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成的一般规律、基本原则和基本要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基本原则论文,基本要素论文,规律论文,核心价值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569(2013)01-0013-09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将大大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和流行,使之成为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的重要思想引擎,进而有力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健康发展。然而,凝练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却是一个系统的文明建设工程,不仅需要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成规律,而且需要遵循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原则,科学表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素。本文试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成的一般规律、基本原则和科学表述三个方面作些探讨,以纠正理论界正在流行的一些似是而非的认识和偏向。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成的一般规律
为了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首先有必要深入了解和把握核心价值观的生成规律。只有准确把握和切实遵循核心价值观的生成规律,才能有效地凝练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任何价值观的生成,都有其特定的社会场域。从一定意义上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自然形成的,是一种自生自发的价值体系,脱离特定社会场域人为地臆造的价值观是不可能被人们所接受的。同时,任何价值观的形成,都是时代精神的主观凝练,如果不对散见于社会的进步价值进行科学凝练和积极倡导,就不会有占主导地位的核心价值观。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凝练和培育,需要紧密结合中国社会主义实践,根据核心价值观生成的一般规律和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充分吸纳人类共同价值观和中国传统价值观的合理内核,经过充分的理论探讨和高度的理论升华才能逐步凝结而成并在社会中普遍流行起来。
概括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成,需要准确把握和切实遵循以下生成规律:
其一,自生自发性
诚然,价值观是人们的主观价值取向,但价值观却不是人们主观意志的产物,而是客观社会实践需要使然。任何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观的形成,都要基于对人类文明发展史的认识和总结,基于人们对正在发展着的社会实践的认识和总结。也就是说,核心价值观不仅是对基于意识形态的理论体系的价值概括,而且也是对人类历史发展规律及正在进行中的社会实践的概括和总结。
从发生学上看,价值观的生成具有自生自发性的特点。所谓自生自发性,一是说价值观的自然属性,二是说价值观的时代属性。从价值观的自然属性来说,人们可以倡导某种价值观,但价值观的生成却基本上是一个自然过程,如果倡导的价值观不是客观社会的要求,超越或落后于客观社会的要求,这种价值观是不会发展起来的,即所谓“有心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从价值观的时代属性来说,价值观既是时代发展的产物,又是时代精神的体现,每个时代都会有符合本时代要求的价值观。时代发展了,自然会有适应时代要求的价值观产生。可见,所谓自生自发性,其实也就是价值观生成的实践性、社会性和时代性特征的综合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应该遵循这一规律。
其二,主观凝练性
价值观是实践和时代的产物,是自生自发的,但价值观又是一种人的主观观念取向,任何时代的核心价值观都是人的主观意识的凝结。而且,人们自发的价值取向通常是分散的、零碎的、不规范的,需要通过理论概括进而凝练成人们能够广泛接受的具有共识的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的生成,需要社会精英的凝练、倡导和传播,并需要借助于一系列的教育活动来承载。同时,还需要全社会日复一日的坚持,需要一系列诸如“专家解读”、“专题研讨”、“典型示范”、“集体创造”等具体形式和具体措施来支撑。如果没有这些主观活动的承载和支撑,就可能出现“雨过地皮湿”的情况,核心价值观是难以在全社会流行起来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价值观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大变革。我们今天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主观取向来说,就是针对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价值观念发生的深刻变化。最近一些年来,在多重价值观念的影响下,在一些人群中价值观被扭曲,对客观事物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对言行不能作出正确的选择,从而出现了信仰危机、作风腐败、诚信缺失、道德失范等问题。提出和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反映了中国执政党的自觉意识,是一种高度的文化自觉和价值自觉。我们既要继承民族优秀的思想、道德传统,更要将社会主义时期特别是改革开放时代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新的价值观念提炼出来、概括出来,丰富社会核心价值观,使之系统化和体系化,为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道德精神、制度规范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其三,制度凝结性
