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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转型的全面展开和不断深化,各种社会矛盾逐步尖锐,社会控制力度减弱。某些有利于黑社会势力发展的条件开始具备,黑社会势力随着社会团伙犯罪的增加而有所膨胀。据公安部刑事侦察局公布的数据表明:1991年全国查获种类犯罪团伙13.4万多个,成员50.7万人。1992年又查获犯罪团伙12万多个,成员46.2万人。〔1〕1994年1 月~9月,查获犯罪团伙10.9万个,与上年同期持平,查获团伙成员41.2万人,增加2900多人,上升0.7%。〔2〕1995年1月~9月破获团伙犯罪15.1万个,抓获团伙犯罪分子63万人,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3〕 这种犯罪团伙中相当部分已具有黑社会的性质。
一、黑社会的一般特征与功能
我国有的学者从字义上分析,“黑”者,是黑暗、秘密、狠毒之意,又象征着反动、非法的、社会不允许的,“黑”是这种组织的性质。“社会”不是指某种具体社会形态,而是指由于共同物质条件和相似的精神条件而相互联系在一起的人群,是组织的意思。〔4 〕黑与罪恶是联系在一起的,黑社会必定恃强凌弱、为非作歹。一般自恃有组织起来的力量,经营违法乱纪、危害社会的勾当。〔5 〕黑社会就是由为实施共同犯罪为目的的一群人组成的,彼此间存在特定的行为关系,按特定的规则发生交往,并分工合作,通过犯罪作为生存发展的手段,以满足成员膨胀的物质和精神需要的秘密团体。黑社会所反映的本质是一种特定的社会关系,是社会中具有独特特征和行为方式的一定范围的社会圈和文化群。〔6〕学者们对下述概念看法不一, 认为:①地下社会=秘密组织=黑社会;②地下组织包括秘密组织和黑社会;③秘密组织包括黑社会。不少的定义有交叉。作者认为在一般的理解上,“地下”与“秘密”的含义是相近的,都是指非主流的组织形式与隐蔽性活动。第三种概念较为确切。
综上所述,黑社会势力有这么几个基本要素:(1 )黑社会是组织化程度较高,具有一定破坏力量的反社会群体。一般的乌合之众或临时性的犯罪团体有事临时聚集在一起,完事后一哄而散。黑社会组织是一般有明确的组织目标,有行动的计划纲领,有行为的各种规范,有领袖人物,有相当数量的成员,有一定政治力量和相当经济力量,与社会健康力量相抗衡的越轨性群体。(2 )从事的是矛头指向社会或公民的违法犯罪活动。任何黑社会生存与发展的手段主要是靠暴力攫取财富。他们不劳而获,具有鲜明的寄生性,可以说他们的生长伴随着血腥和暴力。黑社会践踏人道主义,为了一己利益,不择手段、滥杀无辜,他们具有强烈的仇视社会的心态和攻击社会的行为。黑社会犯罪的目标具有随意性特征,往往是受害人与黑社会之间没有因果联系而遭到侵害,这一现象十分能够反映黑社会的残暴性与对社会的危害性。黑社会人数少,但影响大,破坏性严重,除了导致社会成员的人身和财产坏损外,它能在社会上造成普遍的恐怖气氛,扰乱人们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在社会成员的心理上造成严重的“内伤”。黑社会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远非个体犯罪的一般刑事犯罪活动可以比拟。(3 )具有独特的凝聚方式的亚文化群体,其组织和活动形式具有隐密性。黑社会的活动,均采用隐蔽性方式进行。为了维护自身的安全,有一套特殊的联络方式,有一套严格的赏罚纪律,通过恐惧来加强威慑力量,为黑社会生存创造条件。黑社会成员的身份有双重性,有在公开社会中正当的职业,即使有些社会无业人员也会设法找一个临时工作掩护其真实的身份。这种双重身份,会加强保险系数。黑社会对政治气候反应敏锐,一旦治安压力加大,他们常常会隐姓埋名,藏匿起来,待形势宽松后再出来活动。
