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城市化进程监测体系的构建与战略选择_小城镇论文

中国农村城市化进程监测体系的构造及战略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农村论文,进程论文,体系论文,战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城市化、市场化和工业化是推动一个国家现代化进程的三股基本力量,世界上任何一个发达国家,其发展过程都离不开这三种力量的共同作用。在我国长期以来由于市场化、城市化严重滞后于工业化,因而使现代化进程举步维艰。实行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以来,我国市场化有了巨大的进展,市场机制与农村工业化力量共同推动着经济的高速增长。然而,城市化力量却一直处于被忽视、被抑制的地位。随着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断完善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城市化进程不但没有得到相应的发展,其滞后程度反而更加严重了。因此,研究城市化问题,在当前尤为迫切、重要。

一、中国农村城市化的概念界定

中国城市化问题,在现阶乃至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都必将主要表现为农村城市化。目前,在众多研究城市化问题的文章中,城市化通常被简单地表示为城市人口(指户口在城镇的居民)占全社会总人口的比重。我们认为,一个单一的指标是无法全面反映农村城市化的内涵和外延的,研究中国农村城市化,应该包含能反映这一现象内在联系的各个基本要素,进而寻求它们之间的规律性及影响程度。为此,有必要对农村城市化问题进行重新界定。

首先,农村城市化就本质而言,是指农业人口脱离农业,逐步向城镇集中,从而使城镇人口和非农业产值比重逐渐增大的过程。

第二,从范围看,农村城市化主要指县城及以下乡镇的城市化过程。长期以来,我们在引入或讨论中国城市化问题时,通常是侧重于研究大中城市,而作为农村城市的县城以及以下乡镇,却往往所占比重不大,农村城市化问题,被充当配角。因此所制定出来的对策及措施,于农村城市的针对性不强。在此我们觉得有必要重申,中国城市化问题,主要应该是农村城市化问题,而农村城市化,具体地说就是县城及以下乡镇的城市化。

第三,对农村城市化动态过程的观测和跟踪,其意义远甚于对静态现状的判断。过去,我们在研究城市化问题时,往往仅停留在某一时点上城市化的程度判断,而对于影响城市化的过程进行动态观测跟踪却做得很少。而事实上从动态的发展的角度去研究城市化,才能提高城市化研究结果的可操作性,也比笼统地去谈论提高城市化更有意义。

第四,联系和发展的各种农村城市化构成要素,是中国农村城市化进程研究的对象所在。影响中国农村城市化的进程,是由诸多因素构成的,这些因素深藏在农村城市化的基础、容量及潜质中,涉及人口集中程度、工业化水平、经济实力、产业结构、市场发育、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事业、劳动者素质、劳动力转移以及乡镇企业发展等诸多方面,寻求这些领域中联系的发展的各种要素,研究它们在城市化命题中所占的份额及动态轨迹,是推进中国农村城市化进程的有效手段,也是农村城市化研究的意义所在。

第五,中国农村城市化,其进程将有别于其它国家,不可避免地带有浓厚的乡土色彩,因此,“农村性”是中国农村城市化的主要特色。所谓“农村性”,在这里应指,(1)农村城市化以服务于农村作为主要目标;(2)农民是农村城市化的主体力量;(3)农村城市产业结构应充分体现农村特色;(4)农村城市化以县城及乡镇为载体,以乡镇企业发展为桥梁。

二、农村城市化进程监测指标体系构造

1.监测农村城市化进程基本框架

依据对农村城市化的理论认识和现实要求,构建农村城市化进程监测指标体系必须满足以下几点要求:(1)农村城市化具有多重主体性,它既通过现有基础水平标识说明一个国家或地区目前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前提,同时还必须通过该地区的经济实力、产业结构、市场发育、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等说明农村城市化的容量,此外还必须通过人口素质、劳动力转移、乡镇企业发展等来说明农村城市化进程的潜质;(2)农村城市化进程各主体间是相互联系的,基础水平标识是容量标识和潜质标识的前期体现,它说明一个国家或地区城市化程度已达到的一个相应水平,是潜质和容量标识作用的结果,另一方面,容量标识和潜质标识又是基础水平标识不断得以提高的内在动力;(3)农村城市化进程的监测各因子间处于不同的地位,各有不同的重要程度。据此,我们把标识农村城市化进程的监测因子组成三个因子群,即A基础水平标识,包括人口集中程度和工业化现状水平;B容量标识,包括经济实力、产业结构、市场发育、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C潜质标识,包括人口素质,劳动力转移程度和乡镇企业发展水平。通过这三个因子群的联系来构建农村城市化进程监测体系的基本框架。图形表示如下:

