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志异》與《尚書》、《周易》,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周易论文,志异论文,尚書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尚書》屬於中國上古歷史文獻和部份追述古代事蹟著作的彙編,其所記者基本是誓、命、訓、誥一類的言辭,文字大多古奧深眇,今人讀來不無詰屈聱牙之感,但也有少數文字形象活脫,至今仍有相當的生命力,如“有條不紊”、“不可向邇”、“暴殄天物”等,早已凝固爲漢語中的成語而被人們口頭或書面所慣常使用。在文學史上,《尚書》是以中國古代第一部散文集享譽後世的。自漢初以來,《尚書》就有“今文”與“古文”兩種不同的傳本,因無關於本文題旨,這裏不作深論。 《周易》也稱《易經》,又簡稱《易》,一向被視爲占卜書,主要通過象徵天、地、風、雷、水、火、山、澤八種自然現象的八卦形式以推測自然與人事的變化。《周易》是中國傳統思想文化中自然哲學與人文實踐的理論根源,據說是上古由伏羲氏與周文王(姬昌)根據《河圖》、《洛書》演繹並加以總結概括而成。它有從八卦演化而來的六十四卦,包括《上經》三十卦、《下經》三十四卦,分三百八十四爻,這屬於“經”的部份。故稱“易經”,也可專指《周易》的卦爻辭。《易傳》(又稱《十翼》,即《上彖》、《下彖》、《上象》、《下象》、《上繫》、《下繫》、《文言》、《說卦》、《序卦》、《雜卦》十篇),是儒家學者對《周易》所作出的解釋,其中《上象》與《下象》即《象傳》上、下篇。如“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這兩句話,即出自《易·乾》卦的《象傳》,常被人們作爲勵志的格言而被廣泛運用。又如“二人同心,其利斷金”,出自《易·繫辭上》,現在也具有了成語的規格。 《聊齋志异》與《尚書》或《周易》發生關聯,主要集中於前者對後兩者有關語詞或語意的借鑒,而後兩者對於校勘、注釋前者的功用,也不可忽視。以下即分以下三個方面加以論述,以就正於方家學者。 一、對《書》、《易》語詞的一般性借鑒 卷二《胡氏》是一篇人狐結親的故事,不過化干戈爲玉帛的情節設置,在《聊齋志异》衆多關於狐的篇章中屬於別出心裁一類。本是胡生(狐仙)求爲主人之婿,經過一番争鬥與周折,最終峰迴路轉,柳暗花明,卻是胡生之妹嫁與主人之子。無論嫁與娶,雖然皆屬於人狐异類間之聯姻,卻折射出民間“嫁女須攀高門”的習慣心理,即嫁女萬難屈從於低勢位的人家,而娶婦則可以在某種情勢下不計門第。小說中的胡生因求娶主人女失敗成仇而率領狐兵圍攻主人家宅,“一日,胡生率師至,主人身出,胡望見,避於衆中。主人呼之,不得已,乃出。主人曰:‘僕自謂無失禮於先生,何故興戎?’群狐欲射,胡止之”。①所謂“興戎”,即發動戰争或引起争端,語出《書·大禹謨》:“惟口出好興戎,朕言不再。”唐孔穎達疏:“興戎,謂疾人而動甲兵。”②這是虞舜決定禪位夏禹時最後讚譽並告誡禹的一番話,大意是:想那出言能讚揚良善行爲,也可能引來争端甚至戰争,我就不再申說了。小說中的胡生欲聯姻主人,本屬善意,卻因此反目成仇,兵戎相見,蒲松齡用《書》中語詞,誠屬於深思熟慮後的借鑒,今天的注家自當以明確其書證爲好。 卷二《庚娘》情節奇幻,叙述節奏張弛有致,穿插照應有條不紊。小說中女主人公庚娘在變起倉促中,處變不驚,從容不迫,她不但能保全貞潔,而且最終親自“手刃仇讎”,並與丈夫金大用團聚。小說叙述金大用遭王十八擠溺河中,瀕死得救後,又與亦遭溺水的王十八結髮妻在岸上相遇,王妻痛恨丈夫的忘恩負義、喪心病狂,求歸於金。因兩人皆處於厄難之中,故金回答說:“我方寸已亂,何暇謀人?”(第563頁)所謂“謀人”,即爲人謀劃,語出《書·盤庚下》:“朕不肩好貨,敢恭生生,鞠人謀人之保居,叙欽。”孔傳:“人之窮困,能謀安其居者,則我式序而敬之。”③經文的大意是:我(盤庚,商朝的第二十位君主)不任用貪財者,只舉用能爲衆生謀利益者,那些能撫養衆生並能謀劃令他們安居的人,將得到我依次的敬重。