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学院,中国 重庆 400041)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公路运输的快速发展,道路交通事故数量与死亡人数居高不下,给国家和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交通事故的致因分析尽管历史很长,但基本停留在一般统计分析的层面上,事故直接原因的认定又多用于事故处理,而忽略了对事故发生内在原因的探究,使仅有的事故信息也未很好挖掘利用。本文介绍了传统的事故致因理论研究方法海因里希因果连锁论,并结合实际事故实例利用海因里希因果连锁论进行分析,且提出减少事故的改善措施。
关键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致因;海因里希因果连锁论
1 事故概述
2017年4月4日中午12时许,在渝湘高速公路出城方向关隘口隧道内,发生5车连环追尾相撞事故,一辆号牌为渝BF××25的小汽车因车流量较大,在行驶中突然减速,后方渝DH××58号车因跟车过近,刹车不及撞了上去。第3辆渝H5××76小汽车在发现前方事故后停了下来,紧接着第4辆渝HU××73、第5辆渝H7××16号车都刹车不及,撞上了第3辆渝H5××76号车,造成该车失控,再碰撞第二辆渝DH××58号车,造成5车不同程度的损坏。几分钟后,就在关隘口隧道入口处又发生一起4车连环追尾相撞事故:一辆车牌号为渝AO××73的路虎因刹车不及,撞击因前方事故停驶在超车道上渝D8××92、渝BW××20、鄂Q9××12等3车,造成4车不同程度损坏。高速公路执法人员调查发现,上述两起事故中的9辆车大多是由主城、武隆、黔江等地出发,前往酉阳桃花源等景区旅游的自驾车,多是一家老小或者朋友结伴出游。
2 事故致因分析
2.2 海因里希因果连锁论
2.2.1 定义
海因里希因果连锁论又称海因里希模型或多米诺骨牌理论,该理论由海因里希首先提出了,用以阐明导致伤亡事故的各种原因及与事故间的关系。该理论认为,伤亡事故的发生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尽管伤害可能在某瞬间突然发生,却是一系列事件相继发生的结果。
2.2.2 分析过程
海因里希把交通伤害事故的发生、发展过程描述为具有一定因果关系的事件的连锁发生过程,即:人员伤亡的发生是事故的结果、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由于人的缺点造成的、人的缺点是由于不良环境诱发的,或者是由先天的遗传因素造成的。在该理论中,海因里希借助于多米诺骨牌形象地描述了事故的因果连锁关系,即事故的发生是一连串事件按一定顺序互为因果依次发生的结果。如一块骨牌倒下,则将发生连锁反应,使后面的骨牌依次倒下。
2.3.1事故致因分析
1.遗传及社会环境(M)。
由于对事故数据资料收集不全,无法获得肇事者遗传基因情况,无法确定肇事者的生活环境,即无法获得遗传及社会环境因素。事故发生于清明小长假,9辆车均是由主城、武隆、黔江等地出发,前往酉阳桃花源等景区旅游的自驾车,多是一家老小或者朋友结伴出游。
2.人的缺点(P)。
研究表明,在中国人们的群体行为比较明显。群体行为是团体行为的一种特殊形式,为了实现某个特定的目标,由两个或更多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依赖的个体组成的人群集合体。组织、群体和个体是不可分割的整体。群体介于组织和个人之间。群体行为往往是团体中某些成员出于对共同目标的欲望与情绪高涨并达到一致的情况下,再加上其他某些成员的暗示和情绪感染而形成的。事故中,车辆均为结伴出行,最后导致车辆相撞。
3.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H)。
事故中,驾驶员群体出行,为人的不安全行为。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由于驾驶人员跟车不保持安全距离,导致前车刹车,后车刹车距离不足撞向前车的多车连环相撞事故。
渝湘高速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渝湘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包头-茂名高速公路G65(简称包茂高速)的重要组成部分。渝湘高速起于巴南界石,经南川、彭水、黔江、酉阳、秀山等区县,最后到达湖南长沙,全长848公里,其中重庆段413.6公里,全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80公里。路段组成基本为桥梁、隧道,桥隧比达到75.2%,且道路很纵线形组合复杂。且当天为中国传统的清明节假日,天气为下雨,路面偏湿滑。
4.事故(D)。
事故为交通事故,且为多车追尾事故。
5.伤害(A)。
本次事故造成了车辆的损失和人员受伤。
2.3.2事故致因结论
由于人的缺点、天气及道路条件导致了事故的发生。直接原因可以认为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间接原因可以认为是人的缺点。
3 预防措施
根据第2章,事故致因分析,从5个方面分别提出不同的措施要求。
3.1 遗传及社会环境(M)预防措施建议
本次事故发生于清明小长假,9辆车均是由主城、武隆、黔江等地出发,前往酉阳桃花源等景区旅游的自驾车,多是一家老小或者朋友结伴出游。随着经济的发展、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节假日出行已经成为大都数家庭的首选,导致节假日车流量大。建议节假日分批放假,从时间分布的角度减少交通出行的拥堵。
3.2 人的缺点预防措施建议
从本次事故发生来看,是由于人的群体行为。据了解两起事故中,均有结伴而行的车辆,结伴车辆为防止跟丢,跟车距离不够,是连环追尾的主要原因之一。
3.3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预防措施建议
本次事故群体行为是人的缺点,群体行为导致驾驶员近距离跟车,引发交通事故。建议对驾驶员定期进行驾驶安全教育,让驾驶员了解最新的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及安全驾驶规则,以保证驾驶员的驾驶安全。
3.4 事故预防措施建议
事故为交通事故,且为多车追尾事故。事故预防可以从3.1—3.3出发,进行合理的改善,也可以从驾驶员的心里素质出发,增强驾驶员的心里素质也可减少事故的发生。
3.5 伤害预防措施建议
增强交通救援部门的求援能力可以减少事故伤害。
4 结论
道路交通系统是人、车、道路和环境共同组成的复杂系统,导致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有时候难以找到隐藏在事故背后的真正原因。为解决交通事故需要从人、车、路、环境出发,达到人车路协同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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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蒲文培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9年5月下《知识-力量》2019年5月下
论文发表时间:2019/3/7
标签:事故论文; 海因论文; 发生论文; 不安全论文; 预防措施论文; 黔江论文; 里希论文; 《知识-力量》2019年5月下《知识-力量》2019年5月下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