因此,我们可以将黑社会定义为:它是一种在犯罪活动中自发组织起来的,以抗衡社会为目的的、具有犯罪性质的团体或帮派。黑社会是黑社会组织和黑社会势力的简称。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性质决定了保护人民利益,不允许任何带有违法性质的团伙帮派存在,我国新生的黑社会势力,它的发展始终处在一种受抑制的大环境中,还不具备国外黑社会组织发展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条件,绝大多数处于黑社会组织发育的初始阶段,其组织的结构严密程度与水平,和国外严密完整的黑社会组织相比,只能算小巫见大巫。准确地说还处于准黑社会组织的程度上,不完全具有上述的特征,只是初步具有某些特征,因此用黑社会势力称呼较为准确。
黑社会的功能是指该组织对其成员的作用。它之所以能够吸引一部分犯罪人员,并在当前的形势下有增长之势,是其特殊的功能决定的。
提供利益保障。尽管有些成员以往的遭遇、境况不同,但是一旦加入黑社会,生活和活动的基础就完全一致,他们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就是依靠这一团体的帮助维护自己的生命和保证自己的生活。每个成员为团体的壮大,也为自己在团体中的地位积极活动,团体利用团伙利益与个人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黑社会组织为其成员提供的利益保障,通常超过其成员以往单独活动时所获得的利益。黑社会是犯罪者的利益共同体。
提供学习园地。黑社会中的成员一般均为社会化的失败者,他们逃避社会,在黑社会中重新学习一套价值观念、道德观念、行为模式、生活方式等反社会的亚文化。非制度性的亚文化是在抗衡主流社会中产生的,它的产生反过来加强了该群体的封闭性和对群体角色的文化控制,从而强化了成员与社会不相容的非制度性意识。(1)学习沟通方式。 黑社会这一亚文化群体有独自的一整套文化符号,如隐语(亦称黑话、暗语、切口),隐语使团伙内部得以沟通而又不失保密性。此外还有手势、暗号、纹身等特殊的沟通方式。特有的文化符号只属于特定的团体,是黑社会组织为了维系自我生存与发展而创造的交际工具。(2 )学习犯罪技术。黑社会的犯罪活动,是一种地下职业,需要有一定的应变能力和具备一定的智力水平,以及活动本身所需要的特殊技术和技巧。(3)学习内部规范。黑社会有一套内部的纪律, 大致是内部实行同仇敌忾的原则;集体意识是效忠首领,决不背叛;每个成员有营救被捕者的责任和义务;分配上利益均沾;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出卖朋友、团伙者受到最严厉的制裁。〔7〕(4)学习另一套价值观念。黑社会成员崇尚暴力和霸道,他们无视人性,喜爱野兽的习性,常以豺狼虎豹狮熊龙鹰等凶狠兽禽为其组织和成员命名,或用其图案来纹身,以文化的形式标志其霸道的性质。他们崇尚亡命哲学。黑社会直接面临执法机构的制裁和正义力量的威慑,因而黑社会成员还需要有不怕死的心态为依托。在这种氛围下,一些不怕死的亡命之徒被奉为英雄。亡命哲学成为黑社会犯罪不计后果、凶残无比的重要心理基础条件。亡命哲学必然地导致颓废哲学,“今朝有酒今朝醉”,及时行乐信条普遍化,作案获取财物后,迅速地挥霍,为了维持奢侈的生活方式,而后又频频地作案,形成恶性循环。黑社会组织就是学习犯罪的学校,它是反社会的场所。进入黑社会组织后,当一个人在学习谋生手段时,也就是在学习犯罪手法,学习反社会的价值观念,学习为自己犯罪行为解释的一套中性化理论。
提供精神支柱。通过秘密结社形式而建立起来的黑社会势力,是一种非制度化的群体,即它们不是按照合法的社会文化规范组织起来的,它的生存机制是与主体的社会结构相抗衡的。黑社会成员一旦入伙,长期的互动中会培养他们共同的群体意识和角色观念,在互动中形成了一套特有的价值观,以此论证其行为合理性存在的依据。由于外部社会(正常社会)的强大压力,因此黑社会成员感受到被主流社会排斥的感觉,他们在团伙中需要找回心理的平衡,需要群体的归属感来支撑。其中团伙义气是维系黑社会存在的精神纽带,形成黑社会团体内部的凝聚力和约束力。黑社会接受了传统帮会亚文化的伦理核心“义”,以“义”为团伙的最高生存哲学,使本无血缘关系的黑社会成员建立起仿血缘关系的兄弟关系,黑社会头目往往用江湖义气情感和行为感染成员,成为团体控制的有效手段。这正是黑社会生存、发展的根本保证。江湖义气较浓厚的黑社会团伙,一般具有较大的凝聚力,作案时心齐手狠,案发后又负隅顽抗。在这种文化下,为了义气甘愿为同伙顶罪,相互掩护,相互帮助。但在黑社会这个尔虞我诈,以武力相胜的特殊环境中,只能一切围绕着自我,在一般条件下,义气尚能维持,但危及自身利益时,则覆雨翻云。在现代,传统的重义气的精神内核大大地弱化,大难临头各自飞,相互之间为了利益倾轧的现象相当普遍,他们的“职业道德”水准大为下降。