图一:农村城市化进程监测体系的基本框架

2.农村城市化进程监测体系中的操作指标

把框架中的因子变成可操作的指标,如果力求详尽,则可列出近百个,为了更集中地反映农村城市化进程的本质特征,我们只选定12个指标。我们筛选指标主要依据三个原则:一是代表性,选择最能代表因子的指标;二是独立性,把相关程度高,独立性不强的指标删掉;三是可比性,力求操作指标在不同地区和不同群体之间有可比性。在A因子群中,我们用非农业人口比重反映人口集中程度,用非农产值比重来标识工业化水平;在B因子群中,我们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来标识整体经济实力,用第三产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标识产业结构,用商业零售网点来标识市场发育,用贫困人口占全部人口的比重标识社会保障程度,用每万人拥有电话机、每个医生服务人口和每百人每天拥有报纸三个指标来标识社会公共事业;在C因子群中,我们用农村劳动力受教育年限来标识人口素质,用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人数比重来标识劳动力转移,而反映乡镇企业发展,则选择人均乡镇企业收入指标。

监测农村城市化进程的指标体系如图二所示:

图二:监测农村城市化操作指标体系

3.农村城市化进程监测指标量化标准

(1)确定监测指标量化的依据和方法。确定农村城市化监测指标的量化标准,我们觉得有几个难点,其难点之一是缺乏参照系。目前国内类似文章说到城市化均是用单一指标来说明,我们认为把这种方法套用到农村城市化无法反映其内涵和外延,因而才设定12个操作指标作为考核指标,这样一来对每一个指标从城市化的角度出发就很难找到统一的量化标准,也就是说某一个具体操作的指标值要达到多少时才符合真正城市化的要求,这个指标值国内没有人定过,国际上更没有;其难点之二是,如果单纯从真正城市化的要求出发,那么操作指标的量化标准应该以发达国家或发展城市目前达到的水平来衡量,这样才显得“正宗”,但这显然是不适合于应用到中国农村领域的;难点之三,在以上两点已得到解决的前提下,我们还面临一个资料来源问题,如果资料缺乏,那么其它设想尽管合理也没有意义。

权衡以上三个方面的难点,我们认为在设置农村城市化监测指标量化标准时最终还得走一条“中国农村特色”的路子,即在赋值时,既遵循国际上关于城市化目标的标准,又考虑到中国农村的现实情况,采用一般标准、国内发达地区农村标准和小康有关的要求三者相结合的办法,多渠道、多角度对农村城市化监测指标进行量值,从而得出农村城市化监测指标的量化标准。

(2)农村城市化的量值。①非农业人口占全社会总人口的比重主要是依据当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比值而定,目前发达国家非农业人口占全部人口的比重达到90%以上,发展中国家约在40-50%,考虑到农村城市化应向发达国家看齐,但又不宜以此为标准,所以我们认为非农业人口所占比例为75%。②农村非农业产值比重为90%以上,目前国家非农产值比重达到90%以上,发展中国家非农业产值亦占较大比重,所以我们在此以发达国家非农产值比重作为参照,农村城市化的目标标准定为90%。③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8000元(以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标准虽然明显比小康水平(2400元)要高,但与江苏省地区(1991年澳门地区人均国民生产总值9万澳元,香港为12000美元)相比,以城市化的目标来要求还是合理的。④农村第三产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0%。根据世界银行统计,1988年低收入国家第三产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2%,中等收入国家为50%,而我国1990年第三产业比重为27.2%,这一方面表明目前我国第三产业发展水平低,另一方面亦表明第三产值在未来经济中的重要位置,所以我们选取了发展中国家第三产业占50%的比重作为监测农村城市化的指标值。⑤每万人口拥有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网点为250个。1992年全国每万人拥有商业、饮食业和服务网点(包括个体)已达到90.66个,广西为102个,一些沿海发达省区略高于这一水平。从城市化的角度出发,我们认为其标准应为250个比较适宜。⑥贫困人口比重为2%以下。贫困人口比重是综合反映社会保障程度的逆指标,在我国贫困主要是指生存资料相对不足,根据80年代的实践和90年代的社会保障目标,我们在城市化中拟定贫困人口比重为2%。⑦每万人拥有电话机650部。1992年全国省会城市平均每万人拥有电话机890部,全国城乡平均为161部,我们作为城市化要求,应略低于现有城市水平,定为650部。⑧平均每个医生服务人口550人。平均每个医生服务人口是一个逆指标,根据世界银行《1992年世界发展报告》提供的资料,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平均每个医生服务人口为470人(1984年数),德国为380人,日本为608人(1988年数),我国1992年为650人,参照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情况,我们把农村城市化中平均每个医生服务人口的标准定为550人。⑨每百人每天拥有报纸10份。1992年我国每百人每天拥有报纸仅为4.40份,作为城市化的目标要求,我们认为这一水平仍然是很低的,在国际上,报纸作为一大重要的媒体,其居民拥有率是相当高的,考虑到目前我国特别是农村的现实情况,我们将这一目标要求定为10份。(10)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12年,即中学毕业。(11)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人数累计比重为70%。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是农村城市化的桥梁。1992年全国已有近四分之一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一些发展中国家和我国沿海发达省区劳动力向二、三业转移比例较大,参照它们的情况,我们将农村劳动力转移累计比重的标准定为10。(12)人均乡镇企业收入2500元。1992年我国沿海一些发达省区人均乡镇企业总收入达到1500元左右,全国平均水平为857元,参照这些标准,在农村城市化中,我们认为人均乡镇企业收入可以向沿海地区看齐,定为2500元。

