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污染健康影响评价研讨会会议纪要(论文文献综述)
李青[1](2021)在《现代性视角下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非正式科学教育为人类社会现代化进程培育了具备科学素养和理性精神的现代公民,以教育的现代化彰显人的主体性和科学理性,最终指向人的现代性。但当前,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却面临制度、观念和方法等因素制约而无法对接社会转型需要。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良性发展,为美国社会现代化转型培育了具有自主意识和理性精神的科学公民,有力地推动科学与社会的融动互进。美国社会现代化诉求是如何借助非正式科学教育渗透到民众心智中的,非正式科学教育在此过程中究竟扮演何种角色?研究以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历程为研究对象,试图揭示出美国社会现代性是如何体现并作用于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过程。研究采用文献分析法、历史分析法、比较研究法等对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历程进行系统化梳理。依托社会文化情境理论等,对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演进的文化、政治、经济、等社会情境进行剖析,揭示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演进与美国社会现代化转型的互动关系,剖析非正式科学教育是如何培育具有主体意识、科学素养和理性精神思维的科学公民来顺应社会现代化转型的。绪论部分主要交代选题的价值、相关学术动态、研究设计的依据以及研究对象的合理化界定,使研究对象明确、重点突出、思路清晰。第一章聚焦宗教神性裹挟下的非正式科学教育是如何培育虔诚信徒,培育神性社会所需的宗教价值观;第二章聚焦政治化的非正式科学教育,剖析非正式科学教育如何通过科学启蒙为新国家培育具有民族意识和政治素养的国家公民,践行为民主政治巩固民意的政治使命;第三章聚焦工业化时期非正式科学教育是如何回应社会形态跃迁和生产力解放诉求,并强调非正式科学教育塑造的技术理性及其极化对人性的异化;第四章转向对技术理性极化的利弊反思,以培育具备科学反思精神和批判意识的能动公民为目标,批判技术理性对整全人性的异化,并强调非正式科学教育需要渗透知识背后的方法、态度和价值观元素,推动公众理解科学的价值及潜在的风险;第五章则根植于后现代实践哲学下的追求个体解放和意识独立的时代诉求,强调非正式科学教育逐渐从服务宗教、政治、经济和文化意识的姿态回归到追求个体自主意识的理性精神的本真使命,强调教育的实践性、情境性和交互对话性,以主体间性思维审视传播主体和公众间的互动关系,倡导公众在交流对话中加深对科学的认知,塑造具有整全理性的科学公民。研究认为,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经历了从科学大众走化向大众科学化的历程,即逐渐从外在于人的工具的现代性形态转向回归人性本体的后现代性形态。教育目的从“外在的目的”转向“本体的目的”;教育内容从“有序的科学”转向“跨界的科学”;实施模式从“单向的灌输”转向“双向的交互”,体现出一种从“依附性发展”转向“批判性发展”的态势。研究指出,美国文化传统、资本主义精神和分权自治体制是影响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因素。目标与内容明晰、实施模式多元、广受社会支持和重视成效评估是其实践经验。最终在把握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面临的理念、经费、人员、制度和评估困境的基础上,提出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良性发展的路径:根植我国科学教育发展历史与现实,正确处理文化差异与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辩证关系;营造适切非正式科学教育良性发展的生态环境,提升其制度体系完善性和民主参与的文化生态;聚焦专业性人才培养,加强非正式科学教育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重视家庭情境中的科学知识传递,弥补家庭科学教育的缺失;关切非正式科学教育成效评价,健全其的成效测评体系。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需要理性反思美国经验的适切性,思考“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模式的互鉴可能;检视整体迈向“公众参与科学”阶段是否冒进;探索非正式科学教育“情境断裂”的缝合思路。
杨禅宇[2](2020)在《我国城镇污水厂施行准Ⅳ类排放标准的生命周期环境影响评价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制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水污染控制工作的重要基础之一。近年来,我国不少地方为了实现水污染行动计划的目标要求,陆续发布了地方污水厂准Ⅳ类污染物排放标准,引发了行业领域的广泛讨论和争议。总体来看,现有争议主要侧重于准Ⅳ类提标改造在水环境治理上的必要性与效果以及在技术上的可行性、手段及影响,而由于实施新标准所带来的全社会生命周期环境影响尚未得到重视和研究。准Ⅳ类标准提标改造固然会带来本地水环境改善效果,但可能由于新政策的制定与推行、增加新设施与新材料、增加运行能耗与药剂而为全社会带来多方面的生命周期环境影响,必须加以关注。论文旨在采用生命周期评价方法(Life Cycle Assessment,LCA),从标准制定及实施过程和污水厂提标改造本身的生命周期环境影响两方面,对我国实施准Ⅳ类排放标准的生命周期环境影响进行研究和分析,以识别产生环境影响的重要环节,获得政策制定的环境影响,为实施新排放标准提供生命周期环境影响视角上的观点和依据。论文通过文献综述分析总结了目前准Ⅳ类污水处理标准的有关讨论,基于ISO14040、ISO 14044生命周期方法框架,针对准Ⅳ类标准的制定过程(子系统1)、执行准Ⅳ类标准的污水厂升级改造(子系统2)进行生命周期环境影响评估。分别以一份准Ⅳ类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1m3处理水为功能单元。对子系统1,划分室内和室外活动进行清单分析,对于前者,主要通过文献和设计资料确定数据清单,对于后者,主要通过百度地图开放平台获取信息、Arc GIS进行数据预处理、Python 3.7计算距离矩阵并设计蚁群优化算法实现交通路径优化,来确定数据清单。对于子系统2,在现有文献工程案例数据的基础上,结合设计手册、设计标准、工程概预算手册等资料完善子系统2数据清单。采用Ga Bi Education 9.1软件、CML2001方法评价生命周期环境影响,选择非生物资源消耗、非生物化石燃料消耗、酸化、富营养化、淡水生态毒性、全球变暖、排除生物源碳的全球变暖、人类毒性、海洋生态毒性、臭氧层消耗、光化学臭氧生成潜能、陆地生态毒性作为评价类别,进行分类、特征化和归一化,量化、对比和识别环境影响及其重要性程度。通过对出行方式、参会人数、准Ⅳ类污水厂升级改造的不确定性分析,综合考虑这些条件变化时系统环境负荷的变化特点。研究结果表明:(1)对于准Ⅳ类标准的制定过程生命周期内,海洋生态毒性是最主要的环境影响类别,其次是非生物化石燃料消耗,其中技术审查、专题研讨和培训的室内活动、以及环境从业人员从事与准Ⅳ类标准相关工作的过程中对这些影响类别贡献较大,两个对应类别的潜能值分别约为6.33E+11 kg DCB eq.和3.35E+10 MJ,该子系统的臭氧层消耗潜能和非生物资源消耗潜能相对较小,最小值分别对应为学术会议相关的室内活动8.82E-09 kg R11 eq.、编制人员日常工作室内活动2.67E-01kg Sb eq.;(2)执行准Ⅳ类标准的污水厂升级改造生命周期内,运行阶段的环境负荷远大于建设阶段;建设阶段对臭氧层消耗、运行阶段对富营养化产生了环境效益,分别减少5.86E-11 kg R11 eq.以及2.24E-02 kg Phosphate eq.;运行阶段全球变暖潜能值最大,约为3.01E+03 kg CO2 eq.;人类毒性是建设阶段是最重要的环境影响类别;全球变暖是运行阶段最重要的环境影响类别,且是污水厂生命周期中环境影响最大的部分。(3)在系统整体生命周期内,升级改造及运行准Ⅳ类污水厂的环境影响远大于标准制定的环境影响,特征化结果在量级上相差约为102~105。两个子系统造成主要环境影响负荷的类别也各不相同,分别是海洋生态毒性和全球变暖;归一化结果可知,全球变暖是系统整体最重要的影响类别,归一化值约为4.9E+02。(4)准Ⅳ类标准的制定过程生命周期内,出行方式的变化对环境负荷的波动较大;短途旅行时,采用高铁替代普通火车造成的环境负荷相对较小但不明显;长距离运输时采用高铁替代飞机对环境负荷的主导影响类别发生变化,长途出行时采用飞机出行对非生物化石燃料消耗、富营养化、淡水生态毒性、全球变暖、人类毒性造成较大环境负荷,而采用高铁出行时主要影响类别与飞机不同,主要影响海洋生态毒性、臭氧层消耗和陆地生态毒性;采用高铁作为主要出行方式时相比起飞机可能更能减少环境足迹。分析参会人员不确定性可知,环境影响负荷变化随与会人数的增加而增加,与会人数的改变主要影响的是学术会议议程及论文集的制作、参会用的环保袋、会议室能耗、与会者住宿;升级改造的污水厂处理规模对准Ⅳ类标准的制定过程无明显影响。(5)对于执行准Ⅳ类标准的污水厂升级改造生命周期,出行方式、参会人员人数的变化对污水厂的升级改造无直接影响;除了富营养化和臭氧层消耗外,随着提标升级改造污水厂处理规模的不断增加,其他环境影响潜能不断增加,而富营养化和与臭氧层消耗趋势相反,表明污水处理厂基于准Ⅳ类标准提标改造的建设和运行能减轻水体富营养化和臭氧层消耗的负担的同时,但也产生了其他环境问题;(6)对两个子系统综合分析可知,当全国的准Ⅳ污水厂日处理规模约为1012.4万m3/d时,两个子系统造成的富营养化和臭氧层消耗潜能数值上接近,污水厂对环境污染的削减效益不明显。
田文芝[3](2020)在《国际边境水域委员会与美墨边境治理》文中研究指明在国家间的双边关系中,国家边界维护和边境治理既涉及领土主权和资源纠纷,也极易激发民族情感,是极为重要而敏感的问题,成为影响国际关系的重要因素。相关问题决非是某个国家或单一手段可以解决的,需要相关国家以及利益相关方之间广泛开展有效合作。美国与墨西哥有长达3144公里长的水陆边界线。格兰德河与科罗拉多河不仅成为两国界河,也成为两国少雨干旱的边境区域共享的水资源。美墨战争结束后,为勘定边界,解决边界领土争端和跨境治理问题,两国先后联合组建了“边界联合调查小组”“国际边界委员会”和“国际边境水域委员会”,并赋予它们负责边境堪界以及解决相关争端的调研、协调和处置等职权。此后,在美墨两国政府的主导下,该机构在边境领土争端、水资源治理、边境区域联合开发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积累了重要经验,一定程度上缓和了曾经高度紧张的两国关系,推动着两国在现代社会逐步走向和平协作。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世界的变化,人们对美墨边界跨境治理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而特定背景下签署的双边条约以及依据条约建立的国际边境水域委员会正面临新的挑战和革新发展的前景。但是,委员会在边境治理中已经取得的成就和积累的经验,值得关注和总结。
卢凌涛[4](2020)在《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的政策网络研究》文中认为中国青少年体育发展报告(2016版)显示,长期以来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下滑的趋势一直未得到扭转。面对严峻的现实,中央政府多年数次地发布关于青少年体质健康的政策,但成效不理想,反映了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政策效果被较严重的削弱问题。因此,运用公共政策学前沿的政策网络理论,借助罗兹(Rhodes)分类模型,从关系的角度切入,分析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政策网络中的主要行动者及其特征、互动关系及政策网络结构,研究行动者的特征、互动关系及政策网络结构对政策结果的影响,为教育及体育等政府部门制定青少年体质健康政策提供理论参考,为后继研究人员提供新的分析思路。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政策网络中,存在众多政策行动者。在政策过程形成了领导、合作、对抗等多性质的复杂互动关系,并演化出了独特的政策网络结构。(2)从网络位置、数量规模、集中程度、开放程度四个角度分析政策网络结构,发现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政策网络具有集中程度高、开放程度低的结构特点,是一个封闭性政策网络。(3)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政策过多地依赖中央政府的推动,其他政策行动者被动地接受,未形成井然有序、行动流畅的局面,封闭性的政策网络削弱了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政策的效果,导致国家出台的政策出现成效不理想的结果。根据政策网络的特点,结合青少年体质健康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政策网络的优化路径:(1)转变政府角色,推动政策网络的流畅运转;(2)开放政策网络,调动其他行动者积极参与;(3)重视议题网络,增强议题行动者的话语权;(4)合理分配权责,建立高合作、低对抗关系。
