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志愿服务与现代公民教育_志愿服务论文

欧美志愿服务与现代公民教育_志愿服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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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002(2012)02-0053-06

长期以来,很多人都认为欧美国家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教育缺乏明确、系统、严格的引导;关于理想、信念、价值观的培养更是缺少规范的训练与教化,[1]尤其是没有类似我国在各学校开设的“思想政治”课程之类形式的“意识形态”课程。然而,伴随着个人主义在20世纪带来的许许多多社会问题;更为严峻的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变得越来越丰富,但人们的精神生活却没有越来越充实。相反,与经济发展问题相伴而来的是价值迷失、道德滑坡、精神委顿等问题。这使欧美国家意识到,如果社会缺乏主导价值观,任由个人随意选择、接受某种规范或价值,最终很可能会产生使个人和社会都无法维持下去的生活方式。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欧美国家越来越重视志愿服务,因为志愿服务的本质就是公民精神。志愿工作具有普遍的社会意义,它是人类精神文明的一个重要内容。他们希望通过对志愿精神的传播,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公民走出精神危机,重建理想、信仰和价值,培养社会责任感。

一、欧美志愿服务与公民意识

公民意识是指公民对自己在国家中地位的自我认识,以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为思想来源,把国家主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权利义务观融为一体的自我认识。[1]它强调的是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责任意识、公德意识、民主意识等基本道德意识。

现代志愿服务在传统博爱、奉献的核心要素之外,内涵不断丰富,体现出公民内在的责任认同、诚信、正义、关怀,形成了公民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对社会负责的行动方式,志愿服务使得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除了考虑个人利益之外,也站在社会的角度,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因此,志愿服务是培养公民意识的有效方式。

(一)帮助公民认识自己的公民角色

欧美社会文化传统更多的是强调个人权利和利益。20世纪90年代以来,面对年轻人政治参与意识淡薄、远离政治甚至反感政治的现象,唤起公民对自己社会角色的认识成为欧美各国关注的焦点。每个人都是社会人,只有认识、认同自身的公民角色,才能真正融入到现代社会的价值体系当中。当今社会,每个人都有参与社会事务和促进社会进步的权利,同样每个人也都有促进社会繁荣进步的义务及责任。参与志愿工作正是表达这种权利与义务的积极、有效的形式。社会公民在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同时,更能深刻地体验到自身对他人和社会的价值,加强自身社会角色的认同,从而将自己与社会更加紧密联系起来,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一分子,发挥公民角色的作用。

在美国学生志愿服务情况抽样调查报告中,很多学生都表示通过志愿工作,看到了更多的社会现实问题,而这是他们以前从未接触过的。对这些问题的思考也增强了他们的社会改革意识。正如卡内基教学促进会主席欧内斯卡·博耶普所说的,志愿活动“帮助学生认识到,他们不仅是自主的个人,而且是他们对之负有责任的一个更大的公共社会的成员”。[2]

(二)培养公民的公共精神

公共精神是指公民在公共生活中具备的基本精神,它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关注社会共同体中每个人的权利和尊严;公共精神也是社会成员在公共生活中对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准则、规范的主观认可,它体现于客观行动上的遵守、执行,主要包括独立的人格精神、社会公德意识、自制自律的行为规范、善待生命社会的慈悲胸怀。公共精神通过伦理道德规范公民的思维方式和行为特点,促使每个公民时时处处都选择与公共利益相一致的行为模式。十九世纪,法国政治哲学家托克维尔在以好奇的眼光考察了美国个人主义基础上的公共精神之后,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这样写到:“在民主国家中……市民是独立的和无力的,他们几乎不能做任何事,没有人能要求他的伙伴帮助他们。因此,如果他们不学会志愿性的相互帮助,他们将没有力量”。[3]

以志愿精神为基础的公共精神强调不以个人营利为目的,而以增进公共福利为福祉,强调自愿参与而非动员强迫,强调社会改革信念,而非简单做好事。它的核心就是公民的独立和自愿的公共参与。志愿活动让公民在服务过程中慢慢地融化到社会中去,并认识到个体只是社会的一部分,社会要进步,就需要每个个体都尽一份力量。公民在养成对社会的责任心同时,也会感觉社会生活与自己息息相关,这会使他们更加关心社会、热爱社会,把自己的抱负和未来与社会相联系。

(三)提高公民的社会能力

欧美很多国家的公民教育明确规定,学生要为参与公民生活而准备技能,养成参与公民生活的技巧,增进公民能力。为达成这一目标,他们主要通过让学生自主参与各种形式的民主生活以及社区服务来进行。例如,在美国,很多青少年都是在富裕的生活环境中成长起来,他们强调个性、兴趣、利益,但自我调节能力缺欠,这导致他们与社会之间产生矛盾。通过参与民主及社区等活动,可以让他们在服务与奉献中调节自我、完善自我,更好地提高社会能力。