核心价值观的流行,需要倡导、培育和传播,需要一系列的教育活动来承载,更需要与相关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将其内容凝结到制度中去。核心价值观如果不与制度契合,如果不能在现行制度中得到凝结,使之成为制度的精神内核,那是行之不远的。
我们知道,任何时代的价值观都是多样的和变化的,而要使这些价值观成为社会的支撑力量,必须实现价值观的制度化。正如有学者指出的:“20世纪理论家的任务就是,恰当地配置这些价值,并提出可以使这些价值得以调和的制度性手段。”①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博大精深,需要千百万人去实践,更需要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这就特别需要制度建设,使制度内含核心价值观的精髓。因此,在倡导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同时,需要对现行的制度进行全面分析和检讨,并按照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与制度改革创新结合起来,改革那些与核心价值观要求不相符合的体制机制,从而使制度的构建和运行与所倡导的核心价值观相一致。如果一个社会长期处于“价值与制度”两张皮的状态,或处于“价值空置”和“制度空转”状态,就会与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渐行渐远,民心就会离散,社会就会混乱,政局就会动荡。
其四,要素关联性
核心价值观是个体系,其中各个要素必须是相互联系相互支撑的。核心价值观不是社会价值要素的大杂烩,而是社会价值精髓的凝结。如果核心价值观中不同要素相互冲突相互矛盾,就难以形成综合力量,构不成内在契合的价值观体系。因此,在倡导和培育核心价值观时,必须将核心价值观视为一个多边相互连接的价值整体,充分注意到核心价值观不同要素的关联性特征。
最近,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时,有些人将核心价值观人为地区分为国家层面、社会层面和个人层面,也有人特意从三个不同方面来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作为共同理想,将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本质,将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作为公民道德准则)。其实,这样做既不符合核心价值观生成的一般规律,而且也割裂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同要素的关联性。
必须明确,我们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其中不同要素具有内在关联性,不能分割开来进行理解。比如,法治既是社会层面的价值,更是国家层面的价值,我们早就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又如诚信,既是对个人的要求,但更是对政府和制度的要求,如果没有政府诚信和制度诚信,个人诚信是很难建立起来的;再如和谐,也不只是国家层面的要求,我们已经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还有富强、民主、文明、和谐,都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不能排除在社会主义本质之外,否则会扭曲社会主义本质。因此,简单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素分割开来的做法,不仅不利于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全面理解,而且有碍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生成和科学培育。
二、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原则
毫无疑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人类价值观的高级形态,代表着人类价值观发展的方向。同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不是脱离人类价值观而单独存在的,不是与人类共同价值观背道而驰的。根据价值观生成的自生自发性、主观凝练性、制度凝结性和要素关联性的特点,我们要凝练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严格遵循价值观形成的一般规律,准确把握社会主义价值观生成的社会场景,坚持和恪守以下基本原则。
其一,必须符合人类共同价值的要求
必须明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非人类价值观的异类,不是脱离人类共同价值观而存在的;相反,它内含并反映人类共同价值观的要求,是人类共同价值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发展的角度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只有充分体现人类共同价值观的内容,才不至于与人类共同价值观发生冲突,成为一种狭隘的价值观。同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能够为人类共同价值观注入新的内容,推进人类共同价值观的发展。因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种新型的价值观,如果不能给人类共同价值观注入新的内容,它的发展前途就是黯淡的,就是一种没有生命力的价值观。须知,人类共同价值观就是在不断地被注入新的内容的过程中不断向前发展的。
其二,必须反映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