蒲松齡在金大用的答話中特意截取《尚書》中“謀人”兩字,是有針對性的,歇後暗寓王妻企盼“安居”之訴求,倉促中盡顯“舊家子”的儒雅風度。 卷三《青梅》是作者精心結撰的一篇小說,無論情節的跌宕起伏,還是語言的生動傳神,皆有爐火純青之妙。篇末“异史氏曰”所謂“青夫人能識英雄於塵埃”一句道出了全篇主旨,其意向或與唐杜光庭《虯髯客傳》傳奇小說中奇女子紅拂於風塵滾滾中慧眼識布衣李靖的路數相同,但其間自我參與融入的意識更爲深沉强烈而已。青梅與阿喜皆爲現實中難以立足的人物形象,而竟然活躍跳動於蒲松齡的筆下,顯然染有作者高自位置的懸想。也就是說,小說中兩位女性的性格特徵完全是按照作者白日夢式的幻想所塑造的,而這又與明末開始盛行的才子佳人小說中某書生歷經曲折兼擁雙美的價值取向略同。狐女小梅爲阿喜使女,以貧士張生純孝,認爲他前途遠大,力勸主人阿喜下嫁未成,就自媒於張生,張生回答:“得人如卿,又何求?但有不可如何者三,故不敢輕諾耳。”(第660頁)所謂“不可如何”,即無可奈何,讀者無須注釋也能通曉,但若明其書證,即覺其答語興味無窮。四字語本《易·小遇》:“初六,飛鳥以凶。《象》曰:‘飛鳥以凶’,不可如何也。”唐孔穎達疏云:“小過之義,上逆下順,而初應在上卦,進而之逆,同於飛鳥無所錯足,故曰‘飛鳥以凶’也。”又云:“‘不可如何’也者,進而之逆,孰知不可自取凶咎,欲如何乎!”④小說對話中之所以暗用經典並旁及注疏中語詞,就在於婉轉勸解小梅“不可自取凶咎(災殃)”。明此書證,蒲松齡措語之妙方能顯豁。 卷三《棋鬼》描述一位將博弈雅事變爲賭博且傾家蕩產、氣死老父的書生執迷不悟的人鬼歷程,引人深思。小說有如下情節:“閻摩王以書生不德,促其年壽,罰入餓鬼獄。”(第798頁)所謂“不德”,即不修德行,語出《書·伊訓》:“爾惟不德罔大,墜厥宗。”唐孔穎達疏:“爾惟不德,謂不修德爲惡也。《易·繫辭》曰:‘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乃謂大善始爲福,大惡乃成禍。”⑤經文乃商初賢相伊尹教導太甲的訓辭,這兩句大意是:你不修德爲惡,即使作惡無多,也可能導致亡國。蒲松齡以“不德”作爲閻王對於棋鬼的判語,顯然有意歇後運用《書》中語詞,明其雖爲惡無多,卻可以導致絕嗣的後果,用語極有分寸,言簡意賅且意味深長。 卷五《阿綉》在借鑒前人故事如南朝宋劉義慶《幽明録·買粉兒》一則的框架基礎上,平添狐姐無私相助情節以及戰亂突發的背景,令故事亦真亦幻,夭矯變化,起伏跌宕,可見作者巧妙之構思。劉子固癡情於雜貨肆主之女阿綉,以頻繁購物獲得接近阿綉的機會。小說接著有如下描寫:“積半月,爲僕所窺,陰與舅力要之歸。意惓惓不自得,以所市香帕脂粉等類,密置一篋,無人時,輒闔戶自撿一過,觸類凝想。”(第1468頁)所謂“闔戶”,無非是閉門的意思,然而卻與經典有所關聯。《易·繫辭上》:“是故闔戶謂之坤,辟戶謂之乾。”唐孔穎達疏:“闔戶,謂閉藏萬物若室之閉闔其戶。”⑥蒲松齡以《易》中“闔戶”兩字形容劉子固私密空間的自我建構,又與前“密置一篋”相映襯,巧妙將這位癡情人的馳想專注且自我神秘之態勾畫而出。今天的注家若能注出《易》之出典,蒲松齡撰寫小說用詞考究與精緻可見一斑。 如果說以上五例借鑒經典的語詞與書證的外在聯繫尚不明顯,明確其書證有益於詮釋的話;那麼以下各例借鑒《書》或《易》語詞與書證的外在聯繫就較爲緊密了,明確其書證也很有必要。 卷三《續黄粱》中的曾孝廉之夢早已超脫了天馬行空般的雲山霧罩,而具有了諷刺現實官場醜惡的用心,這絕非作者“葡萄酸”心理在作祟,而是作壁上觀者冷眼相覷下的產物,其警醒世道人心的作用不言而喻。小說描寫夢中得志後的曾某爲官飛揚跋扈、貪贓枉法、爲所欲爲,終於引來朝臣龍圖學士包的上疏彈劾。此彈章措詞犀利,指斥奸佞一針見血,其中有自我表白一段:“臣夙夜祗懼,不敢寧處,冒死列款,仰達宸聽。”(第779頁)所謂“夙夜祗懼”,即言日夜恭敬並小心謹慎,完全模仿周武王伐紂前於孟津誓師的口吻。四字語出《書·泰誓上》:“予小子夙夜祗懼,受命文考。”大意是:我小子日日夜夜恭敬小心,接受先父文王伐商的遺命。蒲松齡特意用《書》中語詞修辭,意在强調彈劾曾某的正義性,今人作注《聊齋》,自以注出爲好。 