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北克问题的由来和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魁北克论文,由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提要〕 魁北克问题是加拿大政治生活中的一个老大难问题。本文对魁北克独立运动的历史进行了一定的探讨,并对1995年10月的公民投票结果作了初步分析。
1995年10月,由于面临魁北克是否独立的公民投票,平静的加拿大陷入了深深的不安。10月30日魁北克公民投票结果表明:赞成统一的联邦派以50.6%对49.4%的微弱多数,使加拿大避免了一场分裂危机。在加拿大最紧张的日子里,加拿大人掀起了一场“挽留运动”。联邦总理克雷蒂安呼吁说:“没有魁北克的加拿大将不再是加拿大,没有加拿大的魁北克将不再是魁北克。”魁北克省对加拿大何以如此重要?魁北克独立的来龙去脉怎样?
(一)
加拿大是一个年轻的国家。它作为一个独立的国家始于1867年,至今不过130年。其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也不超过500年。相传第一个发现加拿大的人是法国探险家雅克·卡蒂尔。他于1534年到圣劳伦斯湾探险,上岸时来到现在称为魁北克市的地方。他问当地印第安人那里叫什么地方。印第安人以为他是问他们居住的小镇,于是回答说:“Kanada”。在休伦·艾罗夸印第安语中,“Kanada”的意思是“居民点”或“聚居区”。卡蒂尔回到欧洲后就宣扬自己发现了叫“Kanada”的新大陆。这就是“Kanada”即“加拿大”的由来。当然,卡蒂尔不是最早发现北美大陆或加拿大的人,现在一般认为爱斯基摩人和印第安人比欧洲人早几千年就已在现在称之为加拿大的地方定居了。
从16世纪起,英国人和法国人都瞄上了这片资源富饶的土地,并把这里作为他们角逐的场所。17世纪初,法国人就沿圣劳伦斯河、五大湖及密西西比河建立了一些殖民点,并开始了以毛皮贸易为主的经济活动。1608年,法国人尚普兰建立魁北克城。1663年,魁北克成为北美法属殖民地新法兰西的首府。1756—1763年,英法爆发七年战争。1759年,法国在魁北克城亚伯拉罕平原之役中被英国远征军打败,并且英国最终取得七年战争的胜利。按照1763年的巴黎条约,法国将其在密西西比河以东的所有领土(除了在纽芬兰附近的圣皮埃尔及米克隆两个小岛之外)都割让给英国,原“新法兰西”的法国移民完全置于英国殖民统治之下。这些讲法语的加拿大居民(约6.5万人)有个唯一的目标, 那就是保持他们的传统、语言和文化。他们的决心以及来自南方殖民地(如新英格兰)不断发生的动乱,导致英国国会于1774年通过《魁北克法案》,正式承认在魁北克实行法国民法,并保证给予大多数讲法语的居民以宗教信仰和保存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
1776年美国独立之后,众多讲英语的所谓联合王国保皇党人士涌入加拿大避居。为了满足来自美国的移民愿与英国保持联系和习惯于接受英国统治的要求,1791年该地区一分为二,分为上加拿大(即今安大略省)和下加拿大(今魁北克省)。1837年和1838年,在上、下加拿大发生一些叛乱事件,促使英国在3 年后依据《联盟法》将这两块殖民地合成为加拿大联合省,但仍分称为东加拿大(魁北克)和西加拿大(安大略)。1848年,这个联合省被授权组织自己的政府,负责除了外交之外的所有活动。这时的加拿大虽仍旧是大英帝国的一部分,但已取得了相当多的自主权。此后,英国的一些殖民地—加拿大(东、西加拿大)、新斯科舍、新不伦瑞克、爱德华王子岛及纽芬兰等不断发展和繁荣起来。
到19世纪60年代,英属北美殖民地各省实行联合、建立统一联邦的条件已经成熟。1863年6月,召开了夏洛特敦会议, 各省代表一致同意商讨联合问题。同年10年,召开了魁北克会议,继续讨论了联合的原则和具体事项。会议拟定了72条决议案(亦称魁北克决议案),奠定了建立联邦的基础。1865年美国南北战争以后,出现了一个更为强大的美国,一些人意识到北美英国殖民地应该联合起来,以免被美国吞并,从而加速了联邦建立的步伐。在新斯科舍、新不伦瑞克和安大略的劝说下,魁北克同意和它们一起建立加拿大自治领。1866年,加拿大省、新斯科舍省、新不伦瑞克省的代表和英国殖民部的官员举行伦敦会议,共同就联合问题进行最后磋商,并将修改后的魁北克决议案作为不列颠北美法案草案提交英国国会通过。1867年7月1日,该法案生效。根据这一法案,加拿大省、新斯科舍省和新不伦瑞克省合并为一个联邦,定名为“加拿大自治领。”此后,其他省相继加入。这一历史事件,可以看作是将“加拿大”(Canada)一词正式用来指现代这个国家的开端。今天的加拿大包括10个省和2个地区。
