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和借鉴:80年代的高等教育改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教育改革论文,温和论文,年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4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059(2008)05-0009-05
1978年12月举行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否定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思想,奠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治路线,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30年来,我国教育经历了70年代末的恢复重建、80年代全面开展教育改革、90年代教育的大规模扩张、2003年以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不同发展阶段,取得了历史性的巨大进步。以史为鉴,回顾和总结30年教育改革开放的历史,重温80年代以体制改革为中心的教育改革,是面向未来的教育发展和改革的理论起点,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80年代活跃的高等教育改革
80年代是以经济、科技、教育领域的体制改革为主旋律的。在确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治路线后,为了进一步解放社会生产力,1984年10月,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启动了具有深远意义的经济体制改革。然后,于1985年3月颁发《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1985年5月颁发《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经济体制改革、科技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协力推进,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现代化的进程。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是新的历史时期我国教育改革的真正起点。《决定》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虽然教育事业得到了恢复,开始走上了蓬勃发展的道路,“但是,轻视教育、轻视知识、轻视人才的错误思想仍然存在,教育工作方面的‘左’的思想影响还没有完全克服,教育工作不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扭转。”《决定》认为教育体制的弊端主要是:政府有关部门对学校主要是对高等学校统得过死,使学校缺乏活力;政府部门应该管的事却没有很好地管起来;教育结构上基础教育薄弱,职业技术教育发展不够,高等教育内部的科系、层次比例失调;在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方法上陈旧落后,不同程度地脱离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需要,落后于当代科学文化的发展。《决定》认为,“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必须从教育体制入手,有系统地进行改革。改革管理体制,在加强宏观管理的同时,坚决实行简政放权,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调整教育结构,相应地改革劳动人事制度。还有改革同社会主义现代化不相适应的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方法。”[1]
在全社会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的大气候下,以迎接新技术革命的挑战,培养符合现代化要求的人才为使命,80年代高等学校的教育改革十分活跃,涌现出一批具有全国影响的先进典型和优秀教育家,其中著名者如武汉大学的教育教学改革,华中工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上海交通大学的管理体制改革,深圳大学的办学体制改革等。
武汉大学早在1978年恢复高考不久即就进行了学制改革的探索。在著名教育家刘道玉校长领导下,学校树立新的人才观,打破过去统得过多、管得过死、学校与社会脱离、人才规格和培养方式“一刀切”等弊端,重视培养通才,培养创造型人才,鼓励学生冒尖。学制改革的内容包括:实行学分制,学生在必修课之外,可根据兴趣选修若干课程,提前修满总学分可提前毕业或报考研究生。改一贯制为分段制,将四年制分为二、二两段,五年制分为二、三或三、二两段,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分段毕业,两年或三年的毕业生相当于大专毕业,授予相应文凭。改单一专业制为主辅修制,学生在主修专业之外,可另选一辅修专业,成绩计入总学分。[2] 这些改革不仅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而且可以缩短一些学生的培养周期,培养不同规格的学生。据统计,仅在1977级的1194名学生中,就有40多名学生提前半年至一年毕业。此外,还实行插班制、学术假制,允许学生转系或转专业,倡导学生自学、开展大学生业余科研活动等等。实践证明,这些措施有效地提高了教育质量,培养出了一批具有创造性的优秀人才。
