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势而动:21世纪韩国金融的创新举措,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韩国论文,举措论文,而动论文,逆势论文,金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金融市场的新浪潮:第三代金融
20世纪90年代,随着中国和印度经济的快速发展,设备投资的增大,全世界工业产品的价格不断下降,制造业整体利润降低,金融业在发达国家逐渐受到重视,取代了制造业成为新成长动力产业。进入21世纪,国际金融产业掀起了一轮新浪潮——第三代金融革命。
在第三代金融浪潮中,一直以来银行、证券和保险对金融市场的主导权为投资公司(IB)、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F)、项目基金、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对冲基金所攫取。这不再是资金匮乏的时代,而是资金过剩的低息时代。金融消费者不再满足于安全稳定却低于通货膨胀的低息,而是甘心冒风险追逐较高的利润。为此,通过投资竞争获取高收益形成了第三代金融的大趋势。2005年全世界对冲基金运作的资金和基金数目比1995年分别增加了11.6倍和3.0倍。2006到2008年间平均增加了15%,2009年达到了2兆美元。私募基金(PEF)也发展迅猛,2006年美国1兆4000亿美元规模的企业并购(M&A)中,PEF主导的占了26%。私募基金果断地对那些亏损严重的制造企业进行股权收购后,实施结构调整,让企业走上正轨,再转手获利。像这样由金融行业来解决制造业内部解决不了的难题的做法表明金融业不再甘心扮演制造者配角的角色,而是要发挥金融业的帝国主义的作用,将金融业的版图主动地对外扩张。处于第三代金融浪潮风头浪尖的基金,以全世界的资本市场为对象,超越国境,24小时无间断地,分分秒秒地以多样方式纵横全球金融大海中,发挥了最高的流动性和追求最高的收益,构成了第三代金融浪潮的主旋律。
第三代金融浪潮发展速度之迅猛绝非现行政策所能跟上的,因此在发展过程中积累了诸多问题,各种问题综合作用,加之预防不足、处置失当,致使危机蔓延,最终演变成自“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一次危机。2008年的金融危机对全球的经济社会发展无疑造成了重创,但是也推动了全新的制度变革。经过大海啸的洗涤后,投资金融会以更稳健之势滚滚向前势不可挡。发达国家不一定都有先进的金融业和健全的资本市场,但是有先进金融业和发达的资本市场的一定是发达国家。发达的金融业不仅带来丰厚的收益,而且也为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所必需。对于需要投入大量研发资金的新兴产业,资本市场融资是最为有效的方法。发展金融业可谓是晋身富国行列的捷径。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国家金融业的规模与成熟度都达到了相当高的程度,尤其在国际化和金融服务效率性和监督力度方面。在国内生产总值(GDP)中,金融产业所占的比重英国为8.5%,美国为7.8%,日本为6.3%。金融业对GDP的贡献度,英国为15.47%,美国为11.11%。金融就业的比重美国为4.5%,英国为4%。从规模和成熟度上看,美国的四大银行收入中,非利息收入占48%,英国(46.4%)非常高。可见金融先进化与经济发达程度密切相关,越是发达国家,金融产业的竞争力越强。
二、韩国金融业的相对落后
韩国一直以来奉行日本式的产业立国的发展模式,这一产业路线使其出色地发展了制造业,然而却付出了忽视金融业发展的代价。“制造业为重心,出口导向型”的韩国经济在上个世纪80~90年代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进入21世纪却达到了经济增长的极限。2003年韩国经济增长率从前一年的7%猛降到3.8%。此后四年间的经济增长率也都在4.2%左右徘徊,没有达到5%的潜在增长率。而这期间中国的年均增长率却高达10.3%,越南、印度以及其他亚洲四小龙的香港(6.5%)、新加坡(6.5%)、中国台湾(4.5%)也都超过韩国。
