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楚竹书#183;孔子诗论》与先秦诗学——“乐亡(毋)离情”:《孔子诗论》“歌言情”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孔子论文,诗学论文,离情论文,诗论论文,先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战国楚竹书·孔子诗论》第1简记载了孔子论诗的三句话:“诗亡(毋)离志,乐亡(毋)离情,文亡(毋)离言”。“离”即离开,有学者或读该字为“泯”,即泯灭,或读为“隐”,即隐藏,都不影响对它们的总体把握。这样,第一句其实就是“诗言志”的另一种说法,第三句说的则是文采与词义、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只有中间一句“乐亡(毋)离情”,乐即礼乐之乐,包括“诗三百”等用于演唱的歌曲,那么这一句实可转换为“歌言情”。如此把“情”作为口号提出来,似乎在以往所见孔子论诗中还不多见。它引起人们的兴趣是自然的,不过要真正理解这句话,还需要看他的具体诗论。值得庆幸的是,这批竹书中恰恰有不少孔子谈论《诗经》的文字,为我们了解孔子关于诗歌的认识,提供了新的材料。
第4简有这样一段话:“曰:诗其猷(犹)坪(平)门。与贱民而之,其用心也将何如?曰:邦风是也。民之又(有)罢(疲)惓也,上下之不和者,其用心也将何如?”揣摩其意,这当是以《邦风》(即《国风》)中的“用心”何如,证明歌诗是抒情的,就像城门用来出入,歌诗也是人们喜怒哀乐得以宣泄和发抒的通道。
的确,《邦风》以抒情为主,而且所抒人之常情,应有尽有。第10简就一连提到了几首抒情诗,所谓“《关雎》之怡、《樛木》之时、《汉广》之智、《鹊巢》之归、《甘棠》之保(褒)、《绿衣》之思、《燕燕》之情”,另外第17简、第18简也一连提到了《东方未明》、《将仲子》、《扬之水》、《木瓜》、《杕杜》等,其中有相悦、有嫁娶、有怀人、有悼亡、有送别、有怨恨、有赞美,尽管情感内容各异,无不是个体发自内心,情有所动,不得不吐。孔子的评论,都是从把握它们本身所抒之情出发的,并总结称:“害(何)曰童(同)?皆臤于其初者也”,肯定它们的共同之处就在其初,这“初”之同就在于它们都是发自内心的真情实感。
值得注意的是,孔子所评的这些诗中包含着不少言男女之情的诗。与以往给人印象颇为不同的是,这里孔子对这些情歌并不回避,甚至对它们的情感内容做了具体分析。
首先,孔子是直接把它们作为情歌来理解的。谈《关雎》他直称“《关雎》以色喻于礼”(第10简),“以色”,就是男女之悦,由此可知《论语》所谓“《关雎》乐而不淫”,的确是就诗对情爱的表达发论,而非指其乐曲之调。下面进而分析“《关雎》之怡,则其思賹矣”(第11简),称《关雎》是因为悦之深故其思之益,“益”即加大增长,自然是指那“悠哉悠哉”的长长的相思了。再比如谈《木瓜》,称“因木瓜之保(报),以愉其捐者也”(第18简),也完全是就诗讲诗,而且讲的是地道的爱情诗,为什么要“报之以琼琚”,是为了取悦于那个投木瓜的“捐者”,如此而已,而并非像《诗序》所说“美齐桓公也。卫国有狄人之败,出处于漕。齐桓公救而封之,遗之车马器服焉。卫人思之,欲厚报之,而作是诗也”。第17简称“《汤(扬)之水》,其爱妇恨”,依我看似更应是指《郑风·扬之水》,而非如简书整理者所言之《王风·扬之水》,后者乃戍人怀归诗,所谓“怀哉怀哉,曷月予还归哉”,若说这首诗同时也就是表现其爱妇恨,不能不说过于迂曲了些。而《郑风·扬之水》,反复唱着“鲜兄弟,唯予二人。无信人之言,人实迋女”,已经有不少学者指出这是女子劝爱人莫听信谗言之辞,而非像《诗序》所言是“闵无臣也”。孔子这里直称“其爱妇恨”,正是全从男女之间的感情问题来解读此诗的。
其次,孔子对这些诗抒发感情的恰到好处都表现出欣赏之意。论《关雎》,说它“以色”,又“喻于礼”。联系该诗,这“喻于礼”或许就是指它的爱意能控制在相思的层面上而无犯礼之举,并能“琴瑟友之”、“钟鼓乐之”,以典雅的礼乐形式传达情感,表示爱意。它如称《将仲子》“言不可不畏”(第17简),称“《汉广》之智,则智(知)不可得”(第11简),也都肯定主人公的发乎情,止乎礼义。最典型的是第22简论到了《陈风·宛丘》,称“‘洵有情,而亡望’,吾善之”,这是一句直接表现出主观好恶的评论,而孔子所“善”的,就是的确有情,但又深知这份感情的无望,从而把感情留在心里,化为深情的歌唱。