社会主义本质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核,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社会主义本质的价值体现。在一定意义上讲,社会主义本质是社会主义的DNA,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只有内含充分的社会主义DNA,才可称之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此,在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候,我们首先必须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本质,因为这是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根本也是最困难的问题,同时也是最终我们凝练的价值观是否具有社会主义属性最根本的东西,从而也是区别其他任何价值观最根本的东西。自从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来,社会主义走过不少弯路,有过不少挫折,其中最重要的教训就在于没有能够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本质的问题。对此,邓小平在世时曾经沉痛地指出,长期以来我们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没有搞清楚,结果导致了很多失误。今天,我们在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候,必须通过精深的理论概括和实践总结,将社会主义本质的内核充分地揭示出来,为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理论指导和价值准则。
其三,必须继承中国传统价值观的精华
如前所述,任何价值观的形成都有特定的社会场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可能从空中掉下来,它是中国传统价值观的继承和发展。中华民族是一个具有明确理想和价值追求的民族,我们的祖先曾经创造了灿烂的民族文化,并且凝结出具有浓厚东方色彩的传统价值观,成为引导中国民族走向繁荣昌盛的精神支柱。因此,我们在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不能割断历史,必须从传统政治价值观中吸取营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继承这一份丰厚的传统价值观遗产。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传统价值观毕竟是传统社会的产物,传统价值观所内蕴的价值原则和价值规范带有传统社会不可克服的历史局限。因此,传统价值观不能照搬到现实的中国社会中来,必须结合当代中国的实际进行创造性的转换,以获得新生。只有经过创造性转换后的传统价值观才能融入现代社会之中,进而发展成为现代价值观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四,必须适应现实中国发展的要求
我们今天提出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任务,并不是为了发思古之幽情、启灵魂深处之革命,说到底是现实社会主义中国发展的迫切需要。那么,现实中国发展究竟需要什么样的价值观呢?要弄清楚现实中国需要什么样的价值观,有必要对现实中国的发展阶段和所处社会历史条件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众所周知,现实中国来源于传统中国,但又不同传统中国;现实中国已经融入全球化的洪流,但又不同于现代西方社会。现实中国是经历了鸦片战争以来百年风云激荡,又经历了60多年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并且经历了30多年改革开放的中国。从总体上看,现实中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面临着继续发展的完善社会主义社会的繁重任务。同时,现实中国又是一个新旧杂陈、方生方死、变化频繁的过渡性社会,社会经济、政治、文化获得了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发展,同时各种经济成分、政治思潮、文化形式杂糅并存、竞相绽放。如此多样性、变异性的时代,既给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丰富的时代素材,同时也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其五,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和人类未来发展的要求
社会主义社会是发展的社会,是与时俱进的社会。凝练社会主义价值观必须具有前瞻性,以便适应社会主义和人类未来发展的要求。为此,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和发展的理念来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方面,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有高远的视野,站得高才能望得远;鼠目寸光,只是盯着眼前的某些社会表象,就事论理,是不可能凝练出真正有长远指导意义的价值观的。另一方面,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力求把握社会主义和人类社会未来发展的趋势和规律,只有对未来社会主义如何发展、未来人类会面临什么问题、社会主义发展如何与人类发展协同起来这些问题有相对准确的把握,才能凝练出适应社会主义和人类未来发展要求的价值观。
其六,必须具有群众喜闻乐见的表达形式
价值观是用来引导人们思想和行为的,因此能否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表达形式概括和呈现出来,成为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可回避的问题。中国传统社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之所以能够形成凝聚力很强的社会,除了传统的经济、政治、文化结构的聚合力外,就是经过历代政治家和思想家的精心凝练,形成了人们喜闻乐见、耳熟能详的“六字”价值观。“仁、义、礼、智、信”,简单的六个字,却精确地涵盖了中国传统价值的丰富内容,既通俗,又简明,便于记忆,便于流传。又如,西方启蒙思想家为了打破专制制度和专制思想的禁锢,将新时代价值观凝练为“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成为激发人们前进的号角。当下,我们要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必须经过精心的思想概括和语言提炼,坚决杜绝生僻拗口、复杂繁琐的八股,从而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喜闻乐见、耳熟能详、便于识记的新话语。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科学表述
