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词的“误解误用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误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词是怎样变了意义的”①是一个古老而又常新的话题,其中还有许多未解之谜需要继续探索。除了本义和引申义之外,词②是否还有其它意义③?在汉语学界,上世纪80年代以来曾经就词义演变的途径问题掀起过一场讨论热潮,先后提出过“词义感染”(伍铁平1984:57-58)、“词义渗透”(孙雍长1985:207-213)、“同步引申”(许嘉璐1987:50-57)、“相因生义”(蒋绍愚1989:546-560;罗积勇1989:71-75)④、“词义沾染”(朱庆之1992:197)、“组合同化”(张博1999:129-136)、“类同引申”(江蓝生1999:279-284)等说法。有些学者对上述观点表示支持并加以阐发,如邓明(1997:30-32,2001:60-61)、赵大明(1998:34-37)、王小莘(1998:66-70)、席嘉(2006:93-96)和唐子恒(2006:139-142)等。这些文章主要是着眼于词的组合关系和聚合关系去探寻除引申以外词义演变的其它途径,拓宽了研究思路,给人以启迪。但是也有学者对其中的一些例子和看法提出商榷,如徐之明(2000:79-83,2001:41-45)、朱城(2000:95-98)、杨琳(2009:116-130)和董志翘(2009:112-117)等,将讨论引向深入。上述论著推动了对词义演变方式的研究。
本文准备谈谈汉语中来源比较特殊的一种词义,即“误解误用义”。我们认为词由于误解误用也会产生新义,这是词义演变的一种方式。词义的误解误用现象虽然古人早已注意到,当代学者对具体的例子也多有探讨,但大都是从语言规范的角度对词语尤其是成语的误用提出批评或进一步分析误用的原因。朱庆之先生《论“误用”在汉语历史演变中的作用——社会语言学理论与汉语史研究札记之一》⑤是目前所见结合现代语言学理论对汉语史上的“误用”问题进行系统阐述的一篇重要论文,对“误用”和汉语词汇演变的关系作了比较全面的讨论,许多观点是富有启发性的,有些也正是我们多年来形成的想法,不过本文跟朱文的关注点和研究角度有所不同。先来看几个例子。
1契阔。“契阔”一词见于《诗经·邶风·击鼓》:“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由于先秦文献中仅此一见,后代的训诂学家们难明其义,于是就有了种种不同的解释,据张海媚(2010:288)调查,共有五说:(1)“勤苦”说,毛传和郑笺均主此说;(2)“约束、约结”说;(3)“远隔、隔绝”说;(4)“离合聚散”说;(5)“苦乐”说。其中尤以毛传的“勤苦”说影响最大。虽然后人的解释众说纷纭,但是诗人的原意只能有一个。从此诗的背景和上下文来看,解释成“离合聚散”是正确的,黄生《义府》卷上说得很对:“‘契’,合也,‘阔’,离也,与‘死生’对言。‘偕老’即偕死,此初时之‘成说’;今日从军,有‘阔’而已,‘契’无日也,有‘死’而已,‘生’无日也。……今人通以‘契阔’为隔远之意,皆承《诗》注而误。”“契”就是“合”,“阔”就是“离”,是一对反义词,跟“死生”的结构是一样的。“契阔”在《诗经》时代应该还是一个反义词组,尚未成词,下文“于嗟阔兮,不我活兮”的“阔”,就是“契阔”的“阔”。但是由于毛传、郑笺的权威性,后世的人们多沿用他们的错误解释,于是“契阔”就有了一个误解义“勤苦”;又由于《诗经》的巨大影响和历代文人喜用《诗》《书》等先秦经典中的成词,于是“契阔”的这个误解义就被汉魏以后的文人们广泛地使用开来。这就是“契阔”一词的误解误用义“勤苦”产生的过程。“勤苦”和“契阔”的原义“离合”之间并不存在自然的引申关系,这个词义是后人外加给它的。除此之外,“契阔”一词在汉魏六朝还产生出多种误解误用义,正如钱钟书先生所说,“‘契阔’承‘误’,歧中有歧”,如“隔远”、“亲密、投分”等。(参看《管锥编》,页80-83)《汉语大词典》“契阔”条所列的“勤苦,劳苦”“久别”“怀念”“相交;相约”四个义项均属误解误用义。虽然也有理解不误、用如《诗经》原意的,如《宋书·刘穆之传》载高祖表:“臣契阔屯泰,旋观始终。”《梁书·侯景传》载齐文襄书:“先王与司徒契阔夷险……义贯终始,情存岁寒。”《全北齐文》卷四魏收《为侯景叛移梁朝文》:“外曰臣主,内深骨肉,安危契阔,约以死生。”(参看《管锥编》)但是没有误解误用义势力大。