卷三《念秧》實際上講了兩個故事,前者大半爲實事,後者則爲虛構,前後呼應,相映生輝,可見作者之藝術匠心。至於兩個故事的承接過渡,作者顯然模仿《史記》卷八六《刺客列傳》的聯綴筆法,此不贅言。在第二個故事中,吳生與狐爲友,欲從都中返鄉,深懼旅途爲人所騙,加强戒備。狐友則以“勿須,此行無不利”爲勸(第852頁)。所謂“無不利”,即言一切平安,似乎無須解釋;實則若明其書證,於深入體味蒲松齡用詞措語之妙,不可或缺。三字語出《易·遯》:“上九,肥遯,無不利。”唐孔穎達疏:“子夏傳曰:‘肥,饒裕也。’……上九最在外極,無應於內,心無疑顧,是遯之最優,故曰肥。”⑦後世多稱退隱爲“肥遯”。吳生欲離都中回歸故里,正與“肥遯”大意相同,所以蒲松齡安排狐友特以“藏前”修辭法道出“無不利”的《易》中卦辭,以令吳生安心回鄉,占卜之意宛然如見。 卷五《鍾生》中的主人公鍾慶餘在對母親“多得一日之奉養”與獵取功名的兩難抉擇中,毅然選取前者,的確難能可貴。明清讀書人所最企盼者無非是鄉試中舉後再登進士榜,所謂“兩榜進士”即分別指乙榜考中舉人、甲榜考中進士。道士預知鍾生“今科鄉舉可望”,但返鄉後恐怕難以再見母親,鍾生聽後毅然決定放弃尚未結束的鄉試急速歸家奉母,道士即言:“若過此已往,一榜亦不可得矣。”(第1534頁)所謂“過此已往”,即除此以外,若言機不可失,時不再來。四字語出《易·繫辭下》:“精義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過此以往,未之或知也。”唐孔穎達疏:“‘過此以往,未之或知’也者,言精義入神以致用,利用安身以崇德,此二者皆入理之極,過此二者以往則微妙不可知,故云未之或知也。”⑧道士預測未來屬於打卦占卜,蒲松齡特意插《易》中語詞於對話中,其用心不言而喻。讀者明此書證,正可提高閱讀小說的興趣。 二、對《書》、《易》語詞的取意或調侃性借鑒 《聊齋志异》借鑒儒家經典且不僅局限於一般語詞範疇,取意於《書》、《易》中語詞並加靈活運用,乃至語涉調侃的借鑒,也屬於蒲松齡小說書寫的藝術技巧之一。 卷二《宮夢弼》在“人情冷暖,世態炎涼”的社會背景襯托下,小說主人公柳和經歷人生一番磨難,終於因意外之財而致富。柳和對於勢利熏心的老岳父、岳母先羞辱,後容納,除了其妻的賢慧貞异因素外,作者蒲松齡頭腦中儒家中庸思想的影響也不可低估。小說描寫其黄姓岳父家敗之後無奈投奔已經致富的女婿柳和,只能通過柳家下人與女兒暗通消息:“黄因訴所苦。婦人,以酒一盛、饌二簋,出置黄前;又贈五金,曰:‘郎君宴房中,娘子恐不得來。明旦宜早去,勿爲郎聞。’”(第573~574頁)所謂“二簋”,即兩個盛器。簋,古代祭祀宴享時盛黍稷的圓腹,侈口,圈足的器皿。“二簋”的原意是比喻祭品無多,這裏謂飯菜少,典出《易·損》:“元吉,無咎,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三國魏王弼注:“二簋,質薄之器也。行損以信,雖二簋而可用享。”唐孔穎達疏:“行損之禮,貴夫誠信,不在於豐。既行損以信,何用豐爲?二簋至約,可用享祭矣。”⑨蒲松齡“二簋”之遣詞取意於《易》,暗喻柳家對岳父的招待簡慢,若不明書證,作者“微言大義”的苦心經營就被無形湮没了。 卷四《馬介甫》是一篇譴責悍妒之婦的小說,篇末“异史氏曰”用駢文寫就,屬於作者精心結撰之作,其中有“需之殷者僅俄頃,毒之流者無盡藏”兩句(第1091頁),意謂爲數頻繁的男女交歡不過求一時片刻之樂,婚姻若遇悍婦則一生受害無窮無盡。所謂“毒之流”,即“流毒”之倒文,猶言毒害傳播,語出《書·泰誓中》:“有夏桀弗克若天,流毒下國。”⑩大意是:夏桀不能順從天意,將毒害傳播於天下。蒲松齡取意於《書》中所言天下大事運用於閨中,有調侃意。所謂“無盡藏”,原爲佛教語,謂佛德廣大無邊,作用於萬物,無窮無盡。小說“异史氏曰”結合《書》中語反用於悍妒之婦的流毒,令調侃意味更加濃厚。 卷七《珊瑚》所描述的婆媳關係問題當屬於清初社會生活的真實反映,寡母作婆,婆媳關係就更加難處,作者通過此後對比手法的運用更凸顯了這一問題的嚴重性。小說開篇即明言書生安大成的母親沈氏性格悍虐:“生娶陳氏,小字珊瑚,性嫻淑。