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投资项目财务风险分析及应对策略研究论文_房轩曦

PPP模式投资项目财务风险分析及应对策略研究论文_房轩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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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PPP模式投资项目在我国最近几年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目前我国在特许权经营方面的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完善中,对渴望加入投资项目的社会资本来说是一次长期获利的机会,但收益和风险总是在矛盾中存在的,如何有效降低财务风险是选择投资项目的核心。因此,现阶段的问题还是比较多的,尤其是财务风险,政府以及企业相关方面的人士都需要重视这些问题的出现从而分析处理方法,根据现在的投资项目会遇到的风险加以研究,然后再得出最完善的处理方法。

关键词:PPP模式;投资项目;财务风险分析;应对策略

引言

在目前公共服务领域供小于求的情况下,单靠政府投资远远无法满足公众的需求,因此,PPP模式便应运而生。这种政府同社会资本合作,以“伙伴关系、共享收益、共担风险”为特点的模式迅速在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传统基础设施领域等范围内迅速发展开来。但是,伴随着PPP模式的发展,也产生了诸多问题。

1PPP模式的内涵

PPP是公私伙伴关系的英文首字母缩写,称为PPP模式,也称为PPP融资,或PPP,是指公共服务范围内,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经政府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后,提供公共服务,而公共服务的绩效评价由政府完成,政府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考量社会资本,起到对社会资本的监督作用。在这种合作模式中取得的成果往往比双方单独行动更为有效。

PPP模式主要是在纯公共领域、准公用领域以市场竞争的方式提供服务。除了作为一种融资手段,PPP模式更是一次体制机制变革,涉及行政体制变革、财政体制变革、投融资体制变革。截至2016年12月末,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入库项目达11260个、投资13.5万亿元。

2PPP模式投资项目财务风险分析

PPP模式涉及的双方分别是企业和国家,从国家的角度来说,这种PPP模式的出现被应用于投资项目中,没有任何的法律法规,目前有的只有书面性的文件,所以具有的法律效应不强,国家以及政府在与这些企业进合作的过程中,因为没有详细的关于这种模式的规定,所以合同的管理就无法做到完备,一旦合同的管理出现问题,内容就会有漏洞,之后在进行合作的过程中出现问题了,就找不到负责人去处理,可能造成的损失就要双方都去承担,因为这部分的财务涉及税款的问题,因此普通人的利益也就会收到牵连。其次是现在的PPP模式没有明确的定价,会形成不同的价格标。最后是国家以及政府的管理工作,如果工作不细致,管理不到位,PPP模式的合作方,有可能会利用一些政策的空子去采取错误的手段来提高自己的收益,这样钻空子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就是建造设施的质量无法完成预期目标,而且不能更为及时的收取到各项费用支出的情况,财务的风险也就被大大地提高了。另外就是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在这种模式的情况下,因为目前没有法律法规明确的限定,没有合同的严格管理,很多的不法企业就会利用空子去做一些偷工减料的事,这样政府就会承担更多的费用,而自己会得到更大的利益偏向。其次是这些企业的负责人并不负责,不会认真的分析合同的条款,也不重视合同的存在价值和作用,所以在进行建设的过程中不会严格地按照合同执行,通常是政府进行招标的时候,这些企业会做好表面功夫,一味地告知政府自己会认真地履行义务,但一旦被录用了,就不会遵循。最后一点是从双方角度来看,合同的双方如果在建设过程中都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那么,投资项目之前的融资环节也就不好开展,财物数量过少,对于风险的防范能力就会弱化不少。

3PPP模式投资项目财务风险应对策略

3.1修正并完善PPP立法的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

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等多个相关范畴均是PPP的下位概念迄今殆无异议,故正确处理好PPP与这些范畴的关系,不仅有利于澄清各界对PPP的许多误解,而且对PPP领域采用统一立法模式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PPP立法应保持客观审慎而不应盲从政策目标,它应以规范PPP而非力推PPP、提高公共产品供给的质量与效率、保护公益与第三人合法权益等为其主旨,而不应盲目或不顾一切地鼓吹与推进PPP“野蛮生长”(否则将得不偿失)。而PPP立法的适用范围不宜过窄亦不应过宽,在适当延拓PPP立法适用范围的同时也要防止PPP被泛化,尤其应把纯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排除于适用范围之外.故应对PPP立法中的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予以适当修正与完善。