二、当前我国黑社会的主要形态
1.由宗族势力膨胀而蜕变成黑社会性质的地方势力
宗族势力在一定条件下转化成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势力,这是因为宗族与黑社会组织都是封闭的亚文化群体,它们在内部规范、控制功能、凝聚力手段等方面有着相似的条件。第一,控制成员的规范是相似的。宗族通过祖训、族规、家约等制度规范来约束族民。在祭祀、崇拜祖先的族内活动中,通过古老的封建仪式强化宗族情绪和神化血缘关系,驱使宗族成员无条件地服从家族意志。这与黑社会的内部控制规范十分相似。第二,成员的社会心理是相似的。“同宗同族一家人,打断骨头连着筋”。宗族成员对团体的依赖一方面使宗族内部有强大的凝聚力,另一方面又导致对异姓的强烈排斥,而黑社会的帮派内部,也有派系和门第之分,同一门派有共同的规范与沟通的符号,归属感较强。第三,非法权力性质的相似性。宗族的本质体现在宗族首领被允许凭借血缘关系对其族人进行控制。这种私人性质的宗族权力与黑社会帮派权力是一样的,在现代社会中没有合法存在的理由,在权力性质上是与国家权力相抗衡的。第四,宗族的械斗是长期预谋、策划、准备和组织的完整过程,这与黑社会的犯罪活动及其后果十分相似。这些相似性,使宗族组织一旦被某些坏人操纵时,很容易转化为当地的黑社会势力。宗族势力蔓延的后果集中表现在,置政府、法律而不顾,公然抵抗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执行,出现了抗粮、抗税、抗计划生育,甚至有组织、有预谋地围攻、冲击政府机关,阻碍国家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2.由农村恶势力膨胀而转化成的黑社会势力
农村社会恶势力,主要指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为非作歹的流氓恶势力犯罪团伙。这是我国黑社会势力构成的主要形式。就其构成成份上看主要是地痞、流氓、恶霸、行业把头和一些屡教不改的刑满释放分子和解除劳教人员。他们对一个地区的社会秩序有较大的破坏性,往往寻衅滋扰、行凶伤人、欺善诈良、凌男辱女、敲诈勒索、称霸一方,以暴力、胁迫或其它方法掠夺公私财物,使一个地区的生产、生活无法正常进行。恶势力的抬头侵扰了社会公共生活秩序,干扰了民众的安全,老百姓反映特别强烈。(1)地霸。通常是一批坐地为王的地痞流氓, 这类恶霸大多会一些拳脚,打架不要命。他们的主要活动是敲诈勒索钱财。或挑起事端,趁机打劫;或强买强卖,漫天要价;或无理取闹,为非作歹,通过武力走黑色发财致富之路。地霸多数是亡命之徒,心黑手狠,无人敢惹,独霸一方。(2)车匪路霸。这是寄生于公路、铁路, 以拦路抢劫为生的犯罪团伙。①以偷盗国家财产和设施为生的团伙。大肆偷盗铁路设施和火车上的财物。②在车船上以抢劫、偷盗车主、货主、旅客钱、财、物为主的团伙。③非法设卡,留下买路钱的抢劫团伙。车匪路霸的猖獗,使行人没有安全感,使交通治安恶化。车匪路霸以闲散的农村青年为主。他们有致富的强烈愿望,但又好逸恶劳,不肯走勤劳致富的道路,他们除了一身力气之外,没有技术,没有机会,也没有条件去正当致富。选择了抢劫作为致富的途径。(3)权霸。 指掌握或操纵了地方基层政权或某一部门权力的,以国家干部身份出现的,在其周围聚集着一帮坏分子,欺侮普通老百姓的恶势力。权霸由于披上了国家公务人员的外衣,甚至以党员干部的面貌出现,其影响尤为恶劣。
3.游民层中的不良团伙转化为黑社会势力
