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邓小平的反腐败理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理论论文,邓小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邓小平同志十分重视反腐败工作,他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全局出发,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反腐败问题进行了全面而系统的论述,形成了内涵丰富、颇具特色的反腐败理论。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邓小平的反腐败理论,对于在新形势下开展反腐败斗争,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邓小平同志对反腐败必要性和重要性的深刻阐述
1.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对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出现的贪污腐败现象,从一开始邓小平就以他特有的敏锐目光,站在战略的高度认真看待。1982年4月在《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一文中,邓小平指出:改革开放“不过一两年时间,就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卷进经济犯罪活动的人不是小量的,而是大量的,犯罪的情况不是过去‘三反’,‘五反’那个时候能比的。”“现在的大案子很多,性质都很恶劣。”[1]因此,他认为必须给予严历的打击,决不能听之任之。他指出:“这股风来势很猛,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么,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2]1989年初夏针对腐败现象的蔓延他严正指出“要整好我们的党,实现我们的战略目标,不惩治腐败,特别是党内高层的腐败现象,确实有失败的危险”。[3]他明确表示:“我赞成陈云同志讲的,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生死存亡的问题”。[4]这些年揭露出来的腐败现象,确实触目惊心,更加证实了邓小平同志在反腐败问题上高瞻远瞩。反腐败确是一场严重的政治斗争,掉以轻心,势必葬送我们的党,葬送我们的人民政权,葬送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
2.惩治腐败是搞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邓小平同志强调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两手抓,“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5]他还指出,“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斗争是我们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一个保证。”“如果不搞这个斗争,四个现代化建设,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就要失败。”[6]这是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由市场对资源起基础性的配置作用。其基本原则就是市场主体的公平交易,平等竞争。而腐败则是党政领导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在特定的政治、经济生活中,利用共产党的执政地位这一条件,徇私枉法,危害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违法行为。其本质是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腐败现象的滋生,势必践踏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破坏市场运作秩序,侵占市场主体的利益,它给经济建设带来的危害不仅是严重的,而且是多方面的。腐败分子利用手中掌握的管理权力大肆鲸吞国家或集体财产,严重侵害公有制经济基础,造成经济管理秩序混乱,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严重干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越性的充分发挥,阻碍了我国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要发展经济,必须坚决惩治腐败,只有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才能确保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得以顺利实现。
3.反腐败能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事业的主体,是我们党的事业的强大基础和力量源泉。我们党取得执政地位后,获得了更好的为人民服务的条件,也增加了脱离群众甚至腐败变质的危险。在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这种危险会更大,如果放松警惕,带来的问题是严重的。邓小平曾指出,一些干部“不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公仆,而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主人,搞特权、特殊化,引起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损害党的威信,如不坚决解决,势必引起我们干部发生腐化。”[7]这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着非常严重的影响,如果不制止腐败,就会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影响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动摇人民群众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和决心。对此,邓小平曾语重心长地指出“我们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这两件事情结合起来,对照起来,就可以使我们的政策更加明确,更能获得人心。”[8]
