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市场化的比较研究与探索

利率市场化的比较研究与探索

付强[1]2016年在《利率市场化下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影响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世界金融危机之后,金融发展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这也冲击了我国经济的发展方式,特别是银行业发展所面临的局面也都发生了变化。在某种程度上,商业银行通过稳定的存贷利差所获得的有效收益,已在金融市场上形成一定规模的垄断性,随即产生的不良影响己显现为资源错配、不合理的资金价格等现象,也无法让利率经济杠杆淋漓尽致地发挥作用。随着金融体制改革一步步地发展,利率市场化改革也变得十分地关键,银行的存贷利差会因为利率市场化的出现而变得更加狭窄,这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商业银行的传统盈利模式,并给商业银行带来了一定的经营风险。商业银行为了谋求发展的空间,不得不另寻多样化、创新化的发展方式来开拓中间业务,同时还要继续坚持发展传统业务,只有增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收入,才有可能避免经营风险,尤其是利率市场化带来的价格竞争风险,以此寻求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的突破。利率市场化之后,我国商业银行一窝蜂开始发展中间业务创新,一定程度上分散了银行经营风险,但中间业务自身的经营风险也不可忽视,其品种选择搭配与商行本身业务的契合性等都是商业银行在发展中间业务创新中需要考虑的问题。基于此,本文主要研究利率市场化下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对商业银行绩效和风险的影响进行研究,并为利率市场化下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创新提供相应的思路与对策建议。本文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绪论;包括:介绍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第二章,利率市场化及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的相关理论,介绍利率市场化的经典理论和研究进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的经典理论、研究进展以及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的相关研究;第叁章利率市场化下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进程及其影响,该章首先介绍了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其次对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发展的主要阶段、取得成就和存在问题进行介绍;最后,分析利率市场化对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影响;第四章,利率市场化下中间业务创新对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实证研究,此章节主要通过对相关数据的深度分析,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控制银行经营风险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第五章利率市场化下中间业务创新对银行经营效益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根据理论分析给出了主要研究假设,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对商业银行经营业绩所是否可造成影响,通过模型建构,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与经营绩效之间关系进行实证研究,并对实证结果进行分析,已验证本文提出的相关假设;第六章结论与政策建议。在这一部分中,总结了中间业务理论方面的研究进展,指明行动的方向;启后是从展望未来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将逐渐提高,并将更大程度地影响经济发展的稳定性的视角出发,从侧面阐述了创新金融的必需要性,及其在古往今来历史中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应提供对该课题的重视程度。本文得到主要结论如下:(1)自我国施行利率市场化后,商业银行存贷利差逐渐缩小,各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创新以寻求新的盈利模式,但在利率市场化不断推进的客观条件下,净利差对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具有显着的正向作用,商业银行间的竞争导致存贷款净利差减少,这会降低商业银行经营绩效,反映了在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商业银行之间的价格竞争不利于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控制。(2)在我国施行利率市场化之后,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创新不仅增加了商业银行的绩效,而且有助于商业银行对经营风险的控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对银行间价格竞争起到了缓解的作用。(3)中间业务的开展对上市商业银行与非上市商业银行产生明显差异化的影响。究其原因,可能在于上市商业银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开展中间业务成熟度较高,市场对上市商业银行相关业务更加认同,这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上市商业银行经营的安全性。比较而言,非上市商业银行缺乏开展中间业务的积极性,进而也降低了其经营活动的安全性。

俞艳春[2]2002年在《利率市场化的比较研究与探索》文中提出利率管制的政策实践始于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之后的美国。主张推行低利率管制政策的主要原因是希望借此来降低投资成本,刺激投资,促进经济增长。这是凯恩斯的利率理论给人们留下的一个深刻印象。凯恩斯利率理论以及随后的货币主义者和新古典主义者对此的争论都是着眼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短期经济波动。 在利率管制政策的指导思想上,发达国家的管制政策是其干预主义的膨胀性总体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发展中国家的利率政策则需要服从于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压低利率降低投资成本,发展民族经济,一切政策均围绕着经济增长目标而实行。 早期的发展经济学理论鼓励发展中国家实施以进口替代战略为代表的工业化政策,为了加速资本积累就需要辅之以利率管制政策。实际上,无论是进口替代还是出口导向的工业化政策,低利率管制和信贷配给政策除了按照政府的战略意图动员金融资源之外,低利率政策本身也是出于保持一个弱势货币以增加出口同时削减进口的战略需要。普遍认为,低利率管制和信贷配给的金融政策对于日本战败后的经济复兴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东南亚奇迹的创造中也可谓功不可没。 但是,自20世纪70年代以后,利率管制政策开始在全球范围内逐渐遭遇困境。1973年,两位美国经济学家罗纳德.I.麦金农和爱德华.肖分别同时提出了针对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问题的“金融抑制论”和“金融深化论”。他们所得出的基本结论是,发展中国家必须走从金融抑制向金融深化转变的道路。放松利率管制是麦金农和肖所讨论的政策重点。许多国家为谋求经济增长而废弃了长期采用的利率管制政策,尝试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部分国家和地区的改革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其余的则仍然处于经济不稳定和社会动荡之中。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曾经被广泛认为是渐进式改革成功典范的“东亚模式”的神圣光环也不复存在,人们开始对包括东亚各国在内的各国改革实践进行了深刻的反思。 本文通过对利率管制理论与政策实践的回顾,对利率市场化理论的梳理,以及对世界各国包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实践的比较分析,旨在寻求对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实践具有指导和借鉴意义的经验教训。 综观东亚及拉美各国的改革实践,政府主导改革进程几乎是东亚国家的共性。政府主导改革的基本特征就是政府控制着改革的全过程,直接或间接地掌握着经济、金融资源的分配。这种改革所隐含的逻辑是,政府可以通过改革成本的适当分摊而将改革风险控制在一种潜伏状态,并在适当的时候利用各种条件或开辟新的改革渠道,来疏导和分散已经积累很高的系统性风险。 本文认为,在此过程中,政府所面临的最大困境在于如何抵制住按照自身的战略意图动员金融资源的诱惑。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如果政府要以任何形式影响金融资源的流向,就必然会对银行业的审慎性监管产生不良影响。相比之下,各微观经济主体在改革过程中的潜在道德风险的影响就要小得多,尽管对后者的有效控制也是改革成败的一项重要因素。

