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华人家族企业的组织、管理与分配特征_海外华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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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Weidenbaum(1996)估计,海外华人最少控制了2万亿美元的资产,每年的经济产出至少达到5000亿美元。由于大部分华人经济研究学者都采用上述估计数据,并由此推断,华人经济圈(含中国)已成为世界上继美国、欧洲和日本之后的第四大经济体。未来学家John Naisbitt指出,特别注重家族观念与教育的海外华人网络,一如互联网那样正在逐步向全球延伸,因此华人家族企业越来越成为学术研究的热点。

海外华人家族企业控制了相当部分的亚洲财富(Townley,2000)。华人企业家主宰着新加坡和大部分东南亚国家的经济。这些国家80%的公司资产和最大的200家企业是由华人控制的(Yeung和Soh,2000)。这些公司基本上是以家族企业组织形式进行管理的。社会学家Peter Berger认为,中国传统文化只信任亲戚,导致了华人家族企业几乎都采用家族企业的形式进行管理。许多学者断言,基于传统文化的华人家族企业难以转化成由职业经理人经营,并基于合约与产权的现代企业(Kao,1993;Chen,1995;Fukyuama,1995;Yeung,2000)。

(一)华人家族企业的定义

目前对家族企业的定义大多基于结构特征,即考虑家族控制所有权和管理权的程度,本文沿用这种定义方法对海外华人家族企业进行定义。华人家族企业是在一系列特殊动力机制下形成的特殊管理组织,很难给它们下一个相对准确的定义,这是因为:(1)中国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介入华人家族企业管理的程度很深,并实际成为联系全球华人家族企业的精神纽带;(2)家族的变迁在华人家族企业演变过程中的作用是中国式的,即家族文化;(3)相对于其他家族企业而言,华人家族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历史环境非常独特(参见Cruz,2001;Su和0u,2003)。

不少学者按照结构定义法对华人家族企业进行定义,Yeung和Soh(2000)给华人家族企业作出了如下定义:企业的所有权与管理权均被华人家族控制的公司所拥有或控制,一般而言,华人家族企业会采用金字塔式的控股结构,控股家族位于金字塔顶端,而上市公司通常位于金字塔的最底层。真正控制金字塔形管理组织的往往是家族中具有足够权威的男性,而且这种控制权可以继承。Tsang(2002)在此基础上总结了海外华人家族企业的三大特征,即中国式的管理理念、四通八达的关系网络和中国式的继承模式。Jean(1996)通过对新加坡华人家族企业的研究,发现华人家族企业具有四大特征,即个人中心主义(即强调个人关系)、家族中心主义(孝子与父权主义)、权力中心化以及规模较小。

Yeung、Sob和Tsang等新加坡学者对华人家族企业的定义在我国港澳台地区是得到广泛认同的。相对于新加坡和港澳台地区学者对华人家族企业所下的抽象化定义,西方学者对家族企业的定义则相对宽泛化和具体化。Weidenbaum(1996a)认为,华人家族企业与西方家族企业相比,其特点在于企业管理中存在着“家长”,家长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发挥着全面的作用,并且代表家族作出最关键的决策;华人家族企业中绝大部分的管理职位是由家族成员担任的,其他的战略性职位通常都是由关系亲密的亲戚或者是在家族企业中工作多年的“外人”担任,这些外人相当于家族的荣誉成员;华人家族企业的管理强调不可挑战的权威性,而权威性来自于家长的创业过程,家族企业的“家长”通常非常节俭,且储蓄率很高;儒家文化成为华人家族企业的管理文化,调整其复杂的管理与家族关系;华人家族企业通常采用交叉持股形式来构建庞大的家族集团。

(二)华人家族企业的主要特征

Redding(1990)总结了华人家族企业的十大特征:(1)规模小,组织结构比较简单;(2)一般集中生产一种产品或定位于一个市场;(3)过分依赖一个处于主导地位的管理者的集权化决策;(4)所有权、控制权与家族高度重合;(5)通常对成本、财务效率等相关事务非常敏感(仅对家族成员公开);(6)通过个人网络与外界保持联络;(7)家长制组织氛围;(8)通常与从事零件供应和销售、法律上独立的关联企业存在密切且非正式的关系;(9)开拓大规模市场与创立品牌方面的能力相对较弱;(10)高度的战略适应性。Moore(1997)根据Redding概括的十大特征,指出父权主义(paternalism)、人际关系(personalism)、机会主义(opportunism)和柔性(flexibility)是华人家族企业管理的基石。

