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联俄抗日”还是“共同防共”: 1933— 1937年蒋介石关于选边站的纠结
张 皓
(青海师范大学 人文学院,青海 西宁 810016)
摘 要: 是联俄抗日,还是“共同防共”,是1933年至1937年间蒋介石纠结的问题。日本反复引诱“共同防共”,他由于种种原因而不敢断然拒绝。担心两面受敌的苏联竭力争取蒋介石,先是提出由中国召开太平洋和平会议以建立集体安全体系,不果之后提出签署互不侵犯条约。蒋介石一方面提出中苏德三国签署互不侵犯条约,实际上不愿因选边站而得罪德国;一方面提出签署中苏互助协定,希望苏联能武力参加对日作战。只有在日军发起攻占平津地区的作战后,蒋介石才不再纠结是联俄抗日还是“共同防共”,决定签署互不侵犯条约。《中苏互不侵犯条约》是联俄抗日的特殊形式,蒋介石一方面强调苏联终将参加对日作战,一方面强调联俄抗日并不等于放弃反共政策。这样,他竭力表明联俄抗日是寻求苏联的援助抗日,并非选边站,《中苏互不侵犯条约》将他是联俄抗日还是“共同防共”的纠结划上了句号。
关键词: 联俄抗日;“共同防共”;蒋介石;《中苏互不侵犯条约》
1933至1937年,是世界格局急剧变化的重大时期。1935年5月,《法苏互助条约》签订,两个同盟国产生。10月,意大利入侵埃塞俄比亚,日本要求中国“共同防共”。1936年7月,西班牙内战爆发,欧洲展开较量。11月25日,《日德防共协定》签订,两个协约国产生。而1937年7月之卢沟桥事变,则标志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两个阵营初步形成,双方都承认此点:美国驻英大使宾厄姆(Bingham)指出“当今世界分成两个阵营的事已强加在民主国家头上”(1) 《顾维钧回忆录》第2分册,台北中华分局1985年版,第418页。 ,德国驻华使节墨尔(Ernst Günther Mohr)认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对峙形势于此时已具雏形”。(2) [德]墨尔著、张采欣译:《蒋介石的功过——德使墨尔驻华回忆录》,台北学生书局1994年版,第173页。 为此国民政府面临着选边站的问题,蒋介石纠结是“共同防共”还是“联俄抗日”。尽管学术界对《中苏互不侵犯条约》作了一些研究(3) 以《中苏互不侵犯条约》的签订为中心,学术界的研究可以概括为:其一,蒋介石的抗战决策演变。认为蒋介石在七七事变发生后坚持抵抗,推进国共二次合作,与苏签订互不侵犯条约,其关注焦点从对苏联由解决外蒙古和新疆问题转到积极争取苏联军援上来。其二,中苏两国关系的演变和《中苏互不侵犯条约》的谈判。认为中苏各自对日政策极大程度上决定条约谈判和两国关系的走向,国民政府先后向苏联提出签订互不侵犯条约和互助条约问题。其三,苏联签订《中苏互不侵犯条约》的考虑及条约的意义。认为苏联支持中国抗战,阻止日本实施“北进”计划,避免苏联陷入两面作战境地;《中苏互不侵犯条约》的主旨“就是以不侵略及不协助侵略国为维持和平的方法”,对于中国抗战具有重要意义。参见周天度:《从七七事变前后蒋介石日记看他的抗日主张》,《抗日战争研究》2008年第2期;张毅:《中苏互不侵犯条约谈判与1932—1937年的中苏关系》,《近代史研究》2016年第2期;孙艳玲:《抗战前期中国争取同苏联订立互助条约始末——兼析〈中苏互不侵犯条约〉的签订》,《抗日战争研究》2006年第1期;张小强:《〈中苏互不侵犯条约〉的签订及对中国的影响——兼评1941年〈苏日中立条约〉》,《钦州学刊》1998年 第2期;等。 ,但是尚未弄清蒋介石是如何考虑此问题的。因此,本文就来分析探讨。
一、七七事变前的变化:“在俄倭夹攻中自求出路”
蒋介石对联俄抗日的考虑,可以追溯到1933年。这年,日本得手中国东北后兵向华北,长城抗战开始。这促使蒋介石考虑改善对苏关系,苏联也希望推进对华政治和商务关系。驻苏大使颜惠庆拟定商务草约和互不侵犯草约,“作为谈判的基础”。但是5月31日与日本签订《塘沽协定》后,蒋介石“在进一步发展中苏关系上裹足不前”。按照颜惠庆所说,一则蒋介石“似乎正在忙于其他方面的事情”,二则“也许某种势力已经在起作用,将我国政府的注意力引向了其他方向”。(4) 颜惠庆著,吴建雍、李宝臣、叶凤美译:《颜惠庆自传——一位民国元老的历史记忆》,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259页。 前者指对红军的第五次“围剿”,后者指日本施压。至12月亲日派头子汪精卫“兼长外部时,遂完全搁止,盖不欲以联俄亲共之嫌,招日本之忌也”。(5) 林美莉编辑、校订:《王世杰日记》上册,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12年版,第36页。
1935年下半年,日本推行“华北五省自治运动”,这使蒋介石又考虑改进对苏关系。10月7日,日本外相广田弘毅向中国驻日大使蒋作宾提出所谓广田三原则。除了要求承认伪满洲国外,广田特别强调“共同防共”的含义:其一,中国须“与倭为军事同盟,授其军事上之指挥管辖权,以对俄”。(6) 王仰清、许映湖标注:《邵元冲日记(1924—1936年)》,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354、1373页。 其二,“防止赤化,须中日共商一有效之方法。赤化运动发源某国,在中国北部边境一带有与日本协议防止赤化之必要。”(7) 《驻日大使蒋作宾呈外交部陈述日外相广田所提对华政策三原则电》(1935年10月8日),秦孝仪主编:《卢沟桥事变史料》上册,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86年版,第69页。 前项是把中国军队交给日本指挥,后项是分裂华北。这“使蒋介石无法再与日本人妥协。承认‘满洲国’将使蒋介石站不着脚。况且其对日本的退让已招来国内严重的抗议,中国知识份子及大学生对其态度尤其感到不满,国内各阶层对贪得无厌的日本人更是万分反感,群情沸腾。”(8) [德]墨尔著、张采欣译:《蒋介石的功过——德使墨尔驻华回忆录》,第157页。 因此,蒋介石在圣诞节前夕派遣陈立夫、张冲秘密到苏谈判。二人到欧洲时已被日本探知,苏联“甚感不安,深恐引起轴心国家对苏发动战争”。(9) 《成败之鉴——陈立夫回忆录》,台北正中书局1994年版,第198,199、196、199页。 蒋介石乃指示二人回国与苏联驻华全权代表鲍格莫洛夫在南京谈判。
陈立夫向鲍格莫洛夫提出“订立军事同盟,使日本知难而退”。鲍格莫洛夫拒绝说:如果建立军事同盟,则苏联在日本侵华时就不得不协助中国攻打日本,日本就会与德国联盟进攻苏联,苏联“势必两面受击”。按照陈立夫所说,当时苏联设法:“(一)拆散轴心国家(德日义)之联盟;(二)在东方促使中日两国之战争,在西方促使德法之战争,俾苏联不致东西受敌而可保持中立;(三)命中共向蒋公投降,俾蒋公无内顾之忧,益增抗日之决心。”总之,苏联设法置身于大战之外,反对订立中苏军事同盟。于是,陈立夫提议“签订互不侵犯条约”,“旨在使苏俄不要乘中日战争而帮助中共”。(10) 《成败之鉴——陈立夫回忆录》,台北正中书局1994年版,第198,199、196、199页。 可见,蒋介石在日本制造“华北五省自治运动”下已在考虑签订《中苏互不侵犯条约》。但是在1935年12月成立冀察政务委员会后,蒋介石可以利用第29军进驻平津地区支撑华北危局,求得一时缓和,因此不急于解决对苏关系。
一是企业未建立资金预算管理制度,不编制资金预算,未对资金进行整体规划和控制,容易造成资金链断裂或资金冗余,带来财务风险或未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二是企业编制的资金预算浮于形式,不切合实际,缺乏可操作性,未起到控制作用;三是预算执行过程控制不足,无法有效控制超预算支出和无预算支出;四是未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造成控制失效。
1936年日本发生二二六事件后,蒋介石认为两个阵营正在形成中。3月11日,他在中央政治委员会会议上称:“现在赤匪窜入山西,若再扩大,则北方情形必较严重。又日本政变以后,对俄作战与对华侵略势必加紧,而德国单独宣称废除洛迦诺条约与开兵入莱茵河流域,皆足增进世界纠纷。”(11) 王仰清、许映湖标注:《邵元冲日记(1924—1936年)》,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354、1373页。 但是,日本并未加紧“对俄作战”,而是对华外交施压。在1936年一年中,日本竭力迫使蒋介石接受广田三原则,驻华大使馆武官喜多诚一指责蒋介石“亲苏倾向”,宣称:“自从退出国联后,日本对华政策‘坚定地树立起来了’。除了维持远东和平、获得与中国的合作外,日本别无选择。所谓三原则,无非是对这两点加以确认,中国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12) Hirota and Arita Agree on New China Policy ;Shansi Reds Suffer Heavy Casualties , The China Weekly Review, Volume76,Number7, April 18, 1936,p.223. 蒋介石则以外长张群与日本驻华大使川越茂举行会谈,设法解决中日各问题。双方立场相去甚远。在10月21日川越茂与张群举行第5次会谈后,日本政府认为“中日交涉尚有妥协之余地,此时不必急图解决,仍以外交方式进行”。
与此同时,日本政府“对于俄国外交,力求妥协,并阻止俄支提携”。(13) 《驻日海军武官刘田甫上军事委员会参谋本部参谋总长程潜等述日方于交涉决裂后之对策等情电》(1936年10月23日),秦孝仪主编:《卢沟桥事变史料》上册,第71、72页。 许多人士建议蒋介石联苏:邵元冲忠告“宜致力于与苏联提携,如有可能,则余亦可出国一行”;何香凝“对联俄事,极盼从速成就”。(14) 王仰清、许映湖标注:《邵元冲日记(1924—1936年)》,第1391、1442,1443、1391页。 这些建议似乎对蒋产生了影响,陈璧君告知在欧洲“疗养”的汪精卫:“蒋亦有联俄说。蒋廷黻将任俄使。”(15) 蔡德金辑:《西安事变前后汪精卫与陈璧君等来往电函》,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部编:《近代史资料》总60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122页。 但是,蒋介石并未下定决心,邵元冲认为:“由平等原则相联,若以我附属于俄,则不可,至容共一节,尤须慎重讨论”。他“测介石之意,此时未必愿对苏联接近,以妨碍彼之外交政策”。(16) 王仰清、许映湖标注:《邵元冲日记(1924—1936年)》,第1391、1442,1443、1391页。 所谓“外交政策”,当指张群与川越茂的谈判。