欧阳德君[5](2019)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贫困问题是一个综合性的世界难题,复杂而且十分重要。反贫困关系到人心向背、社会稳定和政权稳固,在全世界引起各国的广泛关注和重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开拓进取,在反贫困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全世界的反贫困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形成的消除贫困、追求共同富裕的理论,是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毛泽东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反贫困思想的基础上,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和借鉴西方反贫困思想的有益内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实践中发展起来的反贫困理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反贫困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理论基础;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在反贫困理念、反贫困方法等方面给我们以重要的启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理论渊源;西方的反贫困思想可以从经济学、社会学及综合性等多种理论视角来分析,其有益的内容为我们提供了理论借鉴。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反贫困实践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提供了重要的经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主要根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实践,是对其进行理论总结的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的实践历程可以分为四个阶段:一是经济体制改革作用下大规模缓解贫困。这一时期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了全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使全国的贫困问题得到了大规模地缓解。二是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开发式扶贫。这一时期确立了开发式扶贫方针,反贫困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通过实施各种专项反贫困政策,取得了显着成效。三是开发扶贫和社会救助两轮驱动反贫困。这一时期在全国范围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了社会救助和开发扶贫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反贫困事业的发展。四是新时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脱贫攻坚。这一时期通过建立精准扶贫的工作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在反贫困领域取得了史无前例的历史性成就,我国即将实现从整体上消除现行标准下的绝对贫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的每个阶段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既是实践探索的过程,也是理论提升的过程,是理论与实践相互交融的发展过程。从纵向发展的角度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有一个形成与发展的过程,迄今为止,经历了初步形成、扩展丰富、深化完善、创新发展等发展阶段。以邓小平为主要代表的共产党人立足中国实际,从解决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入手,以实现共同富裕作为反贫困的长期目标,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以江泽民为主要代表的共产党人,通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贫困的成功探索,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扩展丰富。以胡锦涛为主要代表的共产党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深化完善。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脱贫攻坚战中取得了决定性进展,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史的新篇章,在反贫困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新时代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创新发展。从横向发展的角度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强调的是整体视角,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实践的理论总结,注重一般性的理论反思。其主要的理论框架主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必须坚持党对反贫困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方略;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群众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反贫困道路,即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国家、社会和个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的承担主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的短期目标主要是解决温饱问题、实现小康社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长期目标则是要实现共同富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是生产力的根本动力、改革的直接动力、政府主导力、社会的参与力、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等多种力量形成的反贫困强大动力共同作用的过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反贫困的根本保障,中国特色脱贫攻坚制度体系是反贫困的制度保障;中国的反贫困是世界反贫困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世界的反贫困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中国的反贫困也离不开世界,我们的反贫困需要一个良好的国际环境。这些内容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实践的不断深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必然会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具有科学性、实践性、发展性、人民性、开放性、系统性和国际性等鲜明的特征以及重要的中国价值和世界价值。在中国价值方面,这一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当代发展,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实践的理论指南,增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话语权。在世界价值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实践为世界反贫困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作为这一反贫困实践的理论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为世界反贫困事业总结了中国经验,贡献了中国智慧,提供了中国方案。
郑令晗[6](2019)在《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的发现、选择与适用研究》文中提出随着裁判文书改革不断强化和细化,我国民事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改革已经逐渐深入到“说理依据”上来。在建设高效率的智慧法院背景下,将裁判文书的各个要素都实现智能化生成,尤其是裁判理由部分的自动生成,有赖于说理依据的结构化、客观化和计量化。因为裁判理由是法官价值判断的过程,而说理依据则是该价值判断的载体。因而,有必要将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研究置于“智慧司法”或“智慧法院”场域中,以“说理对象=说理理由+说理依据”为裁判文书说理的构造公式,从“基本原理”“现状实证”“适用情形”“发现方法”“选择准据”和“能动适用”构建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理论-应用”体系。“理由”并不是完全客观的,它具有主观性的因素,理由的“主观性”需要依据的“客观性”来排除。裁判说理彰显着司法论证的实践理性,裁判理由是进行裁判说理给出的理由,说理依据是裁判理由的事实样态,由此可以推导出说理依据是指在裁判文书中支持被说理对象的说理理由的一般性依据。说理依据与裁判依据既有关联性,又存在实质性区别。无“依据”则无“说理”,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既是规范与事实的连接点,也是同案不同判的理性尺度,这是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的独立价值。知识是人类经验的凝结,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来源于显性知识、隐性知识以及隐性知识显性化,这也是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知识图谱可行的理论依据。民事裁判文书的说理依据“发现”的现状表现为“依靠个人经验发现依据”“法官缺乏检索依据技能”“存在说理依据库的需求”,而且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选取的整体思路、主要类型和考量因素等存在现实困境;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适用的现状表现为“说理均有说理依据”、“部分说理没有说理依据”和“说理没有说理依据”。