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人生观的实质:“不在感”的扩张与“在感”的遮蔽,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人生观论文,实质论文,宗教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文在展开论证之前,首先提出“在感”与“不在感”这两个至关重要的概念。弄清这两个概念的内涵,对于我们界定宗教人生观的实质大有裨益。①
众所周知,人生观不过是人生体验的系统化和哲理化。人生体验的内容又是多种多样的。在笔者看来,从宏观的角度可以把人生体验分成“在感”与“不在感”两大类。所谓“在感”指的是肯定个体生命存在的积极体验。“在感”不是从“内”而来,也不是从“外”而来,而是从人的存在这一基本事实中“升”起来的。换言之,我们是被抛进“在感”的。美国心理学家罗洛·梅在《健康人格》一书中指出,儿童的自我觉知从出世到几个月之间的某个时候开始。据此可以认为,“在感”在摇篮时代便象影子一样伴随我们,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以致让我们难以察觉到它的存在。每个人都通过“在感”确证自己的生存。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不仅通过思维,而且通过全部感觉在对象世界中肯定自身。在某种特殊的情境下,“在感”将我们带进轻松的愉悦状况中。当这种愉悦达到最高层次时,那种销魂夺魄的“高峰在感”便会出现。马斯洛曾经从心理学的角度提出“高峰体验”的概念。在笔者看来,“高峰在感”是对“高峰体验”的本体化。“高峰在感”是人对自身存在价值的瞬间领悟和享受,它可能是如醉如痴、压倒一切的狂喜,也可能是欢乐至极、强烈无比的幸福感。贪图“高峰在感”的人似乎窥见了终极的真理和生活的奥秘,好象突然步入天堂,达到了和谐、化一的完美境地。
然而,“高峰在感”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经常发生,原因在于它不断受到排斥和压抑。“在感”的具体发生过程就是它与它的对立面此消彼长的过程。认为某物只是肯定的,不懂得任何特定物同时包含否定的方面,这是缺乏辩证思维的表现。如果说“在感”是人生体验的肯定形式,那么相应地,还应该存在人生的否定形式,即“不在感”。什么是“不在感”呢?简单地说,“不在感”就是人对死的觉知。笔者在这里用“不在感”代替死,不是概念的游戏,而是有着深刻的理由。人是有死的,死是在世的终结。但是,对于活着的人来说,死永远是一种观念上的东西。死不可能是“我”的经验事实,“我”永远不会知道“我”自己已经死了。维特根斯坦指出:“对于现在的人生来说,没有死。死不是人生中的一个事件。它不是世界的一个事实。”②只有别人的死,死对于“我”来说只能是“不在感”。可见,“不在感”是对死的人生学阐释。只要人生存着,就时刻被抛进死这一极端的可能性当中。因此,“不在感”是人生的最大焦虑。人终其一生要被“不在感”所困扰。在大自然的暴力和规律面前,人只能自惭形秽。帕斯卡尔感叹道:人是一根脆弱的芦苇,大自然要毁灭人,不必大动干戈,一缕轻雾、一滴水珠足矣。
如果说“在感”使人乐在高峰的话,那么“不在感”则将人推下深渊。
理解了“在感”与“不在感”的内涵之后,我们就可以对宗教人生观的实质展开具体分析。
人类的总体认识和个体的认识是异质同构的。未开化的原始人象5岁以前的儿童一样对死浑然不知,随着生产的发展和智力水平的提高,人类逐渐认识到死亡的不可避免。宗教意识在“死亡恐惧”中孕育。“没有什么问题比起死亡的问题更靠近宗教的核心。甚至有些人认为是死亡的存在创造了宗教信仰”。③饱经苦难的犹太人对死亡尤其敏感,力图通过基督教表达和解释人的有死性。圣经上说,人类始祖亚当和夏娃居住的伊甸园里有两棵树,一棵是生命之树,一棵是知识之树(又称善恶树)。上帝吩咐亚当:“园中各种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④后来,蛇引诱夏娃和亚当吃了知识之树上的果子,于是人类的眼睛明亮起来,具有了智慧,上帝在盛怒之下将亚当和夏娃逐出伊甸园。照圣经上的说法,伊甸园中的人类始祖若摘吃生命之树的果子本可以长生不死。但是,由于人类始祖的错误选择,摘吃了知识之树的果子,虽然能够分辨善恶却必定有死。