接着,先后发生的两件大事对蒋介石考虑选边站产生重大影响。一件是12月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国共两党开始协商抗日。日本担心联俄抗日,驻华大使馆秘书兼驻南京总领事须磨弥吉郎1月20日连问张群:“共同防共问题,姑置勿论,贵国是否与第三国际斗争到底?”“对俄关系有变更否?”张群回答:“关键全在日本之对华态度如何耳。”他进而强调:“蒋委员长从事剿共工作,前后已将八年,始终一贯,不辞任何牺牲。纵使抗日,亦决不致停止剿共,盖剿共与抗日同等重要,不容偏废。故既不能联共抗日,亦不致联日剿共也。在此中日邦交尚未完成调整之际,苟联日剿共,则适足以恶化抗日之空气,而助长赤匪之发展,中日未能‘共同防共’之理由,亦即在此。”可见,张群对日本强调蒋介石既未“联共抗日”亦未“联日剿共”,因此连“中苏通商条约问题,亦迄在搁置之中”。(17) 《外交部部长张群与日驻华大使馆秘书须磨谈话记录》(1937年1月20日),秦孝仪主编:《卢沟桥事变史料》上册,第77—80页。
另一件是1937年2月召开的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宋庆龄、何香凝、冯玉祥等人提出恢复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的提案,但全会通过《根绝赤祸案》。全会召开后,日本政府责问国民政府是否“已与共产党妥协”。蒋介石3月6日亲自对川越茂称:“我国政府对共产党之政策,并未有何变更,此点可于前次三中全会之宣言与决议案证明之。”3月15日,他又对喜多诚一强调:“余敢以一语告君,即中国有余负责一天,必不使共产党存在。无论共产党或第三国际用何阴谋诡计,余自信皆有办法应付,寄语贵国可放心。”(18) 吕芳上主编:《蒋中正先生年谱长编》第5册,台北“国史馆”、“国立中正纪念堂管理处”、财团法人中正文教基金会2014年版,第254、255—256页。
由此看来,蒋介石强调不会采取联俄抗日。日本竭力阻止联苏,中国驻日大使馆参赞丁绍伋3月8日报告蒋介石:“日来日本各派有力有识人士,因恐中国联俄,提议对于中国改取温和态度,阻止中国与苏俄携手。”丁绍伋“以目下情形推之,军部对华政策之强化或软化,必视中国能否极力备战,是否预备联俄以为断。如中国内部团结坚固,联络英美成功,且备战工作愈急,联俄声浪愈高,则日本军人之对华政策必愈趋软化。然若中国实行联俄,则彼为制机先计,即与中国开战,亦未可知也。”(19) 《东京丁绍伋呈〈现时日本各派之对华意见〉》(1937年3月8日),秦孝仪主编:《卢沟桥事变史料》上册,第103—104页。 即是说,如果国民政府联俄,日本就要对华开战。
这一情况影响蒋介石考虑对苏谈判。他写到,“中国始终在俄倭夹攻中自求出路”(20) 蒋介石日记(手稿本),1937年3月15日。 ,“对倭不宜过于冷淡,免俄居奇”。(21) 蒋介石日记(手稿本),1937年4月11日。 在1936年11月25日《日德防共协定》签订后,斯大林感觉两面受敌,认为在远东“唯有蒋介石能牵制日本”。(22) [德]墨尔著、张采欣译:《蒋介石的功过——德使墨尔驻华回忆录》,第169页。 于是,中苏又进行谈判。蒋介石对谈判不满意,1937年4月2日批评“俄态不肯彻底”,思考解决“军械借款”、“蒙古、新疆问题”、“与蒙古直接交涉与订约之步骤”、“新疆由中央直接行政与主权完整”(23) 蒋介石日记(手稿本),1937年4月2日。 等系列问题。4月23日,他思考:“一、对俄先解决外蒙与中国直接洽商独立问题,然后承认其十年后之独立。二、中国在外蒙之宗主权须确定。三、中、俄两国协商宣言为永久独立国。”(24) 蒋介石日记(手稿本),1937年4月23日。 这种情况与前相比变化极大,蒋介石并未考虑军事同盟,亦未考虑互不侵犯条约,而是考虑解决一系列涉及主权的问题。
这一考虑很快因意识到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已经迫在眉睫”(25) 翁文灏:《一九三七年访问英、德和苏联的回忆》,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文史资料选辑》第1辑,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63页。 而改变,蒋介石思考如何寻求苏联援助。5月上中旬,王宠惠与鲍格莫洛夫多次协商。鲍格莫洛夫提出:“共同预防外患之步骤凡三:(一)以中国政府名义邀请太平洋各关系国开一国际会议,商订集合互助协定。苏联方面允许于接到邀请后,即正式通知愿意参加,如有第三国之一国或数国赞成,即可进行,否则(二)中苏订立互不侵犯协定。(三)中苏订立互助协定。”(26) 《外交部长王宠惠自南京呈蒋委员长对于苏联提议共同预防外患之步骤三项具申意见书》(1937年7月8日),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三编战时外交(二),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81年版,第325页。 鲍格莫洛夫提议:“中国发起一太平洋各国之会议和平,如日本不来,会开不成,则C(即苏联——引者)中可成一互助协定。”王宠惠认为中国不能发起召开,因为日本必然抵制,“中国太没面子”,所以“何不即直来一C中协定”。双方最终商定两法:第一,“中、美、英、C、法连结[起]来”;第二,“中、C连结[起]来。”蒋介石“注重在两个能成一个”。(27)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冯玉祥日记》第5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158、173页。
蒋介石在3月5日就对美国驻华大使詹森(Johnson)提出召开太平洋和平会议,“与太平洋有关之各大国,如英、美、法、苏等,均将邀请参加”。(28) 吕芳上主编:《蒋中正先生年谱长编》第5册,第254页。 澳大利亚总理莱昂斯(Joseph AloysiusLyons)赞同,在英联邦成员国会议上提议远东和太平洋地区召开和平会议,签订互不侵犯与互助协定。苏联亦赞同,鲍格莫洛夫在莱昂斯提议后不久对王宠惠“强调了缔结太平洋地区和平协定的必要性”(29) 700.0011 Pacific/19:Telegram. The Counselor of Embassy in China(Peck)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Nanking, July1,1937.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1937,Volume III, the Far East: China,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Washington: 1954,p.125. ,驻法大使苏利茨对顾维钧亦强调“要在远东避免冲突,促进和平,唯一办法是英、美、中、苏缔结地区性条约,即太平洋地区的和平协定”。对比看出:第一,中国、苏联主张基本相同,中国提出英美法苏中五国召开太平洋和平会议,苏联提出英美苏中四国,均未提日本。澳大利亚提出远东和太平洋地区各国,包括日本。第二,缔结的是地区性协定,专门针对亚太地区。顾维钧解释说:“由于目前局势普遍动荡,世界性的和平难以维持,各国以按地区解决和平问题为好。日本帝国主义也许打算和苏联或中国开战,甚至对两国一齐动手,但他们可不敢同时向苏联、中国和美国三国挑战。”(30) 《顾维钧回忆录》第2分册,第403页。
美国驻华大使馆参赞裴克(Peck)询问“是否认为可以劝说日本加入互不侵犯协定”?王宠惠回答“太平洋地区其他列强相互间缔结互不侵犯协定是有力的;只要日本愿意参加,大门永远是敞开的”。(31) 700.0011 Pacific/19:Telegram. The Counselor of Embassy in China(Peck)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Nanking, July1,1937.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1937,Volume III, the Far East: China,p.125. 孔祥熙、顾维钧对美国驻法大使蒲立德(Bullitt)指出:当然邀请日本参加,“如它拒绝参加,那它就不能责怪别人把它排除在条约之外了”。他们认为:“鉴于日本国内政治经济的动荡,国际上又陷于孤立,它会愿意参加的。苏联与中国的实力正不断增强,这使日本认识到,如果继续实行其恫吓与强横的政策,就不会不冒风险了。加入签订互不侵犯与互助协定,将给它一个体面的下台机会。”蒲立德赞同:“美国政府将毫不迟疑地同意互不侵犯协定。九国公约已经多少有些偏离了原来的宗旨,缔结一个协定来稳定远东和太平洋局势是最好不过的……还有利于把苏联拉进来。”他还强调:“日本不能指望继续玩弄讹诈政策而不冒战争风险,和中、苏联合的力量进行较量。这不是日本所愿意干的事。”(32) 《顾维钧回忆录》第2分册,第397、404页。
与此同时,中苏双方协商互不侵犯条约。苏联希望签订这个条约和贸易协定。苏联外交人民委员李维诺夫对到苏寻求援助的翁文灏表示,“苏联同意帮助国民党政府,条件是:第一,和中国签订互不侵犯条约;第二,和中国签订易货协定,由苏联供给军火,用借款方式办理,中国方面用矿产品和农产品分年偿还。”(33) 《钱昌照回忆录》,中国文史出版社1998年版,第51页。 他特别提出“应当速即订立互不侵犯条约”,“订立此约就是表明中国可得苏联帮助的意思”。(34) 翁文灏:《一九三七年访问英、德和苏联的回忆》,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文史资料选辑》第1辑,第63页。
蒋介石则希望签订互助协定。王宠惠提交《试拟中苏互助协定草案》,规定“切实完全实行国际联合会盟约所载关于保持各会员国国家之安全、领土之完整及行政之独立各条,以维持远东之和平及保证两国之安宁”。一旦“中华民国或苏联远东领土有被第三者直接或间接侵犯之恐怖或危险时”,两国“应即商定办法”,以实行国联盟约第10条规定的成员国担任防御侵略的义务;一旦“受第三者之直接或间接侵犯而违反两国之和平意思时”,两国“应即彼此予以军事及其他援助”。草案并规定:(1)“一方之军队为实行上列两款之义务起见,经双方同意而调至他方之领土内,若他方请求调回应即调回。”(2)“本协定对于双方内部之政治、经济、社会及其他各种制度不得发生任何影响。”(3)虽然协定“有效期间为十年,如一方不于期满前一年通知废止,则本协定无期限继续有效,但一方得随时声明废止之,自声明之日起一年后即失效力”。(35) 《外交部长王宠惠自南京呈蒋委员长对于苏联提议共同预防外患之步骤三项具申意见书》(1937年7月8日),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三编战时外交(二),第327、326、326页。 可见,蒋介石希望与苏联建立军事同盟,抵抗日本的侵略,同时又防范着苏联。
这些关于pentacene与MoS2异质结的研究报道中,MoS2都是通过机械剥离法所得,耗时长、可重复性差,而化学气相沉积(Chemical Vapor Deposition,CVD)法操作简单方便、可重复性好,另外关于pentacene沉积在单层MoS2薄膜上之后,两者光学性质的变化的研究鲜有报道,如光吸收、喇曼光谱等的变化.本文采用CVD法制备出60 μm左右的大尺寸单层MoS2薄膜,研究了pentacene薄膜、单层MoS2薄膜和pentacene/MoS2双层膜的光学特性,以及pentacene/MoS2异质结的电流-电压(I-V)特性,并分析了其电荷传输机制.