上述所引孔子评诗,涉及到了《郑风》、《卫风》、《陈风》,大多都是《诗序》所谓“刺淫”,宋人所谓“淫诗”。而从这批竹书来看,孔子从来没有把它们当作淫诗来排斥,也并没有只把它们当作可用来观俗、用来刺淫的材料来看待。宋人王柏《诗疑》说这些诗本不在原来的“诗三百”中,是汉儒因诗残而妄补以凑数,因此曾武断地删“淫诗”,时至今天,此说显然已不攻自破。当然,据《论语》记载,孔子还说过“放郑声”、“郑声淫”这样的话,后儒提出“刺淫”、“淫诗”,应该说还与此颇有关系。现在看来,这被评为“淫”、被判应“放”的“郑声”,的确不是“诗三百”中的《郑风》。在孔子看来,《郑风》乃至《卫风》、《陈风》等《邦风》中的歌,它们真的是“洵有情”,但有“情”是并不等于“淫”的。
这说明,孔子评诗论歌,首先看到的是其中的情感,并不反对有情。至于礼,他也的确强调,但他并不在这些歌诗之外生硬地加上教化内容,而是从它们本身发现自然合于礼的成分。在他看来,言情是正常的,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但它们好就好在能天然地以理节情,这本身就符合礼的精神。所以他给“诗三百”一个总的断语,这就是“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无邪”就是不离中道,执两用中,若就言情诗而言,就是“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可谓恰到好处,最高境界。
这种境界,就是乐的境界。《论语》中他本说过:“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为什么会把“乐”放在最高境界?因为乐的境界是情动于中的自由境界,是“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论语》)的“乐之”的境界。当然,这个“乐”也还是“礼乐”之乐。不过到了这个层次上,礼与乐、理与情,已经彼此交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人们尽情抒发,是一种痛快而无滞碍的感受,是一种能以情动人的歌唱,但却合乎礼的精神,已经是“从心所欲不逾矩”了。这正是孔子哲学的精髓,他对周礼的改造,关键就是把“仁”的精神注入其中,而仁者“爱人”,正首先不离一个“情”字。孔子强调从亲亲出发,再施于有政,用孟子的诠释就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也是不离一个“情”字的。孔子希望人们衷心向礼,而不是勉为其难,经常感叹“我未见好德如好色者”,称颜回“其心三月不离仁”,都是从情感方面立说的。所以孔子会说“乐亡(毋)离情”,情的确是乐的根本。
孔子“歌言情”说的发现,自然牵扯到了以往批评界一个曾经十分流行的说法,这就是从“诗言志”到“诗缘情”。“诗言志”是先秦两汉诗说中一个鲜明的口号,因《尚书》特别是因《毛诗序》而为人所共知。“诗缘情”则是西晋陆机《文赋》中比较诗赋时说的一句话,所谓“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它们恰恰分别出现于魏晋之前和魏晋之后,于是成为人们把握中国古代诗歌发展变化的两个坐标。“言志”之“志”虽也属于主观心理内容,但人们多理解为社会之志,政治怀抱,而“缘情”之“情”则多属于个体情绪情调。现在看来,问题变得复杂起来。既然孔子已经论到了“乐亡(毋)离情”,那么还会是从“言志说”到“缘情说”这样单纯的脉络吗?应该说,各个时代,都有言志与抒情,或偏于表达投身社会的志趣、怀抱和对社会问题的感受评判,或偏于表达个体内心的情感需求和欲望,只不过不同时代、不同文化,所强调的方面各有偏重罢了。从孔子所论之情、所欣赏之情感表达仍更多地带有礼乐色彩来看,这个“情”仍偏于人伦自然之情,还是带有早期诗歌的群体精神特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