简而言之,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发现的工具不便利、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选择的标准不统一、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适用的能动性不够,是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发现难、选择难和适用消极的主要原因。在证据审查阶段,举证证明责任分配、证明标准、证据三性以及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等都须要说理依据;在事实认定阶段,审查诉称事实、认定法律事实、确认事实争点、以及根据间接证据认定案件事实、采用推定方法认定事实都须要说理依据;在法律适用阶段,法律漏洞出现、法律适用争议、法律规范竟合时都须要说理依据;在自由裁量阶段,是否运用自由裁量权和自由裁量时所考虑因素都须要说理依据。作为专业术语的“说理依据发现”是指司法的一种过程,而不属于立法范畴,因而它强调从“现有的依据”中找到“适当的依据”,而非是从“无”到“有”的创制。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的知识图谱构建可分为四步展开:从实体抽取、关系抽取、属性抽取方面完成说理依据知识图谱的信息抽取;从实体链接(实体消歧和共指消解)、知识合并方面完成说理依据知识图谱的知识融合;从本体构建、知识推理和质量评估方面完成说理依据知识图谱的知识加工;说理依据知识图谱的构建并不是一次性就能完成,需要不断地对建成的说理依据知识图谱进行优化和完善。最终,以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知识图谱为基础构建说理依据库和说理风险评估体系,不仅实现说理依据智能检索的功能,更能降低法官说理的风险,破解“不愿说理”“不敢说理”和“不愿说理”的难题。民事裁判要求在事实和规范之间做出价值衡量,不是所有的依据都能成为民事裁判文书的说理依据。法官在选择民事裁判文书的说理依据时,应该分三步判断:首先,考察说理依据的“合法性”,即从“合乎现行法律”考察说理依据的形式合法性,从“实现法律效果”考察说理依据的实质合法性;其次,考察说理依据的“必要性”,即遵循“缺位-弥合”模式考察说理依据能否弥合法律漏洞,遵循“诉求-回应”模式考察说理依据能否说理理由均有说理依据;最后,考察说理依据的“可行性”,即从“说依据本身无须再证”考察说理依据的客观性,从“说理依据之间不相冲突”考察说依据的一致性。新类型依据能否成为民事裁判文书的说依据,不需要一一列举,而是需要设定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的判定模型来统一识别的标准。应分别从心理和行为两方面来分析法官与法院之间的互动行为,引入心理契约理论来审视法官和法院间的隐性心理期待,引入助推理论来释明法院激励法官应该采取隐性行为策略。法官身份一旦得到确定,在法院与法官之间除了书面契约(合同)以外,诸如隐含的、动态的以及无法公开说明的相互心理期望也随之形成。在此基础上建立的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能动适用的心理机制,就是要在心理契约形成、维护和履行阶段让法官形成愿用说理依据、敢用说理依据和用好说理依据的隐性期待。此种采用“隐性”策略来引导公众达成某种特定目的的手段,比采取硬性规定或强硬措施更好,更容易让人在兼得“自由选择权”和“利益最大化”。建立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能动适用的助推机制,就是要形成以民事裁判文书说理“繁简”分流为内容的简化机制,以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体例灵活调整为核心的纠正机制,以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辅助生成的默认机制。
叶金伟[7](2019)在《EPC总承包模式的宁波某污水处理项目研究》文中指出随着我国环保行业的快速发展,污水处理项目的项目管理模式也在发生变化。越来越多的污水处理项目采用设计、采购和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模式。EPC总承包模式实现了设计、采购和施工等阶段的交叉和融合,具有业主管理简单、缩短了建设周期、节约了工程成本和提高了工作效率等优势。因此,对EPC总承包模式的污水处理项目进行分析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应用和现实意义。首先,本文探讨了EPC总承包模式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分析了EPC模式与交钥匙工程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梳理了EPC模式的建设程序和项目管理要点;介绍了EPC模式的特点、优缺点和适用情况,分析了污水处理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的可行性。其次,以宁波某污水处理EPC项目为实例,从工程管理、目标管理两方面详细论述了污水处理EPC项目的组织架构和实施过程,其中工程管理包括策划、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和移交,目标管理包括进度、成本、质量和安全(HSE),明确了项目经理、项目团队主要成员的工作职责及任务分工;分析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研究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并总结了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最后,通过决策试验和评价实验室分析法构建了污水处理EPC项目的评价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运用模糊层次分析法对EPC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了综合评价,分析了污水处理EPC项目的实施效果,找出EPC项目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具体的改进建议和对策。本文主要研究结论:在EPC模式的实践应用中要充分识别其优缺点,尽量利用优点,规避缺点;污水处理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是可行且合适;污水处理EPC项目实施效果的关键性评价指标是资金控制、工期控制、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通过综合评价,得出污水处理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的实施效果较为理想;需要从业主需求、设计阶段成本和限额设计等方面改进并完善EPC模式的项目管理体系。
迟学芳[8](2017)在《中国生命伦理传统的诠释和重建》文中研究指明为了建构中国本土化的生命伦理学,需要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优秀生命伦理传统进行诠释与重建的定位。为此,首先,确证本论文研究的理论基础。在借鉴恩格尔哈特先验的“道德传统”以及马克思“实践理性标准”的基础上,提出“四维结构”的生命伦理理想模型,作为诠释和重建的理论基础,即自然生命系统、文化生命系统、道德传统和非线性复杂性科学理论判据以及系统内在选择和外在选择判例。其中,自然生命系统可以指谓一切个体生命,包括人和其他非人类动植物等个体形态;文化生命系统指代的是类比生命实体形成的生命文化,包括家庭生命、社会生命、国家生命和宇宙或自然界生命等集合体形态,集合体形态的生命并不是不存在,是以组织结构关系在人们的头脑中作为一种影响行为或决策的意识观念,或法律制度,或器物习俗等有形无形的印记存在;道德传统是“文化遗传”的历史尺度,非线性复杂性科学理论判据包括耗散结构、协同学和超循环思想认识和分析方法,还有系统的内外选择判例,共同构成了对自然生命系统,或文化生命系统对象的理论评价体系。这个体系是梳理中国生命伦理传统的理想模型,具有联结过去与现时代,并实现古今思想、方法和理论融合等功能。其次,把这个理想模型作为一种认识模式和思维方式,考察中国古代传统文化并从中发现和梳理中国生命伦理传统思想,初步完成了从原始社会到明清的生命伦理传统思想的概括:(1)从原始社会到西周的生命伦理思想,以“民以食为天”、“生育即善”的观念以及“孝”和“德”为特征的“家-国生命一体”的血缘和宗法制度为特征;(2)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古代生命伦理传统形成,其标志是儒、道、法、墨的生命伦理传统,以“生生之道”、“生生之仁”、“治国之命在富民”、“劳动谋生权不可剥夺”等传统思想为特征;(3)秦至唐代的生命伦理传统得到大发展,出现生命伦理思想百花齐放的局面。中医药体系建立,凸显“大医精诚”、“治未病”的生命道德文化;《礼记》第一次把人情、人义与人利、人患结合起来作“身-心分析”,为制约人欲并维护家-国生命健康奠定基础;陆贾的“民是万世之本”、《吕氏春秋》的“顺民心就是行大义”、《太平经》的和气生财与平均共享的太平盛世理想,以及葛洪的“自然有命”、“安其所长”具有代表性;此外,“养生安生”生命伦理传统形成。阮籍、嵇康,以及陶弘景、孙思邈和《严氏家训》为代表。(4)宋元明清的生命伦理思想,深化“明哲保身”与“舍生取义”联系和区别,还突出扩展了生命关怀的范围和仁者的生命责任。见诸“民胞物与”、“仁者天地万物一体”、“仁者天地生物之心”等观点。(5)中国佛教生命伦理思想见诸“法界缘起论”与宇宙整体性阐释,其“众生平等”、“净土情怀”、“涅盘理想”以及“素食”和“放生”身体厉行,特别是“苦”的世态及“无明”心态和“六道轮回”的“冥界”过程,为戒杀生、普渡众生、提供特殊的“思想实验”或“成佛训练”。为了使上述中国生命伦理传统现时代化,就要把现今存在的公共生命理解的典型问题,放到中国生命伦理传统中加以解释和说明,坚持认为生命源于“生生之道”,止于自然之道,自杀不仅对不起家庭还违背“天命不可违”的原则;临终关怀,就是要讲好“听天由命”的故事;虐杀动物,是造孽的行为,不应当;刘海洋伤熊事件,归根结底是缺少对生命的相情同感;同学之间相互伤害生命的现象,本质上是人的“异化”,缺乏儒家“做人”之道。生殖技术、生育控制、人类基因组破译研究、器官移植、人体实验、死亡控制等生命科技与人体自然生命的关系问题,体现了利用生命科技干预生命自然进程的现实,主张“自然最有智慧”,除非不得已,尽量不要用那些科技手段。中国生命伦理传统,除了有对待上述个体生命的态度外,还包括对待集合体生命的观念。首先,关于家庭生命健康发展的观念,主张:(1)生育是对的;(2)保证劳动者劳动是基础和前提;(3)倡导孝道是关键。其次,关于国家生命健康发展的观念,认为:(1)弘扬优秀儒家生命伦理传统是基础;(2)得民心是根本;(3)有法必依且执法严明是大事;有国格人格是核心。再次,宇宙或自然界生命健康发展的观念,认为老子道的生成论宇宙观具有现时代价值:(1)它提供总体认识宇宙或自然界生命的生物理论模型;(2)它不等于自然规律,是一切生成之总规律;(3)它是“自然界最懂自然”之“道”,要求人们尊重和敬畏自然。进而,根据中国生命伦理传统中不同的思想观点和学说范式,把中国生命伦理传统分为“十大生命道德共同体”。即“家-国生命一体”、“道法自然”、“依法治国”、“仁义为怀”、“治未病”、“身-心分析”、“以民为本”、“尊重自然”、“民胞物与”以及“养生安生”等生命道德共同体。对中国生命伦理传统重建的定位,既适应了“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对“公共生命文化建设”的国家战略和重大需求,也借鉴和融合了国内外相关学术观点。可以把重建概括为“一个逻辑起点,两大基石。”“一个逻辑起点”,是以“生生之道”的自然生命秩序和“生生之仁”的文化生命秩序的协同进化,作为中国生命伦理传统重建的出发点、立论的基础和评价的标准,以及最终实现的目的。它与现行的规范生命伦理学不同:(1)它以公共生命文化和民族生命文化素质为视阈,把人对生命的行为和态度与做人、与家、国和自然界的生命健康发展联系起来讨论,作为重建的出发点;(2)主张科学技术无论怎样发展,都不可能脱离人类生命的自然秩序和文化秩序,更不可能脱离与地球“道”的生命秩序的协同进化,以此基点作为重建的基础和评价的标准;(3)人类个体生命的状态,生命质量、生命健康和幸福状态,与家庭生命、社会生命、国家生命、地球自然生命的状态紧密相关。在人类社会内部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小家与国家、国家与小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在人与自然关系中,人体自然“小宇宙”是“大宇宙”自然状态的“窗口”,对自然的索取与保护、利己与利他的对立统一,是重建的最终目的。“两大基石”,即生命道德哲学和生命道德学,构成了中国生命伦理学的体系结构的定位。在生命道德哲学层面,探讨了生命世界观、生命价值观、生命权利观和生命利益观,主张要知命、任命、顺命;身体生命的固有价值决定文化生命的内在价值;有追求生命质量,健康生活和幸福生活的权利;要保证人们基本生活和社会发展的利益,抵制奢侈需求的利益,保证平等的医疗条件、医疗机会和基本医疗利益的主张。在生命道德学定位的研究方面,提出了基本框架构想,以及“孝悌原则”、“三纲五常”、“仁义”原则、“大医精诚”等基本原则;在基本范畴方面,提出生命道德共同体、生命道德考虑、生命道德重要性、生命过期、人的自然性与文化性、自然生命与文化生命、自然生命秩序与文化生命秩序。在生命道德基本规范的定位方面,提出以“生命的社会大义”和“医疗公正”为特征的促进医改规范的定位;在科技与生命关系上,提出“科技辅助生命的功能”、“尊重生命、尊重患者及其家庭选择和上级裁决”以及“要考虑到不确定性风险与责任和免责条款”的主张。在工作、生活和休闲规范的定位方面,提出适度工作、要注意吸收“明哲保身”思想、健康生活和适当休闲等观点。在制定卫生保健和养生规范的定位方面,提出要注意到“人体‘小宇宙’是麻烦的根源”问题、要包括动静结合、知足知止的生命脉动原则、要区分身内之物和身外之物,主张生命势弱。中国生命伦理传统的伦理学,是与我国流行主张的“以解题为目的和归宿”的生命规范伦理学不同,是“以做人为目的”、“以朝着生命健康的方式生活为归宿”、“家-国是一个命运共同体”的生命美德伦理学。无论什么样的生命伦理学,如果离开了中国优秀生命伦理传统,仅仅突出伦理学的工具价值,忽视或不顾其内在价值,那么它就是不完善的。这也是我们倡导建构中国生命伦理传统的伦理学的本意。