贸易协定的谈判亦走入死胡同。按照王宠惠7月1日对裴克所说,原因之一与“保证相互贸易量”有关,“中国政府明确希望控制贸易量,从而确保这种贸易达到平衡”。(36) 700.0011 Pacific/19:Telegram. The Counselor of Embassy in China(Peck) to the Secretary of State, Nanking, July1,1937.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1937,Volume III, the Far East: China,p.125. 事实上,是由于蒋介石不愿缔结互不侵犯或互助协定。鲍格莫洛夫表示:即使中国不愿意签订,苏联亦“极盼中国巩固国防”,为此“愿助中国五千万元之军械及军用品,中国方面可以货物分期偿还”。(37) 《外交部长王宠惠自南京呈蒋委员长对于苏联提议共同预防外患之步骤三项具申意见书》(1937年7月8日),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三编战时外交(二),第327、326、326页。
8月2日,蒋介石亲自与鲍格莫洛夫围绕互不侵犯条约交谈三个问题。
蒋介石发现,日军自7月21日以来“向大连釜山秘密登陆之部队”日益增多,分析“不久日将于要求中央撤退入冀部队以外,兼提不得干涉冀察外交与共同防俄之要求”。但是,他仍然幻想英美出面,7月24日指示在英国的孔祥熙争取:“如英美两国在此一周内于其未提出以前,能有一共同严正之劝告,或可消患于无形。”他对苏联只是考虑通告日本的要求,要孔祥熙“对驻英之俄使,最好设法间接运用,使其知日本有要求我防俄之举也”。7月25日,他写到:“未来局势之严重,当使英美法俄共晓之。”(51) 张世瑛编辑:《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40,补编),“国史馆”2015年版,第119—122,137、136—137、153页。
二、七七事变期间的纠结:是“联俄抗日”还是“共同防共”
七七事变发生前夕,蒋介石思考“对俄外交应积极进行”。(42) 蒋介石日记(手稿本),1937年7月2日。 事变发生后,他“研究对俄交涉”。(43) 蒋介石日记(手稿本),1937年7月9日。 主张联俄抗日的孙科对蒋介石行动缓慢不满,对鲍格莫洛夫批评蒋“对苏政策过于拘谨”,批评王宠惠“当然是没有蒋介石命令绝不越雷池一步的”。鲍格莫洛夫回答:“如果有人因对发展苏中关系持消极态度而受到指责,那么被指责的只能是中国方面。”(44) 《鲍格莫洛夫、孙科谈话记录》(1937年7月13日),章伯锋、庄建平主编:《抗日战争·外交(上)》第4卷,四川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758—759页。
1937年7月14日,蒋介石派孙科、陈立夫见鲍格莫洛夫,“同意就稳定远东和平一事”开始谈判。7月16日,鲍格莫洛夫提请注意“谈过的三个具体问题”:“1.中国政府提出太平洋地区公约;2.苏中互不侵犯条约;3.作为第一项的结果和在第二项实行之后,谈判双边条约。”他虽然要求对三项中哪一项“给予肯定答复”,但是明显要求第一项。孙科阐释:国民政府不能发起太平洋公约,“因为日本反正不会同意,即便会同意,那日本就会要求承认‘满洲国’”,所以“现在指的是苏中双边互助条约”。(45) 《鲍格莫洛夫致苏联外交人民委员会》(1937年7月16日),章伯锋、庄建平主编:《抗日战争·外交(上)》第4卷,第759页。 鲍格莫洛夫就此报告苏联政府:蒋介石依然将赌注“固定地压在日苏战争上”,“认为从日本的观点看,根本问题不是中国问题,而是苏联问题。蒋介石同我们谈判中持消极态度的原因盖出于此,其对外政策的根本失误也在于此”。(46) 李玉贞译:《〈中苏外交文件〉选译》下卷,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部编:《近代史资料》总80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96、198—199页。
在7月19日陈立夫与鲍格莫洛夫的谈判中,仍然争论的是签署太平洋公约、互不侵犯条约还是互助条约。鲍格莫洛夫反对诉诸九国公约,要求中国首倡太平洋公约,强调:“现在的局势对于中国政府在这个问题上表示主动是极为有利的。如果中国政府认为有可能向其他国家提起九国公约,那么中国政府提出比九国公约更加激进的新建议就应该是更加合适的。”陈立夫反对指出:“中苏双方的利益一致,因为中国是日本进攻首当其冲的目标,而苏联是第二个目标”,其他国家与太平洋公约的关系不大,“因为它们只有在中苏被打败之后才会受到威胁。因此中苏最好马上开始谈判互助条约”。鲍格莫洛夫重申苏联的意见“是太平洋公约为当务之急,同时还有互不侵犯条约,然后才能谈到双方互助条约”。他提醒陈立夫尚未就互不侵犯条约一事表态,强调:“苏联政府认为这个问题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如果说有其他一些意义深远的协定,那更加有必要立即就互不侵犯条约开始谈判。”(47) 李玉贞译:《〈中苏外交文件〉选译》下卷,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部编:《近代史资料》总80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96、198—199页。
7月30日,顾维钧争取苏联驻法大使苏利茨。苏利茨表示:“第一,在当前危机中,苏联全心全意同情中国;第二,苏联认为,它与中国对日本有相同的利害关系并乐于协助。”至于军事合作,“这是需要非常慎重考虑的大事”,“不能作任何承诺”。但是,“即使苏联在远东不能与中国结盟,以共同行动对付日本,苏联的态度和政策也会是对中国有帮助的。”“苏联已经沿满洲前线驻有重兵,使日本不得不用很多师来防范苏联”,“这对中国是很大的帮助”。与此同时,顾维钧要求法国政府协商中苏军事同盟。法国政府要求中国直接与苏联协商,认为:“在目前情况下,寻求苏联的军事合作对中国是重要的”,因为“苏俄对日本的利害关系和中国是一致的:苏俄所受的威胁的确比在远东的任何欧洲国家都更为直接”。(57) 《顾维钧回忆录》第2分册,第432、433—434、429,421、436页。
“美丽中国”是党的十九大提出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目标,强调要推进绿色发展,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南方电网云南电网公司作为扎根云南、从事基础产业和公共事业的中央企业,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全心全意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不断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和车联网平台建设,全力助推云南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其二,蒋介石希望英美两国联合阻止日本的侵略,英美反对联合苏联。李顿表示“不赞成中国和苏俄拉在一起或与苏俄合作”,认为“那会遭到德国和意大利的反对,并以此为反华的借口,甚至在英国大部分公众中引起对中国的误解,对中国不利”。(49) 《顾维钧回忆录》第2分册,第421,418、435,420页。 7月20日,蒋介石对英国驻华大使许阁森(Hugessen)指出:日本首相近卫文麿要派人来南京“谈判中日共同防俄问题”,声称只要“共同对俄成立谅解,则中日一切事件容易解决”,本院长对此“置之未理”。许阁森表态:“贵国如联合日本对付苏俄,实不妥当。反之,贵国如联合苏俄以对付日本,亦觉不妥。”蒋介石提出“最紧要之一事”在于:“远东和平如能维持,与英美两国之利害关系甚为密切。为何两国至今犹不切实联合,对日本之无限度之侵扰华北表示一共同坚决明确之态度,以防止事件之扩大。”他特别强调:“余认为欲制止日本之侵略、维持东亚之和平,除英美联合作有效监视,别无其他方法。”他进而解释:“余意为保障远东和平计,惟有英美两国联合一致,监视日本。如此,既不必运用如何强大兵力,使日本不得不有所顾忌,则远东战争,至少在五年之内可免爆发。”但是,许阁森“未便答复”。(50) 张世瑛编辑:《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40,补编),“国史馆”2015年版,第119—122,137、136—137、153页。
