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我国城市化进程中新城建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城论文,进程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文章编号:1009-6000(2007)04-0079-03中图分类号:TU982文献标识码:A
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对城乡人口结构的转化,以及在改变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于是城市化近年来成为我国各界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同样新城的出现也是社会经济发展所带来的一种结果,也是化解城市化过程中城市问题的一种有效手段。因此新城建设成为解决农民的入城问题,提高我国的城市化水平的重要的途径。
1 城市化与新城建设
城市化是伴随着工业化的兴起和发展而迅速发展的一种社会变迁。我国的城市化是在改革开放后才有快速地发展。2004年城市化率已达到41%。从西方国家已经走过的历程看,这个阶段正是我国城市化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城市化呈现出如下特点:城市规模急剧膨胀;城市数量增长加快;城市产业集群化快速发展。
与同等收入水平的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的城市化水平依然是低的,主要表现在:
(1)城市化总体水平不高。中国城市化滞后已经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矛盾焦点。从纵向上看,城市化率比工业化率低50个百分点;从横向上看,我国的城市化率比同样处于中低收入国家的城市化平均水平低20个百分点。
(2)城市化地域发展不均衡。我国城市化发展水平存在严重的地域不均衡现象,从东向西呈现出阶梯状下降,东部地区较高,中部较弱,西部更是落后。这和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时又是和自然地理交通等因素是分不开的。
解决上述问题,新城的建设作为城市化水平提高的一种路径已是我国的一种必然选择。
新城的建设对于我国的城市化具有以下意义:
(1)我国新城建设能部分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入城问题。我国13亿人口中大部分仍生活在农村,他们的入城给我国的城市化带来巨大压力,而新城的建设恰好可以解决这部分人的入城要求,实现他们的入城梦想,提高我国的城市化水平。
(2)我国的新城建设还将能缓解城市化中出现的城市问题。在我国城市化过程中,一些大城市无限制地发展,而产生了交通、住房等城市问题,新城的建设,特别是大城市的卫星城的建设是解决这些问题的一种措施。如北京新一轮总体规划(2004~2020)要在城外建11个新城,这些卫星城的设立,将有效地解决北京的城市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一些大都市区在改造传统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以及改造老城区、提高市民居住水平等方面都面临着巨大的空间压力,向郊区扩张、分散城市职能,新城建设成为它们的必然选择。如珠三角、长三角和京津唐地区为代表的密集都市群纷纷选择区位条件相对优越、经济发展基础较好的中小城镇建设新城。所以在我国新城建设一开始就是和城市化是同步进行的,它与城市化的关系可以表述为:
2 我国城市化进程中新城建设的缺陷
虽然我国的城市化进程迈出了可喜的步伐,成就斐然。但从整体上来说我国的城市化还是处于起步阶段,是不完善的,而这与推进城市化进程的新城建设是密切相关的。在我国城市化过程中,新城建设的不足也是显见的。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土地广阔,但各地的自然资源与条件又差异极大、区域发展不平衡,城市化是我国民众多年追求的梦想。经过努力,目前我国的城市化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1978年我国市镇人口是17245万人,2005年我国城镇人口总数56212万人,使城镇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率上升到43%,比1978年增加26.08个百分点。
与我国城市化进程不相对称的是我国新城建设滞后。新城建设的盲目性、随意性随处可见。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土地占用的随意性。如一些城市的开发区,占地而没有开发,甚至废了良田而长满了大片荒草,使我国的新城建设资本大大地提升。
(2)城市功能区分的随意性。不少城市皆以建立大学城、贸易区为标志性业绩,成为新城建设的主要功能,严重脱离当地实际。
(3)资源配置的随意性。城市发展的资源的有限性要求建设、管理者必须整合资源,不少地区盲目建设,毫无规划,甚至置规划为空洞文件,领导的个人意志就是规划。