而生母沈,悍謬不仁,遇之虐,珊瑚無怨色,每早旦靚妝往朝。值生疾,母謂其誨淫,詬責之。珊瑚退,毁妝以進。母益怒,投顙自撾。生素孝,鞭婦,母始少解。”(第2044頁)所謂“誨淫”,即誘人產生淫欲,語出《易·繫辭上》:“慢藏誨盜,冶容誨淫。”唐孔穎達疏:“女子妖冶其容,身不精愨,是教誨淫者使來淫己也。”(11)小說以“每早旦靚妝往朝”來刻畫珊瑚侍奉婆母的禮數周全,而恰恰是如此小心謹慎又招來婆母“誨淫”的責難,聯繫“值生疾”三字,蒲松齡取意於《易》的用心昭然若揭,無非是藏前“冶容”兩字,無理取鬧中更見沈氏刁難兒媳的專橫跋扈。 《聊齋志异》善於利用經典中語詞,穿插於小說評論或叙事中,巧妙喻指事涉猥褻的不堪之舉,更具有濃烈的調侃意味,不過稍嫌刻畫而已。 卷二《黄九郎》描寫何子蕭對黄九郎情感之執著,是男性同性戀的寫照,反映了明末清初社會士大夫階層的部份生活現實,因而具有一定的認識價值。然而作者本人對於同性戀則抱著一種戲謔調侃的態度,並且不惜費時費力運用駢文形式以炫才。小說中所謂“笑判”也者,對於男性同性戀並非是一種決絕的態度,而是具有相當寬容度的。其詞有云:“蠻洞乃不毛之地,遂使眇帥稱戈。”(第466頁)以“蠻洞”暗喻男性穀道,這裏不作深論。下一句中“眇帥”,則暗喻男性性器官,此處也不細述。所謂“稱戈”,即舉起戈,多泛指動用武力,語出《書·牧誓》:“稱爾戈,比爾干,立爾矛,予其誓。”孔傳:“稱,舉也。戈,戟。”(12)這是周武王在牧野將與商紂王決戰前的誓師之詞,蒲松齡將其中有關語詞用於男性間的性事描寫,不乏幽默感。 前舉卷三《念秧》的第二個故事中,黄某與史郎等設圈套欲圖謀吳生錢財,爲了迷惑吳生並消除其警惕性,史郎不惜在夜間投懷送抱於吳生:“吳心知其詐,然計亦良得,遂相偎抱。史極力周奉,不料吳固偉男,大爲鑿枘,嚬呻不可任,竊竊哀免。吳固求訖事。手捫之,血流漂杵矣。乃釋令歸。”(第854頁)所謂“血流漂杵”,即血流成河能漂起木杵,原意形容殺人極多,這裏形容男性穀道受傷後流血很多。四字語出《書·武成》:“受率其旅若林,會於牧野,罔有敵於我師,前徒倒戈,攻於後以北,血流漂杵。”孔傳:“血流漂舂杵,甚之言。”(13)這是周武王滅商以後,在大會諸侯國時追叔牧野之戰的慘烈之狀,所謂“血流漂杵”,不免誇張。杵,通“櫓”,古代武器中的盾。蒲松齡用此四字於小說的相關情節中,以“藏前”之修辭法,取意於“前徒倒戈,攻於後以北”,用其引申義暗寓男性間性行爲的後果極其嚴重,其戲謔的調侃意味不言而喻。 三、從校注《聊齋》認識《書》、《易》書證的作用 校注《聊齋志异》如果無視有關文獻的書證作用,釋義往往就會誤解原義甚至郢書燕說,不得要領。《書》或《易》的有關書證,對於校注《聊齋志异》的作用不可小覷。 卷四《金生色》中的金木氏在丈夫死後不久即不安於室,鬧出“醜聲四塞”的緋聞,這種毫無夫妻情義可言的行徑,在任何社會都是應當被譴責的。全篇文字細針密綫、絲絲入扣,構思雖涉神怪,而層層剥筍、娓娓道來,皆表明作者匠心獨運的巧妙。小說中有如下一段描寫:“命人操兵弩,逐搜縱火者,見一人趫捷如猿,竟越垣去。垣外乃翁家桃園,園中四繚周墉皆峻固。數人梯登以望,踪跡殊杳。”(第1054頁)所謂“四繚周墉”,即言圍繞四周築有高牆。墉,特指高牆,語出《書·梓材》:“若作室家,既勤垣墉,惟其塗塈茨。”孔傳:“馬云:卑曰垣,高曰墉。”(14)金木氏本是舊時代的小腳婦女,何以“趫捷如猿”,顯然爲鬼使神差所致。蒲松齡先寫其“越垣”,再强調桃園“周墉皆峻固”,墉爲高牆,與垣恰形成高低的對比,翻垣或事屬簡單,過墉則屬超常了,這無非形容超自然力作用於金木氏之身已然不可抗拒,其自取滅亡實乃天懲而非人力。朱其鎧主編《全本新注聊齋志异》(正文以下簡稱“朱注本”)注云:“四繚周墉(yōng庸):四面環有垣牆。繚,繞。墉,垣牆。”(15)盛偉校注《聊齋志异全注》(正文以下簡稱“盛注本”)注云:“四繚周墉:四面圍繞的垣牆。繚,圍繞。周墉,圍牆。《文選·張載〈七哀詩〉》:‘園寢化爲墟,周墉無遺緒。’”(16)兩注皆因忽視了《書》的相關書證,致使詮釋不確切,辜負了蒲松齡對小說情節設置微妙傳神的良苦用心。 