卢锟[9](2015)在《环境咨询委员会制度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国内发生的一系列环境群体性事件,凸显出地方政府在环境问题上的巨大压力。家长式的管制模式,无法满足市场主体的需求,也使得政府只能事后做出反应。化解环境群体性事件,需要从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利益补偿等多个维度进行考量。理性的途径应当转向制度性的治理安排,建立更为顺畅的民意沟通表达机制,通过各方主体的良性互动,产生共赢的局面。环境咨询委员会的制度设计作为推进协商民主,“建立健全决策咨询机制”的具体探索,在有关环境的行政决策阶段建立起政府与公众理性沟通的渠道,为各方主体合法有序参与行政决策提供制度平台。作为一种制度化的组织形式,环境咨询委员会突出独立性、常设性、协商性、公开性与程序性等特点,通过专家、环保组织、公众等第三方主体事前参与决策协商的良性互动,提升咨询质量和公信力,对政府有关环境的行政决策形成制约。从理论上看,公共选择理论、协商民主理论和治理理论等经济学与政治学领域的相关研究,为环境咨询委员会的法律之治提供了更深层的解释。公共选择理论认为,在缺乏制度约束的情况下,行政决策者追求效用最大化的行为导致了“政府失灵”,因而无法解决因环境问题引发的“市场失灵”。协商民主论者则认为,藉由协商民主的互动过程,以理性推动共识而产生的“交往权力”,能够对行政权力形成规范和制约。这也意味着环境法的管制模式向治理模式的转向,通过构建多元主体间的互动关系,环境咨询委员会制度有助于克服环境保护所面临的政府和市场“双重失灵”。在世界范围,注重环境保护的国家和地区大多设有不同形式的环境咨询委员会,调查审议有关环境事项,为行政决策提供建议,在政府与公众之间搭起沟通环境事务的桥梁。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立法模式,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单项法模式,在《咨询委员会法》的统领下,由《清洁水法》、《清洁空气法》等单项法规定相关的环境咨询委员会;二是以日本、英国、加拿大为代表的环境基本法模式,即在环境基本法中明确规定设立环境咨询委员会。从早期提供单纯技术支持,到成为公众参与的平台,环境咨询委员会的变迁也体现出行政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进程。环境咨询委员会有利于弥补行政官员知识的有限性,增加具有专业知识经验的公民和普通公众参与决策制定的机会。但切实发挥其制度功能,使其承担起引入专业知识、促进公众参与、制约政府权力、实现公民自治的任务,需要从组织架构和运行过程两个方面加以明确和规范。当前,我国面临着“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由于行政决策的失误,直接导致的环境问题层出不穷,不仅经济代价高昂,而且严重影响政府的公信力。一方面是公众日益高涨的环境和民主意识,另一方面则是长久以来形成的封闭的行政决策模式,迫切需要我们在政府和公众之间建立起互动的平台,促进有关环境的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相应地,我国的环境咨询委员会制度尚未建立起来,法律文本直接做出规定的情况较少,类型也比较单调。实践中往往先有行政决策,后有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征求意见,决策过程缺乏规范和制约,造成已有的环境咨询委员会流于形式。真正的问题在于专业知识与民意基础背后的政府利益与部门纠葛。因此,制度设计的关键在于有效制约有关环境的行政决策,一是环境咨询委员会的常设性和独立性,二是行政决策之前的介入,三是通过专业与民主的平衡产生建设性的对话。
张军辉[10](2013)在《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法律保护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野生药材资源是指在一定区域或范围内分布的非人工种植、圈养或养殖的各种药用植物、动物和矿物及其蕴藏量的总和。本文中,药材是广义的概念,包括传统中药、民间药(草药)和民族药。我国药材资源应用有着悠久的历史,历史上诞生了《神农本草经》、《本草纲目》等医学名着。不仅中药资源源远流长,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也发展出独具特色的少数民族医药,包括藏医药、蒙医药、维吾尔医药、傣医药、壮医药等。西部民族地区由于独特而多样的自然条件,具有丰富的药材资源,其中许多着名的地道中药材在全国占有重要而特殊的地位。近年来,由于人口增长、药材需求量大,乱砍滥伐、盗猎现象严重,资源生境破坏,群众保护药材资源意识薄弱等原因,西部民族地区的药材资源呈现出减少和枯竭的态势,保护民族地区的传统医药资源迫在眉睫。保护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有利于保持民族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资源及其生态环境;有利于传承少数民族文化传统、维持自身民族特色;有利于发展中药和民族医药产业、提高民族地区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有利于再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本文以生物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理论为基础,在分析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及法律保护状况的基础上,借鉴国际条约和其他国家的有益经验,在立法、执法、守法及公众参与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本文共分七部分:第一部分是导论,介绍本文的选题意义、理论基础,对已有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并明确本文的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第一章在界定野生药材资源概念的基础上,分析其特点、分类、历史沿革及重要性。结合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情况,对西部民族地区的中药资源和少数民族传统医药资源进行全面梳理;第二章从立法、执法、守法和公众参与等角度介绍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现状,并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第三章是实证研究,通过对云南省文山自治州的调研,分析该地在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方面的成功经验以及需要改进的地方;第四章对涉及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国际条约及有关国家的做法进行介绍,提出对西部地区的借鉴意义;第五章就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从立法、执法、守法和公众参与等方面有针对性的提出具体建议;第六章是结语。本文的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研究,全面梳理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资源保护及研究现状,指出存在的问题;比较研究,在梳理国内和西部民族地区药材资源状况的基础上,比较研究国际有关条约、国外有关立法和体制在保护药材资源方面的差异,为西部地区完善立法提供借鉴;专题调研,选取一个省区内某个典型地区进行保护药材资源方面的调研,分析其有益经验及需要改进之处。本文力图实现的创新之处:一是选题的创新,论文首次从法学角度出发研究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问题。二是研究范围的创新,首次全面关注西部12省区市的野生药材资源及保护状况。本文结合第三次中药资源普查情况,全面介绍了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野生药材资源种类、分布及保护状况。在中药资源外,本文还关注了西部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传统医药资源,对其历史沿革、药材资源以及与中药的关系进行了介绍和分析。二是研究内容的创新,论文以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发展等理论为基础,在关注国家层面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立法、执法、守法等状况进行全面梳理,并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建议。在立法中,提出要确立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对全部野生药材资源和各个管理环节进行规范;要发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立法权,体现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要挖掘整合少数民族环境习惯法,发挥非正式制度的支撑作用。在执法层面,建议实行保护管理部门垂直管理,引入环境非强制行政行为。在守法层面,建议发展环境非政府组织、探索环境公益诉讼,进一步推进公众参与。
二、环境污染健康影响评价研讨会会议纪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环境污染健康影响评价研讨会会议纪要(论文提纲范文)
(1)现代性视角下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非正式科学教育相关研究 |
(二)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研究概况 |
(三)现代性相关研究 |
(四)文献述评 |
三、研究设计 |
(一)现代性与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关系 |
(二)理论基础 |
(三)具体方法 |
(四)研究思路 |
(五)研究内容 |
四、核心概念 |
(一)现代性 |
(二)非正式科学教育 |
第一章 “侍奉上帝”与宗教信徒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前殖民时期的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前殖民阶段的美国社会发展样态 |
(二)前殖民阶段的非正式科学教育概况 |
二、“侍奉上帝”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清教政治模式在殖民地初步践行 |
(二)殖民地经济贸易水平逐渐增强 |
(三)欧洲文化教育传统在北美的沿袭 |
(四)宗教性教育政策法规的颁布实施 |
三、“侍奉上帝”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教义问答”模式中的家庭教育 |
(二)“社区布道”中的科学知识推广 |
(三)本杰明·富兰克林等人的科学实践 |
(四)“报刊出版”中的科学知识扩散 |
四、“侍奉上帝”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为开拓“新耶路撒冷”而教 |
(二)教育类型与方式分散多样 |
(三)以立法巩固教育的宗教性 |