志愿服务对促进公民能力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提高公民的动手能力。志愿服务中,公民要参与到各种活动中去,无论是脑力劳动还是体力劳动,他们都要通过自己主动积极的付出来解决问题。例如,在扶贫活动中,他们要手把手地把一些技能传授给受助者;在大型体育活动中,他们要奔忙于活动场地,或当裁判、或负责场地布置、或当翻译,这都需要一定的技能。第二,提高公民的创造能力。据报道,欧美国家很多青少年在参与帮助发展中国家的志愿服务中,他们都具有很高的创造热情和创造能力。在参与志愿服务时,一方面他们在为对象提供帮助时会激发出自己意想不到的潜能,另一方面也增强了对各种事物的领悟能力,能够从新的角度来看问题,学会转换角度领悟社会生活。[4]第三,提高公民的交际能力。志愿服务增加了人际交往的机会,不论是志愿者之间的交往还是志愿者与服务对象的交往,都给公民提供了互相影响和互相促进的机会。在交往与服务中,公民的适应能力、处事能力、应变能力等都会得到很大的提高。

二、欧美志愿服务与公民人生价值

虽然欧美地区经济发达,人民生活相对富裕,但是目前的社会结构与流行价值观却令人无法得到精神的满足,造成越来越多的人失去人生的目标和意义。实践证明,志愿服务是帮助人们认识人生价值,找到人生目标的有效途径。通过帮助别人,自己也从中获得快乐,从而更积极地思考人生,更自信地接受生活的各种挑战,活出更精彩的人生。

(一)有利于培养公民道德

道德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社会经济进步的重要经济力量,能够维护社会秩序,促进人的自我完善和全面发展。欧美很多国家的道德教育就是要培养出合格的公民,包括爱国、爱他人、守法、履行公民义务、有强烈的国家意识等。但是,受个人主义影响,很多公民却对政治冷漠,对他人漠不关心,他们只注重个人奋斗、个人成长。这些与欧美道德教育的本意相违,因此,如何解决这方面的矛盾也是目前欧美公民教育的重点工作之一。

道德的养成需要经过实践,在实践中培养锻炼。只有实践所带来的教育效果才是最深刻难忘的。志愿服务正是在这种意义上,为道德教育的实践提供了一条有益的渠道。志愿者在参与服务的过程,直接接触受助对象,通过亲身经历,学会了尊重、关心他人,相互理解合作,增强了对平等、公正、信任、宽容、责任等道德信念的理解,从而改变了原来不热心的态度。志愿精神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唤醒并激发公民内心深处的爱、善良等美好品质,培育公民美好的道德。

(二)增加公民的人生乐趣

随着科技的高度发展,世界各国经济越来越发达,特别是西方国家,大部分人都过上富裕舒适的日子。然而,富裕的生活并没有给公民带来精神上的满足,相反,更多人的人生观消极、生活颓废、缺乏安全感。志愿服务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这种现象。因为它帮助公民扩大社交范围与生活空间,并且给公民提供了亲身体验社会的经历,丰富了自己的人生。他们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也常常激发对人生更深入的思考,慢慢明确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培养了“自己是社会的一分子,自己能为社会做点贡献”的意识,从而促进自身的成长与提高。

德国的年轻人喜欢把志愿服务当作人生的一部分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们对生活、工作、学习的态度既有及时行乐的倾向,也有上进意识和服务社会的观念。他们除了追求物质生活的安定、享受以及个人幸福和欲望的满足外,也视志愿服务和奉献他人为人生的乐趣与挑战。他们认为,从事志愿服务工作虽然没有任何报酬,却是责无旁贷的社会义务,而且能够使自己的人生更精彩,是一种人生价值的体现。

(三)促进公民的和谐相处

志愿服务作为一种人性化、个人化及全面化的服务,一方面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有针对性地有效地解决服务对象遭遇的实际困难,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与质量;另一方面能够将社会的关爱与鼓励传递给服务对象,从而拉近服务对象与他人的心灵距离,增强其对人、对社会的信心及社会归属感;同时,志愿者真诚的关怀与平等的交往可以有效地减低服务对象的自卑感与疏离感,帮助其建立自尊心和自信心。在这样的氛围下,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拉近了,相处起来也就更和谐。从更广范围来看,很多欧美地区的志愿者不辞辛劳、不计报酬,远赴异国他乡为贫困国家的人们献爱心,帮助贫穷人民提高生活质量,拉近贫富差异的距离,这种服务更是增进了不同国家和地区人民之间的感情,消除隔阂,消除战争隐患,维护国际和平,使各国人民能生活在一个更和谐的大家庭里,促进人类的共同发展。