也有学者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对华人家族企业特征进行描述。Redding(1990)认为,日本和韩国家族企业通常规模较大的原因在于日本和韩国政府将本国家族企业视为“民族英雄”,而海外华人则一直处于非常敌意的政治文化环境中,导致华人家族企业通常规模较小。Bhappu(2000)对比了日本家族企业与华人家族企业,发现家长制与儒家文化都是重要的影响因素,但日本家族企业的家族成员不但包括有血缘关系的亲属,而且还包括通过婚姻关系和收养关系形成的成员,以及为家族服务的仆人;而华人家族企业的家族成员仅指有血缘关系的亲属。Ping(2001)指出,相对于日本家族企业而言,华人家族企业尚没有建立起雇员(没有血缘和地缘关系)忠诚制度,因此难以确保员工的稳定性,进而难以壮大和现代化。Santiago(2000)指出,菲律宾家族企业,尤其是菲律宾华人家族企业,都遵循着儒家文化的管理思想,家族的家长就是家族企业的领导人,家族结构往往也被带入其经营的企业。Rademakers(1998)比较了印度尼西亚经营草药产业的爪哇家族企业与华人家族企业,发现两者在许多方面是相同的,但爪哇家族企业在对待其供应商和销售商时具有极其浓厚的家长作风,其原因在于印度尼西亚微观社会中存在较高水平的集体主义精神。Wendenbaum(1996)对美国家族企业(AFB)与华人家族企业(CFB)进行了全面比较,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美国家族企业与华人家族企业比较分析

特征比较 AFB  CFB  特征比较

AFBCFB

所有权

公众 私人 接班范围 家族内外  仅在家族内

组织结构 大型单一企业 许多中型企业 控制权

分散集中

交叉控股

决策模式 分析式直觉式 产品组合

  多

技术含量 低—高低—中 企业间关系 合约化  非正式化

融资模式 内外结合

 家族内部

  公众姿态

  低

资料来源:Wendenbaum(1996)及本文作者根据有关资料整理而成。

(一)华人家族企业(集团)的组织结构

海外华人家族企业通常都是一个拥有相当多的下属公司的企业集团,这些企业集团都是家族成员私人持有的,其主干企业很少上市,集团内主干企业之间的资产流动十分频繁。正如所罗门兄弟公司的分析员Kent Chan所指出的那样,“它们之间的关系结构复杂到让你无从下手”。

海外华人家族企业集团经常采用交叉控股和金字塔控股的形式来组织下属企业。这是因为大部分海外华人家族企业都是诞生在充满敌意的政治文化环境中,如印度尼西亚(多次出现排华活动)。这些敌视华人的政治文化环境导致华人家族企业纷纷将家族资产分割后分别上市,而上市公司所有权则都控制在一家注册在某个离岸地区(如我国香港、美国等)的私人公司手中。分割家族企业资产的主要目的在于降低家族企业的“可见性”,有利于在一个充满敌意的环境中求得生存。

将家族企业切割成散而小的企业的方法主要包括交叉控股和金字塔形控股(简单金字塔形控股与复杂金字塔形控股)。由于上述独特的历史原因,海外华人家族企业广泛运用交叉控股与金字塔形控股,这被部分研究人员认为是海外华人家族企业的标志。事实上,韩国家族企业(即商社,Cheah01)也广泛运用这两种组织架构,建立起包括LG、SK等在内的家族企业集团(Nam,2001)。

1.交叉持股。以泰国正大集团为例。泰国正大集团(Charoen Pokphand,简称CP)1921年创立于泰国,目前年收入超过130亿美元,雇员达10万人,拥有200多家下属企业,包括13家上市公司。正大集团是交叉持股的典型(参见图1)。

图1 泰国正大集团交叉控股结构示意图

一个家族控制的子公司越多,各公司相互持有的股权比例则越大,这样家族控制集团内某一公司所需要的现金流就越少。交叉持股的目的在于控制集团内公司。这种控股形式在日韩等亚洲国家也比较常见(参见表2)。

表2 亚洲家族性上市公司组织结构偏好 (%)