华中理工大学(原华中工学院)在著名教育家朱九思老院长的领导下,拨乱反正,锐意改革,按照教育规律和科学规律办学,采取了一系列敢为人先的措施,在较短的时间内使学校的学科结构、师资队伍、办学条件、教育质量有极大的改善和提高。从“文革”后期开始,朱九思就不拘一格,大胆引进那些处于逆境之中的知识分子,从“文革”后期至80年代初,共调进600多名教师,建立十多个新专业,有效地解决了人才断层问题。同时,按照社会需要和科学发展的需要,大幅度调整学科专业,大力开展科学研究和国际学术交流,使学校由单一的工科院校发展为工、理、管、文相结合,具有学科综合性的大学,走到全国高校的前列。
为了改变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等问题,上海交通大学的管理体制改革从人事制度改革人手。党委书记兼校长邓旭初和他的“一班人”通过促进人才流动优化师资结构,减轻“近亲繁殖”的弊端。同时,精简机构和干部,把教职工的工作(劳动制度)、职称(人事制度)、分配(工资制度)直接挂钩,拉开分配差距。尽管只有几元钱之差,却带来了竞争和学校的生机。上海交通大学管理改革的其他措施还包括大胆起用有创见的人才,率先接受海外捐款建设图书馆;扩大基层的自主权;鼓励教师参与社会服务,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在校外兼课、开展对外技术服务等等。[3] 这些措施现在看来并无特别之处,但在当时却具有打破陈规、改革开拓的开创意义。
1983年开始招生的深圳大学,在制度创新、体制改革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在罗征启校长的领导下,深圳大学实行“校长治校,党委治党,教授治学”的领导体制。党委只设党办这一个部门;处不设科,系不设教研室。教职工取消午休,连续工作;每日多工作半小时,实行五天半工作制,留出星期六下午作为党团活动时间,不影响日常工作。中层干部利用“午餐会”交换信息,研究工作。学校以“自强、自立、自律”作为对学生的基本要求,让学生在实践中认识自我,管理自我,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建立了全新的勤工俭学制度,学校中大量教学服务、后勤服务、生活服务等均由学生承担,不仅减少了后勤职工的编制,而且培养了学生的工作精神、服务精神。“学生自律委员会”处理大多数学生案件;宿舍由通过竞选产生的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深圳大学以崭新的管理模式、人才培养模式和精神风貌而名噪一时。
二、高等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的改革
80年代高等学校有一项具有全局性的重要的体制改革,就是实行校长负责制的试点。
从80年代初开始,邓小平提出了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任务。他指出“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的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的传统很少”,“如果不坚决改革现行制度中的弊端,过去出现过的一些严重问题今后就有可能重新出现”,“现在应该明确提出继续肃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的任务,并在制度上做一系列切实的改革,否则国家和人民还要遭受损失”;他认为在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方面,“主要的弊端就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4]
在传统的计划管理体制下,权力高度集中,高等学校作为主管部门的行政下属,对办学和教学、科研等事务缺乏自主权,直接影响了学校活力和教育质量的提高。1979年12月6日,《人民日报》发表复旦大学校长苏步青、同济大学校长李国豪、上海师范大学(现华东师范大学)校长刘佛年、上海交通大学党委书记邓旭初的文章,呼吁“给高等学校一点自主权”。为调动高校的办学积极性,教育行政部门陆续提出了一些简政放权的措施。从1983年起,一些高等学校试行设立“起参谋、咨询作用的校务委员会”。1984年12月,中共教育部党组发出通知,在高等学校试行设立校务委员会。1984年5月,教育部部长何东昌在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的发言中提出高等学校“进行校长负责制的试点”。从1984年起,在北京师范大学等15所院校进行校长负责制试点。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将扩大办学自主权、实行校长负责制作为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决定》认为“当前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关键,就是改变政府对高等学校统得过多的管理体制,在国家统一的教育方针和计划的指导下,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加强高等学校同生产、科研和社会其他各方面的联系,使高等学校具有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积极性和能力。”提出“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有条件的学校要设立由校长主持的、人数不多的、有威信的校务委员会,作为审议机构。”[1]