可见,蒋介石在长城抗战时考虑建立与苏联的军事同盟。随着《法苏互助条约》的签订和“共同防共”的提出,蒋介石面临着选边站问题。“共同防共”的本质决定了不可能接受,但是他在日本威胁如果联苏抗日就即刻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之下不敢下定决心。日本制造华北五省“自治”运动后,他又希望建立与苏联的军事同盟,但是苏联提出发起太平洋和平会议以建立集体安全体系,不成功再谈互不侵犯条约,他只是考虑。这样,中苏之间的谈判未获什么进展。
无论是缔结中德苏互不侵犯条约还是希望英美联合阻止日本侵华,蒋介石都是一厢情愿,国民政府高层要求他改变态度。7月25日,孔祥熙、顾维钧、郭泰祺联名致电蒋介石:“唯一的办法是以争取与苏联的军事合作为第一步,以英、美、法三国的物资援助为中国继续抗战的支柱。这样也迎合了英、美、法怕被拖入战争的恐惧心理。”顾维钧还强调,“如果在军事合作上能跟莫斯科达成协议,这件事就能阻止日本向中国进行全面战争”。(52) 《顾维钧回忆录》第2分册,第421,418、435,420页。 7月29日,孙科对记者发表谈话,提出只能寻求苏联的援助:“与远东政局有关系者,为英美苏联三大国。英美为海军国,在远东虽有利益关系,但决不会运用其海军力以参加大陆战争,故中国唯一可找之朋友为苏联。苏联为远东唯一大国,且为陆军国家。如中国与苏联有互助公约等存在,日本即未必敢轻于启衅。现在日本之所以急急侵略华北,即先下手为强之意。”(53) 《立法院长孙科谈革命抗战》,《申报》1937年7月30日,第9版。 陶德曼就此报告德国政府:“中国完全可能正在被日本人的行为推向苏联的怀抱”,“蒋介石长期以来一直反对与苏联签订协定,现在他不能再完全拒绝这一想法了,孙科现在可以公开地鼓动联俄。”(54) 《陶德曼致德国外交部》(1937年8月1日),章伯锋、庄建平主编:《抗日战争·外交(上)》第4卷,第916页。
签订什么样协定呢?蒋介石仍然希望签订互助协定。他在接连几天时间里从各种渠道对苏联提出此要求,但是均遭拒绝。在7月23日与鲍格莫洛夫的协商中,王宠惠询问“是否认为可能立即开始谈判双边互助条约”,“希望两国最终还是会找到共同语言”。鲍格莫洛夫回答不可能谈判互助条约,批评蒋介石“如果说苏中关系发展过于缓慢,那这绝不是苏联方面的过错”。(55) 李玉贞译:《〈中苏外交文件〉选译》(下),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部编:《近代史资料》总80号,第200、201页。 7月28日,孔祥熙对苏联驻英大使迈斯基“力主中国与苏联携手抗日”。迈斯基回答:“苏联有许多原因,包括政治情况与国内形势,不能在军事行动上积极支持中国,不过,在物资上它会尽可能给予援助。”(56) 《顾维钧回忆录》第2分册,第421,418、435,420页。 这就表明苏联只同意签订互不侵犯条约而反对互助协定。
陈立夫之所以不回答互不侵犯条约,在于两大原因。其一,蒋介石曾考虑签订中苏德三国互不侵犯条约。陈立夫对陶德曼说:“德国由于缔结反共协定而给予了日本道义支持”,建议“德国应该通过与俄亲善以改善国际局势”,并说斯大林也曾对其“表明过对此迫切的希望”。陶德曼回答:“德国是共产主义无可妥协的敌人,德国或许愿意与苏俄建立正常关系,但却得不到回应。”陈立夫建议:“缔结中俄德三国互不侵犯条约,若有可能,美国也应加入。废除日本从国联得到的对前德国殖民地的权利,并将殖民地归还德国。以三民主义作为‘纽带’使民族社会主义原则与共产主义原则相互修好。”他强调:“德俄交战只会使日本和意大利坐收渔利,而对德国只能带来失败和灾难。”(48) 郭恒钰主编:《德国外交档案》,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1年版,第91页。
但是,苏联政府不可能同意。中国驻苏大使蒋廷黻分析:“(1)苏联的内部情况不宜于与中国在军事上联合对日。(2)国内的食物供应即使在和平时期也是紧张的。(3)国内的军队虽然吃得不错,待遇也好,可是最近对军队的清洗和处决了八位高级将领,在全军造成了混乱影响。(4)斯大林还担心,任何对外战争,会意味着他的垮台。”顾维钧指出:苏联不愿意签订互助协定的理由是“苏联在远东军事上参加中国一边,可能会挑起一场欧洲的战争”,真实原因“大概是由于国内局势不稳”。(58) 《顾维钧回忆录》第2分册,第432、433—434、429,421、436页。
在这情况下,蒋介石改变了签订互助协定的打算。7月26日,张冲对鲍格莫洛夫提出:“蒋介石认为,任何政治问题的解决都要耗费很多时间,所以要求把军事供货问题与一切政治问题分开,单独解决。蒋介石说,因为现在中日之战势不可免,所以中国不可能再指望从德国得到订货,因德国是日本的盟国。中国本国的储备只够六七个月用。唯一可能为中国供货的来源就是苏联了。蒋介石要求把这个问题看作纯商务性的。苏联方面不承担任何政治义务。”这段话含义深刻:其一,蒋介石不再指望签订中德苏互不侵犯条约;其二,不再提互助协定,苏联不需承担“任何政治义务”。因此,鲍格莫洛夫建议苏联政府:“鉴于华北事态的迅速发展,更妥善的办法是不把军事供货同互不侵犯条约揽在一起,从商务方面入手解决这个问题。”(59) 李玉贞译:《〈中苏外交文件〉选译》(下),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部编:《近代史资料》总80号,第201—202、204页。
日军发起攻占平津地区的作战后,蒋介石不再在联俄抗日和“共同防共”中纠结。他7月30日对江西省政府主席熊式辉阐述:“此时恐俄与倭先谈妥协,我对俄应急进行!倭必再要求我共同防俄,承认伪满与华北特殊化,若我与俄先订互不侵犯条约,则可打破其第一迷梦,盖我如允倭共同防俄以后,不仅华北为其统制,即全国亦成伪满第二矣。故联俄虽或促成倭怒,最多华北被其侵占,而无损于我国格,况未必为其全占乎?两害相权取其轻,吾于此决矣。且倭寇果强占我平津,则其政策与战略,皆陷入绝境,此诚余所谓最后之时机,若其不至于此,余亦无机可乘也。”(60) 黄自进、潘光哲编:《蒋中正总统五记:困勉记》下卷,台北“国史馆”2011年版,第567页。 这说明蒋介石:其一,认识到日本强迫中国“共同防俄”的企图,不再顾虑日本的压力而最终决定“联俄”;其二,接受了苏联签订互不侵犯条约的要求。
日本的总攻也促使苏联政府决定尽快与中国签订互不侵犯条约。7月31日,李维诺夫急电鲍格莫洛夫:“与过去相比,目前时机更加不宜签署互助条约,因为这样的条约会意味着我们立即对日宣战”,“提供军事物资务必以先签署互不侵犯条约为先决条件。”(61) 李玉贞译:《〈中苏外交文件〉选译》(下),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部编:《近代史资料》总80号,第201—202、204页。 蒋介石对此写到:“苏俄允接济无(武)器,但以订不侵犯条约为交换条件,余斥驳之,俄之外交狡诈无比也。”(62) 蒋介石日记(手稿本),1937年8月1日。
蒋介石曾于6月7日指示新任驻苏大使邵力子在与苏联协商时,可表示“中国必惟苏马首是瞻,此旨始终如一,只要苏方切实相商,中国必可一致也”。(38) 吕芳上主编:《蒋中正先生年谱长编》第5册,第311页。 七七事变的发生,使关于太平洋和平协定的讨论“烟消云散”。(39) 《顾维钧回忆录》第2分册,第397、404页。 中苏双方已在讨论的互不侵犯条约和贸易协定亦未达成。蒋介石指示翁文灏:“签订互不侵犯条约,另案办理;易货协定,暂缓办理。”(40) 《钱昌照回忆录》,中国文史出版社1998年版,第51页。 王宠惠建议蒋介石:苏联的提议“关系我国存亡至深且巨,我国似不宜轻于拒绝,亦不宜仓卒赞成”。这样至七七事变发生时,蒋介石“始终只允慎重考虑,迄未有切实之答复”。(41) 《外交部长王宠惠自南京呈蒋委员长对于苏联提议共同预防外患之步骤三项具申意见书》(1937年7月8日),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三编战时外交(二),第327、326、326页。
其一,是否签署互不侵犯条约。鲍格莫洛夫“肯定地说明苏联政府认为不可能在目前就互助条约进行任何谈判”。他强调,“中国政府应该了解我们的处境:我们如果不能以互不侵犯条约的形式作为起码的保证,让中国不致用我们的武器来打我们,那我们是不能向中国提供武器。”蒋介石明确表示已就是“联俄抗日”还是“共同防共”作出抉择:“中国绝不会进攻苏联,这一点是毫无疑义的。日本的基本要求恰恰就是要结成反苏军事同盟,为实现这一要求,日本愿意做出很大的让步。然而中国政府断然拒绝了这个要求。”鲍格莫洛夫对此抉择“很满意”,强调苏联政府恰恰是为了证明国民政府拒绝“共同防共”而“务必坚持签定互不侵犯条约”。
其二,对华军事供货的先决条件是否签定互不侵犯条约。蒋介石表示,“愿意无条件地同苏联签订互不侵犯条约,但是不愿意把这件事做得看起来象是为军事供货条约而付出的报酬”。鲍格莫洛夫回答:“互不侵犯条约的实质在于双方承担互不进攻的义务;十分清楚,不进攻另一方这个义务绝不可能被说成为某事物而付出的报酬。”蒋介石询问:苏联“是否认为有可能在签定互不侵犯条约之前先签署军事供货协定,尽管履行供货是在签约之后”。鲍格莫洛夫回答:军事供货,是“我们自己遵照有利于增强中国军事实力的愿望提出的建议”,但是“我们应该得到保证,使我们的武器不致被用来打击我们,所以我们不得不坚持先签订互不侵犯条约”;“如果没有互不侵犯条约,那么签署供货协定就毫无意义。至少两个条约应该同时签署。”