对于以制造业为中心,经济70%以上依赖出口的韩国经济来说,不断上涨的原材料是来自外部的一大威胁。然而即使没有这一外部因素,制造业本身的特性也注定了随着时间的推移,竞争力会不得不衰弱。这是因为新的竞争者除了可以利用先遣者的技术成果,还拥有丰富的资源和廉价的劳动力,吸引西方资本持续涌入,因此往往能够后来者居上。韩国逐渐认识到克服不利经济的局面,保持竞争优势必须要借助金融产业的飞跃。
那么韩国金融业处于何种水准呢?韩国金融经历了阶段性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从政府干预的模式转变为金融自由化;20世纪90年代进一步放松了金融控制,提升金融自由化,进行国际化,促进金融工具多元化;1997年经历了亚洲金融危机后,实行了资本市场的全面开放。到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前,韩国的金融产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OECD国家中,韩国金融市场的规模和成熟度处于中等水准,但是在国际化、金融系统的效率性、金融监管的力度等部分处于中下等,急需先进化成为头等任务。韩国金融产业在GDP中的比重(7.5%)跟英国(8.5%)、美国(7.8%)、日本(6.3%)相比虽然不低,但是在规模和收益性上落后于先进的金融国家。金融产业对于GDP的成长的贡献度2000-2005年平均为8.23%,英国为15.47%,美国为11.11%。金融业从业者在总就业人口中占3.4%,美国为4.5%,英国为4%。根据2007年大韩商工会议所发表的报告,以2005年末为基准,韩国股市市场的市值相当于GDP的91.2%,债券发行额6556亿美元相当于GDP的83.2%。这一数据与发达国家美国(136.5%,164.9%)、日本(167.1%,185.8%)相比相形见绌。可见韩国资本市场的规模与经济规模相比偏低。
韩国金融机构的规模偏小。在银行方面,四大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不过是美国四大商业银行的13.4%,先进国家的金融机构的净资产收益率(ROE)为16%,而韩国代表银行国民银行的ROE却不过10%。韩国银行外资持股率远远高于国际上30%的水平,高达60%~80%。这是由于经历亚洲金融危机后,韩国资本市场完全开放,外资大举自由进入的缘故。韩国银行产业的果实也理所当然地要与外国股东分享,国民银行2006年给外国人的分红占其银行纯利润的41.4%。不仅如此,在韩国全外资银行的银行市场的占有率在1998年不过6%。但是1999-2002年间提高到11.8%~19.3%,2003年激增2倍,高达31.9%。
不仅银行,韩国证券公司的竞争力也不敌外国对手。韩国5大证券公司的资产规模不过是美国5大证券公司的1.3%,而且证券公司的收益来源单一。2006年证券公司的总收益中委托买卖手续费收入占到57%。而该业务在2006年美国的证券公司的总收入中的比重不过22%,美国证券公司更多地依赖资产管理、并购咨询、企业顾问等多元化的业务收入。外国证券投资公司占领了韩国国内高收益的金融市场。1998年以来,韩国国内大型的43件并购案中,外国投资公司独立或者和本土投资公司共同进行的占了大半天下(33个),本土公司独立进行的不过9件。韩国国内企业的海外债券市场也为外国对手独吞。2006年韩国国内企业的海外发行债券市场上,前20位的证券公司中韩国本土的不过两家,其余的都是外国投资公司。韩国本土证券公司的低收益是由于过度依赖于证券委托买卖,收入结构单一化所致。
韩国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都迫切需要根本地改善收益结构,扩大规模,增强实力,同时也急需扩大海外市场。要实现金融公司的大型化必须进行并购,同时大幅地放宽金融规范等。韩国经济研究专家普遍认为,韩国必须实行像英国1986年的金融大爆炸(Big Band)一样的金融大变革。韩国发展金融业的压力还来自社会方面。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加剧,金融产业应当在个人储蓄、投资、政府养老保险基金、预算使用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为弥补青壮年劳动力的不断减少,如果不让老龄人口积累的资本产生一定的收益的话,顺应高龄化时代的韩国福利政策是不可能实现的。基于这一点,也急需发展高收益的金融产业。