于宝亮[3]2017年在《信贷资产证券化与商业银行风险化解》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我国商业银行结束了长达十年(2004-2013年)的“黄金增长期”。在经济增速下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宏观信贷投放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利润增速明显放缓,信贷资产质量下滑、存量信贷资产亟需盘活、传统盈利模式日渐式微、对商业银行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均构成挑战。2012年,我国重启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被认为是我国商业银行“盘活存量、化解不良”的重要工具。多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实践,为系统深入地研究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有关问题提供了实践基础。本文研究的问题是:我国商业银行是否有动力、能否有条件充分利用信贷资产证券化工具解决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具体可以分解为两个相互关联的子问题:第一,我国商业银行在自身具备何种条件时,会倾向于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以及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规模?第二,我国商业银行在试图利用证券化方式化解风险问题时,需要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具备哪些必要条件?而商业银行自身作为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建设的重要参与者——信贷资产的供给者,应该重点发展的信贷资产证券化方向是什么?本文以我国2012年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重启以来的经验数据为基础,通过二元离散选择模型和Tobit模型,对我国商业银行发起信贷资产证券化决策和规模的驱动因素进行了实证检验。这些因素包括不良贷款率、资本充足率、贷款增长率、非利息收入占比等反映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指标。总体来看,不良贷款率、资本充足率、贷款增长率和非利息收入占比对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行为的驱动作用显着,银行存款规模也和信贷证券化行为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同时,考虑到我国商业银行性质和规模的差异性,本文对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中小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农商行)进行了分组研究。实证结果显示,与中小型银行相比,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在发起信贷资产证券化方面的内生动力相对不足,其参与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行为更多是由“外部政策驱动”;而中小型商业银行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解决其面临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问题的内生动力比较强劲。针对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中小型商业银行所表现出的差异,本文给出了可能的解释。同时,本文进一步地提出,除了完善市场和监管环境之外,我国商业银行作为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的产品供给端,应着力发展的两个证券化方向——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MBS)和不良贷款证券化(NPLS)。其中,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应发挥住房贷款规模和信用良好的优势,前瞻性、大规模地开展MBS,为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提供优质、安全、标准化的证券化产品,增强市场的流动性,为市场持续发展构建稳定“底部”。中小型商业银行则应充分利用其灵活优势,发展不良贷款证券化,进一步丰富证券化市场的产品供给,构建各类风险-收益相匹配的多层次证券化市场。