(四)教育的实用性倾向日渐凸显 |
五、“侍奉上帝”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宗教神性对自然人性的无情宰治 |
(二)“杂乱拼凑”的教育师资队伍 |
(三)“潜匿于神学体系中的科学知识” |
(四)非正式科学教育层级化明显 |
第二章 “科学立国”与“国家公民”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科学立国”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新生国家为自由民主而战 |
(二)“旧科学”的落寞与“新科学”的荣盛 |
(三)“大觉醒运动”与西进运动的发展 |
(四)以立法形式巩固民主政治观的实践 |
二、“科学立国”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培育民族情感”的场馆科学实践 |
(二)“宣扬理性”的公共讲座与科学博览会 |
(三)“知识福音”与教会性科学知识推广 |
(四)政治主导的科学知识推广实践 |
(五)职业科学人的热情参与 |
(六)“公民社会塑造”与科学新闻出版 |
三、“科学立国”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科学立国”成为核心价值诉求 |
(二)“宗教性的消退”与“世俗化的觉醒” |
(三)非正式科学教育具有国家化倾向 |
(四)注重借鉴西欧教育的优质经验 |
四、“科学立国”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立国之师”的质量参差不齐 |
(二)“科学立国”存在严重的路径依赖 |
(三)“科学立国”的实利主义倾向显现 |
(四)“国家公民培育”面临“肤色歧视” |
第三章 “技术时代”与“科技理性人”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技术时代”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内战对美国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助推 |
(二)“手工训练运动”的兴起与发展 |
(三)进步主义运动与进步教育实践 |
二、“技术时代”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教会推行的“科学肖陶扩之旅” |
(二)“政府推动”的技术知识推广 |
(三)“报刊科学”中的科技知识传递 |
(四)科学场馆的科学知识宣传 |
(五)技术行会的产业技能培训 |
(六)“新闻媒体人”的科技资讯传播 |
三、“技术时代”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以培育具有技术理性的产业人为目标 |
(二)教育内容更注重生产实用性 |
(三)非正式科学教育遵循“新闻模式” |
(四)“新闻人的出场”与“科学人的隐退” |
四、“技术时代”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唯技术理性的价值取向盛行 |
(二)科学新闻的“碎片化”与“主观化” |
(三)伪科学与迷信冲击下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四)非正式科学教育出现衰退迹象 |
第四章 “科学危机”与“批判理性人”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科学危机”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科学危机”激化了美国社会发展矛盾 |
(二)“莫斯科的威胁”与“华盛顿的警觉” |
(三)公众“科学万能论”价值观的消解 |
(四)“经济起落”与非正式科学教育的“颠簸” |
二、“科学危机”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新闻科学”的“荧幕化”与内容“专精化” |
(二)增强公众科学鉴别力的“电视科学” |
(三)创设“科学原生态”的场馆科学模式 |
(四)“共筑科学理解力”的“科学共同体” |
(五)“从做中学”的社区化科学教育 |
三、“科学危机”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理解科学”的政治取向较为明显 |
(二)理性批判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三)“现代公众”概念的逐渐清晰化 |
(四)科学与消费的联姻:“科学广告”盛行 |
四、“科学危机”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消费文化对公众理智精神的侵蚀 |
(二)科学在公众视野中的形象滑落 |
(三)迷信和虚假内容仍然充斥其中 |
(四)公众定位从“知识缺失”转向“理解缺失” |
第五章 “交往社会”与“实践理性人”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交往社会”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科学哲学的“生活实践转向” |
(二)知识生产模式的后现代转型 |
(三)社会转型对非正式科学教育提出新要求 |
(四)美国社会持续关注科学教育事业 |
二、“交往社会”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为公众参与科研创设“公共科学领域” |
(二)鼓励实践探索的科学场馆活动 |
(三)推行交互对话的科学传播模式 |
(四)“活动式”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开展 |
(五)“专业化”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 |
三、“交往社会”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强调公众参与科学的机会平等 |
(二)注重科学参与的交互性对话 |
(三)凸显公众参与科学的情境化 |
(四)关切非正式科学教育的成效测评 |
四、“交往社会”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公众参与”面临过度商业化的侵蚀 |
(二)科学人与公众的科学理解错位 |
(三)非正式科学教育缺乏自我批判反思 |
(四)公众参与科学的活力受限 |
第六章 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审思:历程审视、影响因素、经验与反思 |
一、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历程审视 |
(一)目标追求:从外在的目的转向本体的目的 |
(二)教育内容:从有序的科学转向跨界的科学 |
(三)实践模式:从单向的灌输转向双向的交互 |
(四)“自我批判”:从依附性发展转向批判性发展 |
二、影响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因素分析 |
(一)美国文化传统对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影响 |
(二)资本主义精神对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影响 |
(三)分权自治政治对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影响 |
(四)科学自身发展对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影响 |
三、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良性发展的实践经验 |
(一)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目标和内容清晰 |
(二)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实施模式多元化 |
(三)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社会支持力度高 |
(四)非正式科学教育更强调成效评价 |
四、美国经验对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启示与反思 |
(一)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现实困境 |
(二)美国经验对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启示 |
(三)理性反思美国经验的本土化转译 |
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改革年表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在校期间的科研成果 |
(2)我国城镇污水厂施行准Ⅳ类排放标准的生命周期环境影响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文献综述 |
1.2.1 生命周期评价历史与发展 |
1.2.2 生命周期评价相关概念及定义 |
1.2.3 生命周期评价技术标准 |
1.2.4 生命周期评价方法 |
1.2.5 生命周期评价软件 |
1.2.6 生命周期评价框架 |
1.2.7 生命周期评价在污水处理领域的应用 |
1.3 研究目的和主要内容 |
1.3.1 研究目的 |
1.3.2 主要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 |
2 研究范围 |
2.1 引言 |
2.2 产品系统 |
2.3 产品系统的功能 |
2.3.1 子系统1:城镇污水处理厂准Ⅳ类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 |
2.3.2 子系统2:城镇污水处理厂基于准Ⅳ类标准的提标改造 |
2.4 功能单元 |
2.5 系统边界 |
2.5.1 子系统1:城镇污水处理厂准Ⅳ类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 |
2.5.2 子系统2:城镇污水处理厂基于准Ⅳ类标准的提标改造 |
2.6 分配程序 |
2.7 LCIA方法论和影响类别 |
2.8 结果解释方法 |
2.9 数据质量要求 |
2.10 假设 |
2.11 价值选择和选择性要素 |
3 清单分析 |
3.1 引言 |
3.2 室外活动清单数据收集——蚁群优化 |
3.2.1 蚁群优化简介 |
3.2.2 蚁群优化元启发式算法 |
3.2.3 蚁群优化算法 |
3.2.4 蚁群优化在环境工程领域的应用 |
3.3 子系统1清单分析 |
3.3.1 室内活动前景数据清单分析 |
3.3.2 室外活动前景数据清单分析 |
3.4 子系统2清单分析 |
3.4.1 建设阶段前景数据清单分析 |
3.4.2 建设阶段背景数据清单分析 |
3.4.3 运行阶段前景数据清单分析 |
3.4.4 运行阶段背景数据清单分析 |
4 影响评价 |
4.1 引言 |
4.2 子系统1生命周期影响评价 |
4.3 系统2生命周期影响评价 |
4.4 系统整体生命周期影响评价 |
5 结果解释与讨论 |
5.1 引言 |
5.2 不确定性分析 |
5.2.1 出行方式不确定性(U1) |
5.2.2 参会人数不确定性(U2) |
5.2.3 准Ⅳ类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不确定性(U3) |
5.2.4 不确定性分析结果 |
6 结论和建议 |
6.1 结论 |
6.2 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A.作者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
B.学位论文数据集: |
致谢 |
(3)国际边境水域委员会与美墨边境治理(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来源及价值 |
(二)国内外研究状况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一、从边界联合调查小组到国际边境水域委员会 |
(一)“边界联合调查小组”与美墨边界的初步勘定 |
(二)国际边界委员会的建立 |
(三)国际边境水域委员会的建立 |
(四)国际边境水域委员会的基本职责 |
二、国际边境水域委员会与领土争端的化解 |
(一)班克斯问题与“1905 年条约” |
(二)查米萨尔争端与“查米萨尔条约” |
(三)边境领土争端最终解决机制与“1970 年条约” |
三、国际边境水域委员会与边境水资源治理 |
(一)边境水资源的分配 |
(二)边境水利工程的兴建 |
(三)边境水域生态环境保护 |
四、国际边境水域委员会的治理经验及发展前景 |
(一)国际边境水域委员会的相对独特性 |
(二)国际边境水域委员会的跨境治理经验 |
