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我国的电子政府,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我国论文,政府论文,电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世纪40年代中期电子计算机问世以来,信息革命蓬勃发展。在20世纪80和90年代,当一种新型的通讯媒体——国际互联网(Internet)登上了世界信息舞台,地球文明开始了从物质信息时代向数字化信息时代的过渡,世界正朝着信息一体化、经济一体化迈进。这一股强劲的信息技术浪潮对政府这个最大的“信息处理组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各国政府一方面积极发展国家信息通讯基础建设,一方面致力于政府信息化,利用信息技术改革政府和构建电子政府。
一、电子政府的概念及发展概况
电子政府也可称电子秘书,是指政府有效利用现代信息和通讯技术,透过不同的信息服务设施(如电话、网络、公用电脑站等),对政府机关、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在其更方便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下,提供自动化的信息及其它服务,从而构建一个高效率、高服务水平的政府。电子政府是运用信息技术创新政府治理和服务的整合概念。其内涵在于建立一个虚拟政府,为公民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目前世界各国都在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西方发达国家步子较快,欧、美、日等已经开始规划用网络构建“电子化政府”或“联线政府”。1993年9月美国提出建立国家信息基础设施(NII);1996年美国政府投资400亿美元用于信息技术的开发和工程建设;1998年美国国内已有1/3的人上网,有1644个以上的政府机构在因特网上建有主页;进入白宫的站点可检索到美国的各个角落。1999年5月,美国商业部长威廉·达莱在美国《电子商务时报》上载文称,美国政府将于2002年实现网络化办公。英国在1994年进行“政府信息服务”的实验计划,1996年11月公布"Government.Direct"计划,提出动态的公共服务以符合未来社会的需求。并在"Green paper"中以电子形式传送政府服务给社会大众,不但拉近政府与民众的距离,更给予民众更多的与政府往来的管道,并经由策略性的规划将信息技术推广到整体政府结构,逐步构建其电子政府。日本在1993年10月召开临时行政改革推进审议会,将政府信息化作为行政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并要求制定政府信息化的推动计划。1994年8月设置了“高度情报通讯社会推进总部”,以内阁总理大臣为总部部长。1994年12月,由内阁会议议决通过了所谓的“政府信息化推进基本计划”。从1995年起,用五年时间建立电子政府。一份最新的调查结果显示,在世界各国构建电子政府的竞争中,英国已经处在了领先位置。目前英国已经有60%的政府机构的互联网服务网站开通或正在建设,其他国家这一比例最高为53%。而到2004年,将有41%的英国公众主要通过政府机构的网站享受政府服务,与之相比,加拿大的这一比例将达到40%,澳大利亚为34%,美国为31%。
二、建立电子政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政府是我们这个社会最大的“信息处理组织”,政府治理的过程便是信息的收集、加工与处理的过程。政府的职能的履行莫不依赖于适时、准确、相关的信息。信息及信息网络,是现代政府的神经系统,没有这个系统,政府管理不可避免地会陷入到混乱之中,电子政府是电子商业时代政府运作社会各项事业的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政府的价值十分重大。建设电子政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
1.提高政府的决策水平和政府整体工作水平。政府信息化,可使政府运用所获取和掌握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诸领域的准确的、可靠的信息,以制定正确的决策,作出理性判断及采取必要的行动,进而提高政府决策的水平。同时政府通过信息化改革政府的工作程序,重构政府部门,从而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促进政府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2.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在信息社会中,信息就是力量和财富。长期以来社会信息资源中80%的有价值信息在政府部门的挖掘之中,目前,我国国务院各部委、各高校、各省的3000多个数据库大部分都还是“死库”,实施电子政府的另一个目的就是让这部分库“活”起来,进入市场进行流动,产生社会和经济效益。若能充分利用这个最大的信息资源,实现政府信息流通和共享,必有助于国家的整体发展。
3.提高政府服务水平。通过信息化,政府全天候为公众提供服务。公民随时可以得到政府提供的服务,从而提高了政府的服务水平。