游民层是指没有固定职业,没有固定收入,没有固定住所,在城镇游荡的人群。他们是移民中最为落魄的群体。我国游民层的出现与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产生有关。自80年代初,中国农村实行了生产责任制,这使农民获得了独立的生产经营的自主权,也有了离开土地的可能。大批的农村青年无法全部被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所吸纳,便自发地、盲目地涌向大、中城市自谋出路。但城市也面临着相当数量的职工就业的困难,这使得无技术之长,无地利之便,无组织依托的农民,进入城市后处于尴尬的境地,除一部分人找到艰苦的工作外,相当多的人处于“三无”境地,其中,一些不愿回乡、道德素质差的青年人,在巨大的不平等面前,产生不平衡心态,经不住各种因素的诱惑,走上以非法手段获取财物的道路。游民的类型主要有这么几种:(1)拾荒者。即以捡破烂为生的群体。由于城市居民经济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大量的生活废品使拾荒者得以有生活来源。据笔者在南京市调查,拾荒者每人每天收入在10元~15元左右,仅能维持生存。他们往往以血缘、地缘为纽带,结成相互依托的,带有明显地方色彩的帮派,驻扎在城郊结合部。其中部分不良分子在犯罪活动中,组成偷盗团伙,有的专门对准城市的公共设施,有的对准城市建筑工地的钢材、建筑材料,有的驻扎在大型厂矿的周围,疯狂盗窃国家财富,有的专门偷窃居民的财物,有的专门袭击出租汽车,成为新的城市流浪群体。(2)乞丐团伙。 解放前的乞丐的主要成份是年老体衰者,穷极无奈者,现在多数是少年、青壮年中的好逸恶劳者。他们来自于农村,但基本上丧失了农民的勤劳本性,嫌拾荒艰苦钱少,转而乞讨。由于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乞讨者每天有不菲的收入。共中一部分人乞讨不行,使强索硬要,兼作偷盗、诈骗活动。乞丐团伙有聚集的大本营,多半是无人管理的菜市场、偏僻的旷地、仓库旧建筑、车站、码头、立交桥等,乞丐团伙的组织比较松散,除服从丐头的指挥外,等级也不明显,成员之间缺乏有系统的联系。游民作为社会的层外层,是在城市中处于社会最底层的群体,是生活境遇最差的人,当其生存遇到困难时,容易选择犯罪活动作为谋生手段。游民层的增多会促进帮派、团伙的增长,这又促使了黑社会的生长。乞丐团伙是黑社会势力的预备队与外层组织。在世界任何国家,移民中的犯罪率总是远远地高于当地的居民。
4.城市街头的流氓团伙转化成的黑社会势力
“街角社会”的主体是待业青年和无业青年。他们无所事事,整日游荡于街头,寻衅闹事,结成帮派。由于我国人口的压力过大,经济发展无法吸纳全部的适龄就业人口,造成一部分进入劳动年龄的青年暂无法就业,同时,由于青年人择业观念发生重大变化,选择职业出现“贵族化”倾向,对一些支付性要素较大的工作避而远之,不愿从事。在待业的青年中,一些家境不佳,自身素质又差的青年,很难抵挡住社会中的各种诱惑:某些人纸醉金迷、一掷千金的消费方式,游手好闲、不劳而获的生活方式,特别是不良影视作品中的各种物质享受和感官刺激,诱发出强大的消费欲望,而这一切消费都需要金钱、财富作为支撑,而青年人获取财富的机会与途径十分稀缺,在这种情况下,不少青年会走上歧路。街头流氓团伙大多以某一刑释人员或有劣迹者为核心人物,也有数股势力联合成的集团,他们各自有活动的地盘,较固定的活动方式,而各个团伙之间又互通声气。流氓集团的组织一般并不严密,但随着港台黑社会组织渗入与暴力文化的影响,吸收了传统帮会的组织特点,又因为从事某些职业的需要,分工日细,组织也渐趋严密,形成城市新式流氓集团。(1)市霸。指专门在各个集贸市场为非作歹的恶棍。 有的以做小生意、搞批发为名,霸占集贸市场,垄断收购批发环节。这类寄生于农贸市场的肉霸、鱼霸、鸡霸、菜霸已在许多农贸市场出现。他们或低价强行抢收抢购农民的货物,然后转手高价卖给小商贩、顾客以牟取暴利。以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为生,他们均是依附市场的地头蛇。严重扰乱了商品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使从事正当经营活动的小商贩怨声载道,敢怒不敢言。(2)港霸站霸。这是寄生于车站、 码头为生的地痞流氓,他们或倒卖紧缺的车船票,或倒卖假票,或垄断码头,对海产品强买强卖,有的干脆抢掠商贩、旅客的财物。(3 )行业恶霸。近来出现了行业性的恶势力垄断苗头,在建筑拆迁、在某些娱乐场所都有黑社会控制的现象。有的开始涉足贩毒、走私等罪恶行业。