“当时苏俄为什么要求我国召集太平洋和平会议呢?因为中苏两国,虽然想协力维持远东的和平,但是两国如果单独订约,而不以和平会议的方式,将这个意旨关照太平洋有关的各个国家,使他们都有参加的机会,则此项条约,虽然秘密进行成功,必遭有关各国的误会,所以一定先要用太平洋和平会议的形式,促使有关各国来共同努力,如果这一个会议能顺利成功,那当然是东亚和平一很重大的保障。否则如果其他各国放弃责任,致会议不成,中苏两国,自可仿法俄协定办法,订立中苏互助协定。当时我国对于苏俄这个要求,认为可以考虑。但因鉴于太平洋各国态度未必一致,会议前途,无多把握。且恐发动以后,会议不成,转对我国地位不利。故将此项动议,暂予搁置,这可以说是中苏两国订立不侵犯条约的滥觞。”(87) 《最近军事与外交》(1937年9月1日),秦孝仪主编:《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14卷,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84年版,第621页。
其三,互不侵犯条约是否公开。蒋介石询问,“互不侵犯条约应该揭载于世抑或保守秘密”。鲍格莫洛夫回答:“这样一个无害于任何人的文件可予立即公布。我们对所有其他类似的条约一贯也是这么办的。我认为把这样一个条约保守秘密是毫无意义的。”
蒋介石表示:“如果与苏联签定的互不侵犯条约中不会有任何招致侵犯中国主权的内容”,则“原则上同意立即签约”。(63) 《鲍格莫洛夫致苏联外交人民委员会》(1937年8月2日),章伯锋、庄建平主编:《抗日战争·外交(上)》第4卷,第763—764、763,765页。 他对阎锡山透露同意签订互不侵犯条约的原因:“苏俄允接济我武器,但以订互不侵犯条约为交换条件,如苏俄先与我订互不侵犯条约,借此以威胁倭寇,要求与倭亦订互不侵犯条约,以为固守中立之计,则于我大不利也,此须注意防之。”8月6日,蒋介石认为:“俄提互不侵犯条约,应于外蒙问题,及制止共党宣传共产问题,特加注重。”(64) 黄自进、潘光哲编:《蒋中正总统五记:困勉记》下卷,第569、570,570页。
鲍格莫洛夫从与蒋介石的会谈中发现:其一,苏联“关于互不侵犯条约的建议显然出乎蒋介石的预料,也是他不愿为之的”,但是宋美龄希望“达成协议,对蒋介石的拖宕很不满意”,蒋介石只好同意。其二,蒋介石之所以对中苏互不侵犯条约犹豫不决,在于其“尚未放弃为对日妥协而在樽俎上下的功夫”。其三,蒋介石如果认为“近期内对日作战必不可免”,“就理应更加具体地关心军事供货”。基于此,鲍格莫洛夫建议苏联政府对华派遣军事专家、提供军事供货,以便“顺利而迅速地同中国政府达成协议”。(65) 《鲍格莫洛夫致苏联外交人民委员会》(1937年8月2日),章伯锋、庄建平主编:《抗日战争·外交(上)》第4卷,第763—764、763,765页。
日本竭力捕捉中苏关系变化的蛛丝马迹,批评“苏华提携合作性质,俄然变呈重大,即由政治的提携合作,发展至军事的”。其证据之一,是苏联驻华大使馆武官列宾“基于苏华军事提携之重大任务”回苏(66) 《国共妥协苏华提携发展至军事》,《盛京时报》1937年7月26日,第1版。 ,8月1日“携带苏联对于华北事件之军事并政治对策”(67) 《苏联武官返华,活动殊堪注目》,《盛京时报》1937年8月3日,第1版。 返华。日本政府还企图蒋介石“共同防共”,广田弘毅8月5日在众议院声称:“余确信中国全体并非竟以排日侮日份子构成,对于中国指导的人物中对于此点如加以说明,谅必理解。中国亦有求于日本,故相信两国有互相援助之必要,此际尤其是个人理想。如使中国参加日德防共协定,则共产思想可扫出于东洋。果尔,东洋和平于是确立,从而所谓排击共产运动之点,余以为必待日华提携而后可。”(68) 《真正的日华亲善在排击共产主义》,《盛京时报》1937年8月7日,第1版。 蒋介石批评“倭尚提三原则,可笑!我急与俄订互不侵犯条约,使彼不再梦想与我共同防俄!”(69) 黄自进、潘光哲编:《蒋中正总统五记:困勉记》下卷,第569、570,570页。
8月5日,鲍格莫洛夫提出俄方草案。8月8日,陈立夫提出中方草案。8月7日《盛京时报》宣称:外国报纸最近盛传苏联远东军司令官加伦“身负与蒋介石缔结军事通商协定之重大使命,已赴中国”,苏联政府“极力否认苏华军事通商协定缔结说”。中国驻苏大使“亦郑重否认”:“外国最近盛传苏华军事通商协定缔结说,此并非最近之事,即在过去二年间继续此项协定。中国现在为讲自己防卫立场,集中全力,以防外地,故苏联民众对中国虽如何增加同情,中国决无意依赖外国援助者也”。(70) 《华使否认成立军事通商协定说》,《盛京时报》1937年8月7日,第1版。 8月11日电称:关于“外传中俄两国成立秘密协定一事”,在莫斯科的日本人“均无所闻”。(71) 《日本穷兵黩武促进美俄携手》,《申报》1937年8月13日,第5版。
《中苏互不侵犯条约》签订前夕,蒋介石竭力取得英德两国的谅解,说明在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下中国不得已的苦衷。8月19日,他认为“此时我与俄签订互不侵犯条约利多而害少,惟当与英、德说明耳”。(72) 黄自进、潘光哲编:《蒋中正总统五记:困勉记》下卷,第573页。 8月21日,他又认为“中俄互不侵犯约应与英、德说明理由”。(73) 蒋介石日记(手稿本),1937年8月21日。
依据鲍格莫洛夫给苏联政府的报告,蒋介石因为两问题在8月21日最后签署时刻“动摇了”:
“还在清晨徐谟(国民政府外交部次长——引者)即给我打电话,我们约定晚上签署条约。过了几个小时他来找我说中国政府坚持同时签订互不侵犯条约和军事供货协定。我对蒋介石态度的改变表示惊诧,因早些时候是他本人再三说明不把这两个条约联在一起,于是我请徐谟以我的名义转达,就说我担心蒋介石的态度会在莫斯科造成极不愉快的印象并把整个事情拖延下去。一天内我几次会见孙科,向他直言我们对中国政府模棱两可政策的意见,并直率地说中国政府据我们看来是在玩火,我根本不明白中国政府对我们有什么要求:是要飞机抗日抑或只不过要一个目的不明的书面担保。孙科显然是很快就见了蒋介石并向蒋介石施加了相应的压力,因为蒋介石请我晚上八点半钟前去。蒋介石同我谈话是从徐谟因误会而把两个条约的签署联在一起开始的,他已吩咐王宠惠立即签约,他相信即使不同时签约,苏联政府也会把我对他说过的事办成。同蒋介石谈话后,我驱车去找王宠惠,他那里已准备了条约的文本。”
1.移动互联网的几何级发展,催生大数据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实现了信息传输的极大飞跃 ,带动信息采集、存储、交换、分析、应用的持续升级,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电子商务因此而蓬勃发展,又极大地改变了商业与消费习惯,大量的B2B、B2C、C2C业务持续制造、沉淀非结构化或半结构化的海量信息数据。而线下业务的线上化(O2O),更让一切商业行为变成可累积的数据。对大数据的分析、处理,并依此洞察商业规律和消费行为,应用于营销和服务,反过来推动了流程优化、效率提升和消费体验升级。
“这一切说明在最后时刻亲日派对蒋介石施加了强大压力以拖延条约的签署。然而蒋介石同抗日团体已联系甚为密切,所以应对后者让步。我认为应该指出,现任航空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蒋夫人是很愿抗日的。”(74) 《鲍格莫洛夫致苏联外交人民委员会》(1937年8月22日),章伯锋、庄建平主编:《抗日战争·外交(上)》第4卷,第766—767、766、767页。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9.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处理,计量资料采用表示,组内及组间均数比较采用t检验,以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这两个问题是联系在一起的。其一,蒋介石要求军事供货协定与互不侵犯条约同时签署。鲍格莫洛夫要求先签署互不侵犯条约,表示虽然不能同时签署军事供货协定,但保证苏联的援助。于是,蒋介石同意鲍格莫洛夫“提出的一切建议,特别是关于军事供货协定将在莫斯科签署的建议”,要求苏联尽快把50架歼击机空运来。(75) 《鲍格莫洛夫致苏联外交人民委员会》(1937年8月22日),章伯锋、庄建平主编:《抗日战争·外交(上)》第4卷,第766—767、766、767页。 其二,亲日派反对签署互不侵犯条约。尽管蒋介石自己批评汪精卫“对中俄协定怀疑”(76) 蒋介石日记(手稿本),1937年8月12日。 ,但还是有些动摇。鲍格莫洛夫一方面通过力主抗日的孙科、宋美龄做蒋介石的工作,一方面要求苏联政府满足蒋介石的要求,“最好尽快把我们的飞机空运来华,因为这一定会特别加强抗日派的地位”。(77) 《鲍格莫洛夫致苏联外交人民委员会》(1937年8月22日),章伯锋、庄建平主编:《抗日战争·外交(上)》第4卷,第766—767、766、767页。 在孙科、宋美龄等人努力下,蒋介石“催令外交部签俄约”。(78) 蒋介石日记(手稿本),1937年8月21日。 日伪关注这一变化,指责:苏联两三年来就互不侵犯条约“虽向华方提示,惟因中国情形终未得表面化”。(79) 《苏华缔结条约为苏华接近之第一步骤》,《盛京时报》1937年8月31日,号外第1版。 国民政府“因日华事变发展、内外俱陷于极端困穷状态”,“一变从来态度”而秘密与苏联折冲。(80) 《华苏缔结不侵略条约》,《盛京时报》1937年8月29日,号外第1版。