上面指出了韩国金融市场晦暗的一面,其实韩国金融市场并非全是乌云密布,也有光明的一面。首先,在资金层面上,韩国富余资金越来越多。韩国企业在经历了1997年的金融危机后,经过持续地改善财务结构,负债比率大幅度降低。韩国银行发表的资料显示,2005年底大企业的负债率为99.5%,比世界主要企业的负债率182.3%低82.8%。韩国企业的现金资产不断增多。20世纪90年代韩国企业现金的持有远远低于发达国家企业,但是2002年以后韩国企业的现金持有跟发达国家持平。现在韩国企业的投资规模不到所保有的现金的60~70%的水准。企业如此增加现金的持有,是因为外汇危机后回避风险的倾向越来越高。资本市场的开放,外国人持股率的增高,被敌意的并购的可能性越来越大,也使企业倾向现金持有。企业富余资金如果流入金融市场,会成为韩国资本市场的养料,资本市场变大,资金会更容易地就流入到新兴产业中。
韩国国民养老保险也成为资本市场的蓄水池。韩国国民养老保险金从2000年的60兆4000亿韩元增加到2005年的163兆9000亿,2006年的189兆6000亿元,规模为全世界第四位。国民养老保险金的规模如此之大,却还没有为发展资本市场发挥应有的作用。以2006年为基准,国民养老保险的证券、债券的投资比重各为11.7%、87.2%。11.7%的证券投资中,国内的比重为11%,海外的仅为0.7%。扩大国民年金的证券投资非常必要。国民养老保险金加上公务员年金、军人基金等61种基金在内,2006年资金筹措能力达到了575兆元。这可谓韩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潜在力量。
其次,韩国资本市场比较健全。韩国的证券市场发展时间不长,但却取得了不小的成果。2006年已经有13种股指衍生商品上市,其中股指期货和期权合约交易最为发达,2005年韩国交易所的200指数期权的交易量达到了世界第一位,德国、中国台湾、美国位居其后。股指期货交易量在美国、德国、印度之后位居世界第五。韩国期货市场之所以成功在于与发达国家相比,韩国证券市场的变动性大,利用期货和期权交易进行对冲和投机的需求多的缘故。此外,韩国网络普及率高,网上交易的活跃都为投资者提供了迅速而方便的投资环境。而个人投资者对高风险、高回报投资的偏好,也是期货、期权受欢迎的原因。
这种充裕的流动性和健康的资本市场体制为韩国进行金融先进化改革提供了沃土和养料。于是2003年卢武铉政府提出到2015年将把首尔建设成与香港、新加坡媲美的“东北亚三大金融中心”的蓝图。韩国财政部制订了金融市场大变革方案一《有关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的法律》(以下简称《资本市场整合法》)和《金融控股公司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交国会审议。两法规旨在打破束缚韩国金融机构手脚的条条框框,做大做强金融业。2008年上台的李明博政府继承了前任发展金融业的路线。2009年2月《资本市场整合法》正式全面实施,7月《修正案》最终获得了韩国国会通过。这两部法案对韩国金融业具有革命性意义,必将引起韩国金融形势发生巨大的变化。下文将逐一加以分析。
三、资本市场整合法
《资本市场整合法》是2005年由韩国经济部门提出的,2007年7月获得国会通过,其后进行制定详细的监督规则以及实行细节的准备工作,最终于2009年2月4日正式付诸实施。该法是以英国金融市场整合法《金融服务和市场法案》(FSMA2000)为蓝本,并参考澳大利亚《金融服务改革法》(FSRA:Financial Services Reform ACT 2001)制定而成的。澳大利亚在实行该法后,不仅出现了富有竞争力的大型投资银行,而且股票的发行规模也增加了3倍,取得了令人刮目相看的成果。英和澳同属英美型资本主义,韩国的《资本市场整合法》标志韩国政府脱离了日本式的产业立国的发展模式,决定性地转向英美式的发展模式。
《资本市场整合法》之所以命名为整合是因为它把有关资本市场和金融投资的现行6部法规—证券交易法、期货交易法、证券期货交易法、间接投资资产运营法、信托业法和综合金融公司法加以整合,并对相关法规进行了大幅修改。其内容大致如下:
1.允许金融业务兼营。过去资本市场相关的法律规定,各个金融机关除了从事被获准的业务外,不得从事其他的业务。金融业间的兼营受到严格限制,这使得金融机关的竞争和革新步履维艰。而资本市场整合的《整合法》则“原则性地”允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可以在金融投资公司的名下兼营,例外的情况禁止兼营。
2.导入职能性规范体制。一直以来,韩国银行业遵守银行法,证券业遵守证券法,金融机构各自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换言之,法律和规范是按照金融产品、金融机构类别形成的。在这种状态下,即使经济特性同一的金融行为适用的法规也不同。从而导致法规差异和发生投资者保护上的空白。针对这一问题,《资本市场整合法》把对各个机构的管制转换为对不同职能的管制。职能性管制是指不考虑金融机构的类别,对于同一功能实施同一规则。
3.确立统括主义的金融投资商品管制体制。过去韩国资本市场的相关金融法规定,金融机构只能经营法规上列举的商品,即金融机关只能经营21种证券商品和4种衍生商品,只有投资该范围的商品才可以获得法规保护。这种措施难以满足市场参与者的多样化需求,新产品也难以推出,金融革新受到阻碍;此外,不在列举范围的产品不能适用保护法规,投资者也受不到保护。本次《资本市场整合法》规定,金融投资商品将不同于银行存款的、具有投资性特征的一切投资商品统括在内。凡金融投资商品都是法规的适用对象。统括主义抽象地将金融投资产品按照金融商品的风险,分类为证券、场外衍生商品、场内衍生商品。统括主义的新金融投资商品的管制体制,事实上废止了对新商品开发的管制。
4.强化了保护投资者的措施。《资本市场整合法》导入投资规劝制度—金融投资公司对投资者进行投资规劝时,负有说明义务,必须获得投资者对所投资的商品内容业已知悉的确认签字,该规范适用于一般投资者。此外,还导入了根据投资者的特征以选择适合的劝诱投资方式的原则(know—your—customer—rule)。
综上所述,《资本市场整合法》将韩国资本市场规范体系单一化,奉行按职能定规范、统括主义、业务扩张和投资者保护等四大原则,势必打破银行、证券、保险市场之间的壁垒,致使业务兼营的协同效果得以发挥;鼓励金融投资新产品的设计、开发和经营,势必促进韩国资本市场的迅速成长和竞争,促使韩国金融市场朝大型化、综合性的目标发展;尽管放松了对金融机构直接的、事先的业务管制,但以消费者保护为中心把按机构管制转换为按职能管制的体制,从而将投资者被保护的水准提高到了发达国家的水准。
《资本市场整合法》将给韩国资本市场带来革命性的变化,同时也必须看到其中隐含的问题:(1)对新的金融投资商品采用统括主义(消极)的管制体制,这会产生几乎无限制地允许金融产品开发的结果。(2)金融投资公司壁垒消除后可能发生利害冲突的问题。买卖、中介业务、资产管理等业务兼营时通常发生的利害冲突诸如:利用内部信息先行买卖,用不必要的买卖来过多地支付手续费,投资咨询和行业报告书缺乏客观性等。通常利害冲突的防止手段是在业务间设置隔断墙、构筑内部管理体系、强化公告、强化诚信责任、强化监督、对违法行为严惩等,然而目前韩国这方面的工作跟发达国家相比还差距甚大。
四、《金融控股公司法修正案》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针对诱发金融危机的体制性问题,韩国进行了向金融控股公司转变的金融改革。世界20大银行中心的金融机构中的14个,20大金融投资中心的金融集团中的18个都选择了控股公司的产业结构。2000年12月韩国国会通过了《金融控股公司法》,放开了对银行、证券和保险混业经营的限制。韩国形成了KB、友利、新韩、韩亚等几大金融控股集团(由母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全资拥有银行、保险、证券等子公司组成)。转变为金融控股公司后的金融集团经营良好,总体收入从2001年到2007年底增长了2.5倍。尽管如此,金融集团内业务整合度仍然较低。在以银行为中心的金融集团内部,银行业务仍占据压倒性的比重。证券、资产管理、保险等非银行业务在整体收益中的比重不足10%。而且银行股份中外资持股达到了60~80%,对这些外资来说,开拓韩国市场是其主要业务,因此对于银行进军韩国以外的市场并不积极,这束缚了韩国进军海外金融市场的手脚。此外,非银行机构推进金融集团化困难重重。由于历史原因,与传统的商业银行相比,证券、保险等业务起步较晚,规模相对较小,缺乏雄厚的资金并购其他金融机构而后实现集团化。