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素的表述,党的十八大已经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也就是说,党的十八大初步概括出12个词24个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对于凝练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重要指导性意见。需要指出的是,党的十八大之所以用“三个倡导”,说明这只是提出一个指导性的意见,并非盖棺定论的结论性意见。正如一些专家和学者指出的,十八大报告采用“三个倡导”的表述方式,而没有采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什么”这种下定义的表述方式,是科学求实的,符合当前中国实际,因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仍处于培育和建构阶段。他们认为,“三个倡导”所提出的12项价值观都是美好而值得珍视和追求的,但显然不是所有美好的价值观最终都能进入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应突出核心性和超越性。韩震指出:“一种核心价值观就是这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对人民的承诺、对历史发展方向的把握。”因此,核心价值观要有一定的超越性,如同理想和信仰那样,具有强大的精神感召力。反之,过于物质化的价值观就难以具有那种万众归心的感召力。他举例说,“富强”当然是值得追求的美好的价值观,但应不应该成为“核心价值观”,值得认真考虑。全世界没有哪一个国家不追求富强的。美国人最讲究实际利益,做什么都是以国家利益为依据,但美国人绝不把追求利益作为他们的核心价值观加以宣扬,因为这显然不能给他们带来所谓的“软实力”,他们所鼓吹的核心价值观是带有超越性的“自由”、“民主”、“人权”。尽管他们实际干的是在全世界捞取利益的勾当,但嘴上却是冠冕堂皇的价值观。如果我们把“富强”当成核心价值观,正好给了他们说中国人只知道赚钱、发财,缺少道德追求的口实,不利于我们树立国际形象。当我们拿富强或者共同富裕之类的价值观去和西方进行竞争时,我们怎么可能占领道德制高点呢?韩震还提出,在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上应注意区分占主导地位的核心价值观和外围的、从属性的价值观,尤其不要把道德价值观和核心价值观混在一起。“比如说,爱国当然要爱,但没必要把这当成核心价值观。把爱国作为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就可以了。”②
当下人们在凝练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问题上存在分歧,应该说是十分正常的,因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仍然在实践和形成之中。不过,仔细分析,之所以存在这些分歧或偏差又都与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个性和共性缺乏准确的把握有关。毫无疑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要反映人类价值观的共性,同时也要反映社会主义和当代中国的个性。正如前述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原则中强调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符合人类共同价值的要求、反映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继承中国传统价值的精华、适应现实中国发展的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和人类未来发展的要求。
个人认为,如果严格依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成规律和基本原则,特别是根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核心价值观相对缺失的现状,目前或今后一个时期中国最需要最切近的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素,可以表述为自由人权、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兼爱四个语言单位。这个表述不仅形式上比较严整,而且内容上比较符合上述生成规律和基本原则,也是现实社会中正在流行和将要流行的价值要素。
其一,自由人权
自由人权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不可或缺的要素,它是从人的生存和发展的角度提出的核心价值观。西方早期启蒙思想家不但喊出“不自由,毋宁死”的口号,而且还提出“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的价值准则。
马克思主义十分重视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共产党宣言》中设想的未来社会就是一个“自由人的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③因此,自由人权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条件,是所有人都不可或缺的,所以也就成为所有进步人类共同的价值准则。
自由和人权虽然不是中国的传统思想资源,但进入近代以后,不少仁人志士是将它们作为追求的价值目标的。20世纪开初,梁启超曾明确指出:“凡人所以为人者有两大要件,一曰生命,二曰权利。两者缺一,时乃非人。固自由者亦精神界之生命也。”④在这里,梁启超是把权利和自由作为人的精神生命来看待的。抗日战争时期,在共产党领导的陕甘宁边区政府和其他抗日边区政府都颁布实施过《保障人权财权条例》。改革开放以来,在自由人权问题上,我们经历了从否定到逐步认同进而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的发展过程,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十八大报告都将“自由”列入所倡导的价值观之中。因此,把自由人权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素,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必须的。
