全球主导权的严重挑战。2017年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将中国定位为“战略上的对手”。美国逐渐放弃“离岸平衡”(offshore balancing),强化“成本强加战略”(Cost-Imposing Strategy),使得中美战略博弈日趋激烈和明朗化。与此同时,中印战略博弈更加频繁。大国权势和安全利益共求,是当今印度对外战略的一条主线[13]。“中巴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作为中国“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南亚汇聚,印度无疑会认为这是中国对印度的战略围堵。中国“一带一路”建设的南亚最大受益者——巴基斯坦实力的增强使得印度担心其在南亚地区的核心地位。第二,域内中等国家的对抗与冲突。沿线地区政治形势复杂的另外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域内中等国家林立,其中一些域内中等国家以联合域外大国的方式争夺地区主导权,具体表现为主观追求和客观应对两个维度:即利益诉求对立,对地区事务看法和处理方式分歧严重。第三,地区内部分国家的政治仍存在不确性。“一带一路”涉及的国家几乎都是发展中国家,不同程度地存在社会转型、发展模式多样、政治形势不确定等复杂因素,尤其是民族宗教、恐怖主义等问题很容易演变为政治风险。

“一带一路”建设为中国国际经济发展创造了新空间。中国“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提高了中国与沿线国家经济的关联度和融合度,促进了中国海外利益有方向性地加速拓展。其一,中国世界贸易空间的深度挖掘。中国与沿线国家互办商品博览会,中国企业在沿线国家建立了一批境外经贸合作区,经贸合作成果显著。据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7.37万亿元,同比增长17.8%,高于我国整体外贸增速3.6个百分点,占我国外贸总值的26.5%[11]。其二,中国国际投资范围的拓展与结构的优化。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以互联网商务、人民币国际化、文化健康等领域作为投资方向,实现技术服务领域投资热点的突破与深入挖掘,优化了中国海外投资的结构,推动了中国海外投资的全领域覆盖和投资水平的提升。其三,中国国际产能合作的深度发展。沿线国家已经成为中国产能合作的首选地。例如,2017年5月投资38亿美元的首条海外全中国标准铁路——肯尼亚蒙内铁路正式通车,此外,还有中企在乌兹别克斯坦正在实施的最大单体工程承包项目——乌兹别克斯坦聚氯乙烯项目、中国与塞尔维亚经济合作典范——河钢收购斯梅代雷沃钢厂等[12]

2.政治利益

中国“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海外政治利益具体包括主权与政治制度利益、制度利益和责任利益。第一,主权与政治制度利益,主要是表现为沿线的地缘政治利益。中国在不干涉他国内政的前提下,与沿线国家建立了日益稳定的伙伴关系,防止沿线地区形成反华势力和出现反华活动,打击恐怖主义。第二,国际制度和国际机制具有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功能。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国积极设置相关议题,进行主场外交,参与、捍卫、完善现有国际制度和国际机制,依托上海合作组织、亚信峰会、金砖国家领导人定期会晤机制,以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等相关安全、经济合作制度和机制,实现全球、区域、国家的有效治理,维护世界、地区的和平与发展。第三,中国作为世界大国肩负着重大的国际社会责任。当前,中国从自身具体国情出发,总结自身发展经验,结合全球性问题频发的世情,以“一带一路”建设为载体,积极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维护国际社会和平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繁荣,推动全球、区域的有效治理。可见,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全球发展,即是中国的责任,也符合中国的利益。

3.文化利益

文化利益是中国海外“软性”利益,主要包括国家形象塑造和国际认同构建,表现为知识和思想的交流互鉴。第一,中国“一带一路”建设,为世界提供新的认知视角、解决方案。中国文化的多元包容特点和“家—国—天下”的政治哲学观,让中国可以从“天下”这个世界尺度和人类社会发展全局去思考世界问题,发现共同利益,消除共同威胁,贡献中国智慧,帮助发展中国家发展,从而塑造了中国负责任大国的形象。第二,以“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为核心的丝路精神”,超越了传统的“权力逻辑”和“利益偏好”局限,为中国“一带一路”建设创设了良好的国际认同环境。