(3)权数的设定和综合评分

为了能比较准确地判断当前我国农村城市化的进程,我们采用综合指数方法进行量值。

采用综合指数法,首先必须确定两个技术要点,即选择比较项目和确定分项权数。我们选择的比较项目是12个监测操作指标;确定分项权数是在对熟悉指标结构的专家意见咨询的基础上,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采用先分层次、后分指标的方法确定权数,其权数分配结果见下表。

表一:农村城市化进程监测指标体系权数分配情况操作指标

单位

权数(100)A 非农业人口比重

%

25农村非农产值比重

%

10B 人均国民生产总值

10农村第三产业比重

%

6每万人口拥有商业网点

5贫困人口比重

%

6每万人拥有电话机

5平均每个医生服务人口

4每百人每天拥有报纸

4C 农村劳动力受教育年限

8 农村劳力向二三产业转移累积比重

%

8 人均乡镇企业收入

9

经过以上几个方面的整合,我们就可以构造出农村城市化进程监测的理论体系。

三、农村城市化进程监测体系的应用——广西农村城市化进程评价

1.广西农村城市化的进程测算

为便于横向对比,准确地判断广西农村城市化已达到的程度,根据目前我国按经济发达程度划分为东部、中部和西部三个经济带,我们分别选取广东、湖北、四川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代表,对上述三省及全国和广西农村城市化进程进行了测算,结果如下:1992年广西农村城市化的程度为25.41%,全国为38.07%,广东、湖北、四川三省分别为54.45%、38.87%和29.38%。这表明,广西农村城市化水平是相当低的,同时,作为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代表的广东、湖北、四川三省的农村城市化水平明显的呈现由东向西的梯形分布,而全国的农村城市化水平恰好接近三个省的平均值。现从分项指标的评价结果对广西农村城市化水平概述如下:

(1)非农业人口比例过低这是影响农村城市化的主要因素。在评价指标中,“非农业人口比重”这一指标权数值为25,而评价结果只得4.81分,仅达到标准值的19.24%。

(2)总体经济实力不强,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只是标准值要求的16.4%。

(3)产业结构和市场发育实现程度较低。第三产业所占比重和每万人拥有的商业网点是反映产业结构和市场发育的主要标识,从得分情况来看,两者均末过半,这说明广西产业结构和市场发育在走向城市化过程中仍需要作较大努力。

(4)社会公共事业严重滞后,其中又以通讯和文化最为突出。以城市化的要求来衡量,广西的社会公共事业是严重滞后的,作为代表指标的每万人拥有电话机、每个医生服务人口和每百万每天拥有报纸,除每个医生服务人口得分过半外(权数4,得分2.53),其余两个指标分别只得0.55分和0.8分。

(5)农村劳动力素质不高,产业转移速度仍不够快。农村劳动者受教育年限是反映农村劳动力素质高低的重要标识。在监测城市化的指标体系中,我们赋予它的权数值为8,但广西农村劳动者受教育年限低,文化素质不高,1992年该项指标只得3.93分,不到一半。此外,近两年来广西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速度明显加快,1991年73万,1992年73万,1993年达到117万,呈迅猛增长趋势,但以城市化的目标来要求,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的累积比重仍然过低,权数8分却仅得1.53分,可见农村劳动力向外转移任重而道远。