其二,民主法治
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国家最需要的价值要素,它是从社会发展保障的角度提出的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民主与社会主义有着必然的联系。列宁在十月革命前夕就说过:“不实现民主,社会主义就不能实现。”⑤邓小平将列宁的这一思想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结合起来,突出强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⑥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更是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与此同时,社会主义国家也是依法治国的国家,实行法治是社会主义的重要标志。从价值理性上看,法治是人类理性的产物。真正的法治不只是要有宪法和法律,也不只是依法办事。真正的法治是一种政治文明成果,是一种从传统中衍生出来的政治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是一种民主、公正、自由的政治文明秩序。
民主与法治是人类社会政治文明的结晶,追求民主与法治是一切进步人类的共同目标。然而,脱离法治的民主不是真正的民主,离开民主的法治也不是真正的法治,只有内涵民主的法治和受法治约束的民主才是人类的福音。之所以要以民主与法治作为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就是因为民主与法治是人类获得自由和尊严的必要的条件,没有民主和法治,要想保障人的自由和尊严是不可能的。在人类社会政治发展史上,大凡进步的政治家和思想家都将民主和法治作为政治文明的内容。在古希腊,伯里克利在阵亡将士国葬典礼上的演说就是把民主和法治作为雅典城邦政治文明来称颂的。他说:“我们的制度之所以称为民主政治,因为政权是在全体公民手中,而不在少数人手中。解决私人争执的时候,每个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在我们的私人生活中,我们是自由的和宽恕的;但是在公家的事务中,我们遵守法律。这是因为这种法律深使我们心悦诚服。”⑦在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们更是将民主和法治视为政治文明的基本标志。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已经提出用法律来保护公民的权利和约束政治权力的主张,即所谓“法的精神”。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但是人民当家作主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具有实质性内容的政治原则和政治形式。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必须有一套切实可行的法律制度来保证,否则,就可能发生歧变。这正如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一样,没有法治也就没有社会主义。因此,必须把法治也视为社会主义的一种标志,与民主一样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因素。
其三,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本质内在要求的价值要素,它是从价值评判尺度的角度提出的核心价值观。从根本上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与社会主义本质联系在一起的,它既是社会主义本质的价值体现,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本质的价值支撑。那么,什么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呢?以前人们有许多误解,有的说是生产资料公有制,有的说是人民当家作主,有的说是党的领导,有的说是共同富裕,等等。应该说,这些都只是反映社会主义本质的某些侧面。其实,社会主义本质很简单,就是以社会为本位,以社会全体为主义,以社会中存在的每一个人为主义。然而,实际社会存在中的每一个人,由于历史、社会、个人等各种原因,其社会和政治处境是千差万别的,如何能够做到平等地对待每一个人呢?这就需要倡导和推行公平正义原则。因为社会主义中的“社会”是由每一个个人组成的社会,而不是抽象的整体的社会;这里的“每一个个人”都是在社会中实际存在和活动的个人,而不是离群索居的孤立个人,所以社会主义真正实现了每个人的发展与全体人发展的统一。正因为如此,社会主义就从价值内涵和制度内涵上都体现了公平正义(对所有人一视同仁,没有特殊的权力和权利)的要求,完全可以说,公平正义精确地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的特征,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题中应有之义。
当然,公平正义还是一种人类公认的价值尺度,是人们评判政府和凝聚人心的价值准则。在一定意义上讲,当下中国能够凝聚人心的,就是将实现公平正义作为基本价值和未来发展的基本目标。正因为如此,温家宝多次强调指出,应使公平正义成为社会主义制度的首要价值,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在中国社会急剧转型阶段,人们感受最深最不满的,是价值尺度的倾斜,是公平正义被破坏。近年来不止一次的社会调查都得出了类似结论,即在社会各阶层中存在一种普遍的弱势感。不仅那些公认的弱势群体工农大众如此,就是通常被人们羡慕的那些群体,如公务员、警察、教师、民营企业家甚至领导干部,也都有明显的弱势感。在改革开放30多年,经济又是如此高速发展的今天,这种普遍的弱势感至少部分说明,现今社会存在着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或者说公平正义并没有得到实现。因此,重建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社会当前最急迫需要解决的问题。根据现实的要求,要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使各个社会阶层与群体都能享有自己可得到的和应该得到的权利与利益,都能在和谐社会的社会结构中找到自己的应有位置和恰当位置,进而实现社会协调有序地平衡发展。