4.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扩大公民的参与程度。政府信息化可以使政府机关借助现代信息和通讯技术建立政府组织间、政府与社会、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广泛的沟通网络,这种沟通网络可以打破时间、空间及行政组织部门与层级之间的限制,提高政府内外的沟通效率,及时传达政府施政意图、方针与政策,反映公民的要求和呼声,从而提高了政府治理的反应能力和社会回应力。另一方面,政府可以借助因特网、电子邮件、电子布告栏等新兴的科技方式,与民众建立一个迅速、有效的沟通途径和意见反馈机制,从而扩大公民对政府公务管理的参与程度。同时,公开政府信息,便于社会大众、新闻媒体监督政府施政,起到透明和公开的作用。实践证明,网上招标、网上采购等等对于促进政府建设有着重大的作用。
5.促进政府改革,节约行政成本,提高政府效率。政府信息化,必将对政府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发生变革和冲击。从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政府信息化,使传统的科层组织朝着网络组织方向发展,打破了地域、层级、部门的限制,促使政府组织和职能的整合,促进了政府各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政府信息化,促使政府的程序和办事流程更加简明、畅通;政府信息化,节约了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政府信息化,提高了政府机关的办事效率……,凡此种种,均对政府效率的提高起着重大的推动作用。
三、电子政府的主要内容
电子政府最重要的内涵是运用信息及通信技术打破行政机关的组织界限,构建一个电子化的虚拟机关,使得人们可以从不同的渠道取用政府的信息及服务,而不是采用传统的需要经过层层关卡书面审核的作业方式;而政府机关间及政府与社会各界之间也是经由各种电子化渠道进行相互沟通,并依据人们的需求、人们可以使用的形式、人们要求的时间及地点,提供给人们各种不同的服务选择。从应用、服务及网络通道等三个层面来看,电子政府包含的主要内容有以下方面:
1.电子商务。在以电子签章(CA)及公开密钥等技术构建的信息安全环境下,推动政府机关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以电子资料交换技术EDI进行通信及交易处理。
2.政府采购电子系统服务。在电子商务的安全环境下,推动政府部门以电子化方式与供应商联线进行采购、交易及支付处理作业。
3.社会保障电子系统服务。运用电子资料交换、磁卡、智能卡等技术处理政府和各种社会保障作业,直接将政府的各种社会福利支付、社会保险交付受益人。
4.电子邮递。建立政府整体性的电子邮递系统,并提供电子目录服务,以增进政府之间及政府与社会各部门的沟通效率。
5.电子资料库。建立各种资料库,收集政府各方面的数据和信息,包括法规、法律、政策、咨询等,可以为政府部门或社会人事提供多种信息服务。
6.电子化公文。公文制作及管理实现电脑化作业,并透过网络进行公文交换,随时随地取得政府资料。
7.政府数据处理系统服务。政府数据处理系统上政府业务的处理电子系统,它可以自动处理政府多种业务。如海关报单、单位和个人报税、政府批文、政府文告的分布等。使人们在网络上足不出户就能向政府进行业务申办,并在网上直接获得有关批文。
8.政府决策系统服务。政府决策系统是政府决策的重要助手。它为政府的各有关部门提供多种决策分析和方案的服务。
9.电子身份认证。以一张智能卡集合个人的医疗资料、个人身份证、工作状况、个人信用、个人经历、收入及缴税情况、公积金、养老保险、房产资料、指纹等身份识别等信息,通过网络实现政府部门的各项便民服务程序。
四、构建我国电子政府
与西方发达国家比较起来,中国在组建自己的电子政府方面起步较晚,但也走出了可喜的一步。从1994年开始,国家先后建立了教育科研网和邮电部公众信息网,上网人数从1997年年底的61万人发展到1999年6月底的600万人,上网计算机共146万台。1999年中国实施了“政府上网工程”,1999年实现了60%以上的部委和各级政府部门在163、169网上建立正式网站。到2000年1月中央机关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因特网上已建立站点52个,在gov.cn下的政府网站域名已达到2400多个,力争取年内实现80%的政府部门上网,构建我国的电子政府开启了良好开端。但是客观地说,我国电子政府建设面临许多困难。一是经费不足,建设电子政府需要一笔庞大的经费开支。二是基础差,我国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提高,各个地区的发展不平衡,个人电脑拥有量和网上人数与总人口比例比发达国家低得多。三是全民信息化意识和利用信息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法律法规不全。目前信息化规划、建设方面的制度、政策有待健全,网络活动还没有法律来规范。五是计算机网络安全技术防护力量还相当薄弱,防范意识不足。