国家

交叉持股

金字塔形控股

国家

交叉持股  金字塔形控股

韩国

  9.4 42.6菲律宾

7.140.2

印度尼西亚 1.3 66.9新加坡

15.7

  55.0

日本

  11.6 36.4泰国

  0.8

  12.7

马来西亚  14.9 39.3平均

  10.1

  38.7

资料来源:Claessens等,2000。

由此可见,交叉持股并不必然导致华人家族企业规模偏小。海外华人家族企业规模小的原因主要是没有像韩国和日本那样建立起信任外部人的机制(图2),因此没能出现像现代、LG以及松下之类的世界500强企业。

2.金字塔形控股。金字塔形控股是华人家族企业最常见的形式,可分为简单金字塔形控股与复杂金字塔形控股两种形式。华人家族企业所采用的金字塔形控股形式具有以下三个特征:(1)随着现代公司制度的建立,以及东南亚金融风暴之后的公司治理制度的优化,华人家族企业广泛使用的复杂金字塔形控股形式越来越趋于简单化;(2)最低层级的公司通常都是上市公司,当然在此层级之上的也可以是上市公司;(3)华人家族企业通常在金字塔形控股结构之外,还存在着关联银行,而且银行通常又与上市公司进行较为广泛的关联交易。

图2 华人家族企业与日韩家族企业信任范围比较

亚洲地区上市华人家族企业绝大多数都同时偏好上述两种企业组织结构,包括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新加坡等地,但大部分上市华人家族企业更偏爱金字塔形控股形式。相比较而言,印度尼西亚上市华人家族企业更加偏爱金字塔形控股形式,而泰国的上市华人家族企业使用这种两种控股形式的频率都很低,其原因是:60%的潮州籍泰国华人家族与泰国王室有着密切的血缘关系,因此经营环境比较宽松(参见表2)。

绝大部分华人家族企业集团都不愿意上市,基本上都采用交叉持股与金字塔形控股两种形式。在采用交叉持股形式的情况下,大多持股比例都很低(如图1),正是很低的持股率掩盖了庞大的家族集团,使之能够生存在充满敌意的环境之中。

(二)华人家族企业的组织管理结构

华人家族企业管理的最大特征就是双重性,即华人家族企业的任何管理特征既有有利于企业发展的一面,又具有不利于企业发展的一面,从而不同于其他企业形态与组织。英国学者Redding早在1990年就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参见表3)。

表3 华人家族企业组织管理优点与缺点比较

组织管理领域

有利影响不利影响

  老板与企业目标一致,下级能在勤奋工作

易陷入派系小团

纵向合作

  的同时保持服从且持久稳定的关系  体之争,缺乏创

新且限制合法职

权的行使

关系范围的限制

,信任程度低及

技术上的局限性

都导致规模

横向合作

 降低交易成本,关系网络可靠且灵活 偏小

 强化管理责任制,行政控制成本低,非科

 缺乏公正与职业

性,可能偏离目

标,缺乏协调机制

控制 层化趋势较弱,管理效率高

适应性具有战略灵活性,反应迅速,个人看法可 易导致盲目跃

 被立即执行进,在战略问题

上缺少积极和有

创造性的争论

资料来源:Redding,1990(中文版,1993)。

以下分三个方面具体分析华人家族企业的组织管理利弊:

1.权力集中化

华人家族企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家族通过主导企业掌握的所有权与控制权,将企业经营管理的权力集中到家族成员手中。这些集中化的权力往往掌握在企业创始人及其核心家族成员手中。Wong(1988)将这种现象称为“企业家族主义”(entrepreneurial familism),即家族成为经济竞争的基本单位。Jean(1996)将华人家族企业中的管理权力分为两层:第一层是由老板及少数家族成员控制的核心权力;第二层是由包括亲戚、朋友或外部人在内的雇员构成的附属权力;同时,权力斗争也在纵向和横向上层开,纵向是指创始人新老两代之间的斗争,横向是指股东之间控制权的争夺。因此,权力集中化有助于减少家族企业不必要的内耗。权力集中化的途径往往是限制家族成员向外人转让股权。如由家族成员直接控制的新加坡杨协成私人控股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杨氏公司的控股方,1994年4月22日永泰控股提出收购上市公司杨氏公司多数股权,杨至耀与其他两位家族股东同意出售47%的股权,但其他股东否决了收购要求,最后上诉法院解决。