4.安全利益

1971年,Engvall等[25]利用抗原和抗体反应时的特异性,将其与酶反应的催化性、高效性结合为一体,从而开创出了酶联免疫吸附分析法,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免疫学快速检测方法。该方法不但能够简便、快速、灵敏地对样品进行分析,而且对仪器和操作人员的要求相对比较低,不需要昂贵的大型仪器,减少了成本。同时适用于大批量样品的检测,在检测过程中也不容易出现因为机器的影响而使结果产生误差的现象。但是高脂高蛋白样品会存在一定的假阳性。

安全利益是政治利益、经济利益、文化利益的衍生利益。中国在沿线地区的海外安全利益不断增长,主要包括公民安全利益、通道安全利益和经济资料安全利益。第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使得中国到沿线国家工作、学习、生活、旅游、出差的人员数量快速发展,公民安全利益迅速提升。第二,中国多条贸易和能源通道途经“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和相关国家,使得这些贸易和能源通道的战略性功能日益凸显,通道安全利益重要程度不断提升。第三,“一带一路”建设的大规模开展,推动中国企业的生产与经营活动快速发展,产生了大量海外资产,经济资料安全利益重要性日益突出。公民安全利益、通道安全利益和经济资料安全利益的快速拓展,表明中国“一带一路”建设的海外安全利益迅速增加。

三、中国“一带一路”建设的海外利益风险

海外利益拓展速度与风险强度是海外利益拓展与保护这一连续体中两个相互作用的重要组成变量,但两者既不完全同频亦不一定同向。海外利益拓展速度与风险强度并不是可以精确计算的概念,但其确实客观存在并可以认知。为了更直观分析海外利益拓展速度与风险强度合力共振对海外利益保护新增需求的影响,本文选取海外利益拓展速度与风险强度的高低两端,进行组合,得出四种结果,即高高、高低、低高、低低;两者的合力共振对海外利益保护新增需求的影响也对应着四种结果,由于“高低”“低高”两种组合所形成的结果都表现为海外利益保护相对适中的新增需求,所以上述四种排列组合可以归纳为三类结果:“高高”组合的海外利益保护高新增需求,“高低”“低高”组合的海外利益保护适中新增需求,“低低”组合的海外利益保护低新增需求。

1.4.1 主观指标 在治疗前后采用疼痛视觉模拟评分法(visual analogue scale,VAS)评分与腰椎功能障碍问卷 (roland-morris disability questionnaire,RMDQ)对患者的症状进行评价。

1.政治风险

“一带一路”建设为沿线区域经济合作提供了新架构。当前,“一带一路”建设是以中国为中心,以“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六廊”建设为依托,以“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为补充的点、线、面同步推进、互为呼应的区域经济合作过程。2016年6月23日,中蒙俄于塔什干签署《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规划纲要》。次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介绍说,《规划纲要》明确了经济走廊建设的具体内容、资金来源和实施机制,商定了32个重点合作项目,涵盖了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合作、口岸现代化改造、能源合作、海关及检验检疫、生态环保、科技教育、人文交流、农业合作及医疗卫生等十大重点领域[7]。在“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和“海上丝绸之路”方向,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在互联互通、产业园规划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标志性项目有:雅万高铁建设项目、中老铁路建设项目、磨憨—磨丁跨境经济合作区等。依托“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建设,“2017年9月在银川举行的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取得了丰硕成果,博览会签约项目253个,计划总投资1860.5 亿元”[8]。“亚欧大陆桥经济带”同样焕发生机,“行走在杜伊斯堡DIT货运场站里,如山的集装箱绵延起伏望不到尽头,标有‘中欧班列’‘郑州陆港’‘YUXINOU’(渝新欧)等字样的集装箱随处可见”[9]。中国收购希腊比雷埃夫斯港,使其重焕生机,成为中欧“海上丝绸之路”合作共赢的典范。2016年8月31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巴双方已就走廊建设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有关项目顺利推进,走廊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10]。“中巴经济走廊”建设在能源、港口、公路、铁路等项目上取得实质性进展。中缅吉大港建设、中斯汉班托塔港建设和中巴瓜达尔港建设,成为中国在印度洋沿线地区进行“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重要依托。