程鹏亮[4]2017年在《中国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制度重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15年末,银行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已经达到23.5万亿,成为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和投融资体系的重要金融中介。近两年来,商业银行根据市场环境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启动和持续推进资产管理业务转型,最新版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将进一步加快转型进程。如何设计和实施银行资产管理业务转型已经成为商业银行、监管部门和学术界共同关注的课题,所涉及的重点问题包括:一是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如何通过转型去解决发展中积累的基础性问题,从而在新的市场环境和监管环境下进一步拓展业务空间。二是结合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的本质和发展逻辑,在转型中如何设定转型目标,如何实施转型中的制度重构,如何解决转型中可能遇到的障碍。叁是监管部门如何通过制度设计和监督指导来引导帮助银行资产管理业务转型,进而推动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健康快速发展。本文运用新制度经济理论和实证方法研究银行资产管理业务转型中制度重构的原因、目标和实现路径,力求解决银行资产管理业务转型中上述被广为关注的重要问题。论文的最主要创新之处在于两方面:一方面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地分析了银行资产管理业务转型的叁个关键制度问题,并提出了四项制度重构,解决了现有针对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的研究文献缺少经济学理论支撑的问题,使本文的研究有很强的理论基础。另一方面是从经营绩效的概念出发,以盈利模式和大类资产配置作为研究对象,基于实际业务数据通过向量自回归模型进行了两项实证研究,提出了经营制度重构的总体方向和具体建议。本文第一章首先对于资产管理业务和银行资产管理业务进行了概念界定,明确了论文研究的边界。随后介绍了研究背景、研究问题、研究意义和研究创新。在文献综述部分,重点阐述了新制度经济学核心思想、理论及其与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的结合点,也对实证分析中涉及的金融学领域的相关理论、模型进行了概述。在第二章,论文对于现有研究成果的综述主要包括应用新制度经济学开展金融问题研究的文献综述、关于商业银行转型、综合化经营和资本约束的文献综述、关于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监管政策、业务本质、发展趋势、经营制度、组织制度的文献综述叁个方面。第叁章梳理了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叁个阶段的发展历程,提出了现阶段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发展的多项制约因素:法律主体地位不明确、没有独立于银行传统业务、未形成适合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管理体系、经营方式存在规范性缺陷和组织架构需要加强等。本章还研究了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的产品体系、组织体系、流程体系、风控体系的现状,从投融资服务、银行综合化经营、客户需求等实务角度分析了资产管理业务发展对商业银行的意义,上述构成了后续研究的基础素材。作为对于银行资产管理业务转型进行制度分析的基础,第四章研究了利率市场化、人民币国际化、大资管业态和宏观经济环境四项制度环境和制度环境的变迁对银行资产管理业务转型的影响。首先,论文提出虽然银行资产管理业务曾经是利率市场化的替代产品,在利率市场化完成后,银行资产管理业务仍有较大市场空间,但也提高了业务转型的迫切性。第二,伴随人民币国际化进程,银行资产管理业务也将逐步按照四种模式实现国际化,成为银行资产管理业务转型的组成部分。第叁,大资管业态下,银行资产管理业务仍将保持行业龙头地位,但是非银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经验为银行资产管理业务转型提供了参考借鉴。第四,现阶段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供给侧改革、人口结构变化和财富管理需求变化都会对正在推进的银行资产管理业务转型产生重要影响。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和制度环境的研究,第五章基于新制度经济学分析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研究转型。本章是全文重要的理论分析章节,首先通过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研究了银行资产管理业务转型的叁个关键制度问题:如何理解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发展脉络,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存在发展的原因是什么,银行资产管理业务为何要转型。对于如何理解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发展脉络,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监管套利-监管约束-监管套利-监管约束—"的发展过程是制度非均衡推动下的连续制度变迁过程,银行获取制度非均衡的潜在利润和监管活动、市场环境变化带来的制度非均衡是这一连续制度变迁过程的动力,这一发展过程的核心问题是宏观层面属于制度供给不足,缺少统一完善和边界清晰的制度框架。对于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存在发展的原因,根本是银行资产管理业务作为一项制度安排降低了社会投融资的交易费用。对于银行资产管理业务为何要转型,一方面是以基础性-强制性制度重构打破原有发展逻辑,解决总体制度供给不足,另一方面进一步降低交易费用。本章的第二部分本章结合前面叁个核心问题的分析和监管新规确定了银行资产管理业务转型的顶层设计,提出了四个制度重构:经营制度重构、组织制度重构、风险制度重构和流程制度重构。第六章研究银行资产管理业务转型中的经营制度重构。盈利模式可以更全面的反映银行资产管理业务整体经营,可以作为研究经营制度的出发点。本章首先建立向量自回归模型分析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盈利模式。实证结论表明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的盈利模式仍然与赚取利差的传统信贷业务相类似。结合监管新规,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的经营制度和盈利模式将面临很大调整。在第二部分,本文根据金融投资理论和实际业务运作情况,提出业务盈利的关键点是大类资产配置,现阶段大类资产配置转型方向是扩大资本市场类资产在大类资产配置中的占比,再通过基于实际业务数据的实证研究表明资本市场类资产已经逐步成为支撑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盈利的最重要资产,且相对于其他大类资产构成一定风险对冲,从而证明了上述结论。第七章研究银行资产管理业务转型中的组织制度重构。本文首先比较分析了部门制、事业部制和子公司制的特征和优劣,海外银行和国内非银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独立性较强,也对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制度重构有参考意义,结合上述比较分析和案例分析,本文提出组织制度重构的路径是在短期实现真正按照事业部制运作,成为利润中心;中长期设置专营资产管理业务的独立子公司。本章第二部分认为组织制度重构容易形成路径依赖特征,应把握好几个关键要素:一是业务独立经营是关键,要解决资产管理业务对于银行传统业务的依存问题。二是组织制度重构需要改变现有的横向和纵向业务链条,必须化解行内阻力,重构资产管理业务链条。叁是做好资产管理业务中后台安排。四是合理设置资产管理业务一体化的边界。五是需要关注组织制度重构的外部政策依据和政策障碍。最后,论文对于监管部门和银行及其资产管理部门分别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对于监管部门的政策建议主要围绕监管新规的设计和社会舆论的引导,对于银行及其资产管理部门的政策建议主要包括尽快把握业务转型的先机,通过资产端和产品端联动开展业务转型等等。