卷七《雲蘿公主》書寫一樁仙凡婚姻的美妙幻想,其間也不乏對塵世生活的觀照。小說描寫雲蘿公主的次子可弃自幼無賴,難以成材,幸有其母爲可弃所擇妻子异常精明,方令浪子得以回頭。小說有如下一段描寫:“婦持籌握算,日致豐盈,可弃仰成而已。”(第1857頁)所謂“仰成”,即言依賴別人取得成功,語出《書·畢命》:“嘉績多於先王,予小子垂拱仰成。”孔傳:“我小子爲王垂拱,仰公成理。”(17)仰,這裏當作依賴或依靠的意思。《三國志·魏志·杜畿傳》:“畿謂衛固、范先曰:‘衛、范,河東之望也,吾仰成而已。’”(18)朱注本注云:“仰成:仰首等待成功,比喻坐享其成。”(19)盛注本注云:“仰成:仰首以待成功,比喻坐享其成。《尚書·畢命》:‘嘉績多於先王,予小子垂拱仰成。’”(20)從其比喻義的詮解而論,兩注並無大錯;但皆注“仰”爲“仰首”,則有望文生義之嫌。前者未明書證,致誤或有緣由;後者已明書證,卻仍沿襲前者之誤,令人難以理解。可見注釋《聊齋》,即使明確儒家經典的語詞出處,還須參考古人對於書證的相關注疏,不能臆斷,否則也會功虧一簣乃至勞而無功。 卷七《胭脂》一篇寫作的主要目的在於蒲松齡抒發對賞識他的山東學政施閏章的感激之情,其所述案件或許有一定的現實依據,並非完全捕風捉影,但事情的諸多巧合與施閏章明察秋毫的破案技巧則完全是作者虛構加工的結果,顯示了其爐火純青的藝術功力。篇末“异史氏曰”有云:“人皆服哲人之折獄明,而不知良工之用心苦矣。”(第1994頁)何謂“哲人”?這裏並非指智慧卓越的人,而是特指制裁犯罪者。哲,通“折”,語出《書·呂刑》:“哲人惟刑,無疆之辭屬於五極。”(21)清王引之《經義述聞》卷四《尚書下·哲人惟刑》:“‘哲’當讀爲‘折’。‘折’之言制也。折人惟刑,言制民人者惟刑也。”(22)朱注本注云:“哲人:賢明而有智慧的人。”(23)盛注本於“哲人”未出注,可不論。以筆者所見《聊齋志异》其他選注本,注家於“哲人”多不出注,也有注爲“賢明而有智慧的人”者,可見明確蒲松齡借鑒儒家經典中語詞的書證並加以客觀而非臆斷的解讀,對於校注這部文言短篇小說集,實屬必要,絕非蛇足。 卷二《張誠》構思巧妙,叙事簡潔而飽含感情,將張氏兄弟的友於深情栩栩如生地和盤托出。在舊時的君臣、父子、兄弟、夫妻、朋友五種倫理關係中,“兄弟”一倫不可或缺。小說中的同父异母弟張誠憐憫其兄張訥樵采辛苦,希望能助一臂之力;哥哥則以弟年幼,叮囑其弟的塾師:“吾弟年幼,宜閑之。山中虎狼惡。”(第363頁)所謂“閑”者,即限制、防閑的意思,語出《易·家人》:“初九:閑有家,悔亡。”唐孔穎達疏:“治家之道,在初即須嚴正立法防閑,若黷亂之後方始治之,即有悔矣。”(24)“宜閑之”三字,朱注本、盛注本皆作“宜閉之”(25),顯然都信從了鑄雪齋抄本的形訛致誤,未作認真的校勘。以“閑”爲“限制”或“防閑”的用法,《聊齋志异》中非止一處。卷二《小二》以明末白蓮教起事爲故事的背景,小說中的女主人公小二隨父親加入白蓮教,因“知書善解”而大得教主徐鴻儒信任:“女以徐高足,主軍務,晝夜出入,父母不得閑。”(第552頁)所謂“不得閑”,即不得加以限制的意思。朱注本注云:“閑:同‘間’,參預。”盛注本注云:“閑:同‘間’,參預。”(26)兩部全注本皆因未明“閑”字之《易》書證,注釋發生誤解。 在上舉《張誠》一篇中,兄弟兩人山中打柴,弟張誠爲虎叼走,兄張訥自戕後,魂入陰間尋弟,但見:“城中新鬼、故鬼,往來憧憧,亦有故識,就問,迄無知者。”(第364頁)所謂“憧憧”,即往來不絕的樣子,語出《易·咸》:“憧憧往來,朋從爾思。”(27)唐陸德明《經典釋文》卷二引王肅曰:“憧憧,往來不絕貌。”(28)朱注本注云:“憧憧(chōng-chōng沖沖):形影搖晃的樣子。”(29)此亦因未明“憧憧”書證而望文生義。盛注本未出注,可不論。“憧憧”一詞的使用,又見卷三《寒月芙蕖》,此篇又名《濟南道人》。這篇小說反映了作者三教合一思想的牢固與對封建官場的不屑心理。濟南道人於水面亭大宴賓客:“道人於壁上繪雙扉,以手撾之。內有應門者,振管而啟。共趨覘望,則見憧憧者往來於中,屏幔床几,亦復都有。”(第870頁)朱注本注云:“憧憧(chōng chōng沖沖)者:指搖曳不定的人影。”(30)其致誤原因與前同。