追寻历史的足迹,可以看到加拿大是从称作魁北克的地方起步,并由于魁北克的参与为加拿大的建国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魁北克是加拿大的发祥地,在加拿大的历史进程中占有重要地位。
(二)
魁北克是加拿大面积最大的省份,约154万平方公里, 约占加拿大总面积的1/6,其人口约640万,仅次于安大略省。加拿大的最大城市蒙特利尔就在魁北克境内,它是全国最大的港口和金融、商业、工业中心。
魁北克是北美主要的法语地区。尽管在北美大陆英语占支配地位,魁北克省却成功地保持了它的语言和文化,并给予加拿大这个国家以双语的性质和特征。
大多数魁北克人的祖籍是法国,以法语为母语的人口约占81.9%。另有16%的人口以英语为母语,还有以其他一些语言为母语的族裔,例如美洲印第安人和因纽特人(昔称爱斯基摩人)。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魁北克进一步敞开了大门,有80多个国家50多万移民到魁北克省安家落户,其中以东欧人和意大利人为重要的族裔群体。自1960年以来,又有葡萄牙人、海地人和东南亚人陆续迁居此地。
在魁北克省的全部历史上,保持法语文化在加拿大和魁北克的重要地位,一直是魁北克人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的中心问题。1840年,安大略和魁北克合并为加拿大联合省之时,规定英语为该省唯一官方语言。到1867年,魁北克加入新的加拿大联邦,重新获得了对其语言和政治机构正式而充分的控制权。1976年,主张独立的魁北克人党主政,通过一项法律,规定法语为该省唯一官方语言。语言问题是造成法语人士和英语人士之间紧张关系的根源之一。也正是这一现实,保证了魁北克省在加拿大联邦中的独特地位,并使加拿大实行双语制。
英语和法语是加拿大的两种官方语言。加拿大政府的法律均有两种官方语言文本。在联邦法庭上任何人都有权使用自己选择的语言。在议会辩论中,发言人用一种官方语言发言,译员立即同声翻译成另一种官方语言。家长有权选择让自己的子女受教育时使用任何一种官方语言。实行双语制,由1969年《官方语言法案》和1982年《宪法法案》得以确认。加拿大政府所以这样决策,首先是因为加拿大大多数公民不是讲英语就是讲法语;其次是加拿大拥有一个面积大、人口多、经济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魁北克法语区,那里的法裔居民强烈要求保持自己的语言文化;第三是讲法语的移民先于讲英语的移民来到称为加拿大的地方。魁北克省自1867年起实行在公共机关两种官方语言(即英语和法语)并行的制度;在马尼托巴省和纽芬兰省则分别从1870年和1982年起实行双语制。自1982年以来,宪法规定,在加拿大凡有足够操英语或法语人口的地方,学校都必须教授这两种语言。在魁北克省有4所法文大学,3所英文大学。
发展多元文化是加拿大的基本国策之一,实行双语政策有利于加拿大多元文化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三)
以法裔居民为主的魁北克省多次酝酿脱离以英裔居民为主的加拿大联邦而自成一国,这是长期以来加拿大社会政治文化生活中的一大难题。
由于历史的原因,在魁北克省内始终存在着法英两大族裔居民之间的矛盾。占人口多数的法裔加拿大人分布在广大农村,而占人口少数的英裔集中在大城市蒙特利尔。他们的分歧不仅存在于政治、经济领域,而且渗透到教育、文化等领域。1837年,爆发过以路易·约瑟夫·帕皮诺领导的法裔起义;20世纪60年代,爆发过所谓“宁静革命”;70年代,发生恐怖组织魁北克阵线操纵的“喧闹革命”,他们制造了一系列爆炸和政治绑架事件。本世纪50—60年代,魁北克省的法裔居民加强了与法国的联系和交流。1967年法国总统戴高乐访问魁北克,鼓励了魁北克的分离主义情绪。同年,勒内·勒维克脱离自由党,发起“主权—联系”运动,次年改为“魁北克人党”。该党在省内知识分子中间有较大影响,坚决主张魁北克独立。该党于1976年和1994年两度在魁北克省上台执政。这些事态表明了法裔加拿大人的民族主义情绪及魁北克与联邦政府之间关系的严峻及尖锐化。
1976年,魁北克人党在省选举中获胜,执政后通过一项法律,规定法语为该省唯一官方语言,这势必引起相当一部分居民的不满。在1980年就魁北克独立问题举行的全省公民投票中,60%的人赞成维持现状,反对独立,魁北克人党输掉了这次“公决”。1985年自由党赢得该省选举胜利。
1994年9月魁北克人党又在省内选举中获胜,并决定于1995年6月再次举行公民投票以决定魁北克省是否独立。由于准备不充分,将公民投票日期推迟到10月30日。