2予取予求。《左传·僖公七年》:“初,申侯申出也,有宠于楚文王。文王将死,与之璧,使行,曰:‘唯我知女。女专利而不厌,予取予求,不女疵瑕也。后之人将求多于女,女必不免。我死,女必速行,无适小国,将不女容焉。’”杜预注:“从我取,从我求,我不以女为罪衅。”杜说一千七百多年来一直为人们所信从,“予取予求”成为表示任意索取、贪得无厌一类意思的常用成语。《现代汉语词典》“予取予求”条说:“原指从我这里取,从我这里求(财物)(语出《左传·僖公七年》),后代用来指任意索取。”其实,杜注是一种误解,“予取予求”解释成“从我取,从我求”跟古汉语一般语法不合,也与下文“后之人将求多于女”之语文气不接。“予取予求”的原意是“我只取我所要求的”,即“予取予所求”(裘锡圭1993)。可见“予取予求”的“任意索取、贪得无厌”义也是一种误解误用义,同样属于词义的非正常衍生现象。
3宁馨、阿堵。南宋洪迈《容斋随笔》卷四“宁馨阿堵”条云(洪迈撰、孔凡礼点校《容斋随笔》,中华书局2005年版,页50-51。下划线为引者所加):
“宁馨”、“阿堵”,晋宋间人语助耳。后人但见王衍指钱云:“举阿堵物却。”又山涛见衍曰:“何物老媪,生宁馨儿?”,殊不然也。前辈诗“语言少味无阿堵,冰雪相看有此君”,又“家无阿堵物,门有宁馨儿”,其意亦如此。宋废帝之母王太后疾笃,帝不往视,后怒谓侍者:“取刀来,剖我腹,那得生宁馨儿!”观此,岂得为佳!顾长康画人物,不点目睛,曰:“传神写照,正在阿堵中。”犹言此处也。刘真长讥殷渊源曰:“田舍儿,强学人作尔馨语。”又谓桓温曰:“使君,如馨地宁可斗战求胜!”王导与何充语,曰:“正自尔馨。”王恬拨王胡之手曰:“冷如鬼手馨,强来捉人臂。”至今吴中人语言尚多用宁馨字为问,犹言“若何”也。刘梦得诗:“为问中华学道者,几人雄猛得宁馨。”盖得其义。以宁字作平声读。
这是六朝口语词被后代误解从而误用的例子。“宁馨”犹言“如此”,“阿堵”犹言“这个”,本来词义是很清楚的,可是时过境迁,当时人人皆懂的话到了唐宋时代就变得隔膜了,于是“阿堵”被用来指“钱”,“宁馨”被用作“佳”义,形成了误解误用义。南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四《辨误》“宁馨儿”条引“何物老媪,生宁馨儿”和“那得生宁馨儿”二例后说:“按二说,知晋、宋间以宁馨儿为不佳也,故山涛、王太后皆以此为诋叱,岂非以儿为非馨香者邪?”(《能改斋漫录》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页86)吴曾对“宁馨”的解释显然也是一种误解。可见前代口语词被后人误解是常有的事。
4莫须有。吕叔湘先生《莫须有》一文说(《吕叔湘自选集》,上海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页512。下划线为引者所加):
“莫须有”是常常被人误解的一句话。《宋史·岳飞传》云:
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吕先生所说的现象也属于典型的误解误用。“莫须”本是“宋人常语”,按照吕先生的解释,“‘莫须’就是现在的‘恐怕’或‘别是’之意”,尽管对这一解释尚有不同看法⑥,但是《宋史·岳飞传》中的“莫须有”绝对不是“子虚”、“乌有”一类的意思则是肯定的。后人不明宋人口语,就按照自己的理解把它当作“子虚”、“乌有”的同义语来理解和使用,于是“莫须有”就有了这样一个误解误用义。虽然《汉语大词典》和《现代汉语词典》“莫须有”条都没有收列这个义项,只说“后用来表示凭空诬陷/捏造”,但在实际使用中这个义项是存在的,吕先生所举的例子可以证明这一点,如果再调查一些语料,应该也能支持这一看法。