干预前两组血糖水平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观察组的FPG、2 hBG、HbA1c水平均显著低于对照组(P<0.05),见表 1。

我从研究会刚成立就有幸参入进来,那时年轻,就担任了青年理事会理事长,1995年担任研究会常务理事,2009-2015年担任研究会副理事长。只是尽了一点绵薄之力,更多的是从研究会的各届领导和众多专家那里深受教益。我感觉,中国社会经济系统分析研究会的工作是相当出色的,成绩是非常卓著的。这些成绩的取得,很大程度上要把源头追溯到钱老的系统学讨论班,那是智慧之源、方法之源、动力之源。

当解释变量为外部评价主体时,ICS=1,否则,ICS=0。从公式(1)能够发现,γ2反映会计稳健性和正股票收益率之间的关系,γ4反映会计稳健性和负股票收益率之间的关系,若γ4显著为正,则表明“坏消息”比“好消息”能更快速地反映会计稳健性。在本文中可以解释为在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若有外部评价主体参与内控评价,则公司的会计稳健性将显著高于仅有内部评价主体参与的公司的会计稳健性。

中国海外利益的拓展与安全风险同步增加[14]。沿线中国海外利益面临的安全风险,主要包括地区冲突与战争、国际恐怖主义和海盗猖獗、非法贩卖毒品、侵犯知识产权、贩卖人口、网络犯罪、生态犯罪等多种跨国有组织犯罪等问题。沿线地区的安全风险有着复杂的历史和现实原因,相关国家在短时间内控制局面的能力有限,国内恶化的安全环境可能会持续很久;沿线地区安全风险的传导,将会波及周边国家,进而恶化周边地区的安全环境。因此,沿线地区的安全风险很难避免且一般来说强度较高,一旦发生,将会迅速波及中国“一带一路”建设的安全环境,威胁中国贸易和能源通道的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的安全和中国公民的安全。

3.经济风险

海外利益拓展速度是一段时间内国籍国在境外拓展海外利益的进展情况。本文研究的是国籍国对外战略、构想、倡议、政策制定后,在全球、地区或东道国境内,其海外利益拓展速度的变化,并设定了衡量海外利益拓展速度高低的标准:海外利益规模、涉及领域或分布范围是否明显扩展。

在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地区的热带雨林里,生活着一种长着白色“胡须”的猪——须野猪。这种被称为“胡子猪”的猪科动物,有着棕灰色的皮毛和显眼的“大胡子”,体长多在100—165厘米之间,为中型偶蹄目动物。

4.社会风险

社会风险是中国“一带一路”建设的海外利益所面临的另一类重要风险,主要包括东道国对中国的认知滞后与认知偏见、文化差异导致的矛盾冲突、中国“一带一路”建设与地方利益的矛盾冲突三个方面。第一,沿线国家社会对于中国的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认可度还需提高。由于受一些媒体、利益集团的恶意煽动,部分人将中国视为威胁,抵制中国“一带一路”建设。第二,沿线地区文化多元复杂,多元文明交织,民族宗教构成复杂,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差异明显,这些因素容易滋生矛盾。第三,中国“一带一路”建设将会改变当地原有的社会权力结构和利益分配格局,并有可能与部分利益攸关方产生矛盾冲突,导致当地某一部分社会群体的反对。如若沿线国家民众通过集会、游行、示威、抗议、暴力冲突等方式抵制中国“一带一路”建设项目的落实,社会风险就会演变为强度更高的政治风险,中国海外利益将会面临更大的损失。

坚持合作共赢的基本理念,进行中国“一带一路”建设的海外利益保护的顶层设计。通过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实行新的安全观和坚持互利合作原则的观念,塑造前期引导能力,引导东道国、域内外大国与中国进行合作,共同降低沿线风险强度,发挥观念引导的辅助作用。