以上可见,七七事变发生后,苏联尽管仍然希望召集太平洋和平会议以共同对付日本的威胁,但是认识到这不可能,因而将重心转到签署中苏互不侵犯条约上来。蒋介石则提出中苏德三国签署互不侵犯条约,这实际上是不愿因站在苏联一边而得罪德国。他还希望英美能阻止日本的侵略;如果英美能做到这一点,他大概不会联俄抗日。与此同时,他提出签署中苏互助协定而非互不侵犯条约,但苏联不愿意参加对日作战而拒绝。直至日军发起攻占平津地区的作战后,蒋介石才不再纠结是联俄抗日还是“共同防共”,决定将政治义务与物质援助分开解决,接受苏联的要求而签署互不侵犯条约。
三、《中苏互不侵犯条约》的签订:联俄抗日的特殊形式
8月21日22时,《中苏互不侵犯条约》签字,双方商定“8月29日交报界,以便使条约文字在30日晨揭载报端”。(81) 《鲍格莫洛夫致苏联外交人民委员会》(1937年8月21日),章伯锋、庄建平主编:《抗日战争·外交(上)》第4卷,第766、764页。 条约分序言及第1至第4条,双方皆认为 “精悍短小”(82) 《鲍格莫洛夫致苏联外交人民委员会》(1937年8月21日),章伯锋、庄建平主编:《抗日战争·外交(上)》第4卷,第766、764页。 、“约文简赅,宗旨正大”。(83) 《本条约之内容与意义》,《中央日报》1937年8月30日,第2版。 除第4条规定条约的有效期及如何延长外(84) 第4条规定,“本条约用英文缮成两份。本条约于上列全权代表签字之日发生效力,其有效期间为五年。两缔约国之一方,在期满前六个月,得向彼方通知废止本条约之意思。倘两方均未如期通知,本条约认为在第一次期满后,自动延长二年。如于二年期间届满前六个月,双方并不向对方通知废止本条约之意,本条约应再延长二年,以后按此进行。”《中苏不侵犯条约全文》,《中央日报》1937年8月30日第2版。 ,序言及其余三条体现了双方立场和蒋介石的考虑。
前面已经指出,就中苏两国各自处境来说,只能签署互不侵犯条约而非互助条约,互不侵犯条约是双方应对日本侵略的结合点。订约前,蒋介石“严守秘密,即国防最高会议暨行政院亦未曾讨论”。(85) 林美莉编辑、校订:《王世杰日记》上册,第36—37、37页。 因此,只有王宠惠、孙科、孔祥熙、陈立夫、翁文灏、张冲等人知道谈判。《中苏互不侵犯条约》突然公布,震动了国民党高层,蒋介石专门解释这是联俄抗日的最佳选择。
先由王宠惠8月31日在行政院会议上通报。他指出,苏联在七七事变发生前提出:一为“由中国召集太平洋诸国会议,倡导订立互不侵犯条约暨互助Mutual Assistance协约”;“二为中苏间订立互不侵犯条约;三为中苏间订立互助条约”。互助条约指“任何国被侵略时,其他缔约国以武力协助被侵略国”,蒋介石主张先订立互助条约,苏俄则坚持须先尝试召集太平洋会议;如召集不了,再订立互助条约,“方可减少德、意等国之疑忌反抗”。七七事变与八一三事变发生后,苏俄虽然不再坚持召集太平洋会议,但也反对签署互助条约“而主张立即订立中苏互不侵犯条约”,并允接济中国军火,“不必付现款”。蒋介石同意。至于互助条约之订立“则尚须继续磋商”。教育部长王世杰认为,互助条约“事实上或已有成议”,只是王宠惠“未言及”。(86) 林美莉编辑、校订:《王世杰日记》上册,第36—37、37页。
接着,蒋介石自己9月1日在国防会议上进一步解释:
(3)急性坏疽穿孔性阑尾炎:本组7例,表现为:阑尾肿大明显,性状不规则、位置较固定、轮廓模糊,边界不清;阑尾壁可见连续性中断回声,壁增厚,各层次不清;阑尾腔扩张无回声或呈低回声。超声可见阑尾区混合性包块,且存在实性低回声,强弱不等、回声杂乱,如可见强回声光斑于阑尾腔内,有结石,后方有声影,有明显腹腔肠间积液,且肠蠕动减弱。
本次研讨会从全球发展的视角,审视当今基础教育领域的教育教学实践及国内国际合作,探索学校共同发展的路径。来自世界各地的专家和教师共同探讨全球21世纪现代学校的建设,以及“真实的学习”指导下的跨越国界、语言和整合学科的教与学的实践。
按此,中苏两国尤其是苏联先要求召开太平洋和平会议,防止日本侵略;如果召开不了,就不能责怪两国。在不能召开之后,中苏两国仿照1935年5月2日签订的《苏法互助条约》签订《中苏互助条约》。《苏法互助条约》具有同盟性质,中苏如果签订互助条约,就建立了同盟关系。然而,互助条约未能签订,只签订互不侵犯条约,这是因为日本首先要夺取的是中国、其次才有可能夺取苏联远东地区的情况而决定的。对此,苏联政府在1937年8月29日的通告中作了总结:《中苏互不侵犯条约》的谈判“已进行了不止一年”,拖延之因是“中国方面受国内和外交的某些因素影响”,蒋介石一直在联俄抗日和“共同防共”中徘徊。但是,“由于中国广大人民对苏联的同情急趋高涨,由于远东国际局势复杂化而自然引起中国政府同其他国家首先是苏联加强友好关系的愿望”,国民政府最终决定联俄抗日,因而“对条约的签署表示积极关注”。(88) 《波将金致苏联驻法国、捷克斯洛伐克、土耳其、英国、美国、意大利、德国、波兰、中国、日本全权代表》(1937年8月29日),章伯锋、庄建平主编:《抗日战争·外交(上)》第4卷,第767页。 对于苏联,日伪指责苏联“对于日华纷争,迄今表面上保持中立,惟因日本军事行动在中国节节进展,致感不安,乃急与中国缔订不侵条约,作为一种牵制策”。(89) 《苏华不侵略协定对华精神的援助》,《盛京时报》1937年8月31日,号外第1版。
日本政府批评蒋介石签订《中苏互不侵犯条约》,还在要求蒋介石“共同防共”。它发表声明:“华方自今次事变勃发以来对于日本迭出挑战行为,而今更与苏联间缔结所谓不可侵条约,称为于国际纷争解决之前排斥诉诸战争等语,殊令人失笑。”(90) 《此次缔结苏华条约为中国所不取者也》,《盛京时报》1937年8月31日,第1版。
2000年,张兰花与丈夫带着淘金梦,从河南中原大地来到二师三十三团十九连,开始了兵团职工的新生活。初来乍到,这里除了漫天的大风黄沙,就是茫茫戈壁沙丘。但生性倔强好胜的她却坚信,别人能干的我也能干。就是凭着一股永不服输的拼劲,在酷暑的夏天,别人午睡时,她却在田间拔杂草、摘无效花蕾、搞点片防治;寒冬里别人搓麻将,他却一头扎进“农家书屋”学植棉技术。经过两年的历练,张兰花边学边问边实践,渐渐地掌握了从治碱、整地、播种、田管、综合防治到采摘的一整套植棉技术。
既然《中苏互不侵犯条约》是这种政治关系的反映,那么其特点何在?
条约规定,中苏两国要维持两个和平。序言指出,中苏两国签约有两因,一为“欲对于一般和平之维持有所贡献,并将两国现有之友好关系巩固于坚定而永久的基础之上”,二为“欲将一九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在巴黎签订之非战公约中双方担任之责任重行切实证明起见”。(91) 《中苏不侵犯条约全文》,《中央日报》1937年8月30日,第2版。
苏联认为,序言表明中苏双方要努力维持一般和平与世界和平。一般和平,特指远东和平。《真理报》指出:七七事变威胁一般和平,“苏联对于远东和平事业深感关切,以故对于中国境内现所发生之可惊事变足以威胁一般和平者,特别加以注意”。缔结互不侵犯条约,表示支持中国民族“为自由独立而奋斗”。“夫和平整个而不可分割,又和平事业不问在西方抑或远东,均有加以捍卫之必要”。(92) 《中苏成立不侵约有助世界和平》,《申报》1937年9月1日,第5版。 七七事变“足以危害世界和平”,互不侵犯条约“切实确认并保障和平之不可分割,以及在东西两方同时保卫和平之必要”。(93) 《各国报纸论中苏条约》,《中央日报》1937年9月1日,第3版。 总之,《中苏互不侵犯条约》“系在太平洋沿岸实施集体安全原则之明证,亦即维持一般和平与集体安全之一新工具”。(94) 《中苏成立不侵约有助世界和平》,《申报》1937年9月1日,第5版。 其签署“是苏联在一贯的和平政策道路上迈出的新的一步,是一次国际性的宣言,这个宣言对远东冲突具有及时雨的意义并能对保卫和平事业起促进作用”(95) 《波将金致苏联驻法国、捷克斯洛伐克、土耳其、英国、美国、意大利、德国、波兰、中国、日本全权代表》(1937年8月29日),章伯锋、庄建平主编:《抗日战争·外交(上)》第4卷,第767页。 ,“使苏联对抗日本之地位,增强不少”。(96) 《中苏成立不侵约有助世界和平》,《申报》1937年9月1日,第5版。