5哀二不伤(二不上、二不相)。朝鲜时代汉语教科书《你呢贵姓》:“你这个价钱忒贵呀!要就也倒罢了,说那吗大谎,谁肯买着你那个贵东西呢!”该书的另一种抄本《学清》作“二不相”。韩国顺天大学图书馆藏本《中华正音(骑着一匹)》:“一个卖买是差不多点里外一理啊,要罢了。说那吗大谎,谁肯买些个贵东西呢!”该书的另一种抄本韩国学中央研究院藏本《骑着一匹》原写作谚文,旁写“哀二不伤”。“哀二不伤”应该就是“哀而不伤”⑦,“二不上/二不相”则又是其讹变的缩略说法,意思都是“合情合理;差不多”。这几个例子可以证明这是当时东北地区的一个口语词。“哀而不伤”出自《论语·八佾》:“《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本义是“悲伤而不过分”。它怎么会有“合情合理;差不多”的意思呢?我们推测其过程可能是这样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这句读书人常常挂在口头的话,在普通百姓听起来觉得大概就是“要合情合理,既不欠缺又不过分”一类的意思,他们不懂得一个字一个字地去“抠字眼”,就把它作为一个整体来笼统地理解了,而且就按照他们的理解用之于口语中了。于是“哀而不伤”这句古老经典中的话在活生生的后代口语里就有了这么一个误解误用义。有意思的是,《汉语大词典》“哀而不伤”条在解释了它的原意后说:“亦谓貌似悲哀而实不伤心。”引了《二刻拍案惊奇》卷二一中的一个例子:“王爵与王惠哭做一团,四个妇人也陪出了哀而不伤的眼泪。”这实际上可以看作“哀而不伤”的另一个误解误用义。
6七月流火。“七月流火”出自《诗经·豳风·七月》:“七月流火,九月授衣。”指到了农历的七月,大火星往下移位,天气渐渐转凉。“流”指往下移位。“火”指大火星,即心宿。现在常用来形容公历七月天气酷热似火,显然是基于对“七月”、“流”和“火”的错误理解,与原意相去甚远。
上述这些例子中的词义并非来自正常的引申,也无法用“词义感染”等说法来解释,而是由于误解误用而产生的。“误解”和“误用”是紧密相联的两个环节:“误解”属于解码层面——语言使用者在看到或听到一个词的时候对它的意思进行了错误的解码;“误用”属于编码层面——使用者把经过错误解码的词语按照自己的理解用于交际中。只有到达“误用”阶段,误解误用义才有可能成为一个新义进而可能被语言社团所接受;如果只有“误解”而未被“误用”,则不可能产生新义(这种例子在故训资料中是大量的)。
正常的词义引申是基于联想,本义与引申义或引申义与所从引申的意义之间是有联系的,词义的引申一般是一个渐变的过程;而误解误用则常常具有偶然性和突发性,误解误用义与本义之间通常没有自然的意义联系。因此一般而言,词的误解误用义与引申义的区别是清楚的。当然,从理论上来说,引申也未始不是一种“误解误用”,因为任何一个引申义在产生之初无不都是基于对原义理解的一种偏差,既然是偏差,就可以归入误解和误用之列。不过这和我们所说的误解误用显然是有区别的,所以在一般情况下,正常引申和误解误用并不难区分。
由于误解误用而使词产生新义(有的是先从非词变成词)的例子在汉语里并不鲜见,成语中尤多,应该说这是一种带有普遍性的现象。朱庆之(2010)认为:“误用其实是语言变异的一个相当重要的原因,由误用而导致的语言变异与语言按照自身发展规律而产生的变异交织在一起。”我们认同这个看法。可以说,引申是词义发展的常规途径和主要方式,误解误用则是词义发展的非常规途径和次要方式。
汉语史上词义误解误用的常见类型有以下几种:
(1)训诂学家的错误解释。像上文所举的“契阔”、“予取予求”即是。又如“终风”⑧等。误解的始作俑者往往是有名望的训诂学家。这一现象有着深刻的历史文化背景。中国上古时代拥有丰富的文献典籍,被后来的历代读书人奉为经典,他们熟读这些典籍并以此为创作诗文的词语来源和语法规范。由于种种原因,上古典籍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不容易读懂,于是从汉代起就不断地有人对它们进行注释。在众说纷纭而自己又无力作出判断、独立求得确诂的情况下,一批权威训诂学家的解释就被大部分人所信奉。虽然这些训诂学家的解释一般来说比较可靠,但是不符合原意的误训也大量存在。如果一种错误的解释仅仅停留在“解经”阶段,那么还是属于“言语”的层面;假如错误的解释被很多人接受,并且把误解义作为该词的一个正常意义加以使用,那么就会进入“语言”层面而固化为该词的一个义项,一般会被辞书记录下来。朱庆之(2010)已经正确地指出:“误用分个人误用和集体误用。个人误用是误用的最初阶段,误用还局限在该误用的始作俑者身上,没有扩散开来,一旦个人误用被比较多的人接受,就变为集体误用。集体误用的结果往往会导致一种新的意义或用法的产生。”