1986年3月,国务院发布《高等教育管理职责暂行规定》,决定扩大高等学校在招生、毕业分配、经费、基本建设、干部任免、教职工聘任、教师任职资格评定、教学科研工作、外事等方面的管理权限。与当时正在进行的党政分开、政企分开的政治体制改革相适应,1988年4月,国家教委下发《关于高等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意见》,积极推进这一制度的实施。至1989年初,全国已有100多所高等学校实行了校长负责制。当时的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同济大学等在实行校长负责制方面均取得较好的效果。从试点学校的介绍看,通过实行党政职能分开,改变了过去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基层党组织的职能主要是“保证监督”作用,有利于把学校的中心工作转移到培养人才这个根本任务上来。这一改革理顺了学校内部关系,精简了机构,提高了工作效率;党委集中力量抓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改善和加强了党的领导;通过建立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有利于校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5]
1989年发生的政治风波,中断了教育体制改革的进程。1989年7月,国家教委指示,少数试行校长负责制的学校,“效果好的可以继续探索,总结经验。效果不好的就应下决心改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今后一个时期,不再扩大校长负责制的试点范围。无论实行哪一种体制,都要加强党对学校的领导。”[6] 此后,这一改革已经名存实亡。199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三、80年代教育体制改革的意义和启示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中国重新启动了改革开放的进程;但在教育领域,体制改革一直处于停滞的状态。90年代以来,虽然也提出了一些体制改革的目标,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总体而言,教育的重心是在数量增长和规模扩张上,以及通过多种方式筹集教育资源,体制改革缺乏实质性的进展。由于体制改革滞后,在教育大发展的过程中,那些原有的体制弊端如权力过分集中、政府包揽过多的问题并未改变,在有些方面反而呈强化之势。高度行政化、官本位的管理,削弱了高校的自主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术按其自身规律的发展和创造性活力,影响了研究型大学向世界一流水平进军的努力。
应当说,1985年《决定》对教育的基本评价,如“教育工作不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局面还没有根本扭转”,教育体制的弊端主要是政府对高等学校统得过死,学校缺乏活力,政府部门应该管的事却没有很好地管起来等等,今天仍然适用。《决定》所提出的以体制改革为中心的改革任务和目标,是我们今天需要继续完成的。
1、高等教育需要继续解放思想,勇于改革
80年代最响亮的口号是“开创改革开放的新局面”。今天,应当重新鲜明地提倡和鼓励思想解放、改革开放,勇于“开创新局面”。教育管理有两个不同层面的任务,一是发展、建设,是属于经常性、常规性的工作;另外一个任务是改革教育,改革不符合现代化建设的观念障碍和体制障碍,提高教育质量、学术水平,满足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需要。发展不等于改革,也不能代替改革。没有持续不断的改革,就很难真正解放教育生产力,保证教育健康的发展。
改变重视发展而忽视改革的现实,前提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教育领域的思想解放具有许多丰富的内容,首先需要进一步清除阶级斗争时代和计划体制所形成的政治至上、官本位等“左”的观念和陈旧落后的体制文化,真正按照教育规律、学术逻辑办事,恢复、建立教育的主体性和学术本位的管理,实现教育家办学而非“教育部办学”。
另一个重要方面是恢复实事求是的路线,从满足实际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出发而不是从教条出发,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发展教育。改革的实质就是打破不符合现代化建设、社会发展需要的条条框框,它经常被视为“出格”。然而,没有这种“出格”和“越线”,就没有联产承包责任制,没有经济特区,就没有改革。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邓小平说改革是一场“革命”。1983年,胡耀邦同志对深圳的批示“新事新办、特事特办,立场不变,方法全新”,就体现了这种改革的精神,是我们今天需要特别继承和发扬的。
回顾80年代的高等教育改革,有一个困惑,那就是为什么在当时社会开放程度和经济水平远不如现在的情况下,发生了如此深刻的体制改革?可能的解释是虽然当时经济发展、社会开放的程度还很低,但却有一个氛围强烈的改革开放的大气候,高校改革的“小气候”也很好,高校的改革得到强有力的政治支持。例如,当时王震同志出任上海交大的校务委员会主任,深圳大学的改革不仅得到梁湘、袁庚等特区领导人的支持,也得到许多中央和省级领导人的支持。其背后,是刚从“文革”灾难走出不久,整整一代人痛定思痛,锐意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与当前不少人沉溺安乐、满足现状、缺乏进取的精神状态很不相同。今天的情形与30年前已经很不相同,我们既需要重申教育的危机感和改革的紧迫感,更需要建立能够促进改革开放的新机制,其中最重要的是公众参与的机制。
2、坚持教育体制改革优先
80年代将体制改革作为教育改革的龙头,具有十分深刻的认识价值。今天,需要特别强调制度变革的重要性。国际经济竞争、教育和人才竞争的背后,是不同教育制度的竞争。无论大国的崛起还是大学的崛起,都是制度文明的产物。在这个意义上,说制度才是最重要的生产力,是毫不过分的。体制和制度既是观念的产物,也是观念的载体。与观念转变相比,变革体制更具有操作性;与具体的教育内容、方法的改革相比,改革体制具有统领性和整合性,可收举纲张目之效。