社会犯罪率的增长和社会团伙犯罪的增长,是黑社会发展的基础和来源。刑事犯罪的增长完全与黑社会势力的强大是同步的。我国刑事犯罪的主体已经由过去的成年人被青少年所取代。进入80年代下半期,我国的青少年犯罪一直占整个刑事犯罪的70%左右,青少年成为犯罪的主力军已经是不容置疑的客观事实。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流氓团伙,大多也是以青少年为主。青少年罪犯成为黑社会势力源源不断的后备队。团伙犯罪是当前青少年犯罪的重要特征。80年代初期的青少年团伙主要以流氓斗殴为主,而进入80年代下半期,青少年犯罪围绕着称霸、掠财、劫色展开,与之相关的恶性案件增长。此后,新的犯罪团伙一茬接一茬。据测算,在全国的青少年中约有10%左右的落后层,主要由流失生、留级生、学习上的差生组成,落后层有明显的社会化不完全的特征,一是文化水平差,二是学习成绩差,三是道德品质差,四是家庭破裂,五是在少年期就有越轨行为。这些低素质的青少年群体,在偏离了社会主导文化的情况下,往往有被社会排斥的趋势,他们自己相互依靠,组织起来,其中一部分演变成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据深圳市对321名黑社会成员调查,25岁以下的占了总数的92%, 年龄最小的只有12岁。〔8〕
三、反黑斗争的思路与对策
当前,反黑斗争取得了巨大的成效,特别是1996年开展的严打活动,有效地遏制住了黑社会势力的继续膨胀。但反黑斗争是一场长期的、艰巨的角力。在我国社会转型尚未完成期间,在现代化发展还没有达到一定程度之际,社会的犯罪增长的势头还会持续一段时间,其间黑社会势力还会发展,黑社会组织也可能继续存在,对此我们不可盲目地乐观,不能寄希望于一役或几役。当前,反黑斗争的难点并不在于黑社会势力的邪恶和猖獗,而在于我们自身的弱点:在于我基层组织的软弱松散和健康力量还没有有效地形成压力;在于我们的内部有黑社会势力的保护网和打击力量被钝化甚至被腐蚀;在于社会中群体的惧怕心理和集体性的冷漠心态。
打击黑社会势力,从治本的角度讲,要消除我国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不稳定因素,从治标角度讲要加强打击的力度。我国反黑方针是“步步紧逼、处处设防、综合治理、把黑社会犯罪消灭于萌芽状态”。
1.以法治黑。对黑社会的成员来说,绝大多数人已经无道德人格可言,道德对普通社会成员所起的作用,即作为自觉净化心灵和社会环境的功能已经枯竭,道德约束对他们不起作用,抑制他们的犯罪活动只有依靠法律了。现在惩治黑社会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但面对猖獗的黑社会活动,法规显得有些苍白无力,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表现在量刑偏轻,不能达到威慑作用,有的不够详尽,司法实践不易操作,对一些新兴的犯罪手段与形式,法律还没有及时跟上。法律是制裁黑社会势力最有力的武器,在黑社会犯罪已经成为较为普遍的社会问题的今天,需要法规跟上,应该借鉴国际社会反黑的可行经验,制定惩治黑社会的专门法规,加强打击的准确性和力度。
2.坚持反黑教育。国外一些机构针对黑社会成员主要是来自于青少年这一事实,有的放矢进行反黑防黑教育。如日本政府设立专门检举黑社会犯罪的电话、相谈所,举行街头宣传报告会,设立“反黑”专门宣传车,定期开到中学,对青少年进行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认识黑社会的危害性、腐蚀性,注意瓦解不良青少年团伙。广泛的社会教育,能造成一种健康的社会舆论,鼓舞、提高广大社会成员向黑社会作斗争的勇气和知识。而当群众都能勇敢地举报黑社会罪行时,将给公安部门反黑斗争以极大的支持,形成最有效的反黑健康力量。因为法律出来以后,必须得到社会大众的支持,公民必须愿意举报及作证,法律才可能生效。要让民众了解情况、讨论对策、征求意见,为吸引民众举报黑社会活动,还应建立基金会。建立有力的保护系统,这有利于鼓舞民众不怕报复,大力举报,使警方能直接地、及时地、有力地打击黑社会。