其四,诚信兼爱
诚信兼爱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必备内涵,它是从传统与现代结合的角度提出的核心价值观。在中国传统伦理道德范畴中,“诚”表示人的内在德性,表示追求存善去恶、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的道德内省。“信”是诚的外在表征,人诚于内必显于外,人有诚意,口则必有信语,对他人不存诈伪之心,不说假话,不办假事,开诚布公,取信于人。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诚与信互为表里、兼具神形。诚信作为基本的道德规范,是整个道德体系的基础,也是其他道德赖以维系的前提。在传统的做人道德中,诚信是道德建设的根本。“一诺千金”是中国传统社会做人的基本要求。对个人而言,诚信是人的立身之本,是每个人都应有的基本品质。对于家庭而言,诚信是治家之道,是维系和谐、稳定家庭关系的前提条件。对于国家和政府而言,能否取信于民,是关系到国家政权能否稳定乃至兴衰存亡的大问题。在现代社会中,政府是经济活动的参与者,同时又是社会的管理者,政府的决策若朝令夕改,承诺不兑现,国失信于民,则民对国不诚,民心失散,国家将难以安定,社会就谈不上和谐与发展。
毫无疑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中应该有“爱”的内容,因为“爱”是人类特有的一种价值。但是,作为社会之“爱”(区别于家庭之爱、男女之爱),有多种表达形式,比如中国古代有“仁爱”、“兼爱”,西方社会普遍倡导“博爱”、“大爱”以及日常社会生活中的“友爱”。那么,哪一种“爱”比较接近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呢?“仁爱”是中国传统社会官方倡导的君民关系准则,但它基本上是君主对民众、上对下的一种宽仁之爱,与社会主义性质不合;“博爱”、“大爱”强调普适性,容易演化为“泛爱”、“偏爱”、“无爱”;“友爱”虽然是社会成员间的爱,但是它的范围相对较小,局限于亲朋好友之间。相对来说,只有“兼爱”比较符合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何谓“兼爱”?墨子曰:“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是故诸侯相爱,则不野战;家主相爱,则不相篡;人与人相爱,则不相贼;君臣相爱,则惠忠;父子相爱,则慈孝;兄弟相爱,则和调。天下之人皆相爱,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凡天下祸篡怨恨,可使毋起者,以相爱生也,是以仁者誉之。”⑧“兼爱”强调爱自己同时爱别人,对待他人像对待自己一样,这种“兼爱”既是中国传统文化精华的积淀,也反映了人类社会未来发展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反映了现实中国发展的要求,与社会主义本质暗合。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应该有“兼爱”的内容。当然,兼爱作为一种传统的价值观,需要结合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结合社会主义的实际,实现创造性的转换,经过新的解读和创新之后,才能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总之,凝练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非轻而易举的事情。这不仅因为核心价值观生成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而且更在于这是事关中国、社会主义和人类社会长远发展的大事,仓促行事或勉强为之,可能较之没有主观提出和凝练前更糟。因此,凝练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谨慎从事、从容进行。当然,任何时代的价值观都是普通大众和社会精英结合当时社会发展实际精心凝练而成的。因此,我们又要保持积极有为的态度,集合相关研究力量,紧密联系中国、社会主义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实际,遵循价值观生成的客观规律,大胆进行理论创新和话语凝结,并且在实践中不断地修正和完善。可以预见,只要我们坚持不懈,经过若干年和若干代人的艰苦探索和潜心实践,一种既是中国的也是人类的、既是有历史底蕴的又是反映现实需要的、既反映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又适应全人类长远发展的新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定可以凝练和培育出来,使之贡献于中国同时也贡献于人类。这是时代的要求,也是我们的责任。
注释:
①[英]M.J.C.维尔:《宪政与分权》,苏力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334页。
②张贺:《价值观进步推动中国进步——专家学者谈如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人民日报》2012年11月30日。
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版,第294页。
④梁启超:《十种德性相反相成义》、《饮冰室合集》之五,中华书局1936年版,第45页。
⑤《列宁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70页。
⑥《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8页。
⑦[古希腊]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上册,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第130页。
⑧《墨子·兼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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