(三)国际边境水域委员会的发展前景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4)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的政策网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对象与内容 |
1.2.1 研究对象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文献综述 |
1.4.1 政策网络理论研究综述 |
1.4.2 青少年体质健康政策研究综述 |
第二章 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政策 |
2.1.2 政策网络 |
2.1.3 青少年体质健康政策 |
2.2 政策网络的适用性分析 |
2.2.1 政策网络的应用条件 |
2.2.2 青少年体质健康政策参与主体多元化 |
2.2.3 青少年体质健康政策参与主体存在依赖关系 |
2.2.4 青少年体质健康问题的复杂程度加深 |
2.2.5 政策资源的整合需要依靠社会行动者 |
2.3 章节小结 |
第三章 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政策现状 |
3.1 政策文本的选取 |
3.2 政策的数量分析 |
3.3 政策的阶段发展 |
3.3.1 初具形态阶段(1985-1992) |
3.3.2 健全体系阶段(1993-2006) |
3.3.3 重大调整阶段(2007-2014) |
3.3.4 稳步发展阶段(2015-至今) |
3.4 政策的实施结果 |
3.4.1 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状况 |
3.4.2 青少年体育活动实施状况 |
3.5 政策过程存在的问题 |
3.5.1 管理权分散与缺专门法规的政策制定问题 |
3.5.2 机制不完善与主体不尽责等政策执行问题 |
3.5.3 政策监控松散的问题 |
3.6 章节小结 |
第四章 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政策网络分析 |
4.1 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政策网络的行动者分析 |
4.1.1 以中央政府为代表的政策社群 |
4.1.2 以地方政府为代表的府际网络 |
4.1.3 以中小学校为代表的生产者网络 |
4.1.4 以专家学者为代表的专业网络 |
4.1.5 以中小学生及其家长、媒体为代表的议题网络 |
4.2 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政策网络行动者的行动策略 |
4.2.1 中央政府的行动策略 |
4.2.2 地方政府的行动策略 |
4.2.3 专家学者的行动策略 |
4.2.4 中小学校的行动策略 |
4.2.5 议题网络的行动策略 |
4.3 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政策网络行动者的互动关系 |
4.3.1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
4.3.2 中央政府与专家学者的关系 |
4.3.3 中央政府与中小学校的关系 |
4.3.4 中央政府与议题网络的关系 |
4.3.5 地方政府与中小学校的关系 |
4.3.6 专家学者与中小学校的关系 |
4.3.7 中小学校与议题网络的关系 |
4.4 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政策网络的结构特征分析 |
4.4.1 政策网络行动者位置 |
4.4.2 政策网络的数量规模 |
4.4.3 政策网络的集中程度 |
4.4.4 政策网络的开放程度 |
4.5 章节小结 |
第五章 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政策网络的优化路径 |
5.1 转变政府角色,推动政策网络的流畅运转 |
5.2 开放政策网络,调动其他行动者积极参与 |
5.3 重视议题网络,增强议题行动者的话语权 |
5.4 合理分配权责,建立高合作、低对抗关系 |
5.5 章节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研究结论 |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相关概念的分析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五、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思想渊源 |
一、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反贫困思想 |
二、理论渊源: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 |
三、理论借鉴:借鉴西方反贫困思想的有益内容 |
第二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的实践历程 |
一、经济体制改革作用下大规模缓解贫困(1978-1986 年) |
二、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开发式扶贫(1986-2007 年) |
三、开发扶贫和社会救助两轮驱动反贫困(2007-2012 年) |
四、新时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脱贫攻坚(2012 年- ) |
第三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形成与发展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初步形成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扩展丰富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深化完善 |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创新发展 |
第四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主要框架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的基本方略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的道路选择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的承担主体 |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的发展目标 |
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的实践动力 |
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的可靠保障 |
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的国际参与 |
第五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特征与价值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特征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价值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后记 |
(6)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的发现、选择与适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建设高效率的智慧法院 |
1.1.2 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改革 |
1.1.3 小结:背景反映的问题意识 |
1.2 研究综述 |
1.2.1 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中基本要素和其必要性 |
1.2.2 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中的原则、方法与选取因素 |
1.2.3 民事裁判文书说理的问题、因素与完善 |
1.2.4 国内外研究成果的述评 |
1.2.5 小结: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研究的必由之路 |
1.3 研究思路、方法与内容 |
1.3.1 基本研究思路 |
1.3.2 主要研究方法 |
1.3.3 主要研究内容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 |
1.4.2 潜在的不足 |
第2章 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的基本原理 |
2.1 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的本体论 |
2.1.1 裁判说理:司法论证的实践理性 |
2.1.2 说理依据:裁判理由的事实样态 |
2.1.3 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的内涵 |
2.1.4 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的构造 |
2.1.5 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与裁判依据的关系 |
2.2 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的独立价值 |
2.2.1 无“依据”则无“说理” |
2.2.2 事实与规范的连结点 |
2.2.3 同案同判的理性尺度 |
2.3 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的知识来源 |
2.3.1 说理依据的显性知识来源 |
2.3.2 说理依据的隐性知识来源 |
2.3.3 说理依据的隐性知识显性化来源 |
第3章 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的现状实证 |
3.1 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发现的现状:基于访谈样本 |
3.1.1 依靠个人经验发现依据 |
3.1.2 法官缺乏检索依据技能 |
3.1.3 存在说理依据库的需求 |
3.2 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选取的现状:基于问卷样本 |
3.2.1 民事裁判文书说理需要说理依据的情形 |
3.2.2 选取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的整体思路 |
3.2.3 可选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的主要类型 |
3.2.4 影响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选取的因素 |
3.3 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适用的现状:基于案例样本 |
3.3.1 说理没有说理依据 |
3.3.2 说理均有说理依据 |
3.3.3 部分说理没有说理依据 |
3.4 小结:说理依据发现难、选择难、适用不当 |
第4章 民事裁判文书须要说理依据的适用情形 |
4.1 证据审查说理阶段须要适用说理依据 |
4.1.1 举证证明责任分配须要说理依据 |
4.1.2 证明标准须要说理依据 |
4.1.3 证据三性须要说理依据 |
4.1.4 证据能力和证明力须要说理依据 |
4.2 事实认定说理阶段须要适用说理依据 |
4.2.1 审查诉称事实进入法律事实须要说理依据 |
4.2.2 认定事实及确认事实争点须要说理依据 |
4.2.3 根据间接证据认定案件事实须要说理依据 |
4.2.4 采用推定方法认定案件事实须要说理依据 |
4.3 法律适用说理阶段须要适用说理依据 |
4.3.1 法律漏洞出现时须要说理依据 |
4.3.2 法律适用争议时须要说理依据 |
4.3.3 法律规范竟合时须要说理依据 |
4.4 自由裁量说理阶段须要适用说理依据 |
4.4.1 运用自由裁量权须要说理依据 |
4.4.2 自由裁量所考虑因素须要说理依据 |
第5章 民事裁判文书的说理依据发现方法:以知识图谱为模型 |
5.1 从法律发现到说理依据发现 |
5.1.1 发现的内涵 |
5.1.2 法律发现的内涵 |
5.1.3 说理依据发现的内涵 |