(2)后代文人误解前代口语词。汉语历史悠久,记录在文献中的前代口语到后代不再使用因而被文人们误解误用是常见的现象,如上文所举的“宁馨”、“阿堵”、“莫须有”皆是。诸如此类的例子也有不少,限于篇幅,兹不赘述。
(3)流俗词源。如上面举到的“七月流火”、“哀而不伤”即是。又如“慈乌”⑨等。张永言先生(1982:31-32)在分析了“握发殿”误作“恶发殿”、“涛邻村”误作“桃林村”等流俗词源的例子后说:“象这样解释词的内部形式,所根据的不是科学的词源学,而是错误的联想,把一个词跟另一个不相干的词扯到一块儿,结果是歪曲了这个词原来的内部形式和语音。这种语言现象就叫做‘民间词源’或‘俗词源学’(folk etymology)。”⑩汉语的历史非常悠久,一些口耳相传的词语在流传的过程中,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其词源意义逐渐模糊化。于是使用者会根据语音的相同或者相近关系,主观地猜测这些词的来源,并且将这些词在意义上进行重新分析,导致以讹传讹。
(4)语言接触过程中的错误理解。语言接触对语音、词汇和语法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翻译者常常会结合本民族语言的实际情况对所译语言进行适当的改造,但由于翻译者的水平等原因,有时在改造过程中会出现一些偏差,从而也会导致词的误解误用义的产生。
例如“宫殿”在中土文献中一般仅指帝王住所或泛指高大华丽的房屋,但在汉译佛经中,“宫殿”有“天车”之义。朱庆之(1995:228-229)分析了“宫殿”的“天车”义出现的原因:在译经中,“宫殿”对译的是vimāana,而在梵文中vimāna有“天车”和“宫殿”两个义项,于是译师给“宫殿”也赋予了“天车”的意义。朱冠明(2008:171-172)将这种现象称作“移植”。
再如汉译佛经中“持”有“记忆,记住”义,但在中土文献中很难见到用例。朱冠明(2008:171-172)指出:梵文的和汉语的“持”本义均为“握持”,所以译师在翻译时选用了“持”,同时又将的另一个意义“记忆”强加给了“持”。
导致词义误解误用的常见因素有:
(1)意义干扰。汉语中一词多义的现象比较普遍,这种多义现象也存在于语素中。如果将复音词语中某个语素的一个意义理解为另一个意义(比如以后起义理解语源义、常用义理解非常用义),就会产生误解误用义,如上举“契阔”、“宁馨”、“莫须有”和“七月流火”均属这种情况。
意义干扰是导致词产生误解误用义的主要因素。
(2)读音干扰。在汉语发展过程中,一些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会相互干扰,这种干扰也会导致词的误解误用义的产生(11)。如“短路”。《汉语大词典》“短路”条的第一个义项为“拦路抢劫”。单从两个构词语素来看,“短路”是很难产生出“拦路抢劫”义来的。那么这一意义是如何出现的呢?《汉语大词典》还收了“断路”和“剪径”两个词条,均有“拦路抢劫”义,“拦路抢劫”即“截断(前行的)道路”,构词理据甚明。则“短路”的“拦路抢劫”义乃“断路”意义之误用,盖“短”、“断”音近所致。
汉语有“听音为字”(12)的传统,因此读音干扰也是导致词产生误解误用义的重要因素。
(3)词形干扰。汉语中词语的音、形、义既各自独立,又互有联系,因词形相近也会产生误解误用义,例如朱庆之(2010)举过的“棘手”误作“辣手”。又如“一劲(儿)”。“一劲(儿)”有“一直”义。例如老舍《全家福》第二幕:“当然,虽然有那群小姑娘陪着我玩,我可是一劲儿想念妈妈。”这个意义很难通过“一”和“劲”的组合而产生。“一径”有“一直”义(13),由于“劲”和“径”的读音相近,于是“一径”的“一直”义就被“一劲”“借”来使用了,后来甚至还发展出“一个劲”、“一股劲”等说法。