2.广西农村城市化水平低的原因分析

(1)从历史上看,原有工业化水平较低。据统计,1957年广西工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仅为30.8%,而全国高达56.7%。由于起始条件较低,原有基础差,尽管几十年来有所发展,仍然难以跟上全国的步伐。

(2)从地理位置上看,广西地处边疆,远离全国经济中心,同时,建国几十年来,中越边境战事频繁,严重影响了经济的发展。先是五十年代的法越战争,六十年代末和七十年代初又是抗美援越,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中越关系紧张,由于战争频繁,一方面消耗了大量建设资金,另一方面国家出于安全的原因考虑,几十年来在广西的重点建设项目微乎其微。造成广西经济的发展速度慢于全国,延缓了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

(3)从主观上看,八十年代广西错过了乡镇企业发展的大好时机,影响了工业化水平的提高。整个八十年代,广西一直居于潮流之后,乡镇企业更是如此。1978年—1990年全国乡镇企业总产值增长了16倍,乡镇企业从业人数增长了2.3倍,而同期,广西乡镇企业总产值只增长了12倍,从业人数增幅更低,只有1.5倍。

(4)从制度上看,几十年来我国实行的一系列城乡分割的政策,实际上已将农村排斥在城市化之外。①严格控制农村人口移居城镇的户籍管理制度,造成城市化水平长期以来停滞不前。我国现在仍在实行的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始于五十年代末期。195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控制农村人口盲目外流的指示》,1958年1月,全国人大一届常委会审议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64年8月,公安部发出《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草案)》,逐步形成了对农村人口进入城市的一系列严格控制制度,使得长期以来我国农村人口的流动几乎处于停滞状态。除了为数极少的招工、招干和考取大中专院校外,农村人口要进入城市几乎成为不可能。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严重地延缓了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也限制了农村居民自身的发展,已成为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的障碍。②城乡脱离的就业制度抑制了农村人口的正常流动。多年来,“城市搞工业,农村抓农业”在一些人的头脑中根深蒂固,似乎“农民种田,工人做工”是天经地义的事,对城市居民的就业采取包下来的办法,而将农村人口的就业问题排除在就业计划之外,由于没有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大量农村的劳动力只能在农村范围内寻求发展。八十年代以来,虽然允许一些岗位使用农村来的临时工,同时城市建设的发展也吸收了大量的民工,但是这些已经进城的农民户口仍在农村。近十年来农村人口的流动就其自由度看来是相当有限的,在实现职业流动的同时,其真正的居住地却仍是固定的。几十年来,城乡居民就业机会的不平等,是造成我国城市化进程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③长期以来向城市化倾斜的财政、金融政策,严重地阻碍了农村工业的发展。建国初期,为了集中有限的财力支援城市工业建设,采取剪刀差的办法以牺牲农村利益为代价来积累城市工业化的资金,并在财政、金融政策上实行对城市倾斜。在特定历史时期有其合理的因素。但这套政策长期实行的结果,严重地阻碍了农村工业的发展。据统计,在历年的银行贷款中,用于乡镇企业和农业的比例均在20%以下,1985年为11.9%,最高的1992年为17.5%。如果考虑到农村人口数倍于城市人口的因素,这些年来农村所占的份额简直不成比例。现行的财政、金融政策,一方面导致城市企业因缺乏竞争压力而使资金利用率低下,另一方面又造成农村工业因资金不足而步履维艰。

(5)从指导思想看,长期以来对农村发展工业没有足够的重视。从建国以来各个历史时期的指导思想看,对农村发展工业是不够重视的。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实行的是“就地取材,就地生产,就地销售”和“为农业服务,为群众服务,为城市工业服务”的方针。七十年代的指导方针则是“围绕农业办工业,办好工业促农业”。八十年代则强调“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担心农村工业与城市工业争原材料、争市场、产业结构趋同。从这些指导方针看,多年来我国没有真正把农村发展工业提高到推进农村工业化的高度来看待,仅仅是看作用于反哺农业而已,顶多是视作城市工业化的补充。由此而导致城乡工业在资金、原材料分配和产品销售等方面的不平等。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工业必然难以发展。

四、推进中国农村城市化的战略选择

每一个国家由传统农业社会向工业文明社会过渡中,都将经历农村城市化这一过程。但是,由于历史文化背景、社会制度、经济基础、人口等方面的差异,其战略模式却是不同的。在中国,农村城市化的战略模式将有别于世界上其它国家,不可避免地带有浓厚的乡土色彩。