3.提高反黑战斗力。目前,我国的公安、检查、法院、监狱管理、海关等机构普遍人员编制偏少,我国每万人的警力只有发达国家的1/4或1/6。在物质条件方面,也是经费短缺和装备差,减弱了对黑社会的打击力量,影响了社会治安,不能有效地阻止黑社会泛滥。这种落后状况必须改变。经费应向保护改革开放的部门倾斜。首先,增加公安部门的人数,增加经费投入,提高公安部门待遇。其次,在装备上引进最先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现代武器及装备,改善打黑的物质条件。再次,建立完善的社会支持系统和社会保障制度,使反黑社会战士与公民无后顾之忧。如建立反黑基金会,一旦反黑战士受伤、牺牲,本人或家属能得到物质保障。最后,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反黑教育,提高反黑防腐的警惕性。对极少数与黑社会势力有瓜葛的腐败分子要坚决清除出去,并严肃惩处,保持队伍的纯洁与战斗力,使黑社会势力无缝隙可钻。
4.防止两头渗透。现在有两股黑社会力量正在向城市渗透,一是农村的黑社会性质的恶势力的渗透。以往我们是等待恶势力已经危害一方,不打不足以平民愤时才予以取缔,这种被动式的打击使恶势力对人民和社会造成的损失和危害过大,对此,应该加强对恶势力信息的获取,建立专门的反黑档案,对那些有可能发展成黑社会的帮派、人员严密监视,及时将其扼杀在萌芽阶段,以减少其危害性。针对黑社会区域合作的特点,治安部门也应建立情报网络和交换制度,强化对反黑的信息管理。农村基层政权和执法机构,应将打黑扫恶作为维护治安秩序的重要任务和政绩来考察。重点打击邪恶宗教迷信势力、帮会团伙、流氓势力、车匪路霸,阻止其流向城市社区。二是国际黑社会组织的渗透。针对国际黑社会组织的渗透,应设立专门的国际合作与情报研究机构,收集国内外犯罪的信息资料,研究国外扫黑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与国际刑警机构加强合作,联手打击大型的黑社会活动。严禁黑社会分子入境,对入境作案者处以最严厉的制裁。
5.抓住重点打击目标。(1)注意重点行业。 黑社会赖以生存的途径主要是贩毒、走私、控制卖淫、偷渡、拐卖人口、搞色情、赌博等,对这些活动不打击不解决,黑社会仍然有经济来源,对这类犯罪活动在打击中要注意黑社会的关系网。(2)注意重点地区。 任何国家的犯罪活动,包括黑社会首先萌芽于各社区控制的交界、过渡、接壤地域。凡是两界和三界交汇处,通常是社会控制最薄弱的地区或干脆是真空地带,这为黑社会的生长和发展提供了优越条件。我国黑社会最猖獗的地带往往是流动人员最集中的地方,在城市与农村的结合部。我们应在城市管理中将流动人口的管理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大量流动人口压力使城市的防范体制不堪负担,当前十分需要加强城郊结合部,加强公路沿边店这些控制薄弱地带的管理。(3)注意重点群体。进城的农民工群体、 城市闲散人口群体、城乡无业的青少年群体、两劳释放人员群体,对他们要加强教育管理,研究对流动人口管理的有效措施,研究对青少年教育的有效办法。坚持专项打击与全面治理相结合,短期突击与长期防范相结合。
6.学习借鉴国际反黑斗争经验。例如,建立专门反黑机构;建立特别反黑小组;设立反黑热线电话;重视研究黑社会活动规律;重视对执法人员的反黑教育;对青少年实施脱离黑社会计划;打击黑社会核心人物等等。
注释:
〔1〕1993年《中国法律年鉴》,120页。
〔2〕《1995年社会蓝皮书》,228页。
〔3〕《1996年社会蓝皮书》,180页。
〔4〕〔6〕《中国黑社会秘闻录》,23页,光明日报出版社,1992。
〔5〕丘海雄等:《香港黑社会》,2页,安徽人民出版社,1992。
〔7〕郭莹:《帮会意识初论》,载《社会学研究》,1993(2),72页。
〔8〕丘海雄等:《香港黑社会》,安徽人民出版社,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