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发展与教育,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素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有关素质教育的话题在教育界成为热点的时候,北京师范大学孙喜亭教授、成有信教授主持的“教育学博士论坛”也先后两次就“素质教育”及其相关的一些理论与实践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来自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教科所、北京市部分教育科学研究机构和北京市宣武区部分小学的同志从不同的角度,深入地分析与探讨了素质的科学界定,素质的内容与结构,素质观与发展观、教育观的关系,素质教育及其与“应试教育”的关系,以及素质教育作为教育实践的热点问题的背景与意义等问题。现择要综述如下。
一、素质教育提出的背景与意义
1.素质教育的提出,是我国教育界的一个伟大进步。它充分肯定和明确了教育的本体功能和本体任务,表明只有发挥了教育的本体功能,才能发挥其社会功能;只有发展了人的素质,才可能培养出各种优秀人才。在改革开放以前,强调教育为政治服务,教育的本体功能与本体任务被忽视,教育的其它社会功能也被忽视。改革开放之后,教育的社会功能得到了比较全面的认识和肯定,但仍然没有达到充分认识和重视教育的本体功能与本体任务的境界。这样,在注重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和经济发展服务的时候,又过多地突出了教育的经济功能,而忽视人的素质的全面发展,忽略了教育只有通过培养出高素质的各种人才,才能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如今,教育第一线的同志、教育理论界的同志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同志提出素质教育这一课题,并展开讨论和实践,这意味着我国的教育实践和教育理论超越了片面突出政治和只重视为经济服务,离开受教育者素质的发展而造就人才的误区。形象地说,即是走出了忽略炼出好的原钢,却希冀造出各种好钢材的误区。现在整个教育界,包括教育理论界、教育第一线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同志都看到这个问题,共同要走出误区,这是我国教育走向繁荣的前兆。这一步走好了,我国的教育就大有前途。
2.素质教育的提出,以及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是当前中小学整体改革的中心和主题。同时,素质教育的提出,对于进一步认清基础教育的性质、任务和目标,以及明确基础教育的基础性、全面性,克服基础教育中的种种弊端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素质教育的提出,对于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的现代化作为一种后发型的现代化,其相对优势在于可以避免发达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走过的弯路,并直接借鉴和学习发达国家的经验。而这种优势要成为现实,就必须大力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实施素质教育。只有这样,才可能发挥教育在社会现代化中的巨大作用,而这也是我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真正含义。
与会者一致认为,当前展开对素质教育相关问题的讨论,从理论和实践上都是很有意义的,也是教育改革和教育理论研究不断深化的表现。
二、素质与素质教育
讨论中,与会者对什么是素质和什么是素质教育发表了许多不同的意见和看法。
第一种观点认为,教育中所讲的素质,是遗传素质,它既是人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教育的前提和基础。人们的知识、能力、品质等的获得、发展和形成有赖于素质的发展和提高,但素质不是知识本身,也不是能力和品质本身,而是它们发展和提高的前提和条件。因此,人的素质主要指人区别于其他生命的“素”与“质”(因素与质地),即人区别于其他任何生命发展的潜在可能性,是人发展为人,是人可教育为人的物质前提、条件和基础。目前社会上对“素质”一词的使用很滥,什么军事素质、政治素质、技术素质、道德素质……但教育界不可滥用。人的素质作为发展的可能性,并没有什么军事的、政治的等分门别类的素质,它们只是在人的作为发展可能性的基础上进行各种教育和训练的具体结果。不能把素质与教育和训练的结晶——社会职业的素质混为一谈,不能把发展的可能性与教育和训练的结果混为一谈。因此,严格说来,素质可以发展,但素质不能教育。素质教育提出的本意是很好的,但素质教育这一概念并不科学。如果把它理解为发展素质的教育,则是可取的。即教育的第一要义是发展素质,特别是基础教育更应该如此。
第二种观点认为,素质不是知识,但不能离开知识,素质不等于能力,但也不能脱离能力,素质是知识和能力的基础,是人们自身比较稳定的、带有原发状态的东西,对基础教育有直接的影响。因此,素质教育实质上是一种人本主义的教育观,是从人自身需要的角度规范教育,而不仅仅是从社会角度,它是以人、受教育者为出发点的,而不是以劳动力为出发点的。从基础教育的角度而言,它是人才的基础教育,而不是人才教育。