当然,教育问题具有很大的“外部性”,不能单纯就教育谈教育。80年代的改革,就是一种教育与经济、科技体制改革联动的模式。今天的基本情况是教育体制、教育模式不能满足和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需要,滞后于社会发展。在经历了规模、数量的高速增长之后,教育内部的各种问题凸显,各种深层次的问题都具有明确的体制性原因,无论是进一步扩大教育资源、解放教育生产力,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还是提高高等教育的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防止学术腐败,都直接指向了新的制度安排。
同时需要看到,中国已经具备深入教育体制改革的条件。经20年国民经济和教育的高速发展,教育已经在整体上超越极度短缺、贫困的状态。随着政府教育投入不断增加,学龄人口逐渐减少,教育条件明显改善,外部环境逐渐宽松。中国教育正面临一个历史性的转折点,从满足基本需要,到有可能追求好的教育。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奠定了面向未来教育发展的基本价值和方向。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以及依法行政、信息公开等行政改革的目标和任务也已清晰,干部制度改革、行政制度改革、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等正在展开,为开展实质性的教育改革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难得的机遇。总之,今天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条件追求理想的教育、好的教育,应当不失时机地推动以制度变革为中心的教育体制改革。
高教改革的基本价值和主要任务,是按照建设责任政府、有限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目标,改变政府包揽过多、权力过于集中的弊端,建立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民主政治制度相适应的新的教育治理模式。这意味着建立新型的政校关系,确立大学法人治理结构,恢复大学的自主性,摒弃行政化、官本位的价值,建立教育本位、学术本位的价值和管理制度。
3、改变教育部办学,实现教育家办学
80年代高校改革中涌现了一批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并且有很强教育管理能力的职业教育家,同样值得深入认识。刘道玉、朱九思、邓旭初、罗征启这样的校长,明确地以教育为理想,以教育为己任,而不是图做官升阶;而且,他们虽然有各自的学术背景,但都不是某一学科的学问家、科学家,而是高度职业化的全职校长。
造就一大批具有理想和能力的职业化大学校长,是当前高等教育面临的另一个挑战。显而易见,教育家大量产生的基本前提是高校拥有相应的办学自主权。高等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是大学作为教育和学术机构的组织特性所要求的,是现代大学制度的基本特征,也是《高等教育法》所规定的。在高等学校的法人治理结构中,校长是法人代表,权利与责任必须一致,改革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弊端,仍然是现实的要求。为此,需要实事求是地认识我国80年代高校实行校长负责制的改革实践。事实证明,这一改革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党在学校的政治领导作用。近年来,部分高校正在开展实行“党委治党,校长治校,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治理结构,以及建立教授委员会制度的新尝试。我们应当进一步解放思想,通过创造性的实践,改革大学的领导体制,将高校实行校长负责制的改革重新提到重要日程。
今天恢复高校的自主性,落实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关键是政府转变职能,依法行政,打破高校与政府的行政隶属关系,改变对高等学校的直接管理,建立法治框架中的高校和政府的委托代理关系。
按照教育规律办学,倡导教育家办学,还需要改变按党政干部选拔、评价大学校长的传统模式。大学校长遴选制度是现代大学制度的组成部分。高等学校的校长是全职职务,必须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大学校长的职业化,有利于造就一批真正的教育家。校长自上任之日起应退出教学和学术研究工作,这不仅是为了保证高等学校的正常运行,也是为了避免行政权力对学术的干扰和影响,是世界各国大学管理的通例。
正如《全国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所言:“能否培养和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兴旺发达,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7] 为此,我们必须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不仅优先发展教育,而且优先改革教育,继往开来,做出超越前人的新贡献。
收稿日期:2008-08-28
标签:高等学校论文;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论文; 教育体制改革论文; 校长负责制论文; 社会改革论文; 大学论文; 社会体制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