(4)内部结构的重新分析。在一些词语的使用过程中,由于对词语的构造方式不明,人们会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重新分析,如上举“予取予求”例即是。再如“磨难”。“磨难”最初写作“魔难”。“魔”为梵文Mara的音译“魔罗”之略称(14)。“魔难”本来的意义为“(遭受)恶魔的祸患”,后来也可写作“磨难”。有人将“磨难”之“磨”理解为“折磨”之“磨”,于是将“折磨”由原来的偏正结构分析为并列结构。大概是受其影响,“魔难”也被进行了同样的结构分析。例如《汉语大词典》“磨难”条:“折磨;苦难。宋周邦彦《归去难·期约》词:‘坚心更守,未死终相见。多少闲磨难。’”同书“魔难”条:“遭受的折磨、苦难。元董君瑞《哨遍·硬谒》套曲:‘十载驱驰逃窜,虎狼丛里经魔难,居处不能安。’”再如《现代汉语词典》“磨难(魔难)”条:“在困苦的境遇中遭受的折磨。”
(5)语境误推。在不明了词语构词理据的情况下,语言使用者有时会根据语境对词语的意义进行推理和判断,这种推断可能是正确的,也有可能并不正确,而只是两者存在着某种联系,上文所举“阿堵”被误解误用作“钱”的同义语,即属于语境误推。
上述类型的划分主要立足于语言内部,词的误解误用义的产生也有语言外部的因素,例如避讳等。
朱庆之(2010)指出:“造成误用的原因是各种各样的,从理论上说,不同语言会有不同。”这是完全正确的。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页244)在谈到流俗词源时曾经指出:“我们有时会歪曲形式和意义不大熟悉的词,而这种歪曲有时又得到惯用法的承认。”这句话对于我们认识词的误解误用义具有指导意义。词的误解误用义在表现形式上多种多样,不同表现形式的具体原因也不尽相同,但我们认为,词的误解误用义产生的根本原因是“陌生化”(包括词义、词的内部形式等的陌生化)。陌生化的程度与对语言熟悉和掌握的程度有关,一般而言,对语言熟悉和掌握的程度越高,陌生化程度就越低,对词义误解误用的可能性也就越小。词语的使用频率和来源等都是造成陌生化的主要因素。常用词的常用义项往往陌生化程度较低,不容易被误解误用;而常用词的非常用义项以及非常用词的词义陌生化程度较高,就较易被误解误用。比如佛教谓色、声、香、味、触、法为“六尘”,修道者达到真性清净不被六尘所染污即为“一尘不染”。“一尘不染”后多用以形容清净廉洁,品格高尚。例如宋张耒《腊初小雪后圃梅开》诗之二:“一尘不染香到骨,姑射仙人风露身。”有人以“尘”的常用义项“灰尘”义来理解“一尘不染”,故而“一尘不染”又发展出“指非常清洁”义。
因误解误用而产生新义的现象应该不是汉语所独有,在其它语言的发展过程中同样存在。正如朱庆之(2010)所说:“误用(error),是指语言使用者不按社会习惯或已有的规则使用语言的现象。……误用在任何语言活动里都会出现,具有跨越时空的普遍性。”例如hollow victory原义为“全胜”,后来被当成“没意思的胜利”义使用;renegade(变节者,叛徒)来自于renege(放弃),许多人听到renegade,可是在他们的语汇中又没有to renege这个动词,于是就把听到的renegade同run(跑)和gate(路,道)建立起关系(因为变节者一般都是逃亡者),于是renegade变成了runagate,runagate也是误解误用义(Dwright Bolinger《语言要略》,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3年版,页610-611)。
不管是来自正常引申还是误解误用,一个词的某个意义一旦被语言社团所接受,它就取得了合法的地位,在语言交际中的作用是一样的。我们没有必要对词的误解误用义“另眼相看”,甚至视为洪水猛兽(15)。对于在语言发展史上已经完成了词义变化、约定俗成的误解误用,只能尊重社会的选择,“将错就错”。我们指出词的误解误用义这一语言事实,只是试图证明语言中除了正常的词义引申之外,还有这样一种词义演变的途径,这可以丰富我们对“词是怎样变了意义的”这个问题的认识,也有助于说明汉语史上一些词义的来源。从词的误解误用义我们还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语用在语言演变中所起的重要作用。语言的本质属性是交际工具,语言中的各种要素——语音、词汇、语法——都是在使用中发生变化的,词的意义也是使用它的人们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各有各的理解而导致变化的,其中的机制是“重新理解”,即:词义A→重新理解(语用)→词义B。因此研究词的误解误用义也有助于加深我们对语言本质的认识。