第三种观点认为,素质这个概念,过去更多地指人生理、心理的状态,但现在具有了较多的社会因素。因此,素质教育实际上也就是理想人格的教育,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就是要抓住最基本的东西,不要弄一些“花架子”。
第四种观点认为,素质教育是全面发展的具体化和进一步发展。它是把教育的着眼点放在学生身上,就是以学生为本位、核心,强调学生自身发展的要求,素质教育的核心就是个性发展。
第五种观点主张,教育中所讲的素质,来源于心理学所讲的先天素质,但又有不同的涵义。作为教育学的概念,它指的是人在先天素质的基础上,通过教育和实践活动发展而来的人的主体性品质,是人的智慧、道德、审美性的系统整合。而素质教育就是以人的身心发展为目的,提高人的独立性、积极性、自主性和创造性等主体性品质,使人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活动。
如果说上述观点都是从素质和素质教育本身进行规定和认识,那么第六种观点则是从与“应试教育”的对立来规定和理解素质及素质教育的,认为素质和素质教育都是专指性的概念,是针对目前基础教育中的弊端提出的。根据这一种思路,素质教育不仅仅是传授知识,而是激活知识;它不是简单地把学生当作认知体,而是作为生命体;它注重全体而不是部分,并以全面发展取代片面追求;它是普通科学文化教育,而并非专业与职业教育;等等。
最后一种观点从教育社会学的角度探讨了素质与素质教育的问题,把人的素质看作反映人的各方面基本状况的一组指标,并成为人们接受教育和发展的基础和前提。所以,“素质”本身就不能被认为是一个单数概念,而必须被看成是一个复数概念。素质教育因而便具有了两方面的意义:其一,通过教育和环境对因素的影响,使这些素质得到发展;其二,不断改变这些素质之间的关系,优化其结构,使其获得新的功能和发展。
应该说,上述关于素质和素质教育的种种观点都从不同的角度和侧面揭示了素质与素质教育的内涵,由此也丰富了人们对它们的认识和理解。综合地看,教育中的素质至少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它是教育的基础与条件,是儿童通过教育使身心得到发展的重要前提。离开了人的素质这一发展的可能性,根本谈不上教育。同时,素质又是基础教育的目的,换言之,基础教育正是力求去发展和提高人们的素质。第二,素质既是同一的,又具有差异。每个人都具有某种基本的、共同的素质,包括生理、心理及人格的;但每个人之间在素质上又是有差异的,而且,每个人自身中不同方面的素质也是不同的,由此构成了对教育的不同的要求和发展的不同取向。第三,素质是人们自身中具有稳定性、潜在性的某些因素,但它并非是一成不变或不可捉摸的。它可以通过教育与环境的影响得到变化与发展,并且可以通过能力与知识等表现出来。
三、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关系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明确提出,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如果把后者概括为素质教育,能否认为它们两者是对立的呢?这也是在讨论中备受关注的一个问题。
一种观点认为,它们是对立的,所谓“应试教育”专门指那种单纯按照高一级学校选拔的要求,以应试为目的的教育训练活动。而素质教育是从提高民族素质这一口号演化过来的。从实践上看,两者的区别在于:第一,在“应试教育”中,教师在教学中着眼于知识的灌输,以升学为目的,是面向昨天的教育,而素质教育则倡导开创精神,鼓励学生思考、提问,是面向未来的教育;第二,“应试教育”只是面对少数学生的教育,而素质教育则是着眼于全体学生的发展;第三,“应试教育”是按一个模式,采取简单的“一刀切”的方式进行教育,而素质教育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相对立,但其意义又远远超过了与“应试教育”相对立的范围。就对立而言,“应试教育”以升学为目的,以提高应试成绩为教育目标,以知识灌输为教育方法;而素质教育则是以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为出发点和归宿,知识的学习和必要的考试是促进个体得到发展的手段。但是,素质教育作为重视个人本体发展的教育和对传统教育的批判,其意义又远远超过了与“应试教育”对立的范围。
一部分与会者则对“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的提法表示了质疑,其理由有二。第一,不应该由于考试和追求升学率方面的某些问题而否认考试和追求升学率,并简单地将其视为“应试教育”。即便是素质教育,也不能取消“应试”,也不能不考虑升学率的问题。第二,素质教育并不能取代“全面发展的教育”,后者比前者具有更深刻和丰富的含义,因而也不能与“应试教育”中忽视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的弊病形成对立。