中国“一带一路”建设的海外利益面临诸多法律风险,主要包括国际法对海外利益的保护面临挑战、中国国内立法保护不健全、东道国法律不健全及与中国法律存在差异等三个方面。第一,近年来,以美国为首的部分国家频繁“退群”,挑战了国际组织的公信力,使国际制度、国际机制、国际规则和规范的约束力明显下降,这使得通过国际法保护海外利益面临一定的挑战。第二,中国对海外利益保护的国内立法不健全、不明确,且需要进一步推动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对接。第三,沿线国家多为发展中国家,法制法规建设起步较晚且不健全,并与中国法律存在诸多差异,如果中国海外利益遭遇风险,进行维权保护的难度较大。

随着羊价不断的上涨,有些地方甚至开启了“抢羊”模式。现在,许多收购商表示现在是一羊难收,由于供需失衡,后市羊肉价格可能会进一步上涨。随着天气的进一步转凉,对羊肉的需求会进一步的增加,预计后市羊肉价格可能还会上涨。

从政治、安全风险来看,“一带一路”建设存在多个国家间的战略博弈、沿线地区国际秩序“失序”和东道国国内爆发战争与冲突的高强度风险。而经济、社会和法律风险同样存在演变为政治、安全高强度风险的可能。因此,中国“一带一路”建设的海外利益面临较为严峻的高强度风险挑战。

四、中国“一带一路”建设的海外利益保护机制构建

在中国政府的强力支持下,中国海外利益在沿线地区实现快速拓展。但沿线地区存在着高强度的政治、安全风险和随时有可能转为政治、安全高强度风险的经济、社会和法律等风险。与此同时,中国海外利益拓展的高速度和高风险的共同作用,使沿线的中国海外利益的脆弱性日益提高,对中国海外利益保护能力形成巨大的挑战。为此,中国应对沿线海外利益保护进行战略规划和管理,以“观念—规则—保护”为逻辑,从海外利益保护的顶层设计、中层构建和基层建设出发,将海外利益保护的战略设计、风险预防和权益保护相结合,形成海外利益保护的前期引导、中期预防和后期保护三个阶段性能力,构建中国“一带一路”建设中海外利益保护机制。发挥观念引导的辅助作用、规则调控的主要作用和权益保护的关键作用,构建海外利益保护的最优模式(详见图2)。具体目标与努力方向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正在形成和已经形成的中国“海外利益聚集区域和关键节点区域”[注] 本文聚集区域和关键节点区域主要指中国的能源和贸易通道、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区、产业转移集中区、中国公民集中区。 存在高强度风险,中国应降低风险强度;二是中国非海外利益聚集区域和关键节点区域存在高强度风险,中国应适当降低海外利益拓展速度;三是正在形成和已经形成的中国海外利益聚集区域和关键节点区域风险高强度较低,中国应适当提高海外利益拓展速度;四是中国非海外利益聚集区域和关键节点区域风险高强度较低,中国仍可尝试提高海外利益的拓展速度。

图2 中国“一带一路”建设的海外利益保护最优模式

1.观念塑造:坚持合作共赢基本理念

5.法律风险

树立正确义利观。全球化时代的海外利益将更难具有充分的排他性和私利性,远非海外利益所属国的一己之私,而是推动、维系国际关系进步和国际社会发展的共同利益[17]。中国“一带一路”建设的过程应始终坚持正确的义利观,既重视大国道义与责任,又保障合作的互利共赢。第一,确定正确的“义”与“利”关系。坚持义在利先,履行承诺。中国主动承担大国责任,对待广大发展中国家,义字当头,不掺杂任何“私利”,尽最大能力帮助沿线国家实现经济发展、提升人民生活水平、推动社会进步。坚持义高于利,培养信任。中国从世界高度和人类发展全局出发,坚持义高于利,培养与沿线国家的互信,为合作共建“一带一路”打下坚实的信任基础。坚持义利统一,实现共赢。“义”的存在,保障承诺的履行和互信的构建,从而实现合作;“利”的存在,则为“义”提供持续动力。“一带一路”建设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若保证其不断发展,义利统一、互利共赢才是常态。第二,坚持正确义利观。中国以正确义利观为指导,建立一种国家间的互帮互助、互利共赢关系,将中国人民的命运和世界人民的命运连接在一起,将实现中国梦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紧密相连。为此,中国应着力发挥正确义利观的建构性功能,构建中国与沿线国家的命运共同体;发挥正确义利观的规范性功能,维护“一带一路”沿线的共同利益。