1.农村城市化战略选择的前提条件

(1)农村居民要有择业和选择居所的自由。人口的自由流动是农村城市化最重要的前提条件。农村居民没有择业的自由,劳动力的产业转移就不可能实现,二、三产业的发展将缺乏足够的劳动力保障。没有选择居所的自由,农村人口就不可能向城镇集中、城镇的发展将无从谈起。

(2)农业劳动生产率要有质的飞跃。也就是说,农业要能为城市人口的增加和非农产业的发展提供足够的农产品。因为在农村城市化过程中,随着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转移,直接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人数将会减少,而全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却不断增加。这就要求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除能弥补农业劳动者人数减少外,还必须满足工业化和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

(3)非农产业要有一定基础。非农产业是城市兴起和发展的经济基础。只有当非农产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人口才会趋向集中,城市的兴起才具备必要规模的人口。

(4)实行城乡平等的经济政策,允许城乡经济组织充分竞争、平等发展。

2.农村城市化战略选择需要考虑的几个特殊问题:

(1)农村人口规模庞大,这就意味着不能提倡农村人口大举进入现有城市,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农村人口的迁移将以新兴的小城镇为主。

(2)中国长期以来实行的城乡分割的社会经济政策根深蒂固,要充分实行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以及人口的自由流动和择业自由将需要较长时间。因此,农村城市化在一个时期内将相对独立于现有城市而自成体系。

(3)中国现有大中城市数量相对于庞大的农村人口而言,明显偏少。因此依靠现有大中城市的辐射而发展卫星城镇将是少数,农村小城镇更主要的是立足农业,以农业为依托,相对独立地发展。

(4)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十分突出,需要将推进农村城市化建设与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结合起来,小城镇发展要服务于转移和消化剩余劳动力。

(5)中国整体经济实力仍然较弱,不可能沿用国家包下来的老办法投资建城,在推进农村城市化的过程中,需要充分依靠各方面的力量。

(6)中国地区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在农村城市化过程中,各地不可能齐头并进,城镇的规模及其演变必然出现明显的差异性,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同时并存、共同发展将是中国农村城市化的一大特色。

3.中国农村城市化的规模及其特征

基于上述认识,我们认为,中国农村城市化规模应当是:大力发展以农村为依托的小城镇,合理发展大中城市,通过大中城市的辐射,带动农村小城镇兴起和发展。其特征如下:

(1)农村城市化将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大力发展小城镇,第二步是推动一些中心城镇向大中城市过渡。在当前乃至未来较长时期,小城镇将是农村城市化的重点。根据是:①农村人口居住分散,短期内难以大规模集中起来;②中国农村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小城镇更易于就地转移剩余劳动力;③从历史上看,一个大中城市的兴起需要以相当规模的工商业作基础,而这需要相当长的时间;④大中城市的兴起需要具备必要的自然地理条件,比如地理位置、水资源等,而这些并不是每个地方都天然具有的。

(2)农村小城镇的发展要以服务于农村作为主要目标。一是吸收和消化农村剩余劳动力;二是有利于增加农村居民收入;三是以满足农村居民生活需要作为第三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

(3)农村小城镇建设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但主体力量将是农民。这将有别于中国传统中的城市建设。

(4)农村小城镇的产业结构要充分体现农村特色。一是在技术结构上,以劳动密集型为主,增加就业机会;二是在规模结构上,以小企业为主;三是在主导产业选择上,应以农副产品深加工为主,以发挥就地取材和就地销售的优势。

(5)农村小城镇将实行特殊的户口管理制度。鉴于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的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推进小城镇建设又需要新进入城镇的人口的户籍问题,我们认为可以建立一种介于现行城市户口之间的小城镇户口管理制度,对小城镇户口实行特殊管理。

4.保证农村城市化模式实现的社会经济政策。

(1)逐步建立以居住地划分城镇户口和农村人口,以职业划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户籍管理制度。以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固定的居所和一定数额的财产作为取得农村小城镇户口的标准。

(2)将农村工业发展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农村工业要逐步做到统一规划,连片发展,通过工业的集中带动人口的集中,从而推动第三产业的发展和城镇的兴起。

(3)在推进农村城市化的同时,要加快耕地规模经营的推广,以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为农村城市化的顺利进行奠定基础。对于已移居城镇的那部分农民,要退出承包耕地,以提高农业劳动者的耕地占有水平。

(4)逐步调整和改革歧视农村的财政、金融政策,让城乡各种经济组织享有平等的发展机会,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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