美国9·11事件,印度洋海啸,中国四川地震等事件中的志愿服务正是促进各国公民和谐相处的一个见证。灾难发生时,各国人民不分彼此,纷纷伸出援手,大大促进国与国之间的合作,为世界的和平、和谐做出很大的贡献,为构建起一个充满友爱、互助、互信的和谐社会做出了重大努力。

三、欧美志愿服务与公民爱国精神

爱国主义是一种情感,是个人对自己祖国的一种深厚感情,它是动员和鼓舞国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是人民共同的精神支柱。任何一个国家都非常重视本国的爱国主义教育,西方国家也不例外。很多欧美国家的学校把志愿服务看作学生的必修课程,当作公民教育实践的途径,目的就是要培养新一代公民的社会责任心,唤起他们的爱国精神。

(一)强化公民的社会责任感

近几十年来,出于国家治理和全球治理的要求,当代欧美国家的价值观建设呈现出一个共同特点,即关注责任感的培养,尤其强调青少年一代要以责任教育为重点。责任感的培养包括了对公民的自我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通过自我责任感的培养,提高公民的自尊心,加强自律和自我修养。通过社会责任感的培养,加强了公民对国家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的学习,使公民明确了自身享有的权利与义务,担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

志愿服务是一种在社会服务过程中感悟公民价值理念、提高公民责任认识的自我教育模式。公民通过参与志愿活动,经历了对社会利益、价值、情感等因素的体验,也对自身的权利和责任有了更深的体会和认识,提高了对国家、对社会的责任感和认同感,从而形成积极的公民理念和社会价值观。

(二)提高公民的爱国热情

公民的爱国热情,除了日常在学校课堂上向学生灌输、强化以外,更有效的做法是通过实践来培养。欧美国家非常重视公民教育的实践性、渗透性,他们希望青少年能在观察中、在实际参与和亲身体验中培养出爱国热情。

在美国,有许多年轻人喜欢成为运动会或大型体育比赛的志愿者,如成为拉拉队的成员,篮球赛场地的团体表演成员,等等。这种专项性的志愿工作对培养公民的爱国热情非常有效。例如,1996年在美国亚特兰大举行的奥运会期间,近万名的志愿者参加了志愿服务工作,他们或当接待员、或当翻译、或当观光向导,都尽心尽意,把自己当作国家的一部分,认为国家的荣誉也有自己的一份,志愿活动中,他们表现出高度的爱国热情;而在参与“9·11事件”的志愿服务中,更是让更多的志愿者坚定了保家卫国的决心。这些志愿活动都是提高公民爱国热情的典型实践课程。

四、欧美志愿服务与公民社会参与

(一)增加公民教育的实践

志愿服务是志愿者自我教育的有效途径。作为一种新的有效社会动员方式,秉承“广泛动员、自愿参加”的原则,注重调动参与者的内在积极性,寓教育于服务实践之中。志愿者参与服务的过程,就是把自己的知识技能运用于实践来检验和提高自身素质的过程,是了解国情、开阔视野、丰富自己人生阅历的过程,是在社会生活舞台中砥砺品格、锻炼成长的过程。

欧美国家十分强调志愿服务在公民教育实践中的作用,要求公民,特别是青少年把志愿服务当作进入社会之前的实践工作。例如,德国的“为别人服务一年”的志愿者行动就非常有名。该活动的想法形成于1954年,1964年联邦议院通过了《促进志愿公益年法》。[4]这一法律确定了德国青少年参与志愿服务的途径,给许多公民带来更多的实践机会。事实证明,大部分公民都在志愿实践中受到不同程度的启迪。实践给予人们的教育是多方面的、是非常丰富的,对他们以后在社会的生存,在树立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都起到非常大的作用。

(二)实现公民的社会融合

建立公民志愿服务与社会之间的相互信任和互惠互利,对于社会融合、社会稳定是非常有利的。在很多欧美国家,由于受个人主义的影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比较冷漠,也缺乏对社会、政治的关心。例如,在美国,很多人已经到了投票的足够年龄,但却不知道为何要去投票,也不愿意去投票,认为投票跟自己并无相关。[5]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指出,志愿精神的核心是服务、团结的理想和共同使这个世界变的更加美好的信念。因此,通过对志愿精神的宣扬,可以帮助实现公民的社会融合。为什么这么说呢?