注释:
①这里借用房德里耶斯《语言》一书第三编“词汇”部分第二章的章名,王力先生在《汉语史稿》中曾经用作第四章“词汇的发展”中的一个节名。
②为了行文方便起见,本文用“词”统称词和类词短语(包括成语)。
③假借义是文字问题,与词义的演变无关,这里不讨论。
④蒋绍愚先生在私人交流场合和授课中(2011年3月-5月在浙江大学汉语史研究中心讲授“汉语历史词汇学”课程)多次强调“相因生义”说,虽然至今看来仍能成立,但是可靠的例子非常少,用这一理论来解释词义演变现象时一定要慎重,不能随便地把不属于此类现象的例子也看作“相因生义”。
⑤该文是国际中国语言学学会第18届年会(IACL-18,Boston,哈佛大学,2010.05)的提交论文。
⑥余嘉锡《读已见书斋随笔·莫须有》谓“莫须有者,即恐当有之义也”,与吕说同(余嘉锡1963:674-675);郭在贻(1980:240/2002:404-406)亦赞同此说;金性尧(1997:300)则认为“莫须”是“谅必”、“或许”之义;朱云鹏(1998:43-44)认为“莫须”应该解释为“一定”、“理应”。详参张文冠《“莫须”解诂》(未刊稿)。这个问题这里不讨论。
⑦这些抄本会话书中记音不准的情况比比皆是,特别是声调。
⑧《汉语大词典》“终风”条:“《诗·邶风·终风》:‘终风且暴,顾我则笑。’毛传:‘终日风为终风。’《韩诗》以终风为西风。后多以指大风、暴风。”按:“终风”义久被误解,直到清代才由王念孙根据大量的语言材料考证出“终风”的“终”为“既”义,“终风且暴”即“既风又暴”(见《经义述闻》卷五《毛诗上》“终风且暴”条)。
⑨《汉语大词典》“慈乌”条:“①乌鸦的一种。相传此鸟能反哺其母,故称。②指慈母。”张永言(1981:13-14)指出:“兹”同族词有“黑”义。并认为:“慈乌”即“鹚鸟”。《大戴礼记·夏小正》:“十月……黑鸟浴。黑鸟者何也?乌也。”《广雅·释鸟》:“慈鸟,乌也。”由于“慈”的这个意义逐渐不为人所知,“慈乌”这个词原来的内部形式也就磨灭了,于是人们就有意无意地把这个“慈”讲成“慈孝”的“慈”,把“慈乌”解释为孝鸟。我们认同张先生的说法。
⑩另可参看张绍麒(2000:19)。
(11)在现代汉语中,因读音相同或相近而误用的情况也有很多,例如:“反应/反映”、“以致/以至”、“截至/截止”、“结合/接合”等。
(12)关于“听音为字”现象,王云路(1990)有论述,可参看。
(13)“一”和“径”为同义组合。“一”有“一直;始终”义。《淮南子·说林》:“尾生之信,不如随牛之诞,而又况一不信者乎?”高诱注:“一,犹常也。”“径”的本义为“步道;小路”。(《说文·彳部》:“径,步道也。”段玉裁注:“此云步道,谓人及牛马可步行而不容车也。”)引申则有“一直”义。《稼轩长短句·千年调·左手把青霓》:“周游上下,径入寥天一。”另外,“一直”的构词方式和“一径”相同,可作旁证。
(14)“‘魔’全称为魔罗。意译为杀者、夺命、能夺、能夺命者、障碍。又称恶魔。指夺取吾人生命,而妨碍善事之恶鬼神。‘魔’字,旧译作‘磨’,至南朝梁武帝时始改为‘魔’字。”(《佛光大辞典》,页6885)
(15)很多人对语言的变化持极为保守的态度。“很多有知识的人还是谴责、憎恨语言的改变,认为语言的变更是由于粗心、懒惰或者无知。有人写信给报社,有人发表愤怒的文章,他们都哀叹,词语竟有新的意思和新的发音……一位评论员在评论1978年版的《牛津袖珍辞典》时宣称:他‘唯一伤心的是见到当前的编者似乎准备向词义的每一个轻率、马虎的变动低头弯腰’。”(简·爱切生《语言的变化:进步还是退化?》,语文出版社1997年版,页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