近年来我国的市场经济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市场对社会的资源配置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在新城建设中市场的作用也开始显现出来,如东部地区,商品经济和商品流通较为发达,特别是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在此基础上建立的新城,为我国的新城发展注入了活力,提供了宝贵经验,但在我国的市场经济的发展还不成熟,新城建设中市场机制没有确立起来,表现在:自由流转的土地市场和资金市场等各要素市场还没有完全建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市场化准入机制和投资机制等还不完善;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新城建设的经营机制也没建立起来。这些市场机制的缺失严重阻碍了我国新城建设。
3 借鉴国外经验,加速我国新城建设
国外新城的建设是在各国城市化的基础上展开的,是城市化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选择。目前我国的城市化取得了较大的发展,这为新城建设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如我国特大城市北京、上海等,我国可借鉴国外的经验在半城市化区域,建立功能完善的卫星城,分散大城市的功能;但在我国大部分仍是集聚型,它们和国外相比还有差距,还没有达到西方国家城市化发展对新城建设需求的程度,仍需大力提高城市化水平。国家可在实施城市化过程中,对城市化水平不高的地区,加大基础设施的建设,采取一定的优惠政策加大产业的转移和发展,就地转移农业人口,推动地方新城建设。由此看出国家城市化的需求为我国新城建设提供了机遇,也推进了我国新城建设的步伐。
(1)加强制度建设,整合城市建设资源。
新城建设要克服盲目性、随意性,还需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做保障。从国外经验看,首先是立法。英国政府制定的《1946年新城法》和《1976年新城法》;法国政府制定的《1960年新城法》和《1983年新城法》;荷兰制定的《私人买卖土地的法律条款》;日本制定的《城市改革法》等。其次是制定优惠政策。在土地政策方面有:英国的“土地强制征用”法律;法国的“土地银行制度”、“预留建设区”制度;美国的“法定土地征用权”。而人口和产业的优惠政策有:伦敦采取开发简单廉价住宅吸引人口的措施;日本对中心城区则提高土地价格,对新城则全面配套生活设施,吸引中心市区人口和产业的进入。这些政策法律的制定和出台为新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也使新城建设有了坚实的基础,使各国的新城建设进展顺利。
我国在新城建设中,需要有完善的政策法规做保障。为此可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在我国新城建设中,制定相关的土地法、规划法、环境法等为新城的建设提供基础法律环境;制定农民工的生活保障政策、产业政策,取消限制人口流动的户籍制度等,为新城建设提供充足的人员和就业岗位;制定优惠的财政政策、税收政策,为新城的建设提供经济支持,使我国新城建设具有良好的法律环境和政策环境,从而避免一些城市的开发区所出现的占地而没有开发和新城建设缓慢的现象。同时在新城中加强生活服务设施的建设,以优良的生活环境吸引居民入住,建立生态新城、宜居新城。
(2)运用市场手段,发挥政府职能。
新城的开发建设是运用市场机制,由市场发挥基础作用,还是由政府主导,在西方各国中也为我们留下了可贵的经验。在新城建设中,西方各国都发挥市场的作用。比如资金,伦敦密尔顿凯恩斯的开发成本中,中央政府直接投资占49%,地方政府投资占21%,私人投资占30%;此外像日本则是国民政府、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各出资1/3,这种积极拓展民间投资渠道,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新城建设的市场化做法,弥补了新城建设的资金不足,有力地推进了新城的建设和发展。在基础设施方面采用市场化运作,如汉城五个新城的公路与铁路投资总额约37万亿韩元,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开发商三方负担,其中开发商负责76%。国外发达国家在新城建设中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为新城建设注入了强大的活力,也为我国的新城建设提供了可贵的经验。
我国政府可以借鉴国外新城建设的经验,建立完善的市场机制,使市场在新城建设中发挥基础作用。具体就是:建立土地市场机制,为新城建设提供空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市场准入化机制和投资机制,吸引各方参与新城建设,为新城建设注入强大的动力,从而加速我国的城市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