3.2兼顾PPP项目中的公私利益保护

在PPP项目实际运作过程中,国有资产极易因其管理者腐化堕落而直接流失、因其估价过低或决策失误等而间接流失。此外其他相关因素也会让国有资产白白流失(如公共部门财政的直接损失与国企亏损等).而在此过程中严重的腐败乱象极易损害公益,且某些公共部门在部分领域通过撇清自身责任而造成责任缺失等也易导致政府出现角色缺位或错位,并进一步侵蚀公益.故在PPP合作过程中不仅要兼顾PPP项目中的公私利益,更要筑牢国有资产与公益的“防护墙”,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与公益受损.此外,为杜绝BT项目等借PPP项目之名到处泛滥,各级监管部门应对地方政府推出的PPP项目加以严格把关,以防地方融资平台等借此势头死灰复燃。

3.3建立完善合理的政府担保体系

商业银行不愿放贷,大多处于对PPP项目的不信任。由于相关部门极少在公众范围内对于PPP模式进行宣传与讲解,公众对此种新型合作模式不够了解,商业银行也会对其产生疑惑,为了规避风险,不愿意参与进去。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前,一般要对借款人的偿贷能力、品德、资本、担保、经营情况进行评估。要想降低社会资本的融资风险,就要有足够的增信措施。首先,政府应该向金融机构普及PPP模式,让其充分了解项目的可行性;其次,政府应该选择与信用评级较高的社会资本合作;最后,政府应做出基于公共支付权的担保,即在社会资本无法偿还债务时,遵循PPP项目合同的承诺,及时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关费用。这样一方面可以降低商业银行出于对社会资本的不信任而不愿放贷的风险,另一方面此种支付方式没有违背《担保法》的规定。

3.4对PPP采用多样化、复合型的监管方式

公共部门的监管应贯穿于PPP全过程,并依据监管过程及其内容与特点采用不同的复合型监管方式,在完善既有监管方式适用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规定相应的监管方式,从而将自律与激励、合作与规制、事前与事中/事后监管等有机结合起来.首先要使PPP自律组织起到应有的规制作用,以维护和监督PPP项目公司并使之日臻成熟。其次根据中国行政审批改革的最新动向,应更多借助事中/事后监管手段化解PPP运作时的一系列风险。此外鉴于当下中国许多社会资本缺乏诚信意识,而中国政府的事中/事后监管水平欠佳,故将来应从构建社会资本信用体系并逐步引导其完善和健全PPP各方的信息披露机制等方面出发加强PPP的事中/事后监管。

3.5加强风险分担机制建设

首先,要在法律层面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应承担的风险,保证各方的风险和收益相匹配,风险和承担能力相匹配。其次,国家应成立PPP项目风险基金,当社会资本面临潜在风险时,应使用风险基金对社会资本进行补偿。

结束语

笔者认为,PPP项目含有多个利益主体,包含一系列的合同、协议,并且涉及多种经济活动,受政治、经济等外部环境影响,导致了PPP项目的风险种类多样。因此,为了确保PPP项目的顺利推进,达到预期效果,必须要更加重视PPP规范发展,控制风险,通过改革持续攻坚。

参考文献:

[1]詹丽萍.基层地方政府实施PPP项目存在的问题与建议[J].上海金融,2016(04).

[2]尹台玲.PPP模式适用项目识别与选择路径探究[D].浙江财经大学,2016.

[3]温来成,郭莹莹.PPP项目的政府预算管理问题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6(31).

[4]雷春香.PPP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J].财经界(学术版),2016(14).

论文作者:房轩曦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1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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