实行新的安全观。中国以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为指导,构建中国“一带一路”建设的海外利益保护机制。第一,中国以构建普遍、平等、包容的安全为出发点和目标,构建沿线国家的共同安全。第二,沿线地区的安全威胁构成复杂,既有传统安全,又有非传统安全,还有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的复杂交织。历史和现实维度因素的合力,促成了当前沿线地区动荡不安的安全环境。因此,中国应构建沿线国家的综合安全。第三,沿线国家面临严峻的安全形势,且安全威胁多元复杂,涉及国家众多,需要沿线国家的共同合作加以应对。因此,中国应构建沿线国家的合作安全。第四,维护沿线地区安全的根基是沿线国家持续不断的发展,实现发展需要安全的有效保障。因此,沿线地区的持续安全,需要发展和安全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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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互利合作原则。“一带一路”的提出与实施,赋予海外利益更多的利他属性;“一带一路”以互利共赢为基本原则,突出了海外利益的互利载体功能[18]。第一,坚持互利合作原则,构建“一带一路”建设的互利合作认知思维,推动沿线国家形成共同合作应对沿线地区安全威胁的共识。第二,坚持互利合作原则,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互利合作实践,为“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通过双边安全合作,保障中国“一带一路”具体项目建设的安全;通过多边安全合作,为中国“一带一路”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对接各国发展战略,加强经济合作,夯实互利合作基础。

2.规则塑造:构建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构建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做到区域安全风险的总体把控与相关国家(地区)、相关领域安全风险的精确掌控,进行中国“一带一路”建设的海外利益保护的中层建构。通过加强政策沟通、构建风险预防机制和安全合作的规则塑造,形成中期预防能力,调控中国沿线海外利益的拓展方向和速度,控制风险强度,发挥规则调控的主要作用。

构建政策沟通渠道。政策沟通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安全政策沟通。“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国家间应加强安全政策沟通,寻求共识,形成同质区域内的安全合作,以各方合力应对区域安全威胁。对于异质性明显的区域要区别研究,以双边安全合作为主,进而形成对沿线安全局势的整体把控。二是经济政策沟通。“一带一路”建设的经济政策沟通主要方向是,充分了解沿线国家的现实经济状况,准确把脉沿线国家经济发展形势,制定符合沿线国家现实需求的经济合作方案,充分调动沿线国家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积极性,发挥沿线国家建设“一带一路”的能动性;准确把握各国的经济政策,实现经济发展规划、发展战略或发展构想的有效对接,从而灵活调控中国海外利益拓展方向和速度,降低风险强度。

建立安全防范预警机制。中国对于“一带一路”沿线的安全形势,应给予充分的研究并制定风险预防机制。当前,中国已初步建立了海外安全风险信息预警机制,制定了《海外安全风险评估和防范预警机制实施方案(暂行)》。外交部每年两次发布《中国海外安全风险评估报告》,颁布《中国境外领事保护和服务指南》,以供相关部门参考[19]。建立安全防范预警机制的方向与着力点是,中国应打破部门界限,建立专门的海外利益安全防范预警平台,为中国政府、企业和公民提供更加全面、及时和方便的安全防范预警信息,更好地保护中国“一带一路”建设的海外利益;加强中国海外利益安全防范预警机制建设的超国家层面实践,着力对接“一带一路”沿线现有的多边安全合作机制,逐步形成预防中国海外利益风险的安全防护网,汇聚沿线各国以及各国不同社会群体的合力,进而建立一个超越国界、社会群体的安全防范预警机制。一旦发现风险,及早调控中国海外利益拓展方向和速度,降低风险强度。