权力集中化的一个明显不利影响是,一旦家族成员出现分歧,这种管理制度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如上述杨氏公司收购案,新加坡的法院就不支持家族成员的内部协定,判决解散杨协成私人控股公司。特别是在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后,部分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不允许企业权力过分集中。如韩国在金融危机后规定30家最大的商社交叉持有任何一家公司股份的比例不得超过25%(Khan,2001)。

2.家长式管理

家长式管理分为两个层面:一是企业主对下属中自己的子女或其他晚辈直接摆出家长权威姿态;二是企业主想方设法在企业内营造一种家族化的氛围,并把自己视为当然的家长,认为企业干部与其他员工之间的关系应像父子和兄弟关系。企业主通过家长制管理,使企业家族化,这当然有助于达到子女与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家长的目标。这种家族制管理的优点在于,能够提高管理决策的效率和柔性,促使私人持有的华人家族企业比由职业经理人管理的上市公司更能够克服市场波动的影响。家长制管理最大的弊端在于对职业经理人的排斥,因此必然对家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构成明显不利的影响。Fukuyama(1995)指出,家族企业规模偏小的主要原因在于其不愿意引进外部职业经理人。

3.对关系网络的依赖

家长制通过对所有权与控制权的支配形成了关系的个人化,并容易导致华人家族企业对关系网络的依赖。关系是指个人之间基于相互得益形成的一种联结(Chung,1999),关系的内容包括信用、义气、可靠、尊重和感情等多种要素,它们在华人商业网络中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这些关系通常基于血缘、地缘关系,特别是操同种方言。Gomez(2002)发现马来西亚最大的华人家族企业基本上都操闽南方言(Hokkien),而操福州方言(Foochow)和潮州方言(Teochew)的则很少。海外华人依赖关系网络的最大好处就是在一个陌生而又充满敌意的政治文化环境下,能有效降低相关的交易成本。Oxfeld(1993)研究了客家方言(Hakka)网络对华人在印度皮革业长期占据优势地位的重要性。

但关系网络的个人化特征难以使其成为制度化的组织结构,如这种关系网络是不能继承的,第二代企业主已难以获得降低交易成本的好处,此外基于血缘和地缘关系的网络容易形成小团体,并导致裙带关系的泛滥。同时,对于大规模企业来说,分权管理与契约化交易是必然的选择,而华人家族企业交易与管理关系的个人化与其背道而驰,必然制约其本身的进一步发展。

(一)地域分布

海外华人家族企业主要集中在东南亚,包括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尼和菲律宾(参见表4),其中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则是华人家族企业相对集聚的区域。根据Asia Week发布的2002年度国际华商500强,前20强企业(全部为家族企业)印证了这一结论。

表4 国际华商500强(按市值)地域分布 (单位:亿美元)

地区

1994年 2002年

新加坡 420  9.90%

  508 10.66%

马来西亚550  12.97%

 329  6.90%

泰国

350  8.25%

  94

1.98%

印尼

200  4.72%

  69

1.46%

泰国

60

1.42%

  55

1.14%

资料来源:Weidenbaum(1996)和Asia Week(2002)。

(二)产业分布

华人家族企业的产业分布相对复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

1.华人家族企业的产业分布比较集中

海外华人家族企业经营的产业呈集中态势。Lasserre和Schutte(1999)认为,华商投资产业主要集中在金融、地产、贸易与制造业,并构造了四要素钻石模型(参见图3)。

图3 Lasserre-Schutte华商投资产业钻石模型

大型华人家族企业所投资的产业主要集中在房地产业、金融业、制造业和电子电脑业等四大产业(参见表5),其中房地产业和电子电脑业前10强企业均为国际华商50强企业。在房地产业前10强企业中,新加坡郭令明家族持有的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位居其中;而金融业则分布较为均匀,新加坡占了3席,马来西亚占了2席。泰国的李智正家族在制造业中居于第7位。在电子电脑业方面,美国王嘉廉家族控制的冠群公司在业内可以说是赫赫有名。

表5 四大产业国际华商前10强企业分布 (单位:亿美元)

房地产业

金融业

制造业

 电子电脑业

平均市值

58.1651.68

 26.5752.78

最高排名

第2 第5第17 第4

最低排名

第80 第50

  第114第39

资料来源:Asia Week2002(含我国港台地区)。

2.小型华人家族企业主要集中在服务业,尤其是餐饮业

1850年,美国第一家中餐馆在西海岸开业,至今已有150多年历史,目前全美中餐馆已有两万家,仅纽约及周边地区就有3000多家,此外还有不少华人经营日本餐馆和西餐馆(李小兵等,2003)。在法国也是如此,餐饮业和商业华人家族企业占全部华人企业的87.8%(参见表6)。