事实上,这恰恰是联俄抗日。王世杰指出:“此次约文声明中苏互不侵犯,并不与任何侵略中国或苏俄之国家成立相互协助之协定,用意即在与日人共同防共之策略以打击。”(103) 林美莉编辑校订:《王世杰日记》上册,第36页。 蒋介石进一步解释“我们这次为什么要与苏俄订立互不侵犯条约,而不与日本订立共同防共协议”:
《中央日报》亦认为,《中苏互不侵犯条约》“实为非战公约及其他为维持和平条约之一种有力的补充文件”。但是,它更强调针对日本发动侵略战争。它就一般和平指出,条约“不独对于中苏两国间之和平多加一重保障,且为太平洋各国以不侵犯之保证共谋安全之嚆矢”。它就世界和平指出,“中苏两国现已重申一九二八年非战公约之原则,即两方再行申明,不以战争为解决国际纠纷之方法,并否认在两国相互关系间,以战争为施行国策之工具。”(97) 《本条约之内容与意义》,《中央日报》1937年8月30日,第2版。
为了维持两个和平,鲍格莫洛夫提出《中苏互不侵犯条约》最好规定两个义务:“1.互不侵犯的义务;2.和平解决一切争端的义务”。(98) 《鲍格莫洛夫致苏联外交人民委员会》(1937年8月2日),章伯锋、庄建平主编:《抗日战争·外交(上)》第4卷,第764页。 蒋介石表示赞同。第1条规定,两缔约国郑重声明双方“斥责以战争为解决国际纠纷之方法”,“否认在两国相互关系间以战争为施行国家政策之工具”;依照此项诺言,双方“约定不单独或联合其他一国或多数国,对于彼此为任何侵略”。第2条规定,“倘两缔约国之一方,受一个或数个第三国侵略时,彼缔约国约定在冲突全部期间内,对于该第三国不得直接或间接予以任何协助,并不得为任何行动或签订任何协定,致该侵略国得用以施行不利于受侵略之缔约国。”(99) 《中苏不侵犯条约全文》,《中央日报》1937年8月30日,第2版。 《中央日报》解释:双方“约定不得单独或联合其他国家对于彼此为任何侵略,又两缔约国之一方,受第三国侵略时,他方约定不得对于该侵略国予以任何协助,或有不利于被侵略国之举动”。条约“纯系消极性质,即以不侵略不协助侵略国为维持和平之方法”。(100) 《本条约之内容与意义》,《中央日报》1937年8月30日,第2版。 日伪从批评苏联的角度,认为《中苏互不侵犯条约》系近年来苏联“谋与各国政府缔结之不侵条约体制之一部分”(101) 《苏华不侵略协定对华精神的援助》,《盛京时报》1937年8月31日,号外第1版。 ,其内容“大概为从前苏联与诸外国所缔结不侵略条约之程度,例如互相不得侵略,一方若受第三国侵略时,他方不得援助第三国”。(102) 《华苏缔结不侵略条约》,《盛京时报》1937年8月29日,号外第1版。
摘取我院确诊的98例IPF(特发性肺间质纤维化)病患资料,其中排除身体残缺、精神障碍及依从性差的病患,纳入神志清晰、签署同意书的病患。研究组年龄48~76岁,平均(61.35±5.33)岁,病程1~5年、平均(3.25±1.10)年,女24例、男29例;对照组年龄49~78岁、平均(62.41±5.06)岁,病程1~5年,平均(3.36±1.24)年,女21例、男24例;两组年龄、病程、性别等基线资料比对无明显差异(P>0.05)。
以浓度为 0.075wt%、0.225wt%、0.375wt%和0.525wt%的碳酸钠改性后的钠化凹凸棒石分别标记为 APT-0.075wt%Na2CO3、APT-0.225wt%Na2CO3、APT-0.375wt%Na2CO3、APT-0.525wt%Na2CO3。
“就是因为我们对苏俄是在完全自主的立场上双方平等互商的,而日本则是用威胁方法,压迫我们与他订立共同防共协议,其目的在灭亡中国。我们如果坠其计中,与之订约,就失了自主的立场。结果就要自趋灭亡,因此我们断然拒绝他的要求。他要用武力来压迫我们,我们就不惜拼全民族的力量,与他抗战到底。反之,我们对苏俄既然有完全自主的力量,订约以后,苏俄决不能藉此来强迫我,压制我,使我国蒙受任何不利,这是我可以断言的。”
签订《中苏互不侵犯条约》的主要目的,“当然是在制服日本的侵略,是要打破日本的侵略政策”。日本侵华政策,“第一个就是要胁迫中国共同防共,第二个就是逼我承认满洲国,第三就是华北独立化”。“现在我们已经与苏俄成立不侵犯条约,就已经打破他的第一个侵略政策——共同防共的政策。他的精神上已受到了绝大的打击。他这第一个政策被打破以后,他在远东的侵略野心,就无法得逞。第二个逼我承认满洲的政策,他也已知道不能成功,至于他第三个政策要求华北独立化,我们更不能承认。”(104) 《最近军事与外交》(1937年9月1日),秦孝仪主编:《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14卷,第623—624页。
正因为日本企图灭亡中国,蒋介石只能联俄抗日。不过,他强调联俄抗日并不等于受制苏联,特意不提“联苏”字样。同时,他竭力强调中国并未改变对外政策。
条约公布前,王宠惠对英、美、法、德和意大利驻华使节保证“这个条约是公式化的,条约除了中国实现了同所有邻邦和睦相处的目的外,没有任何新内容”,也“并不意味着中国政府放弃传统的‘反共’政策”,“中国并未因条约而承担任何秘密义务,中国也准备同日本签署同样的条约”。(105) 《斯托莫尼亚科夫致鲍格莫洛夫》(1937年9月2日),章伯锋、庄建平主编:《抗日战争·外交(上)》第4卷,第771页。 条约公布后,《中央日报》强调:其一,“在过去,有许多国体不同,主义不同的国家,常有缔结不侵犯条约,缔约以后,除了用这个条约相互间消极维持和平以外,并没有其他作用,或甚至并没有增进两缔约国的特殊关系。中苏两国此次订约,在太平洋上国家,虽为创举,然其作用与意义,与一般的不侵犯条约,绝对一致。”其二,虽然缔结《中苏互不侵犯条约》,但是国民政府对外政策“并未丝毫变更,对于平素亲交的友邦关系,也无丝毫态度上的变化”。“世界各国国际知识充足的人士”定能十分明了此点,“太平洋国家的政治家及人民,更应对此有正确的认识,认识中国‘自存互存’的外交政策”。(106) 社评:《中苏互不侵犯条约》,《中央日报》1937年8月30日。
蒋介石竭力解释这两点的含义。他说,他之所以同意签约,是因为苏联并不反对中国发展与其他列强尤其是德意两国的关系。他就聘请德、意、英、美等国顾问询问苏联的态度,鲍格莫洛夫同意“最好多使意德两国参加中国的工作,中国也可多买意德东西,与他们两国密切联络,使他们不致因中苏订立互不侵犯条约而发生怀疑”。蒋介石称赞“这种态度甚好”。(107) 《最近军事与外交》(1937年9月1日),秦孝仪主编:《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14卷,第622—623页。 一句话,条约“不致影响我们两方对于其他各国的原来关系”。(108) 时评:《中苏互不侵犯条约成立》,《申报》1937年8月31日。 此外,国民政府外交部对日本喊话:“中国今日虽受外来极度之侵凌,不能不以武力抵抗武力,然酷爱和平为我国人之特性。今日以武力侵凌我者,苟能幡然觉悟,变更其国策,则我人亦深愿与之签订不侵犯条约,共维东亚之安全,而谋人类之幸福。”(109) 《本条约之内容与意义》,《中央日报》1937年8月30日,第2版。 总之,蒋介石强调《中苏互不侵犯条约》并不特殊,中苏关系并未因此增进,中国对英美法德意五国的关系并未改变,对日本亦愿签订互不侵犯条约。
除了以上4个基本制度外,信息中心还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对网络运行情况可以全天监控。在学校有重大活动或一些敏感时期时,要编写应急预案,与所主管的部门及时沟通,做好跨部门之间的联动协调工作,保证网络的正常使用。
蒋介石还强调并未放弃反共政策。孔祥熙致函希特勒:“中国在蒋介石的领导下始终为反共产主义而斗争,并作出了很大牺牲,而将来仍将继续反共。与俄国签订条约并不即是向共产主义靠拢或容忍共产主义在中国存在,而毋宁是为了预防苏日同盟,并借由中苏关系来消除可能是由于共产国际的宣传所引起的中国西北地区的骚乱,以便能专心致力于全民抗日战争。”(110) 郭恒钰主编:《德国外交档案》,第58页。
日伪则认为:《中苏互不侵犯条约》是国民政府对苏政策的“转换期”,它“除表示国民政府将来之根本动向外”,“不能不谓之与苏联接近之第一步骤”。(111) 《苏华缔结条约为苏华接近之第一步骤》,《盛京时报》1937年8月31日,号外第1版。 一些国民党官员一方面亦认为签订互不侵犯条约是“实行联俄”,一方面认为这样就难免重蹈“过去联俄政策的覆辙。一切要受苏俄的操纵”。蒋介石对此解释:“此项条约绝无此种危险”,苏联一则因为“现在所处的国际环境”及其国内情形,“要想把持中国、操纵中国,不惟不可能,而且与他有很大的危险”,二则吸收日本“逞其野心,想单独霸占中国,以致遭受世界列强的嫉忌”的教训,“决不会再存心操纵中国,强迫中国服从他的支配,而排斥其他关系国家在华的利益”。(112) 《最近军事与外交》(1937年9月1日),秦孝仪主编:《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14卷,第622页。
在这种互不侵犯条约下,国民政府如何联俄抗日?