电子化政府的建立和实现,并非是简单的引入和应用现代信息技术问题,而是涉及许多方面的变革,是建立在许多因素相互作用的基础之上。具体来说,构建我国电子政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1.公开政府信息,建设开放政府。在现代社会中,不仅政府有获取信息的需求,人民也基于政治参与、经济活动和个人发展,强化了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一个国家的政府乃是该国最大的信息的收集、整理、生产、应用、扩散的机构,不仅如此,其拥有的信息也是与民众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从民主政治的角度来看,向国家请求信息公开,乃属人民所拥有的基本权利,是谓之“知情权”(the right toknow);反过来,公开信息乃是政府的义务和责任。因此,世界上许多国家均致力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制建设,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从中国目前的情况来看,社会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与政府信息供给存在着巨大的差距。有很多信息不论就理论上还是实际利益衡量上,都应对外公开,但未能公开,造成政府资源取得上的困难;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成为一种制度性;公民缺乏整合性的获取政府信息的途径,人民要想获取一信息,并不知向哪一个单位索取。因此,构建我国电子政府基础性工作是将大量的政府信息向公众公开,建设开放政府。
2.抓好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电子政府的运作平台。首先是抓紧政府信息和通信网络的建设。构成电子化政府最底层的是政府的信息和通讯的基础结构,也可以说是政府信息流通的“导管”,它包括电缆线、光纤以及其它传送信息的设施或工具,以及信息传输的控制软件。考虑到政府信息化涉及到政治、经济、国家安全等重要问题,有必要思考建立政府信息化的通讯网路的基础结构,以作为政府信息交换及资源共享平台。其次要继续推进政府上网工程。政府上网主要分以下几个步骤来走:第一步:在公众信息网上建立各级政府部门正式站点,提供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和应用项目。第二步:政府站点与政府的办公自动化网联通,与政府各部门的职能紧密结合,政府站点演变为便民服务的窗口。第三步:利用政府职能启动行业用户上网工程,如“企业上网工程”、“家庭上网工程”等,实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联入网络,通过网络既实现信息共享,又实现多种社会功能,形成“网络社会”。第三是建设公用电子资料库。政府所有的信息资源能够实现高度的共享,从而实现公共信息资源的加值利用。建设公用电子资料库是构建电子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目前,要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管理的需要和重点,加快建立经济、贸易、土地、科技、环境、人口、工商管理,社会保障与福利、新闻出版等政府部门主导的电子公共资料库。规划建设具有整合、示范性质的公共资料库。
3.推进政府业务电子化。电子政府的基础之一是政府业务的电子化。政府业务电子化就是用现代信息及通讯技术代替传统的政府机关的办事方式和手段,逐步推进电子公文、电子邮寄、电子采购、电子决策、电子公共事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等,促进政府信息流通,提高行政效率与效能。
4.建立法律法规保障体系。电子政府健康、有序的发展离不开一个完整、统一的法律和制度框架。在国外,为保障政府信息化发展,许多国家均制定并颁布了专门的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在美国有《政府信息公开法》、《个人隐私权保护法》、《美国联邦信息资源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在德国有《信息和通讯服务规范法》,俄罗斯有《联邦信息、信息化和信息保护权》,在英国有《政府信息公开法》等等。这些法律对政府信息化发展起着重要的保障和规范的作用。事实上涉及政府信息的立法,范围十分大,它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法律制度:如政府信息公开法、政府公报法、行政程序法。政府信息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如个人资料、隐私保护法、国家保密法、商业秘密法。政府信息存贮管理与内部传递方面的法律:如统计法、档案法。政府信息获取方面的法律:主要涉及政府因行使管理权力所向人民强制获得同意取得的相关信息的法律制度。
5.加强培训和教育,逐步提高公民的现代信息意识和通讯技术水平。一方面要加强公务员的培训,公务员的信息素质以及应用能力的高低,是政府信息化能否落实的关键。适应政府信息化发展的需要,每一位公务员除了必须具备基本的电脑操作以及应用能力处理政府公务为民众服务之外,也要适应信息时代的到来,依其专业性质和业务需要,具备较高的信息网络应用的相关能力,这样才能成为一个符合信息时代要求的公务人员。另一方面要抓好中小学生计算机知识的普及教育。要在中小学中开设计算机课程,从小学起就进行现代信息意识的培养。另外要鼓励各类成人技术学校及社会培训结构举办现代信息技术培训班,逐步提高全体公民的现代信息意识和通讯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