冯尔娅[5]2013年在《利率市场化对我国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的影响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利率市场化是金融自由化浪潮的产物,它对融资效率的提高、金融机构定价机制的建设、规范的金融市场环境的形成、货币政策微观传导机制的形成等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始于1978年,但是1996年之前的改革进展非常迟缓,自1996年开始我国对利率管制方面的改革才得以快速推进。放松利率管制,逐步实现由市场掌控的利率定价权,为商业银行带来众多益处的同时也伴随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风险,其中的利率风险尤为严重,因此银行类经营机构在利率风险管理中将面临新的挑战。该文以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为前提,以大型和中小型银行在利率波动下的风险为主线,对此前提下不同类型银行的利率风险进行研究。文章布局结构如下:第一部分对研究背景、目的、方法及文章框架进行介绍,并分析了研究中做出的创新和存在的不足,指出未来可能进一步研究的方向。第二部分对该文的理论基础和前面学者研究的成果进行综述。第叁部分分析了利率市场化对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的影响以及在此背景下的利率风险成因和分类。第四部分介绍了利率风险的衡量方法并对其适用性进行分析。第五部分是文章的主体内容,对利率风险进行实证分析。第六部分针对上述实证分析的结论,提出利率风险管理的建议和侧重点。作为文章的主体内容,第五部分实证分析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首先,在GARCH-GED模型和TARCH-GED模型的基础上,运用VaR方法对利率市场化下我国商业银行的总体利率风险进行度量,研究得出的结论有以下几点:(1) Chibor服从平稳分布,具有条件异方差,因此可以对其建立GARCH类模型。(2)在GED分布下的GARCH模型回归结果表明我国利率波动受外部冲击的影响较大,并且具有长期记忆性,利率波动具有持有性,在短期内难以消除。(3)通过对在GED分布下的TARCH模型的实证分析发现,在外部冲击下,利率波动率有明显的杠杆效应,并且负的外部冲击的杠杆作用更显着。(4)运用失败率方法对VaR模型进行的后验检验表明在GARTH-GED模型和TARTH-GED模型基础上建立的VaR模型能够较好地度量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并且TARTH-GED模型检测的准确率更高。然后,在总体利率风险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对大型和中小型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运用利率敏感性缺口等四项指标进行衡量,来判断不同类型商业银行在利率市场化下的利率风险的差异,得出的结论如下:(1)四家大型商业银行在利率风险管理方面运用的是防守型策略,无论利率上升或下降,均保持负的利率敏感性缺口和负的利率敏感性系数偏离度,这种策略在利率下降时能使其获利,但是在利率上升阶段将会使其面临较大的利率风险。而中小型商业银行特别是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对利率敏感性缺口的调整较为灵活,且对利率变动的反应速度较快,在利率调整过程中能够更好地防御利率风险。(2)中小商业银行中新兴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能力较强,城市商业银行虽然能敏感地对利率变动做出反映,但是其对利率敏感性缺口的调控不尽合理,因此面临的利率风险较大。(3)我国商业银行中长期资产负债不匹配现象普遍存在,这种现象在大型商业银行中更为严重,可能会导致严重的中长期利率风险,因此商业银行尤其是大型商业银行应该重视中长期资产负债的匹配问题,防范由此产生的利率风险。(4)利率调整传导的时滞效应可能会为商业银行带来严重的利率风险,因此商业银行应该尽量缩短时滞效应的时间,灵敏地调整利率敏感性缺口,以免在利率变动时遭受损失。(5)中央银行对利率的调整具有不确定性,利率调整幅度不统一,加大了商业银行利率风险防范的难度,增加了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因此中央银行应逐步实现利率调整的标准化,降低利率调整过程中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本文的创新之处有以下叁点:(1)在研究对象的选取方面,目前对利率管制不断放松的背景下,存贷款金融机构利率风险的研究较多,但是专门针对利率市场化中大型和中小型商业银行利率风险差异的研究还比较少,本文运用利率敏感性缺口法对不同规模的商业银行在利率市场化下的利率风险进行比较研究,并得出结论。(2)在实证计量方面,先采用VaR法对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商业银行的总体利率波动所引发的风险进行实证研究,然后在对利率风险总体把握的基础上又运用利率敏感性缺口法对大型和中小型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进行比较研究。此外,在前面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增加了利率敏感性缺口法的四项指标的平均值,运用平均值对利率风险进行了更加直观的比较。(3)在对策建议方面,先对利率风险防范的建议从外部环境和内部控制两个方面进行阐述,在此基础上结合大型商业银行和中小型商业银行利率市场化下面临的利率风险的差异,分别对这两种类型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的侧重点进行分析。本文可能存在的不足有以下四点:(1)在对商业银行的界定方面,出于分析的需要,该文所界定的商业银行包括大型商业银行、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商行,而未考虑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该界定存在一定的片面性。(2)在文献综述方面,由于获取外文文献的渠道有限,所以参考文献中外文文献数量的有限并且年份比较久远,其现实意义受限,此外,单独对大型和中小型银行利率风险进行研究的外文文献较少,所以对这两类经营机构的利率风险比较研究的外文文献存在缺失问题;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推出时间的较晚,在此背景下对利率风险管理的研究还不成熟,并且2000年以前的研究较少,所以中文参考文献的全面性和系统性尚需完善。(3)在样本选取方面,样本银行选取了比较有代表性的四家大型商业银行和四家中小型商业银行进行比较研究,研究结果能够大致说明大型和中小型商业银行面临利率风险的差异,但是如果将我国所有商业银行涵盖在内,可能得出的结论会产生一定的偏差。在样本数据的选取方面,由于在该文完成之前2012年银行类经营主体的年度报告尚未对外公布,所以对样本数据的选取是截止到2011年,样本数据的选取比较滞后。(4)在实证分析方面,选取Chibor作为商业银行总体利率风险的衡量指标,而没有选用Shibor的原因是Shibor的产生只是16家商业银行报价的结果,因此Chibor的涵盖面更广,更具有代表性,但是在Chibor和Shibor的选取问题上,可能会存在异议。该问题未来可能进一步研究的方向:(1)本文对利率风险的比较研究是以对大型和中小型商业银行的划分为前提,中小商业银行的涵盖范围很广,这种划分比较笼统,不能很清晰地反映其内部各类银行的利率风险。在以后的研究中,可以将中小型商业银行细分为新兴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农村信用社等,对其利率风险进行更加透彻的对比分析,以更好地了解各类银行利率风险的特点。(2)在第五章实证分析部分,根据对利率波动的叁个周期的划分,对大型和中小型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进行了分段研究,.但是没有对这叁个周期的利率风险变动从宏观上进行把握。在以后的研究中可以将各个周期的变动作为一个整体,对各类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进行研究。(3)除了运用利率风险度量方法对各类商业银行利率风险进行比较分析外,还可以结合各类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资产负债率和存贷款利差等指标对其利率风险进行综合评价。

刘欢[6]2016年在《美、日商业银行应对利率市场化策略比较分析》文中研究表明2015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放开商业银行存款利率的上限,标志着我国利率市场化迈入新时期。商业银行作为货币市场的主体必将面临全新的机遇与挑战。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美国和日本就已经相继完成利率市场化改革并成效显着。于是通过对两国商业银行应对利率市场化策略的比较研究来指导我国乃至世界银行业都极具借鉴意义。本文先结合美、日两国利率市场化历程分析了其商业银行应对利率市场化背景及其特点,再从组织管理和业务发展两个角度进行比较分析:一是从组织管理调整策略看,美国和日本都侧重于建立并完善现代金融管理体制,积极借鉴一般股份制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设置机构部门,采取总分行制的扁平型管理结构,便于纵向管理与横向沟通协调,并积极探索网络化的层级组织。其中美国是彻底废除了单一银行制,而日本则对主银行制有变化也有延续,美国商业银行的股权治理增加了机构持股,而日本的法人交叉持股被弱化。在人事管理上,美国商业银行为应对利率市场化下自身的长远发展引入长期股权激励机制,日本商业银行则开始注重竞争激烈态势下的短期绩效。另外,利率市场化后两国都十分注重风险的管理,但由于两国国情不同,美国的竞争市场化更明显,创新氛围更活跃,即优胜劣汰,日本则仍坚守银行不倒的潜规则,有意无意中助长了银行的风险投资,最终身陷泡沫危机;二是从业务发展转型策略看,传统业务收入优势不再,美国和日本都侧重于大力发掘中间业务以及表外业务盈利点,积极创新符合市场并引导市场趋势与需求的衍生金融产品。相应地,提高商业银行的自主产品定价能力,最终将自身打造成全方位多功能的金融超市平台,涉足非传统银行业务并融入现代信息技术,更加注重金融服务的供给与引导,注重对客户的差异化管理。但相较而言,美国的利率市场化程度更深,商业银行应对利率市场化的效果也更好,日本商业银行的利率定价自主性仍受央行影响。之后,从收益性、流动性、安全性角度分别阐述了两国商业银行所采取策略模式的效果及趋势。一般情况而言,存贷利差保障了银行的高利润,一旦利率管制放开,竞争加剧,商业银行势必遭受挑战。但这对于成功的经济发展而言又是不得不经历的蜕变,于是商业银行只有迎头赶上,采取积极策略应对。既是挑战,也是机遇。目前我国正处于利率市场化的深水区,因此应积极借鉴美国和日本的先进经验,从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现状出发,认真分析利率市场化改革面临的挑战并积极采取相关应对策略。