日本对此极为重视。它认为,《中苏互不侵犯条约》“恐或具有侧面援助中国之意义”。(113) 《苏华不侵略协定对华精神的援助》,《盛京时报》1937年8月31日,号外第1版。 所谓“侧面”,即不以武力直接援助,而是:一方面,苏俄“有特别陆军永驻远东,其数约有四五十万人”(114) 《莫斯科公布中苏不侵犯条约》,《申报》1937年8月31日,第2版。 ,这对日本是个牵制。另一方面,提供武器援助。陈立夫称,“在进行中苏交涉时,我们了解,苏俄希望这场战争是我们和日本打,德国和法国打,而苏俄不卷入战争,其目的是明显的,因此我们向苏俄提出军援要求,不会被拒绝。并且希望在战争期间能由他们继续支援我们各类武器,例如飞机、坦克、高射炮、大炮等,都在交涉时把武器的数量、运送的时间签订妥善”。(115) 陈立夫:《成败之鉴——陈立夫回忆录》,第202页。 条约签字之日,鲍格莫洛夫奉令告诉国民政府:“我政府已决定同意中国的要求并同意中国政府收到货物后延迟一年开始偿还向它提供的贷款,以便在后五年内每年偿还同样数额的借款”,向国民政府提供150架到200架飞机,“不能再多”。(116) 《斯托莫尼亚科夫致鲍格莫洛夫》(1937年8月22日),章伯锋、庄建平主编:《抗日战争·外交(上)》第4卷,第773页。 因此,曾经担任中国工农红军军事顾问的李德认为,《中苏互不侵犯条约》对于中国“反战和反法西斯斗争,是一个不可估量的贡献”:其一,“在道义上增强了中国一切爱国者的反抗精神”。其二,在物资和武力上,条约“包括随时准备直接出兵支援中国军队的条款。在乌鲁木齐、哈密和兰州相继建立了基地,飞机把物资运到陕西和四川,再从那里继续运往前线”;“苏联还以自己的远东军牵制住日本的关东军,为中国的军队提供了不可低估的、间接的军事援助。”(117) [德]奥托·布劳恩:《中国纪事(1932—1939)》,现代史料编刊社1980年版,第285页。
不过,日本发现苏联政府虽“曾反复宣明对中国派遣援军以及供给军需之事,不成问题”,但是并未派遣援军,因此认为“新条约之效果,大致不外为苏联政府对中国之精神援助”。(118) 《苏华不侵略协定对华精神的援助》,《盛京时报》1937年8月31日,号外第1版。 对此“精神援助”,《中央日报》发表社评要求国民认识到“不能希望有任何外力的帮助”,因为“哪一个国家会牺牲自己力量去解除别国的厄难?”社评强调:“互不侵犯条约是近年国际间消极维持两国和平的方法,性质是消极的,作用是精神的,若因此误解为抗战中突来的什么援助,或者我们立国精神与主义要发生什么变化,那是愚蠢,并是不幸”。(119) 社评:《中苏互不侵犯条约》,《中央日报》1937年8月30日。
蒋介石本人对国民党高层解释了《中苏互不侵犯条约》下的联俄抗日。他一方面强调:与苏俄订约“是我们国家的政策”,苏俄援助是“对中国的友谊”,两者“不必互相牵涉,而且我们与他订约以后,他帮助我军火与否,我们绝不勉强。双方要完全是平等互惠,自主自动的才好”。这体现了蒋介石对苏俄不参战的不满。另一方面,他又充满信心指出:签订互不侵犯条约后,苏俄“已从此决定要帮助我们国民政府来统一中国,抵抗日本”。它“这一个国策,不仅是帮助中国,实也是帮助他自己。因为远东今日的局势,苏俄已经观察明白,如果中国失败,他也不得安宁”。一旦“相当时间”到来,苏俄“自然要参加我们这一次为正义,为自由,而发动的神圣战争”。(120) 《最近军事与外交》(1937年9月1日),秦孝仪主编:《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14卷,第623—624、621—622页。 这给国民党高层的认识是:蒋介石“谓苏俄终将加入对日战争”。(121) 林美莉编辑、校订:《王世杰日记》上册,第37页。
蒋介石认为,《中苏互不侵犯条约》“当于现局利多害少也”。(122) 蒋介石日记(手稿本),1937年8月31日。 “利多”如上所述,“利少”当指第3条。它规定,“本条约之条款,不得解释为对于在本条约生效以前,两缔约国已经签订之任何双面或多边条约对于两缔约国所发生之权利与义务有何影响或变更。”(123) 《中苏不侵犯条约全文》,《中央日报》1937年8月30日,第2版。 这一条款,主要涉及外蒙古问题和苏联与中国共产党的关系。
蒋介石指出,他之所以同意签署《中苏互不侵犯条约》,就在于第3条让他满意。他指出,1935年下半年的谈判就“因外蒙古问题,意见未能接近”。七七事变发生后,苏联重提旧议订立互不侵犯条约,他“当即表示赞同,但要求俄方先拟一草案,给我方考虑,并声明对于外蒙古问题和不宣传共产问题,应特別注意”。苏联“答覆谓我方所声明的两项,现已不成问题。只要在新约当中明白规定‘中苏以前所订条约仍然有效’一项”,则《中俄解决悬案大纲》第5条与第6条的规定,“不致因此次签订互不侵犯条约而发生影响或变更,如此即于苏俄甚便,於中国无损”。他进而强调,苏联与外蒙古签订的“互助条约”是无效的:“中苏互不侵犯条约当中,并不规定苏俄第三国所订条约,凡有关中国者皆为有效,换言之,凡苏俄与第三国所定条约之有妨害中国利益者,我国概不能承认。如苏俄与外蒙所订条约我不承认,即为无效。而只规定新约对于中苏已经签订之任何双面或多边条约,对于两缔约国所发生之权利与义务,不生任何影响或变更而已。因此对外蒙古的主权,我们仍得此约的保障。”(124) 《最近军事与外交》(1937年9月1日),秦孝仪主编:《先总统蒋公思想言论总集》第14卷,第623—624、621—622页。 1937年10月21日,蒋介石思考:“外蒙问题,俄有放弃可能,以得美国之劝告乎?”(125) 黄自进、潘光哲编:《蒋中正总统五记:爱记》,第162页。
其他国民党官员亦认为第3条有利于国民政府。王世杰称:“当此次订立互不侵犯条约时,中国方面曾虑及苏俄赤化宣传与外蒙独立之默认;结果约文中因有本约不影响于两国间原有双方签订条约之语;缘民国十三年中苏已有协定;在该协定之中,‘苏联’承认不在华作赤化宣传,并承认外蒙主权属于中国也。”(126) 林美莉编辑、校订:《王世杰日记》上册,第37页。 陈立夫称:苏联接受国民政府关于“不要以武器帮助中国共产党,以免我们‘腹背受敌’”的要求,并且遵守条约的规定“在战争中,没有帮助中共”。(127) 陈立夫:《成败之鉴——陈立夫回忆录》,第202页。
小虫问玉敏,如果不能索回钻戒,我们就得赔三十万么?玉敏点点头。小虫一拳砸在墙上,说我他娘的要有三十万,还在凌州打工吗,老子早他娘的回老家买房了。小虫暴躁了起来,说这日子没法过了,这不是要我们为这个钻戒打一辈子工么?
苏联则认为苏蒙互助条约仍然有效。斯托莫尼亚科夫批评王宠惠对法、英、美、德、意驻华使节保证“条约第三条强调北京条约第六条仍然有效”。(128) 《斯托莫尼亚科夫致鲍格莫洛夫》(1937年9月2日),章伯锋、庄建平主编:《抗日战争·外交(上)》第4卷,第771页。 李德称,条约“在政治上和军事上确保了中国北部同苏联和蒙古人民共和国交界的后方”;(129) [德]奥托·布劳恩:《中国纪事(1932—1939)》,第285页。 换句话说,苏联认为条约确保了外蒙古的“安全”。
以上说明,日本首先企图侵占的是中国,其次才可能针对苏联远东地区,这决定了中苏只能签署互不侵犯条约而非互助协定,《中苏互不侵犯条约》是蒋介石联俄抗日的特殊形式。一方面,它强调维护一般和平与世界和平,反对日本发动侵略战争。虽然条文未明确规定苏联的物资援助,但是中苏双方以贸易协定的形式进行,蒋介石还强调苏联终将参加对日作战。另一方面,蒋介石强调联俄抗日并不等于放弃反共政策,苏联亦不反对中国发展与其他列强尤其是德意两国的关系。这样,蒋介石竭力向英德等国表明他签署《中苏互不侵犯条约》,是寻求苏联的援助抗日,并非站在苏联一边;何况,中苏双方还对条约第3条有不同的解释。
创新工作机制,高效推动创森工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指挥长的创森指挥部;同时,组建创森一线指挥部,坚持每周一、三、五早7∶00调度创森工作,听取各镇(街)创森进展情况,第一时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高效推动创森工作。目前,全县今年共流转土地4.96万亩,苗木栽植完成近130万株,占总任务量90%,今冬明春将全部完成3年创森任务。
总之,是联俄抗日还是“共同防共”,实质上就是站在反法西斯阵营还是法西斯阵营的问题。其一,日本要求蒋介石“共同防共”,企图不战而亡中国,蒋介石却一直在联俄抗日和“共同防共”之间纠结。一旦局势恶化,他考虑联俄抗日;一旦缓和,他又置之不理。即使是日本制造的七七事变发生后,他还在纠结。直到7月27日日本发起平津作战后,他才终于决定联俄抗日。即使联俄抗日,他还强调并未放弃传统的“反共”政策。其二,他主张联俄抗日,是签署互助协定,建立军事同盟;这是中苏谈判中的焦点。但是,苏联不同意,因为这意味着它要派军参战。尽管没有建立军事同盟,但是中苏走到一起了,远东反法西斯阵营初步形成,日伪指责联俄抗日“在复杂微妙之国际关系上复投以重大之新波纹”。(130) 《苏华缔结条约为苏华接近之第一步骤》,《盛京时报》1937年8月31日,号外第1版。 其三,《中苏互不侵犯条约》是联俄抗日的特殊形式。对国民政府来说,体现了国民政府在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时联苏承担“共同保证和平、防阻侵略战争的重要责任”。(131) 时评:《中苏互不侵犯条约成立》,《申报》1937年8月31日。 对苏联来说,它是继《法苏互助条约》《捷苏互助条约》后的重要文件,苏联联华反对《德日防共协定》。
To Make “Alliance with Russia Anti-Japan ”or to “Cooperate with Japan Against Communism ”:Chiang Kai-shek Was Entangled with Which Side He Should Select From 1933 to 1937
ZHANG Hao
(College of Humanities,Qinghai Normal University,Xining 810016,China)
Abstract :From 1933 to 1937 Chiang Kai-shek was entangled with which side he should select, to make alliance with Russia anti-Japan, or to cooperate with Janpan in the suppression of communism. Japan always induced Chiang Kai-shek to cooperate with it against communism. He couldn’t say no for many reasons. Being afraid of being between two fires, Soviet Russia tried its best to win over Chiang Kai-shek. At first, it put forward a suggestion that China should convene the Pacific peace conference for establishing collective security system.Then it asked Chiang Kai-shek to sign a non-aggression pact. Chiang, being reluctant to offend German, wished to sign non-aggression pact among China, Soviet Russa and German on one hand. On the other hand, he wished Soviet Russa could to be against Japan with force and asked Soviet Russa to sign a mutual assistance agreement. Only after Japanese army started the war to seize Peiping & Tientsin area, has he not been entangled with the problems. He accepted Soviet Russan suggestion to sign the non-aggression pact. Sino-Soviet Non-Aggression Pact was a special form of alliance with Russia anti-Japan. Chiang Kai-shek said Soviet Russa would participate the combat against Japan at last on one hand, and announced that alliance with Russa anti-Japan was not equal to give up the policy of being against communism on the other. Thus he made clearly that alliace with Russa anti-Japan was not to select Russan side, but to seek the help from it to be against Japan. After Sino-Soviet Non-Aggression Pact was signed, Chiang Kai-shek was not entangled with alliance with Russa anti-Japan or cooperation with Japan against communism any longer.
Key words :Alliance with Russia Anti-Japan;Sino-Japanese cooperation in the suppression of Communism;Chiang Kai-shek;Sino -Soviet Non -Aggression Pact
中图分类号: K8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5 -605X(2019)05 -0078 -16
[本文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七七事变: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与中国开始全面抗战之研究”(17JHQ039)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张 皓(1964- ),男,贵州德江人,青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历史学博士。
责任编辑: 汪谦干
标签:联俄抗日论文; “共同防共”论文; 蒋介石论文; 《中苏互不侵犯条约》论文; 青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