在整个中世纪,“不在感”笼罩着人类。如同10岁以后的儿童一度沉湎于“死的恐惧”之中。“一个作事的人在他的劳碌上有什么益处呢?……我们的全部智慧的用处究竟何在呢?……世人命里遭遇的,兽的命里也遭遇,它们所遭遇的都是一样,这个怎样死,那个也怎样死。……因为两者都是虚空,都归一处,都是出于尘土,也都归于尘土。”⑤“你必死!”上帝的声音在天空回荡。死是人逃不开的宿命,它使得生时的一切化为虚无。因此,人的现世生存犹如昙花一现,不值得称道和留恋。约伯如是喟叹:
人为妇人所生,日子短少,多有患难。
出来如花,又被割下;
飞去如影,不能存留。⑥
基督教要求人们扼杀情欲,忍受苦难,不断忏悔,赎回“原罪”。奥古斯丁皈依基督教后毅然斩断与恋人的情丝,过起“独善其身”的生活。他以研读、宣讲圣经为业,抵抗着美食、目欲和声音之娱的诱惑。“为了不被这乐趣俘虏,我和它作斗争,每天用斋戒作战,鞭挞我的躯体,使它驯伏”。⑦奥古斯丁无条件地信奉“天主即是真理”的教条,把禁欲的生活视为“以真理为乐”的幸福。奥古斯丁的生活经历和思想主张是基督教人生观的典型体现。
除禁欲以外,宗教徒还用折磨肉体的极端形式表达否定现世的态度,据路透社报道,马来西亚有许多印度教徒群集在吉隆坡附近一个大雾笼罩的石穴洞口庆祝泰波心节(即悔过节)。这些宗教徒用利针戳穿自己的舌头,或将一支手指宽的铁杆穿过自己的脸颊。他们用各种残酷的手段“惩罚”自己,以此表示对神的诚心。这些宗教徒在进行这种活动的过程中大多数都晕倒过去。他们的逻辑是:既然现世是丑恶的,生命是污浊的,那么折磨肉体,领略痛苦则意味着与神同在和灵魂向天堂的超升。
对现世生命的否定和对死的渴望是一脉相承的。上帝在人间的代言人耶稣基督这样教导人们:“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和福音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⑧人们不必为亲朋之死而哀号,反而应该觉得庆幸,因为死是个体生命进入天堂的桥梁。信仰上帝,被上帝所悦纳,就会把死看成归家一样,人赤身出于母胎,也必赤身归回。赏赐的是上帝,收取的也是上帝。无论如何,上帝的名是应当称颂的。这样,对死的态度成为衡量人们是否忠于上帝的标准。当上帝命令亚伯拉罕把他的独生子以撒带到摩利亚的山上献为燔祭时,亚伯拉罕毫不犹豫地照办了。由此,亚伯拉罕获得了虔诚向善的美名。
《新约》的核心主题“基督之死”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教义上说,基督为赎回众人的罪恶,被钉在十字架上,死后第三天“复活”。基督将在“末日审判”时,按人们行为之善恶分别给予报偿。只有相信基督已死并且从死里“复活”了,众人才能最终得救。如果没有基督的“复活”,众人依然在罪里;如果基督没有从死里“复活”,众人就不能获得“永生”。应当指出,“不在感”是宗教的基本情结,基督教“复活”之说不意味着“不在感”的消除,恰恰相反,它是“不在感”不断强化的结果。因为,“复活”的前提是死,“若不死就不能生”。⑨如果不能“为主舍命”,就得不到恩典,也不可能随基督的“复活”而“永生”。
“在感”是人们每日里的基本情结。否定“在感”有悖理性的法则和生活的常识。我们不禁要问;基督教是靠什么途径使人们接受这些极力扩张“不在感”的教义呢?众所周知,德尔图良有一句名言:“上帝之子死了,虽然是不合理的,但却是可信的;埋葬后又复活了,虽然是不可能的,但却是肯定的。”⑩德尔图良这段话道出了基督教信仰的奥秘,即基督教是超越一般常识和理性思维的“真理”。只有破除理性观念,诉诸非理性的信仰,才能理解和相信“上帝创世”、“原罪”、“基督复活”等教义。正因为这些教义“荒谬不经”,所以才有最高的“真实性”。这样,基督教通过鼓吹信仰至上主义,轻而易举地用“不在感”吞没了“在感”。
在基督教人生观的视域中,“在感”被遮蔽了。被遮蔽者必然由遮蔽者所遮蔽。在笔者看来,遮蔽“在感”的遮蔽者乃是上帝。正如马塞尔所说,上帝是根本的、绝对的“在场”。因为上帝在人的心灵深处生根的前提条件是放弃现实的自我。上帝的“在场”与对生命、健康、财产的欲望和要求格格不入。基督徒宁可远离喧闹的尘世,接受上帝的“在场”,皈依上帝,与上帝神交。他们坚定地得到了上帝,结果却整个地失落了自我。
基督教人生观用上帝取代“在感”并使“在感”扭曲,以彼岸的上帝之“在”确证自己的此岸之“在”。为了说明这种偷梁换柱的心灵移位,剖析一下马丁·布伯以“我——你”关系为基点的“相遇哲学”实有必要。