盛注本無注,亦不論。 卷四《西湖主》中的男主人公陳生因無意中放生而獲福報,於是仙界、人間“一身而兩享其奉”的幻想大行其道。其情節設計匪夷所思,但也不乏令讀者心向往之的魅力。陳生因大風覆舟洞庭湖,他落水後幸而“扳一竹簏”,得以上岸:“有浮尸繼至,則其僮僕。力引出之,已就斃矣。慘怛無聊,坐對憩息。但見小山聳翠,細柳搖青,行人絕少,無可問途。自遲明以至辰後,悵悵靡之。”(第974頁)所謂“悵悵靡之”,意即在失意不快中與“坐對”的僕尸共處。四字語出《易·繫辭上》:“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唐孔穎達疏:“‘吾與爾靡之’者,言我雖有好爵,不自獨有。”(31)可見“靡”於此處即有“共”的意思。朱注本注云:“靡之:無處可去。之,住。”(32)盛注本注云:“靡(mǐ弭)之:無處可去。靡,無。没有。《詩經·邶風·泉水》:‘有懷於衛,靡日不思。’鄭玄箋:‘靡,無也。’”(33)以筆者所見凡入選《西湖主》的《聊齋》選注本,皆注“靡之”爲“無處可去”或類似的意思。顯然,弄清楚“靡之”的《易》之語詞書證,是正確注釋兩字的關鍵,否則,一切皆無從談起。 卷五《梅女》如同一首美妙的複調樂曲,小說是在兩組旋律的交叉進行中展開的。抨擊專制統治下的醜惡吏治是一組旋律,描述作者心目中男女温馨的情愛是又一組旋律,兩組旋律的進行無分主次,在醜與美的交互對立中完成樂曲的完美呈示。梅女借展孝廉家癡女之體還魂,由癡變慧,令展孝廉喜不自勝:“無何,女至,舉止皆佳,因大驚异。女但掩口微笑。展細詰之,女進退而慚於言,封爲略述梗概。展大喜,愛悅逾於平時。”(第1359頁)所謂“進退”,猶言“猶豫”,語出《易·巽》:“初六,進退,利武人之貞。象曰:進退,志疑也。”三國魏王弼注:“《巽》順之志,進退疑懼。”唐孔穎達疏:“志疑者,欲從之則未明其令,欲不從則懼罪及己,志意懷疑,所以進退也。”(34)朱注本注云:“進退:爲難的樣子。”(35)盛注本未注,毋須論。注釋《聊齋志异》,明確其語詞書證,方能準確釋義。蒲松齡撰寫小說,雖不能稱“無一字無來歷”,但他善於從經典文獻中挖掘相關語詞爲我所用,注家、讀者皆不可漠然視之。否則,《聊齋志异》文辭典雅的風格就無從談起了。 卷六《錢卜巫》中的夏商在預知自己將連續遭受五十八年的厄運後,安貧自守中也並非毫無作爲,而是把握時機,試搏人生,“從翁貸貲,小權子母”即是一種對自身命運的測試。如果說這篇小說帶有寓言性質,其守時待命的主旨無非是作者寄希望於等待之中的科舉心態的折射。小說篇末“异史氏曰”有評云:“幸而鳥死鳴哀,子能幹蠱,窮敗七十年,卒以中興;不然,父孽累子,子復累孫,不至乞丐相傳不止矣。”(第1648頁)所謂“幹蠱”,即“幹父之蠱”的省文,謂兒子能繼承父志,完成父親未竟之業。這與“不然”以下一段適成對文。“幹蠱”兩字語出《易·蠱》:“幹父之蠱,有子考無咎,厲終吉。象曰:‘幹父之蠱,意承考也。’”(36)周振甫《周易譯注》:“繼承父親的事業,有子孝,無害。即使有危險,終於是吉的。《象傳》說‘幹父之蠱’,意思是繼承父的事業。”(37)朱注本注云:“幹蠱:謂父母有過惡而子賢德以掩蓋之。《易·蠱》:‘初六,幹父之蠱,有子,考無咎。’”(38)盛注本注云:“幹蠱:謂子賢德可以矯正父母之過。《周易·蠱》:‘幹父之蠱,有子孝無咎,厲終吉。’注:‘以柔巽之質,幹父之事,能承先軌,堪其任者也。’”(39)兩注皆通曉“幹蠱”相關《易》之書證,卻未能正確加以釋義,顯然受到小說開篇所言夏商之父因“豪富侈汰”而家敗的預設情節影響,從而忘記了“异史氏曰”於“子能幹蠱”之前尚有“幸而鳥死鳴哀”一語。看來準確理解儒家經典及其相關注疏,也不是一件一蹴而就的事情。上世紀九十年代以後,有關《聊齋志异》的白話譯本出版了不少,筆者所見三種頗具代表性,不妨考察這三種譯本如何翻譯“子能幹蠱”這一段話。馬振方《聊齋志异評賞大成》(正文以下簡稱“灕江本”):“他兒子又能夠矯正、彌補父親的過錯……”(40)孫通海等譯《文白對照聊齋志异》(正文以下簡稱“中華本”):“兒子能補正父親的過錯,勤儉持家……”(41)丁如明等譯《聊齋志异全譯》(正文以下簡稱“上古本”):“兒子能改正父親過失,振作起來……”(42)三譯本皆承繼了全注本的相關注釋,譯文與小說原意南轅北轍,未能獨立仔細考察《易》中相關文字的釋義是主要原因。 