金融控股公司的业务多元化和资本扩充等问题的解决途径是引入有实力的产业股东,注入庞大的产业资本,导入新的经营模式。但是一直以来,韩国实行严格的金融与产业分离的政策,成了产业资本进入金融业的障碍。大部分国家实行银行和产业分离的“银产分离”政策。不过,韩国将证券、保险业纳入“金融”范畴,这种金产分离在世界上却属罕见。韩国金产分离的相关法规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限制产业资本对金融资本的控制,另一方面限制金融资本对产业资本的控制。
实施于1995年的这一金产分离政策是符合当时的经济环境的。时过境迁,21世纪韩国经济环境发生了改变,缓和金产分离的需要变得迫切起来。除了上述韩国金融控股公司实现规模化、兼营化的需要外,产业资本本身也在发生变化,致使企业和银行相伴破产论缺乏说服力。这是因为韩国大企业通过1997年的结构调整,财务状况得到改善,负债率趋低,手中握有大量的现金,却没有合适的投资处所。而许多中小企业、个体经营者则因借款困难而陷入困境。把大企业的现金调动起来是活跃资金市场的重要渠道。此外,主张金产分离的观点隐含着一个观点“监管当局放任论”,即在产业资本滥用银行资金的过程中,管理当局毫无察觉,束手无策,放任破产。实际上在经历了外汇危机和信用卡危机之后,韩国监督机构通过整合而成的横向监督机构提高了监管的力度,构筑了强大的监管体系。银行法对于银行本身的资产运用也给予了相当的制约。加之在银行成立外部理事制度的情势下,经营比过去透明多了。在最近的社会监督体系和氛围中,银行经营者为特定公司甘冒违法的风险,诱导公司的资金流是不易做到的。
韩国社会近年来一直为是否应该放宽金产分离而争论不休,各派达不成一致意见。直到最近,国有银行急需民营化的迫切形势才迫使各派达成了放宽金产分离的一致意见。由政府投入财政巨资救活的友利银行和一家政策银行商业银行急需进行民营化,为了不让这两家银行落入外国银行之手,让国有资金回收极大化,减少财政负担,迫切需要吸引庞大的产业资金。为此,急需降低产业资金进入金融领域的门槛。2009年7月韩国国会终于通过了缓和金产分离的《金融控股公司法修正案》。该修正案的焦点是让产业资本可以较容易地拥有银行持股公司,让包括非银行控股公司在内的金融持股公司部门协同效应最大化。
五、结论
全球金融危机让忙于追赶西方先进金融的韩国认识到了金融监管的重要,对于推进中的上述两个法案是否应当照旧实施产生了质疑。不过韩国更清醒地意识到本国金融问题的关键,不是监管过松的问题而是本土的金融业太落后,对外资的依赖度过高。经历了1997年外汇危机和2000年的信用卡危机,韩国建立起了比较健全的监管体系,金融机构和企业的体质比较健康。当今韩国金融的问题乃是束缚太多,金融业的发展受到了抑制,金融机构规模和竞争力不敌外资。因此发展本国的金融资本势力刻不容缓,需要大型的金融巨头才能稳定本国资本市场。韩国不是停止了金融先进化的步伐,而是认为越是在外国机构撤出的时候,越是发展自己的好机会,坚定地迈出金融先进化的步伐。《资本市场整合法》最大限度地为金融投资公司成长打通了道路,而《金融控股公司法修正案》则为金融投资公司的成长注入了新的能量,是韩国金融机构朝欧美规模化、兼营化的投资银行迈进,赶上国际金融大潮流的手段。
中国的国情不同于韩国,资本市场还没有全面开放因而受到外部冲击和竞争压力相对较小。但是在金融全球化的浪潮下,中国金融对外开放不过是时间早晚而已,中国金融机构与外国对手竞争形势也将愈益复杂激烈。如何做强本土的金融机构与外资抗衡?如何在搞活资本市场的同时,加强监管,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如何让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将庞大的民间资本引入资本市场?以及如何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这些都是中国金融当局面临的挑战。韩国在处理这些问题中的考虑和设计对中国的发展不无借鉴之处。韩国的这些金融举措在今后实施过程中的成败也值得我们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