5.2 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的知识图谱构建 |
5.2.1 说理依据知识图谱的信息抽取 |
5.2.2 说理依据知识图谱的知识融合 |
5.2.3 说理依据知识图谱的知识加工 |
5.2.4 说理依据知识图谱的知识更新 |
5.3 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知识图谱的应用 |
5.3.1 说理依据的发现Ⅰ:构建说理依据库 |
5.3.2 说理依据的发现Ⅱ:优化说理依据检索 |
5.3.3 说理依据的发现Ⅲ:降低法官说理风险 |
第6章 民事裁判文书的说理依据选取准则:以宪法规范为例证 |
6.1 选取准则Ⅰ: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的合法性 |
6.1.1 形式合法性:合乎现行法律 |
6.1.2 实质合法性:实现法律效果 |
6.2 选取准则Ⅱ: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的必要性 |
6.2.1 弥合法律的漏洞:缺位—弥合模式 |
6.2.2 回应当事人诉求:诉求—回应模式 |
6.3 选取准则Ⅲ: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的可行性 |
6.3.1 具有客观性:说理依据本身无须再证 |
6.3.2 具有一致性:说理依据之间不相冲突 |
6.4 小结:新类型依据成为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的判定 |
第7章 民事裁判文书的说理依据适用机制:以能动司法为视角 |
7.1 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能动适用的理论基础 |
7.1.1 心理契约:法官与法院间的隐性心理期待 |
7.1.2 助推理论:法院激励法官的隐性行为策略 |
7.2 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能动适用的心理机制 |
7.2.1 心理契约形成:愿用说理依据 |
7.2.2 心理契约维护:敢用说理依据 |
7.2.3 心理契约履行:用好说理依据 |
7.3 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能动适用的助推机制 |
7.3.1 简化机制:民事裁判文书说理“繁简”分流 |
7.3.2 纠正机制: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体例灵活调整 |
7.3.3 默认机制: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辅助生成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 外文译着 |
(二)外文文献 |
(三) 中文着作 |
(四) 中文报刊 |
(五) 学位论文和报告 |
(六) 电子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附件 |
附件1: 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研究访谈提纲 |
附件2: 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研究访问卷 |
(7)EPC总承包模式的宁波某污水处理项目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符号说明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EPC总承包模式的研究现状 |
1.3.2 国内EPC总承包模式的研究现状 |
1.4 研究的内容、方法和框架结构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论文的框架结构 |
第二章 EPC总承包模式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
2.1 EPC总承包模式的概念和内涵 |
2.1.1 EPC总承包模式的概念 |
2.1.2 EPC模式与交钥匙工程的分析比较 |
2.2 EPC总承包模式的建设流程和项目管理要点分析 |
2.2.1 EPC总承包模式的建设流程 |
2.2.2 EPC总承包模式的项目管理要点分析 |
2.3 EPC总承包模式的特点及优缺点 |
2.3.1 EPC总承包模式的特点 |
2.3.2 EPC总承包模式的优缺点 |
2.3.3 适用情况 |
2.4 污水处理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宁波某污水处理EPC总承包项目的结构体系 |
3.1 项目背景 |
3.1.1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
3.1.2 项目规模及设计进出水质要求 |
3.1.3 EPC总承包合同范围及内容 |
3.2 EPC总承包项目的工程管理组织构建 |
3.2.1 EPC总承包公司的组织构建 |
3.2.2 项目策划组织构建 |
3.2.3 项目设计组织构建 |
3.2.4 项目采购组织构建 |
3.2.5 项目施工组织构建 |
3.2.6 项目试运行组织构建 |
3.2.7 项目移交组织构建 |
3.3 EPC总承包项目的目标管理组织构建 |
3.3.1 项目进度和成本管理组织构建 |
3.3.2 项目质量管理组织构建 |
3.3.3 项目安全(HSE)管理组织构建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宁波某污水处理EPC总承包项目的实施过程 |
4.1 EPC总承包项目的工程管理实施过程 |
4.1.1 项目策划实施过程 |
4.1.2 项目设计实施过程 |
4.1.3 项目采购实施过程 |
4.1.4 项目施工实施过程 |
4.1.5 项目试运行实施过程 |
4.1.6 项目移交实施过程 |
4.2 EPC总承包项目的目标管理实施过程 |
4.2.1 项目进度管理的实施过程 |
4.2.2 项目成本管理的实施过程 |
4.2.3 项目质量管理的实施过程 |
4.2.4 项目安全(HSE)管理的实施过程 |
4.2.5 项目沟通管理的实施过程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宁波某污水处理EPC总承包项目的实施效果和建议 |
5.1 建立EPC总承包项目的评价指标体系和实施效果评价 |
5.1.1 建立项目评价指标体系 |
5.1.2 建立项目实施效果评价模型 |
5.2 EPC总承包项目的实施效果分析 |
5.3 EPC总承包项目的不足 |
5.4 EPC总承包项目的改进建议和对策 |
5.4.1 全面识别业主需求 |
5.4.2 加强设计阶段成本管理 |
5.4.3 建立限额设计管理体系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主要研究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1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8)中国生命伦理传统的诠释和重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和研究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的研究概况 |
1.2.1 国内相关研究概况 |
1.2.2 国外相关研究概况 |
1.3 简要评述 |
1.3.1 传统文化中的生命哲学理论 |
1.3.2 传统生命伦理思想的现代价值 |
1.3.3 中医理论中的生命伦理研究 |
1.3.4 其他各家的生命伦理思想 |
1.3.5 存在的难题和研究的基点 |
1.3.6 本论文使用的生命伦理学概念 |
1.4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2. 我国传统生命伦理思想诠释的理论基础 |
2.1 对生命伦理学产生影响的典型文本的分析 |
2.1.1 分析的立论基点 |
2.1.2 恩格尔哈特俗世生命伦理学文本分析 |
2.2 20世纪影响生命文化及生命伦理学建构的问题 |
2.2.1 20世纪影响生命文化的重大事件 |
2.2.2 影响我国生命伦理学建构的问题 |
2.3 我国生命伦理学的性质和研究方式的争论 |
2.3.1 我国生命伦理学性质的争论 |
2.3.2 我国生命伦理学研究方式的争论 |
2.3.3 基于“异中之同”的简要评述 |
2.4 不可忽视的生命文化问题及我国传统生命伦理学建构的任务 |
2.4.1 不可忽视的生命文化问题 |
2.4.2 我国生命伦理学建构的任务 |
2.5 我国生命伦理学建构的定位及创新意义 |
2.5.1 我国生命伦理学建构的定位 |
2.5.2 我国生命伦理学建构的创新意义 |
2.6 本章小结 |
3. 原始社会到西周的生命伦理思想 |
3.1 原始社会与生命道德的产生 |
3.1.1 从母系社会到父系社会的生命道德演变 |
3.1.2 原始社会生命文化秩序的确立 |
3.1.3 维系家庭生命和社会生命的“孝”与“德”的产生 |
3.1.4 原始社会的中医生命伦理思想萌芽 |
3.2 夏、商、西周时期的生命伦理思想 |
3.2.1 《周易》中的生命伦理思想 |
3.2.2 《尚书》“五行说”的生命伦理方法 |
3.2.3 夏、商、西周时期生命文化的特点 |
3.3 本章小结 |
4. 春秋战国时期的生命伦理思想 |
4.1 道家的生命伦理学 |
4.1.1 老子“道”的生命伦理学说 |
4.1.2 庄子自然中心论的生命伦理思想 |
4.1.3 杨朱的人类个体生命伦理思想 |
4.2 儒家的生命伦理学 |
4.2.1 孔子的家庭、政治、社会生命伦理学说 |
4.2.2 孟子的生命伦理思想 |
4.2.3 荀子的家国生命健康伦理思想 |
4.3 墨家的生命伦理思想 |
4.4 法家维护国家生命的法制伦理思想 |
4.4.1 管仲的社会生命健康管理的法制伦理思想 |
4.4.2 商鞅的社会生命健康管理的法制伦理思想 |
4.4.3 韩非子维护国家生命的法制伦理思想 |
4.5 春秋战国时期中医的生命文化 |
4.5.1 精、气、神学说和阴阳五行学说 |
4.5.2 春秋战国时期的医疗法规和制度 |
4.5.3 春秋战国时期的医疗技术 |
4.6 本章小结 |
5. 秦朝至唐代的生命伦理思想 |
5.1 秦汉时期的生命伦理思想 |
5.1.1 《吕氏春秋》中“人生基本需求”的生命伦理意蕴 |
5.1.2 “黄老之学”与“休养生息” |
5.1.3 中医药理论体系的建立及其彰显的生命文化 |
5.1.4 《皇帝内经》中的生命伦理思想 |
5.1.5 张仲景《伤寒杂病论》中的生命伦理思想 |
5.1.6 维持家庭和社会生命秩序的“三纲五常” |
5.1.7 陆贾、贾谊国家生命健康管理的伦理思想 |
5.1.8 《礼记》《淮南子》《太平经》中的生命伦理思想 |
5.1.9 扬雄、王充的生命伦理思想 |
5.2 魏至唐的生命伦理思想 |
5.2.1 王弼、阮籍和嵇康以及郭象的生命伦理思想 |
5.2.2 《颜氏家训》重人贵生、保身全家的生命伦理思想 |
5.2.3 “隐逸现象”凸显的“保全身心”的生命文化 |
5.2.4 葛洪的生命伦理思想 |
5.2.5 陶弘景的生命伦理思想 |
5.2.6 孙思邈的生命伦理思想 |
5.3 本章小结 |
6. 宋元明清时期的生命伦理思想 |
6.1 宋元时期的生命伦理思想 |
6.1.1 张载“民胞物与”的生命关怀 |
6.1.2 程颢“仁者以天地万物一体说”的生命伦理境界 |
6.1.3 朱熹的“仁者天地生物之心”的生命伦理责任 |
6.1.4 刘完素医学中的生命伦理思想 |
6.2 明清时期的生命伦理思想 |
6.2.1 王阳明“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的生命伦理自觉 |
6.2.2 王艮“明哲保身”的生命大义 |
6.2.3 王夫之“知耻、立志”的生命品位 |
6.2.4 “温病四大家”医学中的生命伦理思想 |
6.3 本章小结 |
7. 中国佛教生命伦理思想 |
7.1 “法界缘起论”与宇宙的整体性 |
7.1.1 佛教的缘起论 |
7.1.2 宇宙万物无碍自在 |
7.2 众生平等与万物平等的价值观 |
7.2.1 众生平等 |
7.2.2 万物平等的价值观 |
7.3 业报论与对生命及其环境的尊重 |
7.3.1 业报论 |
7.3.2 业报论传说 |
7.3.3 素食 |
7.3.4 放生 |
7.3.5 净土 |
7.4 苦生与涅盘 |
7.4.1 苦及原因 |
7.4.2 涅盘 |
7.5 本章小结 |
8. 中国生命伦理传统思想的诠释 |
8.1 中国生命伦理传统对待个体生命的态度 |
8.1.1 现今青少年的自杀问题 |
8.1.2 “临终关怀”的问题 |
8.1.3 虐杀动物的问题 |
8.1.4 刘海洋“伤熊事件” |
8.1.5 同学之间的杀人事件 |
8.1.6 生殖技术、生育控制、人类基因组破译研究、器官移植、人体实验、死亡控制等生命科技与人体自然生命的关系问题 |
8.2 中国生命伦理传统对待集合体生命的观念 |
8.2.1 家庭生命健康发展的观念 |
8.2.2 国家生命健康发展的观念 |
8.2.3 宇宙或自然界生命健康发展的观念 |