二、邓小平同志对当前我国腐败现象产生的社会政治经济根源的科学分析
首先,邓小平认为“腐败是一种长期存在的复杂的历史现象。”[9]腐败产生有着深刻的历史根源。我国是一个封建社会历史很长的国家,封建制度虽然消灭了,但封建主义的遗毒对我国政治、经济生活的影响远没有得到及时的肃清,特别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不高,社会主义制度还不很完善的情况下,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和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多种经济制度并存的政策下,个体经济、私人经济的消极作用必然给特权思想、官僚主义、裙带关系、滥用权力、徇私行贿等腐败现象留下生存的空间。这些腐败现象无时无刻不在侵蚀我们党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听之任之,势必造成极为严重的危害。
其次,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行为的侵入是我国社会上和党政干部中产生腐败现象的重要原因。我们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在利用国外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资金来发展我国社会生产的同时,资本主义的一些腐朽思想乘机侵袭到我们的思想道德文化领域中来。邓小平说:“实行改革开放必然带来一些坏东西,影响我们的人民。”[10]在南方谈话中,他又指出:“开放以后,一些腐朽的东西也跟着进来了,中国的一些地方也出现了丑恶的现象,如吸毒、嫖娼、经济犯罪等。”[11]同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亡我之心不死,加紧对我们进行“西化”、“分化”的渗透。他们利用我们对外开放的机会,采取种种手段,宣扬资本主义的价值观念和腐朽的生活方式,拉扰腐蚀党内意志不坚定者,妄图达到颠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改革开放的力度越大,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混入的机会就越多。然而中国要谋求发展,闭关自守是不行的,因此,邓小平同志反复告诫全党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
再次,法制不健全,执法不严,给腐败留下了漏洞和空子。我国是一个缺乏法制传统的国家,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均很不完善,特别是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我们已有的政策法规、法律制度对新出现的问题缺乏具体的规定和可操作规范,使得对腐败的制止和惩处缺乏有效法律依据或法制手段。尤为值得注意的是,还有相当数量的执法人员的职业素质低下,法制观念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执法人员甚至在执法过程中行贿、受贿,徇私枉法,严重地损害法律的尊严。腐败现象正是在这样的缝隙中滋生出来的。
最后,这些年来,一些地方,一些单位对党员和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抓得不紧,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在一部分党员和干部当中滋长,导致腐败现象的蔓延。我们党确立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极大地调动了广大人民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力,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由于受长期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影响,随着贫富差距的拉大,不少人片面地追求高收入、高消费,使少数党政干部抵受不住金钱的诱惑,把党和国家赋予的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造成了腐败的滋生,邓小平指出“我们最近十年的发展是好的,我们最大的失误是教育方面,思想政治工作薄弱了,教育发展不够……没有告诉人们,包括共产党在内,应该保持艰苦奋斗的传统。”出现了“一手硬,一手软”[12]的现象,为腐败现象的产生和蔓延开了绿灯。
三、邓小平同志对待党内存在的腐败问题和反腐败斗争的清醒认识
邓小平非常重视党内的腐败问题,如何看待党内存在的腐败问题和反腐败斗争,他是十分清醒的。
他认为要把腐败现象同社会主义制度和改革开放本身区别开来,要把腐败行为同党和政府的整体区别开来。他指出“我们反对特殊化,其实就是反对一部分共产党员、一部分党员干部特殊化。”[13]针对党内确实存在的不正之风和极少数领导干部搞特殊化,他强调“应当注意不要把个别的现象当作普遍现象,不要把局部的东西夸大为整体。决不是所有党员或多数党员都有不正之风,决不是所有领导干部或多数领导干部都搞特殊化。根本没有,也不可能存在所谓的‘官僚主义者阶级’”[14]邓小平运用辩证的观点和方法,对党内腐败现象进行恰如其分的估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为估计不足,打击不力,导致腐败现象进一步蔓延,会使人民丧失信心,最终葬送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业;估计过头,引导不力,同样会使人产生错误认识,认为我们党腐败变质,同样导致广大人民群众对党丧失信心,进而危害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业。只有充分认识到党和政府的主流是好的,又不低估腐败现象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把二者正确结合起来,辩证统一于反腐败斗争的整个过程中,才能真正找到铲除腐败的力量和方法。