如果說,以上各例有關校勘注釋問題,即使理解有誤也無關小說宏旨的話;那麼以下一例中有關“顛越貨多”四字的釋義,涉及明清官吏管理制度問題,就需認真對待了。 卷四《潞令》是一篇抨擊封建酷吏的小說,其所揭發者不僅是宋國英這位酷吏“貪暴不仁”的爲官之道,而是他將殺人如麻的劣跡籠罩上順從民心、爲民除害的光環,從而令其殘暴無道披上了“正義”的外衣,並有可能因此得到“卓异”上考。就此,小說作者感歎說:“嗚呼!幸有陰曹兼攝陽政,不然,顛越貨多,則‘卓异’聲起矣,流毒安窮哉!”(第1106頁)其中“顛越貨多,則‘卓异’聲起”二句,意指宋國英嚴厲懲處那些所謂“殺遠人取財貨”令人痛恨的“罪犯”越多,“卓异”的政聲就會四處傳揚。在這裏,作者語帶强烈的厭惡與諷刺意味,概括凝煉儒家經典中的有關語詞,皮裏陽秋地指斥官場酷吏栽贓誣陷、草菅人命的無恥行徑。所謂“顛越貨多”,語出《書·康誥》:“凡民自得罪,寇攘奸宄,殺越人於貨,暋不畏死,罔弗憝。”孔傳:“凡民用得罪,爲寇盜攘竊奸宄,殺人顛越人,於是以取貨利。暋,强也。自强爲惡而不畏死,人無不惡之者,言當消絕之。”(43)《尚書》這一段經文的大意是:百姓凡因偷竊、搶劫、內外作亂、殺死遠人取其財貨犯罪,又刁頑不怕死,就無人不切齒痛恨。此外,《孟子·萬章下》也提到了《書》中這一段話:“《康誥》曰:‘殺越人於貨,閔不畏死,凡民罔不憝。’是不待教而誅者也。”(44)蒲松齡用“顛越貨多”四字概括經書中的複雜涵義,曲折地勾畫出宋國英巧藉以順從民心的名義濫殺無辜的醜惡嘴臉,而這與小說前述宋國英的自我標榜之語暗合:“官雖小,蒞任百日,誅五十八人矣。”卓异,爲清代考核地方官員用語。清代吏部定期考核官吏,針對中央各部官員者稱“京察”,針對地方官員者稱“大計”,文官三年,武官五年,政績突出,纔能優异者稱爲“卓异”,爲最上等,即“上考”。《清史稿》卷一一一《選舉六》:“凡京察一等、大計卓异有定額,京官七而一,筆帖式八而一,道、府、廳、州、縣十五而一,佐雜、教官百三十而一,以是爲率。非歷俸滿者,未及年限者,革職留任或錢糧未完者,滿官不射布靶、不諳清語者,均不得膺上考。”(45) 蒲松齡所謂“‘卓异’聲起”,只是一種虛擬的官府考語,並非已然發生之事。要弄清楚蒲松齡這一段話的原意究竟如何,首先要探究“顛越貨多”四字的主語是何人。清何垠注云:“謂顛越其人而取其貨,盜也。”(第1107頁)主語已確認爲盜。朱注本注云:“顛越貨多:謂殺人掠財甚多。《尚書·康誥》:‘殺越人於貨,暋不畏死。’孔安國傳:‘殺人顛越人,於是以取貨利。’”(46)盛注本注云:“顛越貨多:謂殺人劫掠其財物。《尚書·康誥》:‘殺越人於貨,暋不畏死。’孔安國傳:‘殺人顛越人,於是以取貨利。’”兩部全注本注釋大同小异,“顛越貨多”之主語似皆暗指潞城縣令朱國英。出版早於這兩部全注本的《評注聊齋志异選》注云:“‘顛越貨多’二句——意說殺人搶劫越多,官聲越高。顛越貨,指殺人搶劫,語本《尚書·康誥》‘殺越人於貨’。‘卓异’是清代考核地方官政績的最高評語。”(47)從注釋的行文邏輯判斷,“殺人搶掠”的主語無疑就是朱國英。再看三種全譯本關於“不然,顛越貨多,則‘卓异’聲起矣”的翻譯。灕江本譯爲:“否則,殺人掠財甚多,爲政‘卓异’的聲譽就鵲起了。”(48)中華本譯爲:“不然的話,殺人斂財甚多,就能揚起‘政績卓异’的名聲。”(49)上古本譯爲:“不然,殺人斂財越多,就越能獲得‘政績優异’的美名。”(50)三譯大同小异,皆將“顛越貨多”的主語視爲宋國英,未免誤解了小說原意。凡尚可正常運行的任何社會,絕不會公開讚譽地方官殺人掠財的無恥行徑;但如果是地方官巧借整肅盜賊的名義不斷殺人的話,則另當別論了。康熙間潞城縣令實有宋國鍈其人,爲山東東平州貢生,死於任上,見《潞城縣誌》。筆者《說〈潞令〉》一文(載《文史知識》2014年第11期)可參閱,此不贅言。 蒲松齡撰寫《聊齋志异》,以文言行文,典雅流暢,時而又有民間口語穿插其中,運用之妙,存乎一心,廣事借鑒經、史、子、集中語詞爲我所用,是其小說彪炳千秋的有力支撐。