建立安全合作机制。构建中国“一带一路”建设的海外利益保护机制,应以多边安全合作机制为总领、双边安全合作机制为重点,重视境外多层次、复合型安全防控网络的谋划与构建,其关注点是降低风险强度。第一,增进战略安全互信。“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无疑会增加美国、印度、日本等大国的猜疑忧虑,甚至有人将之视为中国扩张的国家战略,削弱它们在地区事务中的主导权与影响力。因此,中国“一带一路”建设风险预防的关键是增进大国间的战略安全互信,避免掣肘与战略对抗。第二,中国“一带一路”建设的风险预防,应以多边安全合作机制为总领。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通过域内外多边安全合作,实现各方的安全威胁情报共享,构建安全网络,防控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民族分离主义、网络犯罪、跨国犯罪等安全威胁。第三,双边安全合作机制是预防中国“一带一路”建设安全风险的基础,应以双边安全合作机制的建设和完善为重点,加强与沿线国家的双边安全合作,为中国“一带一路”建设创设良好的安全环境。

3.权益保护:强化海外利益保护措施

强化海外利益保护措施,夯实沿线中国海外利益保护的基层建设。通过强化领事、外交、执法和安保的海外权益的保护,形成后期保护能力,实现与海外利益新增需求的匹配与平衡,降低海外利益与风险“遭遇”时的损失程度,发挥权益保护的关键作用。

发挥外交和领事保护作用。第一,外交保护是基础。对海外投资的外交保护是海外投资保护最后的也是最有效的途径和方式,可以进一步维护和拓展中国的海外利益[20]。当中国海外利益遭遇严重威胁时,外交保护最为重要。中国应根据相关国际法规定,加强同所在国进行外交交涉与协调,寻求相应的赔偿和获得其保护中国企业合法经济活动以及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的承诺,减少因沿线国家政府不当或不法行为对中国企业和公民造成的不利影响。第二,领事保护是辅助。领事机关是中国海外利益保护的主要政府机构,也是中国海外利益保护的主要承担者。领事机关作为一种应急管理机制,具有危机管控属性。因此,应增加沿线国家领事馆和领事人员的数量,提升中国海外利益和公民安全的保护能力;应加强各部门在维护中国海外利益和公民安全上的协调与合作,建立完善的应急机制;应加强领事官员同领区内的相关地方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协调与合作,尽量收集领区内的政治、经济、安全和社会等方面的情报,及早建立安全预防机制,防患于未然;当中国海外利益已经或正在遭受损失时,领事官员应尽量争取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和有社会影响力的集团或个人的协助,最大限度地降低中国海外利益的损失程度。

完善执法保护功能。海外利益的执法保护包括国际公域的执法保护和他国境内的执法保护。第一,加强对国际公域的中国海外利益的执法保护。“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部分公海地区,海盗猖獗,严重影响了中国海上贸易通道的安全。2008年12月26日,中国开始派军舰在亚丁湾执行国际护航任务,挫败多起海盗劫持商船的企图,保证了沿线海上贸易通道的安全。随着“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不断推进,中国应继续执行在沿线的护航任务,在中国和其他国家(地区)的商船受到海盗威胁时,及时进行执法保护。第二,探索对他国境内的中国海外利益进行执法保护的措施。中国在他国境内对本国海外利益进行执法保护,并不是对他国主权的侵犯,而是在征得所在国同意或是他国请求的情况下进行的,它以国际合作执法为表现形式,以警察执法为主要手段。与此同时,以调控跨国执法合作为定位、以保护公民安全为出发点的涉外警务合作,是中国向全球范围的海外公民兑现“执法为民”思想精髓的重要途径[21]

实践证明,雾是由无数微小的水珠组成,这些雾珠中含有大量的尘埃、病原微生物等有害物质,运动时由于呼吸量增加,肺内势必会吸入更多的有害物质,因而冬季运动应避开大雾天气。