首先,志愿工作可以促进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交往和社会互动,促进社会融合与和谐。人们通过各种形式参与社会活动,可以减少由于社会背景,或者现代城市化和工业化造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与隔绝,形成人与人之间的亲密交往与关怀,形成亲密的友情。第二,志愿工作为社会的进步提供大量的人力资源。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的补救、预防及发展性工作,协助解决或预防社会问题。志愿者在参与解决社会问题中可以领悟到“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的理念”,从而使自己更加认可社会,更积极地融合到社会中去。第三,志愿者通过与服务对象的接触,会更加了解他们的需要,志愿者可以帮助服务对象反映这些社会需要,帮助公民社会组织和非政府组织提供切合社会需要的服务。从而,提供更贴心的服务,使服务对象更加认可社会的帮助。第四,志愿者在志愿活动中形成了一个无形的网络,在这个网络里,人与人之间产生了友情和联合,这是建设一个密切、和谐的社会所必需的关键因素。这一网络的不断扩大能影响更多的人参与到志愿活动中,从而使社会融合变得更有可能。

五、欧美志愿服务对中国公民教育的启示

(一)志愿服务多样性对公民生活的丰富

欧美志愿服务形式多样,而且不同国家的志愿服务发展呈多元化趋势。发达国家的志愿服务侧重于关注人权、环保、社会正义等,而发展中国家的志愿服务则侧重于消除贫困、帮扶、减少区域差异等。在我国,志愿服务发展比较迟,而且受学雷锋精神模式的影响,服务内容比较单一,志愿人员的结构也不太合理。然而,近年来,受欧美多样化志愿服务的影响,我国的志愿活动也有很大的突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失业贫困、收入差距拉大、人口老化、心理危机、青少年犯罪等社会问题不断显现,众多人群迫切需要社会关爱和帮助,于是志愿服务逐步向各个领域拓展。在这种情形下,越来越的人也参与到志愿队伍中来。一方面,参与服务的志愿人员在各种志愿活动中,可以扩大自己的视野,提高沟通能力,学习服务技巧,弘扬互助精神,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充实、丰富。另一方面,对于受助人群,生活也会变得更丰富。例如,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在志愿者的帮助下,他们的生活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们的孤独感、无助感、自卑感大大减少,生活更是变得丰富多彩,甚至能够去帮助别人。

(二)志愿服务崇高性对公民精神的充实

在西方,志愿服务活动几乎家喻户晓,志愿服务意识为大多数公民所接受,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已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动。受它们影响,志愿活动在中国也渐渐成为一种时尚。著名学者、作家易中天在向西部计划志愿者赠书仪式上说到:“当一个志愿者已经成为新时期新青年的新时尚。而这样一种时尚又是高尚。因此是参与高尚的时尚。而我们知道只要参与就会有体验,我们体验到的是高尚,而这种高尚又是时尚的,因此是体验时尚的高尚。”可见,志愿服务在中国也渐渐成为一项崇高的社会事业。

志愿服务以及它所蕴涵的高尚精神得到越来越多人的认同。它本着“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不计报酬,参与推动人类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和完善社区的工作,是各国和联合国进行人道主义援助计划、技术合作、改善人权、促进民主与和平的重要组成部分。志愿服务过程获得的不仅是助人为乐的情感收获,这个收获也包括吸引更多的人参与活动,从而转变公益观念。公益不仅仅是单方面的献爱心,而是自益益他的,可以给公民多方面的、道德以外的收获。所以说参与志愿活动也是充实公民精神的一个途径。

(三)志愿服务持续性对公民素质的培养

欧美国家的志愿服务工作源远流长,如今,很多公民已经把志愿服务当作学习、工作、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在英国,平均每年有将近20%的人口参与到某种形式的志愿性工作中,而且有大约10%的人每周都从事一定的志愿性服务。美国教育委员会、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高等教育研究所曾对全美新生抽样调查,他们发现分别有67.6%和70.1%的新生在进大学前一年中参加过志愿活动。在德国,每三个成年人中就有一个每月花15个小时从事志愿活动。[6]可见,志愿活动在欧美已成为一种持续性发展的事业。在中国,2008年发生的雪灾、地震以及在北京举行的奥运会开创了中国志愿事业的新纪元,中国志愿者队伍在这一年至少增加了1472万人。而且,在此之后,中国志愿行动走出形式主义,真正融入生活,开始持续地发展。越来越多的公民认识到志愿服务的意义,自觉地参加到志愿队伍中来,很多人甚至把志愿服务当作事业的一部分,为志愿事业的持续发展带了个好头。

志愿服务以自愿、无偿为前提,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为核心,把服务他人、服务社会与实现个人价值有机结合起来,引导人们在做好事、献爱心的过程中陶冶情操、提升境界,有利于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基本道德规范,培养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志愿服务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进步的社会氛围和人际关系,增加和谐因素、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在这样的氛围下,志愿服务对公民的素质培养必然也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

收稿日期:201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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