表6 法国华人家族企业投资分布

产业类别

  企业数目(家)

  所占比例

食品饮料业

  12

7%

消费品制造业

181 10.6%

商业

334 19.6%

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2

0.1%

服务业  1164 68.2%

其中:餐馆

  891  52.2%

金融保险业14  0.9%

资料来源:Fairault,1993。

3.不同区域海外华人家族企业具有相对优势的产业分布

日本的华人吴百福家族控制的日清食品集团在全球率先将方便面推向市场,专业化于食品产业。东南亚地区的华人家族企业则专业化于种植业和制造业,如马来西亚的“糖王”郭延年;印度尼西亚彭云鹏家族的巴里多太平洋木材集团现为世界上最具规模的夹板生产商;黄奕聪家族控股的金光集团是印度尼西亚最大的造纸商;泰国谢氏家族控股的正大集团坚持农工贸一体化道路,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鸡王”;菲律宾的陈永成控制的“福川烟厂”其产值占菲律宾全国烟草业总产值的60%,年产值达14亿美元。“赌王”林梧桐属下的云顶集团是马来西亚最大的华人家族企业,在休闲业居于垄断地位;陈永成家族在菲律宾航空公司中持有27%的股份,成为菲律宾“航空业大王”;郭延年家族创立的香格里拉集团共有19家星级大酒店,为亚太地区最大的酒店集团之一。

4.银行金融业是全球海外华人家族企业共同的产业偏好

尽管不同区域的海外华人家族企业基于不同的区域特征和历史状况等客观条件而偏好于不同产业,但是银行金融业却是所有海外华人家族企业共同的产业偏好(参见表7)。

表7 海外华人家族控制的银行金融机构一览表

马来西亚 郭令灿家族:丰隆银行

新加坡 李成律家族:华侨银行  黄庆昌家族:大华银行、

  福华银行

黄祖耀家族:大华银行、工商银行 雷贤雄家族:马婆金融集团

连氏家族:华联银行

郑鸿标家族:大众银行集团

郭氏家族:丰隆金融

钟氏家族:亚洲商业金融

  陈仲宪家族:南方银行集团

  菲律宾 陈永成家族:联盟银行

印尼 林绍良家族:中亚银行、林氏银行  郑少坚家族:首都银行集团

 黄奕聪家族:印尼国际银行 杨应琳家族:马来亚保险公

  司集团

 李文正家族:力宝银行

吴天恩家族:菲律宾东西银行

 蔡同兴家族:哈利银行

吴奕辉家族:远东银行、菲

  律宾国际商业银行

  施至成家族:菲律宾国际汇

  兑银行

泰国 陈有汉家族:盘谷银行

 伍班超家族:泰华农民银行

 李木川家族:大成银行

 郑午楼家族:京华银行、泰国第一银行、亚洲工商银行

资料来源:Gomez(2002)、Motgornery(2002)和云冠平等(2000)。

印尼林绍良家族在香港创办了第一太平银行,马来西亚邱德拔家族控制了渣打银行14%以上的股权,澳大利亚郭氏家族在香港创立了永安银行。华人家族企业偏好银行金融业的主要原因在于:(1)华人所在区域政府及民众的歧视甚至敌视,导致海外华人家族企业发展流动性资产以便随时可以处置财产(Carney,2000)。Kao(1993)也注意到了海外华人家族企业偏好流动性和有形资产,但他认为是长期经济与政治不确定性的结果。总之,在遭到突然打击时,只有流动资产可以随时移动,因此资产的安全性决定了华人家族企业对银行金融业的执着。(2)华人在不友好的政治经济环境下很难从当地银行借款,因此只有创办华人银行才能解决“关系网”中华人企业的融资问题。此外,通过自己控制的金融集团向其他华人提供创业基金支持,如泰国的陈有汉家族就成功地扶持了印度尼西亚林绍良和马来西亚的郭氏兄弟,使之成为知名的跨国公司(Weidenbaum,1996b)。日本学者滨下武志(2002)也观察到了华人银行分支机构实际上一直发挥着海外华人金融网络的作用。(3)家族控制银行通过金字塔形控股将银行置于金字塔最下端,可以剥削银行以获得超额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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