马丁·布伯在《我与你》的开篇提出,由于人所执持的双重态度。因之存在着双重的世界,即“我——它”世界与“我——你”世界。“我——它”世界是现实的经验世界,它无法向人们展示人生之真谛,因而还应有处于更高层次的另一世界,这就是“我——你”世界。马丁·布伯认为,“它”是有待的、片面的经验物,而“你”则是无待的、纯全的神明。“你”从神秘中向“我”呼唤,“我”超越了“它”与“你”建立起精神性的纯净关系,即“相遇”。“凡起初的人生皆是相遇”。(11)西语中的“你”带有浓厚的情感色彩,一般对自己所热爱的人尊称为“你”。马丁·布伯认为,“我”是怀着 虔诚之心称颂“你”,与“你”相遇的。可见,这里的“相遇”是一个具有神学意味的词汇。作为有神论的存在主义者,马丁·布伯毫不讳言地指出“你”实质上就是基督教的上帝。上帝被称为“你”要源于人对超验存在的“移情”。现实的“我——它”世界使人焦渴难忍,不值得顾盼留连。发见人生之意义,唯一的途径是皈依于“你”,赤身裸体地承仰“你”的气息,沐浴在“我——你”世界的光华之中。
借用马丁·布伯的术语,我们看到,上帝对“在感”的遮蔽经历如下的过程:先将现实世界贬为变化无常的、无意义的“我——它”世界,然后把人引入永恒的、精神性的“我——你”世界。“我——它”世界本是“在感”大厦的基石,为什么“基石”被抽掉了,“大厦”在表面上并没有坍塌?原因在于,基督教把“我——它”世界偷换成“我——你”世界。这样一来,树立在“我——你”世界之上的“在感”实际上是虚幻的“在感”,相应地,植根于“我——它”世界之上的真正“在感”被遮蔽了。
基督徒本来失去了真正的“在感”,之所以觉得自身生命力不断高涨,是因为虚幻的“在感”在其中作崇。这正是马克思“宗教是人们的鸦片”的论断所包含的深层涵义。基督徒近乎狂热地接受了基督的这句话:“我来了,你们就有了生活,你们就能够使生活充实。”(12)好象一旦与上帝建立起“相遇”关系,自己的灵魂深处就会涌出生命的新源泉。恩格斯在谈到这种虚幻“在感”的来源时指出:“宗教按其本质来说就是剥夺人和大自然的全部内容,把它转给彼岸之神的幻影,然后彼岸之神大发慈悲,把一部分恩典还给人和大自然。只要对彼岸幻影的信仰还是很强烈很狂热,人就只能用这种迂回的办法取得一些内容。”(13)在基督徒看来,禁欲和折磨肉体看起来似乎否定自身,其实包含着“在感”的满足(当然是虚幻“在感”的满足)。以玫瑰花在春天被剪枝为例,一般人也许认定这是对生命的摧残。然而,基督徒的看法刚好相反:玫瑰花根基中的生命力正是通过表面枝叶的剪除找到了一条使玫瑰花开得更茂盛的渠道。“自我否定是为了自我奉献,是为了真正地完善我们的人生”。(14)
总之,“不在感”的扩张和“在感”的遮蔽是宗教人生观的实质,也是宗教人生观的全部秘密。“不在感”的扩张是宗教之所以被人们称为“终极关切”的根本原因所在。“在感”的遮蔽是宗教人生观逐渐走向衰落的深层根源。反基督教的思想家们的主要工作,就是力图摧毁横亘在“在感”之上的遮蔽物——上帝。可见,从“在感”与“不在感”的角度分析宗教人生观,有利于我们进入新的理论视野。
注释:
① 限于篇幅,本文主要从基督教的角度分析宗教人生观的实质。
② 维特根斯坦:《1914-1916年笔记》,1961年英文版,第74-75页。
③ 梅多·卡霍:《宗教心理学》,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493页。
④ 《旧约·创世纪》第2章。
⑤ 《旧约·传道书》第2、3章。
⑥ 《旧约·约伯记》第14章。
⑦ 奥古斯丁:《忏悔录》,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212页。
⑧ 《新约·马可福音》第8章。
⑨ 《新约·哥林多前书》第15章。
⑩ 德尔图良:《论基督教的肉体》第5章,参见全增嘏主编《西方哲学史》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79页。
(11) 马丁·布伯:《我与你》,三联书店1986年版,第26页。
(12)(14) 詹姆斯·里德:《基督的人生观》,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70页,第72页。
(1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第1卷,第6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