张瑞玺[7]2016年在《利率监管的法治逻辑》文中研究表明在经济学和法学领域,传统研究范式基于利率之借贷资金价格属性单一认知的逻辑起点,只能推衍出全盘否定政府干预的利率自由化的正当性,从而使利率监管遭遇了根源于利率本体属性片面认识上的逻辑疑难。该逻辑疑难同时也是导致我国将利率扭曲全部归咎于利率管制的根本动因。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经济改革,使市场机制在要素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及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基本完成的背景下,补正对利率本体属性单一认知的逻辑缺陷,实现利率监管在利率本体属性上的逻辑自洽,不仅是引导市场主体正确认识利率监管的理论基石,而且是以法治的逻辑及时回应利率市场化图景中是否仍然需要对利率进行监管以及如何进行监管的时代命题。借助社会合作体系分析框架,论文提出了利率的社会性概念:通过发挥金融杠杆功能,利率具有引导借贷资本配置方向,从而参与到宏观和微观经济生活之中影响整体社会生态的外在倾向和内在属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利率的二重性概念:嵌入利率本体之中的价格属性和社会属性的有机统合。通过阐释利率二重性之间的辩证关系,指出利率社会性规定了利率价格属性发挥作用的限度,利率的价格属性也预设了利率社会性发挥作用的边界,以及这种辩证关系与利率市场化条件下“权力——权利”及“权利——权利”之法治关系的逻辑接洽,揭示出法律对借贷利率进行限制反映了利率社会性的内在要求,而市场主体在关涉借贷利率上的意思自治要求反映了利率价格属性的内在规定性。正是利率二重性矛盾运动的内在机理,既决定了利率视域内“权力——权利”及“权利——权利”博弈关系趋向一般均衡的规律性,又回应了利率水平应当与全社会平均利润率保持一般均衡的经济学常识,同时证成了利率监管在法哲学上的正当性,从根本上补正了基于利率价格属性单一认知而使利率监管遭遇逻辑疑难的逻辑缺陷,为人们正确认识利率监管打开了新的理论视窗。同时,论文探讨了利率所涵摄的公平、效率、自由及安全价值维度,指出利率二重性之间的矛盾运动和利率所涵摄的四种价值维度的辩证关系,内在地统一于维护“权力——权利”“权利——权利”均衡博弈及保障社会合作体系稳健运行的法律规则要求之上。在此基础上提出并尽可能系统地论述了利率监管的基本理念。为了增强利率监管的操作性,避免传统管制模式的弊端,论文在吸收一般均衡理论的基础上,提出和阐释了一般均衡利率区间的概念,指出利率在法律经济学上的一般均衡解至少应当满足两方面的条件:其一,在横向关系上能够契合利息始终来源于利润的经济常识和一般生活经验法则,从而满足利率社会属性的内在要求;其二,在纵向关系上能够与一定时空范围内的借贷资金供求状况、风险溢价等参数保持相对均衡,从而满足利率价格属性的内在要求。同时,立足于智能资本的高度稀缺性及其对提升社会合作体系整体效能的巨大作用,提出一般均衡利率区间还应当设置主要适用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例外情形,以“为天才之火添加一捆利率之薪”。此外,还指出法律应当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着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效能,遏制其通过变相提高存贷款利率差攫取超额合作剩余的负外部性金融创新行为。围绕为金融资本服务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提供利率激励的思路,在提出和阐释一般均衡利率区间的基础上,论文讨论了通过行政法、民法及刑法手段对利率进行监管的法治进路,尤其着重讨论了通过改革货币政策委员会权能定位实现利率监管透明化操作的具体路径,以及各种利率监管主体之间的权能配置与协调。除导论外,论文主体共四章。导论部分。通过对“法治逻辑”一词内涵的阐释,在明晰论文研究对象为利率监管的基础上,对利率监管及其关涉概念提前界定:(1)“利率自由”与“利率管理”在语义学上是一组位序并列、意涵对立的概念。“利率自由”意指借贷契约当事人享有完全基于意思自治而约定利率标准的合法权利,“利率管理”主要指中央银行对利率水平的设定、调整和限制权力和对利率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等行政规制,以及司法机关对市场主体利率违规行为的司法规制。(2)“利率管制”与“利率监管”是一组位序并列、意涵相对的概念,二者同属“利率管理”的下位概念。“利率管制”是以直接干预利率水平为主导方式的利率管理模式,主要包括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的直接调控和司法机关对借贷利率的上限规制。“利率监管”是以间接干预为主导方式的利率管理模式,主要包括中央银行对市场利率的间接调控及司法机关对借贷利率的上限规制。(3)“利率市场化”涵括了利率管理范式从以直接干预为主导方式向以间接干预为主导方式的变迁过程,但并不是政府对市场利率完全放任不管的“利率自由化”。在利率监管模式下,政府调节利率的实现方式以间接干预为主导,更加符合法治精神的内在要求,为市场机制发挥主导作用释放了更大的自由空间,同时保留了对畸高利率借贷行为的直接规制。第一章,“利率监管:一个期求逻辑自洽的时代命题”。主要是通过考察利率监管及其相关理论与实践的源流与嬗变,阐释利率监管和利率市场化的共生关系及其历史逻辑,指出纯粹基于利率之价格属性的利率自由化观点和历史经验法则、一般生活经验法则及利息始终来源于利润的经济学常识之间的深层矛盾,揭示出论文的核心问题——基于利率价格属性的单一认知,仅能从理论上实现利率自由的逻辑自洽,因而难以避免地会使利率监管遭遇利率本体属性上的逻辑疑难。并通过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利率管制法规的规范分析,及其实施效果的实践检视,指出该逻辑疑难也是导致理论界对中国当前利率扭曲问题产生归因误区的根本动因,以及引发人们对高利借贷行为应当归罪与否争论难决的深层动因。第二章,“利率监管逻辑起点补正:基于对利率属性的分析”。首先引入社会合作体系分析框架,通过将市场要素资源划分为自然资本、金融资本、一般人力资本和智能资本四种形态,相应地将参与社会合作体系的市场主体划分为自然资本权利主体、货币资本权利主体、一般人力资本权利主体和智能资本权利主体,假定上述四类市场主体完全回归到“无知之幕”笼罩之下的“原初状态”,为缔结加入社会合作体系并公平分配合作剩余的社会契约而展开谈判。由于在合作剩余总量一定的条件下,金融资本权利主体借助利率工具分割合作剩余份额的多少,不仅与其他各型资本权利主体利害攸关,而且与实现合作剩余所必须依靠的社会合作体系能否组织起来并稳健运行密切相关,从而为发现及设定一般均衡利率区间提供了理论可能性,进而为探索建立能够有效防范利率畸高或畸低而导致社会合作体系效率损失的利率监管法治进路提供了一个思考维度,同时为采用建构主义分析方法深入考察利率的本体属性提供了研究路径。随之阐释利率畸高或畸低,必然会对各种形态资本权利主体的应得合作剩余份额产生显见或潜在地影响,即影响不同形态资本主体之权利实现的分配公平和机会公平,从而使社会合作体系蒙受不必要的风险。最后提出和论述了利率社会性概念与利率二重性概念,证成了利率监管在法哲学上的正当性,从根本上补正了基于利率价格属性单一认知所产生的逻辑缺陷,为正确认识利率监管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同时对利率所涵摄的公平、效率、自由、安全价值维度及其与利率二重性的对应关系进行了探讨。第叁章:“利率监管的基本理念:关注整体合作效能的思维机制”。借助社会合作体系分析框架,以利率二重性辩证关系及利率的价值涵摄为基础,提出并尽可能系统地论述了利率监管应当遵循的基本理念——实质正义理念、社会本位理念、多维均衡理念、差别对待理念及风险防控理念,试图从理念层面建构一套统筹兼顾的“思维机制”,以回应利率市场化条件下政府应当以何种主导思想对利率实施监管,同时避免构成不当干预。第四章:“利率监管法律制度体系化建构”。本章内容主要是利率二重性理论观点和利率监管基本理念在法律制度建构中的具体化。首先提出和讨论了一般均衡利率区间的概念和设置原则。接着提出将一般均衡利率区间作为利率监管核心工具,围绕激励金融资本服务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的总体思路,讨论了利率监管的法律制度建构设想:其一,在行政法维度,依法授予中央银行对基础利率的设定和调节权以及对市场化利率水平的监测权,强化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对利率违规行为的检查权与处罚权,明确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的利率监管职能,同时建立“一行叁会”与国家统计机关、审计机关、司法机关及地方金融机构的利率监测信息共享及沟通机制。在赋予货币政策委员会基础利率设定与调节权的前提下,通过改革货币政策委员会的成员结构、投票规则、信息披露机制等,实现利率监管的透明化操作。其二,在民法维度,以将本金之外的各种手续费均纳入利率计算范围为前提,明确年化利率超出一般均衡利率区间上限的借贷行为均属违法行为,借款人对放贷人违法收取的利息享有追偿权。其叁,在刑法维度,及时更新将刑法谦抑性片面地理解为从立法上限缩“犯罪圈”的陈旧观点,从社会实践需要和刑法的社会治理功能出发,及时设置高利借贷罪,明确超过一般均衡利率区间上限利率2倍的借贷行为均构成犯罪。同时设置除外条款,将科技创新领域及特殊情形下的超短期高利借贷行为作为例外情形。并通过探讨英国长期限制高利借贷行为的历史作用,指出对高利借贷行为的严格规制,从长期看是有利于科技创新、现代企业组织形式创新与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符合经济规律要求和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的政府公共服务内容。最后,对利率监管法规与相关经济法规的统筹协调进行了尽可能深入地讨论。