《聊齋志异》與《尚書》、《周易》的關聯,不過是研究其小說語言特色之一隅而已,至於《聊齋志异》與“四書”、“三禮”、《左傳》、《詩經》、“前四史”乃至《太平廣記》等典籍的關係問題,筆者皆有另文探討,恕不贅言。 ①任篤行輯校:《全校會注集評聊齋志异》,濟南:齊魯書社,2000年,第442頁。本文引用《聊齋志异》原文,卷數、頁碼全以此本爲準,下文僅在引文後括注頁碼,不再出注。 ②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136頁。 ③同上,第172頁。 ④同上,第71頁。 ⑤《十三經注疏》,第163頁。 ⑥同上,第82頁。 ⑦同上,第48頁。 ⑧《十三經注疏》,第87~88頁。 ⑨同上,第52頁。 ⑩同上,第181頁。 (11)同上,第80頁。 (12)《十三經注疏》,第183頁。 (13)同上,第185頁。 (14)同上,第208頁。 (15)朱其鎧主編:《全本新注聊齋志异》,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89年,第696頁。 (16)盛偉校注:《聊齋志异全注》,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984頁。 (17)《十三經注疏》,第245頁。 (18)陳壽:《三國志》,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第495頁。 (19)《全本新注聊齋志异》,第1272頁。 (20)《聊齋志异全注》,第1632頁。 (21)《十三經注疏》,第251頁。 (22)王引之:《經義述聞》,《續修四庫全書》第174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354頁。 (23)《全本新注聊齋志异》,第1370頁。 (24)《十三經注疏》,第50頁。 (25)《全本新注聊齋志异》,第243頁;《聊齋志异全注》,第32頁。 (26)《全本新注聊齋志异》,第379頁;《聊齋志异全注》,第463頁。 (27)《十三經注疏》,第47頁。 (28)陸德明撰:《經典釋文》,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25頁。 (29)《全本新注聊齋志异》,第247頁。 (30)同上,第584頁。 (31)《十三經注疏》,第79頁。 (32)《全本新注聊齋志异》,第648頁。 (33)《聊齋志异全注》,第926頁。 (34)《十三經注疏》,第69頁。 (35)《全本新注聊齋志异》,第907頁。 (36)《十三經注疏》,第35頁。 (37)周振甫譯注:《周易譯注》,北京:中華書局,1991年,第71~72頁。 (38)《全本新注聊齋志异》,第1122頁。 (39)《聊齋志异全注》,第641頁。 (40)馬振方主編:《聊齋志异評賞大成》,桂林:灕江出版社,1992年,第1778頁。 (41)孫通海等譯:《文白對照聊齋志异》,北京:中華書局,2010年,第1351頁。 (42)丁如明等譯:《聊齋志异全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505頁。 (43)《十三經注疏》,第204頁。 (44)楊伯峻譯注:《孟子譯注》,北京:中華書局,1960年,第240頁。 (45)趙爾巽等:《清史稿》,北京:中華書局,1976年,第3222頁。 (46)《全本新注聊齋志异》,第713頁。 (47)中山大學中文系:《評注聊齋志异選》,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77年,第351頁。 (48)《聊齋志异評賞大成》,第1127頁。 (49)《文白對照聊齋志异》,第883頁。 (50)《聊齋志异全譯》,第319頁。标签:周易八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