8.3 中国生命伦理传统中生命道德共同体 |
8.3.1 “家-国生命一体”的生命道德共同体 |
8.3.2 “道法自然”的生命道德共同体 |
8.3.3 “仁义为怀”的生命道德共同体 |
8.3.4 “依法治国”的生命道德共同体 |
8.3.5 “治未病”的生命道德共同体 |
8.3.6 “身-心分析”的生命道德共同体 |
8.3.7 “以民为本”的生命道德共同体 |
8.3.8 “尊重自然”的生命道德共同体 |
8.3.9 “民胞物与”的生命道德共同体 |
8.3.10 “养生安生”的生命道德共同体 |
8.4 中国生命伦理传统思想诠释的现时代需求和根据 |
8.4.1 科技疯狂发展的失控,对生命构成严重的风险 |
8.4.2 “赶超现代化的世界性角逐病” |
8.4.3 控制毁灭生命的战争需要生命健康文化的支撑 |
8.4.4 复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在纵欲且废人体自然之功 |
8.4.5 社会保障改革需要“本土化”的生命伦理定位 |
8.5 中医兴废争论中中国生命伦理传统之诠释 |
8.5.1 修正中医或废除中医中药的观点 |
8.5.2 毛泽东高度重视中医,中药有西药不具备的疗效 |
8.5.3 从中国生命伦理传统诠释中医学理论的价值和意义 |
8.6 本章小结 |
9. 中国生命伦理传统重建的定位 |
9.1 中国生命伦理传统重建的逻辑起点 |
9.1.1 中国生命伦理传统重建的出发点 |
9.1.2 中国生命伦理传统重建的立论基础和评价标准 |
9.1.3 中国生命伦理传统重建的终极关怀 |
9.2 中国生命伦理传统重建的道德哲学定位 |
9.2.1 生命世界观 |
9.2.2 生命价值观 |
9.2.3 生命权利观 |
9.2.4 生命利益观 |
9.3 中国生命伦理传统重建的道德学定位 |
9.3.1 道德观念 |
9.3.2 中国生命道德学的基本框架构想 |
9.3.3 中国生命道德学的基本原则 |
9.3.4 中国生命道德学的基本范畴初探 |
9.3.5 中国生命道德学基本规范的前提和定位 |
9.4 构建“诗意地栖居”的中国生命伦理学 |
9.5 本章小结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 |
创新点说明 |
(9)环境咨询委员会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章 概述 |
第一节 环境咨询委员会的概念与制度架构 |
一、环境咨询委员会的概念及特征 |
二、环境咨询委员会制度的基本架构 |
第二节 环境咨询委员会制度的演进历程 |
一、咨询委员会制度溯源 |
二、环境咨询委员会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
第二章 环境咨询委员会制度的现实意义与制度功能 |
第一节 环境咨询委员会制度的现实意义 |
一、环境群体性事件考量政府应对 |
二、解决相关问题需要从行政决策入手 |
三、发挥第三方主体作用,规范和制约有关环境的行政决策 |
第二节 环境咨询委员会的制度功能 |
一、引入专业知识 |
二、促进公众参与 |
三、制约政府权力 |
四、实现公民自治 |
第三章 环境咨询委员会制度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公共选择理论与环境咨询委员会 |
一、基于“经济人”假设的政治关系 |
二、寻求公共理性的法律之治 |
第二节 协商民主理论与环境咨询委员会 |
一、通过协商民主优化决策过程 |
二、形成社会共识的制度安排 |
第三节 治理理论与环境咨询委员会 |
一、政府管制模式的失灵与治理模式的兴起 |
二、实现良性互动的治理模式 |
第四章 发达国家及地区环境咨询委员会制度的立法与实践 |
第一节 美国环境咨询委员会制度的立法与实践 |
一、概述 |
二、联邦立法与实践 |
三、宾夕法尼亚州环境咨询委员会制度的立法与实践 |
第二节 日本环境审议会制度的立法与实践 |
一、概述 |
二、中央环境审议会的法律规定与实践 |
三、地方条例的规定与实践 |
第三节 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与实践 |
一、概述 |
二、香港环境咨询委员会制度的经验 |
第四节 有关国家和地区环境咨询委员会制度的启示 |
一、组织形式 |
二、人员构成 |
三、职权范围 |
四、运作方式 |
五、所作决定之效力 |
第五章 构建我国的环境咨询委员会制度 |
第一节 现行法律框架下的环境咨询委员会评析 |
一、我国现有的国家和地方环境咨询委员会 |
二、相关的法律规定及其局限 |
三、地方层面的有益实践与经验 |
第二节 构建我国环境咨询委员会制度的若干思考 |
一、立法形式 |
二、立法目的 |
三、立法内容 |
四、法律文化的培育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或录用的论文 |
(10)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法律保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第一章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概况 |
第一节 野生药材资源概述 |
1.1.1 野生药材资源的界定 |
1.1.2 野生药材资源的特点 |
1.1.3 野生药材资源的种类 |
1.1.4 药材资源开发利用的历史沿革 |
1.1.5 保护野生药材资源的重要性 |
第二节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的种类及分布 |
1.2.1 中药资源普查及野生药材资源状况概述 |
1.2.2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的分布 |
1.2.3 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传统医药资源状况 |
第二章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现状 |
第一节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立法现状 |
2.1.1 国家层面关于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 |
2.1.2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立法现状 |
2.1.3 少数民族环境习惯法 |
2.1.4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立法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执法现状 |
2.2.1 执法依据欠完善 |
2.2.2 执法部门权限划分不明确 |
2.2.3 环保部门执法能力不足 |
2.2.4 执法体制外制约因素较多 |
第三节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守法现状 |
2.3.1 西部民族地区守法现状 |
2.3.2 西部民族地区守法中存在的问题 |
第三章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法律保护实证研究 |
第一节 文山州野生药材资源现状 |
3.1.1 文山州的生物多样性状况 |
3.1.2 文山州的野生药材资源种类 |
第二节 文山州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措施 |
3.2.1 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 |
3.2.2 促进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立法与执法 |
3.2.3 探索实行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 |
3.2.4 多方筹措自然保护区管护资金 |
3.2.5 开展野生药材资源产业科研攻关 |
3.2.6 提高全民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 |
第三节 文山州野生药材资源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
3.3.1 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专门立法缺失 |
3.3.2 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机构职责交叉 |
3.3.3 资源保护与社区经济发展之间矛盾比较突出 |
3.3.4 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困难较多 |
第四节 文山州新一轮中药资源普查开展情况 |
第四章 国外野生药材资源法律保护的借鉴 |
第一节 国际条约中有关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规定 |
4.1.1 生物多样性公约 |
4.1.2 保护野生动物迁徙物种公约 |
4.1.3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
4.1.4 国际重要湿地公约 |
4.1.5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
第二节 部分国家野生药材资源的保护措施 |
4.2.1 美国 |
4.2.2 欧盟 |
4.2.3 澳大利亚 |
4.2.4 印度 |
第三节 国外野生药材资源法律保护对西部地区的借鉴意义 |
4.3.1 详细阐述立法指导思想 |
4.3.2 明确规定执行机构及其职责 |
4.3.3 及时更新法律规定 |
4.3.4 积极推进公众参与 |
第五章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法律保护的完善 |
第一节 健全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 |
5.1.1 完善野生药材资源相关立法 |
5.1.2 提高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立法质量 |
5.1.3 突出自治立法特色 |
5.1.4 挖掘整合少数民族环境习惯法 |
5.1.5 定期进行野生药材资源保护领域法律法规的清理 |
第二节 强化野生药材资源法律法规的执法效果 |
5.2.1 完善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机构的执法依据 |
5.2.2 理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体制 |
5.2.3 加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机构执法能力建设 |
5.2.4 协调野生药材资源执法与发展经济的关系 |
第三节 促进公众守法及对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参与 |
5.3.1 加强宣传教育 |
5.3.2 完善规章制度 |
5.3.3 发展环保非政府组织 |
5.3.4 探索环境公益诉讼 |
第六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四、环境污染健康影响评价研讨会会议纪要(论文参考文献)
- [1]现代性视角下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研究[D]. 李青. 四川师范大学, 2021(10)
- [2]我国城镇污水厂施行准Ⅳ类排放标准的生命周期环境影响评价研究[D]. 杨禅宇. 重庆大学, 2020(08)
- [3]国际边境水域委员会与美墨边境治理[D]. 田文芝.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20(08)
- [4]我国青少年体质健康的政策网络研究[D]. 卢凌涛.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研究[D]. 欧阳德君. 贵州师范大学, 2019(02)
- [6]民事裁判文书说理依据的发现、选择与适用研究[D]. 郑令晗. 湘潭大学, 2019(12)
- [7]EPC总承包模式的宁波某污水处理项目研究[D]. 叶金伟. 浙江工业大学, 2019(03)
- [8]中国生命伦理传统的诠释和重建[D]. 迟学芳.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2017(05)
- [9]环境咨询委员会制度研究[D]. 卢锟. 上海交通大学, 2015(03)
- [10]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法律保护研究[D]. 张军辉. 中央民族大学, 20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