在投票前的民意测验中,有1/3支持独立的选民表示, 他们只是想与联邦达成新的协议,真正主张完全独立的选民最多占30%。在这种情况下,独立派作了战略调整。临阵前夕,独立派首领、魁北克省省长帕里佐宣布,若独立派在公决中获胜,将委任联邦议会反对党—魁北克集团的领导人博萨为首席谈判代表,率队与联邦政府谈判魁省主权独立联盟的问题。这一姿态使举棋未定的一些选民感到独立派的主张可以接受。这是造成“公决”中独立派的支持率逼近联邦派支持率的因素之一。
无论如何,10月30日公民投票的结果避免了世界上一个大国的分裂。投票前夕,在加拿大全国掀起了“挽留运动”。克雷蒂安总理发表电视讲话,诚恳呼吁魁北克人留在加拿大。妇女们含泪表示:“统一的加拿大是我们的选择”。儿童高呼:“魁北克,我们爱你!”维护国家团结和统一的热诚是富有积极意义的。当投票揭晓,联邦派险胜魁独派的结果公布后,克雷蒂安再次发表电视讲话。他说,魁省这次公民投票只有一个胜利者,那就是人民。这是意味深长的精彩陈辞。
也有人分析,这次魁省公民投票联邦派获胜,最大助力恐怕来自美国。投票之前,美国政府要员,包括克林顿总统、克里斯托弗国务卿多次发表谈话,希望加拿大维持强大统一的局面,力陈分裂的弊端。另外,美国高级官员明确表示:魁北克若独立,不能自动获得目前加拿大在美国所享有的利益。例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利益不会自动扩及独立后的魁北克;魁北克与美国之间所有贸易、关税关系都要重新谈判;魁北克不能自动获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等。这些攻势惊醒了部分情绪化的魁北克人的独立梦。美国人希望维持加拿大的现状当然是出于美国利益的考虑。魁北克作为加拿大最大的省份,占有加拿大1/4的国力, 而美国与魁北克的关系一向不睦,出现一个独立的魁北克自然是美国的“后顾之忧”。当魁北克公民投票保住了加拿大的统一时,克林顿立即给克雷蒂安打电话,表示他钦佩“强大和统一的加拿大”。
加拿大联邦政府一向谨慎地对待魁北克问题,对魁北克采取了一定的特殊政策。早在殖民地时期颁布的魁北克法案(1774年),保证给法裔居民以宗教信仰和保证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该法案规定:魁北克政府设一名总督和一个行政委员会;总督和行政委员会拥有立法权;允许天主教继续活动,教会仍有权征收什一税;继续采用法国《民法典》(但采用英国刑法)。根据法案的附加条款,俄亥俄河和密西西比河之间的地区归魁北克总督管辖,即魁北克省边界向南扩展到俄亥俄河和密西西比河畔,向北扩展到大湖区与哈德孙湾之间的高地。后来,加拿大10个省中的9个省都实行以习惯法为基础的民法, 而魁北克一直实行以成文法为基础的民法。加拿大最高法院建立于1875年,领导加拿大的司法系统,且是审理最后上诉的法庭。从1948年起,这个法院由9 名法官组成,其中3名必须学过魁北克的民法。
魁北克曾对联邦政府提出若干要求,作为保留在加拿大政治“怀抱”中的条件。1984年9月,加拿大举行第33届大选, 马尔罗尼就任总理,新政府强调民族和解,承认魁北克省的特殊性。1987年马尔罗尼总理又同意魁北克人就宪法提出的五项条件,签订了《米契湖协议》。这些条件是:魁北克省有权参与最高法院法官以及参议员的选派过程;参与宪法的修订过程;在移民问题上有较大的权力;联邦权力削减;宪法宣布魁北克是个独特的社会。《米契湖协议》先是被8 省议会及众议院通过,但它必须在1990年6月23日前被其他两个省议会通过, 方能有效。该协议未能在规定的3年内获得全部10省议会的批准,终于在1990年6月夭折。
加拿大政府每年向魁北克提供150 多亿加元的补贴,相当于每个居民少交3000加元的税,联邦政府还为魁北克人提供相当数额的退休金。
魁北克独立派的主要怨言是:在英裔居民占多数的加拿大联邦内,法裔居民不能受到公正的对待,享受不到充分的权利。因此,他们要求修宪,以明确魁北克的独特地位。1995年10月魁北克公民投票酿成的紧张局势告诫加拿大政府和人民,对魁北克问题不可掉以轻心。总理克雷蒂安在投票结果公布后讲话表示:感谢魁北克人民选择留在加拿大,并承认魁北克省的独特地位,表示要在修改宪法问题上作出改革,更充分地照顾到魁北克省的要求。新不伦瑞克等省省长也连夜发表电视讲话,表示愿同魁北克重开修宪谈判,但也有的省长反应冷淡。
从魁北克最近一次统独两派的分歧和斗争来看,独立派未能达到目的,但是争论并没有完结。独立派还信誓旦旦,声称他们不会再等待15年来举行下次公民投票。帕里佐在宣布辞职的告别讲演时对支持他的人表示感谢,并且说:“我将不再是他们的领导人了,但我将与他们站在一边。”可以想象,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里,魁北克问题仍将是加拿大社会的一个难题,想在联邦体制内获得妥善解决,需要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