韩松[8]2013年在《中国商业银行利率市场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坚持市场化基本取向,不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是深化我国经济金融改革的重点工作,已列入“十二五规划纲要”。自1996年起,人民银行从同业拆借市场着手,开始探索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主要思路是“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2012年人民币存贷款利率市场化又迈出重要一步,上下限区间放宽。预计“十二五”期间,利率市场化改革将有明显进展。研究利率市场化对于辨析中国经济转型中的问题、避免陷入滞涨泥潭、提升经济发展层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辨析政府在经济中应该扮演的角色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本文将以金融发展理论为基础,分析国内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及经验,发掘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条件和影响指标,分析中国商业银行受到的影响,并对改革后新的利率运作机制作出展望。全文共分为五章,各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为绪论。首先论述本文的选题背景和意义,然后对有关的研究文献进行系统梳理并简要评述,接下来介绍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所使用的研究方法,最后提出文章的主要创新点和不足之处。第二章分析利率市场化的必要性。首先深入阐述了利率的内涵和利率市场的内涵。然后,本章从实践角度分析了利率市场化是适应经济体制不断发展的需要、是培养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力的需要、是尊重企业和居民权利以及推动金融服务能力提高的需要、是进一步提高宏观调控能力的需要。同时,在金融约束模型基础上,结合中国分割经济的特点,提出了中国利率市场化模型。模型显示利率市场化之后,如果分割的市场融合为统一的市场,则新的收入资本比将可能高于利率市场化之前,从而促使经济发展速度提升到更高层次,但效率的提高并不是必然结果,这表示了利率市场化蕴含的风险。最后,对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和利率市场化进程进行了回顾,提出了未来中国利率市场化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第叁章进行了国际比较研究。首先对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和俄罗斯、印度等新兴市场国家利率市场的背景、动因、过程、特点和影响进了深入细致的研究。然后分析总结了利率市场化成功的“五个条件”和对中国的启示。第四章进一步论述了中国利率市场化的路径选择问题。首先指出中国利率市场化应选择一条渐进式、双轨制的路径。然后,深入分析了渐进式、双轨制的内涵,提出了利率市场化进程应关注的“四个能力”。最后,为提高利率市场化进程决策的科学性,本章用模糊数学的方法,结合专家打分法,建立了利率市场化进程决策的指标体系。第五章从中国商业银行的视角,分析了利率市场化的影响及应对策略。首先从利差收窄、利率风险管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角度分析了影响,并通过银行竞争行为模型,结合中国实际存贷款数据进行了实证检验。其次,分析了中国商业银行定价机制的现状和与国际先进银行的能力差距。然后,提出了利率完全放开并不是中国利率市场化的终点,新的利率运行机制的建立是阶段性终点。新机制是基于新资本协议,境内外联动的,以质量和效益为核心的利率运行机制。这种机制中银行是运行的中心,银行将以风险调整后的资本回报率为主线,进行资源配置和构建业务发展战略。最后展望了利率市场化运行机制将是一个面对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不断完善的过程,建议商业银行要不断提高风险定价能力和自律水平,以资本集约分配为基础,优化资源配置。通过以上研究,本文归纳总结出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是经济转型的必由之路,但是改革也蕴含着较大风险。改革进程要注意培养“四个能力”(银行的管理能力、企业的适应能力、政府的调控能力和市场的适应能力),要满足“五个条件”(宏观经济稳定、健全的金融监管体制、科学的银行管理机制、完善的存款保险制度、现代化的市场经济体系),并应该建立利率市场进程的决策模型,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中国商业银行的利率定价能力仍有待提高。利率市场化之后,中国应该建立基于新资本协议的新型管制体系,以一种市场化的资本管制方式代替行政性的利率管制方式,促使银行以资本集约分配为基础,优化银行资源配置。