还有的同志认为,提出“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的用意是很好的,问题是这个提法把两个东西完全对立起来了,造成非此即彼,变此为彼,此中无彼,彼中无此,这是不科学的。“应试教育”也发展素质,问题是发展素质的效率;发展素质的教育也提高应试能力,也包含“应试教育”的成份。高分低能的说法不全面。应该说,高分不一定都高能,但高分者中高能者居多;低分者不一定都低能,特别是不一定一切能力都低,但低分者低能不少,特别是理论思维能力低的不少。改变“应试教育”,应把“应试教育”中发展素质的教育作为第一要义,重点是提高素质,提高能力,而不是死记硬背。
在讨论中,不少同志从理论建设的高度,联系历史发展与现实,探讨了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关系,认为这两者的关系实际上体现了教育理论界长期争论的有关教育的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的问题。所谓“应试教育”的“试”,实际上反映了社会对个体的要求,体现了一种社会选择的标准与尺度。所以,可以认为“应试教育”本质上是一种片面强调社会本位,忽视个性发展的教育模式。相反,素质教育在本质上是一种个性教育,它至少包括两个方面的涵义:其一,它要求以个体的自身发展及其要求作为教育的基础和出发点;其二,由于重视个体的发展,它也必然是一种有差异的个性教育。当然,这种素质教育并不排斥社会的要求,它是个性发展与社会要求相统一的教育。这也恰恰是现代社会对现代人的基本要求。
参与讨论的同志还进一步认为:素质教育重视个性的发展,是与教育的主体性和人的主体性发展联系在一起的。而“应试教育”恰恰是使人失去了应有的主体性,失去了人应有的尊严、自由和价值,成为依附于“物”的存在。这样,不可能得到全面发展。当然,素质教育对主体性的意义,以及在一定程度上摆脱对“物”的依赖,这并不否认个体与“物”的联系。它要强调的只是在与“物”的联系中,人们获得了主动与自由的地位。
不难发现,在种种关于“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关系的讨论中,人们对两者的理解是不同的。有的同志分别把“应试教育”和素质教育当成两种不同的教学模式;有的同志则是将它们看成是两种教育方法;也有的同志则是把两者当作不同的教育理论;有的同志在论述中则是把这几种不同的理解混合在一起加以对比;还有些同志认为“应试教育”只是对目前基础教育中的各种弊端的概括,等等。实际上,这里反映了一个对于素质教育和“应试教育”的定位问题。换言之,我们究竟应该如何确定它们在教育中的地位。显然,“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之间的关系并不仅仅是某些方法与内容的对立,关键在它们的目标所指。质言之,这里反映的是两种教育价值观的对立。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应该是一种教育价值观的转变。前者以应付考试,进行选择作为基础教育的价值取向,而后者则是以提高儿童的全面素质为价值取向。也正是由于它们属于这种教育价值观的对立,因而在具体教育模式、教学方式和内容以及各种手段上的同异就很难成为它们之间或对立,或不对立的理由,如同考试完全可以服务于不同的教育价值取向一样。由此,我们在实践中也完全可以运用已有的各种教学理论、方法和手段来实现素质教育,从而避免由于强调这种转轨而对于已有各种教育方法和手段的排斥与否定。
四、素质教育与基础教育的关系
在讨论中,与会者特别强调了素质教育与基础教育的密切联系。有的同志把基础教育,尤其是中小学的素质教育比作原钢的生产。正如有了原钢,锻造什么型号和种类的钢材都可以一样,基础教育也就是要把学生培养成具有多种发展可能的“原钢”,由此,才可能适应未来社会不断发展变化的要求和挑战。所以,大家对如何把素质教育的理论转化为具体的学校的办学思路和学校改革的运作机制,如何构建素质教育的课程,以及对教师的要求等等,也发表了意见。
第一,转变观念,坚持基础教育的基础性、全面性,按素质教育的价值取向,真正做到面向全体学生的发展性教育,而不是少数学生的选拔性教育;重视基础教育的育人功能,由此实现其一系列社会功能;强调基础教育在提高整个民族素质以及对社会长远发展所具有的真正效益,而不仅仅过多地把这种效益与升学率或分数简单等同起来。第二,从各种制度建设和完善上保证素质教育的落实,包括整个基础教育的制度,学校本身的制度等等。例如,改革当前基础教育中的考试和升学机制,使之真正成为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手段,而不仅仅是目的;改革高考与基础教育中的考试的联系,减少高考这根指挥棒的作用。第三,改革和完善基础教育的评估标准与方式,特别要改变以分数、成绩或听话与否划分“好学生”与“坏学生”简单化思维方式与做法,以及完全将升学率作为评估教师与学校的标准。由此,形成比较科学的教育质量观。第四,教学方式的改变,包括教师行为模式的变化。例如,以认知科学而不仅仅是行为主义的理论作为教学的基础,把单纯的训练的模式改变为一种开发的模式,并切实提高教师本身的素质,等等。第五,教学内容的变化,真正抓好基础,抓住基础教育中最基本的内容,让学生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学会学习。
有的同志还针对当前素质教育的实践中的现实,指出要防止把什么东西都看成是素质教育的内容,把素质教育当作一个“筐”,什么都往里装。这样,很可能使它又成为减轻学生负担的对象。
也有的同志认为,素质教育并不等于基础教育,它要大于基础教育。而且,素质教育应该发展学生多方面素质,包括某些职业方面的素质,科学技术和人际交往方面的素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