邓小平认为对反腐败斗争,我们应坚持长期性和阶段性相结合的原则。他指出“开放搞活必然带来一些不好的东西,不对付它,就会走到邪路上去,所以开放、搞活政策延续多久,端正党风的工作就得干多久,纠正不正之风,打击犯罪活动,就得干多久,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贯穿在整个改革过程中”。[15]当腐败现象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时,针对腐败的危害性、严重性,邓小平又果断指出“要扎扎实实地做几件事件,体现出我们是真正的反腐败,不是假的。”[16]“要雷厉风行地抓,要公布于众,要按照法律办事。”[17]积极在全国范围开展严打整治斗争。这样把长期性和阶段性相结合,既有长远目标,又突出了工作重点,使广大人民充分了解党反腐败的信心和决心,从而拥有反腐败的群众基础,使反腐败斗争立于不败之地。
四、邓小平同志对反腐倡廉必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思想方法
在新形势下,加强党内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必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这是邓小平同志一贯强调的思想。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重视思想政治工作。邓小平同志把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之一。多次告诫全党一定把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非常重要的地位,切实做好,不能放松。各级党组织“要腾出主要的时间和精力来做思想政治工作”。[18]他指出消除腐败现象,“我们主要通过两个手段来解决,一个是教育,一个是法律”[19],他认为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增强了广大干部廉政勤政观念,才能有效地克制腐败。邓小平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抓理想、信念教育,“要教育全党同志发扬大公无私,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精神,坚持共产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道德”[20]。二是抓法纪教育。在改革开放中,要继续批判和反对封建主义在党内外思想政治方面的种种残余影响,并继续制定和完善各种符合社会主义原则的制度和法律,来清除这些影响。三是抓艰苦奋斗教育。“在经济得到可喜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改善的情况下,……应该保持艰苦奋斗的传统,坚持这个传统,才能抗住腐败现象。”[21]只有通过教育,才能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水平,树立远大的理想,产生反腐败的抗体,才能自觉抵制社会上腐朽思想的侵蚀。
2.加强法制建设。在加强党内廉政建设和反对腐败问题上,邓小平同志认为“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22]“切实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23]他特别强调立法和执法两个环节。他说“应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并且加强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24]邓小平对党内的司法腐败现象深恶痛绝,并多次严厉批评,他说“明明白白的案子,这里调查,那里调查,这里批,那里批,批了调查,调查了批,好几年处理不了”。[25]他郑重指出,“公民在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管谁犯了法,都要由公安机关依法侦察,司法机关依法办理,任何人都不允许干扰法律的实施,任何人都不能逍遥法外”[26]。对大案要案,他主张坚决严惩。他指出:“要雷厉风行地抓,要公布于众,要按法律办事,该受惩罚的不管是谁,一律受惩罚。”[27]只有这样做才能取信于民。
3.加强民主监督。不受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邓小平认为监督来自三个方面。第一是党内监督,他指出:“对于中国共产党来说,党内监督是最直接的。”[28]“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是来自党委会本身。”[29]这是因为班子内部成员比较了解,监督起来比较有效。他反复告诫各级干部要掌好权,用好权,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要坚持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加强领导干部的考核制度。二是要有群众监督。邓小平说:“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是搞特殊化,经过批评教育而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要求他们在经济上退赔,并使他们受法律、纪律处分。”[30]三是加强舆论监督,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邓小平指出“惩治腐败至少抓一二十件大案,透明度要高,处理不能迟”[31],透明度高就是新闻媒介要加强对重大案件的报道和揭露,新闻媒介传播速度快、幅度广、影响大,能对腐败现象起到遏制和威慑的作用。因此加大舆论监督有利震慑腐败分子,振奋人心,形成强大的反腐倡廉氛围。
4.加大改革力度,不断铲除腐败现象蔓延的土壤。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出路在于改革。经济发展是如此,廉政建设同样如此。因此它是我国各项事业发展乃至全社会整体推进的一个基本动力。通过改革,能够消除腐败产生的社会基础。邓小平指出“我们国家中确实存在着一些弊端,诸如官僚主义、机构臃肿、不正之风等,要重视、要注意解决,因此,经济体制要改革;政治体制也要改革。”[32]只有通过改革才能消除我国旧体制中的各种弊端。只有我国经济发展,科学文化和教育水平提高,民主和法制建设加强,社会上那些消极现象和腐朽思想,才会减少并最终消除,从而使腐败失去其滋生的社会基础,而最终被铲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