加强安保力量的保护措施。海外利益的安保力量保护包括海外利益所在国提供的安保力量保护和私人安保公司提供的安保力量保护。第一,多数情况下,海外利益是在他国境内,由于主权、空间和时间等的限制,海外利益保护多数由所在国提供。例如,巴基斯坦在“中巴经济走廊”沿线投入了超过一万名的安保人员来保护中方工作人员的安全和中国的海外利益。中国在沿线国家的动荡地区进行大规模经济项目建设时,应要求相关国家政府提供足够的安全力量,来保护中方工作人员安全和中国海外利益。第二,中国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企业更加小型化、多元化,分布更加分散,仅凭所在国政府提供的安保力量是不够的。为此,应鼓励企业加强同私人安保公司的合作,为中国企业和海外公民提供更加灵活方便的安保服务。中亚国家的私人安保公司数量众多、力量强大,中国政府、企业或个人应通过与中亚地区私人安保公司的合作,为中国保护公民安全和海外利益提供更多的选择,以降低安全风险。

1.2.2.5 继续教育 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每季度指派1名成员参与省市或医院感染预防及控制新知识、新技术培训,以提高自身预防感染防控能力。同时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积极申报国家、省、市级继续教育培训课程,以提高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医院感染防控能力。

小 结

中国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倡议者和引领者。在中国政府的强力支持下,中国加强与沿线各国的贸易、投资、服务和人员交流与合作,海外利益在沿线地区实现了快速拓展,产生了更多、更高的保护需求。因此,中国应进行海外利益保护的战略规划与管理,把调控海外利益拓展方向和速度、降低风险强度作为重要环节,构建中国“一带一路”建设的海外利益保护机制。

参考文献:

[1] 苏长和:《论中国海外利益》,《世界经济与政治》2009年第8期。

[2] 门洪华、钟飞腾:《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的历程、现状与前瞻》,《外交评论》2009 年第 5 期。

[3] 刘莲莲:《国家海外利益保护机制论析》,《世界经济与政治》2017年第10期。

[4] 郎帅:《中国海外利益维护战略研究》,长春: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8年,第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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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016年6月24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主持例行记者会》,http://www.fmprc.gov.cn/web/wjdt_674879/fyrbt_674889/t1375085.shtml。

[8] 《中阿经济合作在“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结硕果》,http://big5.china.com.cn/gate/big5/h5.china.com.cn/wm/doc_1_7_3524814.html。

[9] 《中欧班列让杜伊斯堡迎来“又一春”》,http://column.cankaoxiaoxi.com/2018/0405/2260801.shtml。

[10] 《2016年8月31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主持例行记者会》,http://www.fmprc.gov.cn/web/wjdt_674879/fyrbt_674889/t1393375.shtml。

[11] 《海关总署2017年全年进出口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http://fangtan.customs.gov.cn/tabid/539/InterviewID/119/Default。

[12] 《一带一路产能合作促进国际共享发展》,http://www.cssn.cn/skyskl/skyskl_jczx/201801/t20180103_3802384.shtml。

[13] 宋德星:《大国权势:印度外交战略的不改初心》,《学术前沿》2018 年第1期。

[14] 门洪华、钟飞腾:《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的两波潮流及其体系构建》,《中国战略报告》,2017年第1期。

[15] 《2017年中国出口产品遭遇国外贸易救济调查的有关情况》,http://gpj.mofcom.gov.cn/article/cx/ajtj/201803/20180302719287.shtml。

[16] 郑翔益、杨达:《警惕“一带一路”战略的经济风险》,《中国集体经济》2017 年25期。

[17] 王发龙:《试析中国海外利益维护的战略框架构建》,《国际展望》2016年第6期。

[18] 吴志成、董柞壮:《“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中的中国海外利益维护》,《天津社会科学》201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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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周忠海:《海外投资的外交保护》,《政法论坛》2007年第3期。

[21] 张杰:《中国海外公民与利益免受恐怖袭击的执法保护问题研究》,《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年第3期。

中图分类号: D82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2-462X( 2019) 05-0036-10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研究专项工程项目“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外交思想创新与战略布局研究”(16ZZD033)

作者简介: 肖晞,1976年生,吉林大学公共外交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同济大学可持续发展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研究员;宋国新,1989年生,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巩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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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一带一路”建设中海外利益的脆弱性分析与保护机制构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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