谢沛善[9]2010年在《中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研究》文中提出高新技术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是保持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高新技术产业的高投入、高风险和高收益等经济特性,使得其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资本形成不足、发展资金短缺的窘境。金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金融支持对于加快产业部门的资本形成,改善和提升高新技术产业的竞争力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是推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可持续协调发展的核心机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是交织高新技术产业和金融两个产业的互动性机制,是一种旨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制度性安排。本研究以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基本原理为指导,借鉴发展经济学、产业经济学、金融发展理论等的合理因素,运用逻辑方法与历史方法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以及制度经济学分析方法,论述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过程中金融支持的内生逻辑和现实依据,探索金融支持制度安排对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作用机理与促进机制,构建了金融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关联度模型,对中日两国金融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绩效进行实证分析,着重探讨中日经济转型发展背景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金融支持制度的选择与实施问题,并通过两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金融支持制度的变迁轨迹、制度绩效与经验得失等比较研究,对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制度安排进行了探讨。论文首先考察和分析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金融支持政策的生成逻辑与发展机制。高新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据着重要的战略性地位,要求各国必须加强资本形成规模与速度,以便保证产业发展所需要的资本投入。然而由于受产业技术经济特性的影响,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遭遇资本形成不足和资本配置低效等多重因素的制约,产业资本形成比率不高,投资约束明显。这自然地成为引发产业发展金融支持的基本依据,金融支持因而也成为推进并实现一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最重要的切入点。从货币金融维度出发,如何有效地进行金融资源动员和对金融资源进行高效的配置,就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金融支持的核心要务之一。第二,从产业与金融的互动关系角度,考察和分析了金融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作用机理,并构建计量模型,对中日两国金融支持的绩效进行了实证考察。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发展表现为金融资产规模的增加、金融结构的优化以及金融效率的提升等。社会化生产和分工使得资本能否顺利筹集和融通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内外涵增长的必要前提。金融规模的扩张为高新技术产业资本的形成提供了必要的前提,金融结构的完善则为金融资源的有效转化提供强有力的平台保障,而金融效率的提升更是为产业发展中资本的快速集聚和高效运用提供了技术支持。金融支持与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关联性及因果关系蕴含着丰富的政策意义,本研究优化选取反映金融总量、金融结构、金融效率的核心指标,筛选确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衡量指标,构建金融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关联度模型,考察分析中国和日本金融规模成长、金融结构优化与金融效率提升与产业发展的相互关系。协整分析结果表明,金融规模、金融结构、金融效率与产业发展之间具有长期的正向相关关系。进一步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则表明,两国各变量之间作用方向却不太相同,中国金融规模和金融效率指标对于高技术产业发展有着重要推动作用,而日本的金融结构指标则对于高技术产业增长有着显着的促进作用。最后,从两国金融业与高新技术产业所处的不同发展阶段和科技金融结合的不同程度,对检验结果进行了解释性说明。第叁,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对中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过程中金融支持的制度进行比较分析。主要从经济发展战略、科技与产业政策、企业行为特征以及金融环境等方面考察了中日两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金融支持的环境条件,梳理了中日两国高新技术产业金融支持制度的演进轨迹,概括了中日两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金融支持制度的总体特征,并对金融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绩效进行了评价。中日两国为促进本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而实施的一系列金融支持的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契合了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逐步形成与发展起来的独特的制度环境,而且该系列支持制度的安排和变迁,不仅提供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资本来源;促进了两国经济与技术上的加快赶超,而且也进一步增强了两国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竞争力。当然,基于金融支持的内在基础与外部环境发生变化,经济发展的模式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路径必须作出根本性的调整时,金融支持制度的转型也成为必然的发展趋势;两国的经济结构性条件也说明了金融支持制度的转型面临着方向确定以及路径抉择等方面的困境,因而必将是一个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过程。第四,从提高金融支持效率的角度,分析探讨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之金融支持制度优化与设计。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资源配置是制度安排所关注的重点,效率问题是资源配置的核心。金融作为社会资源动员和经济资源配置的基本手段与重要方式,如何提高金融效率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金融支持的内在要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金融支持作为促进产业发展的一种战略性机制,其核心职能就是要以制度供给的完备性和高效率的传导机制为导向,通过优化与设计产业发展金融支持制度安排,建构科学合理的金融支持体系,改革创新金融资源集聚与配置机制,设法增强金融支持的力度与效率,进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资本形成规模和投资效率的不断提升。本研究的可能创新突破在于:一是尝试从中观层次分析金融支持制度安排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相互关系,揭示金融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内在机理,试图构建金融支持产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理论分析框架。二是从金融总量扩张、金融结构优化及金融效率提升等叁个角度综合考虑金融发展水平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绩效的影响,构建金融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关联度模型,不仅弥补了以前文献多从定性角度分析金融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不足,而且也尝试对当前研究仅关注金融发展或金融体系的某一方面与产业发展的关系进行了拓展;叁是梳理了中日两国金融支持制度的构成及其演进轨迹,归纳总结了制度变迁的总体特征,从制度的绩效、效率损失角度对两国金融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效果进行评价,并在此基础之上分析了的制度转型的必然性及可能趋势,为我们探讨转型以来两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金融制度的变迁提供一个富有历史感的视角,为重新思考渐进式改革进程中金融支持制度的优化与设计提供现实的案例分析;四是对日本战后以来,金融对产业的高效支持与高新技术产业奇迹式的快速发展,以及九十年代以来的长期经济萧条背景下的系列金融变革的探讨,也为下一步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金融支持制度的深化改革提供了参照系。虽然作者对所选择的研究方向深信不疑,但对于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研究目标却不敢断言。本文至少存在几个方面的不足:一是从产业中观的角度地考察金融支持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机理、绩效等缺乏具有针对性的较为现成的理论支持,本文尝试结合资本形成理论、金融发展理论等已有成果提出的基本分析框架及研究略显粗浅。二是在金融支持能在多大程度上决定或贡献于产业发展方面,本文虽然尝试通过协整分析和格兰杰因果检验判断两者的关联性和因果关系,但由于受统计时期偏短和时间序列数据不足的影响,其推断和估计仍是粗略的。叁是中日两国大的制度变革始终不断,金融支持的一些影响与效果并未清楚地显现出来,要准确地把握转型过程中制度的变迁及其绩效,这难度是客观存在的。这些问题的存在,显然对论文的质量客观地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影响。

张良贤[10]2017年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中国银行盈利模式转变研究》文中提出中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历经20余年,经过长期的理论验证和配套政策的铺垫,推进多年的利率市场化于2015年加速完成。利率市场化的实现,在增加我国金融市场活力的同时,必然会对我国的商业银行带来重大影响。利率市场化实现一年有余,这一政策对商业银行的影响逐步显现出来。结合目前的国内外宏微观经济形势,对中国银行经营成果进行及时的研究和总结,发现其经营模式中的不足,进行相应的业务结构调整,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利率市场化的理论及其对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影响的研究普遍认为,利率市场化背景下利率自由浮动,加深了金融机构的竞争程度,给商业银行带来一定的挑战;但同时市场化伴随着金融制度的完善,成为商业银行转型的机遇。美国和阿根廷商业银行应对利率市场化的经验教训表明,利差收窄导致商业银行传统盈利模式不再适应新的环境,商业银行必须尽快转变盈利模式,改善自身盈利能力。本文界定商业银行盈利模式分为利息收入主导型和非利息收入主导型两种模式。利率市场化背景下,我国的商业银行应当改变以利息收入为主的模式,逐步将盈利模式转变为非利息收入主导型。本文以中国银行为研究对象,对中国银行资产负债、营业收入构成等方面详细分析,进而提出转变盈利模式的对策。文章对比发现中国银行的利模式现状中一些不足之处:依靠规模增长的不可持续性,非利息收入中各项业务增长比较吃力,没有充分挖掘出利息净收入的增长潜力,以及利用重定价缺口衡量的利率风险逐年增大,等等。最后,作者对中国银行未来五年转变盈利模式的成效作出预测,针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盈利模式转变的可行性建议。具体有做好存量挖掘,巩固优势业务;继续发展中间业务,拓展新的盈利增长极;优化传统存贷款业务,稳定利息净收入;强化利率风险管理,守住经营成果等。希望上述对策能够为中国银行及其所属国内分行业务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找到新形势下较为有效的利润增长方式,以应对我国的利率市场化。

参考文献:

[1]. 利率市场化下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影响研究[D]. 付强. 辽宁大学. 2016

[2]. 利率市场化的比较研究与探索[D]. 俞艳春. 浙江大学. 2002

[3]. 信贷资产证券化与商业银行风险化解[D]. 于宝亮.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7

[4]. 中国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制度重构研究[D]. 程鹏亮.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17

[5]. 利率市场化对我国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的影响研究[D]. 冯尔娅. 西南财经大学. 2013

[6]. 美、日商业银行应对利率市场化策略比较分析[D]. 刘欢. 吉林大学. 2016

[7]. 利率监管的法治逻辑[D]. 张瑞玺. 西南政法大学. 2016

[8]. 中国商业银行利率市场化研究[D]. 韩松. 武汉大学. 2013

[9]. 中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研究[D]. 谢沛善. 东北财经大学. 2010

[10]. 利率市场化背景下中国银行盈利模式转变研究[D]. 